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大队部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2月21日13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1.项目编号:BADL2022000027
2.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大队部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4.最高限价:1,35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需求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大队部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 投标人须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情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证明材料: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扫描件,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不得作出任何调整或修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注:完整公共内容以网站公布信息为准,详见:
http://zfcg.szggzy.com:8081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2月9日00:00:00至2022年2月21日13:30:00(北京时间) 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请点击),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二楼市政府采购业务窗口服务大厅;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2年2月21日13:30: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 2022年2月21日13:30:00(北京时间),在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13:30-14: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后点击“招标公告”选中要报名标段点击“我要报名”或“代办→邀请提醒”;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http://www.szzfcg.cn/),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83938966;电子密钥咨询:83948165 4008301330 ),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4.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2年2月15日17: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2年2月17日20: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zfcg/bszn1/content_203163.html )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质疑咨询电话:0755-83889026。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有权对投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http://zfcg.szggzy.com/),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9.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10.餐饮业,投标人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航站3路1010号
联系方式:周小峰,0755-27513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联系方式:0755-83881281 / 0755-83881283
3.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兆萍/严定容/张挺
电话:0755-83881283,13691798969
4.系统操作技术支持:0755-86500023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2年2月8日
[BADL2022000027-A]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大队部食堂管理服务项目.pdf
BADL2022000027-A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大队部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pdf
[BADL2022000027-A]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大队部食堂管理服务项目.docx
[BADL2022000027-A]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大队部食堂管理服务项目.szczf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大队部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 BADL2022000027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大队部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
包 号: | A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货币类型: | 人民币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内容 |
1 |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
2 |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3 | 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
4 |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
5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6 | 对招标文件中带★号条款的响应存在负偏离的; |
7 | 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8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
9 | 未填写《服务条款偏离表》或《商务条款偏离表》; |
10 |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
11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
12 |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
13 |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
14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
15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10 | ||
2 | 技术部分 | 4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实施方案 | 10 | (一)评审内容 根据项目自身的特点,针对项目运行整体设想和策划,编制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食堂需求情况的理解与分析;2.食品安全等管理措施;3.整体管理设想和运作规划;4.组织架构、服务团队配置、人员培训计划等。 (二)评分标准 满足以上四点得40分,满足任意三点得30分,满足任意两点得2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10分,未满足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内容的合理性进一步评分: 1.优:内容完整详细,符合项目实际,可行性强,得60分; 2.良:内容完整,较贴近项目实际,可行性较好,得30分; 3.中:内容较为完整,可行性一般,得10分; 4.差:内容不完整,或与项目实际不符,得0分,如果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供材料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10 | (一)评审内容 根据投标文件对本项目服务特点的相关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1.原材料验收标准;2.菜品加工流程;3.食品留样制度;4.食品安全管理、内控制度建立等)进行评分。 (二)评分标准 满足以上四点得40分,满足任意三点得30分,满足任意两点得2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10分,未满足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内容的合理性进一步评分: 1.优:内容完整充实,重点难点分析准确清晰,应对措施合理性强,得60分; 2.良:内容完整,重点难点分析较为准确,应对措施合理性较强,得30分; 3.中:内容较完整,重点难点分析和应对措施合理性一般,得10分; 4.差:内容不完整,重点难点分析不明确或不合理,得0分,如果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供材料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3 | 应急方案及保障措施 | 10 | (一)评审内容 根据项目自身的特点,对1.食品安全事故;2.停电停水;3.燃气泄漏;4.消防安全;5.供餐应急五个方面有具体的应急保障能力、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方案。 (二)评分标准 满足以上五点得50分,满足任意四点得40分,满足任意三点得30分,满足任意两点得2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10分,未满足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内容的合理性进一步评分: 1.优:方案详细、具体、可行,并且能够提供相应证明的得50分; 2.良:方案较为详细、具体、可行,并且能够提供相应证明的得30分; 3.中:方案基本详细、具体、可行,并且能够提供相应证明的得10分; 4.差:方案不明确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不得分,如果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供材料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4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5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承诺以下全部三项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1.服务期满后主动离岗; 2.与后续服务公司进行交接; 3.服务期满,后续服务公司未到位前仍按原合同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二)评分标准 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
