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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膳食中心清真牛羊肉及清真冷冻禽副类食品原材料采购成交公告
南京大学膳食中心清真牛羊肉及清真冷冻禽副类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定) 2次.pdf南京大学膳食中心清真牛羊肉及清真冷冻禽副类食品原材料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H2021020281、JG066022980161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 1 月 20 日1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第三章 评标标准..................................................................................... 19第四章 采购需求..................................................................................... 22第五章 主要条款及格式......................................................................... 22第六章 附件............................................................................................. 282第一章 招标公告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南京大学委托,就其膳食中心清真牛羊肉及清真冷冻禽副类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南京大学膳食中心清真牛羊肉及清真冷冻禽副类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 项目编号:ZH2021020281、JG0660229801611.2 项目名称:南京大学膳食中心清真牛羊肉及清真冷冻禽副类食品原材料采购1.3 预算金额:人民币 106.0780 万元1.4 最高限价:人民币 106.0780 万元;且不能超过各分类品种最高单价。1.5 采购需求:序号 品名 单位 数量1 清真光鸡 斤 1266.602 清真鸡脯 斤 3454.003 清真鸡上腿 斤 29556.904 清真鸡碎肉 斤 9062.005 清真川香鸡柳 箱 24.006 清真骨串肉 箱 21.007 清真迷你肉串 箱 94.008 清真羊肉串 箱 7.009 清真牛肚 斤 613.4010 清真牛筋 斤 86.6011 清真牛腩 斤 25.1012 清真牛腿 斤 8791.3013 清真牛心 斤 81.2014 清真牛油 斤 665.3015 清真无骨羊腿肉 斤 16.6816 清真羊肉 斤 937.1017 清真羊腿 斤 199.30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1.6 合同履行期限:需方订货后,次日按双方约定时间送达各校区食堂。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8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成立未满三个月法人或成立未满三个月其他组织的可以不提供),或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4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6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后不退。(2)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www.365trade.com.cn/。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 3 日内登录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下载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 3 日内登录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下载文件、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到 6 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3.3、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9 点 00分(北京时间)4.2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山西路 98 号江苏成套大厦一楼东大厅开标大厅4.3 开标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9点 00 分(北京时间)4.4 开标地点:南京市山西路 98 号江苏成套大厦一楼东大厅开标大厅4.5 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一般应为 PDF格式、U 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 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6.2 供应商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56.3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 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大学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 163 号联系方式:胡老师 025-89688959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 120 号 17 楼 1701 室联系方式:颜丽、徐鑫磊 025-83315832 83311056 139139313057.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颜丽、徐鑫磊电 话:025-83315832 83311056 13913931305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 则1、适用法律1.1 本次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4“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5“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接受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3.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3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3.4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7文件第三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5 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6 进口产品政策(1)除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7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二、招标文件构成4、招标文件组成4.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招标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4.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4.3 招标代理机构如果要求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4.4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仅供供应商参考,并不是限制条件。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1 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15日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单位为“元”。6.4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5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7.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7.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7.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同提交。7.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投标文件的组成8.1 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审时不予认可。