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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无锡市职业病防治医院无锡市职业病研究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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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SZCGWX2022-01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SZCGWX2022-01

二、项目名称: 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的餐饮加工服务外包,负责职工及病员就餐的加工与供应,做好厨房、餐厅及病员订餐、供餐等环节管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1
报价:1214836(元)无锡味美佳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金桂西路10号91320211MA1N1WK0X2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餐饮服务外包餐饮服务外包满足采购人要求一年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敏红,宣峰,李卫红,苏钰,张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费基础,金额为:【100*1.5%+(中标价-100)*0.8%】*0.7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17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

地 址: 无锡市广瑞路1号

联系方式:0510-82353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栋708室

联系方式: 0510-85116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芳(经办人)

电 话: 0510-85116338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信息:

  • 餐饮服务外包采购文件0107.doc

    351.9K

  • 中小企业申明函.jpg

    195.6K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SZCGWX2022-01

采购项目名称: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 购 代 理 机 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 购 人: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

二○二二年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书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委托,就其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投标邀请如下: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SZCGWX2022-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

采购人: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 无锡市广瑞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

3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1)采购需求: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的餐饮加工服务外包,负责职工及病员就餐的加工与供应,做好厨房、餐厅及病员订餐、供餐等环节管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履行期:一年;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餐饮业;

(5)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6)服务响应时间:满足采购人要求;

(7)预算金额:122.4万元;

(8)最高限价:122.4万元;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相关部门注册,并经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的企、事业法人;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供应商的在职职工;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提供采购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售价:捌佰圆/份,现金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提供采购文件地点: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踏勘现场:由投标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月14日17时,以书面形式给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对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7

本项目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9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年1月29日13: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月29日13:30。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0

开标时间:2022年1月29日

开标地点: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

11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2年1月29日

确定中标单位地点: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708室)

12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

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者u盘一张。

13

采购人: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200466308373H

采购预算代码:899027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10-82353532-8040

联系地址:无锡市广瑞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裴雪英、张芳

联系电话:0510-85136316;传真:0510-85116338

邮箱:1135287766@qq.com

联系地址:建筑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栋708室)

邮政编码:214000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投标供应商应向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投标使用。

(三)采购文件的解释:

1.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发送至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3项。

2.采购人、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如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正,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证明文件、响应函、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装订成一册),另外需提供电子光盘或者u盘一份,电子光盘或者u盘需包括上述投标文件全部内容。

1.证明文件:

1.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5)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1年10月/2021年11月/2021年12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1年10月/2021年11月/2021年12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1年10月/2021年11月/2021年12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授权委托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7月~2021年1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7月~2021年12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提交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9)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7月~2021年1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7月~2021年12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提交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1)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注: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必须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响应文件的审核结果。

第二部分:补充证明文件

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

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资料(参考评分标准);

2.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

响应函 ;

响应函附录。

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技术部分

餐饮管理工作制度;

操作工艺流程及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针对性保障措施;

人员配置架构图及人员岗位职责;

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索证登记制度;

食品逐日消耗登记制度;

防火、防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

(六)投标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6.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及页码。

7.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副,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者u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将投标文件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副本”; 采购文件中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身份证可随身携带)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8.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9.投标费用自理。

(七)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投标文件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者u盘或光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设备单项预算金额或者超过最高限价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能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未通过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八) 开标、评标:

1.开标工作程序

1.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供应商参加。

1.1.1凡进入开评标会议室现场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

1.1.2供应商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关于近期政府采购领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锡财购函【2021】3号)等规定,投标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只允许1人,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代表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戴口罩并出示 “苏康码”、“行程码”, 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测温+扫码”并登记,“苏康码”、“行程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国务院客户端”APP对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目录调整的情况更新查询)的,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场。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苏康码”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政务服务(官方)”申报获取。行程码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获取。)

1.2 密封性审查:

1.2.1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2.2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1.3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员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对投标供应商进行初步资格性审查。

1.3.1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1.3.2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3.3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4 唱标

1.4.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宣布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采购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4.2唱标内容仅涉及开标一览表。

1.5 唱标结束,投标供应商退场。

2.资格性审查:

2.1.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

2.1.2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3信用信息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3.评标工作程序:

