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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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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黑龙江省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2-02-15

项目概况

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2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001]ALZCCS]20220001

项目名称: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5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此次采购的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15日至2022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2月2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纸质文件大顺街13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2月2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大顺街1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岗区大顺街13号)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本次磋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内容与我机构无关,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3.纸质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不符,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4.如果供应商没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账号需要提前注册,没有电子签章CA的需要提前办理,CA用于制作标书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办事指南-CA办理流程)

具体操作步骤,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5.由于供应商原因,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6.未按时现场递交纸质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

7.未在网上报名,且正确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为远程线上开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供应商签到”“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签名”等在线操作的供应商,视为无效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1号

联系方式:8229662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方式:822659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82265948

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15日


相关附件:
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招标文件(2022021502).pdf
黑黑 龙龙 江江 省省 政政 府府 采采 购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项目编号:[230001]ALZC[CS]20220001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02月 -第1页-第一章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邀请 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项目名称:一、项目名称: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二、项目编号:二、项目编号:[230001]ALZC[CS]20220001三、磋商内容三、磋商内容包号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数量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预算金额(元)1 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 1 详见采购文件 1,058,000.00四、交货期限、地点:四、交货期限、地点: 1.交货期:合同包1(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交货地点:合同包1(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 采购人指定地点五、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要求:五、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要求: (一)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合同包1(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此次采购的内容,且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六、参与资格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地点:六、参与资格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交易执行 → 应标 → 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具有投标和质疑资格。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2.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详见磋商公告。 3.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详见磋商公告。七、磋商文件售价:七、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磋商文件的售价为 无 元人民币。八、询问提起与受理:八、询问提起与受理: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或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询问: (一)对采购文件的询问 采购文件处项目经办人 详见磋商公告 电话:详见磋商公告 (二)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询问 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应在评审现场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九、质疑提起与受理:九、质疑提起与受理: (一)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已注册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网登录系统,成功下载磋商文件后,方有资格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 采购文件质疑联系人: 芦先生-第2页- 采购文件质疑联系电话: 82265948 (二)对磋商过程和结果的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期内一次性提交质疑材料;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 2.质疑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 磋商过程和结果质疑:详见成交公告十、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十、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详见磋商公告 备注:所有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平台将拒收。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黑龙江政府采购网(https://hljcg.hlj.gov.cn)十二、联系信息十二、联系信息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 苏蕾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1号 联系方式: 82296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方式: 822659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82265948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 -第3页-第二章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采购人需求一一.项目概况项目概况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包1(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1.主要商务要求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按合同另行约定验收要求 1期:达到服务合格标准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并办理资金结算后,采购人应退回履约保证金。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序号号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品目名品目名称称标的名标的名称称单单位位数量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分项预算单价(元)(元)分项预算总价分项预算总价(元)(元)面向对象面向对象情况情况所属行所属行业业招标技术招标技术要求要求1餐饮服务餐饮服务项 1.00 1,058,000.00 1,058,000.00 否 - 详见附表一附表附表一一::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是否进口:否是否进口:否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服务范围 1.承包周一至周五为住地住户提供增加早餐及晚餐服务; 2.增加全年用餐总人数23510人,餐标为45元/人/天。2二、膳食供应及相关服务 1.增加的早餐及晚餐为自助餐形式。菜品以服务老年人为主,要求科学合理,营养膳食。 2.早餐自助餐:热菜2-4种,炝拌菜2-4种,咸菜4种,主食4种,水果及饮品各2种,按每人每餐20元标准制作。收费标准为:5元/次、15元/次,两档。 3.晚餐自助餐:热菜6种,炝拌菜2-4种,咸菜4种,主食4种,水果及饮品各2种,按每人每餐40元标准制作。 就餐实行刷卡消费,收费标准分为10元/次、30元/次,两档。 4. 供应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早餐:7:00 — 8:30 晚餐:17:30 — 19:30 5.乙方应做到提前公布一周菜谱,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菜式品种每餐应经常轮换,一天内尽量做到食材不重复。3承包经营期限 1.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为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在同等条件和要求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2.