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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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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竞争性磋商】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2022-02-11
项目概况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186.125.131:8083/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02-22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FSDZ-(2022)商字第0005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
预算金额:55万元
√最高限价:55万元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磋商服务期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保留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的权利,一年内供应商服务符合本合同要求,双方无异议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双方如有异议采购人将重新采购。服务期内,如供应商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违法违规等情形,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三年合同价不随预期的市场价格的涨跌、汇率的变动、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发生变化而调整和变更,请供应商参加竞标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本项目供应商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等);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磋商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及镇财采20201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餐饮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2-02-17 17:30(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操作指南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InfoDetail/?InfoID=964c4fad-7aa7-4f27-ac42-c3404ae88000 CategoryNum=013003)
售价:免费
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电子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2-02-22 14:30(截止时间)
地点:在线提交(http://222.186.125.131:8083/TPBidder/memberLogin)
操作指南:(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供应商须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infodetail/?infoid=392a7a23-6a56-4ddb-a095-1205d3e1a6c1 categoryNum=008)制作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文件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发送回执。截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采购通道将关闭,供应商未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提交的,其竞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请供应商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开启时间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
五、开启
时间:2022-02-22 14:30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操作指南: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InfoDetail/?InfoID=964c4fad-7aa7-4f27-ac42-c3404ae88000 CategoryNum=0130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5.1、在磋商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网站是否有变更公告。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地 址:学府路123号
联系方式:13952868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长江路35号405室
联系方式:0511-85290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谷蓉
电话:0511-85290969
九、提交注意事项
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请详细阅读平台操作指南(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InfoDetail/?InfoID=964c4fad-7aa7-4f27-ac42-c3404ae88000 CategoryNum=013003网站链接。);供应商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交易中心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2.供应商需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网站链接)。
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2月10日

采购需求.pdf
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为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包括: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三楼厨房和餐厅,经营面积约300平方米,午餐按150人保障,早、晚餐根据实际情况保障。食堂内设施设备齐全,采购人保障水、电、燃气正常供应。项目所属行业:二.采购标的汇总表(一) 采购标的1.服务类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服务要求简述 备注1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1 1.0本次采购为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包括: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三楼厨房和餐厅,经营面积约300平方米,午餐按150人保障,早、晚餐根据实际情况保障。食堂内设施设备齐全,采购人保障水、电、燃气正常供应。三.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一)服务内容和标准餐饮服务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总体要求本次招标为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包括: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三楼厨房和餐厅,经营面积约300平方米,午餐按150人保障,早、晚餐根据实际情况保障。食堂内设施设备齐全,采购人保障水、电、燃气正常供应。本项目预算(服务费)为55万元/年,服务期三年。供应商须有一定的实力,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需求编制实施方案。