8.2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9、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9.1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6)所述材料不得有缺失或提供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9(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供应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 2.1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2)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如需要);(6)《商务条款偏离表》;(7)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8)第三章评标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9)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行拟定并添加)。10、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2)《技术条款偏离表》;(3)服务承诺;(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人员情况一览表;(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1、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11.1 价格部分是对采购标的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无特别说明,每一项货物及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1.2 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标的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1.3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0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5 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等标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等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供应商符合本须知 3.1 条所述情形的,须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中注明。11.6 《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11.7 本项目预算为:详见第一章。12、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2.1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13、投标保证金13.1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办法: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提供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法人账户缴纳(银行保函除外)。13.2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电汇。13.2.1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收款开户行、收款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该账号为虚拟账号,只针对本供应商本项目有效,对于其他供应商、其他项目均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对账、结算等相关业务。13.3 投标保证金应按照上述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13.4 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不适用)13.5 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人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经查实属于串通投标的等。14、投标有效期1114.1 自开标之日起 90天内投标有效,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投标文件签署15.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16、投标费用16.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2 本次招标,中标人按以下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不按差额累进制计算)。本项费用无需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合 同 预 估价(万元)<100100-500500-10001000-50005000-1000010000-100000>100000费率 0.7600%0.6050%0.4400%0.2750%0.1375%0.0275%0.0055%最高限价 35000 元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7.1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7.2 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须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必须为原件,但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采用复印件的,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时,供应商应提供原件供核对。17.3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17.4投标文件提倡按照 A4幅面打印或复印并进行装订,如有资料超过 A4幅面折叠成 A4幅面;投标文件装订提倡采用胶装的形式。1217.5 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18、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8.1 逾期送达的;18.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撤回,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0、诚实信用20.1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0.2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五、开标、评标与定标21、开标21.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可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2 开标时,应当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21.3 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21.4 开标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21.5 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6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13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依照规定报批后,可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22、评标22.1 评标委员会22.1.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2.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2.2 评标程序22.2.1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22.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7)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2.2.2.1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2.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3澄清有关问题。1422.2.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2.3.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3.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前款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2.3.4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2.