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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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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平坝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及义教阶段学校、公办幼儿园所需食品原材料“全统”采购配送服务第1次文件澄清

招标详情

2022年平坝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及义教阶段学校、公办幼儿园所需食品原材料“全统”采购配送服务第1次文件澄清

2022年平坝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及义教阶段学校、公办幼儿园所需食品原材料“全统”采购配送服务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M-ZFCG-2022(公)-87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平坝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及义教阶段学校、公办幼儿园所需食品原材料“全统”采购配送服务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评分表商务标中3、驾驶员等人员

3、驾驶员等人员满分 10 分 :
①投标单位自有驾驶员 15人(含 15人)以上的得 10 分;
②投标单位自有驾驶员 15 人以下(不含 15人)10 人以上(含 10 人)的得 5 分;
③投标单位自有驾驶员 10 人以下(不含 10 人)的得 3 分;
需提供驾驶员身份证及驾驶证复印件、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21年1月的社保证明和银行对应的付款凭证,材料不齐的不得分。

3、驾驶员等人员满分 10 分 :
①投标单位自有驾驶员 15人(含 15人)以上的得 10 分;
②投标单位自有驾驶员 15 人以下(不含 15人)10 人以上(含 10 人)的得 5 分;
③投标单位自有驾驶员 10 人以下(不含 10 人)的得 3 分;
需提供驾驶员身份证及驾驶证复印件、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22年1月的社保证明和银行对应的付款凭证,材料不齐的不得分。

2

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评分表商务标中4、 自有车辆

4、 自有车辆满分 10分 :
①提供箱式配送车辆 1 辆得 1 分,每增加 1 辆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7分。
②提供冷藏运输配送车辆 1 辆得 1 分 ,每增加一辆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③ 自有应急车辆 1 辆(含)及以上的得 1分 ,无不得分;
注 :自有的须须提供车辆购买发票或行驶证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租赁的须提供车辆行驶证 、租赁合同不提供不得分;

4、 自有车辆满分 10分 :
①提供厢式配送车辆 1 辆得 1 分,每增加 1 辆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7分。
②提供冷藏运输配送车辆 1 辆得 1 分 ,每增加一辆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③ 自有应急车辆 1 辆(含)及以上的得 1分 ,无不得分;
注 :自有的须须提供车辆购买发票或行驶证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租赁的须提供车辆行驶证 、租赁合同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2年0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顺市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

地 址:安顺市平坝区安平街道中山南路6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陈忠法

项目联系方式:18785368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贵州金融城MAX-C座23楼1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魏宏林

项目联系方式:13985050504


文件预览:
[HM-ZFCG-2022(公)-878-1]2022年平坝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及义教阶段学校、公办幼儿园所需食品原材料“全统”采购配送服务.ASCF
评标办法.xml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
2022年平坝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截图.pdf
公告审核意见表.pdf

1 / 82 2 / 8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一、总 则 ............................................. 13 二、招标文件 .......................................... 13 三、投标文件 .......................................... 14 四、开标和评标 ........................................ 16 五、定标 .............................................. 18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18 七、 废 标 ............................................. 21 八、投标纪律要求 ...................................... 21 九、支付货款 .......................................... 22 十、质疑和投诉 ........................................ 22 十一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 22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4 第四章 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 59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69 第一节 评标办法 ....................................... 69 第二节 评分标准 ....................................... 69 第三节 废标条款 ....................................... 78 第四节 无效标条款 ..................................... 78 3 / 8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2 年平坝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及义教阶段学校、公办幼儿园所需食品原材料“全统”采购配送服务 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 2022 年平坝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及义教阶段学校、公办幼儿园所需食品原材料“全统”采购配送服务 2、项目编号: HM-ZFCG-2022(公)-878 3、项目联系人:魏宏林 4、项目联系电话:0851-83878704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大米 、菜籽油 、鲜肉(猪、牛、羊、鱼等) 、鸡蛋 、新鲜果蔬 、海产品、面点、牛奶、食品调味料、辅料等。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约 4926 万元(年预算约 4926万元/年,服务期 3年,3年总预算约 14778万元)(最终以学校幼儿园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 单价预算:义教学生约 13元/人/天,学期阶段约 10元/人/天(最终以学校幼儿园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即中标单位在第一年履行服务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采购单位抽查、监督及考核,测评结果在优良以上的,则续签第二年服务合同,以此类推;达不到考核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重新进行招标确定服务单位。 (6)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7、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供应商须提供的材料: ①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 经审计的 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 从事本项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佐证材料(可承诺); 4 / 82 ④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 ⑤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1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相关证明材料); ⑥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⑦提供投标单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须是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⑧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材料请投标单位将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人委托评委进行资格审查,(参与现场开标的,法定代表人需递交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需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发布中标通知之前中标人将①-⑧项原件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审查。 (2)特殊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 01月 30日 00时 00分 00秒到 2022年 02月 11日 00时 00分 00秒;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点击进入“交易平台”后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点击进入“交易平台”后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未注册账号的需注册账号后登录); (4)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 02月 22日 11时 00分,地点为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定安大道交叉处东南角)。该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特别提醒4、5。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 02月 22日 11时 00分 11、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投标保证金情况 (1)保证金金额:30万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22年 01月 30日 00时 00分 00秒到 2022年 02月 21日 16时 00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电汇、网上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账号:0333001400000001 (5)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 5 / 82 通知》)http://www.ggzy.anshun.gov.cn/bszn/xtsyzn/202004/t20200416_56020488.html 13、PPP项目:否 14、采购人名称:安顺市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 联系地址:安顺市平坝区安平街道中山南路 61号 项目联系人:陈忠法 联系电话:18785368778 1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1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贵州金融城 MAX-C座 23楼 10号 项目联系人:魏宏林 联系电话:0851-83878704 邮箱:657664545@qq.com 传真:无 17、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缴纳保证金之后可在系统中“保证金入账结果查询”查询保证金入账情况。 1、首次进入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 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 特别提醒: 1、首次进入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 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 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持有效 CA锁报名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且开标当天必须携带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锁到开标现场进行标书解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系统登录页面“投标工具下载”处进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请参照《安顺投标人报名操作手册》 5、投标人需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份(.ASTF格式)。需在开标当天现场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ASTF格式)1份(U盘存储,此文 6 / 82 件只针对因交易系统原因造成投标人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了加密的投标文件后,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投标单位,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单位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 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箱方式传给招标代理,请投标单位保证此非加密文件与上传的加密文件一致,若不一致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标方式,若选择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的投标人,请关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的相关条款 2022年 01月 29日 7 / 8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名 称:安顺市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 地址:安顺市平坝区安平街道中山南路 61号 联系人:陈忠法 联系方式:18785368778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贵州金融城 MAX-C座 23 楼 10号 联系人:魏宏林 电 话:0851-83878704 3 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平坝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及义教阶段学校、公办幼儿园所需食品原材料“全统”采购配送服务 4 项目编号 HM-ZFCG-2022(公)-878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约占比50%;自筹资金约占比50%; 6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约 4926万元(年预算约 4926万元/年,服务期 3年,3年总预算约 14778万元)(最终以学校幼儿园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 单价预算:义教学生约 13 元/人/天,学前阶段约 10 元/人/天。