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拉面中央厨房食材研发生产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拉面中央厨房食材研发生产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青海河湟拉面产业运营有限公司,招标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海拉面中央厨房食材研发生产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东市河湟新区标准化厂房
(2)招标内容:标段一: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设备购置,购置170台(套)生产设备;标段二: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设备购置,购置75(套)研发设备。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4113001002
标段名称:青海拉面中央厨房食材研发生产建设项目 标段二
招标采购设备名称:
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
交货期:35.0天
合同估算价:137.17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该项目共2(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标段一:E6301000076034113001001、标段二:E6301000076034113001002。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2年01月30日00:00时至2022年02月10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2月21日 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乐都区)(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东市地方品牌产业培育促进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魏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2-8613858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河湟拉面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卓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美伦城市广场四期9号楼8B层A10室 |
邮 编: | 邮 编:810000 |
联系人:汪女士 | 联系人:许女士 |
电 话:0972-5974888 | 电 话:18697118534 |
传 真: | 传 真: |
2022年01月29日
青海拉面中央厨房食材研发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准设备采购电子招标 (招标编号:E6301000076034113001002) 招标文件 招标人:青海河湟拉面产业运营有限公司(自行招标盖单位电子章)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卓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电子公章) 2022-01-2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 年版)编制 使用说明 一、《标准设备招标文件》适用于设备采购招标。 二、《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目 录 第一卷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1. 总则 ......................................................................................................................... 15 1.1 招标项目概况 .................................................................................................. 15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15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 15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6 1.5 费用承担 ......................................................................................................... 17 1.6 保密 ................................................................................................................. 17 1.7 语言文字 ......................................................................................................... 17 1.8 计量单位 .......................................................................................................... 17 1.9 投标预备会(不适用) ..................................................................................... 17 1.10 分包............................................................................................................... 17 1.11 响应和偏差 ..................................................................................................... 18 2. 招标文件 .................................................................................................................. 18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18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 18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 19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 19 3. 投标文件 .................................................................................................................. 19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9 3.2 投标报价 ......................................................................................................... 20 3.3 投标有效期 ...................................................................................................... 20 3.4 投标保证金 ...................................................................................................... 20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 21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21 3.6 备选投标方案 .................................................................................................. 22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 22 4. 投标 ......................................................................................................................... 22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 22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23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23 5. 开标 ......................................................................................................................... 23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 23 5.2 开标程序 ......................................................................................................... 23 5.3 开标异议 ......................................................................................................... 23 6. 评标 ......................................................................................................................... 23 6.1 评标委员会 ...................................................................................................... 23 6.2 评标原则 ......................................................................................................... 24 6.3 评标 ................................................................................................................ 24 7. 合同授予 .................................................................................................................. 24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 24 7.2 评标结果异议 .................................................................................................. 24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 24 7.4 定标 ................................................................................................................ 25 7.5 中标通知 ......................................................................................................... 25 7.6 履约保证金 ...................................................................................................... 25 7.7 签订合同 ......................................................................................................... 25 8.纪律和监督 ................................................................................................................ 26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26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26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26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26 8.5 投诉 ................................................................................................................ 26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7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 28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29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 30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 31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2 评标办法前附表 ............................................................................................................ 