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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天津市西青区营商环境办公室)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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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2年度西青区市民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QGPC-A2021129-1-2)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2年度西青区市民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QGPC-A2021129-1-2)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QGPC-A2021129-1-2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2年度西青区市民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办公电话中标金额(万元)
第1包 天津欣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西青汽车工业园(张家窝工业区)天安路1号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405B区91120111700483795K27393879514.741182
第2包 天津市赛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新兴产业园E1座-306室91120111764313939H83988880120.097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服务
第1包
名称: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物业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第2包
名称: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物业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靳彬,翟晓楠,韩美霞,王志军 崔德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公路中联产业园一区4号楼
联系方式:18622464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九川路与开源路交口-西青市民中心)
联系方式:022-27937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玉轩
电 话:022-27937066
十、附件
采购文件:A2021129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2年度西青区市民中心物业服务项目.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声明.rar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2月15日

天津市西青医院办公家具购置项目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2年度西青区市民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XQGPC-A2021129-1-2)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月5日

目 录

第一分册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二分册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 一 分 册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委托,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2年度西青区市民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2年度西青区市民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QGPC-A2021129-1-2

二、项目内容

采购明细项目:

第一包: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2年度西青区市民中心(北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QGPC-A2021129-1)。

第二包: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2年度西青区市民中心(南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QGPC-A2021129-2)。

技术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515.78万元、第二包:122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本项目仅限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

3.法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2021年度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7.2021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本项目仅限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2日。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电子邮箱获取。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报名项目名称编号发送至xqqczj15@tj.gov.cn。(3)在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电话确认报名是否合格,合格后将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确认电话:022-27394697,报名时间截止到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最后一天16:30前,超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视为无效。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免费。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1月26日9:00前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市民中心三楼323第一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2年1月26日9:00

4.开标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市民中心三楼323第一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女士 李女士

2.联系方式:022-2793706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1区4号楼

3.采购人联系人:白先生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794983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西青区市民中心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质疑受理):022-27937066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380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七、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系部门:办公室

2.联 系 人:白先生

3.联系方式:18622464932

4.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1区4号楼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022年1月5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2年度西青区市民中心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第一包: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2年度西青区市民中心(北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QGPC-A2021129-1)。

第二包: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2年度西青区市民中心(南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QGPC-A2021129-2)。

二、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

3.法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 2021年度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7、2021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本项目仅限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本项目仅限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实施能力: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与本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成功案例,并附文字说明,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五、技术要求:

1、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六、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报价)、福利、社险等人工费用、食堂食材、服装费、办公费、清洁耗材、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

(3)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在保证中标总价、服务人员不变及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对各分项报价进行合理化调整。

(4)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服务应7×24小时响应。

3、交货要求:

(1)第一包服务期: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20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二包服务期: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于次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5、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8、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同一包中分项中标的可能。

七、招投标程序:

1、参加人员及要求:

(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2、开标和评标步骤: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24至29条。

3、购买招标文件:

详见投标邀请函。

4、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标志: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2)包封上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与地址、项目名称。

(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4)投标文件应胶装装订,未装订或活页装订为无效投标。

八、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打分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评委对该投标人的打分,对各评委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投标人可进入评标打分阶段,否则为无效标。

3、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4、如果几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包: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2年度西青区市民中心(北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QGPC-A2021129-1)。

第一部分 价格分(10分)

分值

1

价格

①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0

第二部分 客观分(33分)

分值

1

投标人业绩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与本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成功案例,并附文字说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

A、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B、验收报告复印件。

C、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D、第B、C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两个以上(含两个)案例(4分);一个案例(2分);没有案例(0分)

4

2

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

提供在有效期内GB/T19001系列/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系列/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1种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

3

3

拟派驻项目经理评价

投入的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开标前半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分,其他:0分;

 提供项目经理毕业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含本科)学历的:2分,其他:0分;

 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年龄在45周岁或以下的:2分,其他:0分;

 提供项目经理持有的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分,其他:0分;

8

4

派驻服务人员评价

(1)​ 厨师3名(3分)

提供《职业资格证(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证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名厨师满足两个证书得1分,其他0分(满分3分)。

(2)​ 消控员6名(6分)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名消防员满足两个证书得1分,其他0分(满分6分)。

(3)​ 运行值班电工6名(6分)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名电工满足两个证书得1分,其他0分(满分6分)。

(4)​ 中央空调运行工1名(1分)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满足得1分,其他0分(满分1分)。

(5)​ 维修工兼电梯安全管理员1名(1分)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安全管理)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满足得1分,其他0分(满分1分)。