供应商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所有内容,一旦领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响应,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合同条款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二、餐饮供应方式要求采购人提供现有经营场所、现有设施、设备、用具。供应商合同期满后完好归还,如有损坏,则赔偿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水电气和通讯网络费由采购人提供。用于就餐环境的改造,须与采购人协商取得同意后实施。改造资金由成交人投入,合同期满,无偿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需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菜品加工工艺流程实施与管理及餐饮服务。经采购人授权后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食品原材料质量,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人采购食品原材料数量、价格监管及成本核算。本着安全第一、营养为本的原则,采用自选套餐与零点、特色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保障,并做好伙食调剂、营养配餐,大荤、小荤、素菜膳食合理。早餐可零点,提供面条、稀饭、早点(包括蛋糕、包子、油条、饼子等,每天品种不能重复)、小菜等;中午套餐标准10元/份(保障一大荤一小荤两素菜一份米饭一份汤),大荤至少保障3种、小荤至少保障3种、素菜至少保障5种;晚餐根据实际情况保障。供应工作日早餐(7:30-8:50);中餐(11:40-13:00)。如遇非工作日等特殊情况需提供餐饮保障的,采购人提前半天通知供应商。三、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按照使用方的就餐人数和实际场所面积,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服务员、保洁员、厨师人员等必须具有健康证,方可在采购人餐厅服务。食堂应至少配备:项目经理1名、厨师3名(其中,中式烹饪师1名、西式烹饪师1名、中式面点师1名)、服务员4名,总计8人。所配备人员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食堂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自行招聘、管理,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1、供应商应指定1名项目管理现场负责人。该负责人应驻场管理并具备饮食行业管理服务的经验,熟知食品安全法并熟悉单位食堂饮食工作规律和特点。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该岗位。除非采购人要求,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2、供应商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供应商要对本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耐心服务、规范操作,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5、供应商自行承担食堂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各类社会保障费用的缴纳等相关经济和法律的责任。四、食堂管理服务标准1、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保证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保证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的卫生,并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所有工作人员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使用一次性卫生手套、口罩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所辖员工每年不少于一次健康体检,健康状况符合餐饮行业要求,发现不符合健康标准的,应立即离岗。厨房用品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规程,不得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2、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成交人针对本项目的各项资金使用情况。3、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餐饮服务人员的分派方案,岗位由供应商视情调整,并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4、供应商采购的食品原料和辅料的价格不得高于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以物价部门公布的价格为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验收程序规范,确保卫生及质量。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饭菜及相应的餐饮服务。5、供应商每周五前必须向采购人报送下周菜单,取得采购人认可,每月征求意见,及时改正,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达到用户满意。6、供应商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用餐时间规定,保证一日三餐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0-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7、用餐期间供应商必须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数量充足,不可出现就餐人员无餐可用,供应商必须保证就餐人员在用餐时间内饭菜温热,坚决杜绝冷饭、冷菜现象。8、供应商必须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留样制度详见附件),因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原性传播或食物中毒,经政府部门检测属于供应商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9、供应商必须保证所辖工作区域内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灰尘,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及时消毒,做到卫生、洁净;餐厅(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10、供应商所需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自行安排(即供应商为用人单位,所属人员与采购人不发生任何劳动关系),采购人不提供住宿、交通等便利条件,供应商在承包期内与内部或外界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用工纠纷、卫生检测费、税金、政策性规费等问题均与采购人无关。11、合同期内,在供应商可合理控制范围内的餐厅消防安全以及卫生环境由供应商负责。如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由供应商依法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12、供应商工作区域内每天的生活垃圾,工作垃圾(含纸箱、瓶罐等废品),必须按采购人要求送至指定地点,由采购人负责集中处理,供应商无权与第三方就垃圾处理一事再签约,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索赔1000.00—2000.00元的罚金。13、供应商应从严加强员工管理,不得在厨房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吸烟,不得直接收取就餐人员现金、不得私自使用或调用甲方的各类烹饪调味品;尤其不得偷盗采购人的生产原材料、辅料、设施设备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以200.00-1000.00元的处罚,供应商应配合对责任人进行处罚。14、供应商负责食堂范围内的防火、防盗、防事故(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责任到人。15、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得当。