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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放大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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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放大学 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YH-2021-031-2)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开放大学 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YH-2021-031-2)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TJYH-2021-031-2
二、项目名称: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办公电话成交金额(万元)
第1包 天津捷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天津市,河西区,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4号牛棚众创124室91120105592938210C1361219978357.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服务
第1包
名称: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用餐人数共计约290人,海河园校区170人,迎水道校区120人。 项目需求: 1.向学校教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满足就餐人员的营养与口味,把好食品卫生质量关。 2. 按校方的就餐规模进行各岗位人员配置(按新、老两个食堂分别配置)。 3. 负责各餐加工制作及就餐服务,保证按时、足量供应。 4. 配合校方投放灭鼠、灭蟑螂、灭蝇虫等用品及消杀工作,并及时清理死角。 5. 对就餐间、操作间、面点间等各食堂相关区域按相关卫生标准进行管理。详见项目需求书。
服务要求:1.向学校教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满足就餐人员的营养与口味,把好食品卫生质量关。 2. 按校方的就餐规模进行各岗位人员配置(按新、老两个食堂分别配置)。 3. 负责各餐加工制作及就餐服务,保证按时、足量供应。 4. 配合校方投放灭鼠、灭蟑螂、灭蝇虫等用品及消杀工作,并及时清理死角。 5. 对就餐间、操作间、面点间等各食堂相关区域按相关卫生标准进行管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或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 行规定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郝树生,王慧宝 贾振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867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文件规定,最终根据成交额按实结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开放大学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号
联系方式:13821260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五矿大厦1313室
联系方式:022-28173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静波
电 话:022-28173619
十、附件
采购文件:食堂管理服务磋商文件.pdf
其他附件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2).pdf

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0日

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TJYH-2021-031-2天津开放大学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一年十二月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TJYH-2021-031-2采购单位:天津开放大学采购代理单位: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一年十二月1目 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须知..................................................................... 7第三章 采购项目要求..........................................................................................36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46第五章响应文件技术、资信、资格审查部分格式...........................................46第六章响应文件商务标格式............................................................................... 662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YH-2021-031-2)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47号五矿大厦13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10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TJYH-2021-031-22.项目名称:食堂管理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60万元5.最高限价:60万元6.采购需求: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第1包 是 60 60其他服务现有餐厅设施,布局符合卫生饮食合格标准,目前各功能用房齐全,其中海河园校区餐厅面积为400㎡、厨房面积为500㎡、宴会单间(3间)为100㎡;迎水道校区餐厅面积为460㎡、厨房面积为260㎡。用餐人数共计约290人,海河园校区170人,迎水道校区120人。 项目需求: 1.向学校教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满足就餐人员的营养与口味,把好食品卫生质量关。 2. 按校方的就餐规模进行各岗位人员配3置(按新、老两个食堂分别配置)。 3. 负责各餐加工制作及就餐服务,保证按时、足量供应。 4. 配合校方投放灭鼠、灭蟑螂、灭蝇虫等用品及消杀工作,并及时清理死角。5. 对就餐间、操作间、面点间等各食堂相关区域按相关卫生标准进行管理。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5.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九条、第二十条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6.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7.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明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采购会议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可以证明企业资信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身份证、护照等国家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争性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身份证、护照等国家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磋商会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说明:① 供应商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②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三、获取磋商文件5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每日 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47号五矿大厦1313室)。3.方式: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以下两种方式:(1)现场领取: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领取磋商文件,以现金形式支付文件费。(2)网上领取(建议采用此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2)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汇至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明:“TJYH-2021-031-2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香年广场支行;银行账号:12050110090800001048;3)磋商文件费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单位名称、汇款单截图、供应商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单位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yihui_2019@163.com;4)邮件主题为:TJYH-2021-031-2报名信息。4 .售价:300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注:1、交纳文件费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定报名成功;2、未按规定交纳采购文件费的报名单位,不予认定报名成功(未按规定交纳采购文件费是指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或未按规定金额交纳或未按规定方式交纳采购文件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 年 1 月 10 日 14:00(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 47 号五矿大厦 1313 室。五、开启时间:2022 年 1 月 10 日 14:00(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 47 号五矿大厦 1313 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6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磋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津开放大学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号联系方式:022-2367236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47号五矿大厦1313室联系方式:022-281736197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须知一、 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项目名称 食堂管理服务项目2 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天津开放大学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号联系人:楊老师联系电话:022-236723613 项目概况现有餐厅设施,布局符合卫生饮食合格标准,目前各功能用房齐全,其中海河园校区餐厅面积为400㎡、厨房面积为500㎡、宴会单间(3间)为100㎡;迎水道校区餐厅面积为460㎡、厨房面积为260㎡。用餐人数共计约290人,海河园校区170人,迎水道校区120人。 项目需求: 1.向学校教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满足就餐人员的营养与口味,把好食品卫生质量关。 2. 按校方的就餐规模进行各岗位人员配置(按新、老两个食堂分别配置)。 3.负责各餐加工制作及就餐服务,保证按时、足量供应。 4. 配合校方投放灭鼠、灭蟑螂、灭蝇虫等用品及消杀工作,并及时清理死角。 5. 对就餐间、操作间、面点间等各食堂相关区域按相关卫生标准进行管理。