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蛟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蛟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蛟河市政府职工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终止公告
蛟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蛟河市政府职工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终止公告

招标详情

蛟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蛟河市政府职工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终止公告

2022年01月29日 17:05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蛟河市政府职工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蛟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蛟河市公告时间2022年01月29日 17:0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北大 郭齐福
项目联系电话0432-67002002
采购单位蛟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蛟河市民主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胡英杰 电话:0432-67250334
代理机构名称蛟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蛟河市河北街157-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北大 郭齐福 电话:0432-67002002
附件:
附件1蛟河市政府职工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标段)询价通知书(货物).doc
附件2蛟河市政府职工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第标三标段)询价通知书(货物).doc
附件3蛟河市政府职工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一标段)询价通知书(货物).doc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X【20220111】-0004

采购项目名称:蛟河市政府职工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满足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蛟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蛟河市民主路1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胡英杰 电话:0432-672503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蛟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吉林省蛟河市河北街157-2号

联系方式:张北大 郭齐福 电话:0432-67002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北大 郭齐福

电 话: 0432-67002002

项目名称: 磐石市石咀供销社维修改造及新建工程

项目名称: 蛟河市政府职工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项目编号: X【20220111】-0004

蛟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采 购 文 件

蛟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前 言

本采购文件第一分册是蛟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所使用的通用模板,适用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竞争性磋商等六种采购方式。

本采购文件表述的是一般规定和要求,凡特殊规定及要约邀请,将在第二分册中明示。

本采购文件中的“投标人”是指参加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统称;投标人递交的标书,统称为“投标文件”;供应商参加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统称“投标”。

本采购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包括公开(邀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的谈判小组、询价采购的询价小组、单一来源采购的谈判小组以及竞争性磋商小组。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l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1.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可联合其他单位共同招标。

2.合格的投标人

2.l 凡有能力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投标单位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2.2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采购文件第二分册规定的条件。

2.3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

3.投标费用

3.1 无论采购活动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2 本次采购活动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法律适用

本次采购活动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l 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5.2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二、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的组成

6.l 采购文件由两个分册组成:

第一分册包括: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分册包括:第二章 招标书(谈判邀请书等)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

6.2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采购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6.3 投标人必须详阅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投标人若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

7.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若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疑点,公开(邀请)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投标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通知采购中心。

8.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

8.l 公开(邀请)招标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竞争性磋商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对采购文件的更正,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更正公告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8.3 当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不一致时,以采购中心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为准。

8.4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中心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按8.2条规定的方式将具体变更情况通知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9.l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9.2 投标人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译文为准。

9.3 除在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9.4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封皮及内容里所涉及到日期填写项均为开标日期,否则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l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目录及有关格式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0.1.1 投标文件应编排有序,并编制文件目录,准确标明文件内容所在位置。

10.1.2 投标函、投标报价及相关证明文件。

10.1.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0.2 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商标、牌号或其目录编号,仅起说明作用并非进行限制。

10.3 若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1.投标报价

11.1 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11.2 采购中心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

11.3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12. 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要条件,金额按招标文件第二章要求执行(多交、少交均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13.2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前交纳。

13.3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电汇(公对公账户)、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时需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可简写)。

13.4 若投标人不按第 13.l、13.2和13.3条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3.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政府采购中心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3.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投标有效期

14.l 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投标人,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须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形式及装订

15.l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要求执行,每份投标书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除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正本要求页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可以复印正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否则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5.3 书脊处法定代表人签字,未经有效签署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5.4 投标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公章,否则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5.5 投标文件需A4纸打印,装订要整齐、牢固,采用胶装的方式,否则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6.l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投标专用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投标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单独编制一份“开标一览表”,该表单独密封,用于开标时唱标使用。“开标一览表”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签署盖章,单独密封和标记。

16.2 投标专用袋(箱)上须按采购中心提供的格式注明:

(l)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

(2)分包号(如有):

