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G42022014
二、项目名称:贵池区政务中心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鼎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与 丹霞路交口名筑花园33幢商101#、商102#
中标(成交)金额: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名称:贵池区政务中心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俊、陈淑丽、魏来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定额收取金额:2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池州市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
地 址:贵池区政务中心(康庄路99号)
联系方式:13013040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长江路与百牙路交汇处汇安楼6楼
联系方式:138566154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林
电 话:1385661546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竞争性磋商-服务类)
采购文件审批表
贵池区政务中心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目 录第一章 磋商公告(磋商邀请)........................................................................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第三章 采购需求..............................................................................................15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22第五章 供应商须知..........................................................................................30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44第七章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59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73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通用部分与专用部分不一致的,以专用部分为准)第一章 磋商公告(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贵池区政务中心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j.chizhou.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02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G42022014项目名称:贵池区政务中心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预算金额:贵池区政务中心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预算为人民币0.00 元最高限价(如有):贵池区政务中心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0.00 元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 年 01 月 27 日至 2022 年 02 月 09 日,每天上午 08:00 至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地点: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j.chizhou.gov.cn/ )方 式:1、本项目只接受已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中的完善信息的市场主体参与,未完善的市场主体请及时办理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请参见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切 换 公 告( http://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02003000/6d726de9fcfb408fa99549a0c8b88955)”(公告附件含操作视频),联系电话:0566-2318357,0566-2318216)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直接使用办理的 CA 锁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 台 “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 模 块 中 ( 网 址 :http://ggj.chizhou.gov.cn/front/linksystem/transition/systemList?systemCode=1023001002),选择 “品茗电子交易系统(政府采购)”进行登陆下载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售价:0 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2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品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五、开启时间:2022 年 02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品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合理安排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获取采购文件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责任自负。2、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服 务 指 南 ” - “ 工 具 下 载 ” ( 网 址 :http://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80000)栏目中下载最新版(品茗)电子制作工具进 行 制 作 电 子 响应 文 件 ,各供应商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响应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响应,责任自负。 电 子响应 文 件 制 作 流 程 操 作 手 册 下 载 地 址 :http://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60010 选择(品茗)。3、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采取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方式进行开、评标活动。供应商须在开标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锁登录池州市公共资源 交 易 平 台 “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 ( 网 址 :5http://ggj.chizhou.gov.cn/front/linksystem/transition/systemList?systemCode=1023001002),选择 “电子交易系统品茗(政府采购)”,进入到“不见面开标大厅” ,点击本项目。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之内完成解密,供应商未按规定完成解密,视为放弃投标。供应商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应保持“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其授权委托人随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远程等方式接受磋商小组发出的询标(含磋商,如有)、二轮(或多轮)报价等信息。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系统发出指令后 30分钟内进行回复)对磋商小组发出的询标(含磋商,如有)信息作出答复,逾期未提交询标回复函的,视同认可磋商小组评审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系统发出指令后 60分钟之内完成报价)对磋商小组发出的二轮(或多轮)报价做出答复,若超出规定回复提交时间的,则以上一轮报价为最终承诺报价。4、因演示、答辩等原因确需到场的,投标供应商须遵守以下规定:(1)根据池州市《关于从严从紧加强全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措施的通知》等要求,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在抵池后尽快且不得超过 6小时,向所在村(居)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其中,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健康观察,实行 2 次核酸检测;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 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实行 2 次核酸检测;发生本土病例的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来(返)池人员,一律提交 3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场交易。(2)因开标场所在贵池区新政务服务中心大院内,投标供应商进入大院和大厅时,同时要服从区新政务服务中心在疫情期间实施的有关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人员信息登记等);请投标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区采购中心概不承担因投标供应商不能或未能及时进场参与投标之责任。5、技术支持(品茗软件公司)方式 1:18815728052;方式 2:15988404421;方式 3:130130262096、现场开标地点:贵池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采购中心开标一室(贵池区迎宾花园 A区,通港大道与梅林路交叉口东北角,二路、十路公交新政务服务中心站)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池州市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地 址:贵池区政务中心(康庄路 99号)联系方式:1301304092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长江路与百牙路交汇处汇安楼 6楼联系方式:1385661546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陆林电 话:138566154607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意事项:本章是对第五章“供应商须知”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的,应以本前附表为准。条 款号条款内容 内容、说明与要求3.1 采购人 池州市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3.2 采购代理机构 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3.3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池州市贵池区财政局3.4.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详见采购需求3.4.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注: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可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 行 中 小 企 业 规 模 类 型 自 测 ( 查 询 网 址https://www.miit.gov.cn/)。进入该网→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3.5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是 否7.3 现场考察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 ,视同放弃现场考察 ,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1 询问截止时间2022 年 02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注: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询问截8条 款号条款内容 内容、说明与要求止时间前携带《确认投标信息》截图及质疑函书面原件形式送达至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并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在规定异议时间前各潜在投标人未对磋商文件条款提出质疑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采购单位解释为准。10.1 包别划分不分包 □分为 个包供应商对多个包进行报价的成交包数规定:13.1 磋商有效期 60 日历日14.2电子开评标相关要求(一)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供应商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具体请在“池州市公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网 员 系 统 ” 登 陆 页( http://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80000)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2)在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要求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主锁和副锁因证书号不一致不可混用,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供应商须在开标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9条 款号条款内容 内容、说明与要求止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锁登录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 台 “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 网 址 :http://ggj.chizhou.gov.cn/front/linksystem/transition/systemList?systemCode=1023001002),选择 “电子交易系统品茗(政府采购)”,进入到“不见面开标大厅” ,点击本项目。