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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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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C、D包二次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HYZB-2021-116(招标文件编号:HYZB-2021-116-(1))

二、项目名称: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昌黎县邵英副食品商店

供应商地址:昌黎县大蒲河镇黄营村

包组或产品名称:C包二次

折扣率(%):83.0000000

供应商名称:昌黎县老闫蔬菜配送中心

供应商地址:昌黎县东大市场

包组或产品名称:C包二次

折扣率(%):90.0000000

供应商名称:昌黎县鑫泉水产速冻商店

供应商地址:昌黎县东大市场内

包组或产品名称:C包二次

折扣率(%):90.0000000

供应商名称: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礼传东街2号全部(部位:一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D包二次

折扣率(%):94.0000000

供应商名称:昌黎县鑫泉水产速冻商店

供应商地址:昌黎县东大市场内

包组或产品名称:D包二次

折扣率(%):94.0000000

供应商名称:昌黎县老闫蔬菜配送中心

供应商地址:昌黎县东大市场

包组或产品名称:D包二次

折扣率(%):94.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昌黎县邵英副食品商店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C包二次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2 昌黎县老闫蔬菜配送中心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C包二次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3 昌黎县鑫泉水产速冻商店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C包二次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4 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D包二次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5 昌黎县鑫泉水产速冻商店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D包二次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6 昌黎县老闫蔬菜配送中心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D包二次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铁兵、王艳华、刘勇(甲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协议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360号

联系方式:关老师0335-8048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路66号海悦天地购物广场A-F座05单元