3.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3.2评审时,投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情形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3.2.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3.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1)-(4)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作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3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3.2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比较与评价

3.4.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七)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3.4.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

3.4.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4. 评标方法

投标供应商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技术文件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评分项目及总分(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 25分

(2)报价供应商评价 20分

(3)技术文件 55分

(二)各项目评分标准

(1)报价(25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磋商后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经磋商后的报价得分=(经磋商后的评标基准价/经磋商后的报价)×价格权值×100。

(2)报价供应商评价(20分)

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 (3分)

2016年以来,投标供应商经营管理过类似餐饮服务外包业绩的,有一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15分。【需提供业绩合同(如有需要可另外提供用户的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另提供原件,不提供原件或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3)本地化服务:投标人提供本地化服务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将在本地设立常驻服务机构或派驻本地服务人员的得2分。派驻本地服务人员的需提供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报价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2分

(3) 技术文件(满分55分)

1)餐饮管理工作制度(4分)

2)操作工艺流程及管理制度(4分);

3)餐饮服务针对性保障措施(12分);

4)人员配置架构图及人员岗位职责(5分);

5)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考核标准(6分);

6)卫生管理制度(4分);

7)食品索证登记制度(4分);

8)食品逐日消耗登记制度(4分);

9)防火、防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12分);

除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页数明显偏少(少于5页)的外,评标委员会一般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一般磋商小组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分:90%≤切实、可行、具体≤100%;80%≤切实、可行、较具体<90%;70%≤切实、较可行、较具体<80%;60%≤较切实、较可行、较具体<70%。

(九)确定中标供应商:

1.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如有质疑,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规定提交资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处理。评审、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由采购人或纪律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两份)留存,其余投标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投标供应商。

(十) 废标的确认: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见证后生效。

2.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三)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金额为:【100*1.5%+(中标价-100)*0.8%】*0.7。

2.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3.中标供应商如果未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十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履约担保。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信用担保形式。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成交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 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

(十五)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我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

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

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

成交供应商可依法依规使用本项目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但采购人不为成交供应商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无锡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无锡市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无锡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查询联系。

附件1.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餐厅功能布局

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位于广瑞路1号,餐厅位于8号楼的一至二楼,共设2个餐厅。其中大餐厅一个,中餐厅一个,小餐厅一个,整个餐厅能满足300人用餐。2022年预计单餐用餐人数可达800人。

(二)餐饮运行模式

1、投标采用单包管理的餐饮加工运行管理模式。招标方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核价及成本核算;中标方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菜点工艺流程实施与管理,按招标方要求满足职工就餐、特殊用餐、病房餐饮分餐配送和食堂环境清扫达标,(协助招标方做好成本控制)。招标方按合同约定支付餐饮公司人员成本及管理费用。

2、确定岗位数。

岗位

人数

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

5-10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55岁以下

厨师长

1

5-10年以上经历,年龄:55岁以下

厨师

4

5年以上经历、有证,年龄:55岁以下

点心师

1

5年以上经历、有证,年龄55岁以下

订餐员

5

工作有耐心、初中以上,年龄:55岁以下

初加工

8

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55岁以下

早餐

1

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55岁以下

洗碗工

2

有工作经验,年龄:55岁以下

合计

23

员工配置不得低于23人

(三)餐饮供应方式

1、针对不同需求,分别提供工作用餐、病人用餐、特殊用餐、营养餐和中餐厅接待用餐。

2、大、中餐厅每天供应早、中、晚三餐,全年开餐。小餐厅根据招标方要求开餐。

3、早餐供应粥、点心、鸡蛋等,粥、2-3种小菜常翻样,点心一周不重样。中晚餐供应一大荤,一小荤,二素一汤及饭、面食、粗粮等。营养餐根据需要提供。

4、供应品种:套餐类、面食类、面点类、小炒类(小餐厅)、其它。

二、招标方提供中标方的经营条件

(一)招标方提供中标方厨房设施设备、排风设备、排污设备、餐桌、桌椅、水、电、气等设备设施的无偿使用权。

(二)招标方提供中标方员工更衣室1间、食品仓库1间、杂物仓库1间的无偿使用权。

三、服务要求

(一)投标方应是一支“精干、高效、专业、敬业、健康”的餐饮服务团队,有能力为招标方提供安全、优质、高效、满意的餐饮服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年不少于一次健康体检。