(最终以学校幼儿园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 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8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9 服务期限、配送地点、配送要求、付款方式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即中标单位在第一年履行服务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采购单位抽查、监督及考核,测评结果在优良以上的,则续签第二年服务合同,以此类推;达不到考核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重新进行招标确定服务单位。 配送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配送要求:由中标供应商按招标要求,将全区营养餐及义教阶段学校(民办引阳小学除外)、公办幼儿园(早晚餐、午点等)所需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配送至甲方指定学校、幼儿园,由各学校、幼儿园安排专人在交货时间验货签收,验收单一式三份由各学校、幼儿园验收人员签字。 付款方式:乙方每月持供货清单及完税发票与各学校、幼儿园结算(最终以合同签订的条款为准) 8 / 82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0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采购人及采购配送文件的要求。 验收标准: ② 满足国家现行的行业规范及相关标准,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标准。 ②符合采购配送文件及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按照采购配送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与验收,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有异议,可委托相关质检部门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退还所有货物,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责任和损失。(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③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执行。 11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无 13 招标文件澄清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澄清文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公布,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查阅或下载。 14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10日前。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会员系统向招标人提出。但不得留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否则视为有串标嫌疑。 15 分包履约 不允许分包 16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 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 02 月 22 日11时00分(以媒体公告为准)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 18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19 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比例参照国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为: 3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支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转账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开出。支票由申请人进账。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 行号:313711000107; 户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账号:033300140000000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2月21日 16时0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单位报名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为了规范保证金缴款程序,所有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 2.保证金缴纳流程简介:投标人须在交易平台中进行投标保证金缴费登记操作(通过“缴费”功能),并获取到 9 位缴费码(2 位字母开头,7 位数字结尾),在银行业务单附言中正确无误地写清 9 位缴费码(附言中只能写缴费码,不能写其他任何信息),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存入,不得分多次缴纳,投标人可通过交易平台“缴费综合查询”功能随时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9 / 82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5.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支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工程类别项目的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3.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人可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开具保函、保证保险等凭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贵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2 号)及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2020〕33 号)要求,对于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金融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开标现场进行真伪验证。 4.在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开具保函、保证保险等凭证的,须通过系统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手动上传至系统(操作指导: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信息技术部,联系电话:0853-33343719),未上传的,系统将自动识别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同时凭证原件在开标现场递交至采购人、监督人处进行审查核验。(提交的凭证原件应载有采购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 5.中小企业可免除保证金的缴纳。(中小企业投标报名时在系统内选择并免除保证金缴纳。后期由供应商对自己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争议由财政部门或招投标工程项目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中小企业认定作出书面答复。) 6.中介代理机构提交退款申请的,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办结。中介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退款申请的,招标人(采购人)委托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主动退款方式办理 20 备选投标方案 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21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22 投标文件份数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ASTF 格式,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 (2)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ASTF 格式)1 份(U 盘存储,此文件只针对因交易系统原因造成投标人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了加密的投标文件后,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在开标当日带带至开标会场,请投标人保证此非加密文件与上传的加密文件一致,若不一致,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3)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4)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检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是否上传成功。如上传失败或需咨询服务,请联系交易系统客服电话: 4009980000(工作日 08:00-17:30)。 注:此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标方式,若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请查看本附表的远程不见面开标条款。 10 / 82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3 装订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nASTF)壹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原始封口处可加盖也可不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注:此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标方式,若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请查看本附表的远程不见面开标条款。 24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网址 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当山路与北二环路交叉路口东南角) 网 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 25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开标会开始, 并宣读开标会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 (2)宣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单位,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核验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4)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采购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声明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若供应商代表对开标唱标有异议的,可现场举手示意,待核验身份后提出异议,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开标结束。 26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 2 人和从相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5 人,共 7 人组成。 27 远程不见面开标 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标方式,若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的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如下条款: 1、请投标人提前认真学习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相关硬件设备、电脑环境准备和系统学习,操作手册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份(.ASTF格式),非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nASTF,包括经济标和技术标)请投标单位自行妥善保管,作为开标过程中投标单位的应急备用投标文件。(此非加密投标文件仅在开标过程中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当开标会现场招标代理要求提供时,由投标单位在 30分钟内将此非加密投标文件通过邮箱发送至代理邮箱。如投标单位提供的非加密投标文件与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无法提供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此后果) 3,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需要在开标阶段核验的原件,改为:将相关材料扫描放入投标文件,由评委核验扫描件,原件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前,由中标人提供给招标人或监督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核验)。