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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机关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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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机关 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QGPC-A2022002)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机关 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QGPC-A2022002)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QGPC-A2022002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物业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办公电话成交金额(万元)
第1包 天津欣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西青汽车工业园(张家窝工业区)天安路1号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405B区91120111700483795K27393879156.7478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服务
第1包
名称: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物业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焦爱英,张安智 朱晓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安福道1号天安创新科技产业园3区3-4号楼
联系方式:15822248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九川路与开源路交口-西青市民中心)
联系方式:022-27937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玉轩
电 话:022-27937066
十、附件
采购文件:A2022002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物业服务项目.doc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2月9日

天津市西青医院办公家具购置项目

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物业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XQGPC-A2022002)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月7日

目 录

第一分册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第二分册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第六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第 一 分 册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委托,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物业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QGPC-A2022002

二、项目内容

采购明细项目:物业服务项目1项,技术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项目预算

156.91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本项目仅限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

3.法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 2021年度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7.2021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本项目仅限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六、获取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4日。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电子邮箱获取。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报名项目名称编号发送至xqqczj15@tj.gov.cn。(3)在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电话确认报名是否合格,合格后将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确认电话:022-27394697,报名时间截止到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最后一天16:30前,超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视为无效。

4.磋商文件的售价:免费。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1月19日9:00前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市民中心三楼323第一开标室

3.磋商时间:2022年1月19日9:00

4.磋商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市民中心三楼323第一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女士 李女士

2.联系电话:022-2793706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安福道1号天安创新科技产业园3区3-4号楼

3.采购人联系人:赵女士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7391294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西青区市民中心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质疑受理):022-27937066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七、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系部门:办公室

2.联 系 人:赵女士

3.联系方式:18630839985

4.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安福道1号天安创新科技产业园3区3-4号楼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022年1月7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物业服务项目1项。

二、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

3.法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2021年度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7、2021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本项目仅限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本项目仅限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实施能力:

1、实施能力: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与本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成功案例,并附文字说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五、技术要求:

1、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六、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行政办公费、隔油池清掏、清洁消杀绿化作业中涉及的设备、工具、耗材、药剂客用品等、餐厅低值易耗品、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

(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服务应7×24小时响应。

3、交货要求:

(1)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每季度内的第二个月末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季度物业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5、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90天。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8、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同一包中分项成交的可能。

七、磋商程序:

1、参加人员及要求:

(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2、磋商步骤: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第24至29条。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邀请函。

4、磋商文件的递交与标志: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响应文件正本”或“响应文件副本”,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2)包封上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与地址、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4)响应文件应胶装装订,未装订或活页装订为无效投标。

八、评定成交的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分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磋商小组首先对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投标人可进入磋商阶段,否则为无效标。

3、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不进入磋商阶段。

4、如果几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投标人所投计算机类产品均不允许安装Windows 8操作系统。

6、磋商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第二阶段

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作为最终报价。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7、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分(10分)

分值

1

价格

①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②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10

第二部分 客观分(21分)

分值

1

投标人业绩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与本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成功案例,并附文字说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

A、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B、验收报告复印件。

C、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D、第B、C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两个以上(含两个)案例(4分);一个案例(2分);没有案例(0分)

4

2

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

提供在有效期内GB/T19001系列/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系列/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1种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

6

3

拟派驻项目经理评价

投入的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开标前半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以下款项均不得分。

(1)提供项目经理毕业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该项目经理具有专科及以上(含专科)学历的:1分,其他:0分;

(2)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该项目经理年龄在50周岁或以下的:1分,其他:0分;

提供项目经理持有的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分,其他:0分;

4

4

派驻服务人员评价

(1)厨师1名(1分)

提供《职业资格证(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证书及身份证复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满足得1分,其他0分(满分1分)。

(2)消控员6名(6分)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满足一人得1分,其他0分(满分6分)。

7

第三部分 主观分(69分)

分值

1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评价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应包括服务目标、物业管理服务承诺指标及措施。

项目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项目需求,内容全面、突出重点,方式多样,以上均具备且有针对性,先进科学:10分

提供项目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具备可实施性:6分

提供项目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与项目内容有偏差:3分

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内容无关:0分

10

2

食堂餐饮加工流程

食堂餐饮加工流程完整详细、环节完善周全、且针对本项目特性:8分;

提供食堂餐饮加工流程,具备可实施性:5分;

提供食堂餐饮加工流程,与项目内容有偏差:2分;。

其它得0分

8

3

食品加工安全管理措施

提供食品加工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详细、合理,针对本项目特性:6分

提供食品加工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3分

提供食品加工安全管理方案或措施:1分

无描述:0 分

6

4

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评价

项目重难点分析及措施(剖析准确,有事实依据或数据支撑)

以上均具备且解决措施优化项目内容:8分

提供重难点分析且具备解决措施:6分

提供重难点分或具备解决措施:3分

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内容无关:0分

8

5

人员培训方案评价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有数据支撑,全项内容:6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三项及以上内容:4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一项及以上内容:2分;

其他:0分;

6

6

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8分;

提供人员保密管理方案:4分;