(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的各项规定,按要求做好自查和记录,不得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

(三)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使用一次性卫生手套、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四)严格遵守招标方的用餐时间,保证一日三餐按时正点开餐。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用餐在餐厅,在开餐前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

(五)按时按点将病人的饭菜全部送餐到楼层,并做好分餐工作,确保饭菜保暖卫生。

(六)用餐期间厨房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清洗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用餐时段结束后彻底清洁用餐区域,余留食品按规定处理。

(七)日常保洁工作,要求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

(八)中标方管理人员每天应到所服务的区域巡视,不定期发放服务检评价表,听取意见及时整改。服务检评价表上应有招标方部门负责人签名,招标方管理人员每月到中标单位所服务的部门发放用餐满意度调查表,作为月度考核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整体满意度不低于85%)。

(九)提供团餐和特殊供餐,不另外计结加班费,由餐饮公司承担支付。

四、其他

(一)投标报价包括:人员成本(含工资、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保费、加班费、福利费等),管理费(服装费、低值易耗用品、泔水处理费、利润、体检、培训、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成本),税金,以及订餐员奖励约1500元/月。

中标单位的报价总额即为本服务项目的最终价。服务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市场材料等价格发生变化,本服务项目均不予调整。新增减服务范围按实调整。

报价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基数的政策性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供应商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由其自负。

(二)中标方必须承诺进驻招标方员工年龄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其中服务员超过50周岁的不超过50%,并至少有一名女服务员熟练掌握小餐厅服务技能。

(三)中标方管理费、税金的计算口径:管理费﹦人员成本×管理费率;税金﹦(人员成本+管理费)×税率。管理费率、税率由投标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

(四)招标方为中标方提供符合经营条件的排风设备、排污设备、餐桌、桌椅、水、电、气等设施设备,招标方与中标方一起清点造册,办理交接手续。

(五)每周五前必须按招标方所提供的用餐人员数量、用餐标准、菜肴品种、规格等方面的要求向招标方上报下周菜单,并对食品原材料的用量进行下单。中标方必须保证餐厅全年伙食费收支平衡。

(六)餐厅需维修、维护和添置设备、设施,由中标方书面上报,费用由招标方承担;如中标方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设施影响用餐,维修费、误餐费由中标方承担,以保证金抵充。(餐具年损耗率控制在5%-7%以内,超出部分由投标方承担。)

(七)中标方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在厨房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

(八)中标方必须健全餐厅逐日消耗制度、晨检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索证登记等制度,并搞好成本核算和膳食管理。

(九)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方每天菜品的份量、质量、品质色味进行监督、验收。

(十)在经营过程中,因中标方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一切责任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一)中标方要教育所属员工要以“餐厅”为家,爱护“餐厅”桌椅等物品,尤其是不能有监守自盗及其它违纪犯法行为发生,否则,依法纪追究其责任。

(十二)招标方按行业考评细则对服务外包团队的全面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考评,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中标方必须及时响应,并整改到位。

(十三)招标方考核中标方团队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工作质量、任务完成等情况。对不遵守招标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或多次被入托对象投诉的,有权提出更换。

(十四)招标方每月对中标方进行考核和抽查,考核分低于85分的,每低1分扣除当月服务外包费用1000元; 考核分低于65分以下的,扣除当月服务费50%。

五、对中标方的监管考核要求及考评标准(百分制考核)

考核主体为招标方监管考核小组

(一)、内部管理(15分)

1、各岗位职责明确、制度健全、台帐记录规范:无岗位职责,扣2分/项;制度、台帐不健全规范,扣3分。

2、员工按合同约定持证上岗:技术人员缺1人扣5分,服务人员缺1人,扣3分;厨师须持有相应等级证书上岗,证书缺1人,扣2分;每位员工须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缺1人,扣3分。

3、员工培训有计划:无计划扣2分;无台帐记录扣2分;培训时间、内容、人员落实不到位扣2分。

4、提倡节能降耗:发现人为因素有长明灯、长流水、空燃灶、无人空调现象,扣3分。

5、服从管理,听众现场指派:不服从现场领导指挥或执行不到位的,扣2分/人次;做有损招标方声誉的,扣3分/人次。

(二)、遵章守纪(15分)

