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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经营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职工食堂经营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2-15

项目概况

职工食堂经营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14号金茂公馆2号楼32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3月11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882-2022-00209

项目编号:JZCG2022003

项目名称:职工食堂经营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职工食堂经营服务外包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租赁服务 职工食堂经营服务外包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职工食堂经营服务外包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职工食堂经营服务外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1年11月份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11月份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2021年11月份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延缴或缓缴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可按各地有关政策实施,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关政策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2按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2月16日 至 2022年02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14号金茂公馆2号楼32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3月1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14号金茂公馆2号楼32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14号金茂公馆2号楼325室)

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22年02月16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信息

开户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小市支行

账号:44050176030300000152

(4)投标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帐户汇入。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JZCG2022003保证金”字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连州市人民医院

地 址:清远市连州市洋媚路5号

联系方式:0763-661206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14号金茂公馆2号楼325室

联系方式:0763-3392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0763-3392292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15日


相关附件:
职工食堂经营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zip

政府采购

正本/副本

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第二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备注:投标人自定义投标文件目录格式。如投标文件目录不详细、不准确,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自查表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评审分项

评审细则

证明文件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注:

1.投标人须按“评分细则附表”的内容,或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内容,或投标人认为需附的内容进行填写。

2.如投标人不详细、如实填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符合性文件


(一)投标函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贵公司组织采购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投标文件第二册应包含以下内容:

1.自查表

2.符合性文件

3.商务部分

4.技术(服务)部分

5.价格部分

6.政府采购政策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 90 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有)。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投标人(加盖公章):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

特此证明。

注:

1.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2.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

投标人(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公司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联系电话: ;邮箱: ;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注:

1.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2.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3.投标人签字代表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无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须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私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 )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附: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

投标人(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实施,促进清远市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活动中,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政府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10.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如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注:投标人必须按此格式要求承诺,不得对实质性内容作出修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

投标人(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私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部分


(一)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投标文件实际响应情况

是否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注:

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之“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列出的条款逐条响应。如有缺漏项,缺漏项按负偏离响应处理。

2.“是否偏离”栏,比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投标文件承诺,选择“无偏离”,“负偏离”,“正偏离”三种情况之一如实填写。

3.“偏离简述”栏,响应为“无偏离”的,则无需填写此栏;响应为“正/负偏离”的,须如实填写正/负偏离的情况。

4.投标人须具体、明确地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外,我公司将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作出相应的处罚。

5.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此表,须包含但不限于此表内容。

6.如投标人提供的《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响应表》与售后服务方案有矛盾,则以此表的响应情况为准,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商务部分其他证明文件

(格式自拟)

投标人(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技术(服务)部分


()标示“▲”符号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采购要求

投标文件实际响应情况

是否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注:

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之“一、采购项目需求”列出的标示“▲”符号条款逐条响应。如有缺漏项,缺漏项按负偏离响应处理;如没有标示“▲”符号条款,则无需填写此表。

2.“是否偏离”栏,比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投标文件承诺,选择“无偏离”,“负偏离”,“正偏离”三种情况之一如实填写。

3.“偏离简述”栏,响应为“无偏离”的,则无需填写此栏;响应为“正/负偏离”的,须如实填写正/负偏离的情况。

4.投标人须具体、明确地响应招标文件的采购要求,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外,我公司将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作出相应的处罚。

5.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此表,须包含但不限于此表内容。

投标人(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标示“▲”符号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采购要求

投标文件实际响应情况

是否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注:

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之“一、采购项目需求”列出的非标示“▲”符号条款有偏离的(无论正偏离或负偏离),须在上表中逐一列出,否则,视为对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毫无偏离。

2.“是否偏离”栏,比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投标文件承诺,选择“负偏离”,“正偏离”两种情况之一如实填写。

3.“偏离简述”栏,响应为“正/负偏离”的,须如实填写正/负偏离的情况。

4.投标人须具体、明确地响应招标文件的采购要求,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外,我公司将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作出相应的处罚。

5.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此表,须包含但不限于此表内容。

投标人(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针对本项目采购项目需求提出的实施方案。

2.各项规章制度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3.供应商特殊情况应急方案

4......

投标人(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价格部分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总报价(下浮率)

大写:百分之

小写:%

承包经营期限

“1+2”年,即在第一年合同期满时,由采购方考核评估后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是则接续执行后2年合同,否则终止执行后2年合同。

备注

注: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此表,须包含但不限于此表内容。

投标人(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不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视其放弃享受政府采购的扶持政策。


()监狱企业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如属于则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不按要求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投标人,视其放弃享受政府采购的扶持政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投标人(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