32 1. 评标方法 .................................................................................................................. 36 2. 评审标准 .................................................................................................................. 36 2.1 初步评审标准 .................................................................................................. 36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36 3. 评标程序 .................................................................................................................. 37 3.1 初步评审 ......................................................................................................... 37 3.2 详细评审 ......................................................................................................... 37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 38 3.4 评标结果 ......................................................................................................... 3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9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 39 1. 一般约定 .................................................................................................................. 39 1.1 词语定义 ......................................................................................................... 39 1.2 语言文字 ......................................................................................................... 41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 41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 41 1.5 联络 ................................................................................................................. 41 1.6 联合体 ............................................................................................................. 42 1.7 转让 ................................................................................................................ 42 2. 合同范围 .................................................................................................................. 42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42 3.1 合同价格 ......................................................................................................... 42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 42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 43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 44 4.1 监造 ................................................................................................................ 44 4.2 交货前检验 ...................................................................................................... 44 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 45 5.1 包装 ................................................................................................................ 45 5.2 标记 ................................................................................................................ 45 5.3 运输 ................................................................................................................. 45 5.4 交付 ................................................................................................................ 46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 46 6.1 开箱检验 ......................................................................................................... 46 6.2 安装、调试 ...................................................................................................... 47 6.3 考核 ................................................................................................................ 48 6.4 验收 ................................................................................................................ 48 7. 技术服务 .................................................................................................................. 49 8. 质量保证期............................................................................................................... 49 9. 质保期服务............................................................................................................... 50 10. 履约保证金 ............................................................................................................. 51 11. 保证........................................................................................................................ 51 12. 知识产权 ................................................................................................................ 52 13. 保密 ....................................................................................................................... 52 14. 违约责任 ................................................................................................................ 53 15. 合同的解除 ............................................................................................................. 53 16. 不可抗力 ................................................................................................................ 54 17. 争议的解决 ............................................................................................................. 54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 55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 56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 56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 58 第二卷 ................................................................................................................................. 59 第五章供货要求 ................................................................................................................... 60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 60 二、设备需求一览表 ..................................................................................................... 60 三、技术性能指标......................................................................................................... 60 四、检验考核要求......................................................................................................... 61 5、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 61 第三卷 ................................................................................................................................. 8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87 一、投标函 ................................................................................................................... 9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 92 二、授权委托书 ............................................................................................................ 93 三、联合体协议书......................................................................................................... 94 四、投标保证金 ............................................................................................................ 96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97 六、分项报价表 ............................................................................................................ 