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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人和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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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服务外包合同公示

招标详情

食堂服务外包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1月30日18时0分
荣成市人和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外包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37108290030020210006_001

二、合同名称:食堂服务外包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082202102000306

四、采购项目名称:食堂服务外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荣成市人和镇人民政府

地 址:荣成市人和镇

联系方式:0631-7451001

供应商(乙方):威海吉冠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崖头街道荷塘北区103号门市

联系方式:1380630156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1.0 74.46 74.4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1-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1-30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文本:『食堂服务外包』
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同  书

 

 

 

 

      项目名称:食堂服务外包

      项目编号:SDGP371082202102000306

      采购编号:SDGP371082202102000306

      合同编号:SDGP371082202102000306

 

 

 

 

 

       甲方:荣成市人和镇人民政府

       乙方:威海吉冠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同 书

 

本合同于20221月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

甲方所需食堂服务外包经山东华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SDGP371082202102000306采购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委员会(或甲方)确定乙方为A包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

(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中标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中标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或货物)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详见合同清单。

见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

四、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744,600 元,大写: 柒拾肆万肆仟陆佰元整 。(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或货物清单)。

乙方开户名称: 威海吉冠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荣成支行 

银行账号: 171407641 

五、付款途径

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转账支付。

六、付款方式

按照实际成交价格支付乙方(以现有核定就餐人数170人为准,如超出核定人数按实际就餐人数结算),当月费用次月结算,乙方负责于次月5日前,为甲方提供当月服务费票据;甲方依据票据,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即每月结算一次。

七、交付日期和地点

1、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风险负担: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质量

服务的质量应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

九、包装(含货物)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十、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及线路: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服务(或货物)或服务(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二、验收

(一)货物

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交付前,甲方和乙方在7日内共同开箱检验货物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等状况,如货物需要安装、调试,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安装调试后7日内,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并共同在《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和应当发现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5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询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

4、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

(二)服务

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验收要求进行。

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

十三、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见附件二:乙方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

十四、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或货物)本合同价格的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3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3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赔偿乙方对厨房改造、维修、添置厨房用具等相关用。

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7.甲方无正常理由迟延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威海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签约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方:荣成市人和镇人民政府

 方:威海吉冠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附件一:同投标(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

序号

内容

品牌型号

详细配置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食堂服务外包

/

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1.00宗

744,600.00

744,600.00

本表总计

744,600.00


 

附件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

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承诺:

一、岗位设置及人员:

1.进驻食堂后确保原有工作人员就业岗位,做好现有工作人员的转

接工作,确保队伍稳定。

2.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岗位和人员,原则上每 20-25 人配置 1 名

服务人员。

二、自行配置车辆购买原材料。

三、原材料采购要求:

1.所有食材质量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国家质量标准及要求。

2.从正规渠道购买原材料,并经过食品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其中,

食用油需采用正规厂家知名品牌花生油,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

点采购,提供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

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

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

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正规厂家知名品

牌的产品,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

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

假冒伪劣、过期产品。

3.落实原材料采购索要票证、每餐食品留样等制度。主副食品种要

按《食品安全法》规定每餐都要留取样品 48 小时备查,要采取适当

的预防措施,禁止或防止一些人的故意或非故意行为所造成的食品

安全事件发生

 

食堂服务外包补充条款

一、就餐标准

早餐:每日早餐四个小菜至少一个热菜;稀饭两种;每名职工一包早餐奶或纯奶;每人一个鸡蛋;主食为鸡蛋饼,土豆饼,茭瓜并,油条,炸馒头片,炒米饭等轮流组合。

午餐:两主(海鲜和肉类)

      海鲜(非休渔时新鲜海产品)

      肉类(每周至多一次鸡鸭食品)

两附(两热菜或者一热菜一凉菜)

一汤或粥

一份水果或杯酸或土特产

晚餐:一主两副

机关干部根据值班人员调整特色小吃。如:麻辣烫,水饺,面条等。可根据机关干部喜好调整菜单。

二、人员方面

接收镇政府原有厨房人员四名,接收后不低于之前的工资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以及意外伤害保险在内。进行统一的管理培训,纳入考核进行优胜略汰,以便于为机关干部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售后服务

甲方定期组织对餐厅做满意度调查,根据甲、乙双方认可的员工就餐满意度调查模式组织调查,调查结果满意度达不到60分,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如连续三次调查结果达不到60分,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

四、备注

如镇上有特殊情况,可协商处理。例如:清明防火、创城、维稳等。产生的人员费用,名单之外的部分每人按12元结算。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