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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涧西区教育体育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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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教育体育局课后服务配餐企业招标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涧公开-2022-7
2、采购项目名称:涧西区教育体育局课后服务配餐企业招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2年02月1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概况: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教体卫艺【2021】439号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供餐能力、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配餐企业进入校园参与课后服务。在充分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区属学校意见的基础上,遴选四家优质企业参与学校的配餐服务。
(2)服务期:3年(学校与餐企签订的供餐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若餐企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不符,学校第二年可不与原餐企续约)
(3)合同履行期限:3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涧西政采招标(2022)0014号 涧西区教育体育局课后服务配餐企业招标项目 河南康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小店镇工业园区 10,000,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第一成交人 涧西区教育体育局课后服务配餐企业招标项目 (学校与餐企签订的供餐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若餐企提 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不符,学校第二年可不与原餐企续约) 3年 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质量要求标准
涧西政采招标(2022)0014号 涧西区教育体育局课后服务配餐企业招标项目 河南洛龄食品有限公司 洛阳市洛宁县赵村专业园区 10,000,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第二成交人 涧西区教育体育局课后服务配餐企业招标项目 (学校与餐企签订的供餐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若餐企提 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不符,学校第二年可不与原餐企续约) 3年 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质量要求标准
涧西政采招标(2022)0014号 涧西区教育体育局课后服务配餐企业招标项目 洛阳市鑫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城关镇汉魏大道与永平路交叉口热力公司 1 号院内 10,000,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第三成交人 涧西区教育体育局课后服务配餐企业招标项目 (学校与餐企签订的供餐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若餐企提 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不符,学校第二年可不与原餐企续约) 3年 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质量要求标准
涧西政采招标(2022)0014号 涧西区教育体育局课后服务配餐企业招标项目 洛阳拾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195号涧西区英语学校内 10,000,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第四成交人 涧西区教育体育局课后服务配餐企业招标项目 (学校与餐企签订的供餐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若餐企提 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不符,学校第二年可不与原餐企续约) 3年 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质量要求标准
四、评审专家名单
曹劲松(组长),李斌,许军,王小庄,李昂(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15,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本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涧西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联盟路口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62226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祥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B-7幢2-101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857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857687
招标文件.doc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河南祥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涧西区教育体育局课后服务配餐企业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涧公开-2022-7招标编号:涧西政采招标(2022)0014号 采购人:洛阳市涧西区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祥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01月特别提示1、投标文件制作1.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1.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4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被否决的风险。1.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2、投标文件的提交2.1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2.3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nlytf格式)(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3.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2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4、开标4.1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CA锁参加开标。4.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供应商代表检查自己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4.3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唱标。4.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如供应商现场解密失败,供应商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4.5(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开标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现场无法成功上传的,投标无效。4.6(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没有提交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仅提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5、为便于供应商(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本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招标投标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也适用于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对应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6、供应商《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中所填写内容须与表后所附的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合同业绩扫描件相对应,否则将不予评审打分。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的,该两表不进行评审打分。7、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明细表》、《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内容进行公示。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10第三章采购需求 28第四章合同(样本) 28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32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3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河南祥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16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涧西区教育体育局课后服务配餐企业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涧西政采招标(2022)0014号2、项目名称:涧西区教育体育局课后服务配餐企业招标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0000000.00元最高限价:1000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涧西政采招标(2022)0014号 涧西区教育体育局课后服务配餐企业招标项目 10000000.00 10000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项目概况: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教体卫艺【2021】439号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供餐能力、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配餐企业进入校园参与课后服务。在充分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区属学校意见的基础上,遴选四家优质企业参与学校的配餐服务。