98 七、资格审查资料....................................................................................................... 100 (一)基本情况表................................................................................................ 100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02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103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104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 105 (六)制造商授权书 ............................................................................................ 106 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 107 九、技术支持资料....................................................................................................... 108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109 1 第一卷 2 第一章招标公告 青海拉面中央厨房食材研发生产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拉面中央厨房食材研发生产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青海河湟拉面产业运营有限公司,招标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 100.0%,私有资金 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境外私人投资 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海拉面中央厨房食材研发生产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东市河湟新区标准化厂房 (2)招标内容:标段一: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设备购置,购置 170 台(套)生产设备;标段二: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设备购置,购置 75(套)研发设备。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4113001002 标段名称:青海拉面中央厨房食材研发生产建设项目 标段二 招标采购设备名称: 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 交货期:35.0 天 合同估算价:137.17 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该项目共 2(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标段一:E6301000076034113001001、标段二:E6301000076034113001002 。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 2022 年 01 月 30 日 00:00 时至 2022 年 02 月 10 日 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 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02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4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乐都区)(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 海 省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东市地方品牌产业培育促进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魏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2-8613858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河湟拉面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卓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 地 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美伦城市广场四期 9 号楼 8B 层 A10室 邮 编: 邮 编:810000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0972-5974888 电 话:18697118534 传 真: 传 真: 2022 年 01 月 29 日 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青海河湟拉面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河湟新区 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0972-597488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青海卓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美伦城市广场四期 9号楼 8B 层 A10 室 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18697118534 1.1.4 招标项目名称 青海拉面中央厨房食材研发生产建设项目 1.1.5 工程项目名称 青海拉面中央厨房食材研发生产建设项目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东西部协作专项资金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青海拉面中央厨房食材研发生产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1.3.2 交货期 交货期:/月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1.3.3 交货地点 按合同约定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采购清单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独立完成供货、运输、安装和调试等相关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 须提供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提供企业成立后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无时间要求)。 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人业绩: / 投标设备业绩: / (4)信誉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 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 人 名 单 信 息 公 布 与 查 询 ”(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5)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0.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1.11.4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或有可能出现歧义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网上提问菜单提出,并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就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澄清文件(QHCF 格式),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答疑澄清文件菜单中发布,各投标申请人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下载。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出,不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足 15 日应顺延开标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无论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代理机构)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作为补充文件(QHCF格式)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答疑澄清文件菜单中发布,各投标申请人用 CA数字证书进行下载。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出,不足 15 日应顺延开标时间。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无论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无论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有,最高投标限价:137.17 万元(壹佰叁拾柒万壹仟柒佰元整)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及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报价,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系统集成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入关手续费、税金、土建配合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6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一、 投标保证金缴纳: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收取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7 万元 2、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下三种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拒收。 (1)银行转账: 收款行号:以本项目在公告中生成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准 收款行名: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行(行号:313852316017) 开户行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代收单位名称:海东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保证金专户 收款人账号: 7779905201000411343 (2)保险保单 (3)银行保函:须通过海东市保函平台开具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投标保函: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退还。 2、通过银行转账的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退还中标人与未中标人本金及银行同期利息。 三、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详见招标文件总则 3.4.4 条款。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0 年至/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8-01-01 至 2022-02-21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8-01-01 至 2022-02-21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1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免费使用青海省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使用Word、WPS、AutoCAD等工具按照规定的目录和格式编制技术标。操作步骤详见《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文件,使用青海省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后生成有 QHTF 后缀形式的加密文件。 2、投标文件编制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格式文件要求加盖申请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妥善保管 CA数字证书,投标人由于 CA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 CA数字证书介质。 2、如果出现“CA 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CA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时,投标人应当用新的 CA 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3、各投标单位务必提前完善好数据库中投标信息、资质证书、人员、业绩等相关投标材料,投标时相关资料应从数据库中获取电子资料。