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外包(第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E4201000184020279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鄂梅采备(2021)第 329 号
三、项目名称
黄梅县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外包(第二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黄梅县康泰园养护中心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黄梅镇商河村11组
中标(成交)金额:2375(元/人/月,生活全失能人员计划供养200人);1336(元/人/月,生活半失能人员计划供养40人);1109(元/人/月,生活全自理人员计划供养40人)。(每年计划预算金额687.36万元;如遇国家政策性变化,采购人将依据上级相关要求对上述标准随之进行适当调整。)
服务类 |
名称:黄梅县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外包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白献忠,宛亚光,梅林峰,吴林华,钱巧平,付柳红,桂琴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2-11
2、评审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黄梅县东山大道11号 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载明的金额收取,由中标人承担,并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2、收费金额:3.6(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即2022年2月15日8时00分—2022年2月23日17时30分止),按《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梅县社会救助局
地 址:黄梅县黄梅镇晋梅大道
联系方式:18071831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梅县黄梅镇迎宾大道806号三楼(黄梅分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13409905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慧
电 话:13409905533
- 黄梅县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外包(第二次).pdf
1黄梅县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外包(第二次)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E4201000184020279001采购人:黄梅县社会救助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2 年 1 月 19 日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一、说 明...........................................................................................................................................................71. 适用范围................................................................................................................................................. 72. 定义..........................................................................................................................................................73.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74. 投标费用................................................................................................................................................. 75. 保密..........................................................................................................................................................7二、招标文件.......................................................................................................................................................86. 招标文件的构成..................................................................................................................................... 87.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异议......................................................................................................................... 98. 招标文件的修改..................................................................................................................................... 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9. 投标的语言............................................................................................................................................. 9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911.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912. 投标报价............................................................................................................................................. 1013. 备选方案............................................................................................................................................. 1014. 联合体投标......................................................................................................................................... 1015.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016. 投标有效期......................................................................................................................................... 1017. 投标文件的签署与编制..................................................................................................................... 1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18. 投标文件的加密................................................................................................................................. 1119. 投标文件的递交起止时间................................................................................................................. 11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11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1五、开标与评标.................................................................................................................................................1122. 开标......................................................................................................................................................122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1224. 投标文件的初审................................................................................................................................. 12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13326. 投标的评价......................................................................................................................................... 1327.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1328. 授标......................................................................................................................................................14六、授予合同.....................................................................................................................................................14七、公告、质疑................................................................................................................................................ 15八、纪律和监督................................................................................................................................................ 1534.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1535.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536.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537.