(3)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

16.3 投标文件未按第 16.l和 16.2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中心不对投标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17.投标截止时间

17.l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询价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规定的投标地点。

17.2 若招标人按8.4条规定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中心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将拒绝接受。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l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使采购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内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9.2 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第15条规定签署,正、副本分别密封,并按第 16.2条规定标记,还须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修改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规定的投标地点。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终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竞争性谈判采购不在此列)。

19.3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修改投标文件。

19.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除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外,还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19.5 采购中心接收的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五、开标及评标

20.开标

20.l 采购中心按采购文件第二分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由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员、采购中心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0.2 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名报到和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非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身份的,采购中心将拒绝其办理上述事宜。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则无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有关手续。

20.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名报到、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其它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的事项(如样品递交等)。

20.4 开标时,监督人员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公布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以及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记录人员将作开标记录。

20.5 若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不符合第13条规定),采购中心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0.6 按照第19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拆封。

21.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人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该委员会(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22.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2.l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资格证明;

(2)投标保证金;

(3)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竞争性谈判为最终报价)。

22.2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

(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

(3)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

(4)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

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无效。

22.3 所谓偏离是指投标文件的内容高于或低于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的范围、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2.4 评标委员会在初审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22.4.l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4.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4.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2.4.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4.5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4.6 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标。

23.2 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采购不在此列)。投标人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

23.3 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23.4 并非每个投标人都将被询标。

24.评标及定标

24.1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4.2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第二章中公布的评标办法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中标、成交的保证。

25.评标过程保密

25.l 在宣布中标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文件和中标意向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5.2 投标人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5.3 在评标期间,采购中心将有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进行联络。

25.4 采购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相关细节。

26.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公开(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应终止采购活动。

27.废标

27.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2 如出现第一种情形的,将按照第26条执行。

六、授标及签约

28.定标原则

28.l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标办法确定出中标候选人。中标、成交候选人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28.2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8.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定,视为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二处以上错误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帐户转出。

29. 质疑处理

29.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三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9.2 质疑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如递交质疑者不是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须由投标人另行出具授权)以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30.中标、成交通知

30.l 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中心应将采购结果通知所有的投标人,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30.2 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中心,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并同意接受。若无书面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人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

30.3 中标、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1.签订合同

31.l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1.2 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1.3 签订合同后,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采 购 文 件

采购方式:询 价

项目名称:蛟河市政府职工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项目编号: X【20220111】-0004

蛟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第二章 询价邀请书

根据蛟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蛟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招标主要内容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

1

项目名称

蛟河市政府职工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2

采购方式

询价

3

采购编号

X【20220111】-0004

4

分包

5

招标人

蛟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张北大 郭齐福
电话:0432-67002002

6

采购人

蛟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胡英杰

电话:0432-67250334

7

投标人

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参加投标)

8

采购预算

以吉林市东北亚农产品批发市场主副食品批发报价为基础(可高于、等于或低于)以利润率百分比为依据

9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5000元

10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2022年1月28日16:00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一项目一交,投标人在我中心已有保证金的不能做为其投标本项目的保证金)。

1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4日16:00止。 

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蛟河市平台。 

方式:参与蛟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蛟河市平台进行网上登记、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12

勘察现场及答疑

投标人向采购人联系,不组织统一时间。

13

投标

地点:蛟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一 (蛟河市河北街157-2号)。

接受时间:2022年1月29日13:30

截止时间:2022年1月29日14:00

14

开标

地点:蛟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一 (蛟河市河北街157-2号)。

时间:2022年1月29日14:00

15

投标文件有效期

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

16

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壹份 副本:叁份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在蛟河市城区内具备固定的经营(生产)场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投标企业具可追溯体系和监管体系,能够对生产和销售的食品原材料追溯到种植(养殖)源头,原材料从生产到加工每个环节实行实时监管。实行商品质量责任制,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有稳定的进货渠道。销售商品在保质期内,商品质量、卫生检测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由投标人承诺,承若与事实承诺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5)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材料应具有QS标识;米、面应符合相关粮食国家食药标准的要求;食用油应符合相关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的要求;禽蛋必须保证新鲜,蔬菜、水果、猪肉采购应符合蛟河市溯源体系的要求,同时肉禽每次须提供《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

