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7 | | | | 焦作市解放区实验学校西校区餐厅承包经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F2022-005号 2、项目名称:焦作市解放区实验学校西校区餐厅承包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月6日 5、评审日期:2022年1月27日 二、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焦作市轩成餐饮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永兴路1212号 中标金额:22元/天/人 四、评审专家名单:冯有利、张朝霞、魏春雯、郭东霞、辛长永 五、无效投标原因: 焦作德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供应商资格要求3.1的要求。长沙楚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长沙面食八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两家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不符合政府采购法。 六、代理服务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金额为48557.00元。 七、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焦作市解放区实验学校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工业路4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13703918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建设东路18号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77391689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7739168921 焦作市解放区实验学校 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8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下载003.jpg">下载 下载001.jpg">下载
| | 附件下载: | 焦作市解放区实验学校西校区餐厅 承包经营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 F2022-005号 采 购 人:焦作市解放区实验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二年一月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有保障的优势,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焦作市财政局联合有关部门推出了以政府采购合同预期支付能力为信用的融资政策。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开展融资业务的服务机构申请融资贷款,融资服务机构以信贷政策为基础提供无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的的融资产品。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融资意向的,可登陆“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jiaozuo.hngp.gov.cn)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看各融资服务机构的融资产品,同时可在线向融资服务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服务机构按照程序向您提供便捷、高效、优惠的贷款服务。 中小微企业申请 依据中标(成交)通知书,登陆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对照各融资服务机构融资方案,选择符合自身的融资产品。 开设收款账户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资金支付及还贷 中小微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约,采购人及时开展履约验收,融资服务机构加强管理,及时锁定合同回款资金。 中小微企业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融资服务机构审查 对有融资意向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开展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完备的,一般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中小微企业按照融资服务机构要求,开设收款账户,并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 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的,需变更约定收款账户的,中小微企业向采购人申请,变更收款账户)。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融资服务机构确认合同的真实性后,5 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 融资服务机构放贷 签订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融资机构登陆焦作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核对合同真实性。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操作流程图 优化和提升政府采购政策 一、全面取消采购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费用。 二、免收履约保证金。确因项目需要的,应以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收取,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 3%,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条件退还。 三、评标结果确认时限。自评标(评审)结束后应 2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1个工作日内公告结果,同时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四、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性)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五、合同公告和备案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六、项目验收。自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报告》,并在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公告验收结果。 七、资金支付。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支付资金,不得因机构变更、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原因拒绝或延迟资金支付。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若发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以上政策执行的,可向监督部门举报反映。 监督单位:焦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8866638 8866636 电子邮箱:jzscgb@163.com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0 第四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 26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 28 第六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 34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焦作市解放区实验学校西校区餐厅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焦作市解放区实验学校西校区餐厅承包经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 1月 27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 F2022-005号 2、采购项目名称: 焦作市解放区实验学校西校区餐厅承包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2元/天/人。 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学校现有学生食堂一个,包括操作间、餐厅、洗碗间、储藏室等约1585平方米,可同时容纳 900余人就餐。日常向 900余名住宿生及若干名走读生提供餐饮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7、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焦公资采购 F2022-005号-1 焦作市解放区实验学校西校区餐厅承包经营项目 22元/天/人 / 3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2 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近 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期内查询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 1月 7日至 2022年 1月 13日,每天上午 8:00至 12:00,下午 12:00至 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 1月 27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焦作市人民路 889号阳光大厦 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 3号机。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 1月 27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焦作市人民路 889号阳光大厦 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3号机。 3、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注:本项目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及视频》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3.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上传。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请各投标人提前上传,因未能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按要求进行网上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5.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 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17:30(北京时间)。 6.获取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焦作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及视频》。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焦作市解放区实验学校 5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工业路 4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13703918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建设东路 18号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77391689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7739168921 焦作市解放区实验学校 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1 月 6日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采购人:焦作市解放区实验学校 地 址:焦作市解放区工业路 4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703918621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7739168921 地址:焦作市建设东路 18号楼 1.1.4 项目名称 焦作市解放区实验学校西校区餐厅承包经营项目 1.1.5 服务地点 焦作市解放区实验学校西校区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内容 学校现有学生食堂一个,包括操作间、餐厅、洗碗间、储藏室等约 1585平方米,可同时容纳 900余人就餐。