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HXM-00-20220127-1029
二、项目名称:机关事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机关事务服务项目 | 2649314.00元 | 上海上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大道200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机关事务服务项目 | 机关事务服务 | 为上海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事务执行局提供餐饮管理服务,包括:1)原材料采购、库存管理服务;2)供餐方式与品种组合;3)卫生安全管理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德清,陈琳,计光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下浮20%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556.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成交理由:上海上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响应度好,业绩较多,人员配置及证书较好,服务方案较好,并且针对性较强,综合得分最高。
如对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感谢各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积极参与!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事务执行局
地 址:黄浦区四川中路276号
联系方式:021-23120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大名路108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01室
联系方式:021-63234076-1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琴
电 话:021-63234076-1032
2022年02月16日
2022年01月27日
附件信息:
机关事务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项目编号:SITEN-ZB-20220070 采购人:上海第 46 届世界技能大赛事务执行局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时间:二〇二二年一月 1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 6 第三章 技术内容与要求 .................................. 15 第四章 合同条款 ........................................ 24 第五章 格式与附件 ...................................... 31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 .............................. 49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上海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事务执行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机关事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 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投标人必须获得带有电子印章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是否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不允许。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机关事务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详见磋商公告(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ITEN-ZB-20220070)。 3.预算编号:21-W1050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本项目是为上海第 46届世界技能大赛事务执行局提供餐饮管理服务,包括:1)原材料采购、库存管理服务;2)供餐方式与品种组合;3)卫生安全管理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址。 6、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7.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66万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266万元)。 注:首次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标。 3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须自2022-01-27 16:00时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02-09 16 : 00 时 截 止 , 每 天 上 午 00:00:00~12:00:00 ; 下 午12:00:00~23:59:00(节假日除外)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 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网上报名。 2、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元):0元。 四、磋商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网上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2年2月15日13:30时。未在网上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且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将视为响应未完成。(为保证投标方顺利完成整个网上投标,建议投标方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响应)签收功能上线的重要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前对各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在采购平台上进行签收并生成带数字签名的签收回执,未完成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为确保投标(响应)文件顺利完成签收程序,避免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签收不及时而给投标人带来不利后果,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时间。同时考虑到一经签收后的投标(响应)文件可能无法撤回修改,特提醒各投标人慎重确认投标(响应)文件后再行上传,否则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不利情形概不负责。 2 、磋商时间:2022年2月15日13:30时。(以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届时请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方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 CA 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建议使用完成过“投标授权”的投标加密CA证书及安装过CA证书驱动的笔记本电脑)出席磋商仪式(注:迟到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磋商)。 五、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和竞争性磋商地点 1、上传磋商响应文件网址:http:// www.zfcg.sh.gov.cn 4 2、竞争性磋商地点:上海市大名路 108 号上海滩国际大厦 601 室第一会议室。 3、磋商所需携带的其他材料: (1)CA证书。 (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安装好 CA证书驱动,并能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4)4G上网卡或其他可上网工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各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2、澄清答疑: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2022年 2月 9日 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传真至 66983070,并发送电子邮件(以盖章 PDF 版本及可编辑 word版本形式)至 shangtou003@163.com。 如有答疑,代理公司将另行通知,投标人直接登录网上投标系统下载磋商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大名路108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01室 邮 编:200080 联系人:王琴 电 话:021-63234076-1032 传 真:021-66983070 E-mail: shangtou003@163.com 帐户名称: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外滩支行 银行帐号:135002516010010761 采购人:上海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事务执行局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76号 5 邮 编:200002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021-23120977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前附表 项号 编 列 内 容 1 项目名称:机关事务服务项目。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址。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 磋商内容: 本项目是为上海第 46届世界技能大赛事务执行局提供餐饮管理服务,包括:1)原材料采购、库存管理服务;2)供餐方式与品种组合;3)卫生安全管理服务。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首次报价超过预算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4 供应商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 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投标人必须获得带有电子印章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 5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性文件首次提交截止日起 90天内。 6 磋商保证金:无 7 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方式和地点: 1、 网上(http://zfcg.sh.gov.cn)递交。 7 2、供应商可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以便于专家评审。 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应与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应一致,如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与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以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8 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 2月 15日 13:30时。 磋商地点:上海市大名路 108号上海滩国际大厦 601室第一会议室。 9 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根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务类标准下浮20%收取。 8 一、 项目说明 1 项目内容 1.1 项目名称:机关事务服务项目。 1.2 主要内容:本项目是为上海第 46 届世界技能大赛事务执行局提供餐饮管理服务,包括:1)原材料采购、库存管理服务;2)供餐方式与品种组合;3)卫生安全管理服务。 2 每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份响应性文件 2.1 每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份响应性文件。提交或参与一份以上响应性方案的供应商将使其提交和参与的全部响应性文件无效。 二、磋商文件 3 磋商文件组成 3.1 磋商文件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技术内容与要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格式与附件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 3.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没有对磋商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是供应商的风险。 4 磋商文件的修改 4.1 在提交首次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经采购人认可,可主动地或在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该补充文件。 9 4.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5 响应性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5.1 响应性文件及供应商和代理公司就有关磋商内容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打印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有差异和/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5.2 除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计量单位(公制)。 6 磋商保证金 6.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6项的要求提交保证金,此保证金是磋商响应性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6.2 对于未能按要求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响应无效。 6.3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保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性文件; (2)供应商在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 响应性文件格式及签署 7.1 响应性文件的构成按以下顺序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0 商务部分: (1)报价公函(参照第五章相关格式); (2)首次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参照第五章相关格式); (3)报价组成明细表(参照第五章相关格式); (4)业绩一览表(参照第五章相关格式); (5)商务偏离表(参照第五章相关格式); (6)资格声明函(参照第五章相关格式); (7)资格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参照第五章相关格式); 2)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参照第五章相关格式);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近 1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参照第五章相关格式); 8)供应商为非联合体投标,且本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承诺函(参照第五章相关格式)。 (8)中小企业声明函(参照第五章相关格式);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满足填写)(参照第五章相关格式); (10)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1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内容。 技术部分: (1)技术方案; (2)项目团队组成; (3)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内容。 11 7.2 响应性文件必须内容齐全、字迹清晰,无涂改和行间插字。 7.3 法人授权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7.5 纸质响应性文件与网上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响应文件为准。 四、响应性文件的提交 8 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8.1 供应商应将纸质响应性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8.2 纸质响应性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明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名称、供应商名称。 8.3网上响应文件投标人应当用密钥加密,并保证在开标时解密。 9 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相关内容。 10 提交的响应性文件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zfcg.sh.gov.cn)。在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有权拒收该响应文件。 11 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已提交的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1.2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第8和9条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 11.3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文件做任何修改。 11.4供应商不得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至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性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根据6.3条规定被没收。 12 五、竞争性磋商 12 磋商小组 详见第六章《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 六、响应性文件的审查、评估和比较 13 对响应性文件的评审 详见第六章《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 14 资格审查 详见第六章《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 15 确定成交商 详见第六章《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 七、授予合同 16 成交通知 根据磋商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对磋商结果进行公告。 17 签约与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按 磋 商 文 件 确 定 的 内 容 与 采 购 单 位 在 上 海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zfcg.sh.gov.cn)签订项目合同。 18 合同生效 合同买卖双方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zfcg.sh.gov.cn)签订合同即合13 同生效。 19 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单位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服务费(采购单位支付除外): (1)服务费金额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9项的规定计算和收取。 (2)在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通知书时,以支票、转账等方式交纳。 八、纪律与保密 20 从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日期开始,有关响应性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21 参与磋商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22 供应商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不得弄虚作假。 23 供应商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磋商困难或无法确定成交商。 24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磋商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磋商或成交商确定工作。 九、电子招标说明: 1 网上报名:供应商使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的帐号、密码、CA证书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的采购公告栏浏览相应的招标公告,在报名信息页面选择所要报名的包,并且按照要求维护供应商报名信息和资质信息。提交报名后,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可下载招标文件。 2 网上投标: (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须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投标工具”客户端,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逐项录入。 14 (2)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上传完毕后须逐项完成(投标)响应项目内容的填写、资料上传等要求。 (3)供应商完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录入、投标(响应)项制作后,可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加密成功后即可对标书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回执确认”输入 CA 密码,供应商须自行对上传情况进行确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査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需要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则须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撤回通知函(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签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撤回通知函后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平台进行撤回操作。 3 网上磋商时间:到达磋商时间后,供应商携带投标加密的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按照上海政府采购网的提示完成签到、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及确认操作。 注:本须知中涉及电子平台的实际操作流程,以上海政府采购电子平台为准,投标人如需了解更多电子平台操作流程的具体信息,可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 15 第三章 技术内容与要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机关事务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四川中路 276号新黄浦大厦 3、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4、项目餐饮用房面积: ① 1F食堂厨房面积及就餐面积合计约为 500 平方米(以现场勘查为准); ② 12F餐厅厨房面积及就餐面积合计约为 300 平方米(以现场勘查为准); 5、配套设施:四川中路 276号新黄浦大厦现存的初加工间、操作间、点心间、洗碗间、备菜间、主副食品仓库、高低温冷库、非食品仓库等。