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员工工作餐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委托,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350604]GWTZ[CS]2022002-1、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员工工作餐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员工工作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2-25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04]GWTZ[CS]2022002-1
项目名称: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员工工作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25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9225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0702-餐饮服务 | 餐饮服务 | 1(年) | 否 | 本项目采购1年员工工作餐服务,用餐人数为50人,提供工作日午餐和晚餐供应,单人餐标为45元/天,每月将按照实际就餐人数据实结算餐费部分。 | 922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信用记录要求(磋商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描述: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2)明细: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描述: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2-14至2022-02-21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2-25 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02-25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韩江路7号山语海7幢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8064514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8楼
联系方式:0592-2519085、2225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宴雪、王海舰、黄振斌
电 话:0592-2519085、2225709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2-02-14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员工工作餐服务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E16-E16-XZZX-JC-202201-B0982-IDN
项目编号:[350604]GWTZ[CS]2022002-1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员工工作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员工工作餐服务采购项目。
2.备案编号:E16-E16-XZZX-JC-202201-B0982-IDN。
3.项目编号:[350604]GWTZ[CS]2022002-1。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922500 | 0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信用记录要求(磋商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韩江路7号山语海7幢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付南翔
联系方法:18064514032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8楼
联系人:郑宴雪、王海舰、黄振斌
联系方法:0592-2519085、2225709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合同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1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
项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1 | 3.2.1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 ||||||||||||||||||||||||||||||
2 | 3.2.2 |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 ||||||||||||||||||||||||||||||
3 | 6.3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否 | ||||||||||||||||||||||||||||||
4 | 9.1 | 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
5 | 10.1 | 提交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或保函,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银行反馈信息或代理机构核查为准; 其他:(1)本项目如要求提交保证金,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按磋商文件要求的保证金数额的50%提交保证金。供应商应另外单独提供一份纸质《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密封),未提供的视为保证金不符合采购要求。 (2)供应商可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供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供的,应提供保函原件(单独另外密封),未提供的视为保证金不符合采购要求。 | ||||||||||||||||||||||||||||||
6 | 10.3.1 | 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 无。 | ||||||||||||||||||||||||||||||
7 | 11.1 | 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0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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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4.4 | 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无。 | ||||||||||||||||||||||||||||||
9 | 14.9 |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 ||||||||||||||||||||||||||||||
10 |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视同供应商放弃承诺及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按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供应商代表未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且其承诺和最后报价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加盖公章的; (2)磋商结束前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代表且供应商未退出磋商的; (3)供应商退出磋商但未提交书面声明的; (4)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无实质性变动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高于首次报价的。 | |||||||||||||||||||||||||||||||
11 | 22.2 |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
12 | 23.1 | 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
13 | 24.1 | 履约保证金:
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总金额的3%,提交方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提交时间:合同签订时,退还方式:合同履约完毕考核合格后无息退还; | ||||||||||||||||||||||||||||||
14 | 25 |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采购人,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 2、其他: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
表2
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磋商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之外的内容及其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2)将磋商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 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 b.除本增列内容第⑥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 c.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d.供应商为非自然人的,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此项审查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 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 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 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因未携带CA证书或者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平台显示相关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者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提交相对应纸质响应文件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其相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且被拒绝。 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⑾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磋商文件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的供应商,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将被否决。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否决,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12)其他:无。。 (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 |
专项附件: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一、磋商小组
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以下简称“评委”)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由采购人派出,评审专家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
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磋商程序
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 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无。
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合同包,则按相应合同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
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合同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合同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