日常向 900余名住宿生及若干名走读生提供餐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3.2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1.3.3 服务质量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7 3.2 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近 3 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期内查询截图);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若有疑问,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10.3 采购人说明澄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2 年 1月 27日 9 时 00 分 8 2.2.3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2.2.4 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 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 负; 2.3.2 质疑招标文件 时间:应当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形式:投标人登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系统内提出。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 (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的企业 CA 签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个人 CA 印章。 (3)所有要求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可以用授权委托人手写签字的扫描件。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jztf 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自备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如有紧急情况,在不见面开标按要求上传。 2、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U盘要求内容完整并能正常读取数据。 注: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伍份使用 CA 系统打印出来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及不加密格式电子文件一份。 9 4.2.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jztf 格式)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如系统故障需上传非加密文件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指示将非加密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3)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 在工作时间与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必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提交原件资料等,投标人应及时完善诚信库信息。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企业 CA 密匙在线签到、解密文件等,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后 30 分钟内。 现场开标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 3号机。 5.2 开标程序 (l)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2)公布投标人; (3)在监督人监督下进行投标文件现场解密。 (4)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企业 CA 密匙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等自身原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本工程采用电子开标,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0 6.3.4 本次评标采用 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名 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是,具体要求: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的开标方式,潜在投标人可提前在焦作市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和《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工作工具》等,查看操作说明,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等。为避免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因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平台统一技术服务 电话:400-998-0000,服务 QQ:4008503300,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日 8:00-17:30。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 11 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 参加开标活动。远程开标大厅网址: (http://222.143.135.34:7890/BidOpeningHall/bidhall/ default/login) 10.2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日。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10.3 代理服务费支付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承担,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10.4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10.5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12 1.总则 1.1 招标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服务期限和服务质量 1.3.1 本次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招标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次招标的服务质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3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获取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人。 1.10.3 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4)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5)合同签订及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4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如有修改,应在交易平台上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媒体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经营服务方案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经营期限间,不允许转让经营权承诺 9.遇停水、停电、停气时,须保证正常供餐承诺 10.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15 3.2 投标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和开标一览表等。 3.2.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说明并允许外,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2.3 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应是固定不变的,在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否则供应商以可选择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2.4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采购人开标。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3.3 投标有效期 3.2.1 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 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2.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3.5.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册、以及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标明主办人。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提供投标文件。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服务期期限、采购项目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为准,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3.7.4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jztf 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自备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如有紧急情况,在不见面开标按要求上传。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4.1.2 自备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如有紧急情况,在不见面开标按要求上传。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文件应在本章第4.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4.2.2 供应商递交文件的地点和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4.3.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采购人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开标。供应商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5.2 开标程序 招标主持人按以下程序开标: (l)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2)公布投标人; (3)在监督人监督下进行投标文件现场解密。 (4)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企业 CA 密匙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 17 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等自身原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解密完成后各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4人组成,其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5)“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该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办法 6.2.1 评标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2.2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规定的评标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18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签订合同 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9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评标准则和评标方法 1.1 评标过程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1.2 评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3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格、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标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并依此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1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 格 性 评 审 标 准 营业执照(副本) ( 或 三证 合 一的 营 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 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信用记录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其他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符 合 性 评 审 标 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CA 签章并加盖单位 CA印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内容 符合本采购项目内容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 60日历天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文件的其他响应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 2.2 评分标准:详细评审(100分) 1 技术标 (总分 50分) 经营服务方案(50分) 合理的人员配备(4分) 人员配备合理,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人员配备合理、完善得 4 分,有一定瑕疵,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2分;较差的得 1 分。 质量保证措施(10 分) 餐厅留样管理制度 0-3分 餐具洗消管理制度 0-3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 0-4分 食品安全措施 (12 分) 食品卫生管理 0-6分 餐厅安全管理制度 0-6分 环境卫生及保护措施 (10 分) 操作间卫生管理 0-3分 餐具洗消管理制度 0-2分 预防四害制度 0-2分 垃圾处理制度 0-3分 应急预案 (8 分) 食品中毒应急预案 0-4分 其它各种突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0- 4分 经营能力 (6分) 具有明厨亮灶设施的得 0-6 分 2 综合标 (总分 30分) 类似项目业绩(8分) 2018年 1月 1日以来每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得2分,最高得 8分。(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体系认证 (4分) 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3 企业荣誉(4分) 获得市级及以上“放心消费单位”称号得 4分,没有不得分。 其它服务承诺(14分) 1.供应商承诺的其他实质性优惠服务承诺,优秀的得 6分,良好得 4-2 分,一般得 1分,没有不得分。 2.遇到停水停电特殊情况时保证正常配送餐的措施,进行横向对比,预案科学、合理、配送能力强、可操作性强的得 8-6分,良好得 5-3分,一般 3-1分,没有不得分。 3 投标报价 (总分 20分) 1.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不低于招标控制价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其中最高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方法计算: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高的供应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最后磋商报价/磋商基准价)×20。 计分办法: 1、最终评分=各分项得分总和。 2、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3、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按高低次序确定供应商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评标程序 3.1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3.1.1 资格审查 依据本章资格审查表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则认定其投标无效,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3.1.2 符合性审查 24 依据本章符合性审查表规定的标准,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详细评审 3.2.2 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 顺延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重新招标。 3.6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3.6.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3.6.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3.6.3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25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3.6.4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3.6.5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3.6.6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6.7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 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26 第四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生食堂服务质量,吸引社会优质资源经营我校餐厅,满足师生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企业。 学校现有学生食堂一个,包括操作间、餐厅、洗碗间、储藏室等约 1585平方米,可同时容纳 900余人就餐。日常 900余名住宿生及若干名走读生提供餐饮服务。 二、服务内容 (1)成交供应商须为采购人师生提供早、中、晚餐,周六、周日、节假日及特殊情况,服从采购人安排,正常供餐。根据学校现有条件,主食米面兼顾,并做到花色品种齐全,饭菜可口,保质保量,确保教职工和学生吃饱 。 (2)需建立在满足学生就餐需要的同时,能够按照学校的要求提供个性化的餐饮服务 。 (3)需建立应急预案,所有制度张贴上墙,出现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遇停水、停电、停气时,须保证正常供餐。 (4)经营期间,消耗的水、电、燃气等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所需食材必须按照上级要求做到专人负责,定点采购,并严格执行入库、出库登记制度,坚决杜绝伪劣、变质食材的进入,原材料(含食材、液化气等)的采购费用由经营方负担。 三、服务要求 1.接受学校对环境及餐饮服务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卫生、服务态度、饭菜质量及价格等进行的监督、检查、民意测评、违规处罚。 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餐厅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招标人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27 未经投标单位许可不得擅自改造餐厅。 3.投标人需承担所聘用员工的工资、奖金、缴纳各种保险、以及劳保、卫生福利用品。并负责解决所聘用员工的食宿问题。因经营者的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由经营方负全部责任。 4.投标人需安全文明生产,食品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由经营者按规定及时无害化处理。在工作期间降低噪音,照顾周边居民的休息,确保无责任事故。 5.成交供应商负责餐厅食品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须与采购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和保密协议,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和采购人要求条款组织生产经营。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采购人身体健康,影响采购人声誉,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6.熟悉并能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无条件接受食品药品、卫生防疫、安全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出售不洁、过期、变质、变味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一年。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28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注: 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适当修订。但是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29 合同编号: *****餐厅委托经营合同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为了进一步办好学校食堂,提升饭菜质量,更好服务好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学校公开招标最终结果,经校务会研究决定现将学校食堂委托给 公司进行经营。为切实保证学生利益,保证饭菜质量和品种多样化,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实现顺利供餐,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定本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第一条 合作方式 (一)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经营环境,提供正常的水电汽服务,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由 承担; (二)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三)甲方厨房设备交于乙方使用,乙方应按规定做好日常维护和维修; (四)乙方应负责甲方餐厅厨房场地的日常清洁卫生等管理,如遇上级及食药监部门检查,乙方负责并应按检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如造成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 (五)食材由乙方自行采购、加工,自负盈亏; (六)乙方自行安排厨房及餐厅服务人员; 30 (七)合同期内,非不可避免的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不管任何情况下,乙方必须充分保证甲方在校师生一日三餐的及时供应,如学校餐厅食堂不具备供餐的条件下,乙方可由本配餐公司为甲方配送餐,不得影响学校的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八)承包期内必须再次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投资; (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或转让餐厅食堂提供服务。