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 11 / 82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间前 45分钟进入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操作(重要提醒:如开标时间截至投标单位仍未签到成功,则视为投标单位未按文件要求参与此次项目开标,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系统登录地址: http://218.86.245.7:84/BidOpening_zs/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选择投标人身份登录,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并签到)。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开启解密 30 分钟前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相关硬件设备问题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6、远程开标会议的确认:各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唱标期间(主持人未宣布开标结束前),保持在开标设备旁,并保证不退出开标大厅,以便对开唱标过程的异议提出及数据确认等工作。避免由此产生的不利情形。 在此,招标人申明:若投标人未在开标过程提出异议或进行数据确认等工作,视为投标人无异议且对开标数据确认。需要进行项目经理阐述的投标人,需在阐述完成后才可以离开开标设备。 7、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招标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投标单位原因导致 15 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投标单位认可招标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 8、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投标单位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投标单位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9、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10、特别提醒: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咨询,联系方式为座机:0851-33343719或 400998000。 28 招标人内部受理投诉机构 招标人内部受理投诉机构:安顺市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办公室 联系人:姜宇 联系电话:0851-34225896 通讯地址:安顺市平坝区安平街道中山南路 61号 电子邮箱:pbxjyjhkjj@163.com 29 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到采购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时须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 2%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出现劣质产品或不按时按量配送的或因配送的食材导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根据采购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按照事故等级 12 / 82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取消采购合同,待项目合同履约结束后,确认供应商在供货期间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能满足招标要求后无息退还。 30 补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履约保证金已缴纳的相关凭证后,方可进行合同洽谈及签订程序。 13 / 82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项目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安顺市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投标人。 3. 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单位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即为合格的投标人。 3.2特殊资格要求:无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技术参数及要求; (5)评标办法; (6)合同主要条款。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 / 82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 1招标文件的澄清 6.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会员系统上向招标人提出。 6. 1.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1.3 开标前投标人自行关注系统,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导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概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招标文件的修改 6.2.1 招标人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公布修改招标文件。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2.2 开标前投标人自行关注系统,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导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概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 答疑会和踏勘(不组织) 7.1 投标人自行踏勘; 7.2 投标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可能造成在评标时不被充分认识并理解,对此造成的任何结果投标人自负。 8.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取消中标权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9.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5 / 82 10.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 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知识产权 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3.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13.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13.3 商务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商务偏离表 (2)售后服务 (3)其他资料 13.4 资格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6 / 82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保证金形式: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1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交易中心系统收到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5.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5.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自行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上申请退还。 1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17.2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7.3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签)章和内容应完整。 17 / 82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投标文件电子 U盘的密封与标注见投标人须知附表要求。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1 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U 盘由投标人自行制作。U 盘表面粘贴“U 盘贴”,并将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单位名称等信息填写在 U 盘贴上。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时带至开标会现场。 19.1.2 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要求制作,并对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 CA 印章。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1.3 未按本章第 1.1 或 1.2 项要求标记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招标人不予受理。 19. 2 、投标截止期 19.2.1 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递交到指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9.2.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相关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9.3 、迟交的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0.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20.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四、开标和评标 21.开标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 82 23. 评标 23.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 23.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可委托专家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依法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和前期服务过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原则上应在开标前确定,并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23.3 评委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23.4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5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6 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3.7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3.8 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3.9 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内容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9 / 82 五、定标 24. 定标原则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 3名中标候选人。 25. 定标程序 25.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5.2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5.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5.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同时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5.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20 / 82 作实质性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28. 合同分包:不允许。 29.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0.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到采购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时须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 2%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出现劣质产品或不按时按量配送的或因配送的食材导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根据采购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按照事故等级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取消采购合同,待项目合同履约结束后,确认供应商在供货期间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能满足招标要求后无息退还。 31. 履行合同 31.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2. 验收 32.1 满足国家现行的行业规范及相关标准,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标准。 32.2 符合采购配送文件及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按照采购配送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与验收,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有异议,可委托相关质检部门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退还所有货物,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求其责任和损失。(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32.3 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执行。 21 / 82 七、 废 标 33. 