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6九、适用法律.....................................................................................................................................................16十、废标条件.....................................................................................................................................................16十一、特别说明................................................................................................................................................ 16第三章 采购需求 .................................................................................................................................................. 18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2第五章 服务合同书格式与基本内容.................................................................................................................... 31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7附件一:投 标 函........................................................................................................................................ 36附件二:资格审查资料.................................................................................................................................... 38附件三:关于投标人同意服务费收费的承诺书............................................................................................36附件四:技术与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响应申明............................................................................................48附件五:体系认证............................................................................................................................................ 52附件六:企业信用等级.................................................................................................................................... 53附件七:企业综合实力情况表........................................................................................................................ 54附件八: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 55附件九:业绩事例资料.................................................................................................................................... 57附件十:技术人员情况汇总表........................................................................................................................ 58附件十一:设备设施表.................................................................................................................................... 61附件十二:服务方案........................................................................................................................................ 62附件十三:授权委托书.................................................................................................................................... 63附件十四:其它材料........................................................................................................................................ 644第一章 黄梅县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外包(第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黄梅县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外包(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ncp.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 2 月 1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E4201000184020279001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梅采备(2021)第 329 号3、项目名称:黄梅县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外包(第二次)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2062.08 万元6、最高限价:2062.08 万元7、采购需求:择优选择一家供养服务机构,为特困人员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计划供养黄梅县柳林、停前、五祖、杉木、独山、下新、大河、苦竹、濯港、黄梅镇等十个乡镇的特困人员计划 280 人。其中:生活全失能人员 200 人,生活半失能人员40 人,生活全自理人员 40 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 月 26 日 24 时(北京时间)2、地点: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ncp.com.cn/)3、方式:投标人应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ncp.com.cn/)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 400-112-9919 或咨询客服 QQ:800182906 或 2372645290)。投标人登录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ncp.com.cn/)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如有)。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始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 0 时 00 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3、地点:投标人应进入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ncp.com.cn/)在上述截止时间前线上提交投标文件。于上述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在线开标,并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小于三家时,采购人可以顺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并予以公告,也可以对该项目予以终止。2、本公告发布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ncp.com.c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1、采购人信息名 称:黄梅县社会救助局地 址:黄梅县黄梅镇晋梅大道联系方式:180718315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黄梅县黄梅镇迎宾大道 806 号三楼(黄梅分公司地址)联系方式:134099055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石慧电 话:13409905533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 明1.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招标公告。2.2 “行政监管部门”是指黄梅县财政局;“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是指黄梅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招标公告。2.4 “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3.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3.1 符合本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关于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规定。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否决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3)为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4)与本次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5)与本次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6)与本次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或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或监理或检测等服务;(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指被采购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被市场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8(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行为记录名单;(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受到刑事处罚(如行贿犯罪记录);(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受到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15)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16)法律法规或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3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中标、成交无效:(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以及依法终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4.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叁万陆仟元,此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5.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6. 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6.1 招标公告6.2 投标人须知6.3 采购需求6.4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6.5 合同书格式和主要条款6.6 投标文件格式6.7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96.8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本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小于三家时,采购人可以顺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并予以公告。