联系方式:田工 16603337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

电 话: 16603337821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C、D包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YZB-2021-116-(1) 采 购 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代理单位: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贰年一月 1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 术 部 分 第六章 技术要求 2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2021-116-(1) 项目名称: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C、D包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采购需求: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冻品(猪肉、牛肉、羊肉)、蔬菜。分为 2个包段,分别为: C包:昌黎校区冻品及鲜肉肉类(猪肉、牛肉、羊肉) D包:昌黎校区蔬菜 供货期限:二年,具体起止日见合同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C 包:投标单位为生产商的须有动物防疫检验合格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供货生产商须有动物防疫检验合格证;提供国家规定相关证明(核酸);服务本项目的全体人员必须全部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D包:服务本项目的全体人员必须全部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 年 1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 月 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宏路 74号(御品星城公寓)3楼 336室,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联系方式: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C、D 包二次的潜在供应商请至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宏路 74 号(御品星城公寓)3 楼 336 室获取招标文件,C、D 包段的潜在供应商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上午 09时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 18630367661),手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份,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 2月 10日上午 9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宏路 74号(御品星城公寓)3楼 336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开启时间:2022年 2月 10日上午 9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宏路 74号(御品星城公寓)3楼 33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地 址: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 360号 联系方式: 0335-8048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路 66号海悦天地购物广场 A-F座 05单元 联系方式:16603337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田工 电 话: 18630367661 16603337821 备注: (1)依据在疫情防控期的相关要求,投标供应商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2)投标单位只能有一个人参加。 4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1 序号 名 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 采购项目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C、D包二次 采购预算 0元 2 采购人 名称: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地址:河北大街西段 360号 联 系 人:关老师 电话:0335-8048926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路 66号海悦天地购物广场 A-F座 05单元 联系人:田工 电话:16603337821 4 供应商产生方法 ■公告□供应商库抽取□专家和采购人推荐□其他 5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同磋商公告 6 领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同磋商公告 7 联合体 ■不接受□接受□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8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9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采〔2021〕4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实行政策性优惠,报价给予 6%的扣除 10 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被认定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报价给予 6%的扣除 11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5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报价给予 6%的扣除 以上三种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1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2年 2月 10日上午 09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宏路 74号(御品星城公寓)3楼 336室 13 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每包段 8000.00元 2、提交形式:采用转账形式,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向指定的银行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的保证金交纳可采用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投标人的保证金交纳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投标保证金截止交纳时间为 2022年 2月 10日上午 09时 00分(北京时间) 账户: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对公账号:311901741710902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注:缴纳保证金需简要标注投标项目名称及所投包号 14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 60 个日历日。 15 提交响应文件 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电子文件 U盘 1 份(word格式和 PDF格式)。 16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包二次 供应商名称: 磋商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17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6 C、D包中标方应向招标人缴纳 5万元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用于原材料质量安全保证以及必要时进行临时采购(如当天因配送商特殊原因无法准时将货物送达食堂而导致影响食堂正常生产情况)。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中途各供货商主动退出后无息退还。 18 选定供货商家数 每包选定三家供货商 19 供货期限及付款方式 供货期限:二年,具体起止日见合同约定。 付款方式:月结 20 签字或盖章要求 (1)磋商响应声明及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2)其他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或证明材料应为加盖出具单位章的有效文件,样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编制; 21 磋商小组的组成 评审专家人数:3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 人,采购人代表 1人。 22 报价方式 折扣报价,(例:九折、九五折、九八折) 23 磋商和最后报价的其他要求 磋商轮数:不少于两轮 磋商结束后,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做最后报价(含修正的响应文件,如有),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以公开、集中、密封的方式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24 成交结果公示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25 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协议执行 26 特别说明:开标时法人代表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双面打印,分别采用胶装形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7.1 解释权: 构成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磋 7 商公告、磋商须知、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负责解释。 27.2 特别提示: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 33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权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中标公告会在评标结束后 1-2工作日内发布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 特别提示:该项目投标文件需正反面打印,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供应商应分包段制作标书。开标现场每包段都需提供授权书、承诺书。 8 磋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使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是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 2.4 “磋商小组”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职责。