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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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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保洁、日常维修及教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鞍山师范学院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保洁、日常维修及教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鞍山师范学院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保洁、日常维修及教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鞍山师范学院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保洁、日常维修及教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辽宁-鞍山
食堂承包
教育单位
发布于 2022-02-10
招标详情
鞍山师范学院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保洁、日常维修及教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鞍山师范学院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保洁、日常维修及教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2-02-09|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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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服务类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鞍山师范学院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保洁、日常维修及教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H21-210300-06065001合同需方:鞍山师范学院合同供方:鞍山万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合同条款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 “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 “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5 “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6 “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7 “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1.8 “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2“采购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1.13“响应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响应文件。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2.1所响应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2 所响应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3.知识产权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完成方式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5.付款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6.服务质量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7.3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7.3.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7.3.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3.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7.3.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响应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7.3.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7.3.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7.3.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7.3.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7.3.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7.3.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8.检验和验收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9.违约责任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9.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0.不可抗力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1.争端的解决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2.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6.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 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1采购文件;17.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7.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1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7.5成交通知书;1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H21-210300-06065001签订地点:鞍山鞍山师范学院 (以下简称需方)和 鞍山万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 );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成交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采购文件中所列相关服务。报价一览表包号: 001包 报价单位:元 服务名称 响应总价 磋商保证金 履约期限 履约地点 备注 鞍山师范学院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保洁、日常维修及教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小写:870000大写:捌拾柒万圆整 17000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在财政预算保证且采购单位对成交单位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可顺延一至两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甲乙双方续签。 鞍山师范学院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 最后报价 非现场填报 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服务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鞍山万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22 年 1 月 9 日 服务价格明细表包号:001包 报价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价 总价 备注 1 人员费用(保洁、维修) 2508 210672 2 餐饮服务费用 600000 暂估价 3 耗材费用 4223.5 50682 4 税费 8646 总价 870000 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3.此表中,人员费用(保洁、维修)总价应和服务人员费用明细表合计费用一致。 4.表中的餐饮服务费用 600000元不得改动,结算时按照实际就餐人数结算。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鞍山万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22 年 1 月 9 日 服务人员费用明细表包号:001包 单位:元 序号 设定岗位 每人每月应发工资 (含个人缴纳的保险) 每人每月单位统筹缴纳的保险及其他 人数 月数 小计 1 保洁 1710 798 6 12 180576 2 维修人员 1710 798 1 12 30096 3 4 合计 210672 填表说明:《服务人员费用明细表》将作为评审小组评审的重要依据,其中:月应发工资(含个人保险)不能低于相关文件规定的最低执行标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单位统筹缴纳的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为社会统筹保险,社会统筹保险须符合现行国家政策规定,否则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材料可自行起草加盖公章并附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鞍山万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22 年1 月 9 日 服务需求响应表 包号/品目号:001服务内容:鞍山师范学院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保洁、日常维修及教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一、项目概况针对鞍山师范学院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办公楼保洁、维修及食堂服务、服务面积约3600平方米。★二、人员要求:1.保洁人员配备6人,女性,年龄55岁以下(含本数),负责楼内卫生清扫工作,确保环境卫生的干净与整洁,2.日常维修工配备1人,男性,年龄55岁以下(含本数),负责楼内门窗、上下水、电路、电线的日常维修及更换工作。3.为尊重部分清真教职工民族习惯,必须保证提供清真午餐(15元标准)。4.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健康合格证,定期安排针对设施设备操作安全进行全面系统培训,对于食品安全严格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执行。5.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洁,干净卫生。同时,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女的不浓妆艳抹,不戴首饰,不留过肩长发,男的不留胡须。6.食堂工作人员若有以下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退岗或隔离,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6.1有腹泻、呕吐等症状;6.2有感冒、热度高于39℃;6.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于食品卫生。7.保证按点、按时开饭。工作人员服从校方的管理,遵守《食品卫生法》各项法律、法规,按要求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让学院放心,让师生满意。8.