1、提前到岗,不迟到、早退、离岗:不按规定考勤、出勤率低于合同标准,扣2分/人次;发现有迟到、早退、离岗现象,扣2分/人次;上班做私事,扣2分/人次。

2、遵守国家法规和中标方各项规定:违反中标方各项规定的扣2分/人次;②发现员工有偷盗行为,除追究其责任外扣2分/人次。

3、团结互助,和谐共事:发现不服从现场管理或推诿扯皮的扣1分/人次;发现员工上班吵架现象扣1分/人次。

4、爱护餐厅所配设施设备:发现人为损坏的除按原价赔偿外,扣2分/人次。

5、原料原则上日清,确有多余放入仓库、冷库:严禁夹带现象,违者清退,扣15分/人次。

6、加强餐具管理,控制损耗:如超出正常损耗率的,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1分/人次。

7、严格按标准售餐、收费:售餐窗口工作人员,未按标准收费的,扣2分/人次。

8、严格落实厨房设备的操作章程,定期维护:出现违规操作设施设备的,扣2分/次;未定期维护扣2分/次。

(三)、工作质量(30分)

1、确保每日三餐按时送售的饭菜不断档:未按规定时间开餐,扣2分/次;未按食谱制作或擅自更改菜肴品种,扣2分/次;售餐有饭菜断档现象发生,扣2分/次。

2、保证菜肴质量,讲究口味,饭菜保温:菜肴味道,反映强烈扣1分/次;饭有夹生,扣2分/次;开餐期间有冷菜冷饭出现,扣2分/次。菜肴搭配不佳,扣2分/次。楼层分错、送错餐,扣2分/次。

3、按合同约定,及时调配服务人员:售、送餐人员发生无人或脱岗现象,扣2分/次。

4、主副食粗加工、拣洗干净:切配主副食要精细,刀功不细扣2分/次;米菜拣洗不干净,有黄叶、草、虫、杂物,扣3分/次。

5、健全逐日消耗、原料领取制度:未按规定做好逐日消耗或赶写原料领取记录台帐的,扣2分/次。

6、每周提前2天制订好食谱:如出现未按规定时间制订好食谱,扣2分/次。

7、供应服务质量在80%以上:季度服务测评满意率每下降1%,扣2分/次。

(四)、安全卫生(30分)

1、落实卫生条例和食品加工要求,确保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持餐厅和工作环境整洁:工作区及卫生区不整洁,扣1分/次;餐具、桌椅不干净,扣1分/次;办公区、操作间、更衣室脏乱差,扣1分/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追究责任外,扣6分/次。

2、做好餐厅后厨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发现有事故苗头扣5分/次;因疏忽造成财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扣5分/次。

3、每天做好主副验收、食品留样,有台帐:发现漏记、记录台帐不连续的,扣2分/次。

4、食品成品、半成品生熟分开:冷库内食品生熟不分的,扣3分/次;半成品存放无保鲜膜封存的,扣3分/次。

5、按规定处理厨房垃圾:厨房垃圾未按规定处理的,扣2分/次。

6、做好各类安全卫生台帐:未按监管部门规定做好各项统计登记台账的,扣1分/次。

(五)、服务态度(10分)

1、主动热情,优质服务:服务中态度冷漠,作风蛮横,粗鲁等不礼貌的行为扣2分/次;餐厅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扣2分/人;有服务对象向中标方进行投诉的,扣2分/人次。

2、仪容端正,面带微笑:仪容仪表不良,扣2分/人;服务态度生硬、不按规定讲礼貌用语,扣2分/人。

3、按规定着装,送、售餐时应着工作服,戴卫生口罩、手套:餐饮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着装,扣2分/人;餐饮工作人员在作业时不佩戴口罩、手套,扣1分/人。

六、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一)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如有需要,中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的要求延续提供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二)按招标方核定批准岗位人数及中标方投标岗位月度工资按实按月结算,缺岗时间超过15天即为未到岗计算。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投标时不需填写)

采购人(甲方):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

联系人:

地点:无锡市广瑞路1号

中标供应商:(乙方)

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通过SZCGWX2021- 公开招标,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餐饮服务外包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履行本合同条款,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一、服务期限