(6)商品的包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原材料产地、用途、使用方法、规格、质量、保质期或生产日期等与商品使用属性密切相关的内容须有清晰的标示。

(7)运输过程须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运输冷藏工具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并将查询资料附入投标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

(10)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

定标原则:以吉林市东北亚农产品批发市场主副食品批发报价为基础(可高于、等于或低于)以利润率百分比为依据,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利润率百分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如出现利润率百分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比较技术响应情况、质保、交货时间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最低报价、技术响应、质保、交货时间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高于前次报价,若再次报价仍相同,则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利润率百分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其后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四、关于现场陈述

五、样品

六、有关开标当日流程

1、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

2、投标单位授权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监督人员处验证合格后办理签到手续,并递交投标文件;

3、采购中心组织开标、唱标;

4、如有需要,询价小组将请投标单位授权代表澄清或解释说明,必要时应以书面说明情况,请授权代表不要远离开标会场,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5、宣布评标结果,落标单位退回保证金,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七、有关招投标的事务和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有关招投标的事务和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也可以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432-67002002。

采购中心开户行信息

开 户 行:吉林蛟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新区分理处

帐户名称:蛟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0720402051015200003391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电汇(公对公账户)、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时需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可简写)。(投标保证金返还需开具往来票据,遵循只跑一次的原则,开标当天供应商需携带公章以便保证金及时顺利返还)

九、其他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第三章 合同条款

蛟 河 市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本合同为 配送售后服务总承包合同。本合同的签订是在 日,在蛟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所进行的“ ”公开询价所确定的结果。

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在蛟河市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一、合同项目

序号

商品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参数)

产地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1

2

3

合计

合同总额包括提供主副食品及调料等食材的配送、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二、合同金额

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的总承包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合同执行期间的总金额不变。

三、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

2、交货方式:

3、交货地点:

四、质量保证

1、合同供货中的所有货物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2、合同供货中的所有货物必须满足参数要求。

3、合同供货中的其他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乙方在提供上述产品时,同时提供下述证明资料:

(1)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材料应具有QS标识;

(2)米、面应符合相关粮食国家食药标准的要求;

(3)食用油应符合相关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的要求;

(4)禽蛋必须保证新鲜,蔬菜、水果、猪肉采购应符合蛟河市溯源体系的要求,同时肉禽每次须提供《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

3、商品的包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原材料产地、用途、使用方法、规格、质量、保质期或生产日期等与商品使用属性密切相关的内容须有清晰的标示。

4、运输过程须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运输冷藏工具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五、服务要求

六、履约保证金

七、付款方式

八、验收

由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九、合同的转让和分包

1、本合同为总承包合同,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

2、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如甲方发现乙方转包或分包证据,乙方立刻失去继续服务资格,甲方不再付款。

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一、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若发生争议,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通过仲裁解决或诉讼解决。

十二、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影响的期限。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通知对方确认。在双方确认后三天内签署达成履行合同协议书。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蛟河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表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二〇二二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概述、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述

为加强对蛟河市政府机关食堂食品原料供应的管理,确保食品原料采购及时,食材品质安全、卫生、新鲜,满足提标后机关干部就餐质量要求,选取符合要求的中标人,为食堂提供有保障的食品原材料。本项目共设三个标段,服务期为三年,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一签。

