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2年02月16日 14:28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驻渝某单位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 ||
品目 |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驻渝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重庆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2月16日 14:28 |
评审专家名单 | 罗渝陵 陈绮文 殷开明 唐第瑜 马东和(采购人代表) | ||
总中标金额 | ¥27.9216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昶宇 史庭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3-67938414 | ||
采购单位 | 驻渝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朝洋 139831398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白喆 廖航宇 023-67703509 67089269 | ||
附件: | |||
附件1 | 驻渝某单位劳务外包服务采购(第二次终审稿)21WC0134.doc |
一、项目编号:21WC0134(1708-BZ2100401753AF-2)(招标文件编号:1708-BZ2100401753AF-2)
二、项目名称:驻渝某单位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重庆联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53号A栋5层
中标(成交)金额:27.921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重庆联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驻渝某单位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 饮食保障、客房及环境清洁和营院环境绿化及保洁。 | 投标人所派遣人员必须具备完成招标人所需求工作的必备技能水平,投标人派遣人员需经招标人政治审查合格后上岗,对招标人审核不通过人员需即时更换调配。根据承训任务,在日常保障基础上临时增加厨房帮工及客房服务人员,增派人员费用根据岗位性质和市场人力资源工资水平,由招标人与投标人在补充协议中商定。 | 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2年,合同1年1签。 | 投标人每月需主动配合招标人进行服务满意度考评,考评实行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70到89分为良好,60分至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评成绩与每月支付劳务费用挂钩,良好以上全额支付,合格扣缴当月劳务费用的5%,不合格扣缴当月劳务费用的10%。考评细则内容在合同商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渝陵 陈绮文 殷开明 唐第瑜 马东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37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此投标人中标金额为27.9216万元/年。
2、服务期2年。55.8432万元/二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驻渝某单位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1号
联系方式:郭朝洋 13983139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联系方式:白喆 廖航宇 023-67703509 67089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昶宇 史庭茜
电 话: 023-67938414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编 号:21WC0134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100401753AF-2
招标项目名称:驻渝某单位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招标人:驻渝某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二年一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 3 -
一、招标项目内容 - 3 -
二、资金来源 - 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3 -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 3 -
五、投标保证金 - 3 -
六、投标有关规定 - 4 -
七、联系方式 - 4 -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 6 -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 6 -
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 6 -
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 - 6 -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 10 -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 10 -
二、报价要求 - 10 -
三、履约保证金 - 10 -
四、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 10 -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 11 -
一、资格审查 - 11 -
二、评标方法 - 12 -
三、评标标准 - 13 -
四、无效投标条款 - 15 -
五、废标条款 - 15 -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 16 -
一、投标人 - 16 -
二、招标文件 - 16 -
三、投标文件 - 16 -
四、开标 - 18 -
五、评标 - 18 -
六、定标 - 18 -
七、中标 - 19 -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19 -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 20 -
十、交易服务费 - 21 -
十一、签订合同 - 21 -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 22 -
一、合同主要条款 - 22 -
二、采购合同(格式) - 23 -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 25 -
一、经济文件 - 26 -
二、服务文件 - 28 -
三、商务文件 - 30 -
四、资格文件 - 33 -
五、其他 - 40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驻渝某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驻渝某单位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一次废标,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年)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投标人数量 (名) | 备注 |
驻渝某单位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 28 | 0.2 | 1 | 服务期2年 |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5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1月17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4日。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2月10日北京时间10:00
