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乐山市五通桥区实验幼儿园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五通桥区实验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五通桥区实验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五通桥区实验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511112202100077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402850
最高限价 402850
合同履行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全部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采购需求
允许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2月15日 —— 2022年02月17日

上午时间:09:00至12:00

下午时间:12:00至16:30

地点 传送报名资料后,在网上自行下载谈判文件。
方式 ①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扫描件传至2033901442 @qq.com邮箱进行网上报名;(1、介绍信至少包含所报项目名称及编号、报名供应商名称、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接收采购文件及相关材料的邮箱地址;2、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及编号、报名供应商名称;3、接收采购文件及相关材料的邮箱地址需与报名电子邮箱一致;4、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邮件以无效报名处理)。传送报名资料后,在网上自行下载谈判文件。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2月22日 13:30
地点 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160号工商银行5楼)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2月22日 13:30
地点 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160号工商银行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中项目编号为系统自动生成,项目编号以采购文件中编号为准。
其它补充事宜内容url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五通桥区实验幼儿园
地址 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文化路664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薪羽 。联系电话: 0833-3352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电话: 0833-3292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33-3292708







附件信息:

  • 五通桥区实验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rar

    85.0K

  • 五通桥区实验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rar

    85.0K

乐山市政府采购文件范本

五通桥区政府采购货物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 WTZC[2021]063-1

项目名称:五通桥区实验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人:五通桥区实验幼儿园

采购代理机构: 乐山市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2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125 目 录 2

第一章 谈判邀请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8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

二、总则 14

三、谈判文件 16

四、响应文件 17

五、谈判前准备和谈判程序 20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1

七、谈判纪律要求 23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23

九、其他 24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25

响应文件 26

一、谈判函(承诺函) 28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 30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1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31

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 33

七、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九、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5

十、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十一、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35

十二、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的承诺 36

十三、 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票据)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6

十四、谈判产品技术参数表 37

十五、 项目实施方案 37

十六、供应商设立的能为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的机构网点清单 38

十七、商务应答表 39

十八、报价函 40

十九、报价明细表 41

二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 42 -

二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44 -

二十二、知识产权承诺函 - 45 -

二十三、进口产品承诺 - 45 -

二十四、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46 -

二十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46 -

第四章 采购项目概况、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47 -

一、项目概况: - 47 -

二、项目采购标的清单及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实质性要求) - 47 -

三、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 - 47 -

四、样品要求: - 59 -

1、样品清单: - 59 -

2、样品提交方式: - 60 -

3、样品应用: - 60 -

4、样品退还: - 60 -

5、样品费用: - 60 -

五、商务要求: - 61 -

六、合同条款要求: - 61 -

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61 -

2、验收要求(实质性要求) - 61 -

3、付款方式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 - 62 -

4、产品质量要求(实质性要求) - 62 -

5、违约责任 - 62 -

5、争议解决办法 - 62 -

7、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 62 -

8、其他相关事宜:(实质性要求) - 63 -

第五章 评审办法 64

一、 总则 64

二、评审方法 65

三、评审及谈判程序 65

(一)停止评审 65

(二)资格性审查 66

(四)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68

四、最后报价及审查 69

五、谈判小组复核和出具评审报告 70

六、评审争议处理规则。 71

七、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71

八、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72

九、确定成交人 72

十、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2

十一、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73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仅做参考) 74

一、合同货物 74

二、合同总价 74

三、质量要求 75

四、交货及验收 75

五、付款方式 76

六、售后服务 77

七、违约责任 77

八、争议解决办法 78

九、其他 78

附件:谈判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 80

第一章 谈判邀请

乐山市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五通桥区实验幼儿园委托,拟对五通桥区实验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WTZC[2021]063-1

二、项目名称:五通桥区实验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谈判文件第章)

五、供应商参与本次谈判采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八)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200万以下的货物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所投货物制造商须全部是中小企业,否则作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参加资格审查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一)报名方式:

①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扫描件传至2033901442 @qq.com邮箱进行网上报名;(1、介绍信至少包含所报项目名称及编号、报名供应商名称、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接收采购文件及相关材料的邮箱地址;2、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及编号、报名供应商名称;3、接收采购文件及相关材料的邮箱地址需与报名电子邮箱一致;4、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邮件以无效报名处理)。传送报名资料后,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中自行下载谈判文件。

