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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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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消防救援支队主副食品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克拉玛依市消防救援支队主副食品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2月07日 12:5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消防救援支队主副食品招标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克拉玛依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克拉玛依市公告时间2022年02月07日 12:5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2月09日至2022年02月16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00 下午:16: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01日 11:00
开标地点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评标室(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 )
预算金额¥39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欢(采购人)、李娟 娜吉玛(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电话0990-6246700、0990-6882183
采购单位克拉玛依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6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钱欢、0990-624670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通讯路4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娟 娜吉玛、0990-6882183
附件:
附件1政府采购领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2采购文件2.7最终.pdf
附件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4采购文件2.7最终.pdf

项目概况 克拉玛依市消防救援支队主副食品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0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XFZD(ZC)2022-02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消防救援支队主副食品招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一至标项七: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企业划型标准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至标项七: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初级农产品不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09日 至 2022年02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0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评标室(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填写《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表》和《政府采购领域诚信承诺书》,将《申请表》、《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及采购文件费交纳凭证扫描件一同发送至邮箱617122271@qq.com,邮件名称必须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未提交申请表及文件费交纳凭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表》和《政府采购领域诚信承诺书》必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2、参加现场交易活动的所有人员须自行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方可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600号

联系方式:钱欢、0990-6246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通讯路44号

联系方式:李娟 娜吉玛、0990-68821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欢(采购人)、李娟 娜吉玛(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0990-6246700、0990-6882183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申请表

参加项目名称

(若项目分标项,请备注清楚申请参与标项几)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报名日期

企业规模

说明:

1、如果申请日期与电子邮件发送日期不一致,以邮件成功发送日期为准。

2、企业规模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填写,文件具体规定可在网上查询。

3、申请表已提交,但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决定放弃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及时通知李娟、娜吉玛(0990-6882183)。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