废标的情形(针对整个项目)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无效标条款(针对单个投标人)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投标人家数: (1)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的; (2)投标人不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 (4)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若有); (5)投标报价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6)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7)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8)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9)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0)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投标纪律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22 / 82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承担采购人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九、支付货款 35. 付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十、质疑和投诉 36.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利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的质疑或超出规定的质疑期限,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投诉单位:安顺市平坝区财政局采购股 质疑电话:0851-34612978 联 系 人:胡馨文 37.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内作出答复的,质疑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书面实名形式向招标人监督部门投诉。 38. 投标人的质疑和投诉必须以实名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程序递交,质疑和投诉的内容必须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否则招标采购单位或采购监管部门有权利拒绝受理;对于歪曲事实或采用不正当手段恶意质疑和投诉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或采购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计入不良记录。 十一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方式:开标前投标人自行关注系统,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导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若出现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导致无法采用电子开标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以下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 U盘模式开标: 3、招标人按 U盘递交的先后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 U盘模式开标; 4、若故障解除后专家已完成评审,发现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U盘不一致,或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递交的 U盘内无系统能识别或导入的有效投标文件,则评标委员会否决该投标。 23 / 82 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ASTF(加密)及*.nASTF(非加密)两份投标文件; 5.2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ASTF格式)到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5.3 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ASTF 格式)U 盘 一 份(此 U 盘模式针对投标人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传了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 5.4 投标截止时间招投标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投标人未及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经交易中心及系统平台服务商证实,投标人提供载有*.ASTF 及*.nASTF 两份投标文件的 U 盘履行电子招标投标应急措施。 (选择不见面开标和远程投标方式的投标人按远程解密步骤完成确认。无需提供光盘或U 盘) 24 / 82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节 编制要求 一、格式 1.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要求的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投标文件中的图片资料、扫描件等应清晰可见,不得随意放大缩小。内容不得倒置、歪斜,由于投标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生成 投标文件需通过‘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贵州省版)’同时生成后缀为.ASTF 的加密文件 1 份和后缀为.nASTF 的非加密文件 1 份。 三、上传 在开标时间之前,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采购业务板块,供应商选择已参与项目,点击进入“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 第二节 投标文件组成 一、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类别 分为货物类投标文件、工程类投标文件、服务类投标文件。 二、组成 各类投标文件由数据信息响应部分和佐证文件部分组成,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25 / 82 附件: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 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 26 / 82 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 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 2022 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 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27 / 82 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同时废止。 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 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28 / 82 附 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9 / 82 附 2 (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留选项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合同链接 (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填写“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除“采购项目全部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 (精确到万元) (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 …… …… …… …… 部门(单位)名称: 日期: 30 / 82 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31 / 82 3.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 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4 年 6 月 10 日 32 第三节 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封面格式 公开招标货物类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XXXXX(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正本 / 副本/电子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详细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2022年 33 专家评分导航表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投标文件导航 1 价格部分 报价承诺函 投标文件册 页码范围: 2 技术部分 1、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评分内容 投标文件册 页码范围: 2、 投标文件册 页码范围: …… 投标文件册 页码范围: 3 商务部分 1、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评分内容 投标文件册 页码范围: 2、 投标文件册 页码范围: …… 投标文件册 页码范围: 投标供应商:(公章) 2022 年 月 日 34 目 录 (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完善目录明细) 第一 报价文件 (一)投标书 (二)报价承诺 第二 资格性文件 (一)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二)一般资格及特殊资格要求 第三 响应性文件 (一)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 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实质性响应符合审查表 (二)投标文件技术、商务响应内容信息 (三)与采购项目相匹配的证书 (四)投标产品综合情况证明材料(如有) (五)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情况(如有) (六)声明及承诺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2.投标人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 3. 制造商对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真实性的声明函(格式附后) 4.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 5.银行保函承诺书 6.投标保证保险承诺书 (七)优惠性政策情况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2.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及证明材料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 4.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第四 其他 1.投标供应商认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其他佐证文件、声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非国家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评审其有效性。 35 第一 报价文件 (一)投 标 书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的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 份、电子档文件 份: (1)投标书 (2)报价承诺书 (3)投标货物相关的技术、商务说明资料 (4)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①愿按照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条件、图纸资料、交货期等要求提供所需招标货物,总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明细报价见投标货物的报价明细表。 ②投标保证金 元。 ③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④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⑤我方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 60 个日历日。 ⑥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⑦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36 (二)报价承诺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的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报价承诺: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将按采购人提供的价格供应食品食材并接受采购人质量及价格监督。 (投标人根据项目内容结合自身情况自拟承诺内容)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37 第二 资格文件 (一)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供应商(公章): 38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单位全称或联合体牵头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签章即生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39 (二)一般资格及特殊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经审计的 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从事本项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佐证材料(可承诺) ④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 ⑤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1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相关证明材料); ⑥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⑦提供投标单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须是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⑧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殊资格要求: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保证金:提供保证金已缴纳的依据(出具安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系统下载的保证金收据或缴纳凭证) 40 第三 响应性文件 (一)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实质性响应符合审查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供应商务部分实质性审查 序号 实质性条款内容 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备注 1 付款方式 乙方每月持供货清单及完税发票与各学校、幼儿园结算(最终以合同签订的条款为准)。 