其他:0分。

8

7

针对本项目规章管理制度

投标人所提供的管理制度全面、完善,保障措施到位、运行方案可行,以上均具备且针对本项目特性,其制度能使工作成果能够优于采购方的服务标准:5分;

提供的管理制度全面,其制度能使工作成果能够满足采购方的服务标准:3分;

提供的管理制度部分全面,考虑不周:1分;

其他:0分。

5

8

应急方案及措施

模式及流程先进、资源安排科学,以上均具备且应对措施有针对性,分级精准:10分

提供应急方案及措施:6分

提供应急方案或措施:3分

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内容无关:0分

10

9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8分

提供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6分

提供投诉流程或满意度调查制度:4分;

其他:0分。

8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请投标人在磋商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若有补充文件,请投标人将“补充文件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传真至本中心。传真号为:022-27394697。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3、对磋商开始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4、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三份副本响应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需刻录一份,以光盘形式随响应文件正本一同密封递交。其中,纸质响应文件共分为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和报价文件。第一阶段提交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第二阶段提交报价文件,以上两阶段纸质投标文件应分别密封包装。第一阶段光盘随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正本装订,第二阶段光盘随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正本装订。

5、其他:

(1)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分册(第三部分至第六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2)磋商开始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和监督委员要求提供的除外)。

(3)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磋商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点对点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实质性技术需求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4)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本次招标项目的成交资格。

(5)某厂家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磋商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取消该厂家本项目投标资格。

(6)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7)投标人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投标人记录中。

特别提示: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磋商报价内容及暗示磋商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纸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

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

1、实质性技术需求

序号

采购项名称

数量和单位

实质性需求条款

1

《健康证》

4

所有餐厅服务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并提供复印件。

注:本项目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一般技术需求

序号

采购项名称

数量和单位

需求条款

1

岗位需要

1

(一)西青区档案馆机关事务管理现状

项目进驻办公单位为西青区档案馆,约28人使用。办公大楼共一幢:地上5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11677.93平方米。

(二)岗位需求

西青区档案馆拟设立5个服务部门,全员共计22人,具体为:

1.办公室1人:项目经理1人。

2.工程部:综合维修1人(馆内所有设施设备的维护);

3.秩序维护部:传达室白班1人,夜班1人,地库1人,馆内巡逻2人,中控室6人(三班倒,每班2人);

4.保洁部:展厅1人,服务大厅1人,四号楼办公区域2人,三号楼办公区域外围1人;

5.餐饮部:厨师1人,帮厨1人、面点1人,前厅清洁及洗碗1人。

2

清洁保洁

1

1. 综合办公室

1.1 服务内容

(1)​ 对本项目日常工作全权负责;

(2)​ 负责贯彻和实施公司及上级部门的各项指令和有关规定;

(3)​ 负责各岗位员工的管理、培训并组织完成绩效考核;

(4)​ 定期主持召开例会,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常与员工沟通,增强集体凝聚力;

(5)​ 熟悉项目情况,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处理采购人诉求意见;

(6)​ 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避免事态扩大;

(7)​ 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定期向采购人提出优化、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建议;

(8)​ 认真完成公司和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清洁保洁服务

2.1 服务内容

(1)日常清洁服务:负责项目门厅、大堂、前台、楼道、会议室、卫生间、茶水间等清洁消毒工作;

(2)日常垃圾收集并运送到项目垃圾站集中存放,配合环卫部门清运。

(3)消杀服务(消毒消杀及四害消杀);

(4)外围或停车场卫生清洁;

(5)特殊天气处置(雨雪等)

(6)做好垃圾分类投放、控烟等相关工作。

(7)项目内绿化维护(修剪、浇水、除虫、施肥等)