合同签订后,乙方试用二个月,若不能达到甲方要求,不能满足服务需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4页-4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实施监管,乙方对甲方提出的问题须积极配合。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 3.因本项目服务地点的特殊性,为保证安全,甲方应对乙方拟派遣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并可向乙方推荐拟派遣的工作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派遣和更换工作人员。 4.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药监、消防、工商、环保等部门要求的经营场地及设施、设备,乙方应爱护场地、设施、设备,按要求使用保管,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甲方承担餐厅中产生的水、暖、电、天然气费用。 6.甲方有权参与餐饮服务的定价并监督执行,乙方须积极配合,价格调整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后执行。 7.乙方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做到穿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8.乙方采购的原料须经甲方认可,随货清单应规范齐全,必须注明采购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等相关要素。所购食品要优质、卫生,不得有劣质、变质、以差充好的现象;禁止采购腐烂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甲方有权随时抽查。 9.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等各种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 10.若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况不能按时供应时,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整。5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1.承包费总额为:105.8万元 2.结算方式。甲方每月15日前支付当月约定的服务费用,同时乙方向甲方出具发票。6六、制度的建立 1.服务期内,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物流采购和供应等方面。 2.乙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食品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3.乙方可与甲方协商后为乙方员工统一办理员工出入证,并提供相关照片在门卫登记,严格执行住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应教育员工只能在从事餐饮服务的规定场所内活动。7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 1.服务期内,乙方应搞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餐厅内外保持卫生整洁。甲方有权对乙方辖区内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2.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丢弃。 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 4.厨房用品餐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卫生规程。 5.乙方在实际操作中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导致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8其它事项 1.乙方在服务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2.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膳食。每出现一次,甲方扣除乙方当月承包费的1%。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协议要求供应膳食(如故意切断乙方的水电供应)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5.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协议,应向对方赔偿相应损失。 6.双方达成协议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让于其他私人或集体,一旦查出,视为违约,将立即解除协议,并追究法律责任。 7.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拨款,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 8.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终止服务合同时,应通过书面方式提前30天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乙方进行答复,并做好账务的清算工作。在甲方未重新确定餐饮服务承包方前,乙方不得擅自停止服务,如乙方未履行本条前款约定而突然停止服务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需要增加设施设备,需征得甲方同意,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10.在经营过程中,甲方需要增加或减少服务项目时,追加或减少的服务经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第5页-第三章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一一.前附表前附表序号序号 条款名称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内容及要求1 计划编号 黑财购核字[2022]00093号2 项目编号 [230001]ALZC[CS]202200013 项目名称 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4 包组情况 共1包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合同包1(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否6 采购资金预算金额 1,058,000.007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8 开标方式 不见面开标9 评标方式 现场网上评标10 评标办法 合同包1(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综合评分法11 现场踏勘 否1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采购公告13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 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14 响应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5 投标文件要求(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黑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供应商须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1份。(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1 份,纸质响应文件副本 2 份。16 中标候选人推荐家数 合同包1(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 317 中标供应商确定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8 备选方案 不允许19 联合体投标 包1: 不接受20 代理服务费 收取21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980号文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第6页-22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允许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整。 开户单位: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100203086381特别提示: 1、响应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响应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响应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与响应截止时间一致,逾期不交者,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2、响应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包组:***)的响应保证金”。-第7页-23 电子招投标 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拨打联系电话4009985566按5转1号键。 不见面开标(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远程开标): 1.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开标时,将会由开标负责人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投标人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通过开标环节验证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3.使用投标客户端,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会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请自行留存。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号码。 5.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 CA 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请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具体环境要求详见操作手册) 6.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视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远程开标会的; (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3) 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4) 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 7.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已投项目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章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章的,视同接受开标结果。24电子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应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使用CA进行签字、盖章。 说明:若涉及到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或签字处使用电脑打字输入。