1、餐饮服务期为一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满,如有需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延续提供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二、餐饮运行模式

投标采用单包管理的餐饮运行管理模式。招标方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核价及成本核算;中标方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菜点工艺流程实施与管理,按招标方要求提供托养护理区餐饮分餐配送和食堂环境清洁,(协助招标方做好成本控制)。招标方按合同约定支付餐饮公司人员成本及管理费用。

招标方如因临时团餐需求需新增其他运行管理模式的,投标方应积极配合,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餐饮供应方式

1、针对不同需求,分别提供工作用餐、特殊用餐、营养餐和中餐厅接待用餐。

2、大餐厅每天供应早、中、晚三餐,全年开餐。中餐厅及包厢根据招标方要求开餐。

3、早餐供应粥、点心、鸡蛋等,粥、2-3种小菜常翻样,点心一周不重样。中晚餐供应一大荤,一小荤,二素一汤及饭、面食、粗粮等。营养餐根据需要提供。

4、供应品种:套餐类、面食类、面点类、小炒类(小餐厅)。

四、服务人员需求说明

1、服务人员按投标文件中要求,工作人员不低于23人,增加人数需要报甲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后确定,其中管理人员数不能少于2人。配备工作人员包括负责人、一级厨师、二级厨师、营养师、工作人员、服务人员等。

2、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各类职称证书,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培训上岗证。

3、管理负责人、技术人员、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应具有市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的健康证明。工作人员中至少有一名服务员熟练掌握小餐厅服务技能。初中以上文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甲方提供乙方的经营条件

1、甲方提供乙方厨房设施设备、排风设备、排污设备、餐桌椅、水、电、气等设备设施的无偿使用权。

2、甲方提供乙方员工更衣室1间、食品仓库1间、杂物仓库1间的无偿使用权。

六、服务要求

1、投标方应是一支“精干、高效、专业、敬业、健康”的餐饮服务团队,有能力为两中心提供安全、优质、高效、满意的餐饮服务。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年不少于一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不得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

3、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使用一次性卫生手套、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4、严格遵守招标方的用餐时间,保证一日三餐按时正点开餐。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用餐在餐厅,在开餐前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

5、按时按点将托养对象的饭菜全部送餐到楼层,并做好分餐工作;同时做好为全护理区和特殊护理区分餐配送工作,确保饭菜保暖卫生。

6、用餐期间厨房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用餐时段结束后彻底清洁用餐区域,余留食品按规定处理。

7、日常保洁工作,要求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

8、中标方管理人员每天应到所服务的区域巡视,每周发放服务周检评价表,听取意见,及时整改。服务周检评价表上应有招标方部门负责人签名,招标方管理人员每月到中标单位所服务的部门发放用餐满意度调查表,作为考核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满意度不低于90%)。

9、提供团餐和特殊餐时不另外计结加班费。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核算和支付合同款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经营条件的排风设备、排污设备、餐桌椅、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甲方与乙方一起清点造册,办理交接手续。

3、甲方有权对乙方每天菜品的份量、质量、品质色味进行监督、验收。

4、甲方按行业考评细则对服务外包团队的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考评,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乙方必须及时响应,并整改到位。

5、甲方考核乙方团队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工作质量、任务完成等情况。对不遵守“两中心”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或多次被入托对象投诉的,有权提出更换。

6、甲方不承担乙方与乙方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生的劳务纠纷的任何费用。

7、考核期内如乙方服务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相关要求,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8、《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餐厅内所需的低值易耗用品(消毒、洗涤、保洁、手套、口罩等用品)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每周五前必须按甲方所提供的用餐人员数量、用餐标准、菜肴品种、规格等方面的要求向甲方上报下周菜单,并对食品原材料的用量进行下单。必须保证餐厅全年伙食费收支平衡。

3、餐厅需维修、维护和添置设备、设施,由乙方书面上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设施影响用餐,维修费、误餐费由乙方承担,以保证金拆冲(餐具年损耗率控制在5%-7%以内,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厨房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

5、乙方必须健全餐厅逐日消耗制度、晨检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索证登记制度,并搞好成本核算和膳食管理。