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在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后,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详见《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未按上述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2-02-21 10:00:00 4.2.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3、招标人(代理机构)郑重承诺本电子招标文件为本项目唯一的招标文件。 4、招标人如需要相应的“纸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形成的评标资料”是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资料等的打印文本。在公示结果无疑义后从《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或打印装订成册。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地点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省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 5.2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登录进入系统,选择进入应开标的项目、标段。做好准备; (2)宣布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到,现在依法进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行开标; (3)宣布开标纪律; (4)点击获取应开标标段投标单位名称; (5)投标文件解密,首先由投标单位逐一进行解密,投标人全部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6)批量导入; (7)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 (8)系统中进行招标文件导入操作; (9)开标结束。 (10)形成开标纪录表;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评委 1 人,抽取评委 4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是随机抽取。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1-3 名。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合同约定执行 % □不要求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招标代理费 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招标人与本项目代理机构商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招标人确定由招标人支付,金额为/元。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7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不适用)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8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1 项规定。 19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3 项规定。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3.1 项规定。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3.2 项规定。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20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产生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 21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 22 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编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1 项规定。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1 项规定。 23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2.2 项规定。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其它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1 项规定。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2 项规定。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4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 25 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6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27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 (万元) 交货期 备注 投标人代表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29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0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1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6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32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名称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标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33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技术支持资料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00 分) 商务部分:12.0 分 技术部分:58.0 分 投标报价:3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0 分(如有)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下述三种方法可供选择: 评标价 Di: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小于/个时,评标价价为所有投标报价算术平 34 均值。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大于等于/个(含)时,评标价 Di 为去掉/个最高和/个最低投标报价。 ☑方法一:平均值法: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B 直接做为评标基准价。 P=B=Σ(D1+D2+…+Dn)/n □方法二:权重法:控制价 H 和 B 乘以相应权重比例确定基准价。评标基准 B,与招标控制价 H 加权平均做为评标基准价P P= B* A % + H*(1- A %), 其中 A=。 A 值:为权重比例。 □方法三:降幅系数法:评标基准价 B,乘以降幅系数系数 K 做为评标基准价,K的取值范围为至。 P=B*K% K 值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取值范围(91-100之间,取整数)内现场抽取,与中标候选人一并公示。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示例 0.00%。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赋分 2.2.4(1) 商务评分标准(12.0分) 业绩情况 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完成一个类似业绩得 3 分,最高得 9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须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 9 本地化服务能力 在青海省有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的,得 3 分;在青海省有委托服务机构的,得 2 分;没有的不得分。(本地化服务能力应包括机构性质、人员配置、服务能力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2.2.4(2) 技术评分标准(58.0分) 技术参数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0 分;所投标注“*”产品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2 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其中进口产品还须20 35 提供厂家授权书。) 安装方案及人员配备 1.针对本项目有切实可行的组织方案得 1-6 分,没有不得分;2.供货期进度计划措施切实可行得 1-6 分, 没有不得分;3.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可行得 1-6 分,没有不得分;4.人员配备合理、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 3-5 分,一般得 1-2 分,差的不得分。 23 服务计划及服务措施 针对该项目须有详尽的组织安装、验收、售后服务承诺保证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及相关措施。优秀的得 11-15分,良好的得 6-10 分,一般的得1-5 分,差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15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30 分) 偏差率 1、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Di>P:每高一个百分点从30分中扣0.3分; Di﹦P:得30分; Di<P:每低一个百分点从30分中扣0.2分; 扣完为止,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P 表示评标基准价;Di :投标函报价 2、其它: 36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7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8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3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40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41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42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43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10%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60%: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25%。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5%。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5%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4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2.