(6)​ 电脑维修工1名(1分)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满足得1分,其他0分(满分1分)。

18

第三部分 主观分(57分)

分值

1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评价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应包括服务目标、物业管理服务承诺指标及措施。

项目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项目需求,内容全面、突出重点,方式多样,以上均具备且有针对性,先进科学:8分

提供项目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具备可实施性:5分

提供项目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与项目内容有偏差:2分

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内容无关:0分

8

2

食堂餐饮加工流程

食堂餐饮加工流程完整详细、环节完善周全、且针对本项目特性:5分;

提供食堂餐饮加工流程,具备可实施性:3分;

提供食堂餐饮加工流程,与项目内容有偏差:1分;。

其它得0分

5

3

食品加工安全管理措施

提供食品加工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详细、合理,针对本项目特性:5分

提供食品加工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3分

提供食品加工安全管理方案或措施:1分

无描述:0 分

5

4

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评价

项目重难点分析及措施(剖析准确,有事实依据或数据支撑)

以上均具备且解决措施优化项目内容:6分

提供重难点分析且具备解决措施:4分

提供重难点分或具备解决措施:2分

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内容无关:0分

6

5

人员培训方案评价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有数据支撑,全项内容:6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三项及以上内容:4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一项及以上内容:2分;

其他:0分;

6

6

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6分;

提供人员保密管理方案:3分;

其他:0分。

6

7

针对本项目规章管理制度

投标人所提供的管理制度全面、完善,保障措施到位、运行方案可行,以上均具备且针对本项目特性,其制度能使工作成果能够优于采购方的服务标准:5分;

提供的管理制度全面,其制度能使工作成果能够满足采购方的服务标准:3分;

提供的管理制度部分全面,考虑不周:1分;

其他:0分。

5

8

应急方案及措施

模式及流程先进、资源安排科学,以上均具备且应对措施有针对性,分级精准:8分

提供应急方案及措施:5分

提供应急方案或措施:2分

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内容无关:0分

8

9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8分

提供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6分

提供投诉流程或满意度调查制度:4分;

其他:0分。

8

第二包: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2年度西青区市民中心(南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QGPC-A2021129-2)。

资信部分(12分)

1

供应商业绩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与本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成功案例,并附文字说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

A、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B、验收报告复印件。

C、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D、第B、C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两个以上(含两个)案例(4分);一个案例(2分);没有案例(0分)

4

2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

(1)由国家住建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证书:3分,其他:0分;

(2)具备5年以上物业经理管理经验,以岗位证书上的时间为考核依据:3分,其他:0分;

(3)本科及以上(含本科)学历证书,提供毕业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分,其他:0分。

8

技术部分(78分)

1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评价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齐全:10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较为齐全:7分;

组织机构设置不尽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不够齐全:4分;

其他:0分。

10

2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中必须包括秩序维护管理服务方案、环境清洁管理服务方案、餐饮管理服务方案、工程维修管理服务方案,每缺少1项方案扣2分

方案完整、详细、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项目特点、难点分析非常准确:10分;

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项目特点、难点分析较为准确:7分;

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项目特点、难点分析准确性一般:4分;

其他:0分。

10

3

人员培训方案评价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全项内容:8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三项及以上内容:5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一项及以上内容:2分;

其他:0分。

8

4

应急预案评价

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8分;

应急预案较为实用,经济,可行性较强:5分;

应急预案实用性、经济性一般,可行性一般:2分;

其他:0分。

8

5

保密制度

保密管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8分;

保密管理方案较为规范、可行性较强:5分;

保密管理方案规范性一般、可行性一般:2分;

其他:0分。

8

6

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

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强,能保障服务队伍稳定:8分;

方案比较详细,针对性、可行性较强,基本保障服务队伍稳定:5分;

方案一般详细,针对性、可行性一般,较能保障服务队伍稳定:2分;

其他:0分;

8

7

建立健全完备的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9分;

公司建立较健全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制度较合理、可行:6分;

公司规章制度一般:3分;

其他:0分。

9

8

餐饮管理服务方案

完善餐饮管理制度、工作程序、餐厅区域内的操作规范和服务标准;方案切实可行,思路清晰,不缺项:9分;

餐饮管理较完善、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服务标准较好,方案较好满足要求:6分;

管理服务方案一般,存在一定缺陷:3分

其他:0分

9

9

增值服务

为本项目提供有针对性的其他增值服务:8分;

为本项目提供有其他增值服务:4分;

其他:0分;

8

价格评审(10分)