4 服务地点(1)天津市津南海河教育园同心路36号(2)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号。5 质量标准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或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 行规定合格标准。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7 服务方式1、成交供应商按照项目需求书的要求及标准,完成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全部内容。2、本项目严禁转包。3、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88 付款方式 每月10日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上月餐费,具体以合同为准。9 关于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10 关于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明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采购会议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可以证明企业资信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身份证、护照等国家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争性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身份证、护照等国家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磋商会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9说明:① 供应商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②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12磋商文件发售、现场踏勘、磋商答疑会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磋商交底答疑会时间:不组织。13递交时间及地点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 年 1月 10 日 13:30-14:00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 47 号五矿大厦 1313室。3、递交方式:供应商将纸质文件及电子版光盘密封递交(具体递交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为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14磋商时间及地点1、磋商时间:2022 年 1 月 10 日 14:00。2、磋商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 47 号五矿大厦 1313 室。15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6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为 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17供应商的代替方案不允许供应商递交替代方案。18 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9响应文件份数及编制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光盘2份(供应商应提供与纸质版文件内容完全相同的含盖章及签字的PDF文档)。需在文件右上方标识“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应采用书式装订(建议胶装),装订牢固,不易散开,不掉页。响应文件必须编制目录,且有连续的页码,中间不得丢页、少页。20 报价须知 1.磋商响应报价以人民币填列。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食材及耗材费用、设备、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21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所有费用。22 磋商保证金1.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12000 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1)递交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供应商应从基本账户汇(转)出的汇(转)款作为保证金,汇款备注: TJYH-2021-031-2 保证金,为保证递交保证金的及时性及有效性,我公司推荐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2)磋商保证金递交至:单位名称: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香年广场支行;银行账号:12050110090800001048;(3)递交时间:供应商最迟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到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最终收到时间为准),同时将递交保证金后获取的电子回单、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明装订在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正、副本)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领取,响应文件开启时须准备好收据原件准备查验。(4)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注: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是指未按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递交、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23中小微企业参与竞争性磋商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参与竞争性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竞争性磋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11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参与竞争性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竞争性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4成交服务费收取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的文件规定,最终根据成交额按实结算,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服务费最低收费标准为4000元,代理服务费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25 特别提示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2二、 磋商须知(一) 总 则1. 概述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1.3 参与竞争性磋商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即“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3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 “服务”系指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相关义务。2.5 “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6 “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 解释权3.1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 合格的供应商13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服务及工程的供应商。4.2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4.3 关于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不适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竞争性磋商。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参加竞争性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递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参加竞争性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递交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参加竞争性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执行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本法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14分。具体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 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5 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7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加磋商中小微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参加竞争性磋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5. 合格的服务15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6. 竞争性磋商费用6.1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的文件规定,最终根据成交额按实结算,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现金、电汇。服费 务类率 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100以下 1.5% 1.5% 1.0%100-500 1.1% 0.8% 0.7%500-1000 0.8% 0.45% 0.55%1000-5000 0.5% 0.25% 0.35%5000-10000 0.25% 0.1% 0.2%10000-100000 0.05% 0.05% 0.05%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2.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采购代理服务费最低收费标准为 4000 元,代理服务费不足 4000 元按 4000 元收取。6.2 无论竞争性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7. 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终(中)止公告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tianjin.gov.cn/”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8. 询问与质疑16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的要求提出。8.2 询问(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4)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5)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8.3 质疑(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同一环节提出一次性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a.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b.