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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儿童福利院、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儿童福利指导中心)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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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食品原材料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食品原材料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2-02-11 13:54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食品原材料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qdnzfcg20211223004

二、合同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食品原材料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qdnzfcg20211223004

四、项目名称: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食品原材料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

地 址: 凯里市经济开发区原210厂北侧、中昊大道东侧

联系方式: 13595534036

供应商(乙方): 凯里市洋溢成超市

地 址: 凯里市迎宾大道量才.香枫庭苑第7幢-1层-1-5号

联系方式: 133085543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食品原材料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2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项目付款日期:2023年02月10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贵州裕芳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文件预览:
州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2022年).pdf

1黔东南州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项目编号: qdnzfcg20211223004项目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食品原材料甲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凯里市洋溢成超市(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 2022 年 1 月 27 日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结果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经协商达成以下采购合同。一、货物名称、数量、价格:货物名称 质量标准 数量 价格(元) 备注黔东南州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食品原材料(1) 食品原材料要求国标 2 级以上菜籽油; 包括豆腐干、面粉、鲜肉类(定点屠宰)、禽蛋类(批次检疫合格)、干菜类、鲜蔬菜瓜果类(农残检测指标合格) 及配菜、辅料等。(2) 食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鲜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不得腐烂、变质。鲜肉类必须是统一定点屠宰、必须经过动物检验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并加盖印章。(3)食品采购需要票证齐全,质量过关。(4)包装:包装袋(箱)或容器上应标注货物名称、等级、产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5)产品送达交货地点,采购人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查,对不合格产品拒收或退换,不合格 、不达标情况多次,采购人保留解除采购合同的权利。按实际供货数量计算按供货价款(批发价)下浮 1%采购清单见附件2二、合同金额:人民币¥850000 元(大写:捌拾伍万圆整)。仅限于州社会福利院目前儿童人数及当前物价水平,如因儿童人数增加、物价上涨等因素导致采购金额超出 85 万元的,甲方可追加采购,追加采购部分不超过合同总价 10%。三、货物价格的确定:供货的价格由乙方提供,但不能超过配送企业及市场相同货物同期价格。如乙方无所采购货物时,乙方在供货前须将此货物价格上报给甲方,待双方商定价格后,方可供货,反之甲方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采购此货物。甲方不定期对供应货物的价格等进行抽查,如发现实际价格高于市场同期价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四、服务时间:365 日历天(自合同签字生效日起)。五、供货方式:每周一、周四为固定供货时间,如遇节假日及非固定供货时间的,供货时间由甲方提前一天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分批次供货送达。货物送达时间为双方约定日期上午 9:00-10:00,所配送食材必须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六、交货地点: 黔东南州社会福利院七、验收方式:产品送达交货地点,甲方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查,对不提供肉类、禽蛋类检疫合格证明的,视为不合格产品,甲方拒收。不合格、不达标情况发生达 3次的,甲方保留解除采购合同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八、付款方式:乙方提供国家正规发票和本季度供货清单,甲方每季度结算一次,以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九、售后服务:乙方接到服务要求后,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处理完毕。货物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全部免费更换。如因乙方提供残次品、三无产品或过期产品而造成食物中毒、皮肤过敏等及类似问题,一切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十、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及《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罚。 出现下列情况的将终止合同。1、发现一次供货的价格超过乙方企业及市场相同货物同期价格的;2、供货时间超过规定并累计达到3次的;3、乙方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的。十一、合同经济纠纷的解决:因产品质量问题的争议,由黔东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他国家指定的单位进行鉴定,该鉴定结论甲乙双方无条件接受。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支付。因合同争议所产生的诉讼,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解除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32、 合同履行期限满,无质量问题的;3、 如一方迟延履行主要职责,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4、 如一方迟延履行职责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 乙方出现本合同第九条规定情况的;6、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超过 3个月的(财政未批复资金除外);7、 甲方不能足额支付货款达 5次以上的;8、 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十三、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章后生效,合同规定事项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采购办一份、代理机构一份。甲方单位名称(章):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单位地址:凯里开发区中昊大道东侧原 210 厂法定代表人:朱旭委托人:电话:8557111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开户行:贵州凯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路支行帐号:2511012001201100032050电话:13308554333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附件:采购清单(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黔东南州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食品原材料 2022-02-11T11:50:17+0800 - ¹óÖÝÔ£·¼ºÀ¹¤³ÌÏîÄ¿¹ÜÀí×ÉѯÓÐÏÞ¹«Ë¾ verify 2022-02-11T11:37:56+0800 - Ç­¶«ÄÏÃç×嶱×å×ÔÖÎÖÝÉç»á¸£ÀûÔº verify 2022-02-10T17:43:22+0800 - ФÎÄÇå verify 2022-02-10T17:42:54+0800 - ¿­ÀïÊÐÑóÒç³É³¬ÊÐ veri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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