1

价格得分

①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0

合 计

100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若有补充文件,请投标人将“补充文件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传真至本中心。传真号为:022-27394697。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3、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本项目须提交投标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投标文件、五份副本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需刻录一份,以光盘形式随投标文件正本一同密封递交。

5、其他:

(1)本部分如与招标文件第二分册(第三部分至第六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2)开标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除外)。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点对点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实质性技术需求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4)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

(5)某厂家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取消该厂家本项目投标资格。

(6)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7)投标人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投标人记录中。

十、项目需求书:

第一包: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2年度西青区市民中心(北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QGPC-A2021129-1)。

本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

实质性技术需求:

序号

采购项名称

数量和单位

实质性需求条款

1

餐饮服务人员

14人

所有餐厅服务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并提供复印件。

注:本项目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般技术需求:

序号

采购项名称

数量和单位

需求条款

1

岗位需要

1

供应商的人员配置不能少于以下各岗位配置,并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和安排进行调整,采购人不接收退休人员。

物业服务人员总数不得低于78人,人员组成要求如下:

项目经理1人、项目助理1人、厨师3人、冷荤面点3人、粗加工3人、洗碗工2人、餐厅保洁员3人、秩序维护员16人、消控员6人、电脑维修工1人、维修工兼电梯安全管理员1人、电站运行工6人、空调运行工1人、保洁员17人、大厅服务引导员14人。

1

项目经理

1人

1、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持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有效健康证上岗;

2、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3、常驻本项目现场,不得兼管其他项目。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领导能力,善于处理各方面的关系;

5、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敬业尽职,保守采购人商业秘密。

2

清洁保洁

17人

服务内容

(1)日常清洁服务:负责项目门厅、大堂、前台、楼道、会议室、卫生间、茶水间等清洁消毒工作;

(2)日常垃圾收集并运送到项目垃圾站集中存放,配合环卫部门清运。

(3)消杀服务;

(4)外围或停车场卫生清洁;

(5)特殊天气处置(雨雪等)

(6)做好垃圾分类投放、控烟等相关工作。

2.2 服务标准

(1)公共区域

①地面光亮无水迹、污迹,无尘物。

②楼梯、走廊、指示牌、门牌、墙壁、柱子、顶板无尘和无污物。

③垃圾筒内垃圾及时清理,并摆放整齐,外观干净。

④厅堂内无蚊蝇。

⑤大厅入口地台、梯级、墙壁表面、所有玻璃门窗及设施无尘土,无污迹。

⑥大厅天花板无尘埃。

⑦无鼠害、蚊蝇、蟑螂。

⑧及时填写清洁巡视记录

(2)卫生间

①门、窗、天花板、墙壁、隔板无尘物、无污迹。

②玻璃、镜面明亮无水迹。

③地面墙角无尘、无污迹、无杂物、无蛛网、无水迹。

④地面、水龙头、弯管、马桶座及盖、水箱等无污迹、无污物,电镀件明亮。

⑤便池无尘、无污迹、无杂物,小便池内放置香精球,并及时更换。

⑥纸篓内垃圾及时清理。

⑦设备(烘手器、灯、开关、暧气、通风口、门锁等)无尘、无污迹。

⑧空气清新、无异味,及时补充客用品 (洗手液、擦手纸、卷纸等)。

⑨墩布间干净、整洁、无杂物,物品码放整齐,不囤积。

⑩门把手、水龙头、门窗、洗手池、便池随时保持清洁,抹布、拖把明确标记,严格区分,不得混用,每次使用后冲洗消毒。

(3)楼梯及楼梯间

1​ 台阶地面无污渍、无灰尘、无杂物、表面干净

2​ 墙面无污渍、无灰尘、无杂物、无蜘蛛网

3​ 门窗无污渍、无灰尘、无杂物

4​ 指示牌无污渍、无灰尘、表面光亮

5​ 扶手无污渍、无灰尘、表面干净

(4)会议室、活动室、接待室

1​ 地面无污渍、无灰尘、无杂物、表面光亮

2​ 墙面无污渍、无灰尘、无杂物、无蜘蛛网

3​ 桌椅无污渍、无灰尘、无杂物、无水渍

4​ 门窗无污渍、无灰尘、无杂物

5​ 天花板无污渍、无灰尘、无蜘蛛网

6​ 办公家具、摆设无污渍、无灰尘、表面清洁

7​ 垃圾桶无污渍、无灰尘、无异味,

8​ 整体环境室内空气清新、无蟑螂、蚊蝇

(5)庭院、外场保洁

庭院、广场地面清洁无废弃物。

保洁重点是烟头、废纸、杂物等,随时捡拾入桶。

③收集并运送到项目垃圾站集中存放,配合环卫部门清运。垃圾站消毒,无蚊蝇滋生。

④清扫及时,夏季清除积水、冬季清扫积雪。

3

秩序维护服务

22人

服务内容

(1)秩序维护是指为保证管理范围内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对来人来访进行登记、查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做好车辆停放指引,车辆摆放有序。门岗值守及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工作。