加工、清洗、消毒、加热、餐具等设施设备,食堂水、电、煤气。(以现场勘查为准) 二、委托服务内容和要求 1、整体要求 (1) 对现存的厨房餐饮设备设施合理使用,补充供餐所需的必要设备设施。 (2)根据《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指南》、《加强本市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暂行规定》,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上海市的现行卫生标准。 (3)依据《上海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餐饮服务内容。 2、食品质量要求 (1)所供食品保证质量、安全。 (2)热菜供餐食保持温热。 (3)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4)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机水浸现象。 (5)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制过多汤汁和水分。 3、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16 (1)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提供食品在开餐前 15 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2)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3)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4)当采购人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 4、采购管理服务 (一)物品采购 食堂所需食品原材料及调味品、餐具等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二)货物验收 (1)验收人员要专业、专职,责任心强。验收要有记录,并保存资料以备查验。确保食品安全、优质绿色。 (2)制定规范的进货验收制度,严格验收食堂采购的各类食材,不得接收: ① 有毒、有害、腐烂、酸败、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② 无品名、产地、生产厂商、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份、保质期限、食用或使用方法等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③ 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或注水、掺水肉禽;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④ 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动植物; ⑤ 食材的农药残留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⑥ 来源不明及无许可证的食品; ⑦ 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3)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先用,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存放。 (三)原材料及食品的储存 (1)食品要按规定妥善保管、分类保存,半成品、成品与原料存放,生熟严格分开。 (2)需特别注意食品有效期,按期使用,保证质量,防止浪费。 17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私人食品不准放入冰箱或冷库。 (5)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用品。 5、供餐方式与品种组合 (一)总体要求 (1)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并于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食品留样”相关要求,每餐做好食品留样保存。 (2)根据菜肴的特点和成菜要求,合理配菜、搭配营养,符合色、形、质、养、器的配菜原则,准确调味并选用正确的烹调方法合理烹调,使之成熟度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不使用隔夜菜肴和半成品材料。 (3)菜肴的荤素搭配合理,每周五天菜品重复率不高于 10%。 (4)丰富菜肴品种;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整菜肴品种更换菜肴的口味;高温季节食堂需制作防暑降温的绿豆汤。 (5)每月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下一周期菜单(该菜单包括每天一日三餐供应菜肴、外卖点心和卤菜的名称、数量、价格),报采购人审批。 (6)应具备按时、按需、按质的反应能力,在特殊情况下保证及时供应一定数量的加餐服务。 (7)采购人由于加班或大型活动需要提供就餐或客饭的时候,食堂必须配合采购人,完成供餐要求。 (8)供餐标准可参照上海市政府食堂收费标准。 (9)因工作需要,中标单位需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拥有供餐场地,在招标单位工作人员赴国家会展中心工作时,以上述相同标准为工作人员供餐。 (二)早餐提供服务(套餐售价不得超过 2元) (1)就餐人数:最高 280人。 (2)供应时间:周一至周五的 07:15—09:00。 (3)饭菜种类:中式点心 8种以上,面条、小馄饨、油条、酱菜、蛋类(茶叶蛋、白煮蛋、荷包蛋等)、牛奶、豆浆、豆腐花、银耳羹等。 (4)服务方式:周一至周五开设 2个服务窗口。 18 (三) 午餐提供服务(套餐售价不得超过 8元) (1)就餐人数:最高 280 人。 (2)供应时间:周一至周五的 11:30—13:00。 (3)饭菜种类:自选菜(其中:全荤菜 4 种以上、全素菜 3 种以上、荤素搭配菜 4种以上,水果,米饭,汤)。面食(面食 2 款和面条及馄饨或水饺各 1 款)和四个以上的浇头。 (4)服务方式:周一至周五开设 2个服务窗口。 (四)晚餐提供服务(套餐售价不得超过 8元) (1)就餐人数:按实际需要,一般超过 10人用餐,供应晚餐。 (2)供应时间:周一至周五的 17:30—19:00。 (3)饭菜种类:自选菜(其中:全荤菜 4 种以上、全素菜 3 种以上、荤素搭配菜 4种以上,水果,米饭,汤)。面食(面食 2 款和面条及馄饨或水饺各 1 款)和四个以上的浇头。 (4)服务方式:周一至周五开设 2个服务窗口。 (五)外卖提供服务 (1)外卖种类:点心(每日)、卤菜(每周至少一次)和传统节日食品。 (2)服务方式:每日早、午饭期间供应,开设 1 个服务窗口。 (六)西餐提供服务(套餐售价不得超过涉外接待标准) (1)就餐人数:外宾约 20 人(按需) (2)供应时间:周一至周日的 11:30—13:00。 (3)饭菜种类:西餐菜单制定及用餐标准按外事接待标准执行。 (4)服务方式:12F餐厅即时点餐。 (七)接待餐提供服务(售价不得超过接待标准) (1)就餐人数:按需。 (2)供应时间:按需。 (3)饭菜种类:按上海市党政机关接待标准及规定执行。 (4)服务方式:12F餐厅即时点餐。 6、费用结算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厨房设备设施设备维护、食材调料补贴、餐饮管理及服务人员劳务、管理费、税金等食堂运营全部费用。 19 (2)投标人需妥善保管各类原始凭证,以备采购人主管部门审核。 (3)投标人需应制作餐饮原材料消耗、以及伙食费用计算清单,以备采购人主管部门审核。 7、卫生安全管理服务 (一)食品生产安全管理 (1)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严格建立清洗制度,禽蛋应洗净外壳,蔬菜应与肉类、水产品分池清洗。 (2)严禁加工和提供“回锅菜”。 (3)工作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必要的消毒(制作、出售冷食品工作人员的手必须洗净消毒)。 (4)加强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5)每年对食堂人员进行体检,防止各类疾病的传播。所有餐饮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 (6)餐饮管理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负责,确保食堂所需主、副食品的采购质量、卫生与安全,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7)应制定专间管理制度,制作凉菜应当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熟食专间要设置二次更衣室。 (二)厨房的卫生管理 (1)保持环境卫生整洁,食堂卫生应符合政府卫生检疫部门的要求。 (2)厨房布局合理,墙壁、天花板、照明灯、室内玻璃窗无明显污垢、积灰、蜘蛛网等。 (3)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4)炊事结束后,应将余料按照原料的性质分类存放并加盖,全面清理洗刷灶台、厨具、调料台(车)和地面,确保厨房清洁卫生,检查并关闭电源、气源、油源等,地面无垃圾、杂物、无明显积水,水渠通畅,消除安全隐患。 (5)餐厨废物桶应时刻保持加盖状态。 (6)厨房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方案,现场所采取措施,应符合方案规定要求,并能提供实时资料和记录。 20 (三)餐具卫生消毒管理及厨房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1)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砧板、刀具、案台、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必须标识明显,并分开使用,定位放置,用后清洁,保持清洁、无异味,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并记录。 (2)清洗池应有明显标识,餐饮器具、蔬菜、肉类和水产品应分池清洗,不能混用水池。 (3)洗涤消毒餐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5)餐饮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及时放入保洁柜中待用,保持干净、无油腻、无积水,并保存相关消毒记录。 (6)应当定期清理、清洁、维护食品加工、贮藏、成列、消毒、保洁、保温等设备设施,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定期检查保养,并做好相关标识并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7)冰箱或冷库由专人负责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无异味、臭味,并定时记录冷库温度。 (四)就餐环境卫生管理 (1)餐厅内墙壁、门、室内窗玻璃无积灰、污迹、蜘蛛网,空气清晰无异味,温度适宜。 (2)提前做好餐厅卫生,餐具摆放统一。 (3)餐厅应当时刻保持整洁,在就餐全部结束后方可开始进行清扫工作。 (4)餐厅内地面无垃圾、污迹、烟头、积水。 (5)餐厅内座椅摆放整齐,无积灰、污迹、水迹等。 (6)售餐区干净、整洁,饭菜、点心、餐具摆放整齐有序。 (7) 用餐完毕离开后,及时清除桌面残留物,并用干净抹布擦拭餐桌桌面,保持桌面干净、无污渍。 (五)垃圾分类工作 (1)食堂工作人员在对食材进行加工制作过程中以及毕餐后所产生的垃圾按照干、湿垃圾分类存放,当天餐厨垃圾当天清除。 21 (2) 每天按照采购人规定将干、湿、可回收垃圾按时分类运送到指定地点收运。 (3)在食堂内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引导就餐人员按照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六)消防安全 (1)建立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明确消防管理责任人,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和培训学习、演练计划。 (2)每月开展两次食堂消防演练;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知识学习。 (3)按照规定位置统一摆放消防用品灭火毯、灭火器等。 (4)按照规定配备燃气泄露安全预警设备设施。 三、服务人员要求 1、基本要求 (1)主要管理岗位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质证书或岗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操作/服务岗位人员应取得相应的专业技能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2)现场管理与服务人员应符合入职审核的相关规定,无刑事犯罪记录。 (3)管理服务人员应及时、认真做好工作日志、交接班记录、账册等记录工作,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 (4) 管理服务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餐饮服务基本法律法规,熟悉项目的基本情况,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 (5)管理和服务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着装整齐清洁,仪表仪容整洁端庄,佩戴标志、站姿端正、坐姿稳重,行为规范、服务主动。 (6)管理和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表情自然、亲切,举止大方、有礼,用语文明、规范,对待使用单位(部门)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并及时为使用单位(部门)提供服务。 (7)建立对现场管理和服务人员的考评和奖惩制度,并提供具体的考评和奖惩的实施措施和办法,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促使员工队伍优胜劣汰。 (8)本项目餐饮管理服务人员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健康证。 2、服务人员岗位配置要求 22 餐饮管理与服务中标人在聘用、任命、调整、调换、替换四川中路 276号新黄浦大厦有关主要餐饮服务人员之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采购人同时享有对有关餐饮服务人员指定调整、调换、替换的权利。各工种人员数量需要与供餐要求相匹配,人员配置不得低于如下要求: 现场经理 (1)基本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2)相关知识要求:具有丰富的餐饮服务、成本控制、食品营养卫生等餐饮专业知识,熟悉餐饮管理方面的卫生管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经验要求:担任过 200人以上类似食堂/餐厅的大堂经理/餐厅经理,并具有上述 3 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厨师长 (1)基本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2)相关知识要求:熟悉掌握各项餐饮制作工艺和流程,熟悉餐饮管理方面的卫生管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经验要求:担任过 200 人以上类似食堂/餐厅的主厨/厨师长,并具有上述 3 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其他餐饮工作人员 (1)基本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2)相关知识要求:厨师应熟练掌握主要菜系、菜肴的烹饪知识和操作方法;面点师熟练掌握常见的中式、西式点心的制作方式和操作方法;其他服务人员应具备厨房作业的基本技能。 四、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中标金额的 50%,2022 年 11 月,支付合同剩余尾款。 五、★附加条款 23 本项目 2022 年度服务商未确定前,与上一年度合同服务商签订补充协议保障餐饮服务的正常开展,补充协议服务期至确定项目 2022 年度新服务商并签订新合同之日截止。中标服务商需无条件的根据招标方要求向上一年度合同服务商支付补充协议的服务费,补充协议服务费为项目 2022 年度招标中标价按日进行折算,具体公式如下: 项目“机关事务服务项目” 2022年度采购成交价格 *服务天数=协议价格 365日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如下: 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全称) 参加的(项目名称) 的投标。在此郑重承诺: 如果我司成交,将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计算公示,无条件向本项目上一年度合同服务商支付补充协议的服务费。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包1合同模板: [合同中心-合同名称]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大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2.3服务期限 服务周期:[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26 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 7.2.2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中标金额的 50%,2022年 11月,支付合同剩余尾款。