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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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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3月07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CG22D02Q

项目名称: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1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1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劳务外包
备注:详见附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3月0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7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07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1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江山市中山路1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姜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67007613

质疑联系人:姜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0-4576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加油站隔壁)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7005073

质疑联系人:夏荣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0-48156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传 真:/

联系人 :王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81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文件02.11定稿.docx

    192.9K






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劳务

外包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CZCG22D02Q






采购人: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7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17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22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7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7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 取(下载)招标文件, 并于 2022年3月7日14: 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发布前事项:

1.意向公开的发布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512460&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8a1818207f0d11ecbc80a981df4f2148

2.意见征询公开的发布链接:/

3.意见征询公开的结果链接:/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ZCG22D02Q

2.项目名称: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元):2150000

4.最高限价(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人数

预算金额

1

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劳务外包采购

35人

2150000

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6.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3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3月7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3月7日14:00

开标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1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址:中山路8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姜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67007613

质疑联系人:姜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0-4576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加油站隔壁)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7005073(685073)

质疑联系人:夏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0-48156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传真:/

联系人 :王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81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事项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1

报价要求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2

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

3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商务技术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2)商务技术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

4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A不组织。

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5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B服务类。

6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标的: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属于餐饮行业;

7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投标人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8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加油站隔壁),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13757005073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9

特别说明

有。中标人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各三套给代理公司备案。

无。

10

项目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

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

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2.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3.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2.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2.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2.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2.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2.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2.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2.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2.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 询问、质疑、投诉

4.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4.2供应商质疑

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

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2.3.4事实依据;

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

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提供投标前三个月的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

4.2.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

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4.3供应商投诉

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5.1.1招标公告;

5.1.2投标人须知;

5.1.3采购需求;

5.1.4评标办法;

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6.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9.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资格文件:

11.1.1▲资格文件封面

11.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参照后附表);

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1.4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参照后附表)。

11.2商务技术文件:

11.2.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

11.2.2▲投标函(格式参照后附表);

11.2.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11.2.4▲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投标前3个月在本单位社保证明;(格式参照后附表)

11.2.5▲符合性审查资料;

11.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11.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参照后附表)

11.3报价文件:

11.3.1▲报价文件封面;

11.3.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12.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14.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5.备份投标文件

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

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

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无效相关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18.开标

18.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1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9、资格审查

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9.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20、信用信息查询

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

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评标

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六、定 标

22.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

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

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合同授予

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5.合同的签订

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

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中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5.4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签订,并备案。

26.履约保证金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5%。鼓励和支持中标人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

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

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九、验收

29.验收

29.1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概况及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人数

预算金额

1

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劳务外包采购

35人

215万元

注:具体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1. 机关食堂每天三餐及包厢接待的正常供应,早餐约300人次、中餐约600人次、晚餐约300人次,包厢根据甲方实际需要保障供应。

2.制作提供夏天凉饮、冬季防寒保暖饮品。

3.满足采购人节假日包括会务活动、临时加菜、非工作日的加班等特殊情况的餐饮服务,传统节假日要求推出传统小吃,能加工制作各种卤味及衢州特色的三头一掌等特色服务。

4.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单位自助餐、团餐(桌餐),以及干部的点餐、面点小炒服务。

5.冬季食品的保温工作(冷菜除外)。

6.餐厅内外区域内的清洁保洁及管理工作。

7.配合采购人完成食堂规范化达标要求相关的工作及台帐要求。

8.配合采购人完成食品安全量化管理A级单位要求相关的工作及台帐要求。

9.其他临时性的、或非临时性的工作任务。

二、服务期限: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三、服务要求

1.主要荤菜至少一周不重复。

2.保证就餐正点,足量(注:每份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做到品种多样化(列出供用品种)。

3.早餐要求:干稀搭配,主食供应不少于15个品种、早餐菜不少于8种,其中现炒蔬菜类不少于4种;

4.中、晚餐要求:菜肴品种各不少于15个,高、中、低档菜肴搭配合理,原则为1:2:2,荤素比2:3。适当配备面点及小炒。若甲方对品种数量有调整的,按甲方的要求提供。

