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生态城公安部门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ECO-CITYGP-2021-050)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ECO-CITYGP-2021-050 二、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生态城公安部门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建民,张海峰,郑晓聪,赵卫东,谢心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52763.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取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 联系方式:022-66328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B2座 联系方式:022-66629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翔 电 话:022-66629110 十、附件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2月8日 |
中新天津生态城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ECO-CITYGP-2021-050
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生态城公安部门
餐饮服务项目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邀请函 2
第二部分:项目要求 6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16
第四部分:拟用合同条款 41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4
第一部分:邀请函
项目概况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生态城公安部门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14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CO-CITYGP-2021-050
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生态城公安部门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61.5686万元
采购需求: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生态城公安部门餐饮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1年度(或2022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4日到2021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方式:(1)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①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下载《供应商基本信息填报表》进行填写;
②供应商将文件费用以单位账户汇款至代理机构(汇款信息:户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浦惠支行;账号:77050154740004206;行号:310110000056;其他: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③供应商同时将《供应商基本信息填报表》和汇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84403273@qq.com)并告知项目负责人,成功提交《供应商基本信息填报表》且文件费汇款到账后,则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程序;
④项目负责人根据基本信息中记载的邮箱和邮寄地址发送电子版文件及邮寄纸质版文件并告知供应商;
⑤供应商通过邮件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流程。文件费的发票可在开标时到代理机构领取或由代理机构邮寄送达。
(2)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月14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
联系方式:王辉022-66328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联系方式:022-66629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翔
电 话:022-66629110
八、质疑、投诉方式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起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3、质疑函格式文本、投诉书格式文本详见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的《下载专区》部分。
4、联系部门1: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王辉022-66328806
通讯地址: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
联系部门2: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张明翔022-66629110
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2021年12月24日
第二部分:项目要求
现就“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生态城公安部门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1年度(或2022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三、项目需求
1、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2、项目需求中实质性要求汇总:
序号 | 名称 | 实质性要求 | 备注 |
1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
2 | 服务地点 | 中新天津生态城 | |
3 | 服务标准 | 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 |
4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并生效、按月进行支付。每月月初开具上月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费用。 |
四、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供应商应按照行业及企业自身取费标准,并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进行投标报价。
(3)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最优惠总价格,包括完成招标文件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含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第三部分第35条)。
2、服务时间、地点、范围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服务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
(3)服务范围: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生态城公安部门餐饮服务
3、服务标准
★(1)服务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4、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50个工作日。
5、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1) 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2) 供应商应当以支票、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在开标前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4)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信息及相关联系方式
户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浦惠支行
行号:310110000056
账号:77050154740004206
财务部联系人:李林 财务部联系方式:022-25295822
汇款时请以公司账户进行电汇,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5)未中标供应商应当配合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当配合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6)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须将验收书及验收书附表交至代理机构。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生效、按月进行支付。每月月初开具上月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费用。
7、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五、开标评标程序
(一)开标
1、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除投标文件外须另行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除投标文件外须另行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携带上述资料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二)资格性审查
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
2、 资格性审查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如有不满足,将视为无效投标。请将资格审查所涉及到的证明文件集中于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的章节中进行制作(《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并将相关内容标清页码。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 资格性审查内容 | 备注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 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原件。如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1年度(或2022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 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 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原件。 |