(三)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响应文件是指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四)不需要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仅中标单位需提供若干份纸质响应文件(必须和电子版响应文件一致)。14.5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根据磋商文件要求1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16.3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8.1磋商时间 详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磋商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18.2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21.4最后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6%。(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2%。(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23.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1-3家10条 款号条款内容 内容、说明与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6.2随成交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如有)(3)磋商业绩承诺函; (如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有)(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有)(6)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如有)(7)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7.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 □数据电文28.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29.1 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注: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池州市行政区域(含三县一区)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注册地在池州市行政区域(含三县一区)范围内的融资担保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3)收取单位:(4)缴纳时间: 签订合同前(5)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 7 日历日11条 款号条款内容 内容、说明与要求30.1 成交服务费(1)金额:□免收定额收取:人民币 25000.00 元□按下列标准收取:(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3)收取单位: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4)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33.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接收部门 1:池州市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联系电话:13013040929地 址:贵池区政务中心(康庄路 99号)接收部门 2: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856615460通讯地址:池州市贵池区长江路与百牙路交汇处汇安楼 6楼35 其他内容35.1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磋商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无 □图纸 □光盘 □获取方式: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登陆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5.2关于联合体的相关约定(1)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2)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35.3 社保证明材料(如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12条 款号条款内容 内容、说明与要求有) 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4)参与磋商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经评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35.4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及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项目适用)□是 否35.5 重要提示一(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成交)通知书》,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3)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13条 款号条款内容 内容、说明与要求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4)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5)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5.6 重要提示二特别提醒:磋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磋商、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成交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管部门严肃查处。35.7 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磋商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5.8 等效件下列证明文件将被视为与提供原件相同的效力:(1)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应当提供证件的主要信息并且距开标时间不得大于 6 个月);(2)证件原件办理年审、换证、遗失或其他14条 款号条款内容 内容、说明与要求客观情形不能携带至现场的,提供发证机关或县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中应当注明证件的主要信息。35.9 调查处理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皖财购[2021]349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随意弃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35.10 其他补充说明(1)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要求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磋商业绩承诺函仅用于评审结果公告,不作为评审内容。(2)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如不同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相同,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3)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4)电子交易系统有关内容与本磋商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磋商文件为准。35.11质量风险金及履约保证金定额收取:30万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注: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池州市行政区域(含三县一区)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注册地在池州市行政区域(含三县一区)范围内的融资担保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3)收取单位:池州市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4)缴纳时间: 签订合同前(5)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 7 日历日15第三章 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每月月末根据本月实际消费情况据实结算。2 服务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3服务期限食堂承包经营期限为 3 年(1+1+1 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进行满意度量化考核(考核由招标人组织用餐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考核满意度达到 70%以上可继续签订下一年度运营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中标人限期搬离,招标人另行招标。如因不可抗拒或国家政策因素引起的变化,双方协商解决。二、项目概况池州市贵池区政务中心机关食堂位于区接待中心一楼,建筑面积约2000 平方米,其中就餐大厅面积 1800 平方米,设有 300 个就餐位。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16四、服务需求(一)服务范围(1)中标人在招标人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中标人分别提供早中晚餐及招待用餐。(2)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满足驻区政务中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用餐需求,不得对外营业。(二)服务要求(质量、成果等要求)1、中标人承包经营期间,应缴纳税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管道疏通、窨井清淤等费用。2、中标人承包经营期间须向机关干部职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饭菜价格合理,原材料不准使用“三无产品”, 不得使用过期、变质产品,不准出售变质、变味饭菜,保证按需供应,做到安全卫生,新鲜可口,品种多样。3、食堂供餐方式可以选用套餐,也可根据就餐人员需求实行自选饭菜,菜金按实刷卡收取。自选餐产品性价比应优于市场同类产品,并且价格应相对稳定,不得私自提价,若因客观因素确需提价,需提前向招标人报备,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施行。4、中标人承担运营后,相关许可证等报批由中标人自行办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协助提供有关文件资料。5、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理。因中标人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人员食品安全问题,由中标人全权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6、中标人承包经营期间需缴纳质量风险金及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叁拾万元(主要用于食物中毒风险及服务质量保证等)。7、招标人对中标人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一年内三次测评达不到 70%及以上或不能保证食堂正常运转,招标人有权解除中标合同,中标人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十日内,无条件交回经营场地及招标人配备的餐具用具,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向招标人提供任何要求。招标人可用上月代收取的餐费和履约保证金支付紧急聘请人员的费用。8、中标人经营期内未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破坏房屋结构及改变房屋的用途,一经发现,视为违约解除中标合同并扣保证金,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9、经营所需原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并建台账和三餐饭菜留样。严禁使用劣质、假冒调味品、食用油等三无产品,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变味的食材、不得提供生、冷食品。1710、中标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负责。11、中标人负责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招标人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12、招标人有权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食堂承包经营商无需缴纳承包费,但净利润率不超过 5%)进行监督检查。13、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等均属于中标人管理范围,中标人保证管理范围区域卫生干净、整洁。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招标人管理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不能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要求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14、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招标人有权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15、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正式运营的通知后方可进场运营,且确保按时运营。(三)服务标准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四)经营要求1、中标人不允许将食堂经营分包、二次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食堂,更不能违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承包经营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给予经济处罚。