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c.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书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要求提出的要求,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递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依法处理。(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178.4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应当自作出询问答复或质疑答复之日起 1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变更内容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http://ccgp-tianjin.gov.cn/的更正公告为准。9. 其他(1)本《竞争性磋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2)有以下情形视同为不合格供应商或具有串标或恶意串标情形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会议或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剥夺其成交权力。不合格供应商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3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4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5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 在响应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串标7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8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争性磋商事宜;9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0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2 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恶意串标13 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14 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5 与其他供应商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6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1817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18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或者放弃成交;19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10.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竞争性磋商须知(3)采购项目要求(4)合同条款(5)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6)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3 《采购项目要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0.4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1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 竞争性磋商采购会议开始前,采购单位需要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单位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http://ccgp-tianjin.gov.cn/”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1.2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代理机构会发送通知至已报名供应商的邮箱,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及邮箱,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1.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1.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9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12.1 采购单位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2.2 采购单位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tianjin.gov.cn/”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13. 基本要求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项目要求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 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单位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3.4 如果项目需要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将发布在原招标信息公告的网站平台。14. 竞争性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14.1 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4.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 响应文件格式15.1 响应文件的组成15.1.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技术、资信、资格审查格式部分:(1)磋商书;(2)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20(4)服务项目一览表;(5)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6)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7)服务承诺及内容;(8)真诚磋商承诺书;(9)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11)评分因素中要求的各项方案、证明材料等;(12)供应商认为需要递交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可将上述资料按以上分类和排序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第一阶段磋商文件资料目录”。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商务部分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报价书;(2)报价一览表;(3)报价分项一览表;(4)人员报价分项一览表;(5)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6)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涉及);(7)响应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注:若供应商在第一阶段递交的响应文件中包含任何磋商响应报价内容的或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以及业绩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将不再进入第二阶段的磋商。15.2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3 供应商可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货物、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响应,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货物、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响应;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响应,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人。15.4 如投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15.5 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115.6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部分,响应文件的正副本中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盖章及签字应清晰可辨识,如印签无法辨识,所造成的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15.7 响应文件份数15.7.1 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以及电子版响应文件二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8 装订要求。15.8.1 装订牢固,不易散开,不掉页,只接受牢固装订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纸型一律采用 A4 纸型包括外封封皮。15.8.2 装订好的响应文件要求编辑目录和逐页连续的页码。15.9 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与纸质版文件内容完全相同的含盖章及签字的 PDF 文档,存储在可正常读取的光盘内。正副本各自夹放在响应文件对应的正副本内,并在光盘上用记号笔标识单位名称及盘中内容。16. 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16.1 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6.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食材及耗材费用、设备、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16.3 除《采购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竞争性磋商响应的每一个货物、服务、工程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绝。16.4 相关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17.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递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竞争性磋商响应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22(2)若国家及行业对竞争性磋商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供应商”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18. 响应文件18.1 供应商须递交证明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8.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1)服务范围和内容的详细描述;(2)逐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响应的货物、服务或工程内容与采购单位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18.3 供应商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供应商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18.4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符合本项目执行采购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19.