二、采购服务事项

为蛟河市政府机关食堂(包括政务大厅食堂)约800 人提供主副食品及调料等食材的配送(具体是:米、面、油、肉类、鱼类、禽蛋、水果、蔬菜、副食、调料等)。

三、其他采购要求

1、配送的蔬菜应经过初加工。

2、配送的蔬菜、水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

3、配送的蔬菜、水果需是新鲜、时令的蔬菜、水果。

4、配送的肉类须是经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的鲜肉类。

5、配送的干杂类须是正规厂家并具有合格证书且无任何添加剂的优质产品。

6、投标人应承诺配送物品应按大宗采购,低于蛟河市当地市场批发价。

7、结算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未尽事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四、第一标段参数要求

(一)果蔬类:

蔬菜规格良好,颜色鲜艳,光感较好,看上去光泽可人;形状完整,大小适中,无畸形、缺陷、机械损伤、病虫害等;质地符合品种要求,软硬分明,手感要好;略带有品种应有的芳香气味,无刺鼻气味,提供无农药残留鉴定证书等。具体为:

叶类:无杂草、无烂叶、无烂根、无烂心、无黄叶、无异味、无斑点及霉烂叶、叶片新鲜,叶茎完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他杂物。

薯类:无芽、无黑心、无硬伤、无腐烂。

瓜类:表面鲜亮、色泽鲜艳、无斑点。

花料类:表面蓓蕾充实、无异味臭味、无斑点、无虫眼、表面新鲜,水分充足。

萝卜类:表皮光洁、无黑心、无空心,无裂口。

椒类:果实成熟,表面光滑,无异味、尾部新鲜、硬朗、大小均匀,不发软皱缩,无农药残留。

豆类:颗粒完整,质地坚韧,无霉变、蛀虫和杂物,色白,含水量15%以下。豆类颗粒饱满,无蛀虫、挂丝和霉变。豆腐无豆牺和石膏角,质地细腻。豆腐干,手指表面不发毛,挤压切开不出水。

(二)其他品类:

均须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要求,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五、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提前一天早6:00送到

2、交货方式:现场交货验收

3、交货地点:蛟河市政府职工食堂

六、产品运输、配送时间及要求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每天食材应食材提前一天早6:00以前送到。应急配送要求应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

1、配送设备及人员要求:需具备独立库房和实体店面(投标时提供房产证明),需配备运送食品及原材料的自有专用车辆、确定专人联络且该联络人不得经常变更;从事食品及原材料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疫情期间要求配送人员必须有吉祥码、行程码,吉祥码必须是绿码,行程码必须是未出入疫情风险区。

2、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

七、质量保证: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产品质量问题,

供方一定尽快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八、质量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交3万元的质量保证金。

九、履约保证金:

十、验收

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将供应的货物按时完整送达到指定地点,每次所供应食品原材料根据定单要求须接受现场验货,并在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结算依据。

十一、售后服务要求

配送蔬菜、水果、肉类、米、面、油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可追踪溯源并且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标准。

十二、货款结算、付款方式及时间

1.货款实行按月结算,当月支付上月货款。

2.综合结算价格以吉林市东北亚农产品批发市场主副食品批发报价为基础及本次招标确定的利润率作为结算依据。

注:供应商所投品牌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写出。

付款方式及时间:按月结算,当月支付上月货款。

十三、服务评价及考核

合同执行期间,采购方将对食品及原材料质量、价格及配送等各服务环节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十四、投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投标利润率百分比含货物购置费、运输费、售后服务费、保险费、其他相关费用以及一切税费,以人民币为投标和结算单位。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设备费用、辅材费用或其他费用。

第五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注: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项目

内 容

备注

投标文件

封 面

符合性及资格审查材料

 (本栏所列内容为项目初审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既为废标)

 

1、投标函

格式一

2、开标一览表

格式二

3、报价明细表

格式三

4、商务要求响应表

格式四

5、投标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等情况

格式五

6、质量、服务承诺

格式六

7、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七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没有为废标条款)

格式八

[正/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全称): (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一、投 标 函

致:蛟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确认收到采购方提供的 相关服务的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 (投标单位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 正本一份, 副本三份。