(二)报名时间:2022年2月 15日9时00分至2022年 2 月 17 日16时30分

(三)谈判文件获取:报名后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中自行下载。仅从网上直接下载谈判文件但未按照上述报名时间、方式以及获取谈判文件的视同无效。若有澄清或更正通知,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的同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提供的邮箱,请已经报名的供应商务必在报名后、开标前,每日到四川政府采购网查看我中心发布的公告信息,以确认本项目是否有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发布。采购中心不作口头通知,因提供的邮箱地址错误或未能及时知晓澄清或更正通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中心可根据项目情况和采购人要求顺延报名或获取文件期限,并予公告。

七、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2 22 13时 30 分(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22年 2 22 13时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相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乐山市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拒收。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160号工商银行5楼)。

九、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1)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2)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3)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五通桥区实验幼儿园

地 址: 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

联 系 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 15298087339

采购代理机构: 乐山市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160号工商银行5楼

邮 编: 614800

联 系 人: 周老师

联系电话: 0833-3292708

2022年2月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40.2850万元,最高控制价40.2850万元。

注: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货物、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1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2、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竞争性谈判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宣传资料以佐证其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产品宣传资料。经过调查核实或者检测检验,供应商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与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宣传资料标注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在获取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或者在开标、评审现场,或者在确定采购结果过程中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有上述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以“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其他供应商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在确定成交人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3

政府采购政策(实质性要求)

(一)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清单中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16号《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按照无效处理。

2、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3、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为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或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均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16号《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给予该产品所报价格6%的折扣(同一产品不重复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本项目的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详见第四章。

(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1、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划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以非联合体身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对小型或微型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划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和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报价3%的价格扣除,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给与扶持。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所报产品享受价格折扣的同时又有享受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的,先进行产品的价格折扣,再进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

供应商同时具备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两种及以上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最后报价总价的10%进行扣计。

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评审环节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四)其他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内容若涉及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生产产品或企业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4

失信供应商管理(实质性要求)

(一)重大失信行为

1、采购活动结束后,由采购人对谈判小组推荐的中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其在响应文件作出的承诺进行查询和核实。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查询时间为本次采购项目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止。查询网页截图应当打印存档,并作为中标确认函附件资料予以存档。

4、经查询供应商有上述重大失信行为的,采购人应当不予确定该供应商为成交人。

(二)其他失信行为(实质性要求)

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时采用报价加成进行惩戒。

报价加成: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采购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5

评审情况的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评审结果、评审专家名单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6

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金额:人民币 0。(本项目不予收取)

交款方式:(1)供应商为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投标保证金的转出账户必须是对公账户;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是自然人银行储蓄卡账户;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可以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公司缴纳。

(2)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交款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代理机构换取收据,采购代理机构将收取原件。(特别注意:保函保证范围、保证金额、保证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缺少保证人公章、报价人名称的将作为无效保函)

收款单位: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工行五通桥支行双江路分理处

账 号:2306 3842 1902 4802 734

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备注栏注明:

缴退保证金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33-3302330;

7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质疑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等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以及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应当按照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向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文件领取咨询:0833-3303128(综合股)

文件内容咨询:0833-3302330(交易组织股)

谈判程序咨询:0833-3302330(交易组织股)

评审咨询:0833-3302330(交易组织股)

询问、质疑咨询:0833-3292708(现场监督股)

投诉咨询:0833-3302127(五通桥区财政局财税法规监督股)

保证金缴退咨询:0833-3302330(交易组织股)

8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乐山市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33-3303128

地址: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160号 工商银行四楼

9

响应文件数量要求

(实质性要求)

一、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

10

谈判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90日历天

11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与备案

一、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交   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   备案

12

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一)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采购成功后,采购人应当查询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13

合同分包

本项目采购人 不允许 对中标标的进行分包

14

履约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中关于规范保证金管理的精神,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5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二、总则

(一)适用范围

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3、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如出现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情形,以表述在前面的为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澄清为准。

(二)有关定义

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谈判事宜的采购机构;

3、“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4、“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5、“供应商”系指领取了谈判文件并完成登记备案拟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实质性要求):