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19.1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9.2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执行。20.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20.1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为 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竞争性磋商响应磋商响应报价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21.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 响应文件应按《采购项目要求》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2321.2 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单位应对递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情况一律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 供应商须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每包分别制作一份正本二份副本,二份电子版光盘,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与纸质版文件内容完全相同的含盖章及签字的 PDF 文档,存储在可正常读取的光盘内。正副本各自夹放在响应文件对应的正副本内,并在光盘上用记号笔标识单位名称及盘中内容。22.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外层包封22.3 供应商应在密封信封上注明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在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正式磋商之前(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22.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盖章。22.5 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和盖章。22.6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或标记错误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均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并对供应商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2.7 以电话、传真或其它形式参与磋商的,概不接受。23. 响应文件的递交与修改和撤销内层包封技术、资格、资信标(第一阶段)(正副本含光盘2份)商务标(第二阶段)(正副本含光盘2份)内层包封技术、资格、资信标(第一阶段)(正副本含光盘2份)商务标(第二阶段)(正副本含光盘2份)2423.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23.2 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址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3.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3.4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字样。(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4)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四)磋商和评审24. 磋商前准备24.1 组建磋商小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24.2 接收响应文件24.2.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或标记错误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4.2.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应出席磋商会议并签到证明其出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并在所有供应商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召开磋商会议。25. 磋商会议流程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规定的地点进行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人准时参加。25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磋商会议: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介绍参加磋商会议的单位和主要人员。采购人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概况或情况。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以下步骤进行磋商会议流程:步骤一:由各供应商代表核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是否密封完好,供应商不足 3家时,不得开标。步骤二: 开启响应文件(第一阶段)。步骤三: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有效性合格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评审。步骤四: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与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步骤五:采购代理人员开启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作为第一阶段合格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步骤六:根据磋商内容,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后报价。步骤七:采购代理人员宣读最后报价、质量标准、服务期限等内容。步骤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递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递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步骤九: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性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审查内容:1)供应商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2)供应商是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了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是指未按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递交、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6注:1)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应清晰完整,如供应商不能保证其清晰完整度,原件应随身携带,以备查验。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供应商代表参加响应,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并于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书的原件,该供应商代表人在授权书上应标明有效联系方式,该联系方式须保留至本项目评审或合同履行结束,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家加盖公章,以备查验。4)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有疑义或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代表应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准备接受磋商小组的询标。26. 评审前准备2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磋商会议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二)宣布评审纪律;(三)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相关政策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七)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审结果,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要求磋商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项目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递交书面材料,并随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存档。26.2 磋商小组的产生及磋商小组职责2726.2.1 磋商小组的产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本项目开标前 24小时内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抽取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6.2.2 磋商小组的职责:(l)根据评审标准和办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和比较,并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2)磋商小组负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询标。(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4)如果出现磋商会议截止时间后参加磋商会议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除外),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磋商会议的违法、违规行为时,磋商小组有权宣布废标。(5)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推荐排序的成交候选人或接受采购人委托直接推荐成交供应商。(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磋商采购活动会议过程资料、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存档。26.3 评审纪律2826.3.1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6.3.2 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与评审有关的任何情况。26.3.3 为保证项目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评审期间及竞争性磋商活动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与本项目有关资料。