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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疗养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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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华东疗养院自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JSJXCG2021-147(2)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JSJXCG2021-147(2)

二、项目名称: 华东疗养院自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华东疗养院自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1)采购范围:自营餐厅食材采购供货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3)服务期限:一年(2022年3月1日-2023年2月28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50万元(具体按实结算)。
(5)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按折扣率进行报价且结算总价不得超出550万元。
1费率:报价:79(%)上农农业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西万寿河桥南堍91320200061860346P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费率规格型号
1华东疗养院自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华东疗养院自营餐厅食材/1批79%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陆英,孙军霞,刘勉,高庆菊,周建秋,陈立可,杜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为: 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部分的费率为1.1%,500万-1000万部分费率为0.8%,并按此基础的70%计取代理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441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华东疗养院

地 址: 无锡市大箕山村

联系方式:0510-82336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清扬御庭16号4楼

联系方式: 0510-82603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芸、史隽莹

电 话: 0510-82603518


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5日

附件信息:

  • 华东疗养院自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定稿二次) -有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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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华东疗养院自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定稿二次) -有附件.docx

附件下载:




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JSJXCG2021-1472


采购项目名称:华东疗养院自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十八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3-6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7- 21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22-70

第四部分 合同书…………………………………………… 71-76

第五部分 附件…………………………………………… 77-96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华东疗养院委托,就其华东疗养院自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投标注意事项如下: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华东疗养院自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JSJXCG2021-147(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自营餐厅食材采购供货服务

2

采购人:华东疗养院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山村华东疗养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4

3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1)采购范围:自营餐厅食材采购供货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3服务期限:一年(202231-2023228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50万元(具体按实结算)

5)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按折扣率进行报价且结算总价不得超出550万元

6)合同履约期限:12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9)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

4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

3)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118日至20220125 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价:捌佰圆/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清扬御庭164楼)401室。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纸质为主,电子文档为辅。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请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带好U盘、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异地投标人可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jxwxfb@163.com),并注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确认无误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800元/份。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评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修改、澄清要求的截止时间:20220126日10:00时,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的截止时间:20220126日16:00时前,以书面(或电子稿)形式发送给各潜在供应商。

7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

9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02141300

投标文件接截止时间2022021413:30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会议室

10

开标时间:2022021413:30

开标地点: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会议室

11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20214评审结束

确定中标单位地点: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会议室

12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明标1份,暗标1份;

副本明标2份,暗标5份;

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张(包括明标、暗标部分)。

13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购人:华东疗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10000425026556G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山村

联系人:席晓燕

联系电话:0510-82336061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7945967221

联系人:史隽莹、顾芸

联系电话、传真:0510-82603518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4

邮政编码:214000

电子邮件地址:jsjxwxfb@163.com

14

防疫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 “苏康码”、“行程码”, 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测温+扫码”并登记, “苏康码”、“行程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 “苏康码”、“行程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苏康码”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政务服务(官方)”申报获取。行程码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获取。)

2)投标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只允许1人,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出示健康码(必须为绿码)、行程码(必须为绿码),如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国务院客户端”APP对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目录调整的情况更新查询)的,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投标供应商应向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报价无效。

3.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投标使用。

(三)招标文件的解释:

1.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3项。

2.采购人、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明标部分包括:证明文件、响应函和报价文件,暗标部分为技术文件,同时还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份。

明标部分:

1.证明文件:

1.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经相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

(6)授权委托人与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由供应商本企业为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的20217月-2021年12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9报价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 (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无锡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登记地址http://cz.wuxi.gov.cn/fzlm/zfcgjyxt/index.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1.2补充证明文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2)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4) 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5) 《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 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格式见附件)

(7) 人员配备表(格式见附件)

(8) 服务团队配置(格式自拟)

(9) 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响应函部分:

(1) 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2) 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承诺、声明和资料。

3.报价部分;

(1)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 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 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暗标部分:

1.技术文件:

1)内部管理制度

内部考核制度

②服务质量监督制度

③配送业务操作流程规范制度

2)食材卫生安全保障制度

3)食材货源供应保障措施

4)食材新鲜度及质保期保障措施

5)售后服务保障

6)突发状况应急预案

7)特色与创新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2.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2. 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2. 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2.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2. 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明标装订成册,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暗标单独装订成一册,编制及装订要求详见第10条。

%2. 投标文件份数:明标一正两副,暗标一正五副;

%2.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明标正本及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明标正本”,将明标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明标副本”;暗标正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暗标正本”,暗标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暗标副本”。招标文件中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身份证可随身携带),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9.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10.暗标编制、装订要求:

(1)暗标需单独成册,不得有分册。封面和装订夹采用采购人提供的统一样品,封底采用A4白色复印纸;

(2)暗标不得出现投标供应商名称、人员姓名,要求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出现能显示投标供应商企业特征或其它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

(3)排版要求:使用word文件形式,A4白色复印纸单面黑色打印,字体为小四号宋体,不得出现手写,装订必须在左侧装订。图表中字体用宋体字,字号不作限制。

(4)暗标页数不得少于40页。

11.投标费用自理。

(七)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括食品运输、交通费、服务费、食材处理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有供货及供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即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的总和。