7.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异议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栏目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或提出异议,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纸质书面材料一份(纸质书面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本须知第 30.2 条),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异议或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不予受理。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答复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澄清通知或答复(澄清通知与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回复。7.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异议的,即视为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负。7.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答复与通知等)。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便补齐,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7.4 投标人应实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介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 招标文件的修改8.l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主动地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该澄清或修改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或按下述“8.3”条执行。8.2 澄清、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将澄清和修改在信息发布媒介上发布,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并通过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介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4 投标人应实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介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的语言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10.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10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的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里的内容。11.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11.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表格及内容。11.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1.3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2. 投标报价12.1 投标人无需提供投标报价,但须提交如下承诺:完全同意执行《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关于“集中供养费标准:生活全失能人员每人每月 2375 元;生活半失能人员每人每月 1336 元;生活全自理人员每人每月 1109 元。如遇国家政策性变化,招标人将依据上级相关要求对该标准随之进行适当调整”的规定结算外包服务费。此外,不因任何经营困难而要求提高上述“集中供养费标准”,且确保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13. 备选方案13.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4. 联合体投标1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16. 投标的有效期16.1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或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17. 投标文件的签署与编制17.1招标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云签章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云签章11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17.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转换为 PDF 格式文件,按招标文件中描述的云签章要求,在平台上加盖云签章后上传。18.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获取云签章。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平台,上传后文件会自动加密。19. 投标文件的递交起止时间及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20. 迟交的投标文件平台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关闭递交投标文件的入口,届时将无法递交投标文件。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修改的投标文件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重新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加密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采购人依法对本项目予以终止。五、开标与评标22. 开标22.1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2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2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方式组织开标,登录“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22.4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所投项目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操作情况。22.5 投标人须在采购人发出解密提示后 30 分钟内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将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22.6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采购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12复,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相应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开标记录以及投标人和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22.7 投标人异议成立的,采购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22.8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2人和评审专家5人,共7人组成。评审专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评审和详细评审。23.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进行评标。24. 投标文件的初审24.1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中的《资格审查表》。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检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进行详细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投标的,亦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4.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的投标文件。对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重大负偏离将被认定为是对招标文件实质上的不响应,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发现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如果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负偏离或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未及时发现,在中标后该负偏离无效或视同响应了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相应要求执行。24.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13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负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4.4 在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投标文件中有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提交关于投标人完全同意执行《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集中供养费标准”结算外包服务费的承诺书;(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技术与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均满足要求;(4)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没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5. 投标文件的澄清25.1 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问题澄清的通知,以及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通过“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25.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投标的评价26.1 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打分。26.2 评标时须评估能体现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实力的以下因素:26.2.1 综合实力;26.2.2 类似项目业绩;26.2.3 服务方案等。27.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27.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应当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评标过程和内容。