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 2022021011
保山市公安局2022年物业服务社会化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公安局2022年物业服务社会化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3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CG2022-G01
2.项目名称:保山市公安局2022年物业服务社会化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72.94万元/年((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保洁所需之清洁用具、清洁用品、垃圾袋;绿化所需用具、肥料、杀虫剂;民警餐厅经营所需的食材、水、电、气、税金及相关管理费用等)
4.1保洁服务(永昌路、东城两个办公区)及东城办公区工程维护:474000.00元/年;
4.2绿化养护(永昌路、东城两个办公区):125800.00元/年
4.3民警培训中心:129600.00元/年
4.4餐厅(永昌路、东城两个办公区):2000000.00元/年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选取服务机构负责保山市公安局永昌路办公区、东城办公区及培训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包括承担本项目的保洁服务、绿化养护、东城办公区水电及公共设施运行维护(维修)、会议接待服务、民警培训中心客房管理服务、餐厅日常管理服务及其他后勤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5.2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项目实施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合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开展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此次服务的经营范围;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单位可不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2月11日至 2022年2月17日(五个工作日)
2.地点:投标人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3.方式:投标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4.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3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投标人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
现场解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招标文件“注意事项”中要求的材料到开标现场,并将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ZCTBJ、同时携带CA)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场,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02378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业务咨询电话: 010-86483801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投标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ggzy.yn.gov.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
3.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3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服务代理费用。
4. 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保山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366号
联系电话:0875-2192133
2.名 称: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4楼
联系方式: 0875-220005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875-2192133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875-220005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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