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十五中学集体用餐(团餐)配送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CG2022C006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2015658-B583
三、项目名称
武汉市十五中学集体用餐(团餐)配送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中百古唐美膳中央厨房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大桥村(黄家湖大道6号)
中标(成交)金额:536.8(万元)
服务类 |
名称:武汉市十五中学集体用餐(团餐)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集体用餐(团餐)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及投标文件响应执行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及投标文件响应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单强,唐雁南,李亚荣,杨吴芳,张磊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2-10
2、评审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38号旭辉大厦903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收费的服务类收取
2、收费金额:4.8656(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第十五中学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43号
联系方式:027-87844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都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38号旭辉大厦902室
联系方式:027-88864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27-88864081
- 武汉市十五中学集体用餐(团餐)配送服务-招标文件.docx
招标文件武 昌 区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WHCG2022C006项目名称:武汉市十五中学集体用餐(团餐)配送服务采 购 人:武汉市第十五中学供应商事前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采购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良好采购秩序;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本单位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六、本单位所有参与本次采购的相关人员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对以上各项条款无任何异议。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4一、项目基本情况 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三、获取招标文件 5四、投标文件递交 6五、投标文件开启 6六、公告期限 6七、其他补充事宜 6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九、信息发布媒体及发布时间 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一、说 明 9二、招标文件 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五、开标与评标 18六、授予合同 20七、公告、质疑 21八、适用法律 21九、废标条件 22十、其他注意事项 22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23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3一、评标方法 29二、评标步骤 29三、评审依据 33四、评分标准 33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和基本条款 3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项目概况:武汉市十五中学集体用餐(团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38号旭辉大厦9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2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WHCG2022C0062、采购计划备案文号:J22015658-B5833、项目名称:武汉市十五中学集体用餐(团餐)配送服务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536.8万元6、最高限价:536.8万元7、采购需求:集体用餐(团餐)配送服务8、合同履行期限:1年。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书合格有效;(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集体用餐配送”;(4)投标人生产加工运输能力能够满足供餐需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为A级。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 时间: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38号旭辉大厦902室;3、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或邮件寄送。(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3)现场获取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所递交的资料须加盖公章并按序装订。(4)网络获取或邮件寄送的供应商须将“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hbbdzb@163.com,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延迟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以代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供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邮件标题写明所报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应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手机、邮箱号。 4、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递交1、开始时间:2022年2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2年2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38号旭辉大厦903室五、投标文件开启1、时间:2022年2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38号旭辉大厦903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武汉市第十五中学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43号电 话:027-87844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保都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38号旭辉大厦902室联系方式:027-8886408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电 话:027-88864081九、信息发布媒体及发布时间(一)湖北政府采购网、保都招标网(二)2022年1月20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 附 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内 容 1 招标单位 名 称:武汉市第十五中学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43号联系人:叶主任 电 话:027-87844210 2 代理机构 名 称:保都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38号旭辉大厦902室联系人:李工 电 话:027-88864081 邮 箱:hbbdzb@163.com 3 项目名称 武汉市十五中学集体用餐(团餐)配送服务 4 招标编号 WHCG2022C006 5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条规定。 6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提交的备选方案 不接受备选方案。 8 投标保证金 无。 9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1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 11 密封要求 1、 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装订后密封递交。2、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还应将一份《开标一览表》(原件)及投标优惠声明(如有)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3、所有密封文件的封包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内容、项目编号和有“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4、未按要求密封和盖章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2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13 服务地点 武汉市第十五中学。 14 付款方式 根据实际配餐数量,每月据实结算。学生费用由中标人自行向学生家长收取,教职工费用由学校统一结算,中标人必须出具正式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5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022年2月10日14:00-14:30分 1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38号旭辉大厦903室 17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到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8 开标时间 2022年2月10日14:30分 19 开标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38号旭辉大厦903室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武汉市十五中学集体用餐(团餐)配送服务。