(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3)服务期:3年(学校与餐企签订的供餐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若餐企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不符,学校第二年可不与原餐企续约)(4)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质量要求标准(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分配地点6、合同履行期限:3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类别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拟投入的餐饮服务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健康证;必须有专职的食品安全员。(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10)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1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①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以上(3)-(11)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②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2年01月21日至2022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2年0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2年0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涧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涧西区天津路联盟路口北100米路东涧西区天津路办公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01月21日至2022年01月27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市涧西区教育体育局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联盟路口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79-622260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代理机构:河南祥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秦女士联系电话:0379-80857687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B-7幢2-101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秦女士联系电话:0379-80857687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洛阳市涧西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涧西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48233512022年01月20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名称 内容 1.1.2 采购人 名称:洛阳市涧西区教育体育局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联盟路口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79-62226017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祥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B-7幢2-101联系人:秦女士电话:0379-80857687 1.1.4 招标项目名称 涧西区教育体育局课后服务配餐企业招标项目 1.1.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1.1.6 招标编号 涧西政采招标(2022)0014号 1.1.7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教体卫艺【2021】439号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供餐能力、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配餐企业进入校园参与课后服务。在充分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区属学校意见的基础上,遴选四家优质企业参与学校的配餐服务。 1.2.1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预算金额:约1000万元,其中1-2年级12元/人、3-6年级13元/人、7-9年级14元/人。结算金额以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根据人数据实结算。 1.2.2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自行约定。 1.3.1 服务期 3年(学校与餐企签订的供餐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若餐企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不符,学校第二年可不与原餐企续约) 1.3.2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质量要求标准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不召开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供应商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 1.11.1 分包 ☑不允许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服务期;质量要求:付款方式;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其他:/ 1.12.3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 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由供应商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提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2.2.2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4 预算控制金额 /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税金。其他:/ 3.3.1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3.4.1 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免收保证金。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3.5.3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3.6.1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1.1 封套上的密封和标记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4.2.2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4.2.3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 4.2.5 投标文件上传问题联系方式 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400-998-0000;0379-69921055。 4.2.6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5.3 开标疑义 现场提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四名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和打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如评审得分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投票决定供应商排名。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各标段供应商排名名单。 7.1.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 7.1.2 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供应商排名名单,成交人根据名单确定遴选四家优质企业参与学校的配餐服务。(如报名家数少于四家,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单位均作为中标候选人) 7.2 中标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 公布媒介:《中国采购与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7.4.1 履约保证金 ☑免收履约保证金。 8.5.2 质疑函的递交方式 质疑函应当面递交;因情况特殊而邮寄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按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 10 入围供应商递补 如出现入围供应商因故退出,则由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及供应商排名名单,依据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也可重新招标。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招标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1.3服务期及履约验收1.3.1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1.3.2履约验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与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保存);(7)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9)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保存);(10)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1)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内容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内容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2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2.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2.5如投标文件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与投标文件的其他地方存在不一致,以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为准。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合同(样本);(5)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6)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7)投标文件格式;(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投标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附件4:联合体协议附件5:资格证明材料附件6:开标一览表附件7: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附件8: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附件9: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0:辅助资料表附件11: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附件12: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附件12-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附件13: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附件13-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供应商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明细表。