2、食堂由中标人负责经营,任命一位有资质、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全权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落实合同约定的要求。3、招标人负责全面监管,食堂工作人员全部由中标人自行安排,与招标人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中标人应按规定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中标人及其雇佣人员,发生任何人身财产的意外损害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准上岗从业,每发现一次按 500 元进行处罚,三次以上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经营权及承包资格。4、重视和搞好食品卫生安全及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招标人和卫生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如因中标人的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5、招标人不收取中标人承包费,承包经营期间的用气(单独装表计量)由中标人全额支付;用水(单独装表计量)和用电(单独装表计量)在营业额 8%以内由招标人支付,超出部分(如承包经营期间用水和用电费用达到营业额 10%,8%部分由招标人支付,2%部分由中标人支付)18由中标人支付。卫生费由中标人按物价部门规定按月交纳,逾期不交造成后果由中标人负责。6、承包期间中标人可添置需要的厨具设备,承包期满添置的厨具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接收。7、承包经营期间,员工的住宿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解决。8、中标人所聘用人员(55 周岁以下)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其身份证、健康证,报招标人批准备案。培训考核合格并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9、所供菜肴须品种多样、营养丰富,早、中﹑晚三餐主副食不得少于 28 个品种,并要求每天更换品种不得少于其中的三分之一。10、食堂所售食品必须明码标价,招标人有权检查督促中标人饭菜质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等。11、中标人承包经营期结束后,必须完好地移交招标人提供经营场地﹑餐具用具﹑设备设施等物资,如损坏按价赔偿 ,并按照招标人要求(立即)撤走中标人自备物资以及人员,并将场所卫生清理干净后交给招标人,迟交一天处违约金 200 元,直至招标人要求强制搬出。12、食堂(含餐厅、操作间)的饭脚水处理,中标人必须与饭脚水收集人签有协议,报招标人备案。13、中标人在承包经营期间所产生债务赊欠责任自负。14、招标人设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员,对中标人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整改。15、中标人应依法经营、履行协议,严禁违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不得销售“三无” 产品以及违禁物品;不得在食堂及周边饲养家禽家畜;否则视为违约。16、中标人要对所聘用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报招标人备案,并负责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保福利的发放;中标人负责对所聘用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中标人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中标人要负完全责任,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7、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及招标人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食堂内娱乐设施不得播放内容反动或黄色音像制品;(2)食堂内餐具必须严格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应保证消毒柜的正常运行和使用;(3)食堂工作人员衣帽必须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4)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19(5)制订食堂卫生管理等相关制度及职责,认真搞好食堂操作间、餐厅的环境卫生,要求每餐一小扫、每天一大扫,建立食堂卫生安全工作自查台账记录;(6)食堂所有垃圾应倒在招标人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否则招标人将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卫生管理费每次 200 元;(7)食堂工作人员应讲卫生,进操作间不准戴首饰、不准涂指甲油、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8)食堂严禁出售假冒、伪劣、过期、腐烂、变质、有毒物品。(9)食堂必须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8、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原料(如:米、面、油、肉、调味品、豆类等)采购制度,购买物品必须做到定点采购,严禁随意采购,并且要及时索要定点商店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蔬菜类原料采购要有固定的蔬菜基地或销售摊位,让卖方出具签字手续,并建立台账备案,招标人有权对相关资料备案情况进行抽查。19、中标人储藏食品原料必须离地、离墙 20cm 以上,食品按种类分类,分柜存放,并实行标签化管理;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不得与药品、杀虫剂、洗涤剂、防腐剂、杂品等物品混放;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20、中标人加工食品必须严格执行卫生标准,做到双刀、双案、洗菜、洗肉、洗刷餐具是三个水池,加工食品分类、分区摆放,并且标志张贴明显。21、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质量检验与留样制度,留存食品必须做到有中餐、晚餐标签,留足数量(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50 克)、留足时间(专用冰箱冷藏条件下存放 48 小时以上),并做好留样登记,如发现一次留样不规范,处违约金 500 元。22、中标人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并保证随时接受招标人对食堂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检查与监督。如果发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劣质食品、劣质米、无检疫猪肉,招标人将进行处罚;若受到工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罚,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23、中标人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卫生防疫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中标人承担。24、若中标人在经营中,造成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中标人承担在此事故中全部法律责任和所有费用,招标人有权解除协议,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情节严重的走司法程序。2025、中标人要按招标人规定的就餐时间准备饭菜,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须延迟应及时通知招标人。26、中标人应在食堂显著地方公布菜谱价格,并接受招标人监督。若中标人供应饭菜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较大,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相关建议并督促中标人加以整改。27、中标人在签订协议时应向招标人上交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在承包期内无违反本协议规定,招标人在承包期满后应如数无息退还中标人。28、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注意维护招标人的财产不受损失,不得将产权属招标人的设备、用具等拿出食堂院外;承包期内招标人食堂内的固定资产由中标人负责管理使用,维修年检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己承担。29、若工商、税务、卫生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需要收取有关费用(含税费)由中标人承担。30、若中标人有违反上述之规定,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协议。31、违约责任(1) 中标人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中标人不正常营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2)中标人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给中标人造成损失,中标人应负全部经济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3)中标人逾期无法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招标人有权责令中标人整改。因中标人不具备条件而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中标人应承担处罚责任。(4)若中标人违反本文件中的没有注明处违约金条款的,招标人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直接从中标人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每次扣除 500 元直至全部,作为中标人违约给中标方造成损失的补偿,若违约金使用超过履约保证金,超出的部分由中标人如数交纳,协议自行解除。(5) 若中标人将所承包的招标人食堂转包给他人经营,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且中标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6)在承包期内,若招标人需要收回中标人食堂,则应赔偿中标人在招标人食堂投入设备的经济损失。(7)招标人若违反本文件的有关约定,招标人应赔偿因招标人违约给中标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32、除上述约定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若有违反处以罚款,具体要求如下21(1)不明码公示饭菜价,处违约金 100 元/次。(2)饭菜价格检查净利润率超过招标人规定要求,第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以后加倍罚款。(3)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100 元。(4)餐厅、操作间苍蝇密度不得超过卫生条例的规定,否则处违约金 100 元。(5)生熟物品及加工用具必须明确标志,分开使用,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100 元。(6)剩饭、剩菜不准隔顿使用,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7)冰柜定期清理、生熟分开存放,违者处违约金 200 元。(8)对餐具及用具应及时消毒,未及时消毒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元。(9)垃圾必须送到指定地点,乱倒垃圾,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10)操作间打扫不干净,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11)工作期间不准员工酗酒,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人。(12)不准超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外经营,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200 元。(13)工作期间,工作衣帽穿戴不整洁, 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50 元/人。(14)严禁在操作间和售饭窗口抽烟,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100元/人。(15)中标人如受到工商、税务、公安、环卫等部门罚款的,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处同样数量的违约金。上述罚款,中标人应立即缴纳,若迟缴款每项罚款按 10 元/天计算滞纳金。五、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 0 元六、其他要求1、食堂承包经营商无需缴纳承包费,但净利润率不超过 5%;2、机关食堂提供设施设备有:场地、桌椅板凳、灶台、消毒柜、冰柜等(不含低值易耗品),详细设备在合同签订前以现场实际交接为准。3、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服从贵池区政府的考核机制。4、中标人需单独开设专用账户,用于资金充值,由招标人管理。22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2.1 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初审表序号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是否通过格式及材料要求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磋商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税务登记证合法有效3磋 商 响 应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5磋 商 授 权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即可。236中 小 企 业声明函(专门 面 向 中小 企 业 采购 项 目 适用)符合供应商资格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7供 应 商 资质符合供应商资格中的资质要求提供符合供应商资格中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8 磋商报价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9商务响应情况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的要求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10 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 综合评分2.2.