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C包:投标单位为生产商的须有动物防疫检验合格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供货生产商须有动物防疫检验合格证;提供国家规定相关证明(核酸);服务本项目的全体人员必须全部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D包:服务本项目的全体人员必须全部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5.参与磋商的费用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9 6.授权委托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7.联合体形式 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8.政策支持 8.1 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中。 8.2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中。 8.3 供应商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中。 8.4 供应商享受监狱企业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中。 9.其他说明 9.1 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2 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中。 9.3 其他规定。供应商应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规定。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0 第六章 技术要求 10.2 本章第 12.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 在本章第 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2.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本章第 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获取变更公告。因投标人未关注变更信息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三、响应文件 13.一般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主。 13.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应按要求提供。 13.5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14.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4.1.1磋商响应声明 11 14.1.2磋商保证金 14.1.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14.1.4报价一览表及多次报价表 14.1.5偏离表 14.1.6服务方案及产品质量承诺 14.1.7配送方案 14.1.8人员配备情况 14.1.9供货渠道 14.1.10保障能力及应急措施 14.1.11企业近年已完成同类项目的情况 14.1.12提供符合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14.1.13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1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书面形式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3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报价 15.1 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折扣报价,保留整数(解释说明:实际结算价格=实际采购货物价格×折扣)。 15.2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应保持一致。 15.3 报价方法: 1)报价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填报磋商响应声明。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所附的一览表中填报各项投标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6.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 16.1 供应商应提交满足前附表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7.磋商保证金 17.1 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数额及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 18.1款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 17.2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受供应商的 12 响应文件。 17.3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采购人如有要求成交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增加:并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本章第 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响应文件有效期 ★18.1 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从本章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采用胶装形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9.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任何加行、涂改、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未按以上要求签署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9.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响应文件正、副本及电子版一同进行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13 20.2 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 供应商在本章第 1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1.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3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2.1 供应商在本章第 11 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2.2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磋商和评审 23.磋商小组 23.1 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参加开标的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23.2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24.评审顺序 ★24.1 响应文件的初审。 (1)采购人代表将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内容进行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进入下一步评审; (2)符合评审。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评审。内容包括投标人磋商响应文件的合格性、有效性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要求。符合评审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可以进入二次报价;详细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及标准。 ★24.2 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 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出证机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14 (3) 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4)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 (5) 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5.澄清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磋商 26.1 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26.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6.3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26.4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价格磋商,并确定价格磋商的轮次。 26.5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7.报价 27.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7.2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 15 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情形的,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 33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权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8.评审 28.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8.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8.3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29.提出成交供应商 29.1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9.2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小组在评审报告中予以确定。 30.磋商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重新评审 16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32.保密及串通行为 32.1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2.2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于授予合同 33.成交信息的公布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1天后无异议,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4.询问与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法律、规章及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 35.成交通知 35.