五、安全卫生管理成交人为食堂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第一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1、成交人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食堂内不得使用煤饼炉、超大功率电器,不得私自改装电路、接拉电线,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自行负责;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有防鼠、灭蝇、防虫、防毒等措施;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抽检和采购人的送检;3、严格控制各种食品的进货渠道,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管理制度,所有原料供应必须“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等)并建档立案;4、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2次食堂人员岗位培训,规范操作,确保卫生安全;5、成交人必须接受采购人和上级组织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采购人派出的食堂监督员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员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六、设备设施管理1、成交人直接或间接使用由采购人投入的各种资产,包括房产及其配套设施、厨房设备以及附属装修等;2、现有食堂设备设施餐桌椅盘点清册给成交人使用,如有更新或用不上设施设备清点给采购人处理存放;3、合同期内,成交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设施的位置,如确有需要,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合同期满,采购人组织人员对房屋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合同,如有自行改动,必须修复或予以赔偿;4、采购人提供食堂现有设备,其他设备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包含但不限于如洗洁精、一次性餐盒、餐巾纸、手套、口罩等)由成交人自理。成交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物品名称、单价、数量验收后建账,负责使用和管理。采购人提供的大型设备非人为因素损坏,需要维修(含油烟机、管道清洗),由成交人提出申请,采购人核实后给予实施,费用由采购人承担;5、采购人定期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清点和盘查,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成交人必须限期答复。设备达到使用年限仍然能够继续使用的,应延长其折旧时间;已不能继续使用或应技术性能落后丧失使用价值的,经采购人确认后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处理。严禁成交人擅自处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七、服务期限及管理费1、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成交人必须依法、守法管理服务。在合同期限内成交人不得自行停业,如确属管理服务困难,需停业的要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停业。3、成交人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管理服务权(包括部分转让),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4、采购人按年度对成交人的管理服务进行全方位考核,若考核合格且员工满意度在80%以上,成交人可继续享有该项目的管理服务权,反之采购人有权不签订次年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附件:食堂食品留样制度要求1、食堂提供的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6、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7、留样食品保存72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8、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9、卫生监督小组及监督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将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四.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2022年3月13日正式入场开始提供餐饮服务。五.其他要求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为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包括: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三楼厨房和餐厅,经营面积约300平方米,午餐按150人保障,早、晚餐根据实际情况保障。食堂内设施设备齐全,采购人保障水、电、燃气正常供应。项目所属行业:二.采购标的汇总表(一) 采购标的1.服务类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服务要求简述 备注1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1 1.0本次采购为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包括: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三楼厨房和餐厅,经营面积约300平方米,午餐按150人保障,早、晚餐根据实际情况保障。食堂内设施设备齐全,采购人保障水、电、燃气正常供应。三.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一)服务内容和标准餐饮服务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总体要求本次招标为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包括: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三楼厨房和餐厅,经营面积约300平方米,午餐按150人保障,早、晚餐根据实际情况保障。食堂内设施设备齐全,采购人保障水、电、燃气正常供应。本项目预算(服务费)为55万元/年,服务期三年。供应商须有一定的实力,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需求编制实施方案。供应商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所有内容,一旦领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响应,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合同条款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二、餐饮供应方式要求采购人提供现有经营场所、现有设施、设备、用具。供应商合同期满后完好归还,如有损坏,则赔偿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水电气和通讯网络费由采购人提供。用于就餐环境的改造,须与采购人协商取得同意后实施。改造资金由成交人投入,合同期满,无偿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需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菜品加工工艺流程实施与管理及餐饮服务。经采购人授权后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食品原材料质量,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人采购食品原材料数量、价格监管及成本核算。本着安全第一、营养为本的原则,采用自选套餐与零点、特色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保障,并做好伙食调剂、营养配餐,大荤、小荤、素菜膳食合理。早餐可零点,提供面条、稀饭、早点(包括蛋糕、包子、油条、饼子等,每天品种不能重复)、小菜等;中午套餐标准10元/份(保障一大荤一小荤两素菜一份米饭一份汤),大荤至少保障3种、小荤至少保障3种、素菜至少保障5种;晚餐根据实际情况保障。供应工作日早餐(7:30-8:50);中餐(11:40-13:00)。