27.2 在开标直至公告中标结果之前,投标人不得向参加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27.3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27.4 在招标活动中,采购人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4(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7.5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7.6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28.授标28.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和评分,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8.2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3 中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介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授予合同29.1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被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单位确认的中标人。29.2 签订合同29.2.1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待双方签订合同时商定。29.2.2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签订合同后 7个工作日内,应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不能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15七、公告、质疑30.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通知、中标结果公告等招标程序中的信息。中标公告公示期为 1个工作日。30.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本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投标人的质疑均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栏目内提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还须同时提交纸质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内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相关要求,并应当署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0.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八、纪律和监督31.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不得向评标委员会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31.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外界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向采购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评审时间,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16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31.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在评标活动中,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外界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九、适用法律3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十、废标条件32.1 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2.2 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32.3 投标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的;32.4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废标后,除采购项目取消的情形外,采购人将根据相关部门批准的采购方式重新组织采购。十一、特别说明33.1 招标文件中表述“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推算的 3年,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为 2021 年 10 月 1 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年 10 月 1 日,其他年限的推算亦同。33.2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程序、方法及标准”中的要求投标人资质或级别达到某一“级别”时,满足条件的资质或级别包含:该级别及以上资质或级别要求。17第三章 采购需求(达到但不限于本《需求》)一、项目名称:黄梅县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外包(第二次)。二、采购范围1、采购内容:择优选择一家供养服务机构,为特困人员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计划供养黄梅县柳林、停前、五祖、杉木、独山、下新、大河、苦竹、濯港、黄梅镇等十个乡镇的特困人员计划 280 人。其中:生活全失能人员 200 人,生活半失能人员40 人,生活全自理人员 40 人。2、集中供养费标准:生活全失能人员每人每月 2375 元;生活半失能人员每人每月 1336 元;生活全自理人员每人每月 1109 元。如遇国家政策性变化,招标人将依据上级相关要求对该标准随之进行适当调整。3、服务期限:3年。三、应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1、《民法典》(《合同法》);2、《社会救助暂行办法》;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5、《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 号);6、《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有集中供养需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的通知》(鄂民办发〔2020〕7 号);7、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梅民政字〔2021〕38 号);8、《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养老机构生活照料服务规范》(MZ/T 171—2021)、《养老机构老年人日常护理精细化服务流程》(DB42/T1248—2017)等国家和湖北省其他相关标准、规范与政策。四、服务责任要求18中标承接外包的服务主体须负担所集中供养人员日常生活费用(不含医疗费)和提供包含“衣、食、住、医、葬”五个方面内容的照料护理服务。要通过规范服务、细心关怀、贴心慰藉等服务方式,使之享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基本生活权益。具体托养服务内容如下:1、基本照料。服务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按照每 3名肢体失能对象配备 1名专职护理人员的比例足额配备护理人员,为他们提供日常饮食、洗衣铺床、洗澡擦身、送医陪护、心理慰藉等基本生活照料与护理服务,并提供一切必要的生活用品。2、安全管理。服务承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加大安全设施硬件建设力度,强化安全服务意识,规范安全管理行为,确保肢体失能对象托养工作“安全管理零事故”。3、医疗服务。支持服务承办单位引进专业的医疗服务机构,引进的医疗服务机构确定为基本医疗保险、健康扶贫和医疗救助的定点单位后,可利用已具备的常用病医疗资源帮助托养对象开展医疗服务(未获得审批确定为医疗定点机构的,必须选择正规医疗机构为失能对象定点医疗点),并不得对肢体失能对象个人收取任何医疗费用。超出医疗服务机构已具备医疗服务能力范围的,要及时转院转诊,不得随意滞留,坚决杜绝因误诊、延诊而导致的医疗事故发生。4、丧葬事宜。服务承接单位要积极、妥善做好肢体失能对象的丧葬事宜。在其弥留之际,要派专人护理,实施临终关怀,主动与其监护人(监护亲属或村委会)对接,共同协商处理善后事宜,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免费进入村级公益性公墓安葬。肢体失能对象的丧葬费,由死亡对象丧葬办理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民政局审核和领取。五、人员配置要求1、服务承办单位派驻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有体检合格证)、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倾向。2、各类人员服装统一,整齐、注意个人卫生、形象佳。3、所有管理和工作人员语言文明、服务态度好,积极配合相关的管理及安排。4、保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员工工作熟练,公司内务有岗前培训机构,从业人员100%经过基本消防知识和急救技术培训等必须的岗前培训,合格才上岗。195、岗位设置规范、人员配备满足服务需要,所有工作人员按各不同工种和专业要求持证上岗。如果因为工作人员没有持有相应的工作上岗证导致事故发生,责任由服务承办单位承担。六、环境及设备设施要求具备供养全失能特困人员 200 张床位、半失能特困人员 40 张床位、全自理特困人员 40 张床位,及其相应的宿舍、厨房餐厅、文化体育休闲场所、绿化活动场地等必需设备设施。七、服务管理要求应建立健全基本制度,包括行政办公制度、人力资源制度、服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评价与管理制度。八、服务监督、评价和改进与结果运用1、采购人有权定期和不定期对中标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和财务收支等集中供养全程实施监督,中标外包单位须予以配合。2、采购人根据托养服务内容、标准及考核分值对中标方履行中标合同情况采取定期检查、明察暗访、满意度测评、绩效评估、驻院监管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方式由采购人自定。考核总分值为 120 分,实行缺项扣分制,每季度实施一次打分,每年汇总一次,得出本年度最终结果分值,作为评价中标方托养效果,向中标方支付外包(托养)服务经费以及责令整改,直至中止合同执行的主要依据。年考核分值达到 110 分以上的(含 110 分),不扣减中标方外包(托养)服务经费:低于 110 分高于90 分(含 90 分)的,按每分 2000 元的标准扣减中标方外包(托养)服务经费;低于90 分高于 80 分(含 80 分)的,按每分 5000 元的标准扣减中标方外包(托养)服务经费;低于 80 分的,招标人有权中止中标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九、中标合同价款结算办法1、集中供养费按月度结算支付。2、中标合同结算价款(集中供养费),以上述“集中供养费标准”和实际集中供养人数以及本《需求》其他相关要求据实结算,但不得超过按各类计划人员计算的总价款。中标人为托养对象提供医疗服务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包含在本合同实际总价款之中,由中标人根据国家政策向相关部门申请领取,采购人不承担该费用。20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的相关规定和下列评标程序、步骤、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程序、步骤与标准1、资格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具体审查内容详见本章《(一)资格审查表》。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采购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结果“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具体审查内容详见本章《(二)符合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未达到 3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不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1)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签署、删改和主要技术指标与服务要求等内容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的投标文件。