1.2项目属性:服务 2.定义2.1“招标人”是指武汉市第十五中学。2.2“监管部门”是指武昌区政府采购办公室。2.3“代理机构”是指保都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4“投标人”是指:获取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2.5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招标人确认的投标人。2.6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包括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2.7 “服务”是指投标人须承担的集体用餐(团餐)配送服务以及其他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2.8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见第一章第二条。4.投标费用4.1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招标代理服务费(1)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协商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额在一百万以下的部分,支付1.5%的代理服务费;成交额在五百万以下一百万以上的部分,支付0.8%的代理服务费;成交额在一千万以下五百万以上的部分,支付0.45%的代理服务费。(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3)代理机构账户:账户名称:保都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紫阳路支行 账 号:3202005709200098467 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4)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5)合同书格式和基本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在招标过程中由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招标文件的疑问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2022年1月28日9时前提出。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疑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7.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必要时,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确认。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9.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9.1资格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集体用餐配送”;3)投标人生产加工运输能力能够满足供餐需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为A级;4)2020年或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拟); 6)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或提供事业单位项目人员在编证明资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依法免税的相关材料)7)提供近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事业单位项目人员在编证明资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9)书面声明;(附件十三) 9.2响应性证明材料1)投标书;(附件一)2)投标报价一览表;(附件二)3)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 4)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四)5)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五)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附件六)7)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表;(附件七)8)中小企业声明;(附件八)(如有)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九)(如有)10)监狱企业声明函;(附件十)(如有)11) 2018年12月至今承担过得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用户评价;(附件十一)12)拟投入本项目班子人员配备及构成情况;(附件十二)13)产品的技术文件(包括不限于产品图片、文字资料、检测报告等);14)整体服务方案、菜品设计、应急方案;1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加工管理制度;16)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制度、配送管理制度;17)配送车辆、企业认证、食品安全;18)便捷服务、明厨亮灶;19)项目要求及承诺(安全责任、经济责任、服务响应时间、服务网点的分布等);20)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2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0.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10.1投标人应对资格证明材料和响应性证明材料应当分别编制,并单独增加隔页标注。10.2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成册(不得活页方式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书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0.3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0.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0.5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0.6投标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图纸除外。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投标报价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1.3《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1.3.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11.3.2所有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11.3.3报价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11.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有选择性报价,评标委员会以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11.5中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将作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结算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如采购数量发生变化,只能依照投标时的单价进行结算。11.6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12.备选方案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证明投标服务的合格性资料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16.投标保证金详见前附表第8项规定。17.投标的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投标人自述的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17.3投标有效期主要指投标报价有效期和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期。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期不满足投标有效期,投标人须提供有关部门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效力的承诺书,承诺如果投标人中标后无法取得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将自动丧失中标资格。18.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8.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并提供投标文件的电子版一份(U盘,PDF和WORD格式各一份),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必须与投标文件的正本内容一致。投标人未提交电子版介质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文件第5.2条的规定认定为投标资料不全,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2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应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18.4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8.5页码标注:18.5.1文件中凡有文字的面即算作一页(如果页面有文字,或数字或表格等,都算作一页),所以不论是单面打印还是双面打印,只需标注有文字的页面,完全空白页面不标注页码;18.5.2封面上有文字,也算作一页,但是封面上不标注页码;18.5.3封面后的首页标注为第2页,页码采用连续标注方式,不能间断;18.5.4编制方式如下:(1)首选方式:封面不标注,从翻开后第一页开始,在每个非空白页面下面居中的位置标注“第m页,共n页”,比如:材料总页数100,则封面不标注,后面连续标注为“第2页,共100页”,“第3页,共100页”,……,“第99页,共100页”,“第100页,共100页”;(2)次选方式:封面不标注,从翻开后第一页开始,在每个非空白页面下面居中的位置标注即可。比如:文字材料总页数100,则封面不标注,后面连续标注为“2”,“3”,……,“99”,“10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装订后密封递交。