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株洲市芦淞区中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项目
招标公告
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的株洲市芦淞区中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项目(委托代理编号: WDZB-QYCG-22011)进行公开招标,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招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株洲市芦淞区中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WDZB-QYCG-22011
3、项目内容: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代芦淞区40所中小学校作为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商。在合作期内,由中标人负责供应40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同时该中标人与芦淞区政府授权国有企业株洲城乡智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中标人授权委托项目公司承担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源头采购、配送、成本控制、品质管控等工作。
株洲城乡智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市属国有企业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其在项目公司内主要职责为参与项目公司的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源头采购工作,并对项目公司所采购货物的品质进行监督,为促进学生身体健康和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4、服务期限:2个学年(即4个学期),合同1个学年一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招投标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 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3 月 2 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3 月 2 日 9 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
2、开标时间:2022年 3 月 2 日上午 9 时00分。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牛家牌路111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4、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四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太子路668号
联 系 人:邓宇林 电 话:0731-28580881
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长江北路长江商务大厦A座五楼
联 系 人:张凌云 电 话:0731-22885223
监督机构: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537
联 系 人:李笛 电 话:0731-22617809
株洲市芦淞区中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
疫情须知.rar
其他附件资料:2.株洲市芦淞区中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项目合资协议.pdf
其他附件资料:1.株洲市芦淞区中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项目公司章程.pdf
我要交易株公资发〔2020〕5号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
市场各方主体: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疫情防控严密细致、落实到位,确保交易活动快捷高效、平稳有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以及各级关于防疫指令和相关要求,经与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制定本交易服务指南,请市场各方主体配合执行。
一、服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要求,确保各方主体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恢复交易后,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保障防疫、涉及企业复工复产等重点项目先行办理,因疫情而延期的项目加快办理,其他需要在疫情解除前办理的,由业主申请,注明原因并做出相关承诺。在保障防疫项目进行时,建立“绿色通道”实施协同服务机制。
根据项目审批部门、招标人以及监管部门意见,对以下情况特事特办:
1、对疫情防控急需的隔离设施建设项目,允许改变招标方式,或在招标时酌情缩短有关时限。
2、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允许邮寄提交。
3、允许招标人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
二、能够实行线上办理的交易服务事项,一律网络在线办理
各市场主体可登录株洲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通过网上操作办理相关业务,从项目交易入场申请、信息发布、日程和场所预定、答疑澄清、保证金收退、网上开标等交易环节,能够线上办理的一律采用线上办理。
1、进入交易的宗地出让项目全部实行网上招拍挂,交易全程电子化。
2、实行保证金线上缴退或使用保函,实行在线提交、在线查核。
3、《交易确认书》的开具和交易服务费收缴实行线上办理,非税票据待疫情结束后补开(土地和矿产项目除外)。
具体程序如下:⑴由代理机构人员联系相关业务科室经办人---⑵业务科室经办人开具《交易服务费联系单》电子文档并分别发至代理机构和中心财务科办理窗口---⑶代理机构将其发送至招标人和中标人---⑷招标人和中标人通过网银办理缴费——⑸中心财务科确认(咨询电话:28681387)---⑹市场服务科对《交易确认书》实行网上签章---⑺代理机构(招标人)自行网上打印《交易确认书》。
三、加快办理因疫情延期项目相关工作
因疫情影响延期的项目,我中心实行专人负责,网上办理,手续不齐时实行承诺制,相关业务科室应及时办理,疫情解除后,完善相关手续。
1、实行专人受理项目交易电话咨询(相关咨询电话见本指南第八条)。通过网络和电话等方式,指导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做好因疫情需暂停开评标项目的延期和场地变更工作。
2、执行交易服务“网上办”制度。协助代理机构通过网上在线传送“暂停公告”和招标答疑等招标信息的方式,做好项目暂停和延期工作。
3、采取“承诺制”实行“容缺办理”。对因疫情期间发布暂停公告和招标答疑等招标信息,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无法盖章时,采取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书面承诺,疫情解除后补齐所有材料。
四、参与项目现场交易相关人员应当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1、所有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中心大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入场。