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5.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见前附表。 35.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 35.3款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6.签订合同 36.1 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6.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6.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7 36.4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应将 1 份合同原件交于采购代理机构。 36.5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至 3年内禁止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18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保护竞争,维护竞争性磋商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竞争性磋商办法和标准。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办法,满分为 100分。 一、磋商办法及成交原则 1、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3人;其中评审专家 2人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 1 人由采购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本单位人员产生。参与开标的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3、与投标人有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4、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和汇总;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汇总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每包推荐选定三家供货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评审报告确定每包选定三家供货商。 5、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评审报告重新确定中标人并签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二、磋商程序 1、资格性审查 采购人代表按磋商文件要求,首先对各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标准见《资格性查表》,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3、磋商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19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4)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须知前附表 2 资格性检查表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有,符合本文件要求 (2)磋商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3)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有,符合本文件要求 (4)近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 有,符合本文件要求 (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有,符合本文件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C包:投标单位为生产商的须有动物防疫检验合格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供货生产商须有动物防疫检验合格证;提供国家规定相关证明(核酸);服务本项目的全体人员必须全部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D包:服务本项目的全体人员必须全部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注: 1、以上表中要求提交的证明资料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将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部分新版证书(无纸质版)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购人代表依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不得由磋商小组代替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是否按照《政府 20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真实﹐内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21 符合性检查表 (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一致 (2)响应文件的签署 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其中磋商响应声明及附录、供应商资格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响应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的,需提交法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4)响应文件有效期 符合磋商须知的规定 (5)报价 符合磋商须知的规定,报价唯一,前后一致;投标人报价无明显低于企业成本情况 (6)交货时间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 符合磋商须知的规定 (7)实质性条款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六章全部条款要求。 注:以上表中第(2)、(3)项中的磋商响应声明及附录、供应商资格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应将原件附于响应文件正本中。其他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应将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或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 4、综合评分 (1)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采用综合评分办法。 (3)评分规则: ①评审必须严格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②不记名打分为无效打分。 ③有下列之一者为无效分,该项分为零分: a、打分超出规定的记分范围。 b、一个记分项目内有 2个及其以上记分。 ④ 最后报价评分和对评委打分计算平均数的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5、评分标准 22 一、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二、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得分权重:70 分 技术部分得分权重:30 分 三、评审标准 (一)投标报价评审标准 评分基准价计算方法 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报价进行详细评审,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按照以上要求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 评分基准价确定方法 1、有效投标报价是指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及技术部分评审的报价。 2、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折扣。(例:95 折和 93 折,93 折即为最低报价) 3、评分标准 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折扣)*70*100%。评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二)技术部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服务及配 送产品质 量承诺 10 1、优秀标准:投标人服务及产品质量承诺合理、全面、能优于招标人要求的,得 6.1-10分; 2、良好标准:投标人服务及产品质量承诺合理、全面、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得 3.1-6.0 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服务及产品质量承诺合理、全面、基本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得 0-3.0 分。 2 配送方案 5 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投标人所提供产品供货及配送方案酌情赋分。 1、优秀标准: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供货配送方案,保证供货及时可靠,得 3.6-5分; 2、良好标准:供货配送可行,满足用户的要求,得 1.6-3.5分; 3、一般标准:供货配送基本可行,得 0-1.5分。 3 供货渠道 5 提供所供主要产品的进货渠道(提供近三年有效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供货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1、供货渠道广泛,质量上乘,得 3.6-5分; 2、供货渠道较广泛,质量较好,得 1.6-3.5分; 3、供货渠道窄,质量一般,得 0-1.5分。 23 4 保障能力及应急措施 5 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投标人所提供保障及应急措施酌情赋分。 1、优秀标准: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保障及应急措施,得 3.6-5分; 2、良好标准:保障及应急措施可行,满足用户的要求,得 1.6-3.5分; 3、一般标准:保障及应急措施基本可行,得 0-1.5分。 5 类似业绩 5 提供(2018 年 1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 1分,最高得 5分 有效业绩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原件扫描件须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显示上述内容的相关页、签字页及双方盖章页的合同,扫描件需盖公章。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原件。 如发现提供虚假合同或信息的,取消中标资格。 注:①每项内容只允许打一次分,超出时打分无效,缺项得零分,未按本规则打分无效。 ②技术标得分等于计分人的有效评分的加权平均值。 24 第四章 合同(仅供参考)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项目采购协议书 甲方: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招标代理机构: 甲乙双方根据招标编号为( 项目名称)的招标结果(开标时间: 年 月日)和招标文件要求,为满足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及教职工就餐需求,维护师生利益,合理配置餐饮资源,提高餐饮保障能力,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点说明 1、乙方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供应商,具有供应我校 校区 标段 的资格。