对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重大负偏离将被认定为是对招标文件实质上的不响应,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3、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性审查结果为“有效投标”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估,综21合比较与评价。就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评分。具体评标标准详见本章《(三)综合评分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按照本章《(三)综合评分表》标准与方法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评审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三、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的规定,确定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评审专家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2(一)资格审查表投标人名称:序号资格审查评审因素及标准 合格标准审核结果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其他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有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法定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0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依法编制的 2020 年度会计报表(扫描件,2021 年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开标会上月月度会计报表)无资不抵债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有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和投标人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其他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交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有2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交关于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与书面承诺;关于投标人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为关联单位的书面承诺;关于投标人单位类型的书面承诺;(以上须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有资格后审结果(合格或不合格):评审人员签名:备注:1、上述各项“审查结果”全部符合“资格后审结果”的即填写“合格”,否则填写“不合格”并详细注明其原因;2、资格后审结果为“不合格”时,不进入下一项评审程序。24(二)符合性审查表投标人名称: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下列各项符合“符合性审查内容”中所列情形的,请打“√”,否则请注明原因。1已提交关于投标人完全同意执行《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集中供养费标准”结算外包服务费的承诺书;2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 技术与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响应满足要求4 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 没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符合性审查结果(有效响应或无效响应)评审人员签名:备注:1、上述各项内容均符合时,符合性审查结果为“有效响应”,否则为“无效响应”;2、符合性审查结果为“无效响应”时,不进入下一项评审程序。25(三)综合评分表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体系认证 3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具有一个证书得 1分,该项满分 3分。上述评分材料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企业信誉 5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信用等级评分:“AAA”级得 5 分;“AA”级得 3分;“A”级得 1分。上述评分材料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扫描件。企业综合实力6分投标人近三年获得国家级(含部委、行业协会)奖项及荣誉证书的,每项得 6分;获得省级党委、政府或者其管理部门(含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及荣誉证书的,每项得 3分;获得设区的市级党委、政府或者其管理部门颁发的奖项及荣誉证书的,每项得 2分;获得县级党委、政府或者其管理部门颁发的奖项及荣誉证书的,每项得 1分。该项满分 6分。上述评分材料依据:①奖项及荣誉证书扫描件;②获得奖项荣誉证书的年限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奖项荣誉证书的颁发日期为准;③同一项目获得多项证书及奖项荣誉的,仅选择得分较高的一个荣誉参与评分;同一项目获得同一级别的荣誉只取一项,不重复计分。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12 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履行期限属于近三年的独立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评分,每一个合同年得 4分,满分 12 分。上述评分材料依据:①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服务人数达到170人或单项合同服务金额达到每年300万元的集中供养服务项目。②项目业绩年限: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的服务期限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交中标(成交)公告、服务合同书中载明服务人数、合同金额等内容的关键页和协议书盖章页、委托方出具的对服务满意及以上的评价共三项证据材料。如合同不能证明服务人数,须提供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材料。③以上均以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有效证据材料扫描件为记分依据。业绩事例10 分投标人从上述类似业绩中自行挑选一项业绩事例的扫描、照片、文字说明和经验总结材料,内容包括管理流程(含岗位设置与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和管理经验。流程规范、制度严谨、经26验丰富,且具有自己创造性特色的,得 10 分;流程基本规范或制度基本严谨或经验比较丰富的,得 5分;流程不规范或制度松弛或经验不丰富的,得 0分。服务人员项目负责人5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获得国家级荣誉或奖项的,得 5分;省级荣誉或奖项的,得 3分;市级荣誉或奖项的,得 2分;区级或县级荣誉或奖项的,得 1分。上述评分材料依据:①获得奖项荣誉证书的年限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奖项荣誉证书的颁发日期为准;②同一项目获得多项证书及奖项荣誉的,仅选择得分较高的一个荣誉参与评分;同一项目获得同一级别的荣誉只取一项,不重复计分。③提交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一年任意两个月或以上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障金)的叁项必备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和奖项及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他人员11 分1、根据职能部门的设置、行政和业务管理人员配备、护理员与失能特困人员的配备比例,护理员人数在 50(含)人以上得 3分,20-49 人得 2 分,20 人以下得 1分。[上述人员须提供评分的身份证明材料要求: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一年任意两个月或以上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障金)的叁项必备证明材料扫描件和职称(如有)或资格证书(如有)等证明材料扫描件。]2、拟派本项目护理团队人员中护理员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 2分,本项最多得 8分,没有得 0分。[上述评分材料依据:提交护理员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一年任意两个月或以上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障金)的叁项必备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和职称(如有)或资格证书(如有)等证明材料扫描件。]设备设施 15 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环境及设备设施要求”,提供的设备设施全面、实用、专业符合实际情况且满足项目需要的,得 15 分;设备设施基本全面或实用或专业基本满足项目需要的,得 10 分。对没有内设医院(医疗诊室、所)的,从前述所得分数中另扣 5分,该项记分不记负分。上述评分材料依据:须提交有文字说明的设备设施彩色图片和拥有使用权的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服务方案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特点,按照《采购需求》要求,认真、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神及相关规范、标准,提交不少于三千字的《服务方案》(该方案仅供投标评分用,实际工作中须经采购人同意后,组织实施),评标委员会依照下列标准累计评分。4分根据《服务方案》中的“管理制度”进行评分:制度健全、合理规范的得 4分;制度基本健全或基本合理规范的,得 2分;制度27不健全或不合理或不规范或有明显漏洞的得 0分。6分根据《服务方案》中的“对拟管理服务项目医养结合的实施方案整体设想与策划”进行评分:思路清晰、表达全面、可操作性强,且项目团队设置合理、岗位职责清晰的得 6分;思路基本清晰或表达基本全面或可操作性一般或项目团队设置基本合理或岗位职责基本清晰的得 3分;思路不清晰或表达不全面或可操作性差或项目团队设置不合理或岗位职责不清晰的得 0分。4分根据《服务方案》中的“护理流程”进行评分:投标人根据全失能、半失能、全自理特困人员实际情况(年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设置针对性的护理流程,流程针对性强的得 4分,针对性弱的得 2分;没有针对性或未提供的得 0分。3分根据《服务方案》中的“岗位配备、培训”进行评分:培训方案合理、可行的得 3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的得 1.5 分;方案不合理或不可行的得 0分。5分根据《服务方案》中的“医院护工管理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合理、可行的得 5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的得 2.5 分;方案不合理或不可行的得 0分。4分根据《服务方案》中的“安全防范管理方案”进行评分:防范意思强,应急机构健全,处置措施得力、保障到位的,得 4分;防范意思尚可或应急机构较为健全或处置措施可行、保障基本到位的,得 2分;防范意思差或处置措施可行性差或保障不到位的,得 0分。3分根据《服务方案》中的“应急保障措施”进行评分:措施可行的得 3分;措施基本可行的得 1.5 分;措施不可行或未提供的得 0分。4分根据《服务方案》中“有创新思维和创新活动”内容进行评分:思路清晰、表达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得 4分;思路基本清晰或表达基本全面或可操作性一般的得 2分;思路不清晰或表达不全面或可操作性差的,得 0分。说明:未按上表评分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得 0分。