25 其他26 项目兼投兼中规则 兼投兼中:本项目兼投兼中。二二.说明说明 1.委托委托 授权代表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2.费用费用-第8页-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三三.响应文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报价最小单位为人民币元。 2.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资格证明及其他文件包括: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⑤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注: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供应商为大学生创办供应商为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学生证或毕业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学生证或毕业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三)报价书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1、报价书附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2、报价书附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明细表及报价表; (2)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3、报价书附件可以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详细说明书。包括: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或提供产品样本; (2)产品制造、验收标准; (3)详细的交货清单; (4)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 (5)供应商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货物表; (6)提供报价所有辅助性材料或资料。 3.报价报价 (一)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所报价格为送达用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培训完毕价格. (二)磋商报价分两次,即初始报价,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及磋商结束后的最后报价,且将做为最终的成交价格。 (三)具备初始报价,方有资格做第二次报价。 (四)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 (五)如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递交最后报价,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初始报价将作为其最后报价。 (六)供应商应注意本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报价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本文件的要求。 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一)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第9页- (二)响应文件应按规范格式编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且页码连续。 (四)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五)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磋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存在下列任意一条的,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存在下列任意一条的,则响应文件无效: (一)任意一条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要求的; (二)单项产品五条及以上不满足非★号条款要求的; (三)供应商所提报的技术参数没有如实填写,没有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一一对应,只简单填写“响应或完全响应”的以及未逐条填写应答的; (四)供应商提报的技术参数中没有明确品牌、型号、规格、配置等; (五)单项商品报价超单项预算的; (六)响应产品中如要求安装软件,应提供正版软件,否则响应无效;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该系统须有唯一的正版序列号与之对应,一个正版序列号只能对应一台计算机,否则响应无效; (七)政府采购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 (八)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 注:本项目评审条款中有特殊情形的,以评审条款中的规定为准。 6.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 (一)非★条款有重大偏离经磋商小组专家认定无法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的; (二)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三)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价、应答的,还将移交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四)提交的技术参数与所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五)所报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其使用成本过高、使用条件苛刻的需经磋商小组确定后不能被采购人接受的; (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没有加盖公章的;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八)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十)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十一)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入围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 (十二)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响应无效的; (十三)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应以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为磋商依据,不得接受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7.供应商禁止行为供应商禁止行为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 (二)成交人在磋商结果产生后放弃成交;-第10页- (二)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提起与受理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提起与受理 供应商在参加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法提出质疑; (一)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且满足参加采购活动基本条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首次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二)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地向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质疑供应商提供质疑事项的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未能提供的; 2、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 3、未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出的; 4、同一质疑供应商一次性提出质疑后又提出新质疑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不成立: 1、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的; 2、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3、质疑供应商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五)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处理。 代理机构将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供应商进行网上公示,推送省级信用平台;报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和恶意质疑: 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第11页-第四章第四章 磋商及评审方法磋商及评审方法一一.磋商评审要求磋商评审要求 1、评审方法、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2、评审原则、评审原则 2.1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 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3、磋商小组、磋商小组 3.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3.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3 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与供应商进行分别磋商;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4、澄清、澄清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1 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4.2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更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更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上传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一致);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说明:在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第12页-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7、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8、废标(终止)的情形、废标(终止)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情形除外; (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9、定标、定标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二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合同包1(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序号序号 