2.本项目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折扣率不是指的下浮折扣),采购人每周对所供食材(每周调价一次,暂定每周一调味品一年两次单价进行核价,按供货同期市场单价╳中标折扣率进行调价,在定价周期内的价格将保持不变并以此作为该货物的执行价格。

结算方式:供货同期市场单价*中标折扣率*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其中供货同期市场单价参照天惠超市或者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零售价格为准,若上述两个市场均无该品种,可优先参照松际农,若网站无相应价格可参照家乐福或大润发等大型超市零售价,若上述超市无参照价格,则参照市场摸价

注:假设商品单价为100元,折扣率为99%,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9元,折扣率为98%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8元,以此类推。

3.投标供应商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4.所有的技术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5.投标供应商应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拟定的技术方案自主报价。

6.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供应商必须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2.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2.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2.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2. 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2. 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2.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2. 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未分别制作、装订、密封包装的;

%2. 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

%2.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2. 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的;

%2.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 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2. 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 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2. 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2. 技术标(暗标)中出现该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简称、人员姓名、Logo、商标、电话号码等及其他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

%2. 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

%2. 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

%2. 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光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2.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2.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能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 未通过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2.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2. 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技术标页数偏少(少于40页)的;

%2.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2.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 开标、评标:

%2. 开标工作程序

1.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供应商参加。

1.2 密封性审查:

1.2.1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2.2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1.3 唱标

1.3.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宣布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3.2唱标内容仅涉及开标一览表。

1.4唱标结束,投标供应商退场。

%2. 抽取投标供应商暗标编号

2.1由工作人员和采购人代表在公证或监督下,随机抽取暗标编号,并记录在暗标编号汇总表上,同时将对应的技术标(暗标)副本封面上进行编号,技术标(暗标)正本拆封。暗标编号汇总表当场封存、专人保管,直至技术标(暗标)和商务标(明标)评审全部结束才予打开。

%2. 资格性审查:

3.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

3.2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3信用信息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20220214 14:30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4.评标工作程序:

4.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4.2评审时,投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情形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4.2.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4.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1-4)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作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3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4.3.1明标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3.2暗标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标(暗标)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3.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畸高或低,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询标内容,由招标工作人员传递给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明标部分投标供商盖公章或法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予以确认,暗标部分由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按手印代替签字。在暗标评审小组确认签字时,签署“×(技术标编号)号供应商”。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4比较与评价

4.4.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4.4.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

4.4.3明标评审小组负责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价格、业绩、信誉等明标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4.4.4暗标评审小组负责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技术方案、性能、服务质量等暗标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评审中,暗标评审小组成员不接触明标商务标文本。需要对照、查阅明标商务标有关内容的,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查阅告知。

4.4.5技术标暗标和商务标明标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公布各投标供应商技术标编号,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5. 评标方法

投标供应商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列入本评分标准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6.评分细则

)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附加分2分)

(1)报价 30

(2)投标供应商评价 30

(3)技术文件(暗标) 40

(4)加分因素 +2

(二)各项目评分标准

(1)报价:(满分30);

各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报价折扣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3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高得分为30分:

投标报价得分=30×(评标基准价/各供应商报价折扣率)。

注:假设商品单价为100元,折扣率为99%,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9元,折扣率为98%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98元,以此类推。

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价格扣除: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2)投标供应商评价(30分)

1)认证证书(4分)

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投标标段内容),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2)设备配置(11分)

2.1)投标供应商具备自有运输冷链车辆的,有一辆得2分,最多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有冷链车的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2.2)投标供应商具备冷藏库和冷冻库的,提供位置图、图片上有明显的单位标识,自有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得2分(投标时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另提供合同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2.3)投标供应商有满足保障需求的各式加工机器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留样柜、消毒柜、保温周转箱、去皮机、切丁切丝机、果蔬清洗机、蔬菜真空预冷机、锯骨机、绞肉机、液压车等),任意一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3)售后服务场地(2分):投标供应商在无锡地区(不含江阴、宜兴)拥有足够办公、售后服务及操作场地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协议复印件且承租期需超过3年以及现场平面图和照片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提供房产证原件或租赁协议原件;或承诺中标后提供上述场地要求;(承诺书(格式见附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4)投标供应商拥有自有蔬菜基地的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自主经营权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土地产权证明或土地租赁协议,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5)保供能力(6分)

5.1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工具有有内部审核员资格证书》,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3(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供应商企业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 为该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5.2)投标供应商具备配套蔬菜农残检测室(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最近一个批次的蔬菜农残检验报告、检测室照片及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5.3食品安全责任保险(1分)限额(每个保险期限〈12个月〉):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单复印件,投标时提供保单原件或公证件,不按要求提供原件不得分

5.4)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员工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由供应商本企业为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的2021年6月-2021年11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6)业绩(3分):投标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供货服务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有一个得1.5分,最多得3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暗标部分(40分)

3)技术文件 40分)

1)内部管理制度(6分)

内部考核制度 2分)

②服务质量监督制度2分)

③配送业务操作流程规范制度2分)

2)食材卫生安全保障制度6分);

3)食材货源供应保障措施6分);

4)食材新鲜度及质保期保障措施6分);

5)售后服务保障6分);

6)突发状况应急预案6分);

7)特色与创新4分)

注:除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页数明显偏少(少于40页)外,评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