28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与基本内容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为做好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外包工作,根据《民法典》(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对象根据黄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黄梅县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供给侧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甲方将以下三种对象的供养服务外包给乙方: 1、全失能对象 人(含肢体、精神两类);2、半失能对象 人(含肢体、精神两类);3、全自理对象 人(仅限黄梅镇辖区)。以上三种对象人数分别为该类对象数量的最高限额,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以乙方承接的实际人数为准。二、服务地点精神失能对象必须是在能够按照失能对象达标且经甲方认可的服务场所托养:其余对象在 托养。三、服务内容及考核分值服务内容是指乙方在托养服务中应当履行的甲方规定的服务范围及对应的服务标准。考核分值是指甲方对乙方履行服务标准的结果进行考核所对应的分值,甲方将依据考核分值对乙方的服务效果进行评估、结算和处置。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考核分值依据合同附件的规定执行。四、综合考评甲方根据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托养服务内容、标准及考核分值对乙方履行本合同情况采取定期检查、明察暗访、满意度测评、绩效评估、驻院监管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方式由甲方自定。考核总分值为 120 分,实行缺项扣分制,每季度实施一次打分,每年汇总一次,得出本年度最终结果分值,作为评价乙方托养效果,向乙方支付托养经费以及责令整改,直至中止合同执行的主要依据。五、服务期限29乙方承担甲方服务工作,具体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六、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价款为每年 元(大写: ),生活全失能托养对象按每人每月 2375 元、生活半失能对象按每人每月 1336 元、生活全自理对象按每人每月1109 元的标准,实际总价款按实际服务人数、时间、托养标准予以结算,但金额不准突破中标总价款数。2、合同实际总价款为服务外包期间乙方完成所有约定业务的全部费用,原则上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乙方为托养对象提供医疗服务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包含在本合同实际总价款之中,由乙方根据国家政策向相关部门申请,甲方概不负责。3、合同签订后,乙方按实际总价款 %的金额设立履约保证金,用于支付合同期间乙方向甲方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合理的赔偿以及考核结果运用。该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托养服务费用前,由乙方按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金额 %的比例将履约保证金转到甲方基本账户,履约保证金实际数额减少的,乙方在下月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前补足,确保履约保证金始终保持在实际总价款的 %。如理赔费用高于履约保证金金额的,高于部分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余额全数退还乙方。七、各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权利1、对乙方使用的甲方或第三方房屋、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定期清点,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2、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开展托养服务工作,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绩效考核内容对乙方的托养服务进行综合考评,年考核分值达到 110 分以上的(含 110 分),不扣减乙方托养服务经费:低于 110 分高于 90 分(含 90 分)的,按 2000 元的标准扣减乙方外包服务费;低于 90 分高 80 分(含 80 分)的,按每分 5000 元的标准扣减乙方托养服务经费;低于 80 分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3、对乙方有财务监督权,可以根据需要查看乙方与服务有关的财务信息,乙方须予以配合。4、若乙方不按要求履行合同或出现其他违法违规情况,可视情节轻重单方解除合同。(二)甲方义务1、对乙方提供相关业务指导、教育培训等服务。2、指导和监督乙方有效地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30(三)乙方权利1、在有效保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服务基础上,乙方使用甲方或第三方的资产自行收取社会代养对象的服务费用作为经营性收益,要自行承担经营风险;服务价格超过当地物价局核定标准时需主动备案。2、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托养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3、有权根据实际服务需要自行购置设施设备;合同期满后,可以收回自行出资购置的设施设备。(四)乙方义务1、按时向甲方或第三方缴纳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需纳税的,主动依法纳税。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开展托养服务,不能减少服务内容或降低服务标准。3、确保甲方或第三方各项资产的完好及正常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处置,不得用于抵押、融资、贷款等活动。4、自行采购提供服务所需的低值易耗品。5、接受与配合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开展的综合考评,执行甲方作出的综合考评意见。6、签订安全管理承诺书,按合同约定开展安全保护工作,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导致服务对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7、自行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不得将服务转包或分包。八、争议解决方法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通过司法途径予以妥善解决。九、违约及免责条件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等非人为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不按违约处理。十、合同效力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13、若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服务绩效评价均为优良的,合同期满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优先续签。十一、补充与附件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合同附件和补充合同均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附件约定了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考核分值等相关要求。3、本合同约定的托养服务标准及综合考评结果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甲方。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32合同附件: 托养服务内容、标准及考核分值(此内容为参考内容,具体签订合同项目实施时,采购人可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或上级部门工作要求进行修改。)一、托养能力及分值(21 分)1、具有承办托养服务的资质。(1 分)2、具有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能力。(1分)3、房屋建筑满足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托服务标准且有足够的室外活动场地。(1分)4、公共活动室内面积不少于 100 ㎡且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 6㎡。(2分)5、托养区设有独立值班室、专人 24 小时值守、设置视频监控及应急呼叫系统且正常使用。(2分)6、设有标准洗衣及凉晒设施且能够为不能自理托养对象提供免费服务。(1分)7、设有临终关怀室且具备提供贴心临终照顾的能力。(2分)8、管理服务人员具备行业资格且要求持证上岗。(2分)9、有取暖纳凉设施且正常使用。(2分)10、厨房餐厅及餐具配置符合规定的要求,每餐要至少保证一荤一素一汤。(2分)11、及时调解院民纠纷,杜绝出现不良后果,(2分)12、院民档案(含健康档案)、请销假、值班、查房、院务日志等软件资料规范完整。(3分)二、安全保障标准及分值(40 分)安全保障服务是指乙方为托养对象提供可靠的安全设施和预防措施确保安全“零事故”。1、消防、出入、食品、无障碍及其他安全管理设施达到行业规定的标准且正常使用。(6分)2、每日早晚两次检查值班室和托养对象房间电器情况。查看是否有违禁电器,电器连接线是否存在破损、接触不良等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修,帮助或指导其正确使用电器。(2分)3、每日早中晚三次查房。查看托养对象睡眠、安全情况,及时增减被服,发现对象有不适情况,及时报医送诊。提醒、协助老人遵医嘱服药,随时观察病情变化,需要时随时报告医生。(3分)334、适时查看对象吸烟情况,对有需要的对象进行护理吸烟,合理处置火种、烟灰。(2分)5、办理供养对象外出的请、销假手续。做好家属和外来人员接待工作。(2分)6、定期检查通道(消防通道、应急出口等)畅通情况、警示标识(防跌倒、防坠床、防烫伤、防触电等)配备情况,以及应急呼叫系统、烟雾报警系统、安全扶手、特护床、轮椅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3分)7、对易发生坠床、座椅意外的对象,应提供床栏、座椅加绳托等保护器具,并及时检查安全牢固性。(2分)8、对生病、痴呆等对象定时巡视(6:00-21:00 每三小时一次,21:00-6:00 一次),防止随意外出或发生意外。(3分)9、做好各项安全记录。(2分)10、定期评估供养对象不安全因素,制定意外灾害、常见意外的预防方案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和检查落实。(2分)11、炊事员应进行体检,传染病人不应从事膳食工作。(2分)12、膳食服务设备数量应满足供养对象基本生活需求。如:冰箱、冰柜、保温设备、消毒设备、必要的炊事用具和餐桌椅等。(2分)13、应做好食品储存、运输、加工、制作的环节管理,做到“三不”、“三隔离”、“四过关”、“五无”。(6分)“三不”: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成品;“三隔离”:成品(食物)存放实行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品隔离;“四过关”:餐具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无”:提供的食品应做到无毒、无致病菌、无寄生虫、无腐败变质、无杂质。14、配有专用的食品留样柜,食品留样应不少于 48 小时,份量不少于 100 克。(3分)三、个人生活照料服务标准及分值(25 分)个人生活照料服务指乙方为托养对象配备必要的生活用品并提供持续性照顾,确保他们享有舒适、清洁的日常生活。包括个人清洁卫生、穿衣、吃饭、如厕、口腔清洁、皮肤护理、压疮预防、便溺护理等。1、早晨督促、帮助对象漱口、洗脸、洗手、梳头。晚上督促、帮助对象洗脸、洗手、34洗脚、洗臀,保持对象仪表整洁。(2分)2、督促、帮助对象定期洗头(夏天一周两次,冬季一周一次)、剪指(趾)甲(两周一次)、理发(一月一次)、剃须(一周两次),保持对象仪表整洁端正。(2分)3、安排、帮助对象洗澡或擦身,春秋季每周两次,夏季气候炎热时,每天一次,冬季一周一次,保持对象身体干净无明显异味。(2分)4、每天及时整理床铺,视天气情况一周至少翻晒一次被褥,保持被褥、气垫、被单平整、干燥。(2分)5、每月清洗床单、被套、枕套(巾)一次,必要时及时更换,保持床上用品清洁。(3分)6、每周洗涤内衣两次(夏季每日换洗),每周洗涤外衣一次,必要时及时更换。(2分)7、搀扶行走不便的对象如厕,防止摔伤。对大小便失禁和卧床不起的对象,做到勤查看(6:00-21:00 每三小时一次,21:00-6:00 查一次)、勤换尿布(查房时随时检查更换)、勤擦洗下身(每日至少两次)、勤更换衣被,保持对象清洁、无明显异味。(4分)8、对长期卧床而不能自主翻身的对象,定时翻身(6:00-21:00 每三小时一次,21:00-6:00 翻身一次),变换卧位,检查皮肤受压情况,防止褥疮发生。(4分)9、鼓励并帮助对象到食堂用餐,对长期卧床或暂时行动不便的对象,饭菜、茶水供应到床边,按时喂饭、喂水、喂药。