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2.2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 100 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0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 分内容评分标准分 值 范围技 术 资 信分(100 分)业绩1、供应商具有在管食堂经营管理业绩的,每个业绩得 4 分,最高得 16 分。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是否在管等关键评审因素0-28 分24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供应商在同一个项目所属服务期限内(如服务期限为一年以上,合同一年一签或服务期限采取 1+..+1 等模式的)提供与同一单位签订的多个业绩合同,只按一个项目业绩计分。供应商提供与同一单位签订的多个业绩合同但不属于同一个项目下所属服务期限内的,投标文件中另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业主(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扫描件。2、供应商具有在管食堂经营管理面积 1500 平方米以下的得 4 分,1500(含)-2500 平方米(不含)的得 8 分,2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 12 分;(本项得分不累计算分,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大经营面积的食堂作为本项评分的标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主单位证明或者合同扫描件,证明或合同扫描件须能体现是否在管及面积等关键性评审因素,否则不得分。体 系认 证类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1、餐饮服务类质量管理体系类认证;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5、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 体系)认证;6、餐饮服务类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个认证证书得 2 分,最高得12 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的扫0-12 分25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人 员配备一、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本项满分为 4 分:从事食堂管理工作满 8年以上,同时具有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的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和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餐饮业职业经理人及西式面点师(一级)的得4 分。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人员证书扫描件,须能体现人名等关键性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 中 国 社 会 组 织 网 查 询 结 果 为 准(http://www.chinanpo.gov.cn/)并提供查询截图,未提供的不得分。 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二) 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 8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3 条。二、厨师长,本项满分为 2 分:同时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且获得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协会颁发的先进个人荣誉证书的得 2分。注: 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证书扫描件;(三)荣誉证书扫描件,须能体现人名等关键性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另0-10 分26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 中 国 社 会 组 织 网 查 询 结 果 为 准(http://www.chinanpo.gov.cn/)并提供查询截图,未提供的不得分。 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三) 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 2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3 条。三、公共营养师,本项满分为 2 分:具有高级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 2 分。注: 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证书扫描件;(二) 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12 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3 条。四、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本项满分为 2 分:同时具有省级以上餐饮协会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及营养配餐师证书得 2 分。注: 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证书扫描件;(二) 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12 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3 条。特别说明: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否则重复项不计分。27荣 誉或 奖项1、投标供应商获得省级以上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餐饮荣誉证书的,每 1 个得 2 分,最高得 8 分。2、投标供应商荣获中国饭店协会或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团餐或团膳优秀企业证书的得 8 分。特别说明:以上两项同一个荣誉证书不重计分。3、投标供应商管理的食堂获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A 级食堂”、“A 级单位”,每个 2 分,满分 4 分。注:以上三小项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 ,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 中 国 社 会 组 织 网 查 询 结 果 为 准(http://www.chinanpo.gov.cn/) 并 提供查询截图,未提供的不得分。 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4、投标供应商为其管理的食堂购买过公众责任险或食品安全险的,每个得2 分,满分 4 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保单扫描件,须能体现管理过的项目,若无法体现,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0-24 分其他供应商对人员管理、购买公众责任险和食品安全险承诺的得 3 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0-3 分28经营方案1、本项目的经营方案(应围绕经营管理、食料采购、饭菜品种、食品价格、安全卫生等内容编制),对比各投标供应商的经营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好得 5≤F≤8 分,较好得 2≤F<5 分,一般得 1≤F<2 分,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提供停水、停电、停气、消防、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0- 9 分技术措施本项目的技术措施,对比各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措施进行综合评价,好得3 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0-3 分服务承诺服务承诺(应包括经营品种、价格、食品安全、卫生及消防承诺)。根据服务承诺综合评分(承诺函格式自拟), 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0-2 分规章制度1、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好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2、餐厅经营管理制度:好得 1分,一般得 0.5 分;3、质量与服务管理制度:好得 1分,一般得 0.5 分;4、其他各项管理制度:好得 1分,一般得 0.5 分。0-4 分现场答疑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1、现在答辩思路清晰、完整的得 5分;2、现在答辩思路较清晰、完整的得 3分;3、现在答辩思路不清晰、完整的得 1分。0-5 分2.2.3 分值汇总29(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再将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采购单位代表遥号机遥号方式确定排序。遥号机遥号方式决定确定排序供应商的规则:在遥号机内放置与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合格供应商家数相等个数的球,球上分别标有“1、2、3……”顺序号的标签,采购单位代表按电子交易系统开标记录表中上述合格供应商的顺序依次标注“1、2、3……”顺序号,1 号球代表 1号供应商、2 号球代表 2 号供应商,依次类推。现场遥号时,第一次遥号弹出来的球号所代表的供应商排序在前;第二次遥号弹出来的球号所代表的供应商排序次之;依次类推。30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第五章 供应商须知1.1 适用范围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磋商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2.定义2.1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2.2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 X 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2.3 业绩: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3.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磋商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3.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3.4.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4.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3.4.4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磋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4.5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31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磋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3.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3.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5.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8 对联合体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3.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磋商将被认定为 磋商无效。4.资金来源4.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4.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6.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磋商文件构成7.1 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32第一章 磋商公告(磋商邀请)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采购需求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 供应商须知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第七章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7.2 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7.3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4 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采购需求,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见磋商文件第四章。7.5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 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8.2 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 者 修 改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在 池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ggj.chizhou.gov.cn/ )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8.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8.4 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9.报价9.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如果有计算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进行修正:(1)如单价累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33(2)小写与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9.3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4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响应无效。