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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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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需求意见公示

招标详情

梁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需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 无锡市梁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 朱世民

联系方式: 82830180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解放南路688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梁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品目代码及名称: C0702餐饮服务

四、公告期限

公告开始期限: 2022年02月08日

公告结束期限: 2022年02月15日

五、意见反馈时限

反馈开始时间: 2022年02月08日

反馈结束时间: 2022年02月15日

无锡市梁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02月08日





附件信息:

  • 采购需求.docx

    18.7 KB

梁溪区机关事务管理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022年度为梁溪住建大厦南长行政大楼工作人员提供安全放心的餐饮服务。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苏食药监食餐【2016】261号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质量要求:

(1)投标方应是一支“精干、高效、专业、敬业、健康”的餐饮服务团队,有能力为招标方提供安全、优质、高效、满意的餐饮服务。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年不少于一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不得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

(3)每周五前必须按招标方所提供的用餐人员数量、用餐标准、菜肴品种、规格等方面的要求向招标方上报下周菜单,并对食品原材料的用量进行下单。

4)必须健全餐厅逐日消耗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索证登记制度,并搞好成本核算和膳食管理。

2.安全要求:

(1)在经营过程中,因中标方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一切责任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中标方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福利费、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数量:

(1)梁溪住建大厦食堂面积约650平方米(含厨房、更衣室仓库等),提供每天约300人用餐,每天提供早餐和午餐两餐(小份制)

(2)南长行政大楼食堂面积约640平方米(含厨房、更衣室仓库等),提供每天约330人用餐,每天提供早餐和午餐两餐

2、服务期:一年。

3、采购预算限额:170万元/年

4、实施地点:

(1)梁溪住建大厦食堂位于无锡市梁溪区通扬南路280号

(2)南长行政大楼食堂位于无锡市梁溪区永丰路1号

5、餐饮运行模式:

(1)中标方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菜点工艺流程实施与管理,按招标方要求提供机关人员餐饮分餐配送和食堂环境清扫。中标方负责常用消耗品的采购,消耗品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食品原材料由招标方采购

(2)确定人员配比。

①梁溪住建大厦食堂配置厨师3名,帮工10名。

②南长行政大楼食堂配置厨师4名,帮工8名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

(1)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使用一次性卫生手套、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2)中标方必须承诺进驻招标方员工年龄女性不得超过50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其中服务员超过45周岁的不超过50%。

(3)严格遵守招标方的用餐时间,保证一日两餐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

(4)用餐期间厨房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用餐时段结束后彻底清洁用餐区域,余留食品按规定处理。

(5)日常保洁工作,要求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

(6)中标方管理人员每天应到所服务的区域巡视,设置意见评价簿,听取意见,及时整改。

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服务期限为

3、餐饮供应方式

(1)每天供应早、中二餐,全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开餐。

2)早餐供应粥、点心、粗粮、鸡蛋、面条等,2-3种小菜常翻样。中餐供应大荤,小荤,素一汤及饭、粗粮、水果等特色窗口供应。

4、招标方提供中标方的经营条件

(1)招标方提供中标方厨房设施设备、排风设备、排污设备、餐桌、桌椅、水、电、气等厨房设备设施的无偿使用权和设备维修费用。人为损坏设备,公共财产等,要照价赔偿。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考核保证金使用:用于中标方违反《食品卫生法》、违反招标方管理规定、合同期内擅自分包或转包、由于工作失误给就餐人员成损失的补偿。在合同期内未有违规、违法、违约的,合同期满时履约保证金将无息如数退还。

2、如产生法定假日加班,加班费作另行协商结算。

3、投标报价包括:人员成本(含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管理费(服装费、低值易耗用品、利润、体检、培训、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成本),税金。

4、餐厅需维修、维护和添置设备、设施,由中标方书面上报,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5、中标方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在厨房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

6、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方每天菜品的份量、质量、品质色味进行监督、验收。

7、在经营过程中,因中标方管理不善或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的:因忘记关闭电器造成能源浪费、因保存不当造成所储存的食材发生霉变造成粮食浪费、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发生过错或造成不良影响、提供的饭菜内有异物、发生病源性传播事件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因忘记关闭相关电气造成能源浪费等,责任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8、中标方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员工福利费由招标方酌情承担。

9、中标方要教育所属员工要以“餐厅”为家,爱护“餐厅”桌椅等物品,尤其是不能有监守自盗及其他违纪犯法行为发生,否则,依法纪追究其责任。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