我方已完全明白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我方决定参加:招标编号为 的投标;

(二)我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和相关服务的的报价为: (详见报价表);

(三)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90天有效,如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四)我方已详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 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五)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七)我方理解采购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任何采购方可能收到的报价。

(八)我们愿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 元的投标保证金。

(九)我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以及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投标单位公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报价大写(东北亚批发市场基础价高于、等于、或低于利润率百分比报价)

报价小写(东北亚批发市场基础价高于、等于、或低于利润率百分比报价)

交货时间:

说明:1、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是报价货物材料费、运输及工地卸载车费、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报价。

2、投标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

3、开标一览表格式及内容不得自行改动。

4、供应商报价要明确填写高于、等于、或低于东北亚批发市场基础价百分比。(譬如:供应商报价可以报等于东北亚批发市场基础价报价,或高于东北亚批发市场基础价1%,或低于东北亚批发市场基础价1%)。

投标单位公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三、报价明细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具体参数配置

单位

数量

质保期

生产厂家

……

注:供应商所投品牌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写出。

投标单位公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四、商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

项目

原商务主要条款描述

投标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偏离情况

1

售后服务要求

配送蔬菜、水果、肉类、米、面、油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可追踪溯源并且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标准。

2

交货时间

每天食材应食材提前一天早6:00以前送到。应急配送要求应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

3

付款方式及时间

1.货款实行按月结算,当月支付上月货款。

2.综合结算价格以吉林市东北亚农产品批发市场主副食品批发报价为基础及本次招标确定的利润率作为结算依据。

4

交货方式

现场交货验收

5

交货地点

蛟河市政府职工食堂

6

其他合同条款要求

中标人如违法合同条款,立即取消中标资格

7…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填写说明:1、供应商承诺请填写响应、不响应或具体说明,偏离程度请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字样。2、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3、投标单位必须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第四章中所有商务条款和相关服务要求,并对所有商务条款和服务要求偏离条项目列入上表,未列入上表的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根据所将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委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4、若本项目有多个分包,则每个分包须分别填写此表,并注明分包号。

五、投标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等情况

需提供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等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单位公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六、质量、服务承诺

此承诺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据实填写,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投标单位公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一)资格证明文件

1、年检有效报价人的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年检有效报价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产品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所有资质文件、有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证明开标时必须携带原件备查※

(二)投标保证金

致: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下列称“投标人”)于 日参加 (招标名称 ) 服务的投标;并附有人民币 元做为投标保证金。

我方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

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形:

1.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

2.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贵方签署合同。

3.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向贵方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履约担保。

你方有权不返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八、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蛟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宣告:

委托人(单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职务:

身份证: 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合法地代表我单位参加蛟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 ) 采购项目,受托人有权在该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澄清、解释、质疑,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附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二〇二二 年 月 日

备注:(1)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在开标前持本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签名报到、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投标文件中则附授权书复印件。非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事宜,采购中心将拒绝。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无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一:

投标保证金退付书

蛟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自愿参与 (项目编号: -- )的投标,并按贵方招标文件的要求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交付了足额的投标保证金,请贵方在符合退还条件时原额划入下列银行账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保证金额: 元;

收款人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合计总额:

大写: 元

小写: 元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必须加盖投标人财务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日期:

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退付书》原件须放入开标一览表信封内,勿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附件二:

投标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

吉林省蛟河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

(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密封内容: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在2022年 月 日 时之前准时递交且不得启封

递交地点:地点:蛟河市政务服务局四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河北街157-2号)

附件三:

开标一览表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

吉林省蛟河市政府采购项目开标一览表

(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密封内容:开标一览表 1份、投标保证金退付书1份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在2022年 月 日 - 时之间准时递交且不得启封

递交地点:地点:蛟河市政务服务局四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河北街157-2号)

注意事项:

1、《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投标保证金退付书》原件封装在开标一览表信封中。

2、《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分开单独封装并标贴此封面,密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