2.2 服务标准

(1)公共区域

①地面光亮无水迹、污迹,无尘物。

②楼梯、走廊、指示牌、门牌、墙壁、柱子、顶板无尘和无污物。

③垃圾筒内垃圾及时清理,并摆放整齐,外观干净。

④厅堂内无蚊蝇。

⑤大厅入口地台、梯级、墙壁表面、所有玻璃门窗及设施无尘土,无污迹。

⑥大厅天花板无尘埃。

⑦无鼠害、蚊蝇、蟑螂。

⑧及时填写清洁巡视记录

(2)卫生间

①门、窗、天花板、墙壁、隔板无尘物、无污迹。

②玻璃、镜面明亮无水迹。

③地面墙角无尘、无污迹、无杂物、无蛛网、无水迹。

④地面、水龙头、弯管、马桶座及盖、水箱等无污迹、无污物,电镀件明亮。

⑤便池无尘、无污迹、无杂物,小便池内放置香精球,并及时更换。

⑥纸篓内垃圾及时清理。

⑦设备(烘手器、灯、开关、暧气、通风口、门锁等)无尘、无污迹。

⑧空气清新、无异味,及时补充客用品 (洗手液、擦手纸、卷纸等)。

⑨墩布间干净、整洁、无杂物,物品码放整齐,不囤积。

⑩门把手、水龙头、门窗、洗手池、便池随时保持清洁,抹布、拖把明确标记,严格区分,不得混用,每次使用后冲洗消毒。

(3)楼梯及楼梯间

1​ 台阶地面无污渍、无灰尘、无杂物、表面干净

2​ 墙面无污渍、无灰尘、无杂物、无蜘蛛网

3​ 门窗无污渍、无灰尘、无杂物

4​ 指示牌无污渍、无灰尘、表面光亮

5​ 扶手无污渍、无灰尘、表面干净

(4)会议室、活动室、接待室

1​ 地面无污渍、无灰尘、无杂物、表面光亮

2​ 墙面无污渍、无灰尘、无杂物、无蜘蛛网

3​ 桌椅无污渍、无灰尘、无杂物、无水渍

4​ 门窗无污渍、无灰尘、无杂物

5​ 天花板无污渍、无灰尘、无蜘蛛网

6​ 办公家具、摆设无污渍、无灰尘、表面清洁

7​ 垃圾桶无污渍、无灰尘、无异味,

8​ 整体环境室内空气清新、无蟑螂、蚊蝇

(5)庭院、外场保洁

庭院、广场地面清洁无废弃物。

保洁重点是烟头、废纸、杂物等,随时捡拾入桶。

③收集并运送到项目垃圾站集中存放,配合环卫部门清运。垃圾站消毒,无蚊蝇滋生。

④清扫及时,夏季清除积水、冬季清扫积雪。

(6)绿化

①草坪绿植修剪整齐,树木无枯枝。

②养护及时,生长良好,无枯枝焦叶。

3

秩序维护服务

1

服务内容

秩序维护是指为保证管理范围内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对来人来访进行登记、查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做好车辆停放指引,车辆摆放有序。

门岗值守及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工作。

日常巡逻工作。

消防控制室和监控室值守工作。

值守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其他临时性工作。

服务标准

严格执行验证、登记制度,各门岗24小时值班,了解并能熟练使用和掌握门禁系统,及时识别外来人员,杜绝闲杂人员进入管理区域,做好交接班工作。

门岗每日上下班时间段立岗值守,其余时间如遇人员来访时应起立进行接待。

庭院、楼内秩序良好,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指挥和疏导进出车辆,引导要及时,防止车辆停放于门口。

非工作时间及时关闭各入口大门,如有人员需要进入,务必核实清楚后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允许进入。

巡逻人员按规定的巡逻时间、巡逻路线、巡逻制度和职责巡视。做到勤走、勤查、勤问,尽职尽责,确保安全,并做好巡查记录。

巡逻人员巡逻中要勤观察、勤思考。对可疑的气味、烟尘,可疑的光、热、声响等要及时查明原因,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正确处置、及时消除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以及防汛等安全工作。

巡逻人员巡逻中要及时制止车辆和货物的乱停乱放现象,防止阻塞交通和消防通道、防止损坏绿地和破坏公物的现象。

巡逻人员应对服务范围内公共设施、消防器材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消防控制室和监控室值班人员熟悉消防和监控设备工作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消防控制室和监控室值班人员负责对监控室设备的管理,做好日常设备检查,并负责设备操作,做好监控记录,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情况等工作。

消防控制室和监控室值班人员不能随意让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外来人员如确需进入,需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调看录像资料需征得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看,并坚持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将值班情况外传。

值守区域物品摆放规范,周边区域整洁无杂物。

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提高处理应急事故的能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领导、宾客及重大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协助各有关岗位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

4

日常维修服务

1

服务人员24小时值守、巡查,做到及时维修,维护(具有专业资质),确保供电、供水、空调、电梯等设备按照标准正常运行。

服务内容

(1)负责楼宇房屋日常管理:门、窗、墙、地面、露台、天花顶棚等零修小修及应急维修工作;

(2)日常配电系统管理:变电室运行值班值守,配电箱、线路、开关、插座巡查检修维护工作;

(3)日常空调系统管理:空调系统运行及末端的巡查、检修、维护、清理工作;

(4)给排水系统管理:洗手间、开水间、给水泵房、管道及排水系统等设施设备维护工作;

(5)日常系统管理:门禁、监控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和巡视工作;

(6)电梯服务管理:电梯运行巡查,监督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工作;做好电梯困人、故障等紧急处理工作;

(7)应急预案:执行办公场地制订的防火、停电、跑水、防汛等应急措施。发现不正常状态必须找出原因加以纠正。

服务标准

(1)每日对区域内楼宇房屋、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安防门禁系统、电梯等方面进行一次巡视,按照规定填写相关记录表单;每月全面检查一次;

(2)对在巡视中检查出的零修、小修工作及时维修,做好记录;对于现场不能及时修理的,及时上报,并进行记录跟踪,维修维护率100%;

(3)公共设施无破损变形,无明显锈蚀。照明设施、各类标识清洁、完好;

(4)办公家具、门窗、门(木门、不锈钢门、防火门)、窗(铝合金窗、推拉、平开、百叶窗):牢固、平整、门窗及门窗配件齐全。

5

餐饮服务

1

服务内容

(1)负责食堂整体运营;

(2)采购、制作、分发、清洁等;

(3)确保食材安全健康;

(4)扶贫产品采购;