所有服务人员要遵守涉外工作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外事工作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9.采购人免费提供办公场所。★三、保洁卫生清扫服务标准及要求:保洁面积约3600平方米。1.设服务台负责学院留学生住宿管理、房间分配、被褥管理,负责留学生住宿及设施报修等;节假日及寒暑假也要安排值班值岗,处理留学生相关事务和安全管理巡查;2.全体卫生保洁人员在管理服务期间,必须仪容整洁、仪表端正、礼仪规范,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3.保洁人员对楼内公共部位进行随时打扫、消毒(做好记录),楼层公共区域,巡回清理,无污物堆积,保持清新,室内外卫生整洁;4.各类公共照明、消防等设施,每月保洁一次,无虫尸,灰掉、蛛网,告示牌、指示牌等每天保洁一次,无灰渍;5.洗手间:定时打扫,保持洁具、墙面、地面玻璃等室内设施的清洁、无异味、无积水;6.每天定时收集垃圾一次,确保垃圾袋装化,并扎紧袋口,以免渗漏,每周对垃圾桶清洁、消毒,清洁垃圾房内外墙壁及地面,每月对垃圾房消毒二次;7.负责留学生、外教老师房间管理。每天打扫一次房间(清理垃圾、地面、擦试灰尘),每周二周五清理卫生间,每半个月换洗一次床上用品,每半个月清理一次空调隔尘网并清理空调和换气扇里外灰尘,每月擦洗一次玻璃(如夏季多雨根据实际情况执行),每半年清洗一次窗帘、纱窗等;8.保证房间内生活用品,床、床垫、被褥、床单、枕头等及卫生间内相关设施正常使用,冷热水24小时供应;9.春夏秋季每周在害虫滋生地用药灭虫一次(冬季每月一次);10.定期对外教和留学生房间、公共厨房、洗衣房、二楼多功能厅和教工食堂等居住活动场所的水、电、煤气及各类管道进行安全检查及维护;对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的消防安全、防盗工作负责;11.保洁耗材由成交单位负责。公共区域及住宿房间内设备设施如有损坏(比如笤帚、撮子、拖布、门窗、门锁、电源开关、玻璃、纱窗、灯泡、换气扇、水龙头、淋浴头和软管等单价低于500元易耗品由成交单位负责购买和维修,成交单位还要负责上下水的疏通等单价低于500元维修工作费用,费用超过500元及以上的单件设备设施更换和单次维修由学院负责。12.对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建筑房屋的外观及内部情况安全性进行定期巡查,发现房屋倾斜、裂缝、不均匀沉降等情况要及时上报给学院;13.接到维修工作要立即维修处理不得拖延;14.负责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楼外小广场的扫雪工作;15.根据学院与成交单位签订的管理服务合同内容要求,学院将制订《教工食堂管理服务考核办法》,对成交单位实行考核。★四、食堂食材、加工、制作以及菜谱编制1.餐饮服务费用600000元为暂估价格,供应商须按此价格填入服务价格明细表中进行报价,不得改动。餐饮服务费用包含食材费用、食堂人工费用、食堂保洁费用。实行自助餐。具体结算方式如下:1)工作日餐费结算实行午餐制。每人每次以15元标准[学院每人每次支付10元(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教工个人额外承担5元(未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工作日每天午餐就餐人数约为220—280人(含清真教职工约15人),用餐天数约210天,按实际就餐人数进行最终结算。2)寒暑假及节假日加班餐费结算寒暑假及节假日加班每天午餐就餐人数约为20—50人,用餐天数约为60天—100天,全部由学院支付每人每次15元(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注:加班由学院后勤管理部门确定,每年不少于60天,每餐加班学院至少支付50人餐费,(就餐人数50人以内,按照50人计算,超出50人后以实际人数计算)。此外因每天就餐人数的不确定性,成交单位必须保证教工就餐正常进行。2.食材由供应商统一采购,定点进货。禁止不合格的米、面、菜、肉、鱼、油、佐料等进入食堂。3.伙食标准严格按要求规定执行,不断翻新饭菜品种花样,副食菜肴体现出色、香、味、形的同时要融入几大菜系口味的变化,主副食花样要丰富,体现出煮、蒸、烤、烙、炸、烘等中、西特色食品。4.每餐菜肴要做到荤素搭配合理,午餐主菜2荤4素,主食品种6种以上,酸奶、水果定量供应。5.定期让就餐者品尝到特色菜肴。6.食堂餐饮物业服务企业需要提前提供(1周)菜谱,菜谱要做到营养搭配、菜样丰富,符合食堂伙食饭的要求。7.食品加工制作时对投料数量、制作质量、完成标准能够提供相应的规定要求及流程。★五、食堂卫生清扫与食堂安全1食堂成交单位要按照《食品卫生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鞍山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认真遵照《鞍山师范学院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措施。保证食品安全,对食品卫生安全事件负责;2、食堂卫生清扫要做到日产、日清、日消毒,每周对所有区域、餐具进行消毒。能够彻底做好消杀(蟑螂、老鼠、蚊、虫),杜绝四害出现在食堂各区域。3.食堂餐具、设施设备使用要进行分类,在细加工之前,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容器分开,工作区分开,杜绝交叉感染,保证煮熟、煮烂,严格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4. 保证碗、筷餐前消毒,(煮沸和用特定消毒措施处理)做到无水垢、油垢现象。每周对餐厅、灶房、库房等环境卫生进行消毒。5. 食堂设施设备由采购人提供。食堂设施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和保养;厨房要保持设备整洁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生熟分开、肉类、鱼类、海鲜类等分档分类保存)。6.要做好食堂水、电、煤气的节约工作,水、电、煤气使用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水、电、煤气费用由采购人承担。7.食堂工作人员要建立相关安全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燃气安全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急预防(应急预案及演练)。8、食堂要落实鞍山师范学院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校园疫情防控相关制度、要求及措施。★六、就餐突发应急预案处理1.突发停水、停电现象期间要保证教工就餐正常进行;2.雨、雪天气造成的自然灾害,食堂需要提供24小时配餐待命工作,同时要做好食材储备工作,保证食材的充足和质量;3.