所提供的原件资料应单独密封且标明“原件”字样并标记清单,且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9.2所有密封文件的封包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内容、项目编号和有“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还应将一份《开标一览表》(原件)及投标优惠声明(如有)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为准。20.投标文件的递交起止时间和方式20.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见前附表。20.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和地点,见前附表。注: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到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1.投标文件的拒收未按本须知19.1、19.2、20.1、20.2条规定要求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投标文件递交到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2.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代理机构。22.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22.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与评标23.开标23.1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书》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需有招标单位和投标人代表参加。23.2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23.3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2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4.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照有关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5人,由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5人组成或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4人组成。24.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投标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4.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5.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5.2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作无效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5.3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检查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视作无效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5.4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5.5算术错误的修正、政策支持的调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5.6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的投标文件。对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重大负偏离将被认定为是对招标文件实质上的不响应,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和规定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招标文件25.5条规定修正外,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26.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27.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27.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7.2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将考虑商务和技术。28.授标28.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评分,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8.2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评标委员会按(整体服务方案或菜品设计)部分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8.3招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8.4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8.5 中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保都招标网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8.6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六、授予合同29.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被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招标人确认的中标人。30.签订合同30.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内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0.2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将合同副本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七、公告、质疑31.代理机构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保都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通知、评标结果公告等招标程序中所有信息。中标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32.如果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的质疑,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自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注:如未按上述程序规定进行质疑,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33.公示期内如有质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给予答复。八、适用法律34.招标人、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九、废标条件35.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7.投标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的; 38.投标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39.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的。符合以上条件的,本项目废标。十、其他注意事项40.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1.依据财库〔2020〕46号文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1、 项目服务内容1、合同服务期内负责学生及教师集体用餐(团餐)的餐饮服务,投标人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烹饪、贮存等场所和设施设备,并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2、用餐标准:教师早餐餐标不超过每份10元;中餐餐标不超过每份18元;教师晚餐餐标不超过每份18元。3、配送数量:每天早餐100份,中餐1200份,晚餐100份;按每月22天,全年220天估算(以实际上学天数核算)。配送数量以实际统计为准。2、 项目服务要求(一)供餐要求1、中标人必须自行制作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盒饭(熟食),不得将盒饭制作外包;具备配送盒饭的保温、复热设备,供餐服务完成后中标人自行撤走。2、中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具备固定的食品加工场所和从业人员,达到食品监管部门的卫生标准。当餐加工,要求新鲜、卫生,每日消毒,确保食品安全。3、中标人应具备完善的订餐流程,实行人性化管理,遇学校教学计划调整,学校将提前两天告知,中标人必须随之做好服务。4、对提供的配餐食品,因产品质量或与配餐伙食标准不符的,采购人提出退换的,必须免费提供换餐服务。5、考虑到高中生生长发育需要,配送时应多备密封完好的多份米饭。考虑到少数民族学生或其他身体原因对餐饮服务有特殊需求的师生,将在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二)菜谱要求1、 供餐菜谱按采购人要求统一制定,并提前一周公示菜谱。应在用餐标准内合理的制订每周菜谱和食材采购清单,卫生科学合理搭配每日膳食,并最大限度内做到色香味俱全,花样、品种多样化。2、 早餐供应:鸡蛋、蒸点、粉面、粥、小菜、豆浆、牛奶(纯牛奶、酸牛奶或者鲜牛奶)。3、 中餐、晚餐供应:三荤一素。荤食品种以鸡、鸭、猪肉、羊肉、牛肉、鱼、虾、禽蛋等为主。(三)人员要求1、投标人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检验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并有完备的培训管理记录档案;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自纠管理制度,有完备的自查自纠记录档案;食品留样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2、投标人应有完备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具备健康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建立并严格落实每日晨检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3、投标人应配备足够的专业服务人员,以保证供餐的顺利完成。