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合同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合同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合同

一、合同编号: MSZFCG-2022-003--010

二、合同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NXCZB-2021003

四、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

地 址: 内蒙古满洲里市北区二道街24号

联系方式:0470-6263689

供应商(乙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亚通商贸有限公司 满洲里市水香果蔬配送有限公司 呼伦贝市慈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粮食综合楼4号楼5号门市 满洲里市粮食局1号1-4门市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万家惠农贸批发市场4号楼118号

联系方式:15648083180 18547058585 177047001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粮油、果蔬、肉类等食材及配送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079260.00元

合同金额: 207.926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01-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02-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

  •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合同.pdf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合 同合同编号:MsZFCC¨ 2022ˉ003甲方: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乙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亚通商贸有限公司合同正文甲方: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乙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亚通商贸有限公司根据甲方委托内蒙古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杲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 方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内容包括:粮油类采购及配送服务。2.本合同服务的项目期限为 :自 2022 年二 月⊥ 口至 犯 2年 12¨月 3I¨日止3.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第二条 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中标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玖万肆仟叁佰叁拾元(YM43o.oo)(具 体支付金额以实际需求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第三条 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绩效目标服务内容:粮油类采购及配送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绩效目标:完成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对甲方所需物品的供应第四条 验收方及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采取现场验收的方武,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一证一抽查 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验收标准:到货后甲方应对质量及数量进行检验验收,质量、数量、品牌等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I。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①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货款②到货后对货物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进行验收。③甲方按需求制定物资采购计划,于前—日夕⒑0前将次日副食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 (需做好记录 )、 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乙方。④卸货前,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员确认外观完好,并验收合格后方能卸货,商品进入收货地点的运输、装卸、商品摆放、管理等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员进行监督检查。⑤卸货时,由 甲方现场负责人员负责指挥车辆的停放,卸货位置及其他安全文明生产要求。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①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货。②确保交货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符合合同规定。③运输到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④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卸货,如未按照甲方要求卸货造成的泼洒或因泼洒造成的环境污染由乙方负责并处理。⑤乙方车辆运输至甲方院内,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如因乙方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有乙方全权负责赔偿。⑥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交付甲方伍仟元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 m日 内退还。第六条 付款方式(⊥ )结算期限:货款由乙方先垫付、后结算,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每月月底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申请后在IO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如遇特殊情况,可以推迟结算 (虫口审批权限人出差、封账及其他无法预测情况等 )。(2)结算方式:由 甲方以公务卡或转账支付等方式支付货款 ,不得出现任何现金交易,未经甲方同意采购的物资以及验收不合格的货品,甲方不予付款。(3)乙方必须能够按时提供当月足额发票以及该发票对应的清单明细。第七条 违约责任⊥,乙 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2%的违约金。2.乙 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 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舍同总价 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甲 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赔付本合同总价的 2%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 上%向 乙方赔付违约金。5.其 他违约责任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舍同法》处理。第八条 保密条款I。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等,未经己方同意,甲方不得 |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笫九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依法裁决。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时间结束后 I日 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 ,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 ,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I,合 同期满,双方未继续签约。2.乙 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己不符合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本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二条 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切税费均有乙方承担。第十三条 其他】。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限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确 因供货方原因导致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问题,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切赔偿。2.确 因质量、保质期限等原因导致采购方提出退换货要求的,供货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3.供货方供应商品的价格,必须低于满市农贸市场的批发价格。4.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定期报送满市农贸副食品的批发零售价。5.