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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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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立岗镇兰光村辣椒产业扶贫项目设备采购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XBGJ-ZC-20211202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5513

二、项目名称: 2021年立岗镇兰光村辣椒产业扶贫项目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川砥弘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新市街道新五社区4组 13568850241 2796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的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菜类食品加工机械 详见投标文件 1 27966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志伟、曹淑慧、薛景泉、马恩平、马银玲
采购人代表: 徐倩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34763.00元。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2年02月07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贺兰县立岗镇
联系方式: 09518770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臻君豪庭综合楼写字楼7楼
联系方式: 18895011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化雪
电话: 0951-882208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一倩
电话: 18895011333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声明函.jpg

代理机构 : 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02-07

1 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标准文本 采购人名称: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2021 年立岗镇兰光村辣椒产业扶贫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5513 招标文件编号:XBGJ-ZC-20211202 代理机构: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 年 01 月 13 日 2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5513 项目编号:D6401000141003581 项目名称:2021 年立岗镇兰光村辣椒产业扶贫项目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元):280000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辣椒初加工设备 1套,预算金额(元):2800000.00 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9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宁 财规发(2021)2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4)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的通知》;(5)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01 月 13 日至 2022 年 01 月 2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2-07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川市市民大厅七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 月 13日起至 2022年 1月 20日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5 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 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 CA 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 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 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 4.投标人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人 QQ 交流群:331010760 进行咨询。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 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开招 标文件“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 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 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 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 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贺兰县立岗镇 联系方式:0951-8822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臻君豪庭综合楼写字楼 7 楼 联系方式:18895011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化 雪 电话:0951-8822083 6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一倩 电话:18895011333 代理机构(如有):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01 月 13 日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2021 年立岗镇兰光村辣椒产业扶贫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90天 供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 采购人: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贺兰县立岗镇 电话:0951-8822083 3 采购代理机构: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臻君豪庭综合楼写字楼 7楼 业务联系人:张一倩 电话:18895011333 传真:无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8 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4)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附清晰的扫描件,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5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无 6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7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9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否 10 项目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最高限价:2800000.00 元(如有) 11 保证金:50000.00元 缴纳截止时间:2022-02-07 09:30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 生(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转账或电汇以平台开标现场打印入账明细为准,明细表未列单位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保函形式提交的以保函原件为准。) 9 备注 :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CA 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按照 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户转入(须在交易中心进行备案) ,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①转账形式 :将汇款凭证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 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账户信息在投标人缴纳时由系统自动生成。以平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 标保证金的依据 。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②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保单)形式 :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 。投标保证保险(保单)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 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③银行保函形式: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如采用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提交,其原件应在开标现场同资格审查资料一同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12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10 □ □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3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 提供样品要求包括: (样品的制作标准和要求、接收及退还,样品检测报告,检测机构、检测内容等内容) 14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自然日(日历日) 15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2-02-07 09:3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市民大厅七楼 16 开标时间:2022-02-07 09:30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7 信用查询时间: 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 18 核心产品:网带式烘干设备 所属行业:加工业 19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0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 人 21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 22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自然(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23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 11 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收取形式:网银或汇款缴纳 收取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 24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是 25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26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等是否作为资格要求:否 2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无 3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1、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递交与上传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胶装成册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 盘形式提供)。 2、投标供应商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一日内,按采购人存档要求12 向代 理机构提供补交纸质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必须胶装,装订应 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使用活页夹。 4、电子版需包含:(1)nNXTF 后缀形式的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2) 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全部内容(PDF 格式、Wor 格式);(3)可复制粘贴 格式的分项报价表。以上要求的内容部分须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5、签署、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处,投标人均可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6、密封要求: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袋或箱中,电子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并需在封套上标明“纸质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字样。对封装样式不做要求,但递交的所有密封袋上须载明:1.项目名称;2.计划编号、项目编号;3.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午 时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4.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4 (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 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采购文件中“投标文件格 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有 NXTF 以及 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 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开标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用于标书解密。n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 是未加密投标文件,须以 U 盘形式在开标现场提供(单独密封递交,密封 要求同纸质版密封要求)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 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 13 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 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务】- 【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可启用未加密投标文件(nNXTF):(1)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2)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开标解密: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 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 6、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 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 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 (二)无效投标情形: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和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未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 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电子招投标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 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投标供应商 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 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14 标文件的供应商, 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5 评标小组共由 5 人组成,全部由银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 6 合同公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 1 个工作日内,持 CA 锁登录《宁夏回 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示(从“供应商”系统登录,在“合同管理”菜单中进行“起草合同”操作,如有操作疑问请联系平台系统最下方客服电话。 15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5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6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17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评标方法和标准 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18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2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0.