(5)按相关规定做好餐饮废弃物的收集、清理、投放等工作。

(6)厨师定期培训,服务员注重形象、服务到位。

(7)推行农药残留检测和食品留样检测。

服务标准

(1)菜肴搭配合理,营养膳食,适合大多数人的口味,并掌握好供应时间节点,按需操作和供应,减少浪费。

(2)把好食品和原辅料卫生质量关,坚决杜绝不洁和变质食品及菜肴进厨房、上餐桌,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撤换,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消除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相关人员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蔬菜的采购,应采购新鲜,外表光滑,农残检测符合规定(定期进行农残检测);采购肉类食品,应采购符合国家防疫检验合格的肉类产品,所采购肉品不得出现变质情况;米面粮油、调料类食品应外包装完好,无变质;食堂采购人员要按需采购,所采购的任何原材料必须保质保量,生熟食品、调料要分开放置,防止交叉污染,并采取先进先出、易坏先用的原则合理使用。

(3)餐饮服务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4)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确保符合健康防疫要求;上岗着装统一,衣帽整洁,带好口罩,佩戴工号牌;不在食品加工区域和餐饮供应场所吸烟。

(5)餐厅保持清洁,门窗光亮,空气清新、畅通;桌椅干净无尘,地面清洁,有饭菜打翻,及时清理;餐具严格消毒,无污垢,无异味。

(6)发生投诉,虚心听取意见或建议,经核实后,及时整改,争取投诉者的谅解。

服务要求

(1)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餐饮管理服务方案。

(2)餐厅管理以满足工作人员的餐饮需求为基础,通过建立有序运转的服务支持系统,提供优质、高效、经济、便捷的餐饮服务和人性化管理,与高标准的整体要求相适应。

(3)贯彻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抓好卫生和安全工作,加强安全保卫、防火教育,确保餐厅厨房安全。认真记录并保持仓库规定的温度、湿度,做到防火、防潮、防霉变。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采购食品原材料,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食品和过期食品。必须将每日饭菜成品留样(满足125g)48小时。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4)菜品样式多种选择,营养搭配科学合理,满足营养需求。具备开发各种饭菜花色品种的能力,满足不同层次就餐者要求。

(5)为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餐饮部各部门应配合工程部做好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正确使用与维护厨房设备,加强日常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严禁人为损坏。每日检查冰箱、案台、电源等的运转情况和卫生情况,每日对燃气灶具开关、燃气管、减压阀等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故障和安全隐患及时联系进行维修,确保燃气灶具安全使用。

(6)餐(炊)具清洗标准和程序完善,保持餐(炊)具清洁卫生;控制好餐(炊)具破损率及洗涤剂、清洁物品的消耗量。粗加工区、冷藏室、厨房、面点间、洗碗间等各部位卫生责任明确,做到无污迹,无油渍,无异味。物品摆放有序、规范,建立并执行卫生包干制及每日检查制度。

(7)采购人负责办理餐厅营业的卫生许可证,中标方负责办理食堂员工的健康证,保证炊管人员持证上岗,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并定期体检。

(8)食堂内各种物品表面的清洁和消毒。地面:无污染,湿式清扫,有效消毒液溶液擦洗,每日2 次;墙面:无污染,清水和消毒液清理,每周1 次;操作间内物品表面:无污染,清水或消毒液清洗,每日1-2 次,厨房和餐厅用品严格区分,不得混用,每次使用后冲洗消毒。

(9)产生垃圾,做到每餐倾倒。

(10)接受卫生防疫部门不定期对食堂卫生进行防疫检查,接受采购人对原材料及成品价格的检查。

餐饮标准

按照招标人要求,根据实际用餐标准,按需采购粮油、蔬菜、水产、猪牛羊肉、禽蛋、水果、调料等所有食材原材料。中标人需全年提供三餐餐饮服务(含法定节假日),用餐标准:30元/人/天(其中财政担负27元,个人担负3元、每月按21.5天核算),工作日用餐人数约28人。本项目食堂为包工包料,中标人须按照就餐标准制作菜单,全部菜单内容为现场制作,并将招标人审核,按照菜单要求提供餐饮服务。

6

项目管理要求

1

1.投标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各岗位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员工守则等。

7

费用分割

1

1.全体物业服务人员统一服装及劳保用品由投标人统一提供;

2.采购人无偿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仓库、办公电话、网络及因物业服务产生的能源费用(水、电、暖、气等)。

第 二 分 册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 “响应文件”系指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

2.5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2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关于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规定。

5. 竞争性磋商的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磋商须知。

(4)合同一般条款。

(5)合同特殊条款。

(6)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6.2 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补充文件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投标截止日期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投标截止日期五日前按磋商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9. 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9.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第六部分表格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

10.2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质文件:包括本部分第15款规定的所有文件和第二部分资质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文件(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

(2)技术文件:含技术方案、点对点应答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

(3)商务文件:含主要相关项目业绩、服务承诺、培训计划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

(4)其他补充文件:指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投标人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

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资料按以上分类和排列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第一阶段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投标报价内容及暗示投标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11.2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报价分项一览表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投标人应将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册。

12. 响应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中提供的两阶段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3. 报价:

13.1 投标人对磋商所提供货物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13.2 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3.3 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以便于磋商小组评审。

14. 货币: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5.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质文件。

(2)国家及行业对磋商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响应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资信证明材料,即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16. 投标货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6.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一份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

1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8. 磋商有效期:

18.1 磋商有效期为磋商开始之日起90天。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90天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8.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 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应按第二、六部分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9.2 投标人按照磋商须知的要求准备纸质两阶段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及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纸质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磋商当日在规定时间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19.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19.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投标人盖章,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0. 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完好,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磋商之前(指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磋商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盖章。

20.2 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包(项)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20.3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0.4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响应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21. 递交响应文件:

21.1 如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按20.1-20.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磋商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1.2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1.3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1.4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在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价格磋商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22. 迟交的响应文件:

按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3.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3.1 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和第20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未经采购代理机构许可,投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

23.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

五、磋商程序及评标方法:

24. 响应文件的开启:

24.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以接受身份查验。

24.2 磋商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监督委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并查验投标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代表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

24.3 按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

24.4 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作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5. 磋商小组:

25.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5.2 磋商小组负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问、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问。磋商期间,投标人代表必须在场准备接受询问,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并作出书面答复。

25.3 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全部磋商过程,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书面磋商小组意见。

26. 对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6.1 资格性检查。磋商开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6.2 符合性检查。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

26.3 磋商小组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6.4 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响应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3)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4)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含有报价或暗示报价内容的。

27. 磋商分为两个阶段

27.1 第一阶段

(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7.2第二阶段

(1)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作为最终报价。

(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8. 磋商原则和评标方法:

28.1 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8.2 磋商原则:

(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评定成交的依据,磋商工作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在磋商中执行“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8.3 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分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9.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29.1 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9.2 在磋商期间,投标人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9.3 投标人在磋商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29.4 为保证磋商的公正性,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过程中及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六、授予合同:

30. 成交供应商的产生:

30.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2 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

31. 合同授予标准:

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除第34条规定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2. 最终审查:

32.1 磋商小组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

32.2最终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32.3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并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磋商小组将对下一个排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类似的审查。

33. 取消采购任务:

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取消采购任务。

34. 结果通知:

34.1 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4.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3 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本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签订合同:

35.1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最终签订合同。

3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6. 履约保证金:

36.1 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36.2 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有关的全部费用。

36.3 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7. 成交决定的撤消: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第36条的规定执行,招标采购单位将有权撤消该成交决定。

38. 合同转让:

38.1 合同的转包、分包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进行,成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此类事项。

38.2 合同未经采购人(包括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转包或分包。

39. 合同款项支付方式:

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支付。磋商报价和成交后的价款结算和支付,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七、询问与质疑:

40.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41.质疑

4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41.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的要求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1.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依法处理。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物业服务项目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

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按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编号:XQGPC- 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的相关约定,就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中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

类型:办公楼

坐落位置: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安福道1号

委托面积:共计11677.93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项目的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并承担本合同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服务内容和标准

第三条 乙方服务内容及标准

项目进驻办公单位为西青区档案馆,约28人使用。办公大楼共一幢:地上5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11677.93平方米,具体服务内容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管理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物业项目相关的档案,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制度。

(二)工程服务。

1、负责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公共设施、门窗、办公家具的日常维修管理。

2、负责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共用设施设备(供配电、供水、消防、空调、供暖系统、管线路等)运行、日常维修、养护;

(三)保洁服务。

1、负责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公共区域保洁(包括大厅、走廊、洗手间、门、窗、楼道、楼梯和办公大厅、院内及上述部位内所有设施用品和饰物);生活垃圾收集;特殊天气处置工作(雨、雪天气)

(四)秩序维护。

(1)负责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服务区域内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查验,做好秩序维护工作;做好院内车辆停放指引、道路秩序维护和管理、楼内及院内的安全巡查工作。

(2)负责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服务区域内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消防演习;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理:如火险/火灾监控及扑救等;消防设施的检查及登记工作。

(五)餐饮服务。

为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约28人提供工作日早餐、午餐, 为值班人员、加班人员提供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相应餐食等。餐费标准按每月21.5天、每人每天30元(其中财政担负27元,个人担负3元)。

第三章 服务相关费用

第四条 相关服务费的收取

(一)本合同含增值税预计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其中包括:

1、物业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每月度物业管理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月)。

2、食堂原材料费用参照西青区财政资金保障单位标准执行,明细如下:食堂原材料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月)。

餐费标准每人每天30元(其中财政担负27元,个人担负3元),按照目前由区财政资金保障的机关单位人数28人计算,每个月21.5个工作日计算,每人每月费用为645元,一个月共计支出约 元,其中: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单位担负费用为 元/月,个人承担费用为 元/月(个人每餐支付,在就餐时以打卡的方式按实际发生支付)。

(二)1、按季度支付,每季度内的第二个月末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季度物业费。

2、个人支付食材原材料费每餐由个人刷卡支付。

(三)本项目如发生合同外服务或扩大服务人员范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在合同期内,不因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社会保险金基数上调、物价上涨等因素调整物业服务费。餐费标准根据西青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需调整的,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五)物业服务费不包含项目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热、通讯、有限电视)费用支出,该类费用由甲方承担,由其自行与相关供用单位进行结算。