如遇临时加班加餐等情况,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在 3O分钟内将供应货品送至指定地点,否则承担相应责任。6.采购方将对供应方的服务进行考核,并按最终综合考评的结果支付货款。7.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配置专人 (健康人)专车 (冷藏车或厢武货车)负责食材配送服务,并定期对配送车辆进行清洗消毒,采购方讲不定期进行抽查。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 2o二年⊥ 月 29 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满沙H里市税务局。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西份,双方各执二份。★ 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舀冫行羽哦地址:满洲里市北区二道街 ⒛ 号电话 : 0470¨6263244传真:/日期:~”年`月γ日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鹿属h地址:海拉尔区粮食综合楼4号楼 5号门市电话 : 】5648083】 80传真:/开户名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亚通商贸有限公司开户行:中 国农业银行海拉尔区支行银彳亍账号: ⊥0110I0400⊥ 2522日期:ヵ,年'月彳口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八口 同合 同编 号 :MsZFCG-⒛ 22-O∝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乙方 :满洲里市水香果蔬配送有限公司{合 同 正 文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乙方 :满洲里市水香果蔬配送有限公司根据甲方委托 内蒙古信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内 政办 (2014)80号 )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政办发 (⒛ 15)15茌号)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 )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 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内容包括: 果蔬类采购及配送服务。2.本合同项目的服务期限为:自⒛⒛年2月 1日至⒛⒛年 12月 31日 止。3.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第二条 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贰拾玖万陆仟陆佰捌拾元整 (Υ⒛GG⒛。OO元整) (具体支付金额以实际需求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第三条 月艮务内容、质量标准和绩效目标服务内容:果蔬类采购及配送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绩效目标 :完成合同规定期限对甲方所需货品的供应第四条 验收方及验收标准验收方武:采取现场验收的方武,双方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验收标准:到货后甲方应对质量及数量进行验收,质量、数量、品牌等达不到相关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 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方武支付货款。(2)到货后对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进行验收(3)甲方按需求制定物资采购计划,于前—日17:oo前将次日的货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 (需做好记录 )、 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乙方。α)卸货前,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员确认外观完好,并验收合格后方能卸货,商品进入收货地点的运输、装卸、商品摆放、管理等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员进行监督检查。(5)卸货时,由 甲方现场负责人员负责指挥车辆的停放,卸货位3置及其他安全文明生产要求。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货。(2)确保交货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符合合同规定。(3)运输到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茌 )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卸货,如未按照甲方要求卸货造成的泼洒或因泼洒造成的环境污染由乙方负责并处理。(5)乙方车辆运输至甲方院内,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如因乙方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矢,有乙方全权负责赔偿。⒃)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交付甲方5000.OO元 (伍仟元整 )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10日 内退还。第六条 付款方式(1)结算期限:货款由乙方先垫付、后结算,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每月月底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如遇特殊情况,可以推迟结算(如审批权限人出差、封账及其他无法预测情况等 )。(2)结算方式:由 甲方以公务卡或转账支付等方式支付货款,不得出现任何现金交易,未经甲方同意采购的物资以及验收不合格的货品,甲方不予付款。(3)乙方必须能够按时提供当月足额发票以及该发票对应的清单明细。第七条 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zO/0的违约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卫 的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 丝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向 乙方偿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八条 倮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的 金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依法裁决。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起1口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己不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3)9δ鄂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内政办发 (20H)⒛ 劫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 (⒛ 15)巧⒋→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2号)和本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各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二条 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三条 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仵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 (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号昱且至三孱昱窠致食晶中毒等食凡虍笋∴爨睹F货F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切赔偿。2.确因质量、保质期限等原因导致采购 退换货要求的,供货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3.供货方供应商品的价格,必须低于满市农贸市场的批发价格。4.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定期报送满市农贸副食品的批发零售价。5.如遇临时加班加餐等情况,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在⒛ 分钟内将供应货品送至指定地点,否则承担相应责任。6.采购方将对供应方的服务进行考核,并按最终综合考评的结果支付货款。7.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配置专人 (健康人)专车 (冷藏车或厢武货车)负责食材配送服务,并定期对配送车辆进行清洗消毒 ,采购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⒛⒛年 1月 29 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 。3.本舍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 三 份,双方各执 一 份。乙方 (盖章委托代理人 (签序 和、犭我地 址:刃叻叫 。/J亻饣呓电 话:口V。