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2.5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确定核心产品的方法在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2.3 评标方法和标准22.3.1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1522.3.2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2.3.3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3、确定中标人23.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3.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3)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为:(1)随机确定;(2)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高的优先;(3)采购人确定;(4)其他方法。23.3 中标人确定后,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 1个工作日,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3.4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投标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23.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623.7 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回。24、编写评标报告24.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5.1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5.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六、签订合同26、签订合同26.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6.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七、质疑和投诉27、质疑27.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7.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7.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7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7.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具体条款);(四)事实依据(具体条款);(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27.5 质疑函应当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的,质疑不予受理。27.6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7.7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代理机构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联系电话:025-86636139(招标代理机构质量管理部门)、025-86636853(招标代理机构纪检监察部门)。28、投诉28.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8.2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8.3投诉人对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8.4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18(2)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19第三章 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 100 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 2 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本招标文件 23.2 条款规定确定中标供应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 评分标准1 报价部分 50分各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报价超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总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 50 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高得分为 50 分:投标报价得分=5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投标文件对商务需求响应情况10分投标文件商务响应情况占 10 分,具体由评委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产品情况、《分项报价表》、《商务条款响应表》等有关资料打分。其中: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得 10 分;在此基础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的,作无效响应处理;其他商务条款负偏离的,则每项扣 2 分,扣完为止。缺项漏项视为负偏离。3 业绩10分供应商自 2018 年 10 月 01日以来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得 2 分,最多得 10分。(此项业绩同一采购人不可兼得,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分 供应商所提供上述业绩如用户方评价意见为优的再加 1 分,最多加 3分。(须提供用户方盖章证明)4 配送方案 3分由评委会对供应商提供的有针对食堂食材采购要求,制定科学、合理、优质的供货配送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流程、特色服务)等情况进行打分: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完善,科学,具有针对性体现时效性的,得 3 分;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完善,科学,但不具备针对性的,得 2 分;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完善,但可行性较差的,得 1 分;未提供配送方案不得分。5 卫生安全保障措施3分由评委会对供应商提供的卫生安全保障措施(尤其在针对新型冠状病毒上如何保证食品从生产、存储、运输上符合相关卫生保障措施)进行打分: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完善,科学,具有针对性体现时效性的,得 3 分;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完善,科学,但不具备针对性的,得 2 分;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完善,但可行性较差的,得 1 分;未提供服务方案不得分。6 配送人员 3分由评委会对供应商提供的配送人员方案(包括配送人员数量、经验情况、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打分:供应商提供的配送人员身体健康,经验丰富,得 3分;供应商提供的配送人员身体健康,经验一般,得 2分;供应商提供的配送人员身体健康,无经验,得 1 分;未提供配送人员安排及健康证的,此项不得分。7 配送车辆 3分 由评委会对供应商提供的配送车辆方案(包括自有提供车辆行驶证及20车辆照片,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照片,运输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打分:供应商提供的配送车辆状况好、安排合理,得 3 分;供应商提供的配送车辆状况较好、安排较合理,得 2 分;供应商提供的配送车辆状况一般、安排一般,得 1分;未提供配送车辆情况的,此项不得分。8 配送制度 3分由评委会对供应商提供的配送卫生保障制度进行打分:供应商提供的配送卫生保障制度完善、可行,得 3分;供应商提供的配送卫生保障制度完善较完善、较可行,得 2分;供应商提供的配送卫生保障制度完一般、基本可行,得 1 分;未提供配送制度不得分。9 进货制度 3分由评委会对供应商提供进货制度(包括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含进货溯源服务、检验证明以及仓储物流对接措施等>)等情况进行打分:供应商提供的进货制度完善(进货溯源详尽、检验证明齐全,物流措施完善),得 3 分;供应商提供的进货制度较完善(进货溯源较详尽、检验证明较齐全,物流措施较完善),得 2 分;供应商提供的进货制度较一般(可提供进货溯源、检验证明一般,物流措施较一般),得 1分;未提供进货制度不得分。