(四)卫生要求1、投标人食品加工场所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具备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的防护措施;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已实施“明厨亮灶”。配备有实时监控系统涵盖了食品采购验收、切配加工、分装备餐、清洗消毒等环节,可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等视频方式进行监督。2、投标人对食材原料清洗必须彻底,不同食材加工制作必须做到生熟分开,加工器具分开存放。操作人员穿戴衣帽整洁,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岗位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3、投标人应配备有效的清洗消毒设施;清洗消毒池不得与其他水池混用,清洗消毒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并执行相关规范要求。4、投标人应有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必须严格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餐(饮)具使用后,及时清水洗净,首选热力消毒方法,如煮沸或流通蒸汽15分钟或食用具消毒柜消毒;也可用有效氯250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按规定进行保洁存放。(五)食材要求1、投标人采购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法规的要求,从合法渠道采购。应严格对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查验台账,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并随时接受核查;食品库房无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存放符合规范要求。2、禁止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原材料、半成品、外购和散装直接入口的熟食。3、所有食材中的肉品类、乳制品、食用油必须达到相关监管部门的检疫标准。(六)加工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到食品清洗、粗加工、加工烹饪、备餐、留样等规范有序。保持食品处理区清洁卫生,严禁将生食品与熟食品混放,严禁将生食品与熟食品的加工用具混用,落实专间或专区管理要求。整个加工制作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防止食物中毒,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2、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不得配送鸡翅尖、合成牛肉、合成鸡、羊肉等合成肉类以及烟熏制品;不得配送凉拌菜、沙拉、冷荤类食品、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改刀熟食以及国家和湖北省禁止出售的其他食品行为。3、加工制作食品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措施,避免食品受到交叉污染:(1)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下同)分开存放,其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分类管理、分开使用,定位存放;(2)接触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上或者接触不洁物;(3)食品处理区内不得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活动;(4)不得在辅助区(如卫生间、更衣区等)内加工制作食品、清洗消毒餐饮具; (5)餐饮服务场所内不得饲养和宰杀禽、畜等动物。4、加工制作食品过程中,不得存在下列行为:(1)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2)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3)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再次加工制作食品;(4)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5)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6)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7)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8)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9)使用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如织纹螺等);(10)在食品中添加药品(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除外)。(七)包装要求1、所使用盒饭等餐具要求:必须符合食品级别材质,满足《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T 18006.1-2009等有关标准要求,且能直接接触油脂类食品。2、使用一次性容器、餐饮具,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材料制成的容器、餐饮具,采用可降解材料制成的容器、餐饮具,采用可微波加热、耐热的材料制成的容器、餐饮具。3、食品保温设备上应标注食品加工制作时间和食用时限,最长间隔不超过4小时,并提醒用餐者收到后尽快食用。4、对食品盛放容器或者包装进行封签。(八)配送运输要求1、应广大师生及家委会要求,本次盒饭配送应采用热藏方式配送食品。送餐食品必须当天加工,应当食品烧煮后持续加热保温,使食品在食用前中心温度保持在65摄氏度以上。盛装分送食品的容器为专用的密闭容器。餐饮配送车辆须为专用的封闭式车辆,必须符合食品运输的有关要求,并设置有温度控制设备,确保配送食品在60摄氏度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和运输。2、必须按照食品标注的温度贮存要求进行运输。3、食品配送工具不得搭载与配送食品无关的货物,严禁运输食品时与影响食品安全的货物混载。4、车辆运输前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装卸过程中具有防止食品污染的卫生措施。5、投标人须提供充足的送餐车专用于配送盒饭。6、配送人员实行专人送货制。配送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并具备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证。在配送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配送车辆在通过校园时,应服从学校管理,保持低速行驶,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鸣笛等影响教育教学秩序及危害师生安全的行为。(九)安全1、本项目严格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武汉市学校集体用餐、配送盒饭食品安全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文件实施。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3、投标人应遵守并执行相关的国家卫生、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等法律法规。所有供应产品的生产、包装、搬运、存储、运输等均应满足政府有关的食品卫生安全法规、规章的规定。4、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原材料、食用油必须保证卫生和质量,因投标人原因发生食物中毒等事故,投标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所提供的配餐食品存在问题的,投标人必须实行在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换餐并送达到达现场。5、中标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全权负责供餐团队人员自身健康及安全(包括供餐期间和上下班途中)。6、所有餐饮具应保证洁净,按相关部门标准消毒,符合国家相关的餐饮具卫生和消毒标准。7、中标人协同采购人在学校所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8、师生同标、师生同餐,中标人须按《湖北省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留样要求提供留样餐食,送餐到校后贮存在学校专用食品留样冰箱;每月向食药监局提交一份餐食抽样检验。3、 商务服务1、服务期:1年。2、配送时间:配送的早餐抵达学校时间不得迟于上午7:00,配送的中餐、晚餐抵达学校时间不得早于上午11:20,下午16:20;不得迟于上午11:50,下午16:50。3、配送地点:配送到学校指定地点,并委派专人登记发放。4、付款方式:根据实际配餐数量,每月据实结算。学生费用由中标人自行向学生家长收取,教职工费用由学校统一结算,中标人必须出具正式的增值税普通发票。5、招标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四、违约如中标人因用餐品种、质量、数量或配送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标准或采购人订餐内容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重做、更换、补充或退货,服务期内累计达到三次,采购人将直接解除合同。若服务期内发生食物污染或中毒事故的,采购人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一、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打分,以评标综合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业绩、服务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二、评标步骤(一)资格性检查招标人代表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或委托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时,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二、人资格要求”条款,或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将被视作无效投标。