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加强我局(办)机关食堂管理,进一步做好机关后勤服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双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向社会机构承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关食堂位于双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楼六楼,食堂运行基本设施完善。
二、机关食堂不对外开放,只保障我局在职干部职工的工作餐、会议餐和接待用餐,用餐人数约40~100人。餐饮服务承包费控制在不超过10800元/月(含税费),另包干补助燃气费及日用品费(纸巾、水杯、打包盒、拖把等)1000元/月。承包费和包干补助燃气费及日用品费按季凭发票支付,会议餐和接待用餐费原则上按月报销。
三、承包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期满后,若承包方承包效果好,干部职工满意,且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者可优先续签承包合同;未能达到续签条件,视为合同终止。
四、参与机关食堂竞标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 具有独立的、有效存续的法人资格;拥有工商注册的并通过正常年检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 竞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纪录。
4. 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
五、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竞标考量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
2.人员配置:人员数量(不少于三人)、年龄构成、技术等级(熟练程度)
3.餐饮质量:营养搭配、菜品花样、菜品轮换
4.卫生程度:食(饮)品卫生、餐具卫生、厨房餐厅用具卫生、环境卫生
5.特色服务:堂食外提供熟食、食材、饮品等,价格较外面的餐馆、超市优惠
6.协议书样本内提出的对乙方的其他要求
7.有无机关食堂承包经验
六、以公开竞标方式确定机关食堂餐饮服务承包方。由我局组织随机抽取干部职工代表组成20人的评委会,评委根据竞标人现场对竞标考量项目的响应程度量化打分,得总分最高者中标。
七、有意竞标者,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原件复印件、相关从业人员名单、健康证原件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和对我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竞标考量内容的响应文件(一式两份)等资料(证照原件核对后退回,其他文件由竞标单位装袋当面提交招标会工作人员),在2022年2月23日上午8:30前到县住建局(人防办)五楼会议室参加公开招标会。迟到的无权参与竞标。地址:双峰县归朴街与思云路交叉口(公路小区)往东100米。
八、有意竞标者,可以到我局机关食堂察看场地、设备,并获取协议书样本。联系人:彭盘石,联系电话13607383321。
九、参与竞标者,即视为认可协议书样本所提要求。协议书样本增补响应文件内容即为正式承包协议。
双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