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计算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以抽签方式随机选取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条目数量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核心产品条目数量的50%(含,计算得数采用去尾法取整)的品牌型号相同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前款规定处理。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

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

5、母子公司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母公司和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回避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上述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谈判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本次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响应文件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货币类型(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均以人民币报价。

(四)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谈判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应当执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七)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递交相应文件前,必须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数额等内容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实质性要求)

2、谈判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实质性要求)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

5、终止采购的,已经收取谈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谈判保证金。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①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③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④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⑤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⑦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八)谈判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谈判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可以长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响应文件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除外)原则上应当左侧胶粘制作装订成一册,装订成一册有困难的,自行分成若干册,但应当注明第一册、第二册……,每一册又分为正本和副本。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应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如要求提交图纸等不易采用A4幅面纸张印制的除外;

3、响应文件的正本须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字处签字,在规定盖章处盖章。响应文件副本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鉴;

5、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内含响应文件PDF格式文件一份,Word格式文件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当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电子文档应当有供应商名称标签。

(十)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响应文件的正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全部密封在1个密封袋内,如1个密封袋无法全部密封的,供应商自行分成若干密封袋。密封袋封面格式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相关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自然人,由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作如下处理:

①现场监督人员对开标异常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并交谈判小组按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②所有签到供应商对异常情况记录签字确认,开标会按规定程序继续进行。

(十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谈判地点。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封面)项目名称、分包号应当与本次采购活动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一致,如果只是封面文字错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一致,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3、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十二)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密封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谈判前准备和谈判程序

(一)谈判前准备

(1)谈判前准备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的签到人必须是法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谈判前准备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参加谈判前准备工作。

(2)谈判前准备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监督。

(3)谈判前准备由供应商检查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仅限于确认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供应商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向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反映,并在密封性检查表中予以记录,并在评审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谈判前准备工作的正常进行。

(4)谈判前准备工作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共同将全部响应文件送至评审室,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组建谈判小组。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谈判小组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情况属实,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二)谈判程序

1、谈判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资格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2、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3、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分别与通过资格审查且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4、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组织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第一次报价)。

(三)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供应商被确认成交供应商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日内采取邮寄方式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评审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成交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领取,领取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一)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另一个较短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3、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放弃履行采购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货物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通知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4、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三)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五)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六)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七)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将纸质合用副本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八)履行合同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验收

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和《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乐市财政采〔2018〕16号)等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采购人呈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十)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谈判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0)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办理。

九、其他

(一)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二)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本说明在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不删除):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二、供应商不予填写的地方,应当用“/”表示。

三、本章要求中的“原件”指加盖有公章(鲜章)的书面材料。

四、本章要求供应商盖章的地方,正本应当为鲜章,副本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五、本章中的“斜体字”为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的说明性文字,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原则上将其删除。

六、本章的“日期”应当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的次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含)止的期间日期,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五通桥区政府采购货物项目

竞争性谈判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请供应商自行编写

一、谈判函(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乐山市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为“此处填写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为“此处填写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我方授权“此处填写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方“此处填写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

一、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我方同意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防范和惩处政府采购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川财采【2017】6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惩戒。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

四、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

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六、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我方将完全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

七、我方报价为本采购项目合同下所有费用,是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

八、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成交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谈判小组认为我方报价涉嫌不正当竞争,我方将按照谈判小组要求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谈判小组的评审认定。

九、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的货物,且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我方承诺接受追加。

十、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十一、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十二、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十三、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成品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

十四、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十五、我公司承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基本情况

响应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 话

技术负责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 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 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 注

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响应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合一)等材料的复印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人名称)

乐山市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姓名        供应商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此处填写被授权人姓名   为我方参加 此处填写项目名称此处填写采购编号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有效期内)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采购的不需提供此项,制作响应文件时全部用“/”表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采购人名称)

乐山市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为 独立法人机构/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具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附件(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附件并提供):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

      (采购人名称)

乐山市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在此郑重承诺: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三年,没有处于因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期间。

我单位对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2、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三表一注及会计师事务所单位资格证、注册会计师证

以上二选一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采购人名称)

乐山市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

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已全面了解本政府采购的工作责任。我单位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所有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我单位对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九、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1、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2、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凭证

以上二选一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