甲方根据乙方供应能力、服务态度、货品质量及价格等因素确定乙方供货数量,如甲方在此期间无需乙方供货,乙方不可提出异议。 2、乙方必须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及相应的流通许可证等原件交由甲方查验,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标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备案专用”后,一并交甲方备案。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供货内容 为保障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招标中标标段及合同要求,根据甲方采购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向甲方供应食品原材料。 第四条 原材料价格 1、乙方所提供的原材料折扣为 (与中标折扣一致)。 2、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如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原材料供货要求 第六条 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 1、批次订货:甲方根据需求,每天或每周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为提前一日以微信、邮件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就相应货品进行报价,乙方收到订货单后,以电话方式向甲方确认订货单。 2、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上述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 3、甲方每次批次订货根据各中标供应方原材料报价(报价必须低于市场批发价),选定同质量价低的供应方进行当次食堂原材料货品供应,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交货时间及验收 1、乙方所提供原材料的品种及数量由甲方决定,批次订货交货时间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甲乙双方要遵守交货时间,互相积极配合。 25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订货单规定的原材料、规格型号、品牌、数量等要求为甲方供应原材料。 3、无论甲方所购买的食品多少,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送货。 4、乙方应固定人员长期送货,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货,并按照相关规定到甲方指定部门办理送货卡,每次送货需佩戴,作为出入食堂的凭证。 5、甲方在收到乙方运送的原材料后应立即对原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保质期等进行验收,若发现原材料有破损的或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保质期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及双方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退货或免费换货,如若因此造成甲方食堂运营的不良后果,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6、甲乙双方完成交接货后,乙方负责清理送货后的收货现场卫生。 第八条 结算方式 货款实行月结制,每月 25 日为结算日,本月货款于下月 15 日前支付上个月货款,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据相应款项的合法有效发票,甲方才予以付款。对私抬食品价格,不能确保食品质量两次(含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供应商资格,结算时甲方有权扣回多付款项。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乙方能够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如期为甲方提供符合质量和数量要求的原材料,且原材料在使用期间未发生因质量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及纠纷等事宜,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餐饮服务部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合同履行情况、送货情况、原材料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整改。 2、甲方有选择本合同约定的供货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乙方不是甲方唯一供应商。 3、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及实际发生的供货,向乙方支付甲乙双方认可的货款。 4、甲方拥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乙方保质、保量、按期供应原材料的权利。 5、甲方食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验收、使用乙方供应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不合格原材料。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承诺优先按照本合同及双方的约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对原材料的供应,同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 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其所需要的有关食品的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及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主、副食食品及原材料所需的证照。 3、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质量,不能出现质量问题,不能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承当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4、乙方供货价格需公平合理,不能哄抬物价,按照合同约定合理确定价格,供货价格需送货前征得甲方认可。 5、如甲方有临时或紧急采购现象,乙方有义务满足甲方需求,及时、足量、保质供应。 6、如存在需冷链运输的原材料,乙方必须保证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冷链运输,不可因中间运输环节致使原材料变质。 7、乙方有义务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甲方提供原材料产品合格证等证照,该证照作为原材料验收依据之一。 8、乙方在向甲方供货及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损坏等一切事宜和存在的所有风险、法律及经济纠纷等全部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原材料质量原 26 因造成的原材料使用及食用人员出现食物中毒、人身伤亡等事件,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费用、法律及经济纠纷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9、乙方要对提供的原材料质量负责,向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乙方所提供的原材料凡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如抽检不合格、食品安全事件等所有与货物有关的全部事宜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储存和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食堂要求的时间、数量、质量供应原材料,乙方要按该批次货物总价的 10%支付甲方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本合同必须由乙方亲自履行,不得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不得再参加甲方任何项目的供货。 3、乙方供货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的供货质量存在问题、重量不够等掺杂使假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继续供应货物,并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若供货过程中乙方中途退出,终止合同,致使甲方再次比选,因再次比选发生的费用及再次比选时出现的货物价格上涨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5、因食品安全出现群体性(五个人以上)食物中毒现象,经相关主管部门责任鉴定后,如乙方为责任主体时,除追究乙方责任外,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永久性取消乙方供货资格。 6、出现上述违约行为及情况时,甲方不退还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还需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由甲方根据乙方造成的具体情况及后果综合考虑、合理确定,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因受政策等原因导致双方不能继续合作时,则依法终止合同及业务往来,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其它 1、招、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合同引起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1 份,代理机构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7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正本或副本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包二次 项目编号:HYZB-2021-116-(1)-(3/4) 例如您所报标段为 C包则编号为 HYZB-2021-116-(1)-3 响 应 文 件 采 购 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供应商(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8 目 录 一、磋商响应声明 二、磋商保证金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四、报价一览表及多次报价表 五、偏离表 六、服务方案及产品质量承诺 七、配送方案 八、人员配备情况 九、供货渠道 十、保障能力及应急措施 十一、企业近年已完成同类项目的情况 十二、提供符合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十三、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29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致(采购人):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包号)的竞争性磋商的文件(项目编号: )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承认和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完成本项目。报价折扣: ,供货期限: 。 