如遇非工作日等特殊情况需提供餐饮保障的,采购人提前半天通知供应商。三、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按照使用方的就餐人数和实际场所面积,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服务员、保洁员、厨师人员等必须具有健康证,方可在采购人餐厅服务。食堂应至少配备:项目经理1名、厨师3名(其中,中式烹饪师1名、西式烹饪师1名、中式面点师1名)、服务员4名,总计8人。所配备人员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食堂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自行招聘、管理,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1、供应商应指定1名项目管理现场负责人。该负责人应驻场管理并具备饮食行业管理服务的经验,熟知食品安全法并熟悉单位食堂饮食工作规律和特点。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该岗位。除非采购人要求,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2、供应商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供应商要对本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耐心服务、规范操作,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5、供应商自行承担食堂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各类社会保障费用的缴纳等相关经济和法律的责任。四、食堂管理服务标准1、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保证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保证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的卫生,并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所有工作人员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使用一次性卫生手套、口罩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所辖员工每年不少于一次健康体检,健康状况符合餐饮行业要求,发现不符合健康标准的,应立即离岗。厨房用品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规程,不得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2、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成交人针对本项目的各项资金使用情况。3、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餐饮服务人员的分派方案,岗位由供应商视情调整,并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4、供应商采购的食品原料和辅料的价格不得高于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以物价部门公布的价格为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验收程序规范,确保卫生及质量。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饭菜及相应的餐饮服务。5、供应商每周五前必须向采购人报送下周菜单,取得采购人认可,每月征求意见,及时改正,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达到用户满意。6、供应商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用餐时间规定,保证一日三餐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0-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7、用餐期间供应商必须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数量充足,不可出现就餐人员无餐可用,供应商必须保证就餐人员在用餐时间内饭菜温热,坚决杜绝冷饭、冷菜现象。8、供应商必须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留样制度详见附件),因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原性传播或食物中毒,经政府部门检测属于供应商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9、供应商必须保证所辖工作区域内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灰尘,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及时消毒,做到卫生、洁净;餐厅(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10、供应商所需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自行安排(即供应商为用人单位,所属人员与采购人不发生任何劳动关系),采购人不提供住宿、交通等便利条件,供应商在承包期内与内部或外界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用工纠纷、卫生检测费、税金、政策性规费等问题均与采购人无关。11、合同期内,在供应商可合理控制范围内的餐厅消防安全以及卫生环境由供应商负责。如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由供应商依法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12、供应商工作区域内每天的生活垃圾,工作垃圾(含纸箱、瓶罐等废品),必须按采购人要求送至指定地点,由采购人负责集中处理,供应商无权与第三方就垃圾处理一事再签约,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索赔1000.00—2000.00元的罚金。13、供应商应从严加强员工管理,不得在厨房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吸烟,不得直接收取就餐人员现金、不得私自使用或调用甲方的各类烹饪调味品;尤其不得偷盗采购人的生产原材料、辅料、设施设备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以200.00-1000.00元的处罚,供应商应配合对责任人进行处罚。14、供应商负责食堂范围内的防火、防盗、防事故(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责任到人。15、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得当。五、安全卫生管理成交人为食堂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第一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1、成交人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食堂内不得使用煤饼炉、超大功率电器,不得私自改装电路、接拉电线,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自行负责;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有防鼠、灭蝇、防虫、防毒等措施;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抽检和采购人的送检;3、严格控制各种食品的进货渠道,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管理制度,所有原料供应必须“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等)并建档立案;4、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2次食堂人员岗位培训,规范操作,确保卫生安全;5、成交人必须接受采购人和上级组织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采购人派出的食堂监督员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员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六、设备设施管理1、成交人直接或间接使用由采购人投入的各种资产,包括房产及其配套设施、厨房设备以及附属装修等;2、现有食堂设备设施餐桌椅盘点清册给成交人使用,如有更新或用不上设施设备清点给采购人处理存放;3、合同期内,成交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设施的位置,如确有需要,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合同期满,采购人组织人员对房屋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合同,如有自行改动,必须修复或予以赔偿;4、采购人提供食堂现有设备,其他设备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包含但不限于如洗洁精、一次性餐盒、餐巾纸、手套、口罩等)由成交人自理。