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资格性检查标准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书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集体用餐配送” 投标人生产加工运输能力能够满足供餐需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为A级 2020年或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拟) 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依法免税的相关材料) 提供近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二)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1、符合性审查主要是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了响应,而没有重大负偏离。2、重大负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和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需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存在重大负偏离将被认定为是对招标文件实质上的不响应,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符合性检查标准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投标内容与招标项目相符合 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签字(盖章)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满足招标要求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相符、不存在虚假投标的 投标文件中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投标标的不存在重大负偏离 投标文件之间不存在异常雷同 投标文件中未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没有招标文件中其他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的技术条款的符合性检查时,上述情形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作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议和技术评议并依据本章“评标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分。(二)商务评议1、评标委员会比较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分项报价,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三)技术评议评标委员会依据各投标文件中的整体服务方案、菜品设计等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四)价格评议1、价格修正。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政策支持 中小企业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20〕46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节能环保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执行。如投标人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或节能产品(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环境标志产品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查询结果截图。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投标符合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给予该项投标产品所占价格的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标委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同一项目包内的节能产品价格扣除只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同时被认证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修正后和政策支持调整后的价格进行计算。(五)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三、评审依据评标的依据和对象: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一投标文件依据上表进行评审,并打分。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商务和服务评分以联合体主体为准,联合体其他各方不计入商务和服务评分。3.评标的依据是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评标的对象是投标文件,而不依据外部证据。四、评分标准评委评分表 评分项目 分数 评 分 标 准 报价部分 10 以各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10分,其他投标报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技术部分50分 整体服务方案 10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编制整体服务方案,根据方案的配送计划制定、食材加工与包装、配送运输保障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针对性强、管理措施到位、服务流程规范得 8-10分;方案满足要求、管理措施较到位、服务流程较规范得4-7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管理措施基本到位、服务流程基本规范得0-3分;没有不得分。 菜品设计 7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供餐菜品设计、种类及搭配方案的合理性、多样性、特色进行评分。设计方案合理、菜品搭配营养科学得6-7分;设计方案合理、菜品搭配较科学得4-5,设计方案合理、菜品搭配一般、营养价值较低得0-3分;没有不得分。 应急方案 7 根据投标人对食品安全、车辆故障、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等并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制定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分,应急方案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得6-7分;应急方案较全面、有针对性、可行性较好的4-5分;应急方案有缺漏、针对性较差、可行性一般的得0-3分;没有不得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分,主要包括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检验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有完备的培训管理记录档案;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自纠管理制度,有完备的自查自纠记录档案等内容。制度健全完善、内容具体可行得4-5分;制度比较完善、内容基本可行的得0-3 分;没有不得分。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5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进行评分,主要包括食品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内容。制度健全完善、内容具体可行得4-5分;制度比较完善、内容基本可行的得0-3 分;没有不得分。 食品加工管理制度 5 根据投标人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管理制度进行评分,主要包括配备有效的清洗消毒设施、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等内容。制度健全完善、内容具体可行得4-5分;制度比较完善、内容基本可行的得0-3 分;没有不得分。 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制度 5 根据投标人的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制度进行评分,主要包括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原料入出库台账管理制度、库存管理制度等内容。制度健全完善、内容具体可行得4-5分;制度比较完善、内容基本可行的得0-3 分;没有不得分。 配送管理制度 3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配送管理制度,服务投诉处理机制或流程进行评分,制度健全完善、内容具体可行得3分;制度比较完善、内容基本可行的得0-2 分;没有不得分。 配送车辆 3 投标人配送车辆达到3辆(含)以上,证照保险齐全,得3分;须提供配送车辆明细表(包括车辆的数量、品牌、型号、车况、使用年限等信息)。注:提供车辆行驶证、司机驾照、健康证,车辆保险,车辆为租借的还需提供租赁证明。 商务部分40分 企业认证 2 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食品安全 6 1、投标人具有自检能力及检测设施设备,提供检测设备图片及发票得2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专业食品检验人员,提供1人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资质证书、健康证、劳动合同,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服务团队 8 1.服务团队中有营养师,提供1人得2分,最多得4分。2.服务团队中有中式烹调师,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4分。注:提供相应人员资质证书、健康证、劳动合同,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便捷服务 5 投标人有自己的线上订餐APP及相应软件运营能力,可方便学生、家长、老师手机预订餐食、线上缴费,提供APP系统各项功能页面截图等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得5分,提供不全酌情扣减,不提供的不得分。 明厨亮灶 4 投标人已实施“明厨亮灶”,配备有实时监控系统涵盖了食品采购验收、切配加工、分装备餐、清洗消毒等环节,提供以上环节的监控截图、设备(监控摄像头、留样打印机、挡鼠板等)图片及购买发票,提供齐全得4分,提供不全酌情扣减,不提供的不得分。 业绩 10 2018年12月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集体用餐配送业绩每个得2分,此项最多得10分。注:提供合同,未提供不得分。 用户评价 5 提供以上类似业绩的用户评价,评价良好的,一份用户评价得1分,此项最多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合计得分 100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和基本条款一、招标人与中标人成交后,应当按照下述格式和基本条款签订合同。本格式和基本条款未列入的内容,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后自行添加。