5.包厢的菜肴及面点等供应。

6.参与采购人的荤素菜食材验收工作,拒收不合格食材,但不得指定特定品牌产品或供应商供应,食品加工过程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加工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开餐并提供服务。

7.饭菜应当多样化,合理搭配,营养均衡,要以大众口味为主,兼顾部分就餐人员的口味。

8.菜谱每周排列1次,每周三前完成下周菜谱安排,并报采购人审核。经常更换菜肴的花式品种,提供适合干部口味的菜肴。

9.每月各餐厅至少推出2道新菜,每周至少要有2道自制卤制品菜。

10.中标人在烹饪过程中,避免过于油腻、过辣、过咸,做到咸淡适中、美味可口。

11.根据就餐人次流量规律、控制烧菜节奏,杜绝浪费,厨房剩菜控制在2%以下。

12.执行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留样食品每样不少于100克,一旦发生食品中毒后,可用于检测。

13.要按照食堂规范化管理达标要求、食品安全量化管理A级单位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

四、管理与人力资源配置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机关食堂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配置管理和服务人员,人员安排必须充分满足各岗位和工作量的需要。总人数35人(乙方必须配备至少1名具有桌面摆台技能的人员),其中经理 1 名,总厨师长 1 名,副厨师长 1 名,厨师 4 名,冷菜师1名,面点师 5 名,领班 1 名,服务员及帮工 21 名。为采购人服务的人员均须与投标人签订用工合同,并购置年度内的员工养老保险及员工集体意外保险。

2.上岗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厨师、面点师应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年龄在20~50周岁)。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精神,身体健康,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不良记录。

3.管理经理与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表情自然、亲切;举止大方、有礼;用语文明、规范;提供主动、热情、周到、及时的服务。

4.经理 1 名:具体负责劳务外包人员管理工作,与采购人对接工作安排事项,应具有相应的管理经验,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强,持有健康证并按投标承诺配置填写。每月到岗率不少于24天。

5.主厨长1名:应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工作认真负责,肯钻研业务,有较强的新菜开发能力,持有健康证并按投标承诺配置填写。

6.副厨长1名:要求持有相关岗位资格证书,配合主厨做好以上的管理工作,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持有健康证上岗。

7.厨师4名:应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服从工作安排,认真负责,肯专研业务,持有健康证并按投标承诺配置填写。

8.冷菜师1名:应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能制作各式冷菜,推出新菜式,认真负责,肯钻研业务,持有健康证并按投标承诺配置填写。

9.面点师5名:应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能制作各类中式点心(包括馄饨及手工面),其中1人能制作西式点心(面包、蛋糕、蛋挞等);服从工作安排,认真负责,肯钻研业务,持有健康证并按投标承诺配置填写。

注:主厨师长1名必须具有执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一级(技师)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资格;副厨师长1名及其他4名厨师必须具有执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技师)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资格;面点师5名必须具有执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技师)中式面点师国家职业资格;中标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原件和近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作虚假应标处理,投标时提供的主厨师长、副厨师长及其他厨师、面点师必须和实际到位的相一致,如不一致作提供虚假应标处理。

10.领班1名:三年以上行政机关食堂(或4星级以上酒店)服务从业经历;35周岁以下;具备餐厅服务以及食品卫生方面知识;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和经验;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有效的调配厨房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调动下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保持上下级之间的有效沟通。

11.服务人员21名:须经培训后上岗,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的公民,容貌端正,身体健康,每天工作时间不得低于8小时,持有健康证并按投标承诺配置填写。

12.人员把关:采购人有权对服务团队人员进行再审核再把关,发现明显不符合用工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人员。

13.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工作人员不得低于投标承诺配备,原则上,所有人员必须全部到位,刷指纹考勤,指纹机由采购人提供。若遇特殊情况,中标人需向采购人作出说明,且每天投入人工必需保证当天的所有服务质量要求。各岗位之间工作除专项工作外,其他可全部采取混合安排,视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确保服务工作的机动灵活需求。