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包1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6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1 | 3 |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担任过类似食堂(餐厅)经营管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得3分;供应商须提供相关人员合同复印件等相关经验证明材料及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以内(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月份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1-2 | 3 |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具有中式烹调师二级证书的得1.5分; 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一级证书的得3分;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并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以内(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月份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1-3 | 3 |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证书的得1.5分; 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二级或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得3分;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并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以内(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月份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1-4 | 3 | 供应商本项目配备的面点师具有二级面点师证书的得1.5分; 具有一级面点师证书的得3分;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并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以内(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月份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1-5 | 3 | 根据供应商对整体服务理念及对采购人食堂的服务需求的了解程度等进行评价:对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了解,能满足项目需求,不影响项目整体实施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对项目了解透彻,描述详细具体,服务理念科学,重点突出,能够满足项目整体实施的得3分;未提供或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
1-6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及解决措施进行评价:重点难点主要内容描述准确,能够提供相关解决措施的得1分,重点难点与实际情况符合、整体描述详细到位、对应的解决措施方案清晰、具体可行的得3分;未提供或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
1-7 | 3 | 根据供应商对拟派出的服务团队的管理制度(包含制定岗位职责、薪酬体系、日常考勤管理与考核等)进行评价: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有提供基本完整的制度方案,且满足项目基本服务需求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考核方式及奖惩措施详尽合理,能结合采购人服务需求制订具体的管理方案,对保障服务项目进行具有促进作用的得3分;未提供管理制度或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
1-8 | 3 | 根据供应商对食堂的菜谱的制定、更新方案(包括菜品种类、菜品菜色等)进行评价:菜品种类满足本项目基本要求,保证菜单及营养配比合理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菜品种类多,更新频繁5天内不重复、营养均衡科学,菜系分类及品种多样化的得3分;未提供相关方案或方案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
1-9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储存制度进行评价:储存制度,能基本保证食材无受损、变质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提供完整详细储存方法,确保食材不出现受潮、霉变虫咬等现象,能保障食材较好储存的得3分;未提供或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
1-10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堂环境布置、管理方案进行评价:环境布置合理、符合用餐基本标准,管理方案符合本项目基本需求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环境布置舒适,管理方案完整合理,有利于加强食堂服务人员的热情、耐心服务态度的得3分;未提供或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
1-11 | 3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的食品加工过程控制方案(制作、出品时间、剩余食品保存和处理)进行评价:方案内容体现食品加工基本工序,基本能保证食品加工符合卫生标准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整体方案全面、食品流程工序明确,剩余食品保存处理妥当,切实保障整个加工过程得到严格把控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
1-12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材验收制度进行评价:制度主要内容完整,部分细节虽存在不足,但不影响项目整体实施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验收流程明确、有验收记录,能保障食材验收工作规范合理进行,入库食材的质量符合政府相关规定的得3分;未提供或制度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
1-13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卫生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及垃圾处理等方面)进行评价:方案内容满足项目需求,能基本保证食堂符合卫生标准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方案全面、流程明确、工作细则详尽,能切实保障食堂卫生安全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
1-14 | 3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停电、停水)处置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基本完整,能够保障用餐正常进行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方案考虑全面,能及时妥善处理能够保障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并提供额外补偿措施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
1-15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诉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菜品异物、服务态度、餐具卫生)进行评价:方案内容提供基本的处理措施,基本能够保证投诉能得到及时处理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处理方案针对性强,针对不同投诉问题提出详细的解决方法,切实保障投诉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
1-16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物中毒处理预案进行评价:提供食物中毒处理预案,基本能满足应急需要,可实施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提供详细完整的处理预案方法,能及时找到根源,并有效解决食物中毒,送往就医的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的预案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
1-17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防台、防汛、防火、或重要大型活动、会议等应急工作用餐(包括配送方案)的保障措施及详细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基本能满足应急工作餐需求,配送合理的得1分;方案完整详细、对应急工作餐考虑周到,应急情况下,保证配送及时且菜品种类搭配多样化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
1-18 | 3 | 供应商须承诺: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若要更换服务人员,应得到采购人同意,更换的人员须完全响应采购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要求;以及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食堂工作人员,无条件满足,并承诺在5个工作日完成更换人员的工作交接及到位上岗,若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2000元/人·天的处罚,直至人员满足要求为止的得3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
1-19 | 3 | 供应商须承诺:应按照垃圾分类标准,负责对相应类别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每天将垃圾清理完毕,并承担清运各类垃圾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的得3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
1-20 | 3 | 供应商须承诺:若因采购人员正常使用或意外情况造成餐具用品丢失或损坏,则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维修费用或更换新餐具、用餐人使用的碗筷盘子等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得3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
1-21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微信公众号或其它小程序,将每周菜品及用餐相关的信息发送至微信公众号或其它小程序供采购人员工查看。承诺提供该服务的得3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
1-22 | 2 | 供应商须承诺:拟派出的服务团队人员均须无消化道传染病及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上岗时均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以及疫情期间定期提供阴性核酸检测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此提供书面承诺得2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2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2-1 | 3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2-2 | 1 | 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2-3 | 3 | 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经营过的食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有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荣誉称号或表彰(如食品安全放心餐厅、食品安全放心食堂、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等)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获奖食堂名称,否则不得分。 |
2-4 | 3 | 供应商可提供本地化服务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供应商可提供合作单位协议或者自身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也可以提供在本地设立的项目部、办公室、办事处等机构证明,或者承诺成交后提供本地化服务。 |
2-5 | 3 | 根据供应商对拟派出服务团队的培训制度评价:(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讲师管理制度、培训效果反馈制度):培训制度主要内容完整,能满足项目基本需求,可实施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培训制度针对性强,具体可行,有利于服务团队增强服务意识,切实保障食堂经营的得3分;未提供相关制度或内容不可行的不得分。 |
2-6 | 3 | 根据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的类似业绩进行评价: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 注:(1)类似业绩是指:具有类似年度定点工作餐服务项目业绩(2)须提供业绩的以下四项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③采购合同文本;④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
2-7 | 4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类似业绩,获得采购人满意度评价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满意度评价表为优秀(90分-100分或评价为满意或好性质)的得2分,满分4分。需提供业主好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三)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15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
无
(五)价格扣除部分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描述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价格扣除办法详见附件。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则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
(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
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
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
四、评审报告
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
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五、其他规定
5.1其他规定
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