5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均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无须提供); | 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原件。 |
6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 | 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7 | 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 |
(三)评标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评价与评价。
2、具体评审步骤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第29条。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评分表详见下附表格1)
(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三)其他要求:
1、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号条款)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4、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开标时间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5、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附表1
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 满分 | 评分标准 |
技术标(90分) | |||
客观分(35分) | |||
1 | 投标人履约能力 | 5 | 具备2018年至今连续经营三年(含)以上的类似项目服务案例(非校园餐饮),每个有效案例得1分,满分5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验收报告(或用户使用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技术标中,否则得0分。 注:连续经营三年可通过同一甲方同一地点时间无间断的一个或多个合同证明。 |
2 | 投标人体系认证 | 5 |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具备全部证书得5分,否则得0分。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有效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在技术标中,若存在近期颁发证书官网尚未上传等情况,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公章附在技术标中,否则得0分。 |
3 | 拟派项目经理评价 | 5 | 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名且为投标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 1、开标前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或劳动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在投标人处工作三年(含)以上且任项目经理满三年及以上; 4、具备本科(含)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评审标准:满足以上要求并提供证明资料的,得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4 | 技术人员 | 15 | 全部满足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得15分,每有一项不满足项目需求书中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以投标人的技术点对点应答表中投标应答内容为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员工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技术标内,否则得0分。 |
5 | 食品安全责任险承诺 | 5 | 投标人承诺为所投单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额在500万元(含)以上得5分; 投标人承诺为所投单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额在200万元(含)以上,不足500万元得2分; 不足200万元得0分; 注: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技术标内,未提供承诺书得0分。 |
主观分(55分) | |||
6 | 运营方案 | 10 | 根据各投标人的运营方案(至少应包括投标人对餐厅的管理服务的整体设想及策划、日常菜品管理、客户满意度调查及对应措施),对方案全面性、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有针对性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完整全面、有针对性、可行性强:10分; (2)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针对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 (3)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针对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4分; (4)其他:0分。 |
7 | 管理方案 | 10 | 根据各投标人的管理方案(至少应包括岗位人员管理规范标准、食品安全管理方案、食品质量控制方案、采购管理及成本控制方案、卫生操作规范及相应的考核标准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完整全面、有针对性、可行性强:10分; (2)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针对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 (3)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针对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4分; (4)其他:0分。 |
8 | 应急方案评价 | 10 | 根据应急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内容包含①突发情况完善的应急预案;②节假日或临时性就餐人员突增应急预案;③停水、停电、停气、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方案详细的对各项内容提供全面的应急方案、预案内容切实可行,具备可行性:得10分; 2.应急方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 3.应急方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 4.其他情况:得0分。 |
9 | 项目人员架构 | 10 | 根据各投标人的项目人员架构,对架构合理性、岗位分配合理性、岗位职责明确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1)项目人员架构完全满足采购需要,岗位安排合理,人员素质高,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0分; (2)项目人员架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针对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 (3)项目人员架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针对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4分; (4)其他:0分。 |
10 | 人员培训方案 | 10 | 定期人员培训包括①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②服务礼仪,③食品卫生安全,④消防安全等内容。 (1)方案至少包含以上4项内容,并且培训方案考虑全面,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性强,得10分; (2)方案包含以上4项内容,并且培训方案考虑较好,专业性、系统性较强,具备操作可行性,得7分; (3)方案包含以上4项内容,但培训方案考虑欠妥,专业性、系统性不完善,操作可行,得4分; (4)少项或培训方案内容可行性差或未提供,得0分。 |
11 | 服务承诺 | 5 | 根据各投标人的服务承诺(至少应包含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对承诺内容全面性、合理性、可检查性进行综合评价: 投标人承诺内容全面,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能够充分保障且提供承诺书:5分; 投标人承诺内容基本可行,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基本得到保障且提供承诺书:3分; 投标人承诺内容有缺失,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不能得到充分保障且未提供承诺书:1分; 其他:0分。 |
商务标(10分) | |||
报价完整且最低的商务报价为10分 |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1、本项目须提交技术标、商务标两部分投标文件,每部分投标文件包括一份正本投标文件、四份副本投标文件和一份电子版文件。
2、技术标部分应包含内容:资格、技术及商务内容(不含报价);商务标部分应包含内容:报价文件。
3、电子版投标文件要求: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方便打开且无病毒;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4、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建议文件采用双面打印,并以胶装方式进行装订。
5、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八、其他
1、本次项目按照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第三部分第35条。
2、本项目由天津市泰达公证处进行合同公证,中标供应商须交纳合同公证费,收费标准详见第三部分第36条。
3、本项目公告、文件等内容的发布媒体为: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第二部分附件
项目需求书
1、 采购标的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开标时间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二、项目需求