情形情形 适用对象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价格扣除比例例计算公式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价格扣除相关要求: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第13页-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供应商应当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供应商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点击“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对供应商和核心设备制造商进行搜索、查询,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4)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内容与相关材料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5)报价供应商为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的,对其法定代表人身份及企业性质进行核查,请报价供应商提供(A)、(B)、(C)的登录名和密码: (A)法定代表人为在校大学生的,学生证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查询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B)法定代表人为大学毕业生的,毕业证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查询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C)法定代表人为留学回国人员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查询路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 (D)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在校大学生、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含留学回国),同时大学生必须为控股股东。控股情况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E)各项查询结果需打印并由磋商小组签字。三三.评审程序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入围资格。如供应商不具备入围资格,应书面告知未入围的供应原因并要求其签字确认收到告知书。(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按无效投标处理。 2.磋商磋商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第14页-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最后报价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5.综合评分(详见后附表三详细表)综合评分(详见后附表三详细表)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汇总、排序汇总、排序 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上述相同的,按照提供优先采购产品证明材料的数量进行排序;以上均相同的属于保护环境、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优先。四四.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方法和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供应商。 (二)如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当场以书面形式提出,由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其他任何形式的回复无效。 (三)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代理机构负责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直接上报黑龙江省财政部门。五五.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签订 (一)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和承诺文件均是政府采购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四)合同由采购人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传黑龙江省财政部门备案。 (五)采购人负责合同的审核、签订、履约及验收工作,黑龙江省财政部门负责对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及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六六.履约金履约金合同包1(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并办理资金结算后,采购人应退回履约保证金。七七.付款及验收付款及验收合同包1(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付款方式 1期: 100%, 按合同另行约定验收要求 1期: 达到服务合格标准-第15页-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表一资格性审查表:合同包1(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此次采购的内容,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此次采购的内容,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合同包1(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投标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投标文件规范性、符合性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涂改、删除、插字、公章使用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文件的格式、文字、目录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对投标无实质性影响;投标承诺书。主要商务条款审查投标人出具的“满足主要商务条款的承诺书”,且进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单位盖章”。-第16页-联合体投标 声明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1.明确所投标的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或服务内容或工程量;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围标、串标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 表三详细评审表:表三详细评审表: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技术部分70.0分商务部分20.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服务方案1 (5.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依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安排合理、服务定位准确、全面操作性强。实施方案详细全面、有针对性、防犯风险、先进的服务理念等得5分。针对本项目特点,视方案不够合理、不够切实可行的扣3分。没有不得分。服务方案2 (5.0分)服务响应积极,满足实际要求,有效提升效率,有针对本项目健全的各项服务流程和服务保障措施,得5分。针对本项目特点,视措施不够合理、不切实可行扣 3分。没有不得分。服务方案3 (4.0分)思路清晰,工作推进安排合理,针对本项目有合理可行的管理服务进度计划安排的得4分。视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行程度,扣 2分。没有不得分。服务方案4 (4.0分)根据本项目特点在方案中表述各项服务的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的得4分,视不够合理、不切实可行扣2分。没有不得分。服务方案5 (3.0分)食堂原材料采购及管理方案:具备采购、原材料管理利用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每项1分,满分3分。没有不得分。服务方案6 (3.0分)防疫方案:具有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防控要求及疫情下的工作方案得3分,视不够合理、不切实可行扣 2分。没有不得分。服务方案7 (5.0分)食品保障服务方案:有完整的保障服务方案,其中应包含食品质量标准、原材料存储标准、烹制流程、拟定的菜谱、食物的保鲜保温措施、食品卫生标准等。满分5分。方案内容不全面或不能有效保障方案落实的每项扣1分,无方案不得分。服务方案8 (4.0分)规章制度方案:供应商从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物流采购和供应、安全操作、食品加工等方面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制度完善、内容合理、描述详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满分4分,制度内容不全面或不能有效保障制度落实的每项扣1分,无方案不得分。管理人员配备 (5.0分)具有针对本项目的专业服务团队方案,项目人员稳定,职责明确满足项目的业务要求,符合甲方实际需要,并承诺对本项目管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有完整服务团队方案的得5分。视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程度扣3分。没有不得分。管理规章制度 (5.0分)提供规章制度的建立与管理方案,包括完善的人员管理体系等内容,以上内容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没有不得分。-第17页-菜品样式 (4.0分)承诺8天之内,菜式品种不重样的得2分,9天之内,菜式品种不重样的得1分,以此类推,满分4分。无承诺不得分。服务人员承诺 (2.0分)采购人要求成交人更换不能胜任的工作人员,成交人承诺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0分)突发情况处理从以下四个方面打分: 1.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种类是否齐全; 2.解决措施是否可行; 3.防范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4.事故应急预案是否针对性强; 四个方面每项0.5分,共2分,没有不得分。罚金 (5.0分)承诺若未按合同内容或采购人其他合理要求履行合同,招标人可对中标单位进仔罚金处罚(罚金金额以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金额为准),承诺罚金最高的得5分,罚金第二名得4分,罚金第三名得3分,罚金第四名不得分,其他或无此承诺,不得分。(为防上恶意竞争, 承诺的罚金金额,最高不允许超过供应商最后有效报价的50%,否则视为无效承。卫生标准及措施 (4.0分)有完善的卫生标准及措施,至少应包含,服务人员个人卫生标准、餐具厨具的消毒标准及流程、餐厅内环境卫生标准、及预防蚊虫鼠患等措施。每有一项得1分,内容不全面或不能有效保障方案落实的每项扣1分,无方案不得分。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5.0分)重要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缺失的为无效投标;不满足★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投标;一般技术指标、参数累计5项不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的得5分。