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 45 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46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3 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 (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47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 48 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后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 49 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50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51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或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获 52 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53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的解除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54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5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56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供货要求; (7)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57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58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59 第二卷 60 第五章供货要求 供货要求 招标人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地提出对设备的需求,并对所要求提供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等作出说明。鉴于供货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文件之一,指代主体名称宜采用买方和卖方分别表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对工程项目的概况进行介绍,以使投标人更清晰地了解供货的总体要求和相关信息。 二、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及单位 交货期 交货地点 …… 1 2 3 4 …… 三、技术性能指标 招标人应编制详细的技术性能指标并考虑以下因素: 61 1. 技术性能指标构成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技术响应性的标准。因此,定义明确的技术性能指标有助于投标人编制响应性的投标文件,也有助于评标委员会审查、评审和比较投标文件。 2.技术性能指标应具有足够的广泛性,以免在生产制造设备时对普遍使用的工艺、材料和设备造成限制。 3.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 技术性能指标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在引用不可能避免时,该引用后应注明“或相当于”的字样。 四、检验考核要求 招标人应对合同设备在考核中应达到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进行规定,并可根据合同设备的实际情况,规定可以接受的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五、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设备购置,购置 75 台(套)研发设备; 质保期:本项目采购清单里有要求的按要求执行,其余的按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表 1 研发设备技术参数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详细技术指标及配(附)件 1 *万分之一天平 2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准确度范围:I 2.称量范围:0~200g 3.实际分度值:0.1mg 4.检定分度值:1mg 5.重复性误差:0.2mg 6.稳定时间:≤6 s 7.去皮范围:0~200g 8.折秤盘直径:80mm 9.校准砝码值:200g 2 *千分之一天平 2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准确度范围:II 2.称量范围:0~200g 3.实际分度值:1mg 4.检定分度值:10mg 62 5.重复性误差:2mg 6.稳定时间:≤6 s 7.去皮范围:0~200g 8.折秤盘直径:80mm 9.校准砝码值:200g 3 *电子秤 2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材质:ABS 新料+不锈钢秤盘 2.型号:TSC 计数计重计价秤 3.显示:LCD 显示屏带背光 6 位 4.秤量分度值 1.5-30kg0.01-0.5g 5.使用电源:交流 AC220V5Hz)直流 D6V4Ah 内置铅酸电池 6.尺寸:23*29*8cm(秤盘尺寸) 7.使用温度:0-40 度 4 *摇床 2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 控制方式:模糊逻辑控制技术 2. 显示方式:LED 显示 3. 循环方式:自然对流式 4. 振荡方式:水平回旋振荡式 5. 驱动方式:单轴平衡驱动式) 6. 环境要求:用户特定恒温室内或环境 7. 旋转频率:30∽300 rpm 8. 旋转精度:±1rpm 9. 摆振幅度:20mm 10.摇板尺寸:320×300(mm) 11.标准配置:万能弹簧摇板 12.最大承重:4kg 13.摇板数量:一块 14.净 重:12kg 15.外型尺寸:395×300×200(mmm) 16.功 率:40W 17.电 源:AC 200∽240V 50∽60HZ 18.外箱材料:ABS 工程特种塑料 5 *生物显微镜 1 台 进口品牌 技术参数: 一、显微镜: 1、放大倍率:40~1000 倍; 2、光学系统:CFI 60 无限远光学系统; 3、齐焦距离:60mm,方便添加其他光学附件而图像清晰度无损失; 4、同轴粗/微调焦:行程:30mm,微调焦时每转 0.1mm,粗调焦时每转 9.33mm;粗动扭力矩手轮可调; 5、照明:6W LED 光源,寿命长达 60000 小时,可提供最佳数字成像照明的内置“复眼”光学系统; 6、目镜筒:三档分光三目镜筒(三档分光,100/0,20/80、 63 0/100),倾斜角度 10-30°,极大方便采图、拍照同时进行; 7、目镜:10 倍(视场:≥25mm),视野内图像范围更大,更贴近眼睛,观察更清晰、舒适 8、物镜转换器:六孔物镜转换器; 9、物镜: 9.1、[4X 平场消色差物镜] CFI Plan Achromat 4X N.A. 0.10, W.D. 30.0mm; 9.2、[10X 平场消色差物镜] CFI Plan Achromat 10X N.A. 0.25, W.D. 10.5mm; 9.3、[20X 平场消色差物镜] CFI Plan Achromat 20X N.A. 0.40, W.D. 1.2mm; 9.4、[40X 平场消色差物镜] CFI Plan Achromat 40X N.A. 0.65, W.D. 0.56mm; 9.5、[100X 平场消色差物镜] CFI Plan Achromat 100X Oil N.A. 1.25, W.D. 0.20 mm; 10、载物台:定位式长方形载物台(mm):159×243mm,78mm×54mm 横向行程(x-y 运动);带游标校准,载物台旋转方式可调中,载物台高度和松紧度可调; 11、表面:超硬防蚀铝涂层; 12、聚光镜:摇出式消色差聚光镜,数值孔径 0.9;调焦行程:27mm; 二、成像系统及软件: 1、彩色摄像头技术参数: 1.1、颜色:彩色; 1.2、量子效率:≥84%@535nm; 1.3、分辨率:≥5472(H)x3648(V); 1.4、单个像元尺寸:≥2.40x2.40(μm); 1.5、芯片尺寸:≥1 英寸; 1.6、快门模式:卷帘快门; 1.7、读出噪声:<1e-; 1.8、制冷温度:-15℃ @室温 25℃; 1.9、帧率:14 帧@5472x3648, 53 帧@2736x1824, 67 帧@1824x1216; 1.10、Binning 模式:2x2,3x3, 4x4; 1.11、曝光模式:自动/手动; 1.12、曝光时间:3us~60min; 1.13、图片格式:JPG/PNG/TIFF/DICOM; 1.14、数据传输:USB3.0; 1.15、位数:16Bit/8Bit; 1.16、兼容系统:Windows(32bit/64bit),MAC; 1.17、智能 12 位 ISP 色彩还原; 2、分析软件技术参数: 2.1、实时景深融合; 2.2、实时图像拼接; 2.3、静态景深融合; 2.4、静态图像拼接; 64 2.5、实时荧光图像合成和编辑; 2.6、HDR 合成高动态图像; 2.7、基于显微成像的智能自动曝光; 2.8、智能测量工作流的建立; 2.9、工作流的多次重复执行; 2.10、单拍、延时拍照; 2.11、输出格式自主选择; 2.12、录像、延时视频自动生成; 2.13、动态/静态测量,支持分图层测量; 2.14、自定义测量标尺、图层、精度、命名、样式; 2.15、绘制: 点、线、矩形、多边形、圆、圆弧、角度; 2.16、数据导出至 Txt 或 Excel; 2.17、品牌台式电脑一套,I7 处理器,8G 内存,2G 独显,1T 硬盘,23 吋显示器; 三、售后服务 厂家承诺质保期延长至 3 年; 6 *涡旋混合器 2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电源:220V 2.功率:40W 3.转速:2800 转/分 4.工作方式:连续 5.工作台直径:110mm 6.外形尺寸:160×140mm 7 *玻璃仪器气流烘干箱 2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 12 孔、20 孔、30 孔可供选择。 2. 风管为异形管,直径、长度可根据需要订制。 3. C 型:外壳不锈钢材质(ANSI 标准)。 4. 功率(W):800 5. 电源(V/Hz):1~,220V,50Hz 6. 风管长度(mm):170/200 7. 风管数量(n):30 8. 温度范围(℃):40~120 9. 控温精度(℃):±2 10. 外形尺寸(mm):Ф400/400 8 *真空包装机 1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外形尺寸:55*57.5*73cm 2.真空室尺寸:42*40*15cm 3.电压:220V50Hz 4.功率:2750W 5.真空泵:20 升 9 *小型粉碎机 1 台 国产设备 技术参数: 1.大功率 3000W,出口药粉高达 80%,出粉细,可连续投料,提高生产效率,电机不发热。产品结构设计科学, 65 不锈钢进口材料、铝合金加厚出料口、不锈钢外壳材质、百叶窗散热。无粉尘、高速、快捷更高效。出料细度可通过更换筛网调节。 2.电压:220v 3.功率:3kw 4.产量:5-10(kg/h) 5.转速:5500r/mir 6.粉碎细度:60-180 目 7.外形尺寸:640*220*470mm 10 *中型粉碎机 1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功率:3000w 2.额定电压:220V 3.转速:8000 转 4.重 量:100kg 5.细度:80 目-300 目 6.外形尺寸:70*60*105mm 11 *面筋清洗仪 1 台 原装进口 技术参数: 1、用途: 面筋清洗仪主要测试小麦面中的面筋数量。面筋是小麦专有的蛋白质,有利于评估小麦面粉的质量。 2、技术参数 2.1 具有 1 个 LCD 液晶触摸屏,具有进行时间,日期,语言设定功能。揉混的时间和清洗时间可以利用触摸笔进行设定。 2.2 测试结束的时候,可以利用屏幕中的 PAUSE 功能,结束本程序,系统测试程序自动回到测定程序的主菜单功能。 2.3 可以调整 2 个蠕动泵的流速功能 2.4 具有校准功能,0.7mm 的金属片可以进行校准。1 个尖端触摸笔,便于操作。 2.5 同时测定两个样品,精确面筋洗涤,标准化,自动化定时洗涤 2.6 采用高性能的步进电机 2.7 仪器尺寸 375Hmmx310Dmmx385Wmm 3、基本配置 3.1 主机 1 台 3.2 5ml 移液器 1 支 3.3 5 升水箱 1 个 3.4 移液泵 1 个 3.5 面筋清洗室 4 个 3.6 面筋清洗室不锈钢盖 4 个 3.7 500ml 烧杯 2 个 3.8 面粉的面筋清洗筛网 88my 20 个 3.9 全麦面粉面筋清洗筛网 840my 20 个 3.10 更换面筋清洗室工具 1 个 66 3.11 面筋钩 2 个 3.12 拔出面筋钩工具 1 个 3.13 校正片 1 个 3.14 触摸笔 1 个 3.15 清洗瓶 1 个 3.16 仪器应用工具 1 套(2.5mm 六角扳手 1 个,8-9 双头扳手 1 个,10-11 双头扳手 1 个) 12 *面筋指数仪 1 台 原装进口 技术参数: 1、用途 面筋清洗具有对清洗后的湿面筋进行离心功能。面筋是小麦专有的蛋白质,有利于评估小麦面粉的质量。 2、技术参数 2.1 特殊的筛盒分为前后 2 个部分,离心后采用天平称量计算,可以得到面筋指数值。 2.2 面筋指数仪具有触摸屏控制,利用触摸屏进行操作,具有设定日期,时间,语言功能,以及环境温度显示功能。 2.3 仪器转速 6000±2rpm 2.4 显示器可以实时显示测试的时间,单位秒 2.5 测试结束 10 秒后,面筋指数仪的安全盖自动打开。 2.6 系统离心的安全盖子如果没有关闭显示器具有警告显示功能 2.7 仪器尺寸 260Hmmx360Dmmx220Wmm 3、基本配置 3.1 主机 1 台 3.2 刮刀 2 个 3.3 面筋质量指数盒 2 个 3.4 对等重量砝码 1 个 13 *面筋烘干仪 1 台 原装进口 技术参数: 1、用途 面筋烘干仪的表面是聚四氟乙烯材质,具有不沾功能,保证结果准确性。面筋是小麦专有的蛋白质,有利于评估小麦面粉的质量。 2、技术参数 2.1 1 个红色灯和 1 个黄色的灯,具有电阻保护功能,保证系统不会因烧坏而影响使用。 2.2 内置计时器,烘干结束后,具有音频报警功能。 2.3 具有工作状态指示灯,操作方便。 2.4 样品位置 2 个 2.5 50℃烘干 4 分钟 2.6 仪器尺寸:80Hmmx260Dmmx230Wmm 3、基本配置 主机 1 台,电源线 1 个 14 *数字粘度计 2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一、特点:本仪器具有测量灵敏度高,测试结果可靠, 67 使用操作方便,造型美观大方等特点,是用来测量牛顿型液体的绝对粘度和非牛顿型液体的表观粘度的仪器,可广泛应用于油脂、油漆、塑料、药物、饰品、涂料、洗涤剂等各种物体粘度的测量 二、仪器参数: 1.测量范围:DN-81-2×10(6mpa.s 2.转子规格:1、2、3、4 号转子, 3.转速:[DN-8S]0.3、0.6、1.5、3、6、12、30、60 转/分 4.测量精度:±2%(牛顿液体) 5.工作环境:温度 5C-35C,相对湿度不大于 80% 6.外形尺寸:370mm×325mm×280mm 7.外包装尺寸: 475mmx200mmx375mm 15 *超低温冰箱 2 台 进口品牌 技术参数: 1.设备类型:-86℃冰箱 2.1 立式 2.2 压缩机:采用双压缩机控制 2.3 制冷剂:采用完全无氟的环保制冷剂 2.4 容积:320L-340L 2.5 外形尺寸:750*875*1850;内箱尺寸:490*600*1140 2.6 温度控制范围:-50℃— -86℃ 2.7 门:外门 1 个,内门 2 个,内门带聚氨脂保温层 2.8 锁:箱体自带内锁一个,钥匙一把,门把手可接外挂锁 2.9 报警装置:带有温度报警、过滤器报警、电源异常报警、开关门状态报警、断电后蓄电池报警等,并可以接远程报警端子,可选配通过网络对冰箱进行远程控制,具有自我故障诊断功能;微电脑处理器控制的温度显示控制面板;并可以显示机器目前工作状态 2.10 搁架:三层,不锈钢(高度可调整) 2.11 电源条件:220V,10A 2.12 箱内的温度传感器 2 个,测试孔 3 个 3.