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电子响应文件(word格式和 PDF格式文件各 1 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 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 个日历日内有效。 五、 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六、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遵守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七、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30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开标现场单独出示原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此处粘贴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31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开标现场单独出示原件)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授权(磋商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磋商代表,就 (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面件(正反面)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面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2 二、磋商保证金 1.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33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 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营业范围(主营) 营业范围(兼营)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必须提供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打印网页(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3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________(采购人):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5 四、报价表 一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报价折扣 供货期限 备注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6 包 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报价折扣 供货期限 备注 温馨提示:请投标人准备多于一份 次报价表,以备磋商报价。 次报价表本页不密封在标书中,开标现场随身携带。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7 五、偏离表 序号 招标商务条款 投标商务条款 偏离说明 1 2 3 … 序号 招标技术条款 投标技术条款 偏离说明 1 2 3 …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38 六、服务方案及产品质量承诺 格式自拟、逐页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9 七、配送方案 格式自拟、逐页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0 八、人员配备情况 格式自拟、逐页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1 九、供货渠道 格式自拟、逐页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十、保障能力及应急措施 格式自拟、逐页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3 十一、企业近年已完成同类项目的情况 提供(2018 年 1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业绩 有效业绩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原件扫描件须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显示上述内容的相关页、签字页及双方盖章页的合同,扫描件需盖公章。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原件。 如发现提供虚假合同或信息的,取消中标资格。 44 十二、提供符合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 日期: 本项提交说明: 1、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若不是中小微企业,可不提交。 4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享受政府采购该项政策,可不填写本页) 46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供应商不是监狱企业,不享受政府采购该项政策,可不填写本页) 47 十三、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48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技术要求 采购需求 本需求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项目概况: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主要包括冻品(猪肉、牛肉、羊肉)、蔬菜。 供货期:二年,具体起止日见合同约定。 二、供应商责任义务: 选定后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在优商、优质、优价的前提下,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定期遴选,按照“同类产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同质同价比服务”的原则,就选定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进行考察,自主选择供货商。 在统一配送价格或服务过程当中,不能按照大学生服务中心要求或不服从管理的成交候选人,大学生服务中心有权停止该候选人供应,并交由备选供应商进行供应。 履约保证金:C、D包中标方应向招标人缴纳 5万元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用于原材料质量安全保证以及必要时进行临时采购(如当天因配送商特殊原因无法准时将货物送达食堂而导致影响食堂正常生产情况)。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中途各供货商主动退出后无息退还。 三、供货质量和要求: 选定供货商家数:根据报名情况,每包选定三家供货商 (一)通用要求 1、供应商资质齐全;所供食品原料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同批次检验合格证明;配货人员有健康证。 2、配送时间:配送商每天将订单内所有物资按照学校使用方指定的时间地点配送,现场验收,并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3、供货地点: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昌黎校区食堂及仓库或指定地点。 4、运输要求:运输工具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食品堆放科学合理。 5、如配送商漏单则须无条件补货,补货物资必须在两小时内补货至食堂。 49 (二)各标段特殊需求 第一类 冻品及鲜肉肉类(猪肉、牛肉、羊肉) 1、 提供同批次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根据国家规定相关证明(核酸)。 第二类 蔬菜类 1、数量、质量、品质要求 (1)合格率:配送商提供的货物合格率应达 95%。 (2)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配送商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份由配送商负责按招标方要求补足。 (3)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四、供货要求: (1)乙方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检、分解到位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物品具体需求量以甲方通知为准。 (3)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定。 (5)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乙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 10 天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款项从乙方当月货款中扣除,同时扣除延误交货部分货款等额的履约保证金。 (6)乙方不得变更中标货物,应严格按招标要求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提前 10天书面向甲方申请。 (7)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情节严重时终止合同。 (8)乙方需提供正规发票。 五、价格因素,以秦皇岛市广缘超市调研价格为标准。在招标过程中由供货商自行承诺价格折扣,供货期间所供货物不得高于承诺价格折扣,如在月底结账时发现供货商价格高于投标时承诺的价格,支付货款时由甲方按照投标文件对多出的部分进行扣除,同时给与该供货商予以超出部分同等额度的罚款。报价分数占 70%。 六、时效性:各供货商需要按照各校区,各餐饮公司指定时间地点,进行送货,如未按约定时间送货,导致延误学校正常就餐秩序,我们将暂停该供货商供货。 50 七、报名资格条件 1、 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相应备案(农副产品可以不提供)。 3、 所有供货人员全部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八、标段划分方案 C 昌黎校区冻品及鲜肉肉类(猪肉、牛肉、羊肉) D 昌黎校区蔬菜 51 投标人承诺书 本单位_________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秦皇岛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活动管理措施》。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____________项目的开评标活动。本单位承诺在开评标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进入开评标场所。 2.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单位所派现场工作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在 (省市)居住,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评标前准备工作,提前到达开评标区域,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开标场地临时调配和现场人员引导工作,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时间拖延,造成人员聚集。 5.交易活动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委托人): 承诺单位(公章): 备注:本页不密封在标书中,开标现场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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