成交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物品名称、单价、数量验收后建账,负责使用和管理。采购人提供的大型设备非人为因素损坏,需要维修(含油烟机、管道清洗),由成交人提出申请,采购人核实后给予实施,费用由采购人承担;5、采购人定期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清点和盘查,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成交人必须限期答复。设备达到使用年限仍然能够继续使用的,应延长其折旧时间;已不能继续使用或应技术性能落后丧失使用价值的,经采购人确认后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处理。严禁成交人擅自处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七、服务期限及管理费1、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成交人必须依法、守法管理服务。在合同期限内成交人不得自行停业,如确属管理服务困难,需停业的要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停业。3、成交人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管理服务权(包括部分转让),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4、采购人按年度对成交人的管理服务进行全方位考核,若考核合格且员工满意度在80%以上,成交人可继续享有该项目的管理服务权,反之采购人有权不签订次年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附件:食堂食品留样制度要求1、食堂提供的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6、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7、留样食品保存72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8、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9、卫生监督小组及监督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将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四.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2022年3月13日正式入场开始提供餐饮服务。五.其他要求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为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包括: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三楼厨房和餐厅,经营面积约300平方米,午餐按150人保障,早、晚餐根据实际情况保障。食堂内设施设备齐全,采购人保障水、电、燃气正常供应。项目所属行业:二.采购标的汇总表(一) 采购标的1.服务类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服务要求简述 备注1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1 1.0本次采购为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包括: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三楼厨房和餐厅,经营面积约300平方米,午餐按150人保障,早、晚餐根据实际情况保障。食堂内设施设备齐全,采购人保障水、电、燃气正常供应。三.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一)服务内容和标准餐饮服务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总体要求本次招标为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包括: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三楼厨房和餐厅,经营面积约300平方米,午餐按150人保障,早、晚餐根据实际情况保障。食堂内设施设备齐全,采购人保障水、电、燃气正常供应。本项目预算(服务费)为55万元/年,服务期三年。供应商须有一定的实力,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需求编制实施方案。供应商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所有内容,一旦领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响应,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合同条款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二、餐饮供应方式要求采购人提供现有经营场所、现有设施、设备、用具。供应商合同期满后完好归还,如有损坏,则赔偿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水电气和通讯网络费由采购人提供。用于就餐环境的改造,须与采购人协商取得同意后实施。改造资金由成交人投入,合同期满,无偿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需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菜品加工工艺流程实施与管理及餐饮服务。经采购人授权后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食品原材料质量,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人采购食品原材料数量、价格监管及成本核算。本着安全第一、营养为本的原则,采用自选套餐与零点、特色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保障,并做好伙食调剂、营养配餐,大荤、小荤、素菜膳食合理。早餐可零点,提供面条、稀饭、早点(包括蛋糕、包子、油条、饼子等,每天品种不能重复)、小菜等;中午套餐标准10元/份(保障一大荤一小荤两素菜一份米饭一份汤),大荤至少保障3种、小荤至少保障3种、素菜至少保障5种;晚餐根据实际情况保障。供应工作日早餐(7:30-8:50);中餐(11:40-13:00)。如遇非工作日等特殊情况需提供餐饮保障的,采购人提前半天通知供应商。三、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按照使用方的就餐人数和实际场所面积,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服务员、保洁员、厨师人员等必须具有健康证,方可在采购人餐厅服务。食堂应至少配备:项目经理1名、厨师3名(其中,中式烹饪师1名、西式烹饪师1名、中式面点师1名)、服务员4名,总计8人。所配备人员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食堂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自行招聘、管理,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1、供应商应指定1名项目管理现场负责人。该负责人应驻场管理并具备饮食行业管理服务的经验,熟知食品安全法并熟悉单位食堂饮食工作规律和特点。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该岗位。除非采购人要求,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2、供应商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供应商要对本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耐心服务、规范操作,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5、供应商自行承担食堂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各类社会保障费用的缴纳等相关经济和法律的责任。