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MB2F305572022202
二、合同名称: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SHXM-00-20220117-1101
四、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158号3号楼
联系方式:33832252
供应商(乙方):上海上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021-2311374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数量: 1
单价(元): 1591348.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
1591348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非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1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02-09 13:02: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1餐饮服务合同合同统一编号: 11NMB2F305572022202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 乙方:上海上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 1158 号 3号楼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200003电话:33832252 电话:021-23113741传真: 传真:联系人:曾翔 联系人:吴峥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位于张东路1158 号 3 号楼 4楼员工食堂餐饮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管理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员工食堂。2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保障服务。乙方为该食堂配置相关员工(具体详见投标文件)。1、服务内容、范围为机关员工等 250 余人就餐提供满意、安全、放心的基本餐饮(一日三餐,早餐:08:00-09:00、午餐:11:15-13:00、晚餐:17:00-18:00)以及增值服务。2、服务承诺(1)食品安全率 100%;(2)实行集中采购,可与乙方下属的其他食堂保持采购渠道、成本一致。(3)乙方派业务部专人分管该餐厅,菜谱与其下属其他食堂资源共享。(4)实行分批就餐,分批炒菜,保持菜肴色、香、味、形、营养俱全。(5)每餐食品留样 48 小时,卫生工作公司统一标准,进行每日、每周、每月自查。(6)餐饮工作人员一律持健康证上岗。(7)5 人以上口味质量问题投诉按量赔偿,卫生问题 100%赔偿,投诉处理率 100%(8)微笑服务,营造和谐就餐气氛。(9)餐厅定期推出新品种,菜肴新品种与乙方公司总部同步。(10)代甲方办理员工食堂所需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餐饮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许可证等。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为一年。第四条 本合同全年餐饮管理服务费(含物料等低值易耗品)为人民币 1591348元(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玖万壹仟叁佰肆拾捌元整元整,由甲方3每半年一次支付给乙方。其他设备新增、维修等费用由乙方上报甲方确认后,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五条 餐饮管理服务费与伙食费帐目分开单列结算。餐饮管理服务费每半年支付一次(4月、10 月)。甲方在收到发票及付款申请后 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餐饮管理服务费。如需提前或延后支付的,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约定。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就餐卡的结算和搭伙费的协助管理工作。第六条 食堂发生的水、电、煤气等能耗由甲方支付。乙方负有节能管理的责任,甲方有权采取节能奖惩措施。第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食堂菜肴价格,并协助做好结算工作。第八条 乙方因服务需要添置食堂大型设备、餐桌椅、餐具等固定资产,须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由甲方购买或委托乙方购买。第九条 违约责任一、乙方应按照食品监管等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加强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二、乙方应承担餐厅运营、管理服务中由乙方造成的一切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涉。三、乙方履行本合同期间,乙方因运营、管理员工食堂方面受到相关有权机构处罚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此外,一旦出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一、甲方可对乙方服务质量予以监督、检查、考核和认定,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给乙方,乙方应按照甲方反馈的意见及时予以整改。4二、乙方应加强管理,妥善使用、保管和维护甲方所提供的餐饮场所、厨房设备和用具。三、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严格控制外来就餐人员,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措施。四、乙方在确保食堂用餐秩序的同时,可以开设内部便民服务窗口,即餐饮服务的延伸服务,有关方案须经甲方同意后实施。五、乙方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有关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劳动用工等开展餐饮服务所涉规定)和甲方制定的相关规定。如监管部门和甲方提出整改要求的,乙方应及时答复并作出相应的整改。第十一条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切实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执 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签线下书面协议。(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甲方(盖章): 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曾翔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 1158 号 3 号楼5乙方(盖章):上海上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吴峥单位地址:2022-01-30 2022-02-09T10:11:19+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2-02-09T13:02:21+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