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一)合同期为 年,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底止(具体时间由甲方根据放假情况通知乙方)。以上不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甲方需要在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配送膳食的,应当至少提前 2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准备; (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满后双方无异议的,合同自动顺延续签。 第三条 价格 (一)甲方订购的用餐为学生套餐【早/午/晚】,餐标经学校和家长代表研究决定; (二)餐标:乙方为甲方按照早餐 元、中餐 元、晚餐 元的标准提供学生在校食堂的一日三餐,价格为 。根据市场行情变化,经双方双方协商可调整餐标。 第四条 餐费的缴费方式 按月缴费:每月下旬缴次月餐费。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量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膳食服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膳食质量、品种、食品安全、服务等方面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并进行检查和监督; 31 (三)协助乙方做好食堂外围区域的安全、卫生及其他协调工作。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并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机构所要求的个人和环境卫生标准,必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安排清除为了经营而产生的一切垃圾和废物; (二)严格落实定点采购、索证索票、食品留样、餐用具消毒等制度,在各种食品原料的采购、储存、加工、供餐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提供食品安全和卫生。乙方也必须严格遵守操作安全和消防制度,如有违规操作,造成的食品安全和其他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负责对所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工资支付,确保所聘用人员具有“无犯罪记录”,身体和心理健康,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等相关证件,遵守公司及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乙方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及各种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需主动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并针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如长期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拒不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五)乙方必须主动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建议、意见及时整改,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六)乙方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通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治,控制剩余膳食,防止危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 (七)乙方负责餐厅所有日常管理、维护及保管,以确保在合同期内的良好运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在乙方未完成整改前,甲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乙方拒绝整改或违反上述规定情形严重或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二)经食品安全等部门确认因乙方所提供膳食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 32 毒或损害身体健康等后果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含学生)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与变更 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违约均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未经协商一致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一)本合同相关的通知或信息传达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微信、手机短信等)。甲乙双方之间的通知或信息传达,只要依照本合同首部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微信或短信,即为有效送达; (二)甲乙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需提前 3 日通过原送达方式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的,所导致的损失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首部注明的委托代理人,有权代表合同签订方签署本合同,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代表该方与对方就合同履行中的一切事务进行联络与沟通、接收与发送通知及相关信息;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需要变更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成交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3 甲方(采购方):(盖章) 乙方(供餐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采购方): (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邮箱: 邮箱: 日期: 日期: 特别说明: 除涉密项目外,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50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4 第六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详细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35 目录 (格式自拟) 36 一、投 标 函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对本项目愿意以人民币 的投标报价,服务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项目。 2. 我方承诺我公司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各项规定,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成交项目。 3.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4)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合同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时间交付使用,否则我们的履约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 标 人: (盖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投标函以此格式为准) 37 (二) 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 标 人 投标报价 服务质量 服务期限 投标有效期 备注:1、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性文件处理。 3、所有价格均应为人民币报价。 投标单位:(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类型: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39 三、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40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 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 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营业执照号 税务登记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41 五、经营服务方案 42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3 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 在 投标活动中,我单位保证做到: 一、公平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回扣、佣金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处罚。 承诺人: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4 八、经营期限间,不允许转让经营权承诺 我单位承诺: 在 采购活动中,我单位保证做到: 1.经营期间不将餐厅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招标人资产搞不法经营。 2.未经投标单位许可不得擅自改造餐厅。 若出现上述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承诺人: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45 九、遇停水、停电、停气时,须保证正常供餐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46 十、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F2022-005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焦作市解放区实验学校西校区餐厅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5 费用承担 1.9 踏勘现场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9.遇停水、停电、停气时,须保证正常供餐承诺 4.投标 5.开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7. 合同授予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评标准则和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第四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第六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详细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 (格式自拟) 一、投 标 函 (二) 投标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 五、经营服务方案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八、经营期限间,不允许转让经营权承诺 九、遇停水、停电、停气时,须保证正常供餐承诺 十、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2022-01-06T16:48:44+0800 NJ dzq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