四、食堂管理服务标准1、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保证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保证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的卫生,并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所有工作人员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使用一次性卫生手套、口罩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所辖员工每年不少于一次健康体检,健康状况符合餐饮行业要求,发现不符合健康标准的,应立即离岗。厨房用品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规程,不得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2、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成交人针对本项目的各项资金使用情况。3、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餐饮服务人员的分派方案,岗位由供应商视情调整,并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4、供应商采购的食品原料和辅料的价格不得高于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以物价部门公布的价格为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验收程序规范,确保卫生及质量。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饭菜及相应的餐饮服务。5、供应商每周五前必须向采购人报送下周菜单,取得采购人认可,每月征求意见,及时改正,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达到用户满意。6、供应商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用餐时间规定,保证一日三餐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0-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7、用餐期间供应商必须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数量充足,不可出现就餐人员无餐可用,供应商必须保证就餐人员在用餐时间内饭菜温热,坚决杜绝冷饭、冷菜现象。8、供应商必须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留样制度详见附件),因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原性传播或食物中毒,经政府部门检测属于供应商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9、供应商必须保证所辖工作区域内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灰尘,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及时消毒,做到卫生、洁净;餐厅(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10、供应商所需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自行安排(即供应商为用人单位,所属人员与采购人不发生任何劳动关系),采购人不提供住宿、交通等便利条件,供应商在承包期内与内部或外界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用工纠纷、卫生检测费、税金、政策性规费等问题均与采购人无关。11、合同期内,在供应商可合理控制范围内的餐厅消防安全以及卫生环境由供应商负责。如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由供应商依法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12、供应商工作区域内每天的生活垃圾,工作垃圾(含纸箱、瓶罐等废品),必须按采购人要求送至指定地点,由采购人负责集中处理,供应商无权与第三方就垃圾处理一事再签约,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索赔1000.00—2000.00元的罚金。13、供应商应从严加强员工管理,不得在厨房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吸烟,不得直接收取就餐人员现金、不得私自使用或调用甲方的各类烹饪调味品;尤其不得偷盗采购人的生产原材料、辅料、设施设备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以200.00-1000.00元的处罚,供应商应配合对责任人进行处罚。14、供应商负责食堂范围内的防火、防盗、防事故(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责任到人。15、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得当。五、安全卫生管理成交人为食堂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第一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1、成交人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食堂内不得使用煤饼炉、超大功率电器,不得私自改装电路、接拉电线,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自行负责;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有防鼠、灭蝇、防虫、防毒等措施;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抽检和采购人的送检;3、严格控制各种食品的进货渠道,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管理制度,所有原料供应必须“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等)并建档立案;4、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2次食堂人员岗位培训,规范操作,确保卫生安全;5、成交人必须接受采购人和上级组织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采购人派出的食堂监督员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员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六、设备设施管理1、成交人直接或间接使用由采购人投入的各种资产,包括房产及其配套设施、厨房设备以及附属装修等;2、现有食堂设备设施餐桌椅盘点清册给成交人使用,如有更新或用不上设施设备清点给采购人处理存放;3、合同期内,成交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设施的位置,如确有需要,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合同期满,采购人组织人员对房屋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合同,如有自行改动,必须修复或予以赔偿;4、采购人提供食堂现有设备,其他设备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包含但不限于如洗洁精、一次性餐盒、餐巾纸、手套、口罩等)由成交人自理。成交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物品名称、单价、数量验收后建账,负责使用和管理。采购人提供的大型设备非人为因素损坏,需要维修(含油烟机、管道清洗),由成交人提出申请,采购人核实后给予实施,费用由采购人承担;5、采购人定期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清点和盘查,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成交人必须限期答复。设备达到使用年限仍然能够继续使用的,应延长其折旧时间;已不能继续使用或应技术性能落后丧失使用价值的,经采购人确认后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处理。严禁成交人擅自处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七、服务期限及管理费1、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成交人必须依法、守法管理服务。