讠功氵‘ε9传 真:/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u⒓年`∫扦日址:曲巾咛掐和印乡Ⅱ冖”r扌丨种 扫f¨ {‘!;″;i子丨‘丨″冖冖日期”n年渎”日地电传话 真肝{缪翌搦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入口合 同编 号 :MSZFCG-⒛⒛ -Oo5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乙方:呼伦贝尔市慈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同合 同 正 文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乙方 :呼伦贝尔市慈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甲方委托 内蒙古信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内 政办 (⒛14)80号 )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政办发 (⒛ 15)15茌号)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 )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诫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 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内容包括:调料类采购及配送服务2.本合同项目的服务期限为 :自⒛⒛年2月 1日至⒛22年 12月 31日 止。3.服务地点:国家税务J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第二条 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壹万柒仟元整(Y51mOo。 OO整 ) (具体支付金额以实际需求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第三条 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绩效目标服务内容:调料类采购及配送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绩效目标 :完成合同规定期限对甲方所需货品的供应第四条 验收方及验收标准验收方武: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验收标准:到货后甲方应对质量及数量进行验收,质量、数量、品牌等达不到相关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 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方武支付货款。(2)到货后对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进行验收(3)甲方按需求制定物资采购计划,于前—日17:oO前将次日的货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 (需做好记录 )、 微信或其他方武通知乙方。α)卸货前,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员确认外观完好,并验收合格后方能卸货,商品进入收货地点的运输、装卸、商品摆放、管理等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员进行监督检查。(5)卸货时,由 甲方现场负责人员负责指挥车辆的停放,卸货位3置及其他安全文明生产要求。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货。(2)确保交货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符合合同规定。(3)运输到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α)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卸货,如未按照甲方要求卸货造成的泼洒或因泼洒造成的环境污染由乙方负责并处理。(5)乙方车辆运输至甲方院内,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如因乙方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有乙方全权负责赔偿。(6)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交付甲方mOO。 OO元 (伍仟元整 )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10日 内退还。第六条 付款方式(1)结算期限:货款由乙方先垫付、后结算,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每月月底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如遇特殊情况,可 以推迟结算(如审批权限人出差、封账及其他无法预测情况等 )。(2)结算方式:由 甲方以公务卡或转账支付等方式支付货款,不得出现任何现金交易,未经甲方同意采购的物资以及验收不合格的货品,甲方不予付款。(3)乙方必须能够按时提供当月足额发票以及该发票对应的清单明细。第七条 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zO/0的违约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J总价I%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卫 的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 丝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向 乙方偿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八条 倮密条款I。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的 金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依法裁决。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起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己不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3)9·鄂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内政办发 (⒛14)⒛ 劫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 (⒛ 15)15⒋鄂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2号)和本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二条 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笫十三条 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 (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笫十四条 补充条款I。 确因供货方原因导致食晶中毒等食晶全部责任,并负责一切赔偿。2.确因质量、保质期限等原因导致采购供货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蹴3.供货方供应商品的价格,必须低于满市农贸市场的批发价格。在。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定期报送满市农贸副食品的批发零售价。5.如遇临时加班加餐等情况,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在30分钟内将供应货品送至指定地点,否则承担相应责任。6.采购方将对供应方的服务进行考核,并按最终综合考评的结果支付货款。7.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配置专人 (健康人)专车 (冷藏车或厢式货车)负责食材配送服务,并定期对配送车辆进行清洗消毒 ,〓}唧采购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⒛⒛年 1月 29 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 一 份。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口:枷哦电 话: r卩 7彳7'`r∥真 :传话 :真 :传日期:′年`月∴狎国家税务总局满渊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合 同编号 :MsZFCG-⒛⒛ -OOG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乙方 :满洲里市水香果蔬配送有限公司采购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⒛⒛年 1月 29 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 一 份。乙方 (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宀哦地 址:尚氵叫∥″ ”丁方唠电 市占:Ω饣`夕丿̄·彡’丿θ氵传 真:/日期加氵年rH·9日址:删纠彳形诵′彳r~r话 :丨‘|〃筘了厂真 :日期宀艹年̀卢”日地电传(签字):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八口合 同编号 :MSZFCG-⒛⒛ -O07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乙方:呼伦贝尔市慈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同合 同 正 文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乙方 :呼伦贝尔市慈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甲方委托 内蒙古信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内 政办 (⒛14)⒛ 号)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政办发 〔⒛15)154号 )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 )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 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内容包括:猪肉类 (地产)采购及配送服务2.本合同项目的服务期限为 :自⒛⒛年2月 1日至⒛22年 12月 31日 止。3.