(2)日常巡逻工作。

(3)消防控制室和监控室值守工作。

(4)值守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5)其他临时性工作。

3.2秩序服务标准

(1)​ 严格执行验证、登记制度,各门岗24小时值班,了解并能熟练使用和掌握门禁系统,及时识别外来人员,杜绝闲杂人员进入管理区域,做好交接班工作。

(2)​ 门岗每日上下班时间段立岗值守,其余时间如遇人员来访时应起立进行接待。

(3)​ 庭院、楼内秩序良好,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指挥和疏导进出车辆,引导要及时,防止车辆停放于门口。

(4)​ 非工作时间及时关闭各入口大门,如有人员需要进入,务必核实清楚后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允许进入。

(5)​ 巡逻人员按规定的巡逻时间、巡逻路线、巡逻制度和职责巡视。做到勤走、勤查、勤问,尽职尽责,确保安全,并做好巡查记录。

(6)​ 巡逻人员巡逻中要勤观察、勤思考。对可疑的气味、烟尘,可疑的光、热、声响等要及时查明原因,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正确处置、及时消除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以及防汛等安全工作。

(7)​ 巡逻人员巡逻中要及时制止车辆和货物的乱停乱放现象,防止阻塞交通和消防通道、防止损坏绿地和破坏公物的现象。

(8)​ 巡逻人员应对服务范围内公共设施、消防器材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9)​ 消防控制室和监控室值班人员熟悉消防和监控设备工作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10)​ 消防控制室和监控室值班人员负责对监控室设备的管理,做好日常设备检查,并负责设备操作,做好监控记录,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情况等工作。

(11)​ 消防控制室和监控室值班人员不能随意让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外来人员如确需进入,需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调看录像资料需征得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看,并坚持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将值班情况外传。

(12)​ 值守区域物品摆放规范,周边区域整洁无杂物。

(13)​ 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提高处理应急事故的能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领导、宾客及重大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14)​ 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协助各有关岗位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

(15)​ 服务人员24小时值守、巡查,做到及时维修,维护(具有专业资质),确保供电、供水、空调、电梯等设备按照标准正常运行。

4

设施设备运行及日常维修服务

9人

服务内容

(1)负责楼宇房屋日常管理:门、窗、墙、地面、露台、天花顶棚等零修小修及应急维修工作;

(2)日常配电系统管理:变电室运行值班值守,配电箱、线路、开关、插座巡查检修维护工作;

(3)日常空调系统管理:空调系统运行及末端的巡查、检修、维护、清理工作;

(4)给排水系统管理:洗手间、开水间、给水泵房、管道及排水系统等设施设备维护工作;

(5)日常系统管理:门禁、监控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和巡视工作;

(6)电梯服务管理:电梯运行巡查,监督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工作;做好电梯困人、故障等紧急处理工作;

(7)应急预案:执行办公场地制订的防火、停电、跑水、防汛等应急措施。发现不正常状态必须找出原因加以纠正。

4.2服务标准

(1)每日对区域内楼宇房屋、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安防门禁系统、电梯等方面进行一次巡视,按照规定填写相关记录表单;每月全面检查一次;

(2)对在巡视中检查出的零修、小修工作及时维修,做好记录;对于现场不能及时修理的,及时上报,并进行记录跟踪,维修维护率100%;

(3)公共设施无破损变形,无明显锈蚀。照明设施、各类标识清洁、完好;

(4)办公家具、门窗、门(木门、不锈钢门、防火门)、窗(铝合金窗、推拉、平开、百叶窗):牢固、平整、门窗及门窗配件齐全。

5

餐饮服务

14人

服务内容

(1)负责食堂整体运营;

(2)采购、制作、分发、清洁等;

(3)确保食材安全健康;

(4)扶贫产品采购;

(5)按相关规定做好餐饮废弃物的收集、清理、投放等工作。

(6)厨师定期培训,服务员注重形象、服务到位。

(7)推行农药残留检测和食品留样检测。

5.2服务标准

(1)菜肴搭配合理,营养膳食,适合大多数人的口味,并掌握好供应时间节点,按需操作和供应,减少浪费。

(2)把好食品和原辅料卫生质量关,坚决杜绝不洁和变质食品及菜肴进厨房、上餐桌,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撤换,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消除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相关人员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蔬菜的采购,应采购新鲜,外表光滑,农残检测符合规定(定期进行农残检测);采购肉类食品,应采购符合国家防疫检验合格的肉类产品,所采购肉品不得出现变质情况;米面粮油、调料类食品应外包装完好,无变质;食堂采购人员要按需采购,所采购的任何原材料必须保质保量,生熟食品、调料要分开放置,防止交叉污染,并采取先进先出、易坏先用的原则合理使用。

