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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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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食堂合作经营方遴选项目

招标详情

甘肃农业大学食堂合作经营方

遴选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甘肃农业大学食堂合作经营方遴选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 www.gsei.com.cn)了解相关信息,并于 2022年03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GNDCW20220210;

1.2项目名称:甘肃农业大学食堂合作经营方遴选项目;

1.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服务期限:承包经营期限为1+1+1年。第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若考核不合格合同终止。

1.5采购需求:本项目是供应商对甘肃农业大学第一学生食堂(谷香苑)、第二学生食堂(稻香苑)及员工食堂进行现场勘察后,提出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和学校实际需求的食堂维修改造设计方案和食堂经营方案,按遴选程序确定候选合作经营方。待甘肃农业大学完成维修改造后,确定进场时间进校运营。

1.6合作模式:甘肃农业大学将相关食堂承包给合作方经营,甘肃农业大学进行监督管理,合作经营方按合作约定进行经营,自负盈亏。

1.7采购内容:甘肃农业大学第一食堂建成于1987年,建筑面积2129平米;第二食堂建成于2000年,建筑面积2653平米。

包号

基本内容

第一包

第一学生食堂(谷香苑)食堂维修改造设计方案、食堂运营方案,设计方案须包含维修改造、设施设备更换及安置。设计方案形成的维修改造预算须控制在851.6万元。

第二包

第二学生食堂(稻香苑)一楼食堂维修改造设计方案、食堂运营方案,设计方案须包含维修改造、设施设备更换及安置。设计方案形成的维修改造预算须控制在432万元。

第三包

第三包:第二学生食堂(稻香苑)二、三楼食堂维修改造设计方案、食堂运营方案,设计方案须包含维修改造、设施设备更换及安置。设计方案形成的维修改造预算须控制在648万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

2.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为法人的须提供近两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原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2.3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4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

2.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7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遴选日成立不足3年的合作经营方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2.9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11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遴选。(以合作经营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需在遴选文件中提供自本项目发布公告后以上两个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三、获取遴选文件

3.1获取时间: 2022年02月11日至2022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09:00 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3.3登记方式:供应商请将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获取遴选文件。

四、提交遴选文件截止时间、遴选时间和地点

4.1 遴选时间: 2022年03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 遴选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5.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六、保证金

6.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电汇等其他法定形式缴纳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每个包分别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2、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 名: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9300 1060 0201 0041 07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 号:313821010604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遴选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为准。

6.2保证金递交须知:

(一)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二)在办理保证金电汇手续时,银行电汇单附言栏或转账备注上必须填写清楚项目编号、包号和保证金等关键信息,如:“包号+保证金”字样。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获取或无效获取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农业大学

联系人:冯林

联系方式:13669310861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B塔2单元13层

联系方式:15393102729、18919896785

2022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