在校园有疫情突发的特殊情况下,要做好食材储备工作,保证食材的充足和质量,配合学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4.针对以上三点要制定相应应急处理预案。★七、食品留样制度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必须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15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一、项目概况针对鞍山师范学院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办公楼保洁、维修及食堂服务、服务面积约3600平方米。二、人员要求:3.保洁人员配备6人,女性,年龄55岁以下(含本数),负责楼内卫生清扫工作,确保环境卫生的干净与整洁,4.日常维修工配备1人,男性,年龄55岁以下(含本数),负责楼内门窗、上下水、电路、电线的日常维修及更换工作。3.为尊重部分清真教职工民族习惯,必须保证提供清真午餐(15元标准)。4.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健康合格证,定期安排针对设施设备操作安全进行全面系统培训,对于食品安全严格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执行。5.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洁,干净卫生。同时,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女的不浓妆艳抹,不戴首饰,不留过肩长发,男的不留胡须。6.食堂工作人员若有以下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退岗或隔离,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6.1有腹泻、呕吐等症状;6.2有感冒、热度高于39℃;6.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于食品卫生。7.保证按点、按时开饭。工作人员服从校方的管理,遵守《食品卫生法》各项法律、法规,按要求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让学院放心,让师生满意。8.所有服务人员要遵守涉外工作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外事工作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9.采购人免费提供办公场所。三、保洁卫生清扫服务标准及要求:保洁面积约3600平方米。1.设服务台负责学院留学生住宿管理、房间分配、被褥管理,负责留学生住宿及设施报修等;节假日及寒暑假也要安排值班值岗,处理留学生相关事务和安全管理巡查;2.全体卫生保洁人员在管理服务期间,必须仪容整洁、仪表端正、礼仪规范,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3.保洁人员对楼内公共部位进行随时打扫、消毒(做好记录),楼层公共区域,巡回清理,无污物堆积,保持清新,室内外卫生整洁;4.各类公共照明、消防等设施,每月保洁一次,无虫尸,灰掉、蛛网,告示牌、指示牌等每天保洁一次,无灰渍;洁、无异味、无积水;5.洗手间:定时打扫,保持洁具、墙面、地面玻璃等室内设施的清6.每天定时收集垃圾一次,确保垃圾袋装化,并扎紧袋口,以免渗漏,每周对垃圾桶清洁、消毒,清洁垃圾房内外墙壁及地面,每月对垃圾房消毒二次;7.负责留学生、外教老师房间管理。每天打扫一次房间(清理垃圾、地面、擦试灰尘),每周二周五清理卫生间,每半个月换洗一次床上用品,每半个月清理一次空调隔尘网并清理空调和换气扇里外灰尘,每月擦洗一次玻璃(如夏季多雨根据实际情况执行),每半年清洗一次窗帘、纱窗;8.保证房间内生活用品,床、床垫、被褥、床单、枕头等及卫生间内相关设施正常使用,冷热水24小时供应;9.春夏秋季每周在害虫滋生地用药灭虫一次(冬季每月一次);10.定期对外教和留学生房间、公共厨房、洗衣房、二楼多功能厅和教工食堂等居住活动场所的水、电、煤气及各类管道进行安全检查及维护;对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的消防安全、防盗工作负责;11.保洁耗材由成交单位负责。公共区域及住宿房间内设备设施如有损坏(比如笤帚、撮子、拖布、门窗、门锁、电源开关、玻璃、纱窗、灯泡、换气扇、水龙头、淋浴头和软管等单价低于500元易耗品由成交单位负责购买和维修,成交单位还要负责上下水的疏通等单价低于500元维修工作费用,费用超过500元及以上的单件设备设施更换和单次维修由学院负责。12.对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建筑房屋的外观及内部情况安全性进行定期巡查,发现房屋倾斜、裂缝、不均匀沉降等情况要及时上报给学院;13.接到维修工作要立即维修处理不得拖延;14.负责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楼外小广场的扫雪工作;15.根据学院与成交单位签订的管理服务合同内容要求,学院将制订《教工食堂管理服务考核办法》,对成交单位实行考核。四、食堂食材、加工、制作以及菜谱编制1.餐饮服务费用600000元为暂估价格, 我公司将按此价格填入服务价格明细表中进行报价,不得改动。餐饮服务费用包含食材费用、食堂人工费用、食堂保洁费用。实行自助餐。具体结算方式如下:1)工作日餐费结算实行午餐制。每人每次以15元标准[学院每人每次支付10元(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教工个人额外承担5元(未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工作日每天午餐就餐人数约为220—280人(含清真教职工约15人),用餐天数约210天,按实际就餐人数进行最终结算。2)寒暑假及节假日加班餐费结算寒暑假及节假日加班每天午餐就餐人数约为20—50人,用餐天数约为60天—100天,全部由学院支付每人每次15元(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注:加班由学院后勤管理部门确定,每年不少于60天,每餐加班学院至少支付50人餐费,(就餐人数50人以内,按照50人计算,超出50人后以实际人数计算)。此外因每天就餐人数的不确定性,成交单位必须保证教工就餐正常进行。2.食材由供应商统一采购,定点进货。禁止不合格的米、面、菜、肉、鱼、油、佐料等进入食堂。3.伙食标准严格按要求规定执行,不断翻新饭菜品种花样,副食菜肴体现出色、香、味、形的同时要融入几大菜系口味的变化,主副食花样要丰富,体现出煮、蒸、烤、烙、炸、烘等中、西特色食品。4.每餐菜肴要做到荤素搭配合理,午餐主菜2荤4素,主食品种6种以上,酸奶、水果定量供应。5.定期让就餐者品尝到特色菜肴。6.食堂餐饮物业服务企业需要提前提供(1周)菜谱,菜谱要做到营养搭配、菜样丰富,符合食堂伙食饭的要求。