第四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有权享受乙方应当提供的服务

(二)有权检查乙方执行合同情况和服务质量,提出合理的意见和要求,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改正其不达标行为或提高其服务质量。

(三)对乙方有建议、督促的权利。甲方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项目内部管理规定及物业管理制度,提出修改意见。

(四)甲方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甲方有权对乙方建立有关物业管理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和监督。

(五)甲方应安排固定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与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管理监督。

(六)不得要求乙方在本物业区域内行使物业服务内容以外的服务项目。

(七)甲方应对乙方行使管理和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包括无偿提供物业办公和仓库等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仅限于乙方管理使用,同时由物业公司进行维修维护。

(八)配合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九)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和其他各项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热、通讯、有限电视费)。

(十一)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改正服务不达标项目或更换服务不达标人员,如甲方经过一次书面通知后,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改正或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者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向开发建设单位反馈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

十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和其他各项应收款项。

(二)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物业服务的规范,充分行使物业管理的权利。

(三)乙方有权制定和执行有关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提出的物业服务标准和要求制定服务计划。

(四)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服务,向甲方告知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的有关情况,保证管理和服务的质量,维护甲方的形象。

(五)乙方本着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本办公楼使用功能和服务质量的情况下,节省能源和各项支出。

(六)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

(七)乙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设立完整和独立的财务账目。

(八)及时向甲方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的监督。

(九)对甲方及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十)按照劳动法律相关规定结合天津地区实际用工要求,依法聘用合格劳动人员提供服务,如因劳动关系产生纠纷一律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正常秩序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后应予以说明。

(十二)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项目物业服务范围不包括的人身、财产保险及保管等责任,乙方不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责任。

(十四)本项目不收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十五)在本协议义务范围内完成各级政府部门要求的扶贫采购、垃圾分类收集、控烟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对需要进入物业区域内的宣传、检查、执法、救援等公共事务,甲乙双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

第八条 物业服务期限

物业服务期限为 个月,自2022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章 合同终止

第九条合同终止后,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履行退出程序,并在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方移交下列材料:

附件中所有资料;

(1)​ 物业管理用房和属于甲方的场地、设施设备;

(2)​ 物业管理项目的档案资料;

(3)​ 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条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本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如因任何一方管理服务上的过错导致另一方财产受到损失,或工作受到较大影响,或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受害方有权要求另一方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受害方所受到的经济损失,恢复给受害方造成的影响,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如乙方无过错,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物业服务费和其他应付款项,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催款函,在催款函载明的时间没有缴纳之日起起算,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当承担应付款项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双方应协商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使之符合法律规定。

第十六条以上未尽事宜,按本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八章 其他责任

第十七条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的原因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乙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权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或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日常保养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第十八条乙方不承担非乙方管理失误造成或甲方物业相关使用人物品丢失、被盗、损坏或发生其他安全问题,但乙方应协助公安机关积极破案。

第十九条乙方不承担因维修养护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乙方不承担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限电视机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且乙方已采取应急措施造成的损失。

第九章 合同的变更、修改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含其附件)的任何变更和修改都应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的变更和修改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修改合同。

第二十二条除本合同规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如果双方认为提前解除合同对双方都是有利的,双方需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因合同期满而终止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日起向甲方重新选定的物业管理单位移交本办公楼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届时如甲方尚未选定新的物业管理单位的,乙方有义务继续保持其应有的服务,直至新的物业管理单位完全接管商务主楼物业服务工作。在新的物业管理单位接管本办公楼物业服务工作之前,甲方就乙方继续提供的服务,按照本合同终止前的物业服务服务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四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和平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双方就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后及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双方均不应因争议的发生而改变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争议被最终裁决后,除因裁决而改变合同相应条款的履行外,其他内容仍按合同继续严格履行。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依规定解决;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二十七条对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确认,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招标代理机构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天津市西青区档案馆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物业服务标准

1、​ 清洁保洁

1.1服务内容

日常保洁工作是通过日常清扫工作,对物业区域定时、定点、定人进行废弃物的收集和清运;通过清、扫、擦、拭、除、洗等常规性服务,保持所有公共区域和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从而提高工作、生活的环境质量。

1)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垃圾处理:包括收集、清除、压实。垃圾台外观整洁,压缩垃圾箱体保持干净。

(2)院落卫生:做好灰尘清扫、污迹清洗,地面维护等工作,做到地面干净、烟头、纸屑等杂物;绿化区通道及时清扫干净。墙面、顶面的清洁维护按规范执行。

(3)公共卫生间:无臭味、异味;便器干净,便池无锈迹。地面清洁,无痰迹、无烟头、无杂物、将纸篓倒净并刷洗干净,纸篓每日上午和下午各倾倒一次。洗手池、水龙头、墙角整洁、无尘土和蜘蛛网。(包含卫生纸和洗手液)