14.必须设立负责人及班组长,做到责任到人,随时配合采购人的工作和值班工作。

▲注: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以上人员的健康证和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交予采购人验证,采购人验证通过后,给予签订合同,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中标候选人承担,采购人重新招标。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职工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采购人的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劳务服务资格,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餐厅、操作间内的水、电、气等费用由采购人负责。操作间、灶具等主要用具由采购人解决,中标人在外包服务时应对职工食堂原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由采购人统一集中维修,维修后均由中标人自行管理使用并负责维修保养,确保所有设施设备正常工作,维修费由采购人负责。如需添置硬件设备事先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购买。

3.中标人必须保护好职工食堂所有财产,对采购人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护,延长其使用年限。外包服务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齐全、完好,若有损坏或短失,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4.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

5.原料、蔬菜、肉类、鱼类、副食品、半成品等由采购人采购,中标人协助验收,并做好相关台账。

6.厨房清洁设立岗位责任制,所有日常用的厨具和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清洗和消毒,清洗时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在消毒后要加盖保管,防止再污染,未经消毒的厨具和餐具不得使用。

7.厨房所有厨具、用具实行定置管理,在用完后要摆放有序,砧板要竖放,以确保底、面、边三面光,且切生熟食品的砧板要分开使用。

8.洗蔬菜、肉类、水产、厨具等水池要分开,不得混合使用。

9.对于禽类、水产类等货物,整只进场由工作人员在食堂进行精细加工。

10.炉灶、配料台、工作台在完工后要予以擦拭,确保干净整洁。

11.油烟罩每天一小擦,每月一大擦,每半年彻底清洁一次,确保油烟罩无油垢堆积,确保安全。

12.下水道要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以保证排水畅通及清除异味。

13.餐厅、操作间、包厢等均属于共同管理范围,中标人保证外包服务区域(包含门窗、玻璃、餐厅、餐具清洗与保管、泔水等)的卫生、整洁。

14.清除卫生死角,定期进行冲洗等。

15.工作场所内物品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以防止物品发霉变质。

16.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以确保食品味美纯正。

17.操作时要分台、分池操作,以免交叉污染;蔬菜类要按一拣、二洗、三切、四浸泡的顺序操作。

18.处理过的原料应及时加工烹调,烹调时要煮熟,以保证食用安全,以防止中毒。

19.加工好的熟食品要妥善保管,存放时间超过1小时,要重新回炉加热处理后才能食用。

20.生、熟食品要分冰箱存放,以防熟制食品受到污染。

21.每日每餐的食品均进行48小时的封样存储(留样),便于事故发生后的取证和调查。

22.用餐后须擦拭桌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油渍,地面无垃圾及杂物,保证不积水、干净、清爽。

23.保持门窗、墙壁、灯管、吊顶、风扇清洁,每季清洗一次。

24.每周大清洁一次,用清洁剂清洗桌椅、地面、做到厨房无苍蝇、蟑螂、蚂蚁等。

25.食品安全量化管理A级单位要求及采购人行业系统食堂规范化达标要求。

26.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件上墙),并每年定期体检一次,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新员工必须先获得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再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上岗。整个职工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定期检查。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保险、服装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理,因中标人管理不善造成就餐人员中毒、受伤等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27.餐厅员工要做到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统一着装,挂牌上岗。遵守餐饮卫生法规以及采购人规定,不得与采购人员工发生争吵或冲突,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就餐人员现金交易。如发现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28.员工须接受上岗培训,保持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使自己保持良好的工作风貌与精神状态。

29.在工作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吸烟、嬉笑打闹,严禁在厨房区域内洗涤衣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30.保持良好的卫生操作习惯,上班时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标识牌、工帽、口罩,售卖服务人员同时需戴好手套,不得对食品咳嗽、打喷嚏及其它不卫生动作,严禁用勺直接尝味。

31.员工有传染性疾病时必须休假,以免造成食物感染。

32.中标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3.投标人中标后安排厨师及面点师参加采购人组织的菜品及面点制作考核,中标人应按考核结束后采购人指定的厨师及面点师配备。

34.服务期内,工作时间早中晚。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标准

评分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

报价

基准价为满足投标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文件02.11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