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第二条 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叁拾肆万陆仟伍佰元整 (YM6500元整) (具体支付金额以实际需求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第三条 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绩效目标服务内容:猪肉类 (地产)采购及配送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绩效目标 :完成合同规定期限对甲方所需货品的供应第四条 验收方及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验收标准:到货后甲方应对质量及数量进行验收,质量、数量、晶牌等达不到相关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 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货款。(2)到货后对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进行验收(3)甲方按需求制定物资采购计划,于前—日17:0O前将次日的货晶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 (需做好记录 )、 微信或其他方武通知乙方。(茌 )卸货前,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员确认外观完好,并验收合格后方能卸货,商品进入收货地点的运输、装卸、商品摆放、管理等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员进行监督检查。(5)卸货时,由 甲方现场负责人员负责指挥车辆的停放,卸货位置及其他安全文明生产要求。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货。(2)确保交货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符合合同规定。(3)运输到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4)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卸货,如未按照甲方要求卸货造成的泼洒或因泼洒造成的环境污染由乙方负责并处理。(5)乙方车辆运输至甲方院内,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如因乙方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矢,有乙方全权负责赔偿。ω)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交付甲方50OO。 0O元 (伍仟元整 )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10日 内退还。第六条 付款方式(1)结算期限:货款由乙方先垫付、后结算,每月结算—次。乙方于每月月底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如遇特殊情况,可 以推迟结算(如审批权限人出差、封账及其他无法预测情况等)。⑿)结算方武:由 甲方以公务卡或转账支付等方式支付货款,不得出现任何现金交易,未经甲方同意采购的物资以及验收不合格的货品 ,甲方不予付款。(3)乙方必须能够按时提供当月足额发票以及该发票对应的清单明细。第七条 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zO/0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型 的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 丝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八条 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依法裁诀。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起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3)9·→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内政办发 (⒛14)⒛ 号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内 政办发 (⒛ 15)15⒋→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2∶勖 和本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二条 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笫十三条 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仵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 (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全部责任,驾鬣 蝻 餍致食品中毒等食亏宁牟甲乳供罕方承担2.确因质量、保质期限等原因导致采购方提出坶换货要求的 ,供货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切责任。3.供货方供应商品的价格,必须低于满市农贸市场的批发价格。4.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定期报送满市农贸副食品的批发零售价。5.如遇临时加班加餐等情况,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在30分钟内将供应货品送至指定地点,否则承担相应责任。6.采购方将对供应方的服务进行考核,并按最终综合考评的结果支付货款。7.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配置专人 (健康人)专车 (冷藏车或厢式货车)负责食材配送服务,并定期对配送车辆进行清洗消毒 ,采购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⒛⒛年 1月 29 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 一 份。乙方 (签字): 法定代委托代理人 (签字):磁≥御哦地 蛀、蚋砷扎蹈 舛 叫电 话:o,oˉ ‘功”ε’传 真: /日期=o0年 `H·F日委托代理地 址 :电 话 :日期山u年`月V日≥绅饬忽丑巧佛 ‰暇+”{}l丨|{}!∶丨和抑"捞丨丨吗t卩 7″吖彳rl”夕r丬F勹卩真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八口合 同编 号 :MSZFCG—⒛⒛-Om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乙方 :满洲里市水香果蔬配送有限公司同合 同 正 文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乙方 :满洲里市水香果蔬配送有限公司根据甲方委托 内蒙古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内 政办 (⒛14)80号 )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政办发 〔⒛15)154号 )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 )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 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内容包括:蛋禽类采购及配送服务2。 本合同项目的服务期限为 :自⒛⒛年2月 1日至⒛22年 12月 31日 止。3.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第二条 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玖仟元整(Y27㈨ OO。 0o元整) (具体支付金额以实际需求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第三条 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绩效目标服务内容:蛋禽类采购及配送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绩效目标 :完成合同规定期限对甲方所需货品的供应第四条 验收方及验收标准验收方武:采取现场验收的方武,双方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验收标准:到货后甲方应对质量及数量进行验收,质量、数量、品牌等达不到相关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I。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货款。(2)到货后对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进行验收(3)甲方按需求制定物资采购计划,于前一日I7:oO前将次日的货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 (需做好记录 )、 微信或其他方武通知乙方。α)卸货前,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员确认外观完好,并验收合格后方能卸货,商品进入收货地点的运输、装卸、商品摆放、管理等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员进行监督检查。(5)卸货时,由 甲方现场负责人员负责指挥车辆的停放,卸货位置及其他安全文明生产要求。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货。(2)确保交货的晶种、规格、质量、数量符合合同规定。(3)运输到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 )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卸货,如未按照甲方要求卸货造成的泼洒或因泼洒造成的环境污染由乙方负责并处理。(5)乙方车辆运输至甲方院内,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如因乙方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有乙方全权负责赔偿。ω)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交付甲方mOo。 0o元 (伍仟元整 )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10日 内退还。