(2分)10、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按照每 3 名失能对象、每 7 名自理对象配备 1 名专职护理人员的比例配齐护理人员。(2分)四、环境卫生服务标准及分值(10 分)环境卫生服务是指为托养对象营造整洁、舒心的养护环境。1、每日清扫房间一次,做到室内清洁、整齐。每日 2次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定期对房间进行消毒处理。(2分)2、每周一次清洗毛巾、口杯、脸盆、开水瓶等物品,做到清洁干净,便器用后及时倾倒并定时消毒。(2分)3、房间内物品摆放整齐,床头柜清洁,床下无杂物,脸盆、鞋子、便器等物品规范放置。(2分)4、公共区域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无纸屑、无灰尘,环境安静、安全、清洁。(2分)5、保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做到“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35分工包干负责,消灭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虫及孳生条件。(2分)五、医疗服务标准及分值(12 分)乙方负责为托养对象提供一般性疾病预防、诊疗、康复活动。1、医疗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疾病诊治、慢性病管理、健康指导、预防保健、药事管理、康复训练、转诊转院。(1分)2、乙方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按照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应开展健康体检,每年不少于 1次 。(2分)3、医师应进行巡视,发现托养对象出现病情变化,及时按照临床医疗诊疗常规做好特困对象疾病的诊治及急、危、重症的救治。(1分)4、应对患有心脑血管病、慢性呼吸疾病、糖尿病与代谢性疾病等慢性疾病的托养对象做好检测、健康咨询和用药指导。(1分)5、应做好托养对象预防保健和传染病的防控,定期开展卫生知识宣教和预防接种工作。(1分)6、托养人员自行带入的注射药品,应持有医疗机构注射证明,并经养老医疗机构医师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在机构内使用。(2分)7、应配备适合失能托养人员需要的基本健身器具和康复、辅助器具,并指导他们使用。(2分)8、对失智托养对象进行非药物干预益智康复训练。(1分)9、对于不能在乙方机构进行诊治的托养对象,医务人员应及时与相关第三方医疗单位联系,并协助做好他们转诊转院工作。(1分)六、精神慰藉服务标准及分值(6分)精神慰藉服务是指乙方通过专业的服务满足托养对象的精神慰藉抚慰需求。1、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场地并确保安全使用,定期开展各种符合托养对象生理和心理特点的休闲娱乐活动。如棋、牌、器械、书法、绘画、唱歌、戏曲、趣味活动等。(2分)2、视天气情况,每天组织托养对象到户外活动或接受光照 1-2 小时。(2分)3、细心观察并掌握托养对象饮食、起居及思想情绪、精神状态等情况,并在每天陪他们聊天时,有针对性给他们做心理疏导工作,保持他们心情愉悦。(2分)七、丧葬服务标准及分值(6分)1、托养对象弥留之际,乙方应为他们提供贴心的临终关怀服务。(2分)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托养对象死亡信息、联系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其36亲属协助办理丧葬事宜。(2分)3、丧葬费用由甲方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本县城乡特困人员一年的供养金标准,具体标准为当年由市、县人民政府调整公布的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包含对集中供养生活不能自理对象所增加的照料护理标准。收益人为具体操办托养对象丧事的义务人或责任人。4、如由乙方具体操办死亡的托养对象丧事,则乙方为受益人。乙方领取丧葬费后必须进行入账管理,规范列支。托养对象近亲属提出额外项目服务要求的,超出费用部分由其近亲属承担,与乙方无关。(2分)37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投 标 文 件(正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年 月 日38投标文件目录(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文件的构成”要求的内容结合投标实际内容自拟,且与“投标文件的构成”内容的顺序大体一致。)39附件一: 投 标 函(采购人) :依据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招标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函(附件一);....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对此无异议。3.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不少于60个日历日)4.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函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开户银行:帐号/行号:日期:40附件二: 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 话传 真 网 址组织结构 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企业资质等级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资信等级员工总人数(人)其中医务人员 (人) 高级职称人员 (人)护理人员 (人) 中级职称人员 (人)护工 (人) 初级职称人员 (人)经营范围关联单位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备注备注:1、在本表后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其他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扫描件。2、未披露或未真实披露投标人与可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关联单位的关系的相关情况视为弄虚作假。没有关联单位的明确填“无”。41(二)财务状况证明材料42(三)关于投标人具有履约能力的承诺(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完全理解本项目采购的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及其他各项内容。在此,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43(四)关于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承诺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4-1 关于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承诺(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截止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我方依法缴纳各项税收,认真履行纳税义务。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442-4-2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45(五)企业商业信誉及采购相关书面声明2-5-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我方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因违法经营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指被采购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市场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受到刑事处罚(如行贿犯罪)记录;(7)较大数额罚款;(8)法律法规或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462-5-2 书面声明(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47(六)关于投标人关联单位的承诺2-6-1 关于投标人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为关联单位的书面承诺(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截止本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3)为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4)与本次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5)与本次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6)与本次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或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或监理或检测等服务。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482-6-2 关于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与书面承诺(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我们已知晓本项目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依法限制,截止本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我方上述依法限制范围内的单位如下(如有,分别列出关联单位全称并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无,写明“没有”):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492-6-3 关于投标人单位类型的书面承诺(采购人名称) :依据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财政部令第 102 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我方已知晓本项目关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依法限制。我方在此承诺:我方不属于上述依法限制范围内的单位。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50附件三:关于投标人完全同意执行《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集中供养费标准”结算外包服务费的承诺书黄梅县社会救助局:我单位若有幸中标,在此郑重承诺:完全同意执行《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关于“集中供养费标准:生活全失能人员每人每月 2375 元;生活半失能人员每人每月 1336 元;生活全自理人员每人每月 1109 元。如遇国家政策性变化,招标人将依据上级相关要求对该标准随之进行适当调整”的规定结算外包服务费。此外,不因任何经营困难而要求提高上述“集中供养费标准”,且确保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特此承诺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51附件四: 技术与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响应申明4-1 服务要求及商务响应偏差表与响应申明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文件条款 负偏差说明123...填写说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服务合同书格式与基本内容”,如有负偏差请在本表中说明,无负偏差的请在“负偏差说明”填写“无负偏差”。投标人声明:针对本招标标的,除本表已列明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条件,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条件提供对应货物和服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投标人(盖单位章):日 期:52附件五: 体系认证证书53附件六: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54附件七: 企业综合实力情况表近 3 年荣誉情况序号 荣誉证书名称 颁证日期/年度说明 颁证单位近 3 年获奖情况序号 获奖奖项名称 获奖/发奖日期 颁奖单位备注:本表应后附根据“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55附件八: 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人数 起止时间 合同金额 其他56附表 8-1 类似项目业绩表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服务人数服务金额承担的具体工作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项目完成情况备注备注:1.