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采购人设有预算控制金额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3.5.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制作3.7.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3.7.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3.7.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3.7.4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否决的风险。3.7.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提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投标。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4.2.2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4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4.2.5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撤回投标的操作。4.3.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5.2开标规定5.2.1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CA锁参加开标。5.2.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供应商代表检查自己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5.2.3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唱标。5.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如供应商现场解密失败,供应商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5.2.5(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开标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现场无法成功上传的,投标无效。5.2.6(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没有提交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仅提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5.3开标疑义供应商对开标有疑义的,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出。6、资格审查与评标6.1资格审查小组与评标委员会6.1.1采购人组建资格审查小组,可以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组成也可由采购人直接授权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资格审查与评标原则资格审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资格审查与评标6.3.1资格审查小组与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资格审查与评标依据。6.3.2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评标,如“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组织评审。7、定标及合同授予7.1定标7.1.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1.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7.2中标结果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7.3中标通知《中标通知书》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7.4履约保证金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8.1.1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1.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3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评标,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8.1.4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1.5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8.1.6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8.1.7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1.8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8.2.1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8.2.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8.2.3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8.2.4不得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虚假应标,不得恶意低价抢标;8.2.5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6不得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中标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8.2.7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8.2.8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3.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8.3.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3.3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8.3.4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8.3.5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8.3.6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8.3.7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3.8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3.9不得使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8.3.10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标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8.3.11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8.3.12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8.3.11不得泄露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3.13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8.3.14在参与政府采购评标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4.1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4.2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4.3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4.4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标;8.4.5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8.4.6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4.7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4.8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5质疑和投诉8.5.1供应商认为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的程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5.3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5.4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供应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公开招标失败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0.1本项目(标段)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10.2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原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转为谈判文件的相应内容。供应商的原投标文件转为谈判响应文件。评标委员会转为谈判小组,不再按原评标办法对原供应商(以下称为供应商)进行评审打分,并按下述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0.3谈判的主要程序10.3.1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0.3.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10.3.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须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0.3.4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0.3.5谈判文件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0.3.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3.7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采购需求一、服务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五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载明从事集体用餐配送)、具备相应供餐能力、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配餐企业参与学校课后配餐服务。