7.食品加工制作时对投料数量、制作质量、完成标准能够提供相应的规定要求及流程。五、食堂卫生清扫与食堂安全1食堂成交单位要按照《食品卫生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鞍山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认真遵照《鞍山师范学院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措施。保证食品安全,对食品卫生安全事件负责;2、食堂卫生清扫要做到日产、日清、日消毒,每周对所有区域、餐具进行消毒。能够彻底做好消杀(蟑螂、老鼠、蚊、虫),杜绝四害出现在食堂各区域。3.食堂餐具、设施设备使用要进行分类,在细加工之前,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容器分开,工作区分开,杜绝交叉感染,保证煮熟、煮烂,严格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4. 保证碗、筷餐前消毒,(煮沸和用特定消毒措施处理)做到无水垢、油垢现象。每周对餐厅、灶房、库房等环境卫生进行消毒。5. 食堂设施设备由采购人提供。食堂设施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和保养;厨房要保持设备整洁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生熟分开、肉类、鱼类、海鲜类等分档分类保存)。6.要做好食堂水、电、煤气的节约工作,水、电、煤气使用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水、电、煤气费用由采购人承担。7.食堂工作人员要建立相关安全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燃气安全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急预防(应急预案及演练)。8、食堂要落实鞍山师范学院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校园疫情防控相关制度、要求及措施。六、就餐突发应急预案处理1.突发停水、停电现象期间要保证教工就餐正常进行;2.雨、雪天气造成的自然灾害,食堂需要提供24小时配餐待命工作,同时要做好食材储备工作,保证食材的充足和质量;3.在校园有疫情突发的特殊情况下,要做好食材储备工作,保证食材的充足和质量,配合学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4.针对以上三点要制定相应应急处理预案。七、食品留样制度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必须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15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无偏离 无偏离 无偏离 无偏离 无偏离 无偏离 无偏离 无偏离 无偏离 无偏离 无偏离 无偏离 无偏离 267-272页 267-272页 272-301页 272-301页 272-301页 272-301页 302-310页 302-310页 302-310页 302-310页 302-310页 332-343页 272页 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鞍山万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22 年 1 月 9 日 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 001包 序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1 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在财政预算保证且采购单位对成交单位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可顺延一至两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甲乙双方续签。 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在财政预算保证且采购单位对成交单位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可顺延一至两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甲乙双方续签。 无偏离 ★2 履约地点:鞍山师范学院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 履约地点:鞍山师范学院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 无偏离 ★3 付款方式及条件:按季度拨付,需提供正式发票。 付款方式及条件:按季度拨付,需提供正式发票。 无偏离 ★4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无偏离 ★5 质量保证期:( 1)年 质量保证期:( 1)年 无偏离 6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年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年 无偏离 ★7 热线支持:(此处应填写电话号码)现场支持:( 2 )小时内响应;( 4 )小时内到达 热线支持:0412-7109355现场支持:( 2 )小时内响应;( 4 )小时内到达 无偏离 8 售后服务网络:无 售后服务网络:无 无偏离 9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无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无 无偏离 10 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无 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无 无偏离 11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无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无 无偏离 12 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无 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无 无偏离 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鞍山万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22 年 1 月 9 日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承诺 管理服务全面推行ISO质量管理体系,把管理目标落实到各部门的具体人员并通过监督检查,使工作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达到学院满意的效果。