在合同期限内成交人不得自行停业,如确属管理服务困难,需停业的要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停业。3、成交人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管理服务权(包括部分转让),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4、采购人按年度对成交人的管理服务进行全方位考核,若考核合格且员工满意度在80%以上,成交人可继续享有该项目的管理服务权,反之采购人有权不签订次年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附件:食堂食品留样制度要求1、食堂提供的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6、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7、留样食品保存72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8、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9、卫生监督小组及监督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将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四.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2022年3月13日正式入场开始提供餐饮服务。五.其他要求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为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包括: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三楼厨房和餐厅,经营面积约300平方米,午餐按150人保障,早、晚餐根据实际情况保障。食堂内设施设备齐全,采购人保障水、电、燃气正常供应。项目所属行业:二.采购标的汇总表(一) 采购标的1.服务类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服务要求简述 备注1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1 1.0本次采购为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包括: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三楼厨房和餐厅,经营面积约300平方米,午餐按150人保障,早、晚餐根据实际情况保障。食堂内设施设备齐全,采购人保障水、电、燃气正常供应。三.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一)服务内容和标准餐饮服务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总体要求本次招标为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餐饮服务,包括: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三楼厨房和餐厅,经营面积约300平方米,午餐按150人保障,早、晚餐根据实际情况保障。食堂内设施设备齐全,采购人保障水、电、燃气正常供应。本项目预算(服务费)为55万元/年,服务期三年。供应商须有一定的实力,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需求编制实施方案。供应商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所有内容,一旦领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响应,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合同条款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二、餐饮供应方式要求采购人提供现有经营场所、现有设施、设备、用具。供应商合同期满后完好归还,如有损坏,则赔偿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水电气和通讯网络费由采购人提供。用于就餐环境的改造,须与采购人协商取得同意后实施。改造资金由成交人投入,合同期满,无偿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需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菜品加工工艺流程实施与管理及餐饮服务。经采购人授权后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食品原材料质量,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人采购食品原材料数量、价格监管及成本核算。本着安全第一、营养为本的原则,采用自选套餐与零点、特色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保障,并做好伙食调剂、营养配餐,大荤、小荤、素菜膳食合理。早餐可零点,提供面条、稀饭、早点(包括蛋糕、包子、油条、饼子等,每天品种不能重复)、小菜等;中午套餐标准10元/份(保障一大荤一小荤两素菜一份米饭一份汤),大荤至少保障3种、小荤至少保障3种、素菜至少保障5种;晚餐根据实际情况保障。供应工作日早餐(7:30-8:50);中餐(11:40-13:00)。如遇非工作日等特殊情况需提供餐饮保障的,采购人提前半天通知供应商。三、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按照使用方的就餐人数和实际场所面积,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服务员、保洁员、厨师人员等必须具有健康证,方可在采购人餐厅服务。食堂应至少配备:项目经理1名、厨师3名(其中,中式烹饪师1名、西式烹饪师1名、中式面点师1名)、服务员4名,总计8人。所配备人员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食堂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自行招聘、管理,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1、供应商应指定1名项目管理现场负责人。该负责人应驻场管理并具备饮食行业管理服务的经验,熟知食品安全法并熟悉单位食堂饮食工作规律和特点。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该岗位。除非采购人要求,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2、供应商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供应商要对本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耐心服务、规范操作,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5、供应商自行承担食堂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各类社会保障费用的缴纳等相关经济和法律的责任。四、食堂管理服务标准1、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保证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保证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的卫生,并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所有工作人员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使用一次性卫生手套、口罩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所辖员工每年不少于一次健康体检,健康状况符合餐饮行业要求,发现不符合健康标准的,应立即离岗。厨房用品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规程,不得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2、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成交人针对本项目的各项资金使用情况。3、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餐饮服务人员的分派方案,岗位由供应商视情调整,并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4、供应商采购的食品原料和辅料的价格不得高于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以物价部门公布的价格为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验收程序规范,确保卫生及质量。