标准配置: 3.1 冰铲:1 个 3.2 钥匙:2 把 16 *恒温恒湿培养箱 2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容积:≤250L 2、控温范围:0-50℃ 控温精度:0.1℃ 波动度:±0.5℃-±1.0℃ 不均匀度:±1.0℃ 3、控湿范围:50-95%RH 精度:±1%RH 波动度:±5%RH-±7%RH(国家标准) 4、照明:8W 5.尺寸(mm):外形尺寸:600*600*1700 内胆尺寸:500*480*1050 6、升温时间:0℃升至 40℃≦60 分钟 7、降温时间:40℃降至 10℃≦100 分钟 68 8、工作时间:连续循环 9、工作环境:0-30℃,湿度 85%RH 以下,无腐蚀性气体 10、压缩机动延时间 保护时间:3 分钟。 11、工作方式:连续运行(压缩机间歇工作) 12、噪音:≦70db 13、电源要求:220V/50Hz。 14、风冷技术,无氟制冷。 15、微电脑全自动控制、触摸开关,操作简便。 16、具有掉电记忆功能,保证在上电后,仪器能从断点继续运行。 17、数码显示屏,可显示温度,光照,时间等。 18、控温控湿方式:采用箱体内背面风道循环制冷,下进上出,循环均匀,风量为 2m/s. 17 *振荡培养箱 2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 控制方式:P.I.D(微电脑环境扫描微处理芯片) 2. 显示方式:LCD(大屏幕液晶双显) 3. 循环方式:强制对流式 4. 振荡方式:旋转振荡式 5. 驱动方式:单轴平衡装置式 6. 开门方式:单手开门轻松完成 7. 温度范围:4℃-60℃ 8. 温度精度:±0.1℃ 9. 温度均匀度:±1℃ 10. 旋转频率范围:30∽300rpm 11. 旋转精度:±1rpm 12. 摆振幅度:Φ25(mm) 13. 安全功能:上、下限超温声光报警;上、下限超速报警;独立式超温保护器;开门停机保护;漏电或过电保护装置 14. 附属功能:转速存储功能、一键恢复出厂设置、来电恢复、参数记忆、温速度校正、时钟显示、室温/实测温度双显 15. 编程功能:反复、步调、八段曲线编程设定 16. 制冷剂:CFC-Free(134A)无氟安全制冷系统 17. 压缩机:高性能高背压压缩机 18. 冷却器:200W 19. 加热器:500W 20. 定时范围:0-999.59 小时/可持续 21. 摇板尺寸:500×350(mm) 22. 最大配置:1000ml*12 或 500ml*24 或 250ml*30 或100ml*56 或 50ml*56(根据各户要求选配) 23. 摇板数量:二块 24. 内腔尺寸:600×440×650H(mm) 25. 外型尺寸:700×600×1250H(mm) 26. 包装尺寸:800*700*1400mm 27. 功率:830W 69 28. 附件:照明灯、紫外灯 29. 转轴材质:45#碳钢、220-250HBW 调质处理 30. 电 源:AC 200∽240V 50∽60HZ 31. 内腔材料:全不锈钢镜面直角圆弧过渡设计易清洗、防腐蚀 18 *移液器 6 支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手动可调式移液器涵盖量程 0.1-2.5ul,0.5-10ul,2-20ul,5-50ul,10-100ul, 20-200ul,50-200ul,100-1000ul,200-1000ul,1000-5000ul,2-10ml. 2.轻便且设计符合人机功效学 3.数字视窗,所设量程一目了然 4.使用附件工具,能方便快捷的进行校准和维修 5.精确分液 6.下半只可高温高压消毒 7.可拆卸式组件便于维护 8.管嘴连件具有高化学稳定性 9.可拆卸式组件便于维护 10.方便在实验室校准,提供网上在线校准软件 19 *移液器 1 支 原装进口 技术参数: 用途:用于微量或少量液体的手动移液。 1、工作条件 1.1 常规实验室,室温条件 2 、主要技术指标 2.1 PysioCare concept 人体工程学设计:操作用力小,使用更加轻松; 2.2 采用 PerfectPiston™系统的高科技材质,坚固耐用,耐高温抗腐蚀 2.3 可整支高温高压灭菌和紫外线灭菌,操作更安全 2.4 四位数字体积显示,位置合理,便于移液时观察 2.5 伸缩式弹性吸嘴设计,防止吸头安装高高低低,确保移液气密性和均一性 2.6 密度调节功能,适用于不同密度的液体,通用性更广泛 2.7 卓越人体工程学设计,重量轻,显著减少操作用力,避免发生手部重复性劳损 2.8 不准确度和不精确度 3、单道可调移液器 0.1-2.5µl 最大量程的不准确度≤±1.4%,不精确度≤0.7 %; 0.5-10µl 最大量程的不准确度≤±1.4%,不精确度≤0.5 %; 2-20µl 最大量程的不准确度≤±1.4%,不精确度≤0.3 %; 10-100µl 最大量程的不准确度≤±0.8%,不精确度≤0.2 %; 70 20-200µl 最大量程的不准确度≤±0.7%,不精确度≤0.2 %; 100-1000µl 最大量程的不准确度≤±0.6%,不精确度≤0.20 %; 20 *冷冻微量离心机 1 台 原装进口 技术参数: 1.最大容量:30 × 1.5/2.0 mL 离心管,12 × 5.0 mL 锥形管 2.最大相对离心力:25,000 × g (16,220 rpm) 3.独有的 5.0 mL 锥形管气密性固定角转 4.9 款不同转子可选择 5.自动转子识别和自动转子失衡检测,离心更安全 6.Eppendorf QuickLock® 快速锁定转子盖:旋转 1/4 圈可快速打开或锁紧转子 7.温控范围:-11 ℃ 至 40 ℃ 8.FastTemp 快速制冷功能,从室温 23°C 降至 4°C 仅需 11 分钟 9.持续制冷功能:离心结束后仍可保持设定温度 10.ECO 自动待机功能,可选 1、2、4、8 小时无使用后自动待机,降低能耗 11. 内置冷凝水槽,避免冷凝水积聚,防止腐蚀 12.从零加速至最高转速时间和从最高转速减速至零的时间:18 秒(适配 FA-45-24-11 转子) 13.单独的“Short Spin”瞬时离心按键,方便操作 14.转子和附件可高温高压灭菌 (121 ℃, 20 分钟) ,保护操作人员安全 15.最高转速运行时噪音水平低<46 db(A) 16.离心计时:10 秒至 9 小时 59 分钟 17.具备 SOFT 软刹车功能,防止样品重悬 21 *比较测色仪 1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测量范围: 红色 R0.1-R79.9 罗维朋单位 黄色 Y0.1Y79.9 罗维朋单位 色 B0.1-B49.9 罗维朋单位 中性灰色 N0.1-N3.9 罗维朋单位 (2)最小示值:0.1 罗维朋单位 (3)白板漫反射率>80% (4)放大镜倍率:1.9X (5)比色皿尺寸:10mm20mmX40mm, 254mm X20mmx40mm,133.4mmx20mmx40mm (6)电源:220V 士 22V,50Hz 士 1Hz (7)功率:50W (8)尺寸:主机 500mm×320mmX130mm 22 *pH 计 1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高清液晶显示,按键操作;支持平衡测量模式和连续 71 测量模式; 2、自动识别缓冲溶液,支持自动 1-3 点校准,支持自动/手动温度补偿方式; 3、支持温度、自定义 pH 缓冲溶液设置,支持 pH 电极性能诊断; 4、支持数据储存、删除和查阅,支持存贮测量结果 50套; 5、具有断电保护功能,支持恢复出厂设置; 6、仪器级别 0.01 级 mV 范围(-1999~1999)mV,最小分辨率 1 mV,电子单元示值误差±0.1%FS; pH 范围(-2.00~18.00)pH,最小分辨率 0.01pH,电子单元示值误差±0.01pH 7、含 962121 低电导电极,962221 超纯水电极 8、温度范围(-5.0~110.0)℃ /(23-230)℉,最小分辨率0.1℃/0.1℉,电子单元示值误差±0.2 ℃/±0.36℉ 9、电源,电源适配器(输入:AC100~240V,输出:DC9V) 10、尺寸(mm),重量(kg) 242×195×68,0.9 11、 标配 E-301-QC 型 pH 三复合电极,REX-5 型多功能电极架;pH 缓冲液粉剂 pH4.00、6.86、9.18 各 5 包;防尘罩(按键款) 1 只,简易操作指南 1 个 12、附带一支电极应符合的要求:适用于电解质低的样品,适用于电导率 100μS/cm 以上的低电导率样品;测量范围:(0-11)pH 温度范围:(0-80)℃ 零电位:7±0.5pH 材质:进口环氧树脂 液接界:高分子 参比结构:Ag/Agcl 参比溶液:不可加液 尺寸:Φ12×120mm 接插件:S7 13、附带一支电极应符合的要求:适用于纯水、去离子水等超低电导率水样;测量范围:(0-11)pH 温度范围:(0-80)℃ 零电位:7±0.5pH 材质:玻璃 液接界:玻璃磨口 参比结构:长寿命结构 参比溶液:可加液 尺寸:Φ12×185mm 接插件:S7 23 *纯水仪(实验室型) 1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进水水源:城市自来水或地下水(TDS<1000ppm),水压 0.10-0.40MPa,水温 5-45℃ 2.制 水 量:10 升/小时 3.出水水质:RO 出水水质 RO 纯水电导率:1~5μS/cm(在线监测)系统除盐率: ≥99.5 %,微生物≤1cfu/ml、重金属离子≤0.1ppb,微颗粒物(直径≥0.2um)≤1 个/ml、总有机碳含量(TOC) < 30ppb ,吸光度(254nm,1cm 光程)≤0.001,可溶性硅≤0.01mg/L 4.UP 出水水质电阻率:18.2MΩ.cm(在线监测)重金属离子≤0.1ppb,微颗粒物≤1 个/ml, 微生物〈1cfu/ml ; 5.适用范围:原子吸收(AAS)/原子发射(AES),离子色谱(IC)/质谱分析(MC),等离子发射光谱仪(ICP),液相色谱/气相色谱等; 72 售后服务 1.如设备故障或存在质量问题,接到用户电话后技术人员将在 30 分钟内回应,电话可解决的 1 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 2.免费安装调试至仪器可正常运行,仪器安装调试后进行现场培训,至用户人员会操作,并制出两种合格化验室用水为止 3.整机一年的保修期,仪器终生维修,水机具备终身升级(水质、水量)功能; 24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1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 显示屏:7 英寸高分辨率 1024*768 触摸屏 2. 单色器:全息闪耀光栅 C-T 单色器,比例双光束 3. 光栅:1200 线/mm 4. 光电池:进口硅光二极管 5. 接口:USB&蓝牙 6. WIFI 模块:支持,标配 7. 无线打印:支持,无线蓝牙打印机选配 8. 联 PC 软件:支持,选配 9. 物联模块软件:标配,支持 10. 比色皿架:标配手动 1cm 11. 光度范围: 0--200%T,-0.3-3A 12. 波长模式:自动 13. 波长精度:±0.3nm 14. 波长重复性:±0.1nm 15. 光谱带宽:2nm 16. 波长范围:190-1100 17. 杂散光:0.05T% 18. 光度准确度:±0.5%T,±0.004Abs(0 ~ 0.5A);±0.008Abs(0.5 ~ 1A) 19. 光度重复性:±0.5%T,±0.004Abs(0 ~ 0.5A);±0.008Abs(0.5 ~ 1A) 20. 光度稳定性:±0.15%T,±0.002Abs(0 ~ 0.5A);±0.004Abs(0.5 ~ 1A) 21. 灯切换方式:自动,340nm(可随意设置) 22. 稳定性:0.001A(500nm,3min) 23.噪音:0.15T% 25 *自动凯氏定氮仪(含消解和排废) 1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一、设备用途: 用于检测食品、药品、谷物、农业、水产品、乳制品、化工、土壤、植物、肥料、动物饲料、烟草、环境监测等样品中全氮和蛋白质含量的分析以及其它挥发性组分的分析。 二、仪器配置:自动凯氏定氮仪+石墨消解仪+消解排废系统 1、自动凯氏定氮仪技术参数: 73 1.1 手动、自动双模式任意切换。手自一体化操作界面突破了常规仪器操作形式,可实现用户手动自动双模式之间任意切换,对所需试剂自动定量加液,全过程无人值守,各种状态智能检测,自动蒸馏,自动冷凝,自动淋洗; 1.2 测定范围:0.1mg-240mg 氮; 1.3 碱液自动定量加注,硼酸吸收液自动定量加注; 1.4. 4.3 英寸真彩屏幕; 1.5 自动手动两种方式添加稀释液,满足试验需要; 1.6 可任意设置蒸馏时间(1 小时内),蒸馏结束自动报警; 1.7 测定速度 3-6min/样品; 1.8 测定样品重量:固体≤6g 液体≤16ml; 1.9 自动淋洗控制系统,实现智能化蒸馏淋洗,使测量精度更高; 1.10 回收率:≥99.5%; 1.11 消化管周边设施智能化设计,包含了对于安全的防护设计及消化管不在位提示功能; 1.12 故障自动检测及声光报警系统智能化设计; 1.13 冷凝水实时检测,冷凝水消耗 1.5L/min; 1.14 内置的稀释功能,防止消化液加浓碱后产生剧烈反应造成氨的溢出损失; 1.15 校准功能:稀释水校准,碱溶液校准,硼酸溶液校准,淋洗水校准; 1.16 实验工程中防护门消化管,冷凝水状态实时显示; 1.17 内置调试模式,用于检测仪器各部件是否正常工作; 1.18 具有紧急停止操作功能; 1.19 整机采用备受汽车行业青睐的 ABS 工程塑料,全部模具化加工; 2.石墨消解仪 2.1 消化能力:20 个样品; 2.2 加热方式:红外辐射石墨传导; 2.3 控温方式:PID 控温;嵌入式软件控温技术; 2.4 控温范围:室温+5℃~450℃(从室温到400℃≤25 分钟); 2.5 升温计时方式:具有曲线和直线两种升温方式。可编辑存储 10 组消化程序,每组可设置 5 段温度与时间梯度; 2.6 显示系统:4.3 寸彩色液晶显示,操作简捷,信息丰富,使用户能够快速掌握仪器的使用; 2.7 隔热方式:陶瓷及风道隔热; 2.8 控温精度:±1℃; 2.9 消化管:300mL; 2.10 表面外壳需喷涂特氟龙涂层,防止消解过程中产生的酸气或酸液对仪器的腐蚀; 2.11 自动检测加热单元工作故障并可判断出故障模块,便于维护; 2.12 具备过压、过流、过热、超温报警、故障自动报警; 74 2.13 具备导流槽结构,防止酸液腐蚀仪器; 2.14 加热模块整合了红外加热和电热管加热多项优点设计,能耗降低、立体环绕加热升温更加均匀; 2.15 整机无保温材料外露,环保安全,而且避免了酸液、酸气对保温材料的腐蚀影响保温效果; 2.16 石墨加热块采用气相沉积抗氧化处理,解决高温加热后掉粉、脱粒等缺陷,延长使用寿命; 3.排废系统 3.1.采用 PFA 密封盖,使用寿命长,密封效果好; 3.2 密封盖采用卡扣式设计,更换方便; 3.3 配置专业的注射室真空泵,无需电源; 3.4 专业的滴盘设计,减少酸性腐蚀带来的伤害; 4.仪器标准配置: 4.1 自动凯氏定氮仪一台; 4.2.石墨消解仪一台; 4.3.排废系统一台; 4.4.消化管 20 支; 5、售后服务: 5.1 保修期后,保证长期供应零备件和正常的售后服务; 5.2 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一年,终身维修; 5.3 故障服务: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供货方得到通知 3 日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用户现场维修。 