(3)餐饮服务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4)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确保符合健康防疫要求;上岗着装统一,衣帽整洁,带好口罩,佩戴工号牌;不在食品加工区域和餐饮供应场所吸烟。

(5)餐厅保持清洁,门窗光亮,空气清新、畅通;桌椅干净无尘,地面清洁,有饭菜打翻,及时清理;餐具严格消毒,无污垢,无异味。

(6)发生投诉,虚心听取意见或建议,经核实后,及时整改,争取投诉者的谅解。

5.3服务要求

(1)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餐饮管理服务方案。

(2)餐厅管理以满足工作人员的餐饮需求为基础,通过建立有序运转的服务支持系统,提供优质、高效、经济、便捷的餐饮服务和人性化管理,与高标准的整体要求相适应。

(3)贯彻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抓好卫生和安全工作,加强安全保卫、防火教育,确保餐厅厨房安全。认真记录并保持仓库规定的温度、湿度,做到防火、防潮、防霉变。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采购食品原材料,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食品和过期食品。必须将每日饭菜成品留样(满足125g)48小时。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4)菜品样式多种选择,营养搭配科学合理,满足营养需求。具备开发各种饭菜花色品种的能力,满足不同层次就餐者要求。

(5)为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餐饮部各部门应配合工程部做好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正确使用与维护厨房设备,加强日常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严禁人为损坏。每日检查冰箱、案台、电源等的运转情况和卫生情况,每日对燃气灶具开关、燃气管、减压阀等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故障和安全隐患及时联系进行维修,确保燃气灶具安全使用。

(6)餐(炊)具清洗标准和程序完善,保持餐(炊)具清洁卫生;控制好餐(炊)具破损率及洗涤剂、清洁物品的消耗量。粗加工区、冷藏室、厨房、面点间、洗碗间等各部位卫生责任明确,做到无污迹,无油渍,无异味。物品摆放有序、规范,建立并执行卫生包干制及每日检查制度。

(7)采购人负责办理餐厅营业的卫生许可证,中标方负责办理食堂员工的健康证,保证炊管人员持证上岗,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并定期体检。

(8)食堂内各种物品表面的清洁和消毒。地面:无污染,湿式清扫,有效消毒液溶液擦洗,每日2 次;墙面:无污染,清水和消毒液清理,每周1 次;操作间内物品表面:无污染,清水或消毒液清洗,每日1-2 次,厨房和餐厅用品严格区分,不得混用,每次使用后冲洗消毒。

(9)产生垃圾,做到每餐倾倒。

(10)接受卫生防疫部门不定期对食堂卫生进行防疫检查,接受采购人对原材料及成品价格的检查。

5.4餐饮标准

按照招标人要求,根据实际用餐标准,按需采购粮油、蔬菜、水产、猪牛羊肉、禽蛋、水果、调料等所有食材原材料。中标人需全年提供三餐餐饮服务(含法定节假日),用餐标准:30元/人/天(其中财政担负27元,个人担负3元、每月按21.5天核算),工作日用餐人数约349人。本项目食堂为包工包料,中标人须按照就餐标准制作菜单并将招标人审核,按照菜单要求提供餐饮服务

6

引导员

14

人员要求:

大厅服务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容貌端庄,身体健康,正规服务学校毕业或有过同类从业经历。具备相关的礼仪知识,服务得体大方,礼貌热情,气质高雅。

服务内容:

1)服务台工作职责:

1、做好来访群众的咨询,提供办事窗口的文明指引服务。

2、按照礼貌话术接听前台电话,解答来电群众的问题。

3、轮椅、眼镜等物品的借用,做好详情登记;提供扶老助残服务。

4、登记好投诉处理登记簿、行政举报登记表。

5、12:00-13:30需午间延时值班,并根据报纸明细表将各楼层及各办公室报纸分类并进行标注,16:30后将报刊分发按名册送至各个办公室,更换2楼、5楼报刊展示架。

(2填单台工作职责:

1根据群众办理业务调整复印机模式、复印份数,提供复印服务。复印完检查有无漏印、切边。核对无误后,递还给群众。

2指导填单时要检查所需要件,确认办理人是否本人。提供对应办理业务样表,并勾画出表格要填写的部分,指导群众填写。如要件不齐,给群众提供办理该业务的流程单。

3维护大厅秩序,提醒群众戴好口罩,做好防疫工作。

4、下班前对厅内桌椅进行规整,做好收尾工作。

(3叫号机工作职责:

1要熟悉叫号机的业务,根据群众所要办理的业务准确取号,并指引群众到对应窗口。

2办事群众多时,要维护好秩序。提醒办事群众戴好口罩,做好防疫工作。

3下班前对厅内桌椅进行规整,做好收尾工作。

(4巡逻岗工作职责:

1负责24小时自助办事厅机器的巡检工作,并做好“无人超市日常运维台账”记录。

2大厅的日常巡查工作,当固定岗有事离岗时,如去卫生间,巡逻岗替岗。

3如果固定岗有人员请假,巡逻岗替岗。

(5二期工作职责:

1、要熟悉叫号机的业务,根据群众所要办理的业务准确取号,并指引群众到对应窗口。

2、做好来访群众的咨询解答,为办理失业证的群众盖红章及钢印。另外人社业务部分在后台办理,需通过对讲或电话联系后台。

3、登记好投诉处理登记簿、事未办成登记表等。

4下班前对厅内桌椅进行规整,做好收尾工作。

(6)会议服务工作职责

为市民中心各项会议提供保障,包括会议前的准备工作,配置会议所需的水壶,盖杯,茶叶以及纸巾等。会议中按礼仪标准为参会人员斟水,会后及时联系保洁对会议室进行清洁等。

第二包: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2年度西青区市民中心(南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QGPC-A2021129-2)。

本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

实质性技术需求:

序号

采购项名称

数量

实质性需求条款

1

2022年度市民中心(南区)物业服务项目

1项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物业服务人员总数不得低于17人,人员组成要求如下:

项目经理1人、厨师2人、大厅服务引导员2人、电脑维修工1人、综合维修工1人、空调运行工1人、冷荤1人、面点1人、秩序维护员4人、保洁员3人。

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服务应7×24小时响应。

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与实施物业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等。

(1)服务人员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言行规范,仪容仪表端庄。

(2)项目经理应具有五年以上非住宅类物业服务管理经验。

(3)部门主管应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管理经验。

(4)派驻现场的秩序维护人员:男性,45岁以下,形象好气质佳,五官端正,普通话流利,体形标准,身体健康,有一定服务工作经验(共产党员和复员兵优先)。

(5)大厅服务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容貌端庄,身体健康,正规服务学校毕业或有过同类从业经历。具备相关的礼仪知识,服务得体大方,礼貌热情,气质高雅。

(6)配备电脑专业维修人员一名,一是负责电脑的维修与应急工作;二是负责办公网络的运维工作,保障网络正常,处理应急事宜。

(7)采购人不接收退休人员。

供应商需提供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设计科学合理的菜谱,根据实际用餐标准,按需采购粮油、时令鲜蔬、水产、猪牛羊肉、禽蛋、水果等原材料。供应商需全年提供三餐餐饮服务(含法定节假日),用餐标准:30元/人/天,财政担负27元/人/天,个人担负3元/人/天,用餐人数约37人。本项目食堂为包工包料,供应商所采购的食材需经采购人认可同意方可加工制作。

以下费用均由物业公司承担

1行政办公费用:通讯费用、日常办公费用(如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所产生的耗材费及办公用品用具、各项记录表格、标识等)

2清洁耗材:日常清洁(常用清洁工具、日常保洁用品、清洁用剂、垃圾袋等)、卫生间客用品(擦手纸、洗手液、卷纸等);

3厨杂用品:如洗涤剂、餐巾纸、牙签、菜刀、围巾、菜墩、菜勺等;

4公共区域设施及标识费用(公共区域标识及卫生间卷纸盒、垃圾桶、轿厢防尘垫等公共区域设施)

遇大型活动,可提供充足的服务接待、安全保卫等人力资源支持。

注:本项目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 二 分 册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招标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

2.5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2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关于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规定。

5.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一般条款。

(5)合同特殊条款。

(6)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6.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开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 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9.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第六部分表格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0.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书

11.2 开标一览表

11.3 开标分项一览表

11.4 投标点对点应答表

11.5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11.6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

11.7 授权书

11.8 真诚投标承诺书

11.9 投标技术说明文件

11.10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资格要求的证件

11.11其他需提供的内容

12.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3. 报价:

13.1 投标人对所投标服务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13.2 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3.3 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以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14. 货币: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5.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质文件。