但不得改变招标时达成的实质性内容和条款,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承诺书等招标文书内容相抵触。二、格式和基本条款: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保护政府采购供货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部分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二)服务名称、单价、数量、金额:(三)服务时间、地点、方式:1、服务时间: 2、服务地点: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同时乙方保证按甲方提出的协议服务质量保证承诺条款履行合同。(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人响应文件、最终报价等项目文书,本次项目的合同价款数额为投标人最终报价的数额,并视同该数额包含了本项目所需所有费用、因付款方式产生的计息等,同时该数额不因市场价格波动或其他任何因素变更(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2)支付方式: 本次项目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为:在合同时商定。投标人项目最终报价价格成交后,不因支付方式产生任何计息。(六)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事件外,如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有权解除合同。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1、由双方协商解决( );2、向政府采购办投诉( );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其中:采购办备案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九)其他约定事项: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地址: 地址: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封面: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正本/副本)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内容: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投标文件目录附件一:投 标 书(保都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1、2、………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 我所附《投标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对此无异议。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共 90 个日历日。5. 接受招标文件所列的付款方式。6.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且承诺:1.与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2.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 我方承诺所提供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没有虚假,均真实、有效。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开票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 附件二:投标报价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内容 服务期 备注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说明:1.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计算。2.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中投标报价条款的要求报价。3.此表除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还应按招标文件第19条要求封装一份,作为唱标之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三: 投标分项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单位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6 7 其它 总报价合计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投标一览表》报价一致。3.投标人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其它”中填写,并作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四: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部分 投标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 说明: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和例外。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五: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部分 投标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 说明: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中的商务条款进行响应,应包含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合同履行期、付款方式等要求,并逐条说明。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保都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及包号)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代理期限从开标之日起不得少于90个日历日)。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七: 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表1、名称及基本情况:(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一年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原 值: 净 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投标服务有关的情况: (1)关于投标服务的设施及其他情况: 地址 服务的项目 年服务能力 员工人数 (2)投标人此投标服务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3)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主要服务范围 服务人员数 内部等级 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说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需要提供该承诺。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招标文件9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件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评审专家不予认定。2、投标人不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不需要提供该承诺。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附件十: 监狱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监狱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投标人应提供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的证明资料(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评标小组不予认定。2、投标人不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不需要提供该承诺。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附件十一: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用户单位名称 用户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合同金额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内容说明 说明:1.每个合同单独具表,并附上合同完整清晰复印件;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十二: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组成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工作经验 工作范围 说明:后附相关人员证件并加投标单位公章。附件十三:声 明1、我公司声明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3、我公司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没有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我公司声明如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没有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温馨提示一、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二、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授权代表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并适当提前到达。三、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四、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五、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报名获取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2日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注: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