(1)项目概况: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教体卫艺【2021】439号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供餐能力、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配餐企业进入校园参与课后服务。在充分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区属学校意见的基础上,遴选四家优质企业参与学校的配餐服务。(2)服务期:3年(学校与餐企签订的供餐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若餐企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不符,学校第二年可不与原餐企续约);(3)采购预算:约1000万元,其中1-2年级12元/人、3-6年级13元/人、7-9年级14元/人。二、服务要求1、午餐配送工作的全过程,即采购、保管、生产加工、配送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若因监管失误,造成大规模食源性疾病、多人传染病感染、食物中毒等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2、配送员工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特别是分发饭菜时,服装要同一整洁,戴手套,戴口罩。3、供餐企业配送食品的车辆专车专用,满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确保食品质量并保证在到校检测时热藏配送的餐食中心温度不得低于60℃,冷藏配送的再次加热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食品运输路程控制在2小时以内。4、本项目所有的餐具均须采用环保可重复使用的保温餐具,并由中标供应商统一送到各学校供学生就餐使用。用餐完毕后由中标供应商进行回收,回收后进行清洗并进行高温消毒。本次采购只包含午餐供应,供应膳食的时间一般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并于各学校中午放学前30分钟送到各学校指定地点,各学校班主任老师(供餐单位应对协助工作的老师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协助中标供应商进行盒饭的派发。如有特珠安排,按学校安排执行。5、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必须保证供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等)的鱼、肉、菜等饭菜质量、卫生要有保证,若发现鱼、肉、蓝菜有腐烂变质和发现有学生中毒事故,经卫生监督部门检验鉴定是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6、供餐配送单位有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并相应配备1名以上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建有食品检验室,有专业检验员和营养师;7、供餐企业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来,或开业至今在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资金债务等方面的不良记录。8、具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级以上水平的单位,安装“互联网+明厨亮灶”并接入“舌尖安全网”。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以及贮存、消毒、运输等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单次配送能力达到5000份以上。三、供应商原材料采购及食品留样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中标供应商不得使用转基因食物及含有转基因成分的主辅料。(2)中标供应商采购的大米、食用油、调味料以及禽畜肉类、水产品等食品原材料必须提供供应商资质证明、每批次的检验检疫证明。不能采购含棕榈油成分的调和油。(3)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关,做好原材料农药、兽药残留检验,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4)中标供应商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三无产品或原料),不采购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调味品以及含铝膨松剂、人工色素以及含有人工色素的调味品;不外购散装馅料、烧卤熟食等。应采购新鮮肉制品,不能使用油炸食品以及香肠、火腿、肉丸等加工肉制品。四、配餐费用标准、营养含量(1)学生每人每餐午餐品种不少于2荤1素,大荤(肉类)克+小荤(蔬菜搭配肉类克+蔬菜克+米饭克+汤或饮料,米饭、小荤、素菜、汤类均可添加。)乙方实行《每周菜谱》及所含营养成分的公示制度,并在《每日菜谱》注明主要膳食的用量及营养,扩大监督面,有效确保师生安全及利益。学校根据膳食委员会的要求选择就餐标准。如果各学校认为有需要时,可以适时提供凉茶、水果。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原则上不变更供餐收费标准,如因物价变动,需经双方共同商议并达成一致意见。(2)中标供应商须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和平衡膳食宝塔的要求,同时满足《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s)》(2013)的需要,针对学生年龄段制定营养充足、搭配合理、菜品丰富的带量食谱,并提前一周公示接受监督。(3)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通过正规渠道、可靠供应商、自己经营的养殖基地和批发市场等,采购优质放心肉、无公害蔬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食品等原料,精心制作各种食品,注重色、香、味美,做到饭熟菜香、可口足量、营养搭配科学合理。采购方可随时要求供方提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文件资料。(4)应将配送学校名称、配餐份数、配餐食品名称,以及食品中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等信息,报当地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备案。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5)中标供应商应有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在停水、停电、暴风雨等特殊情况下确保学生能按时供餐。(6)中标供应商负责人联系方式必须向校方公布,一旦有任何造成大规模食源性疾病、多人传染病感染、食物中毒等其他食品安全问题的时候能及时联系到人,并及时处理。注:供应商必须逐条响应采购需求内容,如未响应或不满足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第四章合同(样本)双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澄清说明),以及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资料、图纸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使用或参考《洛阳市市级政府服务类采购合同范本》签订合同。《洛阳市市级政府服务类采购合同范本》下载地址: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首页“文件下载”栏。《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信用担保合作金融机构名单》下载地址: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首页“文件下载”栏。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1、资格审查与评标方法本次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采用合格制,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除外。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2、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2.1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标准2.1.1资格审查标准:见第六章。2.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第六章。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分标准。2.2.2评分标准:具体评分标准见第六章。3、资格审查与评标程序3.1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3.1.1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本章第2.1.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1.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取所有评委打分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各项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评标委员会汇总供应商的各项得分,相加后为供应商最终得分。3.2.4若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和打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条款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资格审查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人员证书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承诺函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符合性审查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有效期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质量要求标准 服务地点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供应商应当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条款评分因素 条款评分标准 最高分值 1 团队管理(17分) (1)供应商投入人员数量≥30人,得8分;20人≤人员数量<30人,得6分;10人≤人员数量<20人,得4分;人员数量<10人,得0分(以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须提供健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提供至少三人以上社保证明)。(2)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提供者得3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社保证明)。(3)供应商具有食品检验工证书,提供者得3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社保证明)。(4)供应商具有公共营养师证书的,提供者得3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社保证明)。 17 2 资质信誉(12分) (1)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得3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9001)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得2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得2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具有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得3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3 业绩(9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学生供餐),每有一项得3分,最多得9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与加盖公章的合同,或提供类似业绩转账记录与加盖公章合同) 9 4 配送能力(8分) 根据供应商配送车辆数量进行评审:供应商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且车辆配置有食品保温设备的每提供1辆得2分,满分为8分。