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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社区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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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社区受理服务中心餐饮管理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于 2022-02-08

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11N42508895X20222

二、合同名称: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社区受理服务中心餐饮管理服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SHXM-00-20211213-1132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社区受理服务中心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社区受理服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398号212室

联系方式:34976300

供应商(乙方):上海沪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021-612682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社区受理服务中心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 1

单价(元): 10585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社区受理服务中心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1、提供职工早餐、午餐。
2、供应点心、卤味及半成品菜肴。
3、餐饮设备,设施维护和保养。
4、餐厅区间保洁及卫生工作。
服务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服务标准:通过服务质量监控与考核

2.合同金额(元):

105858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非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1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02-08 16:19:4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社区受理服务中心餐饮管理服务项目的合同(11N42508895X20222).pdf

1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社区受理服务中心餐饮管理服务项目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 11N42508895X20222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社区受理服务中心乙方:上海沪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 398 号 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200240电话:34976300 电话:021-61268288传真: 传真:联系人:李晓俊 联系人:李允峰因后勤工作社会化要求,本着平等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就江川路街道办事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食堂的餐饮服务管理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一、餐饮服务内容:1、提供职工早餐、午餐。2、供应点心、卤味及半成品菜肴。3、餐饮设备,设施维护和保养。4、餐厅区间保洁及卫生工作。2二、服务标准1、职工午餐标准为 15 元/客。外来人员客饭 20 元/客。2、供应内容:(1)一大荤(2)二小荤(3)一蔬菜(4)汤(5)水果(6)小点心(7)五谷杂粮(8)米饭。三、管理要求1、所有货源必须来源于正规供应商,具有三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量认可证书)。货源新鲜质优,绝不允许三无产品进门,决不允许以次充好、短斤缺两。每天留样,保留 48 小时,以备考察。2、每周安排菜单,定期公布。3、烹饪前菜要浸透洗净;分批制作,色、香、味、型具佳;荤素搭配合理,讲究健康营养。4、食堂管理十项保证:(1)地面不积水(2)窗户明亮(3)餐具无水渍(4)设备无油腻(5)餐桌一条线(6)消毒更严格(7)生熟不混放(8)天天落手清(9)摆放都有序(10)服装挺而洁。四、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进货、菜单、加工过程、服务态度、卫生状况、生产成本进行检查,对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在限定时间内,乙方必须进行整改。2、甲方有权对乙方管理人员能力进行评估。可以要求乙方调整或撤换。3、要求乙方达到食监会关于食堂管理的标准。4、甲方无偿提供所有就餐和制作中所需的场地设备设施,有损坏予以调换、3维修或更新。5、甲方确保餐厅设备设施、消防、电脑系统完善,并协调甲方各部门之间的关系。6、及时结清账目和付清乙方垫付的款项,及时结清应付给乙方的其他款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全面负责餐厅的经营管理、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原材料采购、供应方式、菜肴质量、餐厅服务、环境卫生及设备维修保养。2、乙方接收甲方的餐饮服务监督,每月一次定期听取职工意见,每三个月听取职工代表与有关领导意见。3、乙方每周将菜单提前事先公布,征求意见,并随时欢迎领导及职工代表抽查指导。4、杜绝问题食品进入食堂,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合同期间如发生食物中毒(以区卫生监督机构鉴定为准),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由于违章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人员在操作中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6、每天留样,并保存 48 小时,每餐留有标准样菜,供甲方人员监督。五、乙方服务承诺本着“实惠、卫生、可口,薄利多销”的经营宗旨,为更好的服务贵单位,确保食堂经营质量,按时按质提供物美价廉、营养可口的膳食,本人向贵单位做出以下食堂服务承诺,以保障贵单位职工及其他就餐者的利益。1、保证严格遵守贵院制定的各项规定。2、保证严格按照国家饮食卫生标准执行各项操作。43、保证严格履行合约条款,保证质量、分量,用心服务。4、我方所有员工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证”上岗。5、营业期间保证准时开餐,如菜不够,可随时加做。6、按照环保节能要求,绝对不在经营过程中有意浪费。7、随时接受贵单位对食堂经营管理情况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六、服务时间1、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2、服务地址鹤庆路 398 号七、付款1、本合同以转账方式付款(单位元)2.1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2.2 付款内容:(江川路街道事务受理中心食堂管理费分期付款).本合同按照付款次序分期付款,总费用金额为:1058580(壹佰零伍万捌仟伍佰捌拾元整)资金从公用经费分三笔支付,2022 年 2 月支付 33%资金,2022 年 10 月支付 33%资金,余下 34%资金待考核合格后支付,考核日期为 2023 年 7 月。以上承诺保证在本人进入贵单位经营之日起生效。如发现有违反承诺之处,贵单位可进行处罚及追究法律责任。八、本合同一式 4 份,甲乙双方各两份。5签约各方: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2022-01-28 日期:2022-01-28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2022-01-29T13:24:43+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2-02-08T16:15:03+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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