2 服务期 3 年,合同一年一签,即中标单位在第一年履行服务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采购单位抽查、监督及考核,测评结果在优良以上的,则续签第二年服务合同,以此类推;达不到考核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重新进行招标确定服务单位。 3 配送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4 配送要求 由中标供应商按招标要求,将全区营养餐及义教阶段学校(民办引阳小学除外)、公办幼儿园(早晚餐、午点等)所需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配送至甲方指定学校、幼儿园,由各学校、幼儿园安排专人在交货时间验货签收,验收单一式三份由各验收学校、幼儿园验收人员签字。 5 投标有效期 60 天 6 投标保证金 30 万元 7 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的所有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 8 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到采购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时须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 2%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出现劣质产品或不按时按量配送的或因配送的食材导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根据采购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按照事故等级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取消采购合同,待项目合同履约结束后,确认供应商在供货期间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能满足招标要求后无息退还。 9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采购人及采购配送文件的要求。 验收标准: ①满足国家现行的行业规范及相关标准,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标准。 ②符合采购配送文件及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按照采购配送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与验收,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有异议,可委托相关质检部门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采购人 41 有权退还所有货物,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责任和损失。(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④ 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执行。 10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实质性条款逐一列明 *投标供应商技术部分实质性审查 序号 实质性条款所涉及的产品 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备注 1 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货物规格及技术参数 详见采购文件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实质性条款逐一列明 数据信息来源:1.投标文件技术实质性响应内容:来源于投标文件册,第页,佐证材料 投标人注意事项:1.本表中标注*号的内容必需如实填写 投标供应商:(公章) 2022 年 月 日 42 (二)投标文件技术、商务响应内容信息 技术部分响应表 序号 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响应内容 备注说明 1 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货物规格及技术参数:(招标文件要求) 商务部分响应表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投标响应具体内容 备注说明 1 付款方式:(招标文件要求) 2 服务期:(招标文件要求) 3 配送地点:(招标文件要求) 4 配送要求:(招标文件要求) 5 投标有效期: (招标文件要求) 6 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要求) 7 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第一节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8 履约保证金: (招标文件要求) 9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招标文件要求) 10 其他: 投标人注意事项: 4. 本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必需一致,不得随意减少采集内容。但投标供应商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本表的其他项增加内容,但新增的信息必需标准数据信息来源,投标供应商认为无需新增则填写无。 投标供应商:(公章) 2022 年 月 日 43 (三)与采购项目相匹配的证书 与采购项目相匹配的证书(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要求及注意事项: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采购项目相匹配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书、资质证书及强制认证证书等,并文字描述该证书可承接业务范围。复印或扫描件必需清晰,投标人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识相关内容,且真实有效。 (四)投标产品综合情况证明材料(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如要求) 1.提供国家行政机关官方网站截屏或国家行政机关单位出具技术参数确认文件(有则提供) 要求及注意事项:提供国家行政机关官方网站截屏或国家行政机关单位出具技术参数确实文件(有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或扫描件必需清晰,投标人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识相关内容,且真实有效。 2.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要求及注意事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或扫描件必须清晰,投标人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识相关内容,且真实有效。 3.投标产品性能、质量等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或扫描件必须清晰,投标人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识相关内容,且真实有效。) 4.项目的阐述、演示、样品展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 要求及注意事项:一、项目的阐述、演示、样品展示将通过纸质、音频、视频等不直接和评标委员会接触的方式进行。音频、视频等播放设备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自备且不得有通讯功能。二、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对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资料的格式、内容等进行说明,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项目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工作顺利进行。三、投标人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资料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样品列表 序号 样品名称 型号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备注 44 (五)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情况(如要求) 要求及注意事项:复印或扫描件必须清晰,投标人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识相关内容,且真实有效。 同类或类似业绩一览表(如要求) 序号 采购人 项目名称 履属交易平台名称 合同主要产品 合同金额 供应商负责人 采购方式 合同签订时间 采购人评价意见 备注:1、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采购评价意见复印或扫描件(按业绩一览表所列顺序依次排列合同复印件,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45 (六)声明及承诺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供应商:(盖章) 声明时间: 46 2. 投标人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 投标人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采购名称) 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并慎重作出如下声明承诺: 一、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 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 第七十三条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7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三、财政部 87 号令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政府采购针对供应商投标行为的其他规定 我公司声明承诺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投标活动,严格遵守以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对供应商投标行为的规定,如声明承诺不实,将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48 3. 制造商对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真实性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要求:投标文件正本提供声明函的原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副本可以使用扫描或复印件,扫描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复印或扫描件必须清晰,投标人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识相关内容,且真实有效。 49 4.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 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项目名称: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 年 月 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承诺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50 5.银行保函承诺书(如有) 银行保函承诺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项目名称: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单号: 为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材料,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同时我单位郑重承诺出现违反法律法律规定或采购文件中约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若银行保函失效,我单位自收到采购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函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等额保证金支付给采购人。 承诺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6.投标保证保险承诺书(如有) 投标保证保险承诺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项目名称: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提供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合同,保单或合同号: 为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材料,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同时我单位郑重承诺出现违反法律法律规定或采购文件中约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若投标保证保险失效,我单位自收到采购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函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等额保证金支付给采购人。 承诺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51 (七)优惠性政策情况 投标报价符合优惠性政策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优惠性政府名称 投标供应商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说明 信息数据来源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声明函(格式附后) 来源于投标文件部分,第页,佐证材料 2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声明函(格式附后) 来源于投标文件部分,第页,佐证材料 3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声明函(格式附后) 来源于投标文件部分,第页,佐证材料 4 招标文件已规定享受的其他优惠政策……(如《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六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策)【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自行添加】 来源于投标文件部分,第页,佐证材料 5 …… 备注: 投标供应商:(公章) 2022 年 月 日 52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下)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3 2.节能环保产品声明或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格式如下) 2.1.