9.5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不建议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9.6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不足两位,按照两位计算,如超出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单位按磋商文件约定)。9.7 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8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磋商范围及磋商文件成交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10.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10.2 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0.3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磋商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磋商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0.4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磋商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响应文件构成11.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11.2 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2.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2.1 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2.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2.3 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提供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考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磋商小组来评判。12.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34制。12.5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13.磋商有效期13.1 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13.3 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电子开评标相关要求14.1 办理电子数字证书(CA 证书)14.1.1 供应商应当取得和正确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或省内其他已与池州市共享省主体库市)窗口咨询办理。供应商需通过数字证书对磋商响应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并妥善保管数字证书。14.1.2.1 数字证书到期后供应商必须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并对磋商响应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续期会使证书编号不一致导致之前加密的电子标书无法解密,请务必在投标前提前办理续期手续或重新加密上传文件。)14.1.2.2 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供应商应提前更换新证书。供应商在开标前务必确认数字证书是否正常使用,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4.2 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4.2.1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供应商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具 体 请 在 “ 池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网 员 系 统 ” 登 陆 页(http://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80000)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3514.2.2 在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要求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14.2.3 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主锁和副锁因证书号不一致不可混用,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3 供应商须在开标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锁登 录 池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 网 址 :http://ggj.chizhou.gov.cn/front/linksystem/transition/systemList?systemCode=1023001002),选择 “电子交易系统品茗(政府采购)”,进入到“不见面开标大厅” ,点击本项目。14.4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响应文件是指解密后的响应文件)。14.5 不需要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仅中标单位需提供若干份纸质响应文件(必须和电子版响应文件一致)。14.6 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5.2 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 响应无效。15.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响应文件的递交 、修改与撤回16.1 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磋商公告(磋商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6.2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6.3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以电子交易系36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现场或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解密所有响应文件。16.4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16.5 意外情况的处理16.5.1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供应商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16.5.1.1 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16.5.1.2 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6.5.1.3 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6.5.1.4 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16.5.1.5 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16.5.1.6 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16.5.2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财政监督部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6.5.2.1 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16.5.2.2 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操作,或重新组织招标。17.磋商小组17.1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 3 人以上(含)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7.2 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7.3 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8. 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8.2 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8.3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3718.3.1 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电子交易系统远程等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18.3.2 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视项目情况可能将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如供应商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且保持通讯设备在线状态或在线状态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视同放弃该权利。18.3.3 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超出规定时间,则以上一轮报价为最终承诺报价。18.3.4 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8.4 相关说明。18.4.1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交易系统远程等询标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8.4.2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以询标形式上传回复函等方式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18.4.3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8.4.4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8.5 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9.终止竞争性磋商19.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820.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 更正20.1 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回复等方式作出。如有询标,其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持 CA 锁登录品茗电子交易系统以远程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等。因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21.最后报价21.1 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21.2 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21.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21.4 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21.4.1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对小微型企业报价给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1.4.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21.4.3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 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21.5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21.5.1 总体政策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可点击查询)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于同时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节能、环保产品和认证机构名单均可从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点击进入)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可点击进入)查询。21.5.2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已明确具体“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点40击查询)。各供应商投标时应注意,如果招标文件中采购货物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请自行对照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供应商应尽量使用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投标,并提供其所投产品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含打印件等)。根据节能品目清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发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清单通知文件为准)21.5.3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已明确具体“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点击查询)。各供应商投标时应注意,如果招标文件中采购货物(请自行对照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供应商应尽量使用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投标,并提供其所投产品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含打印件等)。