26.3.4 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三)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四)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五)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六)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六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26.4 评审依据26.4.1 评审工作严格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26.4.2 评审的依据是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通知(如有)以及本项目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26.5 评审原则(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29(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除磋商小组要求提供外,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7)磋商小组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成交无效:1 若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未提供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或竞争性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或竞争性磋商保函的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的;2 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3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4 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5 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响应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7 未按规定递交响应文件的;8 响应报价超出项目控制价的;9 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10 围标或陪标的;11 扰乱评审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12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的,相关响应内容均无效;13 除《采购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响应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响应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3014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问题的补充通知中规定的无效响应情形。15 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6.6 评审方法(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2)评审采用百分制,各磋商小组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 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按照现行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4)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项目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 评审程序《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问题的补充通知进行评审:(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31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递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 由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详细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6)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后报价,递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递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7)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递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8)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递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递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 由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2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32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 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a. 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b.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e.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4 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改后的响应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9)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响应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响应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 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的,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除外。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没有参加会议的;或未提供身份证件的或证件失效的。4 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确认或盖章的。5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相关证件或证件不齐全;或证件未经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的或失效的。336 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7 供应商仍在禁止投保处罚期内的。8 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担保或者所提供的磋商担保有瑕疵(如有)。9 响应文件无单位盖章,或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10 不按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11 响应报价超过采购人的项目预算金额或控制价金额的。12 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13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14 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磋商、供应商之间串通磋商、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15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的。16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7 响应文件的内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条款要求的。注:1、上述内容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有上述重大偏差之一的,视为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不再进入以后的评审程序。2、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8.其他注意事项28.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磋商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磋商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磋商采购活动。终止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供应商,已经收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或者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磋商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28.2 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审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28.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428.4 本项目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成交。价格不是成交的唯一决定因素。(五)授予合同29. 成交人的产生(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 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采购人也可以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4)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 成交通知成交公告发布同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1. 签订合同31.1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31.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2. 合同分包32.1 本项目严禁转包。32.2 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33. 重新采购情况33.1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5(三)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四)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6第三章 采购项目要求一、商务要求1. 报价要求(1)磋商响应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食材及耗材费用、设备、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3)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自主报价,一旦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及相关风险,其报价已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接受任何因成交人原因引起的服务期延长或费用索赔。(4)磋商响应报价在不超项目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磋商小组在评审中予以考虑。(5)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要求2.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2 服务地点:(1)天津市津南海河教育园同心路36号(2)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号。3.付款方式:每月10日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上月餐费,具体以合同为准。二、技术要求1. 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2.