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对管理职责、资源管理、服务实现、分析与改进四大质量控制部分实现闭合式运作,滚动式提高。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坚持ISO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落实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使项目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同时运用员工激励机制、考核机制使员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发扬“敬业、奉献、求精、创新”的企业精神。我公司十分重视对接管项目的品质管理与EHS管理,在各项管理服务中,严格遵照三体系(ISO9000、 ISO14000、OHSAS18000)及EHS管理体系认证要求,不断提升,力求为服务单位打造出一个安心、省心、舒心、开心的工作环境。“三位一体”品质监督体系 为了确保本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能够按时有效地落实,保证管理成效,必须明确各管理部门各自的职责和承担的作用,对本项目的管理实行执行机构、责任机构、监督机构有机结合的“三位一体”式的管理机制和管理体系品质监督体系。 严格遵守质量三体系认证要求 我司在通过三体系认证后,一直严格遵守三体系认证要求,强调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理念,明确公司通过各种手段去获取和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通过体系中各个过程的运作满足服务对象需求甚至超越服务对象需求,并通过对服务对象满意度的测量来获取服务对象满意程序的感受,以不断提高公司在服务对象心中的地位,增强客户的信心。管理监督运行机制项目管理执行机构——管理处,作为负责项目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保证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及环节均达到院方满意。依照我司制定的综合管理计划全面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在各项管理服务中,严格遵照三体系的要求及程序。对各项管理服务环节和管理服务目标负责。作好各项详细的管理质量记录。及时处理学院对项目管理工作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在内部管理运作上,项目服务中心采取将管理活动和管理手段构成一个连续封闭回路的模式,注重管理程序的封闭性,形成有效的管理运作流程(指挥、执行、监督、反馈)。项目管理责任机构,落实项目管理服务目标的最终责任人,负责对项目管理及服务状况的整体监控和指导,就管理服务状况最终向委托方负责。 制定综合管理服务计划和综合管理服务目标。组建精干高效的管理机构和员工队伍。定期向学院行政部各级领导、工作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进行满意度调查,听取各方对项目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管理状况,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项目管理监督部门为确保管理执行的有效性,学院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对我司和管理处的管理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审核管理处呈交的工作计划。组织对管理服务工作的抽验,检查,审查管理效果。可通过与管理人以会议或其它的形式沟通,评审项目管理服务状况,交流管理服务意见和建议。可实时就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向管理处投诉。 规范的项目服务提升机制通过三体系认证的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涵盖内部管理和业务管理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各个环节,使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为服务对象提供物超所值的服务。1)专职部门,专业团队公司设立有专职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推广运行的部门——品质管理部。部门内涵盖项目管理所需的各专业技术人员,包含品质、工程、客服、安全等,对管理服务的各项业务实施专业管理,制定服务标准,培训质量意识,现场质量督导检查,综合管理评审,提出改进措施,进行技术指导,为服务对象提供物超所 值的服务,品质管理部职责包括:负责公司品质督导检查与项目管理专项检查的全面组织与协调工作;审核并发出各部门/服务中心提出的不符合项/潜在不符合项;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包含事故隐患),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宣讲;督促各项目就检查问题点按规定时间节点进行纠正与改进,并组织验证,力求各项目服务中心的工作能够不断进步与完善。2)三级督导,精细管理为保证项目服务满足规定要求,并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建立了公司内部的三级督导机制,包括:品质管理部、综合项目事业部、服务中心。品质管理部督导:品质管理部对各项目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采取不定期的全面检查并考核的形式进行:定期督导检查:由品质部组织公司督导检查小组,制定督导检查计划报公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检查时间为当月/季度任何时间。专项检查:根据各级创建评优进行的迎检考评专项检查;节(每年各重大节假日)前消防安全大检查;每年季节性防自然灾害大检查; 配合行业专项活动或公司专项活动所进行的专项检查等。3)检查指标的定义观察项指潜在的不符合项。