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饭菜及相应的餐饮服务。5、供应商每周五前必须向采购人报送下周菜单,取得采购人认可,每月征求意见,及时改正,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达到用户满意。6、供应商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用餐时间规定,保证一日三餐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0-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7、用餐期间供应商必须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数量充足,不可出现就餐人员无餐可用,供应商必须保证就餐人员在用餐时间内饭菜温热,坚决杜绝冷饭、冷菜现象。8、供应商必须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留样制度详见附件),因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原性传播或食物中毒,经政府部门检测属于供应商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9、供应商必须保证所辖工作区域内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灰尘,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及时消毒,做到卫生、洁净;餐厅(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10、供应商所需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自行安排(即供应商为用人单位,所属人员与采购人不发生任何劳动关系),采购人不提供住宿、交通等便利条件,供应商在承包期内与内部或外界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用工纠纷、卫生检测费、税金、政策性规费等问题均与采购人无关。11、合同期内,在供应商可合理控制范围内的餐厅消防安全以及卫生环境由供应商负责。如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由供应商依法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12、供应商工作区域内每天的生活垃圾,工作垃圾(含纸箱、瓶罐等废品),必须按采购人要求送至指定地点,由采购人负责集中处理,供应商无权与第三方就垃圾处理一事再签约,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索赔1000.00—2000.00元的罚金。13、供应商应从严加强员工管理,不得在厨房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吸烟,不得直接收取就餐人员现金、不得私自使用或调用甲方的各类烹饪调味品;尤其不得偷盗采购人的生产原材料、辅料、设施设备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以200.00-1000.00元的处罚,供应商应配合对责任人进行处罚。14、供应商负责食堂范围内的防火、防盗、防事故(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责任到人。15、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得当。五、安全卫生管理成交人为食堂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第一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1、成交人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食堂内不得使用煤饼炉、超大功率电器,不得私自改装电路、接拉电线,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自行负责;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有防鼠、灭蝇、防虫、防毒等措施;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抽检和采购人的送检;3、严格控制各种食品的进货渠道,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管理制度,所有原料供应必须“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等)并建档立案;4、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2次食堂人员岗位培训,规范操作,确保卫生安全;5、成交人必须接受采购人和上级组织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采购人派出的食堂监督员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员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六、设备设施管理1、成交人直接或间接使用由采购人投入的各种资产,包括房产及其配套设施、厨房设备以及附属装修等;2、现有食堂设备设施餐桌椅盘点清册给成交人使用,如有更新或用不上设施设备清点给采购人处理存放;3、合同期内,成交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设施的位置,如确有需要,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合同期满,采购人组织人员对房屋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合同,如有自行改动,必须修复或予以赔偿;4、采购人提供食堂现有设备,其他设备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包含但不限于如洗洁精、一次性餐盒、餐巾纸、手套、口罩等)由成交人自理。成交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物品名称、单价、数量验收后建账,负责使用和管理。采购人提供的大型设备非人为因素损坏,需要维修(含油烟机、管道清洗),由成交人提出申请,采购人核实后给予实施,费用由采购人承担;5、采购人定期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清点和盘查,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成交人必须限期答复。设备达到使用年限仍然能够继续使用的,应延长其折旧时间;已不能继续使用或应技术性能落后丧失使用价值的,经采购人确认后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处理。严禁成交人擅自处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七、服务期限及管理费1、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成交人必须依法、守法管理服务。在合同期限内成交人不得自行停业,如确属管理服务困难,需停业的要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停业。3、成交人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管理服务权(包括部分转让),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4、采购人按年度对成交人的管理服务进行全方位考核,若考核合格且员工满意度在80%以上,成交人可继续享有该项目的管理服务权,反之采购人有权不签订次年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附件:食堂食品留样制度要求1、食堂提供的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6、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7、留样食品保存72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8、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9、卫生监督小组及监督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将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四.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2022年3月13日正式入场开始提供餐饮服务。五.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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