第六条 付款方式(1)结算期限:货款由乙方先垫付、后结算,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每月月底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申请后在 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如遇特殊情况,可以推迟结算(如审批权限人出差、封账及其他无法预测情况等)。(2)结算方式:由 甲方以公务卡或转账支付等方式支付货款,不得出现任何现金交易,未经甲方同意采购的物资以及验收不合格的货品,甲方不予付款。(3)乙方必须能够按时提供当月足额发票以及该发票对应的清单明细。第七条 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zO/0的违约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 型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向 乙方偿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八条 倮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杈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的 金权索赔。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含同签订地法院依法裁决。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起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笫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己不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3)96号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内政办发 (⒛14)⒛ 号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 (⒛ 15)15⒋θ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2号)和本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二条 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三条 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 (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L暨笮 致咖 呷 嘿 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一切赔偿。2.确因质量、保质期限等原因导致采赧 扭i 求的 ,供货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切责任。3.供货方供应商品的价格,必须低于满市农贸市场的批发价格。茌。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定期报送满市农贸副食品的批发零售价。5.如遇临时加班加餐等情况,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在30分钟内将供应货品送至指定地点,否则承担相应责任。6.采购方将对供应方的服务进行考核,并按最终综合考评的结果支付货款。7.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配置专人 (健康人)专车 (冷藏7车或厢武货车)负责食材配送服务,并定期对配送车辆进行清洗消毒 ,采购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⒛⒛年 1月 29 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 三 份,双方各执— 份。甲方 乙方(盖章法定代 法定代表人地电传魏代理人石 :话:口屮0·;亠;拓 a氵真:/日期≥0年`庐巧日址翔物 ,丬劬昨Ⅺ钅委托代理人 (签字)Π地 址:啪呕伴铴 筋 铲l^F电 话:彳「¢和r‘吖厂传 真 。日期≥0年`月V日)亻亻亻‘}冖o潲国家税务总局满渊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瓦送服务项目八田合同编号 :MsZFcG「2o⒛-0o9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乙方:呼伦贝尔市慈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合 同 正 文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乙方 :呼伦贝尔市慈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甲方委托 内蒙古信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内 政办 (⒛14)80号 )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政办发 (⒛ 15)154号 )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 )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 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内容包括:水产类采购及配送服务2.本合同项目的服务期限为 :自⒛⒛年2月 1日至⒛⒛年 12月 31日 止。3.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第二条 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万零壹佰伍拾元整 (Υ⒛ 150。 0o元整) (具体支付金额以实际需求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第三条 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绩效目标服务内容:水产类采购及配送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绩效目标 :完成合同规定期限对甲方所需货品的供应第四条 验收方及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采取现场验收的方武,双方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验收标准:到货后甲方应对质量及数量进行验收,质量、数量、品牌等达不到相关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方武支付货款。(2)到货后对货品的晶种、规格、质量、数量进行验收(3)甲方按需求制定物资采购计划,于前—日17:Oo前将次日的货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 (需做好记录 )、 微信或其他方武通知乙方。(4)卸货前,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员确认外观完好,并验收合格后方能卸货,商品进入收货地点的运输、装卸、商品摆放、管理等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员进行监督检查。ω)卸货时,由 甲方现场负责人员负责指挥车辆的停放,卸货位|置及其他安全文明生产要求。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货。(2)确保交货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符合合同规定。(3)运输到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茌 )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卸货,如未按照甲方要求卸货造成的泼洒或因泼洒造成的环境污染由乙方负责并处理。(5)乙方车辆运输至甲方院内,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如因乙方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有乙方全权负责赔偿。ω)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交付甲方50O0。 OO元 (伍仟元整 )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10日 内退还。第六条 付款方式(1)结算期限:货款由乙方先垫付、后结算,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每月月底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如遇特殊情况,可 以推迟结算(如审批权限人出差、封账及其他无法预测情况等 )。(2)结算方式:甲方以公务卡或转账支付等方式支付货款,不得出现任何现金交易,未经甲方同意采购的物资以及验收不合格的货品 ,甲方不予付款。(3)乙方必须能够按时提供当月足额发票以及该发票对应的清单明细。第七条 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绌的违约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型 的违约金。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 丝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八条 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杈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的 金权索赔。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依法裁决。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起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笫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3)96-勖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内政办发 (⒛14)⒛ 动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 (⒛ 15)15⒋→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2号)和本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笫十二条 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笫十三条 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 (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笫十四条 补充条款1.