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3. 本项目成交人须与实施管理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等福利待遇。投标人自负盈亏及独立承担一切与服务合同有关的相关责任。 服务过程中,供应商与服务人员产生的任何纠纷,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4. 供应商须按照项目需求中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5. 供应商须为其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人员进行安37全教育培训。由于供应商人员服务过程中操作不当或保护不当或防护不当引起的任何人员伤亡事故或纠纷,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6. 本项目服务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如果国家没有制定标准,参照行业标准执行;如果行业没有制定标准,参照企业标准执行。7. 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三、质量要求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或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四、 响应文件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 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五、 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六、 磋商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1.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12000 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1)递交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供应商应从基本账户汇(转)出的汇(转)款作为保证金,汇款备注:TJYH-2021-031-2 保证金,为保证递交保证金的及时性及有效性,我公司推荐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2)磋商保证金递交至:单位名称: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香年广场支行银行账号:12050110090800001048;(3)递交时间:供应商最迟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电汇或转账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到款时间以我公司最终收到时间为准),同时将递交保证金后获取的电子回单、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明装订在响应文件(正、副本)中,由采38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领取,响应文件开启时须准备好收据原件备验。(4)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认为是无效响应文件。注: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是指未按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递交、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竞争性采购活动结束后,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根据以下三种情况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工作。① 对竞争性采购活动过程中依法作为无效响应或因供应商不足三家或供应商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而造成的流标等,在竞争性采购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②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③ 合同签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④ 对其他情形的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处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磋商保证金退还一律按供应商递交磋商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账号由银行予以无息返还,供应商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磋商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供应商须按照代理公司通知及时递交收据等相关材料,因供应商未及时递交相关材料导致磋商保证金退还延迟的,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若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人须按照规定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最终验收合格之日。(3)成交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七、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39第一部分 价格部分(10分)第二部分 资信部分(8分)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82分)注:供应商应对评审办法中技术、资信及商务评审内容中在响应文件中做出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不可完全复制粘贴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技术要求)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将做为负偏离或不满足项对待。第一部分 价格部分(10分) 分值1 价格综合评审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报价中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最后响应报价超过项目预算及控制价的按无效处理,不超过项目预算及控制价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分=(评审基准价/有效响应报价)×10注:响应报价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10 分第二部分 资信部分(8分) 分值1 供应商业绩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至磋商会议截止时间前与本项目同类型的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并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否则不予认定加分。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每个业绩得3分,最高6分。注: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6分2供应商相关体系认证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GB/T19001系列/IS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系列/OHSAS18001/ISO45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2000系列/ISO22000系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具备1份证书得0.5分,最多2分2分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82分) 分值1 食堂菜品菜色方案食堂餐厅菜品菜色丰富,菜单品种多样,菜品轮换方案、菜品营养搭配方案、菜品质量保障方案、菜品卫生管理方案等完整详细,充分结合本项目就餐人员及当地饮食特点,满足或高于项目需求:9分;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多样,菜品轮换方案、9分40菜品质量保障方案、菜品营养搭配方案、菜品卫生管理方案完整,能满足本项目需求,但未结合本项目就餐人员及当地饮食特点,缺乏针对性:6分;食堂餐厅菜品菜色不齐全,菜单品种单一,菜品轮换方案、菜品质量保障方案、菜品营养搭配方案、菜品卫生管理方案简单,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实施考虑不全面:3分;无描述:0分。2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针对本项目的需求,有完整详细的岗位分工,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时间及强度安排科学合理:8分;有完整的岗位分工,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时间及强度安排合理,但只具有普遍性,没有贴合项目需求,缺乏针对性:5分;有简单的岗位分工和岗位职责规定,工作时间及强度安排计划过于简单,结合项目实际需求,方案存在瑕疵,能基本满足项目需要:3分;未提供或不可行:0分。8分3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方案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方案科学完整,卫生清理及时到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方案贴合本项目的实施环境,具有针对性:9分;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方案完整,但只具有普遍性,缺乏针对性:6分;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方案简单,实施过程中会存在瑕疵:3分;不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0分。9分4食堂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供应商结合本项目要求和内容,提供针对履行本项目的管理规章制度:所提供的管理规章制度贴合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及岗位设置,具有针对性,规章制度内容全面合理:得 8分;所提供的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规章制度内容全面合理,只具有普遍性,缺乏针对性:得 5分;所提供的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规章制度内容过于简单:得 3分;8分41不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0分。5 人员培训方案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岗前培训、技能培训、素质培训等: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科学健全,贴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培训方式多样化,有具体的强化措施保障培训与实际工作结合;8分;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完整,但是具有普遍性,对本项目没有针对性;5分;培训方案过于简单,结合实施过程会存在瑕疵,但不影响整体项目实施;3分;不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0分。8分6原材料采购、存储保鲜方案有完善的原材料采购、存储保鲜方案 ,采购原材料的渠道正规有保障、运输设备及存储保鲜设备先进完善,存储措施详细具体,对食材的新鲜及卫生有保障:8分;有完整的原材料采购、存储保鲜方案,采购渠道正规,有完善的运输设备及存储保鲜设备,存储措施可行 ,但存在细微瑕疵:5分;原材料采购、存储保鲜方案简单,采购渠道正规,运输设备及存储保鲜设备先陈旧,存储措施简单,在实施过程存有疏漏:3分;无描述或方案不可行:0分。8分7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针对本项目,供应商提供在履行合同期间的投诉及满意度调查方案:供应商在本项目服务期内的投诉及满意度调查方案健全合理,能够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受理投诉的渠道广、投诉受理流程清晰完善。满意度调查方式多样,调查的流程科学合理:8分;供应商在本项目服务期内的投诉及满意度调查方案完整,但只具有普遍性,缺乏对本项目的针对性:5分;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过于简单,有瑕疵:3分;无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或方案不可行:0分。