10 售后服务承诺3分由评委会对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承诺、响应时间、保障措施以及其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情况)等进行打分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详细,能在 1 小时内响应、保障措施完善,得 3分;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较详细,能在 2 小时内响应、保障措施较完善,得 2 分;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一般,能在 3 小时内响应、保障措施一般,得 1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11 应急预案 3分由评委会对应急预案(含发生恶劣天气及采购人有特殊需求等情况),对采购人发现问题的意见反馈及处置。进行打分:内容全面,处置措施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 3分;内容较全面,处置措施合理较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 2 分;内容一般,处置措施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 1 分;未提供应急预案不得分。12 采购渠道 3分采购渠道,供应商应详细说明食材采购渠道为正规途径采购或自有种植基地或自有生产基地,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采购渠道正规或自有种植基地或自有生产基地,货物质量好,得 3分;采购渠道正规或自有种植基地或自有生产基地,货物质量较好,得 2分;采购渠道正规或自有种植基地或自有生产基地,货物质量一般,得 1分;未提供采购渠道不得分。说明:1、所有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清晰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原件备查。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2.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21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4本项目对监狱、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报价评审参照本说明 2.1 条执行。2.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2第四章 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序号 品名 单位 ★规格 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元/单位)1 清真光鸡 斤必须出自伊斯兰制定屠宰机构,具有该禽固有气味,无臭味、异味1266.60 9.242 清真鸡脯 斤必须出自伊斯兰制定屠宰机构,具有该禽固有气味,无臭味、异味3454.00 9.793 清真鸡上腿 斤必须出自伊斯兰制定屠宰机构,具有该禽固有气味,无臭味、异味29556.90 9.244 清真鸡碎肉 斤必须出自伊斯兰制定屠宰机构,具有该禽固有气味,无臭味、异味9062.00 9.245 清真川香鸡柳 箱19 斤/箱,必须出自伊斯兰制定屠宰机构,具有该禽固有气味,无臭味、异味24.00 203.506 清真骨串肉 箱38g*250 串/箱,必须出自伊斯兰制定屠宰机构,无臭味、异味21.00 220.007 清真迷你肉串 箱20 斤/箱,必须出自伊斯兰制定屠宰机构,无臭味、异味94.00 214.508 清真羊肉串 箱30串/袋,10袋/箱,牛羊肉必须出自伊斯兰制定屠宰机构,具有鲜牛羊肉固有气味,无臭味、异味7.00 385.009 清真牛肚 斤牛羊肉必须出自伊斯兰制定屠宰机构,具有鲜牛羊肉固有气味,无臭味、异味613.40 44.0010 清真牛筋 斤牛羊肉必须出自伊斯兰制定屠宰机构,具有鲜牛羊肉固有气味,无臭味、异味86.60 27.5011 清真牛腩 斤牛羊肉必须出自伊斯兰制定屠宰机构,具有鲜牛羊肉固有气味,无臭味、异味25.10 60.5012 清真牛腿 斤牛羊肉必须出自伊斯兰制定屠宰机构,具有鲜牛羊肉固有气味,无臭味、异味8791.30 60.5013 清真牛心 斤牛羊肉必须出自伊斯兰制定屠宰机构,具有鲜牛羊肉固有气味,无臭味、异味81.20 28.6014 清真牛油 斤 牛羊肉必须出自伊斯兰制定 665.30 5.5023屠宰机构,具有鲜牛羊肉固有气味,无臭味、异味15 清真无骨羊腿肉 斤牛羊肉必须出自伊斯兰制定屠宰机构,具有鲜牛羊肉固有气味,无臭味、异味16.68 63.8016 清真羊肉 斤牛羊肉必须出自伊斯兰制定屠宰机构,具有鲜牛羊肉固有气味,无臭味、异味937.10 49.5017 清真羊腿 斤牛羊肉必须出自伊斯兰制定屠宰机构,具有鲜牛羊肉固有气味,无臭味、异味199.30 49.50备注:供应商各品名投标报价单价不得超过各品名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二、技术要求:清真牛羊肉及清真冷冻禽副类符合食品标准:(DB53/T 467-2013清真食品认证通则、GB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制成品应有清真食品标志。加工要求:按订单要求需进行初步加工,如切块、片、段、丝。三、商务需求:1、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自然月,每月最后一日为对账日,5 号之前开具正式发票(供货单位、账号必须一致,否则不予付款结账)。2、送货时间:每天 7:30 一 9:00 送达各校区食堂,送货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运输车辆要求里外整洁卫生。★3、临时补货需要:须在当日下午 15:00 前送达。★4、所有原材料送货时,必须要有本批次的检测报告单。5、所有原材料验收时,供应商要出具餐饮供应链管理系统打印的三联订货单。★6、价格调整参照附件 1:《后勤服务集团食品原材料定价细则》执行。7、供应商具备上网条件,自备电脑、票据打印机,有专人接受膳食中心订货系统培训,负责接收和查询需方订单情况。8、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可能对部分食品原材料的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的依据,以供应商投标时投标报价的单价,乘以增减的数量及相关费用,对合同总价作相应的调整。四、其他要求:★1、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格式分项报价表中填写投标食品原材料品牌。24第五章主要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购销合同甲方:南京大学乙方:根据南京大学膳食中心清真牛羊肉及清真冷冻禽副类食品原材料采购招标结果,乙方被确定中标人。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本合同书。条款如下:一、货物、供货时间、价格自 2022 年 月 日至 2023 年 月 日止。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供应,各品种供货价格及要求参照以下表格:品名 品牌 基本要求 中标价(元/单位)二、货物质量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一致,送货须有随货同行本批次检测报告单;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求。如需更换品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出现质25量争议需送检(如质量有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支出,如质量无问题,则检测费用由甲方支出)。三、运输及交货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后,于次日之前根据甲方对品种、数量、配送时间的要求免费运送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交由使用方专人过磅、验收。验收时由乙方出具订货系统中打印出的订货单,如供货数量有变动,需由使用方验收人员负责改签数量并签字认可并进行订货系统的录入,乙方月底结算数据以订货系统的结算数据为准。四、付款方式货款实行月结,月底需供需双方对账,凭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甲方每月结算一次货款,若发票户名、开户行、账号与供货单位不一致,甲方不予付款。开具发票送达后,次月结清货款。五、价格调整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必须履行其合同义务。价格调整依照《后勤服务集团食品原材料定价细则》执行,价格调整前,乙方必须保证正常供货。如乙方在合同期不符合甲方的相关配送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六、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所到货物进行收货、验货。(二)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清货款。无故未按时付清货款,或有意识拖欠货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三)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四)乙方有义务提供企业的相关资质证明,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资质、法人代表的身份证等复印件给甲方。(五)乙方有义务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要求的食品原材料。(六)乙方有义务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送货。(七)乙方有义务主动配合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26(八)甲方如遇学校要求需进行农校对接、校企对接或执行扶贫项目时,可能会造成采购数量减少或品种调整,不属于甲方的违约行为,乙方应配合甲方工作。