首次发现的,未按照体系标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操作和偶然、孤立的问题;问题的存在可能影响到公司和项目服务中心整体管理体系运行,且存在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但通过必要的整改即可消除的问题项。4)一般不合格项与管理体系标准要求轻微不符合或违反管理体系要求的孤立(偶然)的轻微事件;可能直接产生严重后果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同一问题在同一项目或多个区域重复出现,严重影响管理体系运行的问题;在内部质量审核、外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及督导(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观察项未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的。5)严重不合格项与管理体系标准要求严重不符合,可能导致管理体系失效或不能确保所提供的产品(服务)的质量,或会产生严重后果,违反管理体系要求的一般性不符合项数量太多;上次检查定性为一般不合格,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没有完成整改或未能提供整改证据的问题;在内部质量审核、外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及督导(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整改完成的。 6)全员培训,全员参与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将员工岗前培训、强化培训、在职培训、升职培训、专题培训等培训工作常规化,确保全员深刻理解全面质量管理要求。7)系统管理评审,实现定点超越每年开展全面、系统的管理评审,通过科学的方法,将客户满意度、客户投诉、紧急事件、内部管理、财务指标等各项工作进行量化,激励公司上下继续前进,实现定点超越。内部监督管控机制 我们深信公司的价值源于服务对象的满意创新。只有每时每刻用心关注服务对象的需求和期望,并及时行动,才能赢得服务对象的认可和社会的认同, 从而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我们致力于创造一个使员工获得工作乐趣、实现个人梦想的工作环境,同时倡导:严守工作程序,勇于承担责任; 用心做事,创新思维;少计较一时得失,以诚相待,信守承诺。在管理工作中,我们强调结果和绩效,遵循“结果驱动过程”的管理准则,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应不断改进,追求卓越。我们承诺:守法经营;与合作方真诚合作,共创价值;为学院节约每一分,让学院满意多一分;持续提升学院满意度;有效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保障所有员工的身心健康,协助员工实现自我价值;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和有序竞争。我公司非常愿意与师范学院建立校企联合关系,并愿意提供物业管理方面的实习基地。我们万通物业公司如与院方合作,会一如 既往的潜心打造自身品牌,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运作水平,赢得服务对象的信任与忠诚,赢得企业的持续稳健发展。在新的历程里,我们万通物业将以持续超越客户不断增长的期望为准绳,努力用精致管理和温馨服务回报社会,以昨日的成功为今日的起点,走向美好的明天。我们公司会做到:你所想到的,我们将为您做好,你未想到的,我们将为您想到、做到。发扬企业文化,创一流服务,创名牌企业。我们会以服务为企业根本,视质量为企业生命,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以经济效益为辅。我们公司向学院保证, 凡由我公司派驻的管理及服务人员均是经过严格细致的挑选,经过公司培训(包括理论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因此,我们完全能够配合学院制定全面的管理计划及长期服务计划,并且严格细致的按照既定的服务标准及内容完成每一项服务,同时结合学院要求及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已经制定的服务标准、服务程序及各项规章制度,以便更好的为师生服务。监督检查制度,每一项服务工作完成后及时反馈给学院领导,以便尽快了解学院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始终保持良好的服务标准,专人专项负责具体的实际操作内容。 我公司与其他高校合作多年,得到了校方各方面的认可和好评。希望此次我们鞍山万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能与鞍山师范学院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中心院方合作,我们保证会更高效出色的完成学院交付的所有任务,希望合作成功。此页面预览技术由永中DCS提供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捌拾柒万元。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按季度拨付,需提供正式发票。 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 1.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在财政预算保证且采购单位对成交单位服务认可、满意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可顺延一至两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甲乙双方续签。 2.服务地点:鞍山师范学院(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 七、验收要求 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逾期 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 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 %的违约金,逾期 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九、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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