招标详情
济宁市任城区喻屯第二中学济宁市任城区喻屯第二中学餐厅设备购买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37081110405020210021_001 二、合同名称:济宁市任城区喻屯第二中学餐厅设备购买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811202102000219 四、采购项目名称:济宁市任城区喻屯第二中学餐厅设备购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济宁市任城区喻屯第二中学 地 址:济宁市任城区喻屯第二中学 联系方式:05372537112 供应商(乙方):济宁市理想酒店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宁市车站西路北侧 联系方式:139053762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宗 1.0 84.8189 84.818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采购合同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1-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1-29 九、其他补充事宜:详见采购合同书 文本:『济宁市任城区喻屯第二中学餐厅设备购买项目』 |
采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 RCCG-2021-0235(市网)SDGP370811202102000219(省网)
项目名称:济宁市任城区喻屯第二中学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甲方(采购人):济宁市喻屯第二中学
乙方(成交供应商):济宁市理想酒店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29日
合同格式:货物类
项目名称:济宁市任城区喻屯第二中学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甲 方:济宁市喻屯第二中学
乙 方:济宁市理想酒店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于2022年1月21日参加了甲方组织的“济宁市任城区喻屯第二中学餐厅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RCCG-2021-0235(市网)SDGP370811202102000219(省网))”政府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成交通知书;
2. 成交供应商的书面承诺;
3. 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4. 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
6. 附件及其他。
二、采购清单及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捌拾肆万捌仟壹佰捌拾玖元,小写:848189.00元。
供货清单(附后)。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合同金额包括完成该项目的设备费、运杂费、装卸费、仓储费、安装费、设备运行调试费、管理费、保险费、培训费、验收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
本合同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遗漏的任何配件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0% ,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四、供货安装期及免费质保期
(1)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 10日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2)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因质保期内出现人损、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国家或有其他规定高于本质保期执行最长规定。
五、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六、技术规范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及其报价文件的规格偏差说明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报价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验收时供应商负责将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到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甲方。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七、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3、拆箱后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进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乙方解决;
八、售后服务
1、所有货物保证在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终身维护,软件免费升级。
2 、保证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和零配件供应。
3、所供货物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本次采购的货物本身存在缺陷,乙方无条件退货或者更换同类产品。
4、质保期内产品出现故障的,无偿为甲方维修或者更换同等质量和同等性能的货物,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
5、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小时内须排除故障达到正常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与采购人说明情况,并同时提供代用货物,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使用。
6 、所有货物均由乙方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尽快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完成甲方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7、乙方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货物安装、使用和维护的技术文件,如货物和附件装箱清单、质量合格检定证明文件、保修服务卡、使用说明(原版正本)和中文维护手册。
九、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偏离表”相一致,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委托权威质检部门对乙方供应的产品进行抽验,若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环保和质量要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5、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3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6、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7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内甲方有权拒付货款。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 7 日内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7、乙方保证所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全部要求,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十、供货、安装及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随机资料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7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进行供货的,甲方应在货物供货完毕后的 7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乙方应按照相关施工标准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对货物进行安装调试,本项目第三方监督服务机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7、货物验收的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报价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8、已交付货物在接收之后使用之前,货物测试中发现性能指标或者功能上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要求时,将被视作性能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供应商赔偿。
9.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全部货物、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
10.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2、所有安装及操作流程均须符合相关现行标准,不得违规操作,乙方应落实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的安全保障及安全教育,并自行负责所有人员的安全保险费用。合同期内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交付货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乙方负责项目工作内容,应在项目进度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滞后完成而影响本项目供货期及项目验收,则延期完工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
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调货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4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在承担上述2-6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7、乙方转包、分包的,甲方如因乙方侵权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 %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的解除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报任城区财政分局审批同意后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转让或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货物或服务。
十三、争议的解决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服务评价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提交 济宁仲裁委仲裁 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的修改
如对本合同进行改动,均由双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十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 3份,乙方3份,采购代理机构2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成交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2022年01月29日 2022年01月29日
附件:供货清单
分项报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参数 | 制造商 | 产地 | 单价 | 数量 | 金额 |
1 | 电磁大锅灶 | 宇厨 | 1200*1200*800 | 用料:电磁炉采用优质不锈钢板 | 山东科宇厨业有限公司 | 山东 | 1.526 | 7 | 10.682 |
2 | 剁骨机 | 银鹰 | 定型 | 坚固耐用,全新防水、速度快,能效高,无缝、光滑的整体面板,便于清洁,连体式进水结构,操作方便。独特的紫铜搭桥技术,耐电流冲击,功率通畅,性能稳定。额定功率:750W,额定电压:220V. | 山东银鹰炊事机械有限公司 | 山东 | 0.252 | 1 | 0.252 |
3 | 操作台 | 宇厨 | 1800*800*800 | 不锈钢板材,台面厚1.0mm不锈钢板,管脚采用直径48mm*1.0mm不锈钢管配调节脚。下托撑(横撑)为 | 山东科宇厨业有限公司 | 山东 | 0.112 | 8 | 0.896 |
4 | 四层货架 | 宇厨 | 1500*500*1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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