2、所有参加项目开评标的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出现发热、咳嗽症状等可疑情况时,中心将登记上报并采取劝离措施。
3、代理机构到中心参加交易活动时,要安排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递交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和所在公司盖章的身份信息(承诺书模版参照附件1)。代理机构发恢复交易澄清时,应明确投标人参加开标时递交“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承诺书模版参照附件3)。
4、评标专家应在确保无疫情接触史且满足防护要求的前提下再确认参加评标活动。参加评标时,要递交本人签名、符合防护要求的承诺书(承诺书模版参照附件2)。
5、投标企业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时,要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递交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和所在企业盖章的身份信息(承诺书模版参照附件3)。
(二)限定参与人数
原则上各市场主体限派一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招标代理人数每个项目不超过两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三)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
1、开评标区的中央空调严禁使用。
2、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提前30分钟以上到达所对应的开标室,协助中心工作人员打开窗户,确保通风。
3、进入中心人员应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1米以上,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4、标书运送尽量单个人员处理,大件标书运送需要使用小推车时,使用前后均应做好消毒工作,并及时归还原处。
5、乘坐电梯时,每趟不超过四人,并尽量隔开间距,提倡第一个进电梯的人员负责按键。除大件投标文件外,倡导走步行梯。
6、办理业务时请提前准备好提交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排队等候前后间隔1米以上,座位隔空就座,到达位置后不随意走动。
7、不操作与业务无关设施设备,维护好自助服务区卫生和秩序。
8、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受标书时应该消毒,开标结束后协助中心保洁人员做好标书包装的消毒和回收工作,评标结束对投标文件进行消毒后按要求存储。
9、评标专家签到后按要求到达指定评标室,隔空就座,评标过程中严禁无故走动,评标结束后采取无接触结算评标劳务费后,尽快离场。就餐采用分餐制,分散就餐。
10、无特殊情况,疫情解除前不启封标书。
11、开评标结束后,我中心将对各场所进行消毒。
(四)进入交易中心时间较长的行政监督、招标代理等人员应保持相应的距离开展工作,不串岗闲逛,进入与工作无关的场所和区域。
五、实行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应选择电子行政监督的方式实行监管,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聚集。
六、发放评标专家的评审劳务费时,采用非现金转账方式支付(如:微信、转帐等)。
七、市场主体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的,可根据各CA数字证书机构的业务指引在线办理。相关指引可登录电子服务平台或CA机构官方网页查阅。确需现场办理时,应严格按防护要求做好防护。
八、市场各方主体如需查询交易流程清单、交易服务事项清单、交易系统操作指南等均可在株洲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浏览查阅。市场主体如有业务咨询,可通过网络或咨询电话等方式提出,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服务热线电话:市场服务科办事大厅(28681373),业务一科(28681380)、业务二科(28681381),业务三科(28681378),业务四科(28681382),财务科(28681388)。
自发文之日起,恢复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项目的网上交易活动,恢复公共资源项目(公开招标类)入市登记等网上办理程序,开标、评标等现场交易环节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十、因政策调整,需要对本指南调整时,我们将及时发布最新信息,敬请关注。本指南仅限疫情防控期间,若无其他变化,疫情解除本指南自动终止。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2月12日
附件1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疫期间代理机构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湖南省委、省政府,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进行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工作时做到以下几点:
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在 (省、市)身体健康人员;②从疫区进入株洲隔离已满14天的身体健康人员。
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30分钟以上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的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开评标结束后,在完成各项防护工作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疫期间评标专家进入交易中心评标
承诺书
本人姓名: ,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参加 年 月 日 时,到 号评标室参加评标活动。本人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人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参加评标时做到以下几点:
本人近期未去过湖北,未途经湖北返株或到株(或从外埠到株、返株后已按要求隔离满14天,未出现任何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本人承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本人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本人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人员信息核对和登记,并遵守交易中心各项管理规定。
本人参加评标时提前20分钟到达评标区域,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
评标结束后,本人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在 (省、市)身体健康人员;②从疫区进入株洲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 2020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