七、违约处理:(一)乙方在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后次日必须将货送达甲方指定的地方。乙方未按时送货,影响甲方使用,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按本批次货款扣除 5%的违约金。(二)南京大学后勤服务集团使用部门将委托专业检测机构采取随机(抽检日期、抽检品类、抽检供货商随机)的方式对招采品种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所有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所送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较大出入,影响到实际使用,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本批次货款扣 5%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取消合格供货商资格。(三)乙方供应有毒、有害人体健康的,甲方有权拒付全部货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叁万元违约金,因乙方供应的致使其他第三方遭受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民事经济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乙方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四)乙方供应的净重必须真实,甲方有权随机抽查,一经发现有短斤少两现象,按实际质量收货,并按本批次货款的 5%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对甲方给予赔偿。(五)合同期内,乙方因价格或其他不可抗力外的原因,提出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处本合同价款的 5%作为违约金,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六)甲方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偿付货款,造成乙方经营困难和经济损失的,应在接到乙方付款通知后 15日内补付货款,且承担本批次货款的 5%的违约金。(七)甲方有权将违约供应商及处罚结果公布于校内网站,并记入供应商信用档案。八、其他要求:27一经发现有串标、围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履约过程中出现以次充好、严重违反食品安全卫生规定、中标后分包、转包等情况。将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三年内禁止参加学校采购活动。九、本次招标相关的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一、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十二、本合同一式八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七份、乙方一份。甲方:南京大学 乙方:单位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 163 号 单位地址: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联系电话:025- 联系电话:签订时间:2022 年 月 日签订地点:江苏南京28第六章附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9目录(注:供应商根据附件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30评审索引表评审项目 评分要求 所在页码31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投标申请及声明致: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万元人民币。3、本项目交付时间为:。4、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贵方组织的其他采购方式采购。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8、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 址:电 话:传 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 (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32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授权委托书致: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代表人 (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33附件三、报价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形 式:银行电汇备注投标总价 合计小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服务时间 /交付使用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生产(填写“是”或“否)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2、“投标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生产”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34附件四、分项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表序号 项目清单 品牌、规格 单位 数量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单项金额(元/单位)总价金额(万元)123456投标总价合计:属于小微企业产品的金额: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金额:注:1、供应商应根据其所投产品情况,提供配置的详细分项报价。供应商应对上述每项内容列明组成的详细分项价格。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4、如未提供属于小微企业产品的金额、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金额则计算价格分时不予扣除。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35附件五、技术条款偏离表表格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说明重要参数证明文件响应的具体位置条目号 采购要求规格 响应具体情况注:1、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若漏项或不逐条应答视为负偏离。以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通过简单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2、投标文件“响应具体情况",指所投产品的技术应答情况。“说明”栏请注明“响应/正偏离/负偏离”,并且标注针对重要技术参数响应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及具体位置。3、供应商投标规格和招标规格不一致,而供应商却在此表应答为响应或正偏离时,必须提供充分理由说明(不提供或理由不充分将视为负偏离);因此种情况在设备验收时产生争议,采购人有权按照招标文件的原始标准进行验收。4、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36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投标响应 偏离注:1、供应商如对包括交货期/工期、质保期、售后服务要求、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不列出,则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2、“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栏请注明“响应/正偏离/负偏离”,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要求。