(4)物业区域内公共卫生:走廊、大门、值班室、楼梯地面干净无污迹、痰迹、尘土、纸屑等杂物;公共区域玻璃干净明亮、无尘土。楼梯扶手和铁艺保持干净,电梯间保持清洁干净。

物业区域的保洁:楼梯、扶手、窗台、墙面干净无尘土,墙角无蜘蛛网。车库、停车场地面整洁,墙角无蜘蛛网。

(5)部分办公室、会议室保持干净整洁,用后及时打扫。

1.2服务标准

(1)公共区域:

a)​ 地面光亮无水迹、污迹,无尘物。

b)​ 楼梯、走廊、指示牌、门牌、通风窗口、地角线、墙壁、柱子、顶板无尘和无污物。

c)​ 垃圾筒摆放整齐,外观干净。

d)​ 花盆外观干净,花叶无尘土,花盆内无杂物。

e)​ 玻璃、门窗无污迹、水迹、裂痕,有明显安全标志。

f)​ 灯饰和其它饰物无尘土、破损。

g)​ 大厅入口地台、梯级、墙壁表面、所有玻璃门窗及设施无尘土,大理石墙面光亮、无污迹、水迹。

(2)公共卫生间:

a)​ 门、窗、天花板、墙壁、隔板无尘物、无污迹、无尘物。

b)​ 玻璃、镜面明亮无水迹。

c)​ 地面墙角无尘、无污迹、无杂物、无蛛网、无水迹。

d)​ 地面、水龙头、弯管、马桶座及盖、水箱等无污迹、无污物,电镀件明亮。

e)​ 便池无尘、无污迹、无杂物。

f)​ 桶内垃圾及时清理。

g)​ 设备(烘手器、灯、开关、暖气、通风口、门锁等)无尘、无污迹。

h)​ 空气清新、无异味。

i)​ 墩布间干净、整洁、无杂物,物品码放整齐,不囤积。

(3)电梯间:

a)​ 电梯门表面、轿箱内壁、指示牌无尘土、印迹,表面光亮。

b)​ 电梯天花板、门缝无尘土。

c)​ 电梯大堂、走廊表面干净、明亮。

(4)外场保洁:

a)​ 庭院、广场地面清洁无废弃物。

b)​ 保洁重点是烟头、废纸、杂物等,随时捡拾入桶。

c)​ 垃圾清运及时,垃圾站消毒,无蚊蝇滋生。

d)​ 清扫及时,地面无积水、积雪。

(5)办公室、会议室:

a)​ 每组服务人员至少由2人组成,同进同出,同时进行作业。

b)​ 服务人员必须通过政审,政治可靠,有较强的保密、安全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强,最好是中共党员。

c)​ 服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服务周到。

d)​ 门、窗内侧玻璃明亮、洁净,地面干净,无杂物,墙壁、顶棚清洁,无尘物。

e)​ 桌、椅、沙发、茶几、杯具、书柜等办公物品保持整洁、干净,无尘污,摆放整齐有序。

f)​ 文件、报刊、杂志、书籍等摆放整齐、有序、定位。

g)​ 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蟑螂、蚊蝇等虫害。

2、​ 秩序维护、消防管理

2.1服务内容

秩序维护、消防管理是指为办公楼(区)提供工作时间门卫服务,对来人来访登记、查验,做好安全保卫;做好车辆停放指引、车辆摆放有序,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应急培训,提供应急反应能力,同时协助甲方做好微型消防站巡视工作。

2.2服务标准

(1)维持大楼及其周边公共秩序,严格执行验证、登记制度,及时识别外来人员,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机关大楼。做好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实行24小时巡查制度;主要门岗24小时值勤、消防及监控中心24小时安全监控及值班巡逻;建立完善的日检工作记录制度与交接班记录制度,确保无安全隐患。

(2)庭院、办公楼(区)秩序良好,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机动车、自行车停车场秩序井然。物业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到到达现场,保护现场疏导交通。

(3)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确保机关不发生安全方面问题,并能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4)对楼内消防设施使用熟练,熟悉和爱护配套公共设施、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负责地上车场引导工作,对车辆出入、停放引导,做好车辆出入登记工作,保证来往车辆安全、通道顺畅、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

(6)园区内部装修期间的安全防护工作。

(7)园区消防设施的检查及登记工作,建立健全的扑救水火灾、电梯困人等突发事件处理等安全保卫应急方案。

(8)火警、水灾、电梯困人、治安事件(盗窃、抢劫、斗殴、强行闯入等)等突发灾害和事件的处理。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10)对来人来访进行登记、查验,做好秩序维护和防火防盗工作;

(11)负责办公楼区监控系统(包括消防报警系统、闭路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的值班;

(12)负责车辆、道路、环境及地上车场秩序的维护;

(13)对已交接钥匙实施管理。

2.3服务要求

​ 门岗作业

门岗秩序维护员确保24 小时昼夜值班。相关作业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对进出大楼的人员主动查验工作证,正确指引办事人员进行登记工作,提示来访者不允许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场。维持门口交通秩序,指挥和疏导进出车辆,引导要及时,手势要规范,态度要热情,防止车辆停放于门口。对下班后时间内进入大楼内的人员时时严格管控,无工作证件者一律不允许进入。