(2)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投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信文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16.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一份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90天。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90天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第二、六部分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8.2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纸质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18.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18.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投标人盖章,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完好,同时在密封处盖章。

19.2 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包(项)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代表等内容。

19.3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9.4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20. 递交投标文件:

20.1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20.1-20.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0.2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0.3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和第19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未经采购代理机构许可,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2.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

五、开标和评标:

23. 投标文件的开启: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以接受身份查验。

23.2 开标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并查验投标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代表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

23.3 按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

23.4 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作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4. 评标委员会:

24.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4.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问、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问。

24.3 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4.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5. 对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5.1 资格性检查。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5.2 符合性检查。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

25.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5.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3)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4)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25.5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5.6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5.7 评标委员会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它投标人的名次排列。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6.2 澄清、说明或者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签署。

26.3 投标人的书面答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6.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7.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7.2 评标原则:

(1)招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评标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在评标中执行“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3)不以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4)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7.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根据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28.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28.1 评标是开标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8.2 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 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28.4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标过程中及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外。

六、授予合同:

29. 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29.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9.2 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30. 合同授予标准: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确定中标供应商。除第34条规定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1. 最终审查:

31.1 评标委员会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

31.2最终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31.3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并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对下一个排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作类似的审查。

32. 取消采购任务:

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取消采购任务。

33. 中标通知:

33.1 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3.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 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本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签订合同:

34.1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最终签订合同。

34.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 履约保证金:

35.1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履约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支付,并采取银行支票的方式提交。

35.2 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有关的全部费用。

35.3 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6. 中标决定的撤消: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第35条的规定执行,招标采购单位将有权撤消该中标决定。

37. 合同转让:

37.1 合同的转包、分包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进行,中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此类事项。

37.2 合同未经采购人(包括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转包或分包。

38. 合同款项支付方式:

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支付。投标报价和中标后价款结算和支付,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七、询问与质疑:

39.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40.质疑

40.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0.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40.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的要求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0.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依法处理。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第一包: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2年度西青区市民中心(北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QGPC-A2021129-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天津市西青区市民中心(北区)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市民中心(北区)

类型:写字楼

坐落位置:西青区九川道与开源路交口

委托面积:32000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写字楼的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并承担本合同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第三条 乙方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管理相关的档案,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制度。

(二)负责办公楼内设备运行及日常零星维修,其中包括

1、房屋本体和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共用设施设备(供配电、给排水、升降、消防、空调、智能化、停车场等)运行、维修、养护;电脑维修;

3、楼内物品调整、搬运。

(三)清洁服务。负责所有楼宇公共区域保洁(包括大厅、走廊、洗手间、门、窗、楼道、楼梯和办公大厅及上述部位内所有设施用品和饰物);处级及以上的领导入室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并运送到垃圾站集中存放。

(四)秩序维护。保证办公楼(区)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对来人来访进行登记、查验,做好秩序维护工作;做好车辆停放指引、道路秩序维护和管理。

(五)引导服务。在工作时间为办公楼(区)的办事人员提供引导服务,负责接待行政大厅的外来办事群众,接受咨询并将其指引至办事窗口、协助取号。

(六)餐饮服务。为物业使用人提供早餐、午餐、晚上值班人员用餐、临时少数加班用餐。

(七)食堂原材料采购与供应。

(八)提供办公区(楼)的绿化植物的养护服务;

(九)免费提供用餐餐具。

(十)重大对外接待活动服务。负责甲方重大对外接待活动提供物业服务,保证甲方活动正常开展。

(十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十二)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三)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第三章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费的收取

(一)物业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其中包括:

1、物业费为人民币大写: ,每月度物业管理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2、食堂原材料费用明细如下:伙食费用分类结算。区财政资金保障的单位由区财政资金保障,资金自筹单位由各单位自行解决。上述两部分食堂原材料费合计人民币大写: ;最终餐费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1)区财政资金保障单位:餐费标准每人.每天30元(其中财政担负27元,个人担负3元),按照目前由区财政资金保障的机关单位人数约 人左右计算,按照每个月21.5个工作日计算,每人每月费用为 元,一个月共计支出约 万元,其中:财政担负单位费用为 万元/月,个人承担费用为 万元/月。全年共计 万元,其中:财政担负伙食费用共计 万元,个人担负伙食费用共计 万元。