21.5.4 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证书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使用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时,必须使用经过市场监管总局认可的认证机构所出具的认证证书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含打印件等)。被认可的认证机构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可点击查询)。22.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2.1 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则按磋商文件中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抽签决定排序;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4123.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23.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24.编写评审报告24.1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5.保密要求25.1 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6.成交结果公告26.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j.chizhou.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6.2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27.成交通知书27.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7.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告知磋商结果28.1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8.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9.履约保证金29.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42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成交服务费30.1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31.签订合同31.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原则上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10日内签订合同。3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服务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31.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2.廉洁自律规定32.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32.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3. 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3.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3.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3.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验收34.1 采购人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的责任主体,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34.2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民法典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43国民法典》。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该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34.3 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34.4 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34.5 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成交供应商)承担。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5.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贵池区政府采购合同 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 合同书项目名称:某项目 (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项目编号:某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签订地:签订日期: 年 月 日45某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某代理机构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 (成交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二、服务内容(一)服务名称:池州市贵池区政务中心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服务范围:①乙方在甲方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分别提供早中晚餐及招待用餐。②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满足驻区政务中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用餐需求,不得对外营业。(三)管理要求:1、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应缴纳税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管道疏通、窨井清淤等费用。2、乙方承包经营期间须向机关干部职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饭菜价格合理,原材料不准使用“三无产品”, 不得使用过期、变质产品,不准出售变质、变味饭菜,保证按需供应,做到安全卫生,新鲜可口,品种多样。3、食堂供餐方式可以选用套餐,也可根据就餐人员需求实行自选饭菜,菜金按实刷卡收取。自选餐产品性价比应优于市场同类产品,46并且价格应相对稳定,不得私自提价,若因客观因素确需提价,需提前向甲方报备,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施行。4、乙方承担运营后,相关许可证等报批由乙方自行办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提供有关文件资料。5、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人员食品安全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6、乙方承包经营期间需缴纳质量风险金及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叁拾万元(主要用于食物中毒风险及服务质量保证等)。7、甲方对乙方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一年内三次测评达不到 70%及以上或不能保证食堂正常运转,甲方有权解除中标合同,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十日内,无条件交回经营场地及甲方配备的餐具用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向甲方提供任何要求。甲方可用上月代收取的餐费和履约保证金支付紧急聘请人员的费用。8、乙方经营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破坏房屋结构及改变房屋的用途,一经发现,视为违约解除中标合同并扣保证金,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9、经营所需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并建台账和三餐饭菜留样。严禁使用劣质、 假冒调味品、食用油等三无产品,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变味的食材、不得提供生、冷食品。10、乙方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11、乙方负责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12、甲方有权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食堂承包经营商无需缴纳承包费,但净利润率不超过 5%)进行监督检查。13、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等均属于乙方管理范围,乙方保证管理范围区域卫生干净、整洁。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甲方管理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不能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4714、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甲方有权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15、乙方在接到甲方正式运营的通知后方可进场运营,且确保按时运营。三、经营要求:1、乙方不允许将食堂经营分包、二次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食堂,更不能违法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其承包经营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给予经济处罚。2、食堂由乙方负责经营,任命一位有资质、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全权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落实合同约定的要求。3、甲方负责全面监管,食堂工作人员全部由乙方自行安排,与甲方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乙方应按规定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乙方及其雇佣人员,发生任何人身财产的意外损害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准上岗从业,每发现一次按 500 元进行处罚,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其经营权及承包资格。4、重视和搞好食品卫生安全及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甲方和卫生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如因乙方的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5、甲方不收取乙方承包费,承包经营期间的用气(单独装表计量)由乙方全额支付;用水(单独装表计量)和用电(单独装表计量)在营业额 8%以内由甲方支付,超出部分(如承包经营期间用水和用电费用达到营业额 10%,8%部分由甲方支付,2%部分由乙方支付)由乙方支付。卫生费由乙方按物价部门规定按月交纳,逾期不交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6、承包期间乙方可添置需要的厨具设备,承包期满添置的厨具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接收。487、承包经营期间,员工的住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8、乙方所聘用人员(55 周岁以下)必须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健康证,报甲方批准备案。培训考核合格并与乙方签定合同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9、所供菜肴须品种多样、营养丰富,早、中﹑晚三餐主副食不得少于 28个品种,并要求每天更换品种不得少于其中的三分之一。10、食堂所售食品必须明码标价,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饭菜质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等。11、乙方承包经营期结束后,必须完好地移交甲方提供经营场地﹑餐具用具﹑设备设施等物资,如损坏按价赔偿 ,并按照甲方要求(立即)撤走乙方自备物资以及人员,并将场所卫生清理干净后交给甲方,迟交一天处违约金 200 元,直至甲方要求强制搬出。12、食堂(含餐厅、操作间)的饭脚水处理,乙方必须与饭脚水收集人签有协议,报甲方备案。1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所产生债务赊欠责任自负。14、甲方设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员,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15、乙方应依法经营、履行协议,严禁违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不得销售“三无” 产品以及违禁物品;不得在食堂及周边饲养家禽家畜;否则视为违约。16、乙方要对所聘用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报甲方备案,并负责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保福利的发放;乙方负责对所聘用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乙方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乙方要负完全责任,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7、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及甲方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食堂内娱乐设施不得播放内容反动或黄色音像制品;(2)食堂内餐具必须严格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应保证消毒柜的正常运行和使用;49(3)食堂工作人员衣帽必须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4)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5)制订食堂卫生管理等相关制度及职责,认真搞好食堂操作间、餐厅的环境卫生,要求每餐一小扫、每天一大扫,建立食堂卫生安全工作自查台账记录;(6)食堂所有垃圾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否则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卫生管理费每次 200 元;(7)食堂工作人员应讲卫生,进操作间不准戴首饰、不准涂指甲油、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8)食堂严禁出售假冒、伪劣、过期、腐烂、变质、有毒物品。