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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各分部机关食堂副食品及奶制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各分部机关食堂副食品及奶制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2-16 至 2022-02-23
撰写单位: 葫芦岛市启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各分部机关食堂副食品及奶制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各分部机关食堂副食品及奶制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400-00220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各分部机关食堂副食品及奶制品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67,400.00
最高限价(元):2,067,4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市委机关食堂、市政府机关食堂副食品采购;副食品共六类:蔬菜、水果类、肉禽蛋类、水产类、干调类、粮油类;总金额:206.74万元。质量标准:蔬菜、水果类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国家标准;肉类需符合GB2707-2016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蛋类制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水产类必须符合GB2733-2015国家标准;干调类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粮油类须符合GB/T18186国家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579,300.00
最高限价(元):1,579,3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市劳动大厦食堂、市对外开放大楼食堂副食品采购;采购副食品共六类:蔬菜、水果类、肉禽蛋类、水产类、干调类、粮油类;采购金额:157.93万元。质量标准:蔬菜、水果类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国家标准;肉类需符合GB2707-2016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蛋类制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水产类必须符合GB2733-2015国家标准;干调类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粮油类须符合GB/T18186国家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893,300.00
最高限价(元):893,3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市人大机关食堂、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市政协机关食堂副食品采购;采购副食品共六类:蔬菜、水果类、肉禽蛋类、水产类、干调类、粮油类;采购金额:89.33万元。质量标准:蔬菜、水果类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国家标准;肉类需符合GB2707-2016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蛋类制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水产类必须符合GB2733-2015国家标准;干调类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粮油类须符合GB/T18186国家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240,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市政府机关食堂、市对外开放大楼食堂、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市人大机关食堂、市政协机关食堂奶制品采购;质量标准:酸奶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GB19302-2010)国家标准;鲜奶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国家标准;采购金额:24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250,0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市委机关食堂、市劳动大厦食堂奶制品采购;质量标准:酸奶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GB19302-2010)国家标准;鲜奶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国家标准;采购金额:2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中小微(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单位、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给予价格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中小微(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单位、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给予价格优惠。 3.投标人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副食品生产或批发销售或配送企业,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业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项目所在地拥有配送车辆和配送人员等,具备日常应急配送能力)。 6.投标人须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供货必要品种的检疫检测报告、蔬菜农药残留化验单等证明材料。(1-3包需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16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2月2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3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企业需将以下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行业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财务情况报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销售副食品的实体场所或配送公司的相关资料;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的原件。加盖公章(电子章无效)发送电子版(或递交)到葫芦岛市启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龙港区兴达街,邮箱:qc12356789@126.com)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本项目1-3包兼投不兼中;4、5包兼投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本级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5
联系方式: 0429-3120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启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36-2号
联系方式: 0429-3158818
邮箱地址: qc12356789@126.co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湾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市启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0009583063000000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健
电 话: 1361496585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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