(2)资金自筹单位:餐费标准每人.每天30元,由各单位自行保障解决,按照目前自行保障解决的机关单位人数约 人计算,按照每个月21.5个工作日计算,每人每月费用为 元,一个月共计支出约 万元,其中单位资金自筹 万元/月,个人承担费用为 万元/月。年度共计 万元,其中单位资金自筹 万元,个人承担费用为 万元。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于次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本项目如发生合同外服务或扩大服务人员范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为保障服务质量,合同期内如遇政策性因素影响,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社会保险金基数上调、物价上涨等因素导致服务成本增大,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书面确定。

(五)物业服务费不包含项目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热、通讯、有限电视)费用支出,该类费用由甲方承担,由其自行与相关供用单位进行结算。

第四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有权享受乙方应当提供的服务

(二)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计划,并监督实施。有权检查乙方执行合同情况和服务质量,提出合理的意见和要求,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改正其违约行为或提高其服务质量。

(三)对乙方有建议、督促的权利。甲方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办公室内部管理规定及物业管理制度,提出修改意见。

(四)甲方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甲方有权对乙方建立有关物业管理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和监督。

(五)甲方应安排固定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与乙方的工作配合。

(六)不得要求乙方在本物业区域内行使物业服务内容以外的服务项目。

(七)甲方应对乙方行使管理和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包括无偿提供物业办公和仓库等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仅限于物业公司管理使用,同时由物业公司进行维修维护。

(八)配合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九)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和其他各项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热、通讯、有限电视费)。

(十一)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改正服务不达标项目或更换服务不达标人员,如甲方经过一次书面通知后,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改正或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和其他各项应收款项。

(二)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物业服务的规范,充分行使物业管理的权利。

(三)乙方有权制定和执行有关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提出的物业服务标准和要求制定服务计划。

(四)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服务,向甲方告知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的有关情况,保证管理和服务的质量,维护甲方的形象。

(五)可以选聘专业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与所选定的专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不得低于本合同的服务标准,并对专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六)乙方本着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本办公楼使用功能和服务质量的情况下,节省能源和各项支出。

(七)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

(八)乙方对本办公楼运行中发生的依据相关工程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规定的应由出租方、设备供应商承担保修责任的建筑、设备的质量、维修及养护事件,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委托,直接与建筑商、设备供应商接洽和安排维修事宜。甲方亦可协调本办公楼建筑商与乙方另行签订维修实施合同,对甲方授权乙方接受的建筑商的维修服务及维修的具体事宜做出安排,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另行协商确定。

(九)乙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设立完整和独立的财务账目。

(十)及时向甲方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的监督。

(十一)对甲方及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十二)按照劳动法律相关规定结合天津地区实际用工要求,依法聘用合格劳动人员提供服务,如因劳动关系产生纠纷一律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正常秩序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后应予以说明。

(十四)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项目物业服务范围不包括的人身、财产保险及保管等责任,乙方不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责任。

(十六)本项目不收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对需要进入物业区域内的宣传、检查、执法、救援等公共事务,甲乙双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

第八条 物业服务期限

物业服务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以实际提供物业服务日期为准。

第六章 合同终止

第九条合同终止后,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履行退出程序,并在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方移交下列材料:

(1)​ 物业管理用房和属于甲方的场地、设施设备;

(2)​ 物业管理项目的档案资料;

(3)​ 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条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最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当赔偿未履行部分合同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守约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如因任何一方管理服务上的过错导致另一方财产受到损失,或工作受到较大影响,或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受害方有权要求另一方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受害方所受到的经济损失,恢复给受害方造成的影响,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如因乙方过失导致发生逾期缴纳,不予缴纳滞纳金;如乙方无过错,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物业服务费和其他应付款项,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催款函,在催款函载明的时间没有缴纳之日起起算,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当承担应付款项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双方应协商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使之符合法律规定。

第八章 其他责任

第十六条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的原因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如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或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日常保养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第十七条乙方不承担非乙方管理失误造成或甲方物业相关使用人物品丢失、被盗、损坏或发生其他安全问题、乙方应协助公安机关积极破案。

第十八条乙方不承担因维修养护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乙方不承担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限电视机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且乙方已采取应急措施造成的损失。

第九章 突发事件处理

第二十条 突发事件处理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 合同的变更、修改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含其附件)的任何变更和修改都应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的变更和修改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修改合同。

第二十二条除本合同规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如果双方认为提前解除合同对双方都是有利的,双方需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因合同期满而终止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日起30日内向甲方重新选定的物业管理单位移交本办公楼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届时如甲方尚未选定新的物业管理单位的,乙方有义务继续保持其应有的服务,直至新的物业管理单位完全接管商务主楼物业服务工作。在新的物业管理单位接管本办公楼物业服务工作之前,甲方就乙方继续提供的服务,按照本合同终止前的物业服务服务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