3、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37附件七、技术说明与服务方案注:须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投标产品技术说明2、服务计划及方案(人数、内容等)3、供货日期和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承诺4、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针对具体的评标标准提供相应其他材料)38附件八、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学历执业资格证书号技术职称相关工作年限备注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39附件九、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供应商近一年类似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项目规模获奖情况签约及服务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备注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40附件十: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节能产品认证文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文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426、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43附件十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44附件十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附件十三、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4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成立未满三个月法人或成立未满三个月其他组织的可以不提供),或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4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4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48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网站(www.jscredit.cn)等渠道查询的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496、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 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07、须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投产品所在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518、供应商认为其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附件十四、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如允许联合体)附件十五、其他52附件 1:后勤服务集团食品原材料定价细则为了做好南京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食品原材料采购招标后续的定价工作,南京大学后勤服务集团招标与采购办公室制定本规则。具体内容如下:一、定期调价品种调价流程:品种:蔬菜及水果类、冷鲜牛羊肉类(含清真牛羊肉)、冷鲜水产品类、 冷鲜鸡鸭副类、鸡蛋类食品原材料。调价依据:1.由供应商提供纸质盖章版《报价表》2.由膳食中心提供纸质盖章版《市场询价表》调价流程:每次调价前一日上午 9:30,膳食中心指定相关人员携带《市场询价表》,供应商代表携带《报价表》至南京大学后勤服务集团招标与采购办公室二楼会议室,招采办工作人员将《市场询价表》、《报价表》中的单品最低价作为下个调价周期的供应价制定成《价格执行表》。三方人员确认后签字盖章,由招采办人员进入《南大后勤膳食中心餐饮供应链管理系统》进行价格录入,《价格执行表》、《市场询价表》、《报价表》由南京大学后勤服务集团招标与采购办公室存档备案。二、招标议价的品种调价流程品种:调味品类、杂粮类、粉丝类、豆制品类、冷鲜猪肉及分割品类、冷冻鸡鸭副及半成品类、冷冻水海产品类、大米类、小麦及制品类、油脂类、烘焙类食品原材料。调价流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调价条件(合同期前 3 月内如遇市场53价格出现骤涨情况:市场价格涨幅超过 20%,且涨价持续时间超过15 天,合同执行 3 个月后,如市场价格发生涨跌幅超出 10%。),供应商向膳食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膳食中心向后勤服务集团分管领导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膳食中心进行市场询价。后勤服务集团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组织招标议价会(包含但不仅限于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召开招标议价会)。膳食中心根据招标议价会结果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按后勤服务集团合同签订流程办理,招标与采购办公室负责在“南大后勤餐饮供应链系”统进行价格调整,并做好资料存档工作。备注:1.南京大学后勤服务集团招标与采购办公室必须依照三方人员签字确认后《价格执行表》进行价格录入,如有一方对《价格执行表》有异议不签字,招采办不做价格调整。2.鸡蛋类食品原材料调价参考江苏省高校联采协会每周公布价格,江苏高校联采协会不公布价格时,按上表“定期调价品种调价流程”进行调价。3.价格调整前,供应商有义务保证供货的质量和数量。4.膳食中心的《询价制度》作为本制度询价方面的补充。54调 价 周 期序号 项目名称 调价周期 投标价执行时间1 蔬菜 一周供应商投标报价执行 15 天,15 天后调价按《后勤服务集团食品原材料定价细则》“一、定期调价品种调价流程”进行调价。3牛羊肉(含清真)一个月 供应商投标报价执行一个月,一个月后调价按《后勤服务集团食品原材料定价细则》“一、定期调价品种调价流程”进行调价。4 水产品 一个月5 冷鲜鸡鸭副 一个月6 鸡蛋 一周供应商投标报价执行 15 天,15 天后调价按《后勤服务集团食品原材料定价细则》“一、定期调价品种调价流程”7 调味品 一学期供应商投标报价执行一学期,如需调价按《后勤服务集团食品原材料定价细则》“二、招标议价的品种调价流程”进行调价。8 杂粮 一学期9 粉丝类 一学期10 豆制品 一学期11冷鲜猪肉及分割品一学期12 冷冻品 一学期13 大米 无供应商投标报价即为供应价,如需调价按《后勤服务集团食品原材料定价细则》“二、招标议价的品种调价流程”进行调价。14 小麦及制品类 无15 油脂类 无16 烘焙食品 无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二、招标文件构成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六、签订合同 七、质疑和投诉 第三章 评标标准 采购需求 第五章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附件 评审索引表 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附件三、报价表 附件四、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七、技术说明与服务方案 1、投标产品技术说明 2、服务计划及方案(人数、内容等) 3、供货日期和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承诺 4、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八、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附件九、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 附件十: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节能产品认证文件 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文件 6、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 附件十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附件十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附件十三、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附件十四、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如允许联合体) 附件十五、其他
一、项目编号:ZH2021020281、JG066022980161(招标文件编号:ZH2021020281、JG066022980161)
二、项目名称:南京大学膳食中心清真牛羊肉及清真冷冻禽副类食品原材料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市玄武区伍义园清真牛肉店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老虎桥37号
中标(成交)金额:100.49713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南京市玄武区伍义园清真牛肉店 | 清真牛腿 | 南京鸿利 | 牛羊肉必须出自伊斯兰制定屠宰机构,具有鲜牛羊肉固有气味,无臭味、异味 | 8791.30斤 | 55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陶永祥、周夏、夏翀、岳孔、徐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供应商按成交金额的0.6050%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8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 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大学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 025-89688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17楼1701室
联系方式:颜丽、徐鑫磊 025-83315832 83311056 13913931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丽、徐鑫磊
电 话: 025-83315832 83311056 1391393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