如招标项目标的产品不涉及到节能环保产品则,《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改为《节能环保产品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要求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要求及注意事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提供财政部官网截屏作为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或扫描件必需清晰,投标人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识相关内容,且真实有效。 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 致: (采购人名称) : 本公司郑重声明,本次投标中本公司所投产品为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第 XXX(必需是最新一期)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制造商为 ,品牌为,产品型号为:,,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为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附件: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清单的财政部网站截屏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4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下)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4.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如下) 监狱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5 第四 其他 1. 投标供应商认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其他佐证文件、声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非国家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评审其有效性。 56 第四章 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一节 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①项目名称: 2022年平坝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及义教阶段学校、公办幼儿园所需食品原材料“全统”采购配送服务 ②采购主要内容:大米 、菜籽油 、鲜肉(猪、牛、羊、鱼等) 、鸡蛋 、新鲜果蔬 、海产品、面点、牛奶、食品调味料、辅料等。 ③采购数量:1 批 。 ④采购预算:约 4926 万元(年预算约 4926 万元/年,服务期 3 年,3 年总预算约 14778 万元)(最终以学校幼儿园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 ⑤单价预算:义教学生约 13 元/人/天,学期阶段约 10 元/人/天。(最终以学校幼儿园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 二、招标货物每天用量:签订合同后,具体以各学校、幼儿园每次下单用量为准。 三、下单及配送要求 (1)配送地点:各学校、幼儿园 (2)由中标供应商按招标要求,将全区营养餐及义教阶段学校(民办引阳小学除外)、公办幼儿园(早晚餐、午点等)所需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配送至甲方指定学校、幼儿园,由各学校、幼儿园安排专人在交货时间验货签收,验收单一式三份由各验收学校、幼儿园验收人员签字。 (3)投标人须承诺具备 24 小时内供应采购人所需物资的能力。如有特殊情况中标人应随叫随送。 (4)采购人提前 8 小时以文字形式(包括数据文字)进行下单订货。中标人按采购人具体通知采购批次的货物送达时限、货物品种、数量等要求,负责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5)如遇到不可抗力情况不能如期提供食材配送,须尽早通知采购人并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在合同中约定。如有特殊情况中标人应随叫随送。 四、配送地点:各学校、幼儿园 五、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条例》,严格按照货物国家标准规范及有关要求进行供货,不出售不洁、过期、变质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有符合卫生和技术条件的大米、菜籽油、鸡蛋、鲜肉、鲜果蔬等储藏库房,有农残快速检测设施和能力,符合卫生条件,车况良好、干净卫生的车辆配送,须单独承诺在运输前必须对运输车辆做好清洁消毒工作,以保证食品安全运输到达各配送点,工作人员提供有效健康证。 (2)每月所供货物价格由采购单位代表、相关部门人员、学校代表及中标供应商在平坝区内进行市场询价(以下称市场价格),并以区发展和改革局提供最新上报的《贵州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表》及“一码贵州”系统提供的价格进行参考(以下称参考价格)。如市场价格高于参考价格,则以参考价格为准,57 并组织会议确认,中标供应商须保质保量的向采购单位配送供应食品原材料(在执行期间不能接受的价格 如大米、肉、菜籽油等市场价格出现大型波动超过 30%时,可以提出按照询价程序进行重新定价,但必须提供物价部门或其它第三方的相关证明);须单独承诺不得以采购困难等理由拒不配送,或者重复配送单一食材,特殊原因采购困难的食材,配送企业须征得采购单位和学校、幼儿园同意后,再进行同质替换。同时根据初中、小学、幼儿园阶段营养健康需要,每月应按营养搭配、气候、地域等条件推荐不少于 10 套(每套三菜一汤或四菜,至少一个荤菜)适合的营养套餐的带量食谱。 (3)供应商须按采购学校、幼儿园提供的采购配送清单进行配送,如有调整必须经学校、幼儿园同意,生鲜食材的配送频次须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学校、幼儿园的要求配送。 (4)中标方负责指导各学校做好食品的保管工作,并提供食品储存保管方式方法。 (5)包装与加工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执行:大米、菜籽油、鸡蛋、预包装食品,及其他货物应按配送要求分类打包,以上货物的包装均须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6)中标供应商在每次供货时,必须随货附送该批大米、菜籽油、鲜肉经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并完善留样相关台账记录资料;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再次进行检测,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检验检测,如该批大米、菜籽油、鲜肉等符合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则检测费用由招标方承担,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则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并视为违约,扣除当日中标单位配送货款的 3 倍作为违约金。 (7)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配送过程中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向配送点提供各类票据、原始凭证,由各配送点清点核对、验收、签字后生效,并作为付款凭证。 (8)如中标供应商不按时(每天具体供货时间由各学校、幼儿园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并报区教科局备案)每天上午 9 :00 前送货到各指定配送点,所配送食材须经各学校、幼儿园验收合格,否则有权拒收。影响学生就餐的,采购单位有权从当月食材采购配送服务货款中扣除供应商当日货款的 3 倍作为违约赔偿金,且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学生当日就餐问题。 (9)供货期间,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对所有食材的质量、价格、安全等检查和监督,对采购学校、幼儿园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采购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书面报送采购单位备案。 (10)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贵州省、安顺市“校农结合”工作文件有关要求,确保所采购贵州省的农产品比例达到省市要求。 六、验收方式及标准 (1)供应商将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2)采购人按照采购配送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与验收,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有异议,可委托相关质检部门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退还所有货物,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责任和损失。(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2)验收中若发现所供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供应商承诺的产品质量保证不符的,由供应商无条件58 收回所供应的食品,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需在 3 小时内更换补充到位当批次所需货物;验收中若发现货物数量不符合要求的,可要求供应商在 3 小时内补充到位,或以采购人及定点供应商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称数为准作为结算数量。验收合格后须双方签字确认。 (3)若供应商执意不更换补充不通过验收的货物,采购人有权暂停与该供应商的合同关系。 七、招标货物质量要求: (1)所有货物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及有关要求执行, 供应商须单独承诺因所配送食品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或食品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作出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2)中标单位必须讲诚信,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无过期商品、假冒伪劣产品。不得将过期米、发霉米、碎米、陈米;变质、过期的菜籽油;病死禽肉、残剩禽肉、注水禽肉;变质、发霉、不新鲜的果蔬等不合格品参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3)供应的食品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查验有关食品经营单位的证照。 (4)食品来源要确保无毒无污染,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5)运送车须具备合法手续及有效行驶证,并且为食品运送专用车辆,运送车辆要确保清洁卫生,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确保食材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 (6)供应商供应的肉类产品及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条例》、《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相关卫生标准的要求,确保所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符合招标人提出的合理的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 (7)供应商所供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 七、其他 (1)可根据蔬菜瓜果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等情况协商调整订单的品种和数量。供应商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时蔬瓜果品种供采购方选择。 (2)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上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3)投标人须承诺接受采购人的抽查、监督及考核,考核标准在合同中约定。 第二节 采购货物规格及技术参数 序号 名称 规格及技术参数 收货标准 备注 1 粮食类 大米 符合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354-2018的一级籼米, 品种及收货年限为当 年生产收购的稻谷加工而成,供货时提供同批次的检验报告,且检验结果为合格。 收货标准 : 符合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354-2018 ①规格: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②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 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等; ③产品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④其他标准: 面点 收货标准 : ①切面:色泽光亮无碎片,无杂质,整体偏干; ②线面:面丝纤细,表皮无杂质 小 麦粉 收货标准 : 符合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355-1986 ①规格: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②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③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颗粒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味、手抓后自然流出、松开手后不成团、用它制成的成品如馒头有麦香味、香甜入口不粘牙。 ④其他标准: 高筋小麦粉 收货标准 : 符合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8607-1988 ①规格: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②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③要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颗粒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味、手抓后自然流出、松开手后不成团、用它制成的成品如馒头有麦香味、香甜入口不粘牙。 ④其他标准: 低筋小麦粉 收货标准 : 符合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8608-1988 ①规格: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②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③要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颗粒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味、手抓后自然流出、松开手后不成团、用它制成的成品如馒头有麦香味、香甜入口不粘牙。 ④其他标准: 淀粉制品 收货标准 : 符合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1637-2016 2 菜籽油 不低于压榨四级纯菜籽油。 