6、在经营过程中,因乙方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7、乙方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福利费、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要教育所属员工要以“餐厅”为家,爱护“餐厅”桌椅等物品,尤其是不能有监守自盗及其它违纪犯法行为发生,否则,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9、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安排一名厨师会同甲方工作人员对每日采购的食材进行验收把关,并签字负责。

10、乙方应建立、执行服务规章和考核制度,提交甲方审核确认。严格管理和考核,确保服务质量,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应当立即落实。

11、乙方应全力配合、及时完成甲方临时性服务要求和突击性任务。

12、乙方应根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要求,负责与员工劳动合同(用工合同)的签订、解除与缴纳社会保险金等相关手续。

1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合作项目,不得从事合同范围外服务。

14、《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15、 乙方应投保公众责任险。乙方承担的责任以其投保的公众责任险为限。

九、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1、餐饮外包服务费用总费用为 元(¥ )。

2、本项目预付款:合同价款的10%。

3、按甲方核定批准岗位人数及乙方投标岗位月度工资按实按月结算。

4、乙方须按月提供员工规范费用发放清单供甲方审核。

5、乙方将在每月的25日开具当月的服务费发票,甲方将在收到发票和考核表后的30日内付款。

十、检查及考核

1、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管理服务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记录和整改期限将反馈给乙方,并每月对相应内容的检查结果进行考核。

2、服务管理质量考评表见“附件”。

3、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考核和抽查,考核分低于85分的,每低1分相应扣除当月服务外包费用1000元; 考核分低于65分以下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的50%。

十一、违约责任

按投标文件的规定执行(乙方应严格履行其对售后服务的承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调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经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各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见证方壹份,梁溪区财政局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投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日期:

见证方: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投标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一)响应函(格式)

致: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收到你们 ****项目 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次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

一、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包括付款方式),提供本项目的报价,总报价见《响应函附录》。

二、我们愿意提供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投标文件由证明文件、响应函、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装订成一册),另外需提供电子光盘或者u盘一份,电子光盘或者u盘需包括上述投标文件全部内容。

1.证明文件:

1.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5)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1年10月/2021年11月/2021年12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1年10月/2021年11月/2021年12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2021年10月/2021年11月/2021年12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授权委托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7月~2021年1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7月~2021年12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提交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9)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7月~2021年1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7月~2021年12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时必须提交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1)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注: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必须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响应文件的审核结果。

第二部分:补充证明文件

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

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资料(参考评分标准);

2.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

响应函 ;

响应函附录。

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技术部分

餐饮管理工作制度;

操作工艺流程及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针对性保障措施;

人员配置架构图及人员岗位职责;

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索证登记制度;

食品逐日消耗登记制度;

防火、防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

三、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四、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

五、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六、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者。

七、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由无锡市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八、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二)响应函附录(格式)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编号:

项目报价

大写:

小写:

质量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响应时间

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

一年

项目负责人

投标文件

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

电子光盘或U盘1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响应函附录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响应函附录中内容为准,响应函附录中必须盖章或签字。

(三)报价明细表格式

项目投标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元/月)

报价(元/年)

备注

1

员工工资、社保费等费用

参照表(1)

2

低值易耗品

参照表(2)

3

管理费

4

税金

5

····

合计

注:1、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基数的政策性调整),一旦投标结束最终中标,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2、上述报价表由投标单位参照,不限于此,可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添加条目进行投报。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员工工资福利及法定计提费用明细表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员工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其他员工福利(包括高温费等)

社保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统筹、失业、工伤、生育及其他法定计提费用)

···

合计费用(元/月)

合计费用(元/年)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2

主管

 

 

 

 

 

 

 

 

 

3

厨师长

 

 

 

 

 

 

 

 

 

4

···

 

 

 

 

 

 

 

 

 

总计:

 

 

 

 

 

 

 

 

 

注:1、以上人员费用包括工资、社保、福利费、加班费等内容,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

2、上述报价表由投标单位参照,不限于此,可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添加条目进行投报。


(2)投入本项目的低值易耗用品明细表

序号

物品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计费用(元/月)

合计费用(元/年)

产地

1

2

3

4

5

6

… …

合计:

注:1、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测算含在投标报价中。

2、上表可自行延长。

中小企业申明函.jpg 餐饮服务外包采购文件010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