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 本表应后附根据“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57附件九: 业绩事例资料58附件十: 技术人员情况汇总表序号 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专业技术职称 证书或获表彰(如有)工作年限初级 中级 高级证书或获表彰名称编号1234....59附表 10—1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 性别 年龄职称 毕业院校毕业时间 最高学历 专业本工程拟出任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称证书及编号(如有)工作年限 专业工作年限主要工作经历年 月 单位 工程名称 在工程中担任岗位 主要工作 证明人 联系电话奖惩情况备注:本表人员应与附件十中所列人员相一致,并根据“综合评分表”要求在本表后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60附表 10—2 拟投入的其他人员简历表姓名 性别 年龄职称 毕业院校毕业时间 最高学历 专业本工程拟出任职务 职称证书及编号(如有)工作年限 专业工作年限主要工作经历年 月 单位 工程名称 在工程中担任岗位 主要工作 证明人 联系电话奖惩情况备注:本表人员应与附件十中所列人员相一致,并根据“综合评分表”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61附件十一: 设备设施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序号设备设施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 备注备注:本表应后附根据“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62附件十二: 服务方案投标人提交的服务方案中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管理制度;2、对拟管理服务项目医养结合的实施方案整体设想与策划;3、护理流程;4、岗位配备、培训;5、医院护工管理方案;6、安全防范管理方案;7、应急保障措施;8、有创新思维和创新活动。63附件十三: 授权委托书致: (采购人全称)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处理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投标相关的事宜:□递交、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作为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出异议;□签订合同;□处理其他事宜: 。以上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联系方式: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年 月 日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可由委托代理人处理相关事宜时使用,授权处理事宜根据具体授权在方框“□”内打钩“√”。2、被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的人员。64附件十四: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材料扫描件。 目 录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2. 定义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 3.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4. 投标费用 5.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8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本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小于三 7.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异议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的语言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 11.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无需提供投标报价,但须提交如下承诺:完全同意执行《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关于“集中 13. 备选方案 14. 联合体投标 15.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16. 投标的有效期 17. 投标文件的签署与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起止时间及方式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采购人依法对本项目予以终止。 五、开标与评标 2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4. 投标文件的初审 (1)提交关于投标人完全同意执行《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集中供养费标准”结算外包服务费的承诺书; (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技术与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均满足要求; (4)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没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投标的评价 27.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28.授标 六、授予合同 29.1合同授予标准 29.2签订合同 七、公告、质疑 八、纪律和监督 31.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31.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1.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1.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九、适用法律 十、废标条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黄梅县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外包(第二次)。 二、采购范围 1、采购内容:择优选择一家供养服务机构,为特困人员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计划供养黄梅县柳林、停前、五 2、集中供养费标准:生活全失能人员每人每月2375元;生活半失能人员每人每月1336元;生活全自理人 3、服务期限:3年。 三、应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 1、《民法典》(《合同法》); 2、《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5、《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 6、《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有集中供养需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的通知》( 7、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梅民政字〔2021〕38号); 8、《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养老机构生活照料服务规范》(MZ 四、服务责任要求 中标承接外包的服务主体须负担所集中供养人员日常生活费用(不含医疗费)和提供包含“衣、食、住、医、葬” 1、基本照料。服务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按照每3名肢体失能对象配备1名专职护理人员的比例 2、安全管理。服务承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加大安全设施硬件 3、医疗服务。支持服务承办单位引进专业的医疗服务机构,引进的医疗服务机构确定为基本医疗保险、健康扶贫 4、丧葬事宜。服务承接单位要积极、妥善做好肢体失能对象的丧葬事宜。在其弥留之际,要派专人护理,实施临 五、人员配置要求 1、服务承办单位派驻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有体检合格证)、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倾向。 2、各类人员服装统一,整齐、注意个人卫生、形象佳。 3、所有管理和工作人员语言文明、服务态度好,积极配合相关的管理及安排。 4、保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员工工作熟练,公司内务有岗前培训机构,从业人员100%经过基本消防知识和急 5、岗位设置规范、人员配备满足服务需要,所有工作人员按各不同工种和专业要求持证上岗。如果因为工作人员 六、环境及设备设施要求 具备供养全失能特困人员200张床位、半失能特困人员40张床位、全自理特困人员40张床位,及其相应的宿 七、服务管理要求 应建立健全基本制度,包括行政办公制度、人力资源制度、服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后勤管 八、服务监督、评价和改进与结果运用 1、采购人有权定期和不定期对中标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和财务收支等集中供养全程实施监督,中标外包单位须予 2、采购人根据托养服务内容、标准及考核分值对中标方履行中标合同情况采取定期检查、明察暗访、满意度测评 九、中标合同价款结算办法 1、集中供养费按月度结算支付。 2、中标合同结算价款(集中供养费),以上述“集中供养费标准”和实际集中供养人数以及本《需求》其他相关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已提交关于投标人完全同意执行《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集中供养费标准”结算外包服务费的承诺书;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与基本内容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 标 函 1.投标函(附件一); .... (二)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三)关于投标人具有履约能力的承诺 我方已完全理解本项目采购的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及其他各项内容。在此,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 我方在此承诺:截止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我方依法缴纳各项税收,认真履行纳 2-4-2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五)企业商业信誉及采购相关书面声明 2-5-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较大数额罚款; 2-5-2书面声明 我方在此声明,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六)关于投标人关联单位的承诺 2-6-1 关于投标人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为关联单位的书面承诺 2-6-2 关于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与书面承诺 2-6-3 关于投标人单位类型的书面承诺 我单位若有幸中标,在此郑重承诺:完全同意执行《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关于“集中供养费标准:生活全失 附件九: 业绩事例资料 附件十: 技术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十一: 设备设施表 附件十二: 服务方案 附件十三: 授权委托书 附件十四: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