26 *索氏提取仪(脂肪测定仪) 2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一、设备要求: 1 可测定食品、饲料、药品、聚合物、纤维制品、石化产品、清洁剂、橡胶、塑料等物质中的可溶性有机化合物。也可以快速的从固体混合物或半固体物质中分离一种或一类物质; 2 快速安全地测定食品、饲料、谷物、种子中的脂肪; 3 可萃取塑料中的增塑剂,纸张、纸版中的松香,皮革中的油脂等; 二、工作条件: 1 环境温度:(5~30)℃; 2 相对湿度:不大于 80%; 3 自来水压力:≥0.2MPa; 4 供电电源:AC(220±22)V;(50±1)Hz; 5 除地磁场外,无其它电磁场的干扰。 三、功能参数要求: 1 测定范围不低于 0.1-100%; 2 自动控温全密封金属浴加热方式,控温范围:室温+5℃~280℃; 3 加热杯体积不小于 80mL; 4 溶剂回收率不低于 80%; 5 测定样品重量:0.5g~15g(常量 2g~5g); 6 处理能力不低于 6 个/批; 7 测试时间比传统方法缩短至少 20-80%; 75 8 同步显示设定温度,实际温度,设定时间和加热计时; 9 要求内置 PID 控温系统,控温精度不大于 1℃; 10 要求采用 4.3 寸及以上液晶显示屏,微电脑控制系统; 11 要求操作时可以根据试剂沸点和自然温度的不同而选择最佳温度; 12 整机采用表面氧化处理防腐蚀技术,避免环境对机器的影响; 13 考虑到防护措施,空气层隔热,保持机体外壳常温,要具有隔热和保温双重作用; 14 具有过温报警及定时提醒功能,声、光、屏幕显示文字提示三重报警系统; 15 采用直线轴承传导技术的升降连接,方便升降操作; 16 仪器结构具有水电分离设计,整机安全性高; 17 实验中可以补充有机溶剂。 四、售后服务: 1 免费对用户进行仪器的基本操作和日常维护的现场培训,; 2 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一年,终身维修; 3 故障服务: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供货方得到通知 3日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用户现场维修。 27 *灭菌锅 1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容积:50L 2.工作电源:220V 50Hz 3.功率:3 KW 4.工作温度:+5~126℃ 5.保温时间:1-99.99(分钟或小时) 6.不锈钢材质制成,经久耐用; 7.轻启翻盖结构,上盖自动弹起,轻松省力; 8.控制面板的斜面设计,便于观察操作; 9.微电脑程序控制灭菌程序中的排放冷空气、加热、保温计时和泄压方法; 10.LED 数码管和指示灯,动态显示设备运行状态; 11.电脑板具有 PID 功能,通过自整定修正加热参数,可以防止冲温,控温精度达到±0.5℃以内; 12.低水位控制功能,水位不足自动停止加热并有指示提示; 13.具有“内循环”功能,无蒸汽释放到室内; 14.温度超过设定值 2℃,自动停止加热,同时声光报警; 15.超压到 0.17MPa 安全阀自动泄放蒸汽,保护设备; 16.灭菌器腔内有压力不能开盖的安全措施; 17.盖子未关闭到位,不加热;并有 LED 灯指示; 18.器内压力的安全状态有 LED 灯指示; 19.低水位控制功能,水位不足自动停止加热并有指示提示; 20.灭菌效果可靠; 21.放水阀可以排放桶内浓缩水,防止结垢; 76 22.带刹车的万向脚轮移位轻捷,定位方便; 23.浸入式电加热管,热效率高。 28 *超净工作台 1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外尺寸(宽×深×高) 1500mm×730mm×1600mm;内部尺寸(宽×深×高) 1360mm×690mm×520mm 2、过滤技术:采用进口滤芯 过滤效率 99.995%(≥ 0.3μm 颗粒)高效过滤器规格及数量 610*610*50*2 只 3、洁净度:ISO 5 级(美联邦 209E 100 级) 4、噪音:≤62dB(A) 5、振动半峰值 ≤5μm 6、照度:≥300Lu 7、平均风速 ≥0.3m/s(三档调速);菌落数:≤0.5 个/皿•时(直径 90mm 培养平皿) 8、进口技术,结构:全钢结构,工作台面采用 SUS304优质不锈钢耐用易清洁,箱体采用优质冷轧钢板静电涂装抗腐蚀能力强,流线型的豪华整机造型, 使作业区气流受扰动最少。 9、照明系统采用 LED 名牌灯具,护眼设计 10、带刹车装置的万向转动优质脚轮,移动灵活,固定方便可靠。 11、人性化的预过滤器快速更换与清洗设计使客户更感便捷。 12、操作挡板为安全玻璃移门,日本进口升降系统控制位置上下任意可调,升降自如、定位准确、无故障、免维护,并能完全关闭以便灭菌。 13、带紫外线杀菌灯,消除微生物污染隐患,荧光灯紫外灯互锁,带备用插座设计,断路保护功能,实验使用安全方便。荧光灯/紫外灯规格及数量 14W ×②/8W ×② 29 *冷冻干燥机 1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奥氏体(316L)医用级不锈钢方型冻干仓(非钟罩式),密封焊接,真空容器,密封性好,不受温度变化影响,箱体不易老化。干燥原位完成,操作简便,干燥效果好。 2.仪器采用箱体式设计(非传统落地式),结构紧凑、体积小巧,不占用实验室空间,便于摆放和搬运。 3.样品隔板与冷阱平行设计,最大限度的保证样品冻干温度的均一性 4.冻干箱门采用有机玻璃材料,耐腐蚀、透明度高,可清楚的观察样品冻干的全过程。 5.实时显示真空度、冷阱温度、样品温度,运行错误报警,可在运行过程中温度和压力,出现异常时即时报警并主动保护。 6.7 寸高清智能彩色触摸屏,内载安卓系统,界面友好,操作方便,简单易学,并可通过 usb 导出实验数据与操作日志。 77 7.独有 JD lyophilization 操作系统。中英文语言切换,简洁,易用。可以编辑、保存 1000 条以上的工艺配方,每组配方包含 50 个控温区段。实验中途可以暂停实验,修改实验参数。 8.冻干数据自动保存,实时查看,历史复现,冻干过程清晰可控。 9.冷阱自动化一键除霜。 10.账号权限管理(三级用户权限管理),用户名加密码形式登录,以保证仪器的实验数据更加真实、安全、可溯源。 技术指标: 1、冷阱温度:-50℃ 2、惰性气体回填:0.2um 3、隔板尺寸:220*320mm 4、隔板层数:4 层 5、隔板控温:自然温度 6、最大凝冰量:6kg 7、抽气速率:2L/s 8、最大冻干面积:0.28 ㎡ 9、冻干仓尺寸:240*380*390mm 10、输出功率:1KW 11、电源:AC220V±10%,50HZ 30 *压面机 1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容量:1.5L 2.操控方式:机械式 3.出面方式:全自动 4.电压:220V 5.功率:150W 6.主体材质:塑料 7.螺杆材质:塑料 8.包装清单:主机×1、水杯×1、面粉杯×1、清洁刷×1、通孔针×1、水杯×1、说明书×1 31 *电磁炉 2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控制方式:触摸式 2.能效等级:三级能效 3.电源性能:220V 4.额定功率:3000W 5.产品尺寸:415×320×74mm 32 *荧光分光光度计 1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激发波长:365nm(干涉滤光片,标配) 2.发射波长范围:260nm ~ 800nm 连续可调; 3.发射光谱带宽:10nm 4.发射波长示值误差:±2nm 5.发射波长重复性:≤1nm 78 6.灵敏度:1、2、4、8 7.信噪比:蒸馏水拉曼峰 S / N ≥ 100 8.电源电压:AC220V±22V,50Hz±1Hz 9.功率:200W 33 *旋蒸蒸发仪 2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一、旋转转蒸发仪 1.转速调整范围(rpm):20~180 2.转速调节:无级调速 3.真空系统升压速率:≤ 0.33kPa /min 4.旋转电机功率(W):25 5.显示器:数显 6.升降形式:手动+重量平衡方式 7.升降行程(mm):100+150(滑动升降+手动提升) 8.冷凝器形式:立式高效双回流冷凝器 9.冷凝面积(㎡):0.126 10.旋转瓶容积(mL):500 或 1000 11.收集瓶容积(mL):1000 12.真空密封:特氟隆+特氟隆-氟化橡胶双重密封 13.蒸发能力(mL/min):水 15;乙醇:20 14.保护功能:过电流保护、接地故障及短路 15.最佳使用环境温度(℃):5~35 16.环境相对湿度 (%) ≤ 70 17.电源:110V~,60Hz 或 220-240V~,50/60Hz 二、循环水式多用真空泵 1.功率(W):180 2.流量(L/min):80 3.扬程(m):10 4.最大真空度(MPa)/极限压力(mbar):0.098/20 5.单头抽气量(L/min):10 6.抽气头数:2 7.水箱容积(L):15 三、冷却循环水 空载最低温度 (℃):-20 使用温度范围 (℃):-20 ~ 25 储液槽容积(L):5 温度稳定性 (℃) ±2 传感器分度号 Pt100 制冷量 (W):10℃(650);0℃(580);-10℃(490);-20℃(280) 循环泵:功率(W):100;流量 (L/min):20;压力 (bar):0.4 34 *冰柜 2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总容积:318L 2.制冷方式:直冷 3.冷冻能力:25kg/24h 79 4.气候类型:ST 5.额定耗电量:0.79Kwh/24h 6.温控方式:机械控制 7.制冷剂:R600a 8.电源性能:220V/50Hz 9.放置方式:卧式 10.能耗等级:1 级能效 35 *冰箱 2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总容积:223L 2.冷藏室容积:119L 3.冷冻室容积:71L 4.变温室容积:33L 5.温控方式:电脑温控 6.制冷方式:风冷 7.冷冻能力:5.5kg/12h 8.气候类型:SN-N-ST-T 9.能效等级:1 级 10.显示屏:LED 显示屏 11.额定耗电量:0.55 度/天 12.噪声值:39db 13.制冷剂:R600a 14.压缩机:变频 15.电源性能:220V/50Hz 16.无霜功能:支持 17.抗菌类型:DEO 净味 18.产品颜色:炫金 19.外形设计:钣金面板 20.按键方式:触摸 36 *全自动粗纤维测定仪 1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模式:手自一体 1.测试范围:0~100%; 2.样品数量:一次可同时测试 1~6 个试样; 3.样品称量:0.5~3.0g; 4.测试精度:重复性≤0.4%; 5.测试时间:≤90min; 6.加热方式:半圆式碳化硅加热,单个调温; 7.密封方式:采用上下四氟乙烯隔离; 8.加液方式:压力注入式; 9.试剂加热方式:自动恒温可调,过温保护; 10.防腐能力:耐酸碱丙酮等; 11.显示模式:高清 4.3 寸触摸屏; 12.控温方式:手自动一体,加热功率任意调节; 13.控温范围:室温~200℃; 14.电 源:220V±10%,50~60HZ; 15.额定功率:2700W; 80 16.外形尺寸:560×460×660(mm); 37 *嫩度测定仪 1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肉质嫩度测定仪模拟人的牙齿对肌肉及各种食品的咀嚼作用,测量肌肉与食品试样的剪切值,并数值显示测量结果,表达食品的嫩度 2.测量范围:(0~200)N 或(0~20)kgf 3.分辨力:0.01N 4.示值准确度:<±1%, 5.刀具厚度 3.0mm±0.2mm 6.刃口内角度 60° 7.内三角切口的高度≥35mm 8.砧床口宽 4.0mm±0.2mm 9.电压:220V 50Hz 10.速度:1-15mm/秒(无级变速可调) 38 *质构仪 1 台 进口品牌 技术参数: 1、 仪器用途: 针对于肉质品、农产品,面制品,果蔬及凝胶等原产品及深加工产品的物理性质的测定,分析品质和感官特性;同时应用于教学。可以测试的指标是:硬度;脆性;粘附度;松弛;柔软性;断裂强度;胶粘性;回复性;弹性;摩擦系数;屈服应力;铺展性;凝胶强度;成熟度等, 明胶强度。 2、工作环境: 2.1 环境温度:0~40℃ 2.2 相对湿度:10%~80% 2.3 适用电源:100–240V AC, 50–60Hz 3、主要技术参数: 3.1 具有拉伸和压力测试两种模式; 3.2 温度显示; 3.3 允许下载程序到主机,单机运行和电脑控制两种模式; 3.4 测试范围:10Kg,可独立使用 3.5 绝对测试精度:1g. 3.6 相对测试精度是:万分之一; 3.7 测试距离:0-100mm 3.8 距离精度:0.01mm 3.9 测试速度:0.01-10mm/s 3.10 速度精度:在 0.01-0.1mm/s 之间是 0.01mm/s; 在0.1-10mm/s 之间是 0.1mm/s 3.11 多种食品级力量转换感应元: 可选范围种类有:100g/1000g/1500g/4500g/10Kg/25Kg/50Kg 等七种规格 3.12 软件的技术指标: 具有功能强大的 Texture Pro 中英文二合一分析软件,进行各类食品样品质构分析; 软件测试过程中,数据收集和实时曲线绘制的数据分析 81 同步实时进行; 用户自定义各测试方法,单机下载程序快速操作、TPA测试、压缩、拉伸、循环测试、松弛测试等; 软件菜单中,可方便地创建自定义报告和试验图谱;测试数据能直接导出至 EXCEL / PDF / HTML 等多种格式,可以进行制图、保存、比较、打印、生成专业报告等操作,多条质构曲线通图叠加对比分析、方便直观; 3.13 通过 ISO9001 质量认证,测试过程中超过荷重负载时仪器会自动停止。 4、配置清单 4.1 主机,1kg 感应单元:1 套 4.2 质构仪专用软件:1 套 4.3 基台,可以上下移动:1 个 4.4 测试探头及夹具 直径为 50.0 毫米圆柱型挤压检测探头,1 个 直径为 38.1 毫米圆柱型挤压检测探头,1 个 直径为 25.4 毫米圆柱型挤压检测探头,1 个; 直径为 12.7 毫米圆柱型挤压检测探头,符合 AOAC 测试标准,1 个 直径为 12.7 毫米圆柱型挤压检测探头,符合 BS 测试标准,1 个 直径为 6 毫米穿透检测探头,1 个; 直径为 4 毫米穿透检测探头,1 个; 直径为 2 毫米穿透检测探头,1 个; 直径 12.7 毫米球形挤压探头,1 个; 直径为 25.4 毫米的球型挤压探头,1 个; 30 度角的圆锥体粘附性测试探头,1 个; 45 度角的圆锥体粘附性测试探头,1 个; 60 度角的圆锥体粘附性测试探头,1 个; 直径 1mm 的穿刺探针,1 个; 塑型刀头探头,1 个; 线性切割探头,1 个 剪切夹具,1 个; 5、随机文件:供货方提供详细的中英文操作指南、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书、维修手册、售后服务指南、维修说明书手册及质量认证书。 6、检验:卖方代表或工程师在用户所在地开箱检验,验收标准及方法符合产品说明书所达到的要求。 7、技术服务的范围及内容:免费安装、调试设备,进行操作试验,直至运行正常,为仪器操作人员提供免费的操作及维护培训。 39 *电加热夹层锅 2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材 质:304 不锈钢 2、钢板厚度:3mm 3、锅口直径:600mm 4、锅内深度:450mm 82 5、电加热功率:9kw (380V/50Hz) 6、设计温度:300℃ 7、温控形式:可以设定并自动控制 8、电控箱:1 个 9、含 350 号导热油 10、外形尺寸:长 1300mm×宽 700mm×高 700mm 40 *均质机 1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一、主要功能:主要是对不同粘度液体原料的均质乳化,通过转定子的高速运转,产生强烈的机械剪切力和物料间的相互强挤压力,使原料达到迅速均质乳化,最终使物料达到均匀、稳定。 