(六)开标时间:2022年2月10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信息 | ||
账号 1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
账 号 | 6228400477034756467 | |
账号 2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101) |
账 号 | 150101040015061152064 | |
账号 3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账 号 | 8301098925072 |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七、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驻渝某单位
联系人:郭朝洋
电 话:13983139899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白喆 廖航宇
电 话:023-67703509 67089269
传 真:023-67707519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驻渝某单位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 1项 | 服务期2年 |
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一)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1.服务范围:饮食保障、客房及环境清洁和营院环境绿化及保洁。
2.服务要求:投标人所派遣人员必须具备完成招标人所需求工作的必备技能水平,投标人派遣人员需经招标人政治审查合格后上岗,对招标人审核不通过人员需即时更换调配。根据承训任务,在日常保障基础上临时增加厨房帮工及客房服务人员,增派人员费用根据岗位性质和市场人力资源工资水平,由招标人与投标人在补充协议中商定。
3.服务标准:投标人每月需主动配合招标人进行服务满意度考评,考评实行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70到89分为良好,60分至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评成绩与每月支付劳务费用挂钩,良好以上全额支付,合格扣缴当月劳务费用的5%,不合格扣缴当月劳务费用的10%。考评细则内容在合同商定。
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基本情况
劳务外包,分为食堂饮食保障、客房服务和营院保洁三类。食堂饮食保障:日常保障约30余人工作用餐和30人以下集训伙食保障,用餐方式为自助餐。客房服务:负责对2栋独立客房及45间集中客房日常清洁维护管理(部分常用房间每日清洁维护,闲置房间视情定期维护),负责1、2、7、8号楼公共卫生区域。园艺保障:负责营院绿化维护及室外公共卫生区清洁工作。
(二)保障方式
劳务外包保障方式分为日常保障和集训保障。日常障需求:厨师2人、客房服务1人、园艺2人;集训保障需求:根据承训任务,在日常保障基础上临时增加厨房帮工及客房服务人员。
(三)饮食保障服务要求
1.负责食堂管理,协助招标人管理主、副食库房,做好登统计工作。
2.每日按招标人提供的菜谱和伙食标准提出所需食材及调味品需求,所有食品均由招标人提供,严格按照菜谱和加工制作流程制作各类食品,并保证符合食品质量卫生相关要求。
3.接受招标人对菜品质量和食堂管理的建议意见,并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整改情况。
4.每月应提供2-5个创新菜品,每周自制2次以上豆腐、豆芽、豆花等便于自行加工的菜品,尽力减少半成品的购买,饭菜应现做现供应,确保数量、质量和卫生安全。
5.一周内菜品品种不重复,食品营养科学搭配。饭菜的加工制作应达到色、香、味、形、养相关标准要求,麻辣清淡搭配合理,尽可能满足不同口味的需求。
(四)客房服务要求
负责客房日常维护管理,每日对所有客房及楼层公共区域卫生进行清洁维护,客房服务达到酒店服务标准。
(五)园艺服务要求
每日负责植物修剪及日常维护,日常施肥及病虫害防护,负责室外部分公共区域卫生,始终保持营区美观及整洁。
(六)保洁服务要求
每日负责环境卫生进行清洁及维护,随时保持干净整洁,每周对环境卫生进行大扫除。办公区域卫生始终达到无灰尘、无污渍,摆放有序,室外卫生始终达到无落叶、无烟头、无杂物。
(七)人员岗位设置及要求
1.岗位设置及职责。按照高效精干、保障有力的原则,结合保障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服务岗位确定岗位薪酬,并有明确的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
2.能力素质:厨师岗位人员配备应能满足厨房工作和就餐服务的需要,厨房工作人员应每半年进行合理膳食培训、操作技能培训。客房服务人员配备应具备客房服务相关专业和经验,满足客房服务需要。园艺应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其他人员应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学习(主管部门要求的培训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培训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3.最低岗位人数。根据运行管理实情,提出最低岗位人数需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特点及人力成本情况增加岗位人员,但不得少于最低岗位人数。
岗位 | 人数 | 要 求 |
厨师长 | 1 | 1.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式烹饪职业资格证高级技师,35-55岁;2.负责食堂用餐菜品制作及统筹;3.掌握菜谱营养搭配科学合理,每月提供2-5个创新菜品;4.负责验收食品,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卫生;5.监督、指导其他厨师工作,保证菜品质量、口味。 |
厨师兼墩子 | 1 | 1.具有6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式烹饪职业资格证技师(国家三级厨师)及以上,30-55岁;2.负责食堂工作餐菜品的制作;3、协助厨师长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
客房服务 | 1 | 1.女性;2.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园艺 | 2 | 1.男性;2.具有3年工作经验。 |
合计 | ≥5 |
(八)人员要求
1.所有员工身体健康,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上岗,相关体检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员工进行不定期抽查体检。
2.所有员工须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且政治考核合格。
3.所有员工须服务至合同期结束,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由招标人考核合格后方能更换。
4.投标人应对所有员工登记造册进行档案管理,更换员工队伍主要管理人员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更换其他人员的,应提前一周告知招标人,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5.所有员工须统一着装,工作时形象整洁,服务热情周到、礼貌快捷。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为招标人服务以外的其他工作,不得私自接受其它单位的有偿服务要求。投标人应根据季节变更和招标人对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为本项目的员工提供两季不少于两套数量的工作服。
6.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合理的员工工商补偿办法及员工纠纷管理办法,如因本次投标人与上一餐饮服务企业或所有员工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工作交接、停罢、员工群体性事件等,投标人应按相应法律法规予以解决,招标人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将无条件取消投标人资格,终止合同并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
注:招标人可为中标方人员提供工作餐和集体宿舍条件,工作餐需每人每天缴纳5元。
(九)安全要求
1.食堂服务行为必须符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要求。