(9)食堂必须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原料(如:米、面、油、肉、调味品、豆类等)采购制度,购买物品必须做到定点采购,严禁随意采购,并且要及时索要定点商店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蔬菜类原料采购要有固定的蔬菜基地或销售摊位,让卖方出具签字手续,并建立台账备案,甲方有权对相关资料备案情况进行抽查。19、乙方储藏食品原料必须离地、离墙 20cm 以上,食品按种类分类,分柜存放,并实行标签化管理;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不得与药品、杀虫剂、洗涤剂、防腐剂、杂品等物品混放;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20、乙方加工食品必须严格执行卫生标准,做到双刀、双案、洗菜、洗肉、洗刷 餐具是三个水池,加工食品分类、分区摆放,并且标志张贴明显。2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质量检验与留样制度,留存食品必须做到有中餐、晚餐标签,留足数量(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50 克)、留足时间(专用冰箱冷藏条件下存放 48小时以上),并做好留样登记,如发现一次留样不规范,处违约金 500 元。5022、乙方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并保证随时接受甲方对食堂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检查与监督。如果发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劣质食品、劣质米、无检疫猪肉,甲方将进行处罚;若受到工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罚,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23、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卫生防疫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24、若乙方在经营中,造成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乙方承担在此事故中全部法律责任和所有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协议,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的走司法程序。25、乙方要按甲方规定的就餐时间准备饭菜,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须延迟应及时通知甲方。26、乙方应在食堂显著地方公布菜谱价格,并接受甲方监督。若乙方供应饭菜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相关建议并督促乙方加以整改。27、乙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向甲方上交履约保证金。若乙方在承包期内无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在承包期满后应如数无息退还乙方。28、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注意维护甲方的财产不受损失,不得将产权属甲方的设备、用具等拿出食堂院外;承包期内甲方食堂内的固定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维修年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29、若工商、税务、卫生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需要收取有关费用(含税费)由乙方承担。30、若乙方有违反上述之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协议。31、违约责任(1) 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2)乙方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全部经济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51(3)乙方逾期无法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备条件而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应承担处罚责任。(4)若乙方违反本文件中的没有注明处违约金条款的,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直接从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每次扣除 500 元直至全部,作为乙方违约给中标方造成损失的补偿,若违约金使用超过履约保证金,超出的部分由乙方如数交纳,协议自行解除。(5) 若乙方将所承包的甲方食堂转包给他人经营,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且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6)在承包期内,若甲方需要收回乙方食堂,则应赔偿乙方在甲方食堂投入设备的经济损失。(7)甲方若违反本文件的有关约定,甲方应赔偿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32、除上述约定外,甲方有权对乙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若有违反处以罚款,具体要求如下(1)不明码公示饭菜价,处违约金 100 元/次。(2)饭菜价格检查净利润率超过甲方规定要求,第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以后加倍罚款。(3)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100 元。(4)餐厅、操作间苍蝇密度不得超过卫生条例的规定,否则处违约金 100 元。(5)生熟物品及加工用具必须明确标志,分开使用,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100 元。(6)剩饭、剩菜不准隔顿使用,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7)冰柜定期清理、生熟分开存放,违者处违约金 200 元。(8)对餐具及用具应及时消毒,未及时消毒发现一次处违约金200 元。(9)垃圾必须送到指定地点,乱倒垃圾,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元。52(10)操作间打扫不干净,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11)工作期间不准员工酗酒,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人。(12)不准超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外经营,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13)工作期间,工作衣帽穿戴不整洁, 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50元/人。(14)严禁在操作间和售饭窗口抽烟,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100 元/人。(15)乙方如受到工商、税务、公安、环卫等部门罚款的,甲方将对乙方处同样数量的违约金。上述罚款,乙方应立即缴纳,若迟缴款每项罚款按 10 元/天计算滞纳金。四、经营期限1、食堂承包经营期限为 3 年(1+1+1 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进行满意度量化考核(考核由甲方组织用餐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考核满意度达到 70%以上可继续签订下一年度运营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乙方限期搬离,甲方另行招标。如因不可抗拒或国家政策因素引起的变化,双方协商解决。2、合同期满时无论续约还是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应提前 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五、结算方式为结算方便,乙方必须在贵池区注册成立分公司。餐费每月月末根据本月实际消费情况据实结算。乙方出具税票,甲方转账付款。六、特殊说明1、食堂承包经营商无需缴纳承包费,但净利润率不超过 5%;2、机关食堂提供设施设备有:场地、桌椅板凳、灶台、消毒柜、冰柜等(不含低值易耗品),详细设备在合同签订前以现场实际交接53为准。3、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服从贵池区政府的考核机制。4、中标人需单独开设专用账户,用于资金充值,由招标人管理。5、中标人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 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54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2.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 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 知识产权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55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 质量保证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 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 合同变更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 不可抗力2.11.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56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 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 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 合同中止、终止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 检验和验收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 适用的法律2.16.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 履约保证金2.17.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 5%的履约保证金;2.17.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57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 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8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 约定内容59第七章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池州市贵池区政府采购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别: 包 (项目不分包,则删除不填)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60目 录(注:供应商自行填列响应文件页码,以便磋商小组评审)一、报价表...............................................................................................................................1、首轮报价表.........................................................................................................................2、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最终承诺报价表...............................................................................................................三、磋商响应函.......................................................................................................................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五、授权书...............................................................................................................................六、磋商响应表.......................................................................................................................七、磋商业绩承诺函...............................................................................................................八、评分材料...........................................................................................................................(一) .......................................................................................................................................1 .................................................................................................................................................…九、联合体协议.......................................................................................................................十、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十一、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61一、报价表1-1 首轮报价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磋商范围 全部/第 包磋商报价大写: ,小写: .备注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备注: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3.