收货标准 : 符合《菜籽油国家质量标准》(GB 1536—2004) ①供货时有同批次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结果为 合格。 ②外包装完好,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③气味、滋味:具有固定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3 鲜肉 (猪、牛、羊、) 新鲜生猪肉:供货时必须有同批次检疫合格证,提供安全卫生包装 物,有生产时间、批次,必须具有正式批文的流通屠宰企业,依据其日期屠宰量、资质、信誉等确定 。 收货标准 : 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 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 弹性: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气味: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要求不带筋络,去骨 ,肥肉不超过 30%,育肥猪龄达 8 个月以 上 (但由于我区是个多民族杂居地区,部分学校开设有回族窗口, 需要定购羊肉或牛肉,羊肉或牛肉的规格参数参照猪肉的采购要 求,不带筋络,去骨)。 防损标准: 扣除外包装箱或包装袋类以实收净重为基准。切除宰割时未处理干净的背膘,血脖等重量。 4 水产类 鲜鱼类 ①商品特质:属鲜活鱼类,有海腥味,鱼体富有弹性; ②品质要求: 2.1 鱼体饱满完整,色泽鲜润有弹性; 2.2 鱼鳃鲜红,鱼鳞完整,无破损脱落;鱼肚完好不烂;鱼眼光亮透明; 2.3 具有鱼特有的腥味,无变质腐烂气味 收货标准 : 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①鱼腮鲜红,鱼鳞完整鱼眼黑白分明,用手触摸时有弹性感。 ②鱼眼混浊或鳞片残缺不全不收货。鱼肚破损不收货,同种鱼规格应均匀不可相差太悬殊,否则不与进行收货。 ③活鱼送至学校时应立即进行打氧。 防损标准: 鲜活鱼类称重时应先沥干水到滴水不成线为止,然后再扣除2%作为标准。 鲜虾 ①商品特质:主要有河虾(淡水虾)及基围虾、海白虾、九节虾(或水虾)。 ②品质标准:个大均匀、活蹦乱跳(或能活动)。 收货标准 : 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①河虾生命力较强,离水后尚能成活一段时间,若虾身弯曲、不能活动或虾身发白,表明已死,用手触摸时有弹性感。 ②虾壳残缺不全不收货。九节虾生命力较弱,不能动弹者表明已死,河虾不可太大,一般30条一斤,因为河虾头大、肉身小。同种鲜虾规格应均匀不可相差太悬殊,否则不与进行收货。 ③活虾送至学校时应立即进行打氧。 ④规格标准: 天然对虾:(约)70g~80g/只 基围虾:(约)21 头~25 头/500g 海白虾:(约)80 头~90 头/500g 活河虾:(约)30 头~40 头/500g 海带 ①商品特质: 一级品:色泽均匀,绿色;藻体表面光洁,无粘液,无孢子囊斑,形状整齐,基本一致,口感脆嫩;具有盐渍海带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物,咀嚼时无牙碜感 二级品:色泽绿色,褐绿色;藻体表面光洁,无粘液,允许带少量孢子囊斑,形状整齐,基本一致,口感脆嫩;具有盐渍海带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物,咀嚼时无牙碜感 收货标准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SC/T 3212-2017 质地:坚实而具韧性,手指甲掐之可破、脆嫩; 气味:轻腥气、盐味;色泽—-有光泽; 清洁度:无污物和泥浆。 5 干货类 干紫菜 收货标准 : 符合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3597-2009; ①呈方、圆形片状或其他不规则状,干燥均匀,无霉变; ②呈褐色或黑褐色,具有紫菜特有光泽; ③具有坛紫菜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无霉变; ④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机械杂质,但允许有少量的硅藻、绿藻等杂藻 干海带 ①商品特质: 一级品:呈海带固有的深绿色或褐色,叶体清洁平展,两棵间无粘贴、无霉变、无花斑、无海带根;无黄白边和黄白梢 二级品:呈海带固有的深绿色或褐色,叶体清洁平展,两棵间无粘贴、无霉变、无花斑、无海带根;允许叶体一侧或两侧长度之和不超过10cm,无黄白梢。 三级品:呈海带固有的深绿色或褐色,叶体清洁平展,两棵间无粘贴、无霉变、无花斑、无海带根;允许叶体一侧或两侧黄白边长度之和不超过15cm,黄白梢不超过10cm 收货标准 :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SC/T 3202-2012 ②符合商品特质 虾皮 ①商品特质: 一级品:光泽好;肉质厚实,壳软,片大且均匀,完整,基本无岁末和水产夹杂物;具有虾皮固有鲜香味,无异味;无外来杂质,不牙碜,无污染,无霉变,不发粘,无色变现象 二级品:光泽较好;壳软,片大较均匀,破碎较少,无明显碎末;具有虾皮固有鲜香味,无异味;无外来杂质,不牙碜,无污染,无霉变,不发粘,无色变现象 三级品:光泽稍暗;破碎稍多,有少量碎末;具有虾皮固有鲜香味,无异味;无外来杂质,不牙碜,无污染,无霉变,不发粘,无色变现象 收货标准 :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SC/T 3205-2016 ②符合商品特质 虾米 ①商品特质: 一级品:具有虾米固有色泽、光泽较好;肉质坚实,大小基本均匀,虾体基本无黏壳、附肢,基本无虾糠;鲜香,细嚼有鲜甜味;无泥沙、塑料线等外来杂质,无霉变现象 二级品:具有虾米固有色泽,稍有光泽;肉质较坚实,大小较均匀,虾体允许有少量黏壳、附肢,虾糠少;较鲜,无氨味等异味;无泥沙、塑料线等外来杂质,无霉变现象 三级品:具有虾米固有色泽;肉质较坚实,虾体黏壳、附肢和虾糠稍多;无氨味等异味;无泥沙、塑料线等外来杂质,无霉变现象 收货标准 :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SC/T 3204-2012 ②符合商品特质 ③规格: (数量,粒/kg) 特大:≤1500 大:1501~2000 中:2001~3000 小:≥3001 6 家禽类 ①此商品是以鸡、鸭、鹅为代表的家禽; ②家禽类肉皮质呈白黄色。 收货标准 : 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头部:眼球饱满 色泽: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呈淡黄色、淡红色、灰白或灰黑紫色,肌肉切面发光。 粘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油,不粘手。 肉质有弹性,无伤斑。淤备,无血污,无食囊。 弹性:外表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气味:无酸臭其它异味,应具有新鲜正常肉类气味。 防损标准: ①整禽类按去包装,沥水后实际称重收货,不扣重。 ②分割部位禽类按箱抽样称重,如发现一箱缺分量,同一品项之商品同一扣重。 7 鸡蛋 散装蛋品类 ①土鸡蛋:个稍小,壳薄色浅较新鲜,有一层薄薄的白色的膜,大小均匀,按斤计价,排除鸡蛋大小不一 。 ②普通鸡蛋:个大(不少于60克/枚)壳稍厚,色深、外观干净,不粘杂质,色泽不能发黑、大小均匀,按斤计价,排除鸡蛋大小不一 。 收货标准 : 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提供四证和QS认证或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要求:《营业执照》《商品检验证书》《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防损标准: 扣除箱重有破损,防损标准扣3%,补破蛋。 盒 装蛋 送货质量新鲜,并在规定保质期内 8 新鲜蔬菜 叶菜类 ①叶菜类是以叶片和肥嫩的叶柄为食用的蔬菜; ②形体完整,枝叶脆嫩鲜活,含水充足,无虫斑,虫卵,无黄叶,无腐烂变质,无泥土,杂质,农药残留不超标; 收货标准 : 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叶色应有光泽,外观鲜嫩,叶菜表面无病斑,虫咬,黄叶,叶菜的外层粗皮要去除干净,叶菜要用保鲜膜捆扎,根部要去除。 1、★蔬菜类产品保证新鲜、水分充足、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中标人必须对每次配送的蔬菜瓜果提供农药残留抽样检测报告。 2、★蔬菜必须为新鲜时令蔬菜,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的质量要求,所供蔬菜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 95%以上。 防损标准: 净菜类扣除盒重散菜扣除箱重,叶菜类散菜扣重2% 花菜类 ①花菜类蔬菜属于种子植物蔬菜品种; ②形体紧实,颜色新鲜,气味新鲜无异味,无虫咬、虫卵,无病斑无腐烂变质,不老化无泥土杂质; 收货标准 : 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收货时,放菜的箱子温度不能过于干燥,菜色鲜亮,无虫咬,无病斑,包装上要保湿。 1、★蔬菜类产品保证新鲜、水分充足、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中标人必须对每次配送的蔬菜瓜果提供农药残留抽样检测报告。 2、★蔬菜必须为新鲜时令蔬菜,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的质量要求,所供蔬菜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 95%以上。 防损标准: 净菜类扣除盒重散菜扣除箱重。 果菜类 ①果菜类蔬菜是以植物的果实或幼嫩的种了作为食用部分; ②表皮光滑,无机械损伤,大小均匀。含水充分,不干缩无虫咬,无腐烂变质,无病斑,无泥土杂质,不老化; 收货标准 : 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收货时,果菜类的蔬菜大小应均匀,并且无畸形,无虫咬,腐烂。果体表面颜色鲜亮不平缩。结梗要去除干净。 1、★蔬菜类产品保证新鲜、水分充足、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中标人必须对每次配送的蔬菜瓜果提供农药残留抽样检测报告。 2、★蔬菜必须为新鲜时令蔬菜,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的质量要求,所供蔬菜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 95%以上。 防损标准: 净菜类扣除盒重散菜扣除箱重。 根类 ①根类蔬菜是以肥大的肉质根部作为食用的蔬菜,是储藏养分的器官; ②大小均匀,表皮光滑无病斑,病变。颜色新鲜,无虫咬,无机械损伤,无发芽,无糠心,无腐烂变质形态饱满; 收货标准 : 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外表无畸形,不能过大或过小,无腐烂变质,表面不干缩,无虫咬,收货时放菜的箱子温度不能过高。 1、★蔬菜类产品保证新鲜、水分充足、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中标人必须对每次配送的蔬菜瓜果提供农药残留抽样检测报告。 2、★蔬菜必须为新鲜时令蔬菜,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的质量要求,所供蔬菜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 防损标准: 净菜类扣除盒重散菜扣除箱重。 茎类 ①茎类蔬菜是以肥嫩的富含丰富养分的茎部作为食用的蔬菜; ②颜色鲜亮,形体饱满不出心,无虫咬,无病斑,无机械损伤无腐烂变质,组织脆嫩,不老化; 收货标准 : 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茎部要直挺,不发软,不能有空心颜色要鲜亮,不发黄变质,无虫咬,要用保鲜带或保鲜膜包裹。 1、★蔬菜类产品保证新鲜、水分充足、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中标人必须对每次配送的蔬菜瓜果提供农药残留抽样检测报告。 2、★蔬菜必须为新鲜时令蔬菜,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的质量要求,所供蔬菜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 95%以上。 防损标准: 净菜类扣除盒重散菜扣除箱重。 菇菌类 ①颜色新鲜,组织细嫩表皮清爽,不发粘,不生芽,气味鲜香无异味,不褐变,不萎缩,不开伞,无泥土杂质; 收货标准 : 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收货时,要干燥,不发粘,无异味,有上述情况,不能收货。看颜色是否鲜亮组织是否细嫩,根部不能过长,菌伞类不能过碎。 防损标准: 净菜类扣除盒重散菜扣除箱重。 9 新鲜水果 实果类 ①此商品是以苹果、梨等硬质果实为代表的水果; ②果形完整、饱满、果蒂青翠,果皮鲜红,富色汉,甜度高; 收货标准 : 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外观无疤痕,果体干净,无腐烂变质、无虫咬、无压伤。 防损标准: 扣除空箱重量,收货扣比3% 柑桔类 ①此商品是以桔子、橙子、柚子等为代表的水果; ②果形饱满,果皮黄红适中,富色泽,甜度好; 收货标准 : 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皮不能发皱,色泽要均匀,无腐烂变质现象。 防损标准: 扣除空箱重量收货扣比桔类3%,柑类3%,柚类3% 浆果类 ①此商品是以葡萄、奇异果为代表的水果; ②果粒硕大为佳品,成串果粒越多越好,蒂梗新鲜,青翠; 收货标准 : 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粒结实,不能过软起皱,无掉粒现象。 防损标准: 扣除空箱重量,收货扣比5% 水果瓜类 ①此商品是以西瓜、哈蜜瓜等为代表的水果 ②以西瓜为代表,果纹扩散间隔越大越好,轻拍富弹性,蒂头新鲜,瓜形完整 收货标准 : 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瓜体无虫咬及刮痕,纹路清晰者为佳。 品质不良退货 热带水果类 ①此商品是以山竹、榴梿、菠萝等为代表的水果; ②果形均匀饱满,果蒂青翠,色泽鲜亮; 收货标准 : 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无压伤、软化、虫咬、黑心、黑斑等腐烂变现象。 防损标准: 扣除空箱重量,收货扣比3% 10 牛奶 巴氏杀菌乳 仅以生牛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等工序制得的液体产品。 收货标准 : ①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 ②外包装完好,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灭菌乳 包括超高温灭菌乳和保持灭菌乳。超高温灭菌乳是以生牛乳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复原乳,在连续流动的状态下,加热到至少132℃并保持很短时间的灭菌,再经无菌灌装等工序制成的液体产品。保持灭菌乳是以生牛乳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复原乳,无论是否经过预热处理,在灌装并密封之后经灭菌等工序制成的液体产品。 收货标准 : ①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 ②外包装完好,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11 食品调味料、辅料 调味类: 米醋、陈醋、食盐、豆面酱、牛酱油、辣椒酱、麻油、甜酒粉、糖、花椒粉、红油豆瓣酱、碱水、辣椒粉、胡椒粉等; 收货标准 : 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粉类:无杂物,粉末均匀,带有浓郁的本色味道; 颗粒类:颗粒完整,无杂物,无破损,无损伤,干爽。 副食调料: 属于植物的果实和表皮的一类调味品,八角等颗粒均匀,不潮湿,整体干燥,气味浓郁不带结根; 收货标准: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含水份,要干燥气味浓郁芳香,颗粒不能过碎,无杂质,无霉变。 ★包装要求:有品名、执行标准、质量等级、质保期、生产日期、储存方法、重量、产地、生产 地址、电话 。 74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 至 3 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第二节 评分标准 一、评分因素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期、质保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二、评分标准 1.