2.食品及菜品按规定落实48小时食品留样制度。
3.招标人有权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菜品质量及设备维护等进行无障碍监督管理、检查与要求。
4.做好食堂的安全防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区域。
5.投标人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确保所属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所属员工因工作中操作不当造成事故或人身财产等遭受损害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6.投标人负责食堂、厨房设施设备操作使用安全,发生丢失或人为原因损坏造成的完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7.因投标人管理和人员自身责任被有关机构处罚,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其他要求
1.该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擅自停业。
2.须做好就餐服务应急方案,确保在特殊情况下能正常就餐。
3.协助招标人管理库房,实行双人双锁制度,东西放置有序,请领记录清楚,无丢失损坏,无鼠虫霉变。
4.合理使用原材料及水、电、气等,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5.接受招标人对菜品质量和服务管理的建议意见,并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整改情况。
6.服从招标人的其他安排。
7. 临时用工(厨房、客房帮工)另行计价。
(十一)招标人权利
1.有权对中标公司推荐的服务人员进行选择;有权要求中标公司按我方制定的规章制 度安排服务人员休息和休假。
2.劳务人员因与中标公司合同到期、自愿离职等非我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辞职、女劳务人员怀孕、产假及哺乳期间、被追究刑事责任、患病等)无法完成我方保障工作时,有权要求中标公司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更换劳务人员,我方不承担任何给予劳务人员的经济补偿,并由中标公司负责处理。
3.因军队编制改革调整等政策性变化造成减少人员,中标公司须配合进行人员辞退,我方不承担任何给予劳务人员的经济补偿,并由中标公司负责处理。
4.有权要求中标公司告诫劳务人员严格遵守和履行我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保守我方的军事秘密,维护我方的声誉和利益。劳务人员因严重违反我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履行职责或因泄密造成我方损失的,我方有权追究劳务人员的法律责任。
5.招标人有权随时抽查企业资质证明、人员健康证明及从业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
6.提供的服务和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就餐服务需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十二)投标人义务
1.按约定提供劳务费发票。
2.负责所派遣人员的各种社会保险的购买以及工伤工亡等与员工人生安全相关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
3.投标人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为员工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保,如不满足的视为违约行为,将无条件取消服务合同并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因投标人拖欠员工工资,造成工作脱节或产生不良影响,罚没合同金额的5%;情节严重者,将无条件取消服务合同并罚没合同金额的10%。每月按时(15日前)发放服务人员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提前发放,如劳务派遣公司15日前未收到我方上月相关经费,劳务公司需临时垫资上月派遣人员工资。
(十三)考评标准
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季度考评,每季度根据考核细则实施日常考核工作。考评计分为总分倒扣制,即基础分为100分,根据以上评分内容,如有违反按对应分值扣分,最多扣至0分。考核结果作为对餐饮公司日常工作的跟踪评估依据,并与支付结算费用挂钩。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2年,合同1年1签。
(二)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福寿路9号
(三)考核方式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人员工资、医疗养老社保、服装、体检、节假日加班工资、公休未休补助、管理费、税金等。
三、履约保证金
※(一)合同签订时投标人向招标人交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二)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三)投标人的项目管理团队必须定期到现场加强对项目的管理。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二)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注:
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盖章。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服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 (20%) | 20分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
2 | 服务部分 (40%)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 | ||||
5分 | 投标人对后勤保障服务整体设想和策划5分,优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没有得0分。 | 优的标准:提供的方案符合采购人规范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保证目标任务实现; 良好的标准: 提供的方案基本符合采购人规范要求,技术要求基本符合规范要求,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一般的准:提供方案符合采购人要求,技术要求符合规范要求,工作方法得当; 差的标准: 提供方案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技术要求不符合规范要求,工作方法不得当。 | ||||
10分 | 1.餐饮服务4分 投标人制定科学、合理且具有实际可操作的早、中、晚菜品搭配方案及餐饮服务方案,优得4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2.客房保洁服务方案3分 投标人制定科学、合理且具有实际可操作保洁、绿化、客房方案,优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3.绿化(园林)服务方案3分 投标人制定科学、合理且具有实际可操作绿化(园林)服务方案,优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 |||||
15分 | 1.投标人承诺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用工,员工的签约率100%,社保的购买率100%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制定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优得4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0分。 3. 投标人制定健全和符合要求的管理网络,岗位责任明确,优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4. 投标人制定食堂管理工作计划,有员工培训计划和奖惩措施,优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 |||||