确因供货方原因导致食品中毒等食品安仝部责任,并负责一切赔偿。2.确因质量、保质期限等原因导致采购方提供货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3.供货方供应商品的价格,必须低干浦市本贸市场的批发价格。珏。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定期报送满市农贸副食品的批发零售价。5。 如遇临时加班加餐等情况,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在30分钟内将供应货晶送至指定地点,否则承担相应责任。6.采购方将对供应方的服务进行考核,并按最终综合考评的结果支付货款。7.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配置专人 (健康人)专车 (冷藏7轴瑟γ车或厢式货车)负责食材配送服务,并定期对配送车辆进行清洗消毒 ,采购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1.本含同订立时间:⒛⒛年 1月 29 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 三 份,双方各执 一 份。——!l≡≡≡≡HHHH""凵—川ˉ签字): 澍麒 刚 :委托代理人 魏粪葑吖 亻而 娃;花石J楠肜呖纾叻地 址巧荮话讠丌∵饣ˇ拗吨电 话:丨ηl叫叼招(签字):z?秭Ⅱq委托代理人地 址:扪噼川⒈勐屮哨话v'。 ~,巧”吖真:`日期″枉~γ日传 真 :日 期 臼冖耷三`月彳日国家税务总局满渊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琵送服务项目入口合 同编 号 :MsZFCG-2022-oOG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乙方 :满洲里市水香果蔬配送有限公司合 同 正 文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乙方 :满洲里市水香果蔬配送有限公司根据甲方委托 内蒙古信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杲,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内政办 (⒛14)sO号 )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政办发 (⒛ 15)154号 )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2号 )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 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内容包括: 牛羊肉类 (地产)采购及配送服务2.本合同项目的服务期限为 :自⒛⒛年2月 1口至⒛⒛年 12月 31日 止。3.服务地点:国家税务J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第二条 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肆拾陆万伍仟伍佰2元整 (Y绢 5500。 OO元整) (具体支付金额以实际需求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第三条 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绩效目标服务内容:牛羊肉类 (地产)采购及配送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绩效目标 :完成合同规定期限对甲方所需货晶的供应第四条 验收方及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采取现场验收的方武,双方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一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验收标准:到货后甲方应对质量及数量进行验收,质量、数量、晶牌等达不到相关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货款。(2)到货后对货品的晶种、规格、质量、数量进行验收(3)甲方按需求制定物资采购计划,于前一日17:OO前将次日的货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 (需做好记录 )、 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乙方。(在 )卸货前,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员确认外观完好,并验收合格后方能卸货,商品进入收货地点的运输、装卸、商品摆放、管理等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员进行监督检查。ω)卸货时,由 甲方现场负责人员负责指挥车辆的停放,卸货位置及其他安全文明生产要求。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货。(2)确保交货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符合合同规定。(3)运输到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职工食堂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α)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卸货,如未按照甲方要求卸货造成的泼洒或因泼洒造成的环境污染由乙方负责并处理。(5)乙方车辆运输至甲方院内,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如因乙方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有乙方全权负责赔偿。(6)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交付甲方50OO。 0O元 (伍仟元整 )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10日 内退还。第六条 付款方式(1)结算期限:货款由乙方先垫付、后结算,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每月月底前凭国家正武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申请后在 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如遇特殊情况,可以推迟结算 (如审批权限人出差、封账及其他无法预测情况等)。(2)结算方式:由 甲方以公务卡或转账支付等方武支付货款,不得出现任何现金交易,未经甲方同意采购的物资以及验收不合格的货品,甲方不予付款。(3)乙方必须能够按时提供当月足额发票以及该发票对应的清单明细。第七条 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⒛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型 的违约金。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 丝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八条 保密条款I。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依法裁决。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起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 (2013)9δ→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内政办发 (⒛14)⒛ 号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 (⒛ 15〕 15⒋→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2号)和本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二条 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含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三条 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舍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 (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1.确因供货方原因导致食品中毒等食品聿全问题,供货方承担|、 ·|∷′·|礻全部责任 ,并负责—切赔偿。2.确因质量、保质期限等原因导致采购方提出退换货娈求的 ,供货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切责任。3.供货方供应商品的价格,必须低于满市农贸市场的批发价格。4.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定期报送满市农贸副食品的批发零售价。5.如遇临时加班加餐等情况,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在30分钟内将供应货品送至指定地点,否则承担相应责任。6.采购方将对供应方的服务进行考核,并按最终综合考评的结果支付货款。7.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配置专人 (健康人)专车 (冷藏车或厢式货车)负责食材配送服务,并定期对配送车辆进行清洗消毒 ,·|采购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⒛⒛年 I月 29 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3.本合同一武汪三份,双方各执 一 份。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撺矽叫嗥地 址:曲汨〃冖饣⒎刁细Vη唠电 话:叫″̄丿功丿θ氵委托代理人 (签字):真:/口期加氵年`H·9日址:姊"纠彳娣涌′歹饣话 :氵伤△〃 ‘了厂真 :日期宀艹年`丹`日地电传勹一冖矽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