1、餐厅概况与服务范围
本项目中新天津生态城界内公安机关包括沿海安全保卫总队餐厅、和风路派出所餐厅、纬九路派出所餐厅。沿海安全保卫总队餐厅坐落于中新天津生态城新一街899号,餐厅厨房面积约为270平方米,就餐面积约为450平方米;和风路派出所餐厅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和风路1167号,餐厅厨房面积约为55平方米,就餐面积约为130平方米;纬九路派出所餐厅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公寓内,餐厅厨房面积约为45平方米,就餐面积约为120平方米;上述总用餐人数约370人。
2、供餐服务内容与标准
(1)提供3个餐厅的一日三餐供餐工作,公安紧急任务时的24小时餐饮保障及中新生态城界内临时紧急勤务点送餐服务。
(2)用餐形式为现场制作现场自助模式。
(3)每日早餐菜品安排为主食6—8种,小菜8种,1粥1豆浆或汤,蛋类煎或煮1种;每日午餐菜品安排为荤菜3种,素菜4种,凉菜2种,主食米饭加4种面食,风味小吃1种,汤粥各1种;每日晚餐菜品安排为热菜4种,主食馒头加2种面食,汤粥各1种。
(4)回民餐应满足民族就餐要求,餐标、品种等同于其他供餐标准。
(5)节日就餐可根据就餐需求增加相应品种(如:端午节、中秋节、元宵节等)。
(6)根据使用单位临时用餐需求提供符合要求的用餐解决方案(接待用餐或加班用餐,非自助形式)。
(7)要求3个餐厅人员配备基本人数不少于26人。
其中沿海安全保卫总队:厨师不少于4人,面点师不少于2人,初加工不少于2人,服务员不少于3人,洗碗工不少于2人;和风路派出所:厨师不少于3人,面点师不少于1人,初加工不少于1人,服务员不少于2人,洗碗工不少于1人;纬九路派出所:厨师不少于2人,面点师不少于1人,初加工不少于1人,服务员兼洗碗工不少于1人。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要有完善的餐厅经营管理制度及服务方案;
(2)投标人现场工作人员服装应统一;
(3)食品材料由采购人或使用方配送;
(4)人员要求:
●具备至少6名中级及以上厨师或从事过相关工作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技术标中;
●具备至少3名中式面点师或从事过相关工作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技术标中;
●具备1名高级营养师或从事过相关工作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技术标中;
●具备1名食品安全管理师或从事过相关工作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技术标中;
●餐厅全体服务人员须具有健康证明,须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技术标;
(5)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在经营本项目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令其进行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其中包括:
●在经营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用餐方案进行调整;
●采购人有权对项目经营单位的管理提出质疑,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每年采购人因同一问题下达3次整改通知书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燃气、水、电等能源费用由采购人支付(此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8)投标人在填写报价明细时应将人工工资(不接受离退休人员,岗位工资设定应合理合法)、利润、加班费、易耗品、福利费、服装费、证照年检费等单独列项计算,同时提供人员数量和工资明细。在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或地方工资标准政策性调整,采购人依据政策调整相关费用,否则相关报价在服务期内均不予调整。
四、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
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情况,选取适当的验收方式组织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小组综合采用查阅书证材料、听取报告、实物核查、功能展示与利益相关方调研座谈等方式,对采购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的货物或劳务应满足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验收。由验收小组形成验收报告,提出明确验收意见,并经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提交采购单位。验收阶段产生的验收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A 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3.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2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关于投标人的规定。
4.3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除特殊约定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3.2联合体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联合协议。
4.3.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并履约。
5.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邀请函;
(2)项目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拟用合同条款;
(5)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6.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关于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如有需要,采购人将统一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为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提供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供应商到项目场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时间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2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若有更正公告,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所产生的风险。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9. 要求
9.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9.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9.3投标人应认真填写第五部分表格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0.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技术标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部分:(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
2)技术部分:含技术方案、性能说明、点对点应答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
3)商务部分(不含报价):含主要相关项目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培训计划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
4)其他部分:指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或投标人认为有利于中标的其他资料。投标人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
技术标投标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投标报价内容及暗示投标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将技术标投标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技术标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1.2商务标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投标人应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商务标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
12.2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12.3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号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对所投标货物或服务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13.2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或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3.3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4. 投标货币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5.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
(2)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投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5)(第五部分附件)。
16. 技术响应文件
16.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应在开标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7.3 投标人如以空头支票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4 投标保证金保函应在投标文件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
17.5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17.6 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可在中标公告发出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