投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 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1分,最多减4分(五项即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编制质量 (5.0分)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有目录(目录对应页码)、总体编排有序、格式规范并装订整齐、页码连续清晰,得5分;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 1分,扣完为止。商务部分同类项目业绩 (1.0分) )目前正在承接的的服务(至少包含食堂、保洁、)项目,每个得0.2分,最多得1分,(标书内附得分项目明细表,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提供原件)增值服务 (5.0分)因为餐标是国家规定的,不能降低,所以不作为评分因素,所以把增值服务作为评审因素。每增加一条得1分。最多得5分。三体系认证及AAA等级资质证书。 (5.0分)供应商同时具备三体系认证、AAA级资质证书得5分,缺项不得分。(提供原件)有明确的管理人员配置架构 (9.0分)1.拟任项目经理年龄50周岁以下,项目经理需具有3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需提供履历表,履历表中包含以往工作实绩,提供物业管理项目履历得2分。没有不得分。 2.项目经理具有诚信经理人资格并具有资格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原件) 3. 项目经理提供在本公司的劳动合同或满足1年社保得1分。没有不得分。 开标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得分。 4. 拟任食堂管理员 拟任保洁主管具有大专以上(含)学历得2分(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或社保证明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5.拟任保洁主管 拟任保洁主管具有大专以上(含)学历,在本公司任职1年以上的,得2分(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或社保证明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以上六项评标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现场备查,否则不得分。-第18页-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第19页-第五章第五章 主要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主要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20页-合同编号:合同编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一般货物类 采购单位 (甲 方) 采购计划号 供 应 商 (乙 方) 招 标 编 号 签 定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第一条 合同标的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序号序号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 商标品牌商标品牌 规格型号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生产厂家 数量及单位数量及单位 单价(元)单价(元) 金额(元)金额(元)12345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第二条 质量保证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第三条 权利保证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政府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第21页-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第七条 售后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 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 。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九条第九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履约、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比例提交履约保证金。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2.5%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第22页-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政府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一般货物类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3、保修期责任:4、其他具体事项:甲方(章)年  月  日乙方(章)年  月  日 采购办审核(章) 经办人:年  月  日-第23页-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使用说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使用说明(一般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是对招投标文件中货物和服务要约事项的细化和补充,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过程中有关项目标的性状的重要澄清和承诺事项必须在合同相应条款中予以明确表达。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私下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一、本合同适用范围一、本合同适用范围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教学仪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广播电视仪器设备、体育器材、音响乐器、药品、服装、印刷设备和印刷品等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除外)适用于本合同。 二、填写说明二、填写说明 (一)合同标题:地市县使用时可在“黑龙江省”后再加所在地名称或将“黑龙江省”删除加所在地名称。 (二)本合同划线部分所需填写内容,除以下条款特殊要求外,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招投标文件没有明确,按甲乙双方商定意见填写。 (三)第一条合同标的:按表中各项目要求填写,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四)第四条包装和运输:货物运输方式包括;汽车、火车、轮船等。 (五)货物交付和验收:时间按合同签订(或生效)后多少日(或工作日)或直接填X年X月X日前交货。 (六)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资金性质按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填写。 三、有关要求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现使用的专业合同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但专业合同各条款必须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各条款要求,如发生矛盾以本合同为准。 (二)协议供货合同应使用原文本。 (三)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均不能改动,只能在划线位置填写,如有改动视同无效合同。 (四)本合同统一用A4纸打印。 (五)本合同为试行文本,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当之处,请及时提出建议,以便修正。 本合同各条款由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0451—53679987 0451—82833586 甲方(章)年  月  日乙方(章)年  月  日-第24页-第六章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是参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请参照这些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是参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请参照这些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第25页-一、响应文件封面格式一、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政政 府府 采采 购购响响 应应 文文 件件项目名称: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项目编号:[230001]ALZC[CS]20220001供应商全称:(公章)供应商全称:(公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电话:磋商日期:磋商日期: -第26页-二、首轮报价表二、首轮报价表注: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 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内容为准。三、分项报价表三、分项报价表注: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 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内容为准。 -第27页-四、技术偏离及详细配置明细表四、技术偏离及详细配置明细表项目名称:省直机关生活保障中心住地餐厅增加早晚餐服务外包项目编号:[230001]ALZC[CS]20220001(第 包)序号序号 服务名称服务名称 磋商文件的服务需求磋商文件的服务需求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偏离情况 供应商全称: 日期: 年 月 日五、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五、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供应商全称: -第28页-六、法定代表人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报价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为响应供应商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全权处理本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供应商全称(公章):日 期:附: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签字)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 -第29页-七、法定代表人七、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全称: -第30页-八、小微企业声明函八、小微企业声明函注:响应供应商及响应产品是小微企业的提供,否则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第31页-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十、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第32页- 黑  龙  江  省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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