供应商在填写电子交易系统中唱标信息表时,“投标单位”栏应填写“供应商全称”;“投标报价”栏应填写本报价表“磋商报价”; “项目经理”栏应填写“授权代表”;“投标工期”栏应填写“服务期限”;“质量目标”栏应填写“合格”。电子交易系统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供应商在电子交易系统唱标信息栏所填列内容与本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采购文件和供应商响应文件为准。1-2 分项报价明细表(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序号服务内容 项 单价 小计金额(元)12345678910…其他费用……合计金额(元)供应商电子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备注: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63二、最终承诺报价表(供应商在电子交易系统录入)备注:1、二次或多次报价环节采取网上报价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保持在线状态,及时关注系统信息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系统发出指令后 60 分钟之内完成报价),若超出规定回复时间,则以上一轮报价为最终承诺报价。二轮或多轮(如有)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不参与成交候选人排序;二轮或多轮(如有)报价高于上一轮报价,视为恶意报价,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2、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64三、 磋商响应函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按本次磋商文件规定及最后报价承诺服务。2.我方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4.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磋商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我方承诺如磋商保证金未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磋商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且承诺磋商保证金转出账户真实有效。7.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磋商现场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9.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10.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11.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供应商电子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65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下列渠道进行了查询。(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2)行贿犯罪档案: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3 ) 企 业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 信 用 中 国 官 网(www.creditchina.gov.cn)( 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5)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官网( www.creditchina.gov.cn ) 或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官 网(http://www.ccgp.gov.cn)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贵方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66五、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代理人(被授权人)手机号码: ;代理人(被授权人)办公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67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 ;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 。供应商电子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磋商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六、磋商响应表6.1商务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承诺 偏离说明1 付款方式2 服务地点3 服务期限…6.2技术响应表(适用于含货物采购的项目,否则删除)序号货物名称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偏离说明123…6.3货物说明一览表(适用于含货物采购的项目,否则删除)货物名称品牌型号 数量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69七、磋商业绩承诺函(未作要求,无需此件)我公司同意评审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甲方采购单位均真实有效,若有异议,我公司承诺会在 3 个工作日内可就以下业绩信息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意见)原件供贵单位核对。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附业绩合同信息表序号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 合同总金额业主单位及联系方式备注1234…供应商电子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备注: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业绩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磋商文件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评审结果公告。70八、评分材料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材料可按评分要点要求顺序提供,以便于评审。71九、联合体协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或未组成联合体的,不需此件)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2.在本项目磋商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磋商,代理人在提交响应文件、评审、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4.磋商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5.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联合体成员一: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二: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72十、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我公司同意评审结果公告中公告以下主要成交标的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名称 某项目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供应商电子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备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将按约定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3.本页《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由供应商准确填写。73十一、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74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投标,不需此件)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某采购单位)的(某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 (标的名称) ,属于(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 (标的名称) ,属于(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75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 □不符合 ( 对应勾选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某采购单位)的(某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76十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磋商公告(磋商邀请)、采购需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1、供应商应按第一章“磋商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满足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1.1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1.2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2.1 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2 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2.3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单位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1.3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详见招标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扫描件。2、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等。77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 邮编:联系人: 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 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 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 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 公章:日期:78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9附件 1询 标 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供应商名称:(如面向所有供应商进行询标的,磋商小组会填列“所有供应商”)询标内容:注:此表为磋商小组专用80附件 2询 标 回 复 函供应商名称:答复: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磋商小组评审结论:□通过。通过理由:□不通过。不通过的磋商文件条款依据:磋商小组签字:注:涉及询标(含磋商,如有)的,磋商小组以询标函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系统发出指令后 30 分钟内进行回复)对磋商小组发出的询标信息(含磋商、如有)做出答复,逾期未回复提交的,视同认可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供应商将磋商小组发出的询标事项按上述询标回复函的格式要求填好并转换成 PDF 等版,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相关信息提示栏打开“上传”按纽功能并选中、上传提交已答复的“询标回复函”。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磋商公告(磋商邀请函)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贵池区政府采购合同 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某项目 (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项目编号:某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 条款号 约定内容 第七章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 磋商范围 全部/第 包 磋商报价 大写: , 小写: . 备注说明 序号 服务内容 项 单价 小计金额(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 其他费用 … … 合计金额(元) 备注: 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供应商在电子交易系统录入) 六、磋商响应表 6.1商务响应表 序号 商务条款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承诺 偏离说明 1 付款方式 2 服务地点 3 服务期限 … 6.2技术响应表(适用于含货物采购的项目,否则删除) 序号 货物名称 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及要求 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 偏离说明 1 2 3 … 6.3货物说明一览表(适用于含货物采购的项目,否则删除)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 八、评分材料 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材料可按评分要点要求顺序提供,以便于评审。 九、联合体协议 „„„„ 4.磋商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5.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成员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投标,不需此件)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日 期: 年 月 日 十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2022-01-27T11:40:44+0800 1页(105,199) 池州市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