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19 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 11.4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 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20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截止 21 16.1 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除投标人不足 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22 请。 18.5 其他开标要求: /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23 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0.4 如本项目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20.4.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4 20.5 如本项目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若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人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第 20.4 条规定处理。 20.6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投标无效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 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25 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2.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2.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废标 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26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5.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 2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 25.1.1 按照技术商务优劣排序,前几项还出现一致相同的,由评委会投票决定投标人排名。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29.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9.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1.履约验收 按合同约定 32.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 34.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28 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4.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5.投诉 35.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5.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29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主要技术参数 产品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采购 数量 网带式烘干设备 1. 产量:≥40t±10%满天星 2. 烘折:2:1; 3. 接触物料部分 304 不锈钢; 4. 热源:空气能热泵; 5. 传动系统:高强度输送链条,满足项目需求; 6. 门板:金属面绝热夹芯保温板; 7. 控制系统:PLC 控制+触屏; 8. 功率:≥460Kw; 1 套 色选机 1. 产量:1t/h 满天星; 2.机身机架:304 食品级不锈钢材质; 3.外部结构:多层履带式; 4.功率:≥4.5kw; 4 台 空压机 1. 总功率:≥37kw/套; 2、储气罐 2 个; 3、冷干机 2 套(配套 37kw空压机); 4、过滤器 12 个; 2 套 30 辣椒除柄机 1、处理量:1.2t/h 满天星; 2、规格:15m*1.9m*4m; 3、功率:20kw; 4、材质:接触物料部分 304 不锈钢或食品级胶带; 5、配上料提升机、出料输送机; 2 台 辣椒请选机 1、处理量:2t/h 满天星; 2、材质:碳钢 3、功率:11.7kw; 3 套 二、设备验收标准: 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维修、验收规范等一律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中较高的标准执行。 31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 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 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 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 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符合性审查内容: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 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1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不满足编制式样、 签署要求或内容存在缺漏 2 报价构成的完整性 未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全面响应, 存在漏报或错报情形 32 3 投标有效期 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 供货期 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6 保证金 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 1.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如有); 2. 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 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33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 采购人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2.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 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2.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投标供应商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按低报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若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也相等的,采购人可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供应商优先或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投标供应商优先或其他方法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六、评审因素和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 分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 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 拒绝外,最低报价得 30 分。得分结果由高分 34 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投标人的价 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 30。(对于小微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进行价格扣除,报价 计算过程中和结果的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小 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2 技术指标、参数标响应情况 20 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15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高于 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有一项 加 1 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技术 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有一项减 1 分。减完为止。 3 业绩 10 分 投标人近三年(2019 年 1 月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一项得 2 分,得至满分 10 分为止。(投标文件中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4 实施方案 25 分 1、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合理化的技术建议,投标 人对项目的总体设计思路和对所在地区条件的认识与理解内容情况完整细致、描述清晰、切实可行的得 5 分;内容全面、较为合理、可实施性一般的得 3 分;内容提及少的得 1 分; 2、项目工作计划(安装工作内容、方案及计划工作35 量)与质量管理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和时间安排;对本项目设备安装的特点及关键技术问题的对应措施等服务方案清晰、详细、全面、满足本项目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的得 8 分;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 5 分;服务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 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工作人员安排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等管理工作。包括各专业工种人员的配备以及劳动力安排等方面提供服务方案内容情况完整细致、描述清晰、切实可行的得 5 分;内容全面、较为合理、可实施性一般的得 3 分;内容提及少的得 1 分; 4、针对本项目提供安全措施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安装方案,安装方案目标明确,定位准确,逻辑清晰,具备可行性,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突出重点,承诺满足招标人需求, 根据所提供方案完整细致、描述清晰、切实可行并优于其他投标人的得 7 分;安全措施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但不够完整细致的得 4 分;安全措施方案内容少,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 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6 5 售后服务 15 分 1、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对招标人的 管理、操作人员提供详细、合理、切实可行的操作资料(包括: 设备的使用说明、日常维护、故障排除、技术文档、操作培 训等)资料完整齐全,清晰的得 5 分;内容全面、较为合理的、资料较齐全的得 3 分;资料不完整不齐全、对所需内容提及少的得 1 分; 2、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的合理完善性;服务机制健全性,售后服务承 诺详细、具体;服务快捷程度、服务质量优劣程度等;以及其它实质性质保承诺,如售后服务计划、设备故障解决方案、上门服务解决方案、故障处理时限、质保期,现场服务条件及到位时间等进行综合评审。售后服务内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描述清晰、结合实际、内容突出、可行性强且优于其他 投标人的得 10 分;售后服务内容满足本项目要求、思路清晰、 可行性一般的得 7 分;售后服务内容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 4 分;售后服务内容提及少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37 (1)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 (2)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 (3)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 (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 (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事项; (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的事项; (7)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8)非区间评审因素对应区间得分; (9)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 (10)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11)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 38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主要条款,但不限于此文本) 委 托 号 : 招标文件编号: 买 方: 卖 方: 买方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认真评审并经采购机关确认,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买卖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服务名称、内容和人员数量 本合同所采购服务名称、内容和人员数量在卖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 表”中有明确规定。 2、合同文件内容 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包括特殊条款); 招标文件说明函;卖方提交的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3、 合同金额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卖方承诺,本合同的总价款为 元( 人民币大写: )分项价格在卖方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39 4、付款条件 卖方应按照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买方按合同条款规定进行货物验 收,并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卖方凭《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和《政 府采购资金结算书》到买方办理付款手续,具体付款方式为: 5、项目服务时间 卖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并提交一份完整的自我验收报告提交买方进行验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伍份,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 方: 卖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4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价格明细表 五、采购需求响应表 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七、资格证明文件 41 封面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42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我方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七、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自然日(日历日)。 43 投标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44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价格 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 备 注 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45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投标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商品名称 品牌/型号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交货期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46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货物(服务) 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货物内容 货物内容 1 2 3 4 5 …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47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 48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9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0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51 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52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3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54 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55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供应商需按提供的货物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盖章) 日 期: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57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2.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六、评审因素和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六、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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