5 | 违约承诺 | 5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承诺以下全部三项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1.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配置; 2.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3.对未能达到的管理要求承担管理责任。 (二)评分标准 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
3 | 综合实力部分 | 4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5 | (一)评审内容 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得10分;, 2.投标人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得10分; 3.投标人通过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HACCP),得20分; 4.投标人通过客户投诉管理体系认证(ISO10002), 得30分; 5.投标人通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认证(CTS Q/FY 042-2021、OT-GR T/GDFCA 010-2019),得30分; 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nca.gov.cn/)查询截图,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2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5 | (一)评审内容: 根据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餐饮服务的正在经营的合作项目案例情况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得50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首页、体现合作内容的标的页、合作时间及双方盖章页),以证明指定时间段内的合作情况。 | |
3 | 投标人获奖情况 | 5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获得以下荣誉的: 1. 投标人经营的餐厅(食堂)获得省级政府单位或以上荣誉表彰的每有一个得50分; 2. 投标人经营的餐厅(食堂)获得市级政府单位或以上荣誉表彰的每有一个得25分。 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要求提供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提供扫描件。 | |
4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6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在此基础上,按照以下累加得分; 1.持有中式烹调师一级证书得20分; 2.持有餐饮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得20分; 3.持有高级营养师证书得20分; 4.持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20分; 5.承担过食堂项目管理工作的得20分。 (二)评分依据 要求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购买的近6个月(2021年7月-12月)的社保证明、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查询截图(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或学历证明,否则无效)、资格证书和经验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经验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格式自定)。 | |
5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12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团队成员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有食品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高级食品检验证书、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60分; 2.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烹调师二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得20分,有面点师二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0分, 最高40分; (二)评分依据 要求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购买的近6个月(2021年7月-12月)的社保证明、资格证书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 |
6 | 保障服务能力 | 4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购买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50分; 2.投标人购买有在有效期内的公众责任险的得50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有有效期内的保单(或者保险合同)及保单发票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有效判断的不得分。 | |
7 | 项目设施设备清洁维修情况 | 3 | (一)评分内容: 1.本项目食堂设施设备日常清洁由中标人负责,以安全、卫生、便利和爱护为原则。 2.对需要维修维护或更换的餐厨设施用具用品,中标人必须事先向采购人申报办理审批手续,否则,采购人可不给予支付费用。紧急情况下,中标人可口头或电话请示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方可进行维修。 (二)评分依据: 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 |
8 | 环保执行情况 | 2 |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 |
4 | 诚信情况 | 5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市财政局诚信管理情况 | 5 |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投标书目录
• 投标函 •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投标人获奖情况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保障服务能力 • 项目设施设备清洁维修情况 • 环保执行情况 • 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 |
警示条款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评标信息
招标文件中的第一个“评标信息”的内容必须与本表一致。如评分内容不一致,以本表的评分内容为准。
本项目采用评审和定标结合办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详见通用条款35.1.2)。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分别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首选的中标人。若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其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选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新的中标人,以此类推。。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二、评标优惠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相关证明文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三、备注: 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开标一览表”的评标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 3.关于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填写说明:“开标一览表”中“完工期”一栏的填写内容不作任何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填写。 |
目 录
第一册 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第二册 通用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标要求
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一册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大队部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2月21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ADL2022000027