二、特点:无级调速(可固定使用任何速度),带数显,无碳刷电机,无火花,噪音低,可以长时间工作;乳化头可以快速拆卸,方便清洗。采用爪式结构,增加剪切面积,从而使乳化效果更好。适用:解决分层现象的最有效的机型之一,达到微乳化状态 三、仪器参数 1.马达形式:伺服电机 ,无火花,使用寿命长 2.功率:500W 3.电源:220V 50Hz 4.处理量:20ml-5L 5.转速:0~12000 rp/min 6.调速形式:无级调速 7.分散头配置:配有网孔、圆孔(可视物料随意更换) 8.升降方式手动升降 9.接触物料材质:SUS304 10.工作架:不锈钢、碳钢 11.外形尺寸:40×30×80cm 41 *锯骨机 1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产品功率:1500W 2.电压频率:220v/50Hz 3.锯条尺寸:1650MM 4.切割宽度:0-190mm 5.工作台尺寸:100*436MM 6.产品尺寸:490*520*840MM 42 *小型和面机 1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容积:3.5L 2.操作方式:微电脑式 3.档位调节:5 档以下 4.产品功能:和面,搅拌 5.电机类型:直流电机 6.电源:220v/50hz 7.功率:120W 43 *商用和面机 1 台 国产产品 83 技术参数: 1.产品重量:5 公斤左右 2.和面质量:最少 2.5kg,最多 4kg 3.产品尺寸:48.5*28*64.5cm 4.过热保护:无 5.面盆材质:不锈钢 6.防尘盖:支持 7.操控方式:旋钮式 44 *切肉机 2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厚度调节:0-15mm 2.额定电压:220v 3.额定功率:200w 4.刀片直径:190mm 5.切片宽度:170*125mm 6.机身尺寸:36*24.5*26cm 45 *超声波清洗仪 2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1.超声波功率转换效率高,清洗速度快,比传统清洗方法的效率提高几倍到几十倍。 2.产品设计美观大方,外壳采用优质不锈钢压花板制作,防锈性能好;清洗槽采用优质 SUS304 不锈钢一次冲压成形,无焊接处,防水性能好。 3.产品清洗温度在 0-80℃范围内任意可调,工作时间数码控制,LED 数字显示 1-99 分钟任意可调,满足不同的清洗需求。 4.6L 及以上规格具有排水装置,快速排出废液; 5.采用优质进口核心部件,使用寿命长; 6.清洗物件时,不需人手接触清洗液,无须搅拌工件,对工件表面无损伤,安全可靠,清洗工件时能节省溶剂、热能、工作场地和人工等; 7.内槽尺寸(L*W*H)mm:300*155*150 8.外形尺寸(L*W*H)mm:330*180*310 9.容量(L):6 10.超声功能(W):150 11.频率 KHz:40 12.加热功率(W):300 13.时间(Min):1-99 14.加热温度(℃):0-80 46 *PCR仪 1 台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一.基本性能: 1.样本容量:96 孔板(半裙、无裙板通用),12 × 8 联管; 96 × 0.2ml; 2.液晶显示:8”彩色液晶显示屏,实时图文显示运行状态; 3.产品尺寸:420mm * 269mm *254mm; 84 4.产品净重:12.5kg; 5.输入电源:100~240V、50~60Hz、600W; 6.通讯接口:3 个 USB2.0、 LAN、 wifi; 7.风道设计:独特的前进风后出风设计,大大的节约仪器摆放空间的同时起到防尘的效果; 8.APP 功能:手机移动端同步 app,实时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并可远程操控多台联网设备的 OFF 功能; 9.断电保护功能,恢复供电后继续完成未完成的程序; 二:温度功能 1.控温技术:采用 Ferrotec 最新一代长寿命 Peltier 器件,保障仪器的使用寿命和可靠性; 2.温度范围: 4-99.9℃; 3.升温速率(max):≥ 5 ℃ /sec 4.降温速率(max):≥ 3.7 ℃ /sec 5.温度均一性: ≤± 0.2 ℃(72℃、55℃) 6.温控精度: ≤± 0.3 ℃ (温度达到 55、72、95℃后30 秒开始) 7.温度显示分辨率:0.1℃ 8.温控方式:BLOCK、TUBE 模式 9.变速温度可调:0.1℃ ~ 5℃ 10.Soak 恒温功能:有; 三:梯度功能 1.梯度温度范围: 30-99.9℃; 2.梯度温差范围: 1-30 ℃; 四:软件功能 1.程序存储数:≥2000;通过 U 盘下载无限存储; 2.最大步骤:100 个,可做二重嵌套循环; 3.最大循环数:标准循环 99(嵌套 2 级)可做巢式 PCR; 4.时间递增/递减:0-9 分 59 秒可做 Long PCR; 5.温度递增/递减:0-9.9℃可做 Touchdown PCR; 6.自动暂停/断电保护:有; 7.程序运行报告记录功能:有; 8.文件加密功能:有; 9.Tm 计算功能:有; 10.语言设置功能:中英文; 11.连接电脑:轻松实现一台电脑控制多达 150 台仪器得远程控制及管理工作 五、热盖功能 1.热盖温度:30-110 ℃; 2.热盖高度:热盖可根据实际使用状态调整高度和压力以适应不同反应管,有效防止试剂蒸发和污染; 3.热盖压紧方式:一次压紧热盖,无需反复调节; 4.热盖自动关闭:样品台温度低于用户设定值或程序结束时,热盖自动关闭; 47 *实验台 1 个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尺寸:长 1.5m 85 材质:全钢 48 *通风橱 1 个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尺寸:长 1.5m 材质:全钢 49 *药品柜 4 个 国产产品 技术参数: 一、产品特性 1、具有耐强酸强碱与抗腐蚀的特性,耐冲击,不生锈 2、双锁结构,提供更高的安全保障 3、柜门贴有醒目的“腐蚀性”警示标识 4、柜内层板可单独取出,方便清理,也可在标配基础上增配层板,增强空间使用率 5、柜体一体成型无缝焊接,极大的加强了柜体的结构性,有效降低了柜体因热胀冷缩而引起的变形 6、规范管理,分类存储不同性质及危险等级的化学品 7 降低环境污染,保护操作者的安全 二、仪器参数: 1.外部尺寸:H1650*W1090*D860mm 2.内部尺寸:H1550*W1074*D844mm 3.层板尺寸:W1064*D824*H50mm 4.容积:90/340(加仑/升) 5.开门方式:手动 6.层板:二板可调 7.门型:双门 8.锁具:双锁 86 第三卷 8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88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年 月 日 89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七、分项报价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十、技术支持资料 十一、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90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91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92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单位电子章) 年 月 日 93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94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95 (联合体协议书也可扫描上传) 年 月 日 96 四、投标保证金 97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偏差说明 1 2 3 4 5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98 六、分项报价表 1. 分项报价表说明 2. 分项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3 4 5 …… …… 合计报价 99 100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 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101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02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对于可以现货供应的标准设备(非定制设备),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一般不宜作为审查投标人履约能力的因素。 103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设备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04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设备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签约合同价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05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106 (六)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进行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可以扫描上传) 107 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8 九、技术支持资料 109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不适用) 1.10 分包 1.11响应和偏差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程序 5.3 开标异议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7.2 评标结果异议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4 定标 7.5 中标通知 7.6 履约保证金 7.7 签订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 投诉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2 详细评审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4 评标结果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2 语言文字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5联络 1.6 联合体 1.7 转让 2. 合同范围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2合同价款的支付 3.2.1 预付款 3.2.2 交货款 3.2.3 验收款 3.2.4 结清款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4.2 交货前检验 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3运输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5.3.3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 (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次考核。 6.3.3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6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6.4.5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12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6.4.2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12个月。在合同第6.4.3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6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6.4.2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12个月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6.4.3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6个月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7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2. 知识产权 13. 保密 14. 违约责任 15. 合同的解除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8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40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争议的解决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第二卷 第五章供货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二、设备需求一览表 三、技术性能指标 四、检验考核要求 五、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分项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六)制造商授权书 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2022-01-29T20:32:41+0800 1页(295,296) 青海卓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