10分 | 1.投标人承诺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员工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经过水电检查安全培训,负责每天检查食堂电、气、消防等设施设备安全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制定健全的安全管理职责、措施和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优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40%) | 1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具有部队单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含院校、国有企业)3年及以上餐饮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经验得10分;具有1-3年(不含)经验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提供原合同单位提供工作证明并加盖原单位公章。 | ||
10分 | 投标人提供服务(经营)面积2000平米及以上或服务人员1000人及以上合同的得10分,提供服务(经营)面积1000平米及以上或服务人员500人及以上合同的得5分,提供服务(经营)面积500平米及以上或服务人员300人及以上合同的得2分(上述合同要求为单一合同中)。 |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10分 | 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系统认证,环境管理系统认证,职业健康管理系统,食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提供上述体系认证中任意三个的得10分,提供2个得5分,提供1个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最高得分10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10分 | 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已管理服务的部队单位、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含院校、国有企业)的物业(食堂)考评评价。获优秀(满意度90%以上)或省级表彰一个得5分,获良好(满意度80%以上)或市区级表彰一个得3分,获一般(满意度70%以上)或县级表彰一个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最多得分10分) | 1.提供考评依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表彰奖励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八)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的;
(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九十天。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6.5投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投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四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投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
2.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投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服务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投标人。
3.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投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投标人变更
投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中标
(一)招标人依法确定投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投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质疑时限、内容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其他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三)投诉
1.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招标人纪检部门提起投诉。
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招标人纪检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招标人纪检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招标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200 | 1.1% | 0.8% | 0.7% |
200-500 | 1.08% | 0.78% | 0.69% |
500-1000 | 0.76% | 0.43% | 0.52% |
1000-5000 | 0.45% | 0.23% | 0.32% |
5000-10000 | 0.23% | 0.09% | 0.18% |
10000-100000 | 0.045% | 0.045% | 0.045% |
1000000以上 | 0.009% | 0.009% | 0.009%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200-100)万元×0.8%=0.8万元
(500-200)×0.78%=2.34万元
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 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
账 号:3100023409200174780
十、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
十一、签订合同
(一)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投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招标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投标人履约完毕后,招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二、采购合同(格式)
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服务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服务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付款方式: | ||||||||
六、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或按双方约定。(招标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服务文件
(一)服务条款差异表
(二)其他服务资料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商务及售后服务承诺
四、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格式)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 |||
包号及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招标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二、服务文件
(一)服务条款差异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
2.本表可扩展;
3.可附相关服务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二)其他服务资料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