(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和行驶证,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8 5 生产场地(6分) 考核供应商配餐生产、保质保量及时供货的能力:1、经营场所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得6分;2、经营场所面积在1000平方米至2000平方米之间的,得4分。3、经营场所面积在500平方米至1000平方米之间的,得2分;500平方米以下不得分。(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生产场所的详细地址及外部照片和内部操作间、生产设备等照片;提供自有场地房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 6 名厨亮灶工程(3分) 供应商具有“互联互通+名厨亮灶”正常接入“舌尖安全”网络截图的得3分,没提供不得分。 3 7 制度与职责(12分) 财务管理制度0-4分食品卫生管理制度0-4分其他内部管理制度0-4分注:以上3条根据内容齐全,监督到位,执行有力及合理性酌情分档打分; 12 8 服务方案(27分) (1)经营管理方案:方案具体,科学合理,流程切实可行,在1-4分内酌情打分。(2)卫生保障方案:根据从业人员卫生制度及保洁措施是否完善,执行方案是否合理,监督机制是否健全,在1-4分内酌情打分。(3)安全保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保障方案、人员安全保障方案、设备安全保障方案、环境安全保障方案是否合理,在1-5分内酌情打分。(4)应急响应方案:根据提供的停水、停电、停气应急响应方案,火灾、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方案以及流行性疾病等等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方案是否全面合理,在1-4分内酌情打分。(5)投诉处理方案:根据食品投诉处理方案、服务投诉处理方案以及卫生投诉处埋方案是否合理,在1-4分内酌情打分。(6)菜品标准:根据《学生营养指南》制定菜谱合理,提供由第三方营养机构出具的营养分析报告、菜单合理性等0-6分酌情打分。 27 9 优惠及服务承诺(3分)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提供的优惠服务承诺,由评委个人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综合评价打分0-3分,没有不得分。 3 10 综合评价(1-3分) 由评委个人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综合评价打分1-3分。 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附件1:投标函投标函致:根据贵方招标编号为的招标公告,我方签字代表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对之负法律责任。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2、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否则,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无效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我方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4、我方承诺除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5、我方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6、我方已认真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7、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8、如果我方的行为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我方同意不退还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9、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0、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11、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人,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我方如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或者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罚。12、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内容及相关伴随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将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提供服务。13、我方决不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监管部门的依法依规处罚。14、本此招标若废标,在收到贵方的通知后,如果我方同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则本投标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中声明、授权、承诺、盖章签字等仍然有效。我方遵守贵方招标文件关于特殊情形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相关规定,并无异议。15、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函件往来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供应商(企业电子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日期:本供应商承诺:以上地址等信息为邮寄函件的真实有效准确信息,收件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如我方对往来函件拒收,邮寄方可视为已送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供应商承担。注: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投标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作为供应商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特此声明。供应商(企业电子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日期: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2、供应商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附件4: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致(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依法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负责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并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履行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就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合同义务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款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成员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附件5: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逐条响应。注: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6: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服务期 附件7: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序号 招标服务要求 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响应 偏差描述 结论 供应商(企业电子章):注: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节采购需求部分必须逐条响应,如未响应或不满足,其后果由其自行承担。2、供应商应根据招标要求逐条逐项表述说明投标响应情况。3、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响应与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不同时,应逐条逐项如实填列在偏离表中。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供应商应结合实际情况说明或描述其实际服务内容。如果完全复制粘贴本招标文件之服务要求,或者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因此而产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附件8: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供应商响应具体内容 偏差说明 供应商保证:除本表列出的商务偏差外,供应商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供应商(企业电子章):注: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附件9:服务方案服务方案(1)经营管理方案(2)卫生保障方案(3)安全保障方案(4)应急响应方案(5)投诉处理方案(6)菜品标准(7)财务管理制度(7)食品卫生管理制度(8)其他内部管理制度供应商(企业电子章):附件10:辅助资料表辅助资料表(1) 团队管理拟投人员配备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专业 职业年限 拟担任职务或承担工作内容 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格证明资料。(2) 配送能力(3) 生产场地(4) 名厨亮灶工程供应商(企业电子章):附件11: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供应商根据招标项目要求及自身情况自行填报。附件12: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序号 证书(证件)名称 持证单位(人)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供应商(企业电子章):注:1.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2.供应商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附件12-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附件13: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甲方)名称 合同金额(元) 签订时间 供应商(企业电子章):注:1.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2.供应商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河南祥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59附件13-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60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