初步审查表 资 格 审 查 表 项目名称:2022年平坝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及义教阶段学校、公办幼儿园所需食品原材料“全统”采购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单位名称及评审意见 供应商 1 供应商 2 供应商 3 供应商 4 1 资格审查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 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从事本项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佐证材料(可承诺);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2021 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单位近期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2021 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以投标单位社保缴费凭据和社保花名册为准);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7 投标单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须是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报告。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该投标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 8 特殊资格审查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9 投标保证审查 提供保证金已缴纳的依据(出具安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系统下载的保证金收据或缴纳凭证) 资格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资格审查成员(签字): 符 合 性 审 查 表 项目名称: 2022 年平坝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及义教阶段学校、公办幼儿园所需食品原材料“全统”采购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序 号 评审因素 供应商 1 供应商 2 供应商 3 供应商 4 1 商 务 实 质 性 响应审查 服务期限及配送要求 2 投标有效期 3 投标保证金 4 付款方式 5 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 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的所有内容 6 报价审查 异常低价审查 7 无效标审查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节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 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备注: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符合性审查成员(签字): 78 2.评分表 评 分 表 项目名称: 2022 年平坝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及义教阶段学校、公办幼儿园所需食品原材料“全统”采购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HM-ZFCG-2022(公)-878 评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室 2022.X.X 供应商名称 评分项及评分标准 供应商1 供应商2 供应商3 供应商4 报价部分 10(分) 承诺按采购人提供的价格供应食品食材并接受采购人质量及价格监督的得 10分 ,无承诺或承诺不满足 要求的的不得分 ,且视为无效投标 。 10 分 技术标 (15 分) 投标人拟定本次招标项目食品原材料配送方案措施描述 :对各投标单位制定的配送方案进行对比评审 (须包含采购、储存、运输、送达时间、疫情防控等内容)。方案完整、可行性较为合理的计 10-5分;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的计4.9-0.1分,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10 分 投标人拟定本次招标项目食品原材料配送应急方案措施描述 :(5 分) 1投标人针对平坝地区学生食材采购配送服务中存有的难点或特殊性 ,提出解决方案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 供的难点及解决方案进行评审 ,难点及解决方案相匹配且存有针对性的得 5-3分 ,难点及解决方案相匹配但 针对性一般的得 2.9-0.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5 分 商务标 (70 分) 投标人承诺投标产品完全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配送货物技术参数的得 10分 。无承诺或承诺不满足要求的不 得分 ,且视为无效投标 ,如中标后配送货物达不到采购需求的 ,视为虚假应标 ,采购人有权终止项目合同 并拒付货款 。不能完全响应的为无效投标 。 10 分 1 、配送及仓储场地(5分) ①投标单位具备固定配送及仓储场地的得 5 分;若无现有场地,承诺中标后在半月内租赁配送及仓储的得 3 分。不承诺不得分(自有的须提供配送及仓储 场地产权证或土地证 、土地规划许可证 ,产权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不相符的 ,须提供投资合同和投资款的 银行证明 ,租赁的须提供产权证 、租赁合同不提供不得分) 。 2 、 自有食材基地(10分) 投标单位自有种植基地或与合作社共同建立种植基地 ,在配送区域有基地的得 10 分 ,在外地的得 5 分(须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与合作社签订的 1 年以上的共建合同) 。 15 分 3、驾驶员等人员满分 10 分 : ①投标单位自有驾驶员 15人(含 15人)以上的得 10 分; ②投标单位自有驾驶员 15 人以下(不含 15人)10 人以上(含 10 人)的得 5 分; ③投标单位自有驾驶员 10 人以下(不含 10 人)的得 3 分; 需提供驾驶员身份证及驾驶证复印件、投标单位为其缴纳 2022年 1月的社保证明和银行对应的付款凭证,材料不齐的不得分。 10 分 4、 自有车辆满分 10分 : ①提供厢式配送车辆 1 辆得 1 分,每增加 1 辆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7 分。 ②提供冷藏运输配送车辆 1 辆得 1 分 ,每增加一辆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③ 自有应急车辆 1 辆(含)及以上的得 1分 ,无不得分; 注 :自有的须须提供车辆购买发票或行驶证复印件,10 分 79 不提供不得分;租赁的须提供车辆行驶证 、租赁合同不提供不得分; 5 、设备配备及互联网配送系统(20分) ①设备 1:投标单位配备农药检测设备得 4分 (须提供购物发票或相关部门配备证明材料 ) ②设备 2:投标单位配备重金属检测设备得 4分(须提供购物发票或相关部门配备证明材料 ) ③设备 2:投标单位配备全自动洗框设备得 2分(须提供购物发票或相关部门配备证明材料 ) ④供应商须承诺搭建数据平台系统,可以实现采购人对配送食材进行全程溯源追踪,得 5 分;供应商对搭建的数据平台系统进行现场阐述,由评审专家组根据数据平台系统实用性,科学性酌情赋分 1-5分;(须提供数据平台系统的功能介绍并加盖系统开发公司公章、首页截图及各配送流程所对应的网页界面截图,中标后采购人实地核查,一经查实有虚假信息且视为无效投标,并按《采购法》规定作相应处罚。 20 分 6、“校农结合”(5分) 投标供应商承诺在贵州省内采购的农产品比例达到贵州省文件要求,符合安顺市相关文件要求的得 5 分,无承诺不得分。 5 分 政策功能 (5分)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有效期内的货物的,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的须在标书中一一对应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目录号) 2、投标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云南、贵州、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3 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5 分 得分 100 分 评标专家(签字): 信用分使用规则:由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选用,信用分评价内容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征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等信用相关材料。 3.价格分的计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1)价格扣除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 X% (联合体 X%)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3%—5%(由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80 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由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1%-2%(由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由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作为其价格分。)。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 (2)货物类采购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 30%至 60%;服务类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 10%至 3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工程类项目建议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货物或服务的比重及计算方法) (3)价格分值计算表: 价 格 分 值 计 算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HM-ZFCG-2022(公)-878 评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 室 2022.X.X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元) 中小企业给予X%(联合体X%)价格扣除后报价(元) 评标基准价(元) 价格 分值 得分 1 0.00 2 0.00 3 0.00 4 0.00 注: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 评标专家(签字): 81 4.评分汇总表 评 分 汇 总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HM-ZFCG-2022(公)-878 评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室 2022.X.X 专 家 专家姓名 供应商 1 供应商 2 供应商 3 供应商 4 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 采购人 代 表 总 分 平均分 排 序 评标专家(签名): 82 第三节 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无效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投标供应商家数: (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及签字的;(备注:文字修改,以此为准) (二)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三)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 (四)投标报价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五)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的; (六)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七)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加密上传的;(备注:文字修改,以此为准) (十)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十一)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 (十四)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2年平坝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及义教阶段学校、公办幼儿园所需食品原材料“全统”采购配送服务 采购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 答疑会和踏勘(不组织)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9.计量单位 10. 投标货币 11. 联合投标 12. 知识产权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4.投标文件格式 15.投标保证金 16.投标有效期 17.投标文件的签署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四、开标和评标 21.开标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开标程序 23. 评标 五、定标 24. 定标原则 25. 定标程序 26.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8. 合同分包:不允许。 29.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中标单位到采购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时须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2%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出现劣质产品或不按时按量配送的或因配送的食材导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根据采购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按照事故等级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取消采购合同,待项目合同履约结束后,确认供应商在供货期间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能满足招标要求后无息退还。 31. 履行合同 32. 验收 七、 废 标 33. 废标的情形(针对整个项目) 八、投标纪律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九、支付货款 35. 付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十、质疑和投诉 十一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节 编制要求 第二节 投标文件组成 第三节 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第一 报价文件 第二 资格文件 第三 响应性文件 第四 其他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第二节 评分标准 第三节 废标条款 第四节 无效标条款 2022-02-08T11:19:0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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