2.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大队部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4.最高限价:1,35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需求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大队部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 投标人须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情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证明材料: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扫描件,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不得作出任何调整或修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注:完整公共内容以网站公布信息为准,详见:
http://zfcg.szggzy.com:8081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2月9 日00:00:00至2022年2月21日14:30:00(北京时间) 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 :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请点击 ),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二楼市政府采购业务窗口服务大厅;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2年2月21日14:30: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 :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 2022年2月21日14:30:00(北京时间),在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13:30-14: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后点击“招标公告”选中要报名标段点击“我要报名”或“代办→邀请提醒”;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 】→【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http://www.szzfcg.cn/),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83938966;电子密钥咨询:83948165 4008301330 ),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4.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2年2月15日17: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2年2月17日20: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zfcg/bszn1/content_203163.html )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质疑咨询电话:0755-83889026。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有权对投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http://zfcg.szggzy.com/),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9.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10.餐饮业,投标人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航站3路1010号
联系方式:周小峰,0755-27513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联系方式:0755-83881281 / 0755-83881283
3.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兆萍/严定容/张挺
电话:0755-83881283,13691798969
4.系统操作技术支持:0755-86500023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2年2月8日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序号 | 内 容 | 规 定 |
1 | 联合体投标 | 见《招标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部分的相关内容 |
2 | 投标有效期 |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 |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不允许 |
4 | 投标文件的投递 |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 :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
5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
6 | 价格评审 |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扣除10%(相关证明文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对于联合协议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供应商,给予其报价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7 | 中标候选人 | 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分别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首选的中标人。若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其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选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新的中标人,以此类推。 |
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关于特殊符号的说明
(1)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均为废标条款,投标文件对其中任意一条不满足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2)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均为重要条款,仅作为综合评分时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航站3路1010号,就餐人数约300人。服务内容包括:每天提供早餐和中餐、晚餐三次工作餐的烹饪及餐厅日常服务,并承担公务接待工作餐烹饪服务以及特殊状况下的应急供餐服务。
三、具体技术服务要求
1.服务工作内容:
食材的采购由采购人负责,中标公司负责饭堂、厨房、所有日常工作。具体如下:
(1)负责早午晚餐以及日常清洁卫生工作;
(2)管理好饭堂所有资产,并保持饭堂内设备摆设整洁,无安全隐患;
(3)对所有食品、货物把关检查;
(4)按照要求提供大队接待及加班用餐服务;
(5)提供管理技术和人员。
2.人员配备、岗位职责及资质要求: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工作经验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全面负责本项目日常管理、客户沟通、内外事务处理、员工的考核培训等 | 具有餐饮行业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熟悉食堂管理岗位工作。 |
2 | 厨师长 | 1 | 协助项目经理工作,侧重负责菜品质量控制、卫生管理。 | 具有餐饮行业管理工作经验,熟悉食堂各岗位的工作。 |
3 | 厨师 | 4 | 负责日常工作餐制作,主要包括配合营养师拟定菜谱、菜肴制作、卫生、配餐服务等工作 | 具备本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大锅菜和小锅菜制作。工作责任心强。各人精通不同菜系烹饪(包含不限于川菜、湘菜、粤菜、江浙菜等)。 |
4 | 面点师 | 3 | 负责各类面点的制作 | 具备本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精通各式南北风味点心,北方师傅精通北方老面馒头、各式手工包子等制作。 |
5 | 服务员 | 2 | 负责自助餐、围餐、配餐服务及协助厨房各部门的工作 | 初中以上学历,形象气质佳,具有高度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自觉性。 |
6 | 勤杂工 | 2 | 负责餐厅卫生及餐具、用品用具的清洁保养、厨房的其他工作等。 | 初中以上学历,具有高度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自觉性。 |
合计 | 13人 |
注:厨房所有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上岗,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体检费用由中标公司支付。
3.服务要求
3.1.服务范围
3.1.1本大队工作人员用餐;
3.1.2接待工作用餐(含会议用工作餐);
3.1.3不得对外经营。
3.2.工作内容
中标人负责食堂的日常事务管理,有权自主聘用或调整工作人员,以保证采购单位每周工作日及节假日加班工作人员正常就餐服务;采购人提供食堂场地和厨房设备、餐具等硬件设施,并承担食品原材料采购、水电费用、燃料费用和硬件设施维修费用;
3.2.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供餐;
3.2.1.1早餐就餐时间:7:30-9:00;
3.2.1.2中餐就餐时间:11:30-13:00;
3.2.1.3晚餐就餐时间:17:30-19:30
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特别保障的(如提前或延后开饭等有关情形),中标人需无条件执行保障任务。
3.2.2供应品种要求
[BADL2022000027-A]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大队部食堂管理服务项目.docx
BADL2022000027-A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大队部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pdf
[BADL2022000027-A]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大队部食堂管理服务项目.pdf
[BADL2022000027-A]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大队部食堂管理服务项目.szc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