8分8 紧急预案 紧急预案规范、详细、合理,具体分析本项目的实际操作 8分42环境,针对可能出现的火灾、食物中毒、停水、停电、停气等突发情况有健全完善的保障方案,保障措施科学可行:8分;紧急预案规范、详细,火灾,针对可能出现的火灾、食物中毒、停水、停电、停气等突发情况有健全完善的保障方案,但只具有普遍性,没有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缺乏针对性:5分;紧急预案简单,对于火灾、食物中毒、停水、停电、停气等突发情况的保障方案简单,实施过程中存在瑕疵:3分;无描述或紧急预案不可行:0分。9 节能降耗方案评价方案完整详细,对服务过程中的水、电、燃气等各方面的节能降耗措施详细且科学可行,具有可操作性,方案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 8分;方案简单,对服务过程中的水、电、燃气等各方面的节能降耗措施过于简单,节能降耗效果不明显: 4分;无描述或方案不可行:0分。8分10 疫情服务控制方案供应商结合本项目要求和内容,提供一套针对疫情情况下的本项目的疫情防控方案:方案考虑全面,能结合本项目服务主体的特殊性,对本项目的疫情防控重点及难点把握准确。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有严格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防疫措施完善:8分;方案考虑全面,有完整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但只具有普遍性,缺乏对本项目的针对性:5分;方案及疫情防控管理制度过于简单,只有基本的防疫措施,针对本项目实施存在瑕疵:3分;不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0分。8分43八、项目需求书(一)项目概况天津开放大学海河园校区及迎水道校区现有餐厅设施、布局符合卫生饮食合格标准,目前各功能用房齐全,其中海河园校区餐厅面积为400㎡、厨房面积为500㎡、宴会单间(3间)为100㎡;迎水道校区餐厅面积为460㎡、厨房面积为260㎡。现有用餐人数共计约290人,海河园校区170人,迎水道校区120人。供应商负责提供每日午餐用餐保障。(二)项目预算60万元,财政资金,已落实。(三)供应商负责天津开放大学海河园校区、迎水道校区食堂的整体服务保障工作。主要内容及标准如下:1、工作范围(1)负责餐品的加工制作、成本核算、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2)负责提供食材、调味料等全部原材料;(3)负责食堂整体的保洁服务;(4)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任务。2、采购人负责情况说明(1)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符合规范要求厨房场地和设施设备。(2)采购方负责食堂的水、电费用、能源燃气费用、烟道清洁费用、消杀费用等。(3)采购人负责厨房设备的购置、维修、维护工作。3、供应商负责情况说明(1)供应商负责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培训、劳务服务、保险等的支出。(2)供应商负责免费提供应具备的低值易耗品、清洁工具及消毒用品。(3)供应商负责餐饮保障所需食品原材料(包括调料)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4)供应商负责按照采购人提前通知的时间(至少提前一个小时)和要求准时出餐,并保证食品安全。4、用餐服务形式:(1)用餐形式为现场制作,工作日提供午餐,全自助供餐模式。节假日提供值班配餐。(2)菜单设计每周一更新,每日供应品种80%不重样;菜品口味应融汇南北及西部地区风味,重点体现天津特色,口味丰富。同时,菜单设计应考虑满足回民餐民族就餐要求。44(3)午餐,包括:主食, (荤/素)菜 ,汤, 粥,小菜不少于15种应包括并不限于:素菜4种、半荤1种、主荤2种、风味小吃1种、及各种主食及汤粥、水果注:主食花样不少于4种。所有出品要求现场制作。5、工作人员配置要求(1)海河园校区管理服务人员配备不应少于8人, 其中包含:管理人员1名,应具有3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一般服务人员不少于7人。(2)迎水道校区管理服务人员配备不应少于8人,其中包括:管理人员1名,一般服务人员不少于7人。(3)供应商的工作人员需相对稳定,定期进行相关体检,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6、基本要求:(1)供应商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无食品中毒或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2)供应商要严格把好食品卫生质量关,所提供的原材料要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餐饮加工每次采购的食用油、大米、白面和肉类等须具有卫生检验部门出具的合格证。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原材料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文件,履行合同期间,每次采购的食材,都要向采购人出示合格证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3)服务过程中能够持续地组织厨务技术与服务等相关培训与学习,能满足就餐人员的营养与口味。(4)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求,提供正常服务项目之外的应急任务,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餐饮保障。(5)供应商负责食堂内的整体安全防范及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6)供应商的各项操作流程应遵循国家、天津市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如卫生防疫、消防、食品加工制作、健康证、食品留样等。(7)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食堂经营管理制度及服务方案。(8)供应商应严格执行餐饮行业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和遵守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食堂各项管理制度(需提供规章制度、实施措施、服务承诺等)。(9)供应商根据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设置,提供各岗位操作制度。(10)供应商须对食堂工作人员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要求其按规范进行操作。45(11)上岗工作人员需持健康证并统一着装,员工工服由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支付此项费用。上班时间,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口罩,严禁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堂内吸烟、穿拖鞋等不文明举止。(12)本项目成交人须与实施管理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等福利待遇。投标人自负盈亏及独立承担一切与服务合同有关的相关责任。 服务过程中,供应商与服务人员产生的任何纠纷,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13)供应商应定期安排对食堂内外区域进行消杀灭“四害”工作,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14)供应商应定期安排有资质的保洁公司对食堂的排烟管道进行清洗,相关费用由采购人负担。7、供应商须知的特别条款(1)操作环境要求:干净、干燥、无污染、无杂物、无残渣、无异味、无油垢、无蝇虫、无老鼠。垃圾要随有随清,垃圾桶加盖、内外袋无外溢。(2)工作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安全生产法》。(4)供应商应报出满意度调查制度、投诉解决方案。(5)供应商应报出突发事件预案及安全事故处理预案。(6)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房屋。(7)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误饭、断供、食品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按合同约定自愿接受处罚。(8)由成交供应商供应的食物不洁或霉变引发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所发生的治疗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并自愿接受处罚。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9)成交供应商的食品应48小时留样备查。(四)付款要求每月10日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上月餐费,具体以合同为准。46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合同一般条款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项目(项目编号:)的成交结果和响应文件的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专业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服务(货物)要求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项目内容:项目合同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三、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四、服务时间:服务地点:五、款项支付方式:六、 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七、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留存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时间: 年 月 日47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甲、乙双方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48第五章 响应文件技术、资信、资格审查部分格式正(副)本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响 应 文 件(第一阶段)项 目 编 号:项 目 名 称: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人姓名:递交日期:49响应文件总目录50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页码检索(需供应商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51磋商书致: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 项目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递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和电子版光盘二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 我公司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 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 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4. 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单位方要求提供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5.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性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单位的检查验证。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6.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响应截止日前 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 我公司若成为成交供应商,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8.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磋商响应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9.