​ 巡逻岗作业要求

勤巡逻,细观察,对相关重要区域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服务区内相关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堵塞现象。按巡逻路线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重大问题告知主管及管理服务中心,巡视中严格杜绝盲点;巡视人员在所在楼层不断巡视。视中思想集中,做到“看、听、闻、问”,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汇报。并注意消防设施器材和设备的完好性。巡视时有礼有节,认真回答工作人员和来访办事人员的询问,热情礼貌服务。

在各进出通道出现的相关状况。为做好消防、泄水等应急突发事件及环境保洁工作,巡逻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应与服务区内的相关流动人员进行适度的沟通和交流,以让其了解本服务区内对消防、安全及爱护环境卫生等方面工作的要求。

接到治安报警及消防报警信息,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做出正确处理,并及时进行反馈。

​ 日常作业管理要求

秩序维护人员应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出操、搬运、巡逻执勤等作业,并按此文件的要求对秩序维护宿舍的内务工作进行整理。

值勤巡逻人员应按相关文件的要求在服务区内开展相应的安全巡视作业,并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服务区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为做好服务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所有人员应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相应的消防演练工作;若发生火灾时,应严格按照此操作规程的要求对火灾进行扑救,并完成相应的灾后处理工作。

在值勤过程中,若遇火警、大风、跑水、打架斗殴、盗窃等意外突发事件,相关人员应按相关文件的要求处理所发生的相关突发事件。

对部门员工的培训工作,除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外,还应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本部门的培训活动。

三、日常维修服务

(1)负责楼宇房屋日常管理:门、窗、墙、地面、露台、天花顶棚等零修小修及应急维修工作;

(2)日常配电系统管理:配电箱、线路、开关、插座巡查检修维护工作;

(3)日常空调系统管理:空调系统运行及末端的巡查、检修、维护、清理工作;协助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工作。

(4)给排水系统管理:洗手间、茶水间、给水泵房、管道及排水系统等设施设备维护工作;

(5)日常系统管理:门禁、监控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和巡视工作;

(6)电梯服务管理:电梯运行巡查,监督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工作;做好电梯困人、故障等紧急处理工作;

(7)应急预案:执行办公场地制订的停电、供冷中断的应急措施。发现不正常状态必须找出原因加以纠正;

四、餐饮服务

1.服务内容

为物业使用人提供早餐、午餐、为值班人员、加班人员提供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及每天晚上用餐等。

2.服务标准

早餐:

每日必备: 豆浆,馒头,花卷,窝头,甜点2种,油条(每周2次),牛奶每人1瓶,鸡蛋,酱制品1种且每天不重样。

每餐至少选一种:家常大饼、葱花饼、椒盐大饼、麻酱饼、烧饼夹火腿、手抓饼、大饼夹鸡蛋、油酥烧饼等;

每天选一种:老豆腐、锅巴菜、云吞、煮方便面、素丸子汤、羊汤等;

每天选一种:煎包、双色花卷、馅饼、肉笼、豆沙包、蒸饺、茄夹、藕夹、蝴蝶卷、三鲜盒子等

每餐1粥、1汤

每餐至少4 道菜,至少2道小咸菜

午餐:

菜:主荤1道、次荤2道、炒素菜2道、凉菜2道, 小咸菜至少2道

主食:每餐必备米饭、馒头、花卷、馅类等,小吃1道,每餐必备水果2种、每人1瓶酸奶。汤、粥各1 种

晚餐和节假日午餐晚餐

主荤菜1道,次荤菜1道,素菜2道

主食3道 花卷、馒头、米饭、馅类

汤粥各1种

节假日早餐:

豆浆,馒头,花卷,鸡蛋等,牛奶每人1瓶,每餐1粥、1汤

每餐至少2道菜和至少2道小咸菜

油、调料调味品等标准:

油选用非转基因食用油,调料调味品选用正规渠道采购的品牌。

相关要求:

(1)菜肴搭配合理,营养膳食,适合大多数人的口味,并掌握好供应时间节点,按需操作和供应,减少浪费。

(2)把好食品和原辅料卫生质量关,坚决杜绝不洁和变质食品及菜肴进厨房、上餐桌,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撤换,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消除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相关人员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3)餐饮服务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4)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统一,衣帽整洁,带好口罩,佩戴工号牌;不在食品加工区域和餐饮供应场所吸烟。

(5)餐厅保持清洁,门窗光亮,空气清新、畅通;桌椅干净无尘,地面清洁,有饭菜打翻,及时清理;餐具严格消毒,无污垢,无异味。

(6)发生投诉,虚心听取意见或建议,经核实后,及时整改,争取投诉者的谅解。

3.服务要求

(1)餐饮采取服务型模式,保证公务人员入口成本。

(2)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餐饮管理服务方案。每周四向甲方提供下周食谱,经甲方同意后,在食堂张贴公示,接受监督。

(3)餐厅管理以满足工作人员的餐饮需求为基础,通过建立有序运转的服务支持系统,提供优质、高效、经济、便捷的餐饮服务和人性化管理,与高标准的整体要求相适应。

(4)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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