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 址:邮政编码:52电 话:传 真: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53附件2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将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据,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相关资格文件逐页陈列)54附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 性别:年龄: 职务:系 的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活动,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5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我作为(供应商全称)的法人代表,在此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我的全权代表,代表我本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联系方式为。全权处理磋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受权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证明。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背面56附件4服务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序号 服务名称 内容 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12345678957附件5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 磋商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备注11. 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2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3本项目成交人须与实施管理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等福利待遇。投标人自负盈亏及独立承担一切与服务合同有关的相关责任。 服务过程中,供应商与服务人员产生的任何纠纷,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4供应商须按照项目需求中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5供应商须为其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由于供应商人员服务过程中操作不当或保护不当或58序号 磋商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备注防护不当引起的任何人员伤亡事故或纠纷,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6本项目服务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如果国家没有制定标准,参照行业标准执行;如果行业没有制定标准,参照企业标准执行。2. 项目需求书要求(根据项目需求书内容逐条应答)序号 磋商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备注1234...... ......注: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 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情况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 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响应情况之间的不同之处。4. 供应商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职务:日期:59附件6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备注:若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职务:日期:序号甲方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点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证明材料所在页码60附件7服务承诺及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职务:日期:61附件8真诚磋商承诺书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供应商愿意参与“项目(编号:)”的磋商,并作出如下承诺:1、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2、在响应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磋商情况;(2)与其他参与本次磋商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3)为影响磋商而向有关磋商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3、我司保证服务期内提供的物资、产品均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4、保证递交的响应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磋商价格;(2)服务期;(3)业绩;(4)资质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7)磋商文件要求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等相关材料。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职务:日期:62附件9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我单位承诺此次磋商属于非联合体磋商,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职务:日期:63附件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致: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职务:日期:64附件11评分因素中要求的各项方案、证明材料等65附件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66第六章 响应文件商务标格式正(副)本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响 应 文 件(第二阶段)项 目 编 号:项 目 名 称: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人姓名:递交日期:67响应文件总目录68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页码检索(需供应商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69附件1磋商响应报价书致: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 (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递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和电子版 份。1. 报价一览表2. 报价分项一览表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磋商响应报价表中规定的应交付项目总价分别为:第包: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RMB: 元。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质量标准:2. 供应商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3. 第一、二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70附件2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磋商总价 备注71附件3报价分项一览表注:报价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报价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序号 服务名称 内容 地点 服务期限 费用 备注123456789所投包总价:元72附件 4人员报价分项一览表序号岗位名称人数月工资/人月保险/人月公积金/人福利费 加班费 其他 月小计服务小计123456789所投总价:元注:报价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报价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73附件5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 磋商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备注(一)报价要求(二)服务期限(三)服务地点(四)付款方式(五)质量要求注: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 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情况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 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响应情况之间的不同之处。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职务:日期:74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所属行业类型。75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涉及)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 年 月 日7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请填写: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20 年 月 日注:1.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必须同时提供制造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2.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77附件7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项目编号:TJYH-2021-031-2 天津开放大学 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项目编号:TJYH-2021-031-2 采购单位:天津开放大学 采购代理单位:天津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须知 一、 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 磋商须知 (一) 总 则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四)磋商和评审 (五)授予合同 第三章 采购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二、技术要求 三、质量要求 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或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四、响应文件有效期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 六、磋商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 七、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培训方案过于简单,结合实施过程会存在瑕疵,但不影响整体项目实施;3分; 八、项目需求书 第四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五章响应文件技术、资信、资格审查部分格式 磋商书 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附件3 附件4 附件6 附件7 附件11 评分因素中要求的各项方案、证明材料等 附件12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六章响应文件商务标格式 附件4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