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7 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28 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第 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 )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29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第 46届世界技能大赛事务执行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15.3 如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30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31 第五章 格式与附件 一、报价公函(格式) 承蒙邀请参加项目磋商,现按要求,随函送达响应性文件套,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代表声明如下: (1) 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投标内容均真实有效。一经证实供应商虚假投标,提供的响应性文件内容或形式与事实不符;或在澄清过程中虚假澄清,提供的澄清文件与事实不符,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本响应文件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接受(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响应文件始终有效。 (6) 如果供应商违反供应商须知中第6.3条规定,磋商保证金将被采购人没收。 (7)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其他可能收到的任何报价,并可不作任何解释。 (8) 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采用自有技术,与第三方的专利或知识产权无任何纠纷,若有碍买方,供应商愿承担所有责任。 (9)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代表签字: 公章: 日期: (注:本附件是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 32 二、首次报价表(格式) 机关事务服务项目包 1 服务内容 服务周期 备注 首次报价(总价、元)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注: ★1、实际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2年 12月 31日。 ★2、供应商本次投标必须按照“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共计 365天报总价。 ★3、本项目 2022年度服务商未确定前,采购人与上一年度合同服务商签订补充协议保障餐饮服务的正常开展,补充协议服务期至确定项目 2022 年度新服务商并签订新合同之日截止。中标服务商需无条件的根据招标方要求向上一年度合同服务商支付补充协议的服务费,补充协议服务费为项目 2022年度招标中标价按日进行折算,具体公式如下: 项目“机关事务服务项目” 2022年度采购成交价格 *服务天数=协议价格 365 日 33 三、分项报价表 磋商项目名称: 磋商项目编号: 报价组成明细表 项目 要求 分项报价 1 直接人工费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即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 员工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附人员配置表及分项成本分析 社会保险费 按国家及上海市规定缴纳,包括医疗、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福利费 包括福利基金、工会基金、教育基金、加班费、服装费、午餐费、高温费等 饭贴车贴 员工的日常饭贴车贴 2 低值易耗品 3 洗涤费 含工作服清洗、洗碗药水等 4 环保费 垃圾清运 5 设备小修费 1000 元以下 6 设备、用具费用 POS 安装,厨房设备维修、添加,电脑打印机,厨房用具及设备等 7 税金 按国家及上海市规定缴纳 8 合计 说明: 1、此表中的投标总价须与首次报价中的报价保持一致;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4 (1)直接人工费用报价明细表 序号 岗位名称 人员数量 单价 费用小计 备注 基本工资 社会保险费 福利费 车贴饭贴 1 2 3 4 5 6 7 8 合计 / / / / / 说明: 1、基本工资: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员工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社会保险费:按国家及上海市规定缴纳,包括医疗、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福利费:包括福利基金、工会基金、教育基金、加班费、服装费、午餐费、高温费、带薪年休费等。 4、此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中相应内容保持一致。 35 (2)前期设备、用具费用明细表 前期设备、用具费用明细表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1 2 3 4 5 合计 36 四、近三年(2019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磋商项目名称: 磋商项目编号: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合同总价 签约及完成时间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4 5 6 7 8 备注:请附上合同复印件作为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37 五、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磋商项目名称: 磋商项目编号: 姓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和专业 从事本类项目工作年限 联系方式 职业资格 技术职称 聘任时间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管理服务项目: 主要工作特点: 主要工作业绩: 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 注: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38 六、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 磋商项目名称: 磋商项目编号: 项目组成员姓名 年龄 在项目组中的岗位 学历和毕业时间 职称及职业资格 进入本单位时间 相关工作经历 联系方式 „„ 注:需提供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39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 磋商项目名称: 磋商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条款号 内容 响应性文件条款号 偏离内容 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40 八、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磋商供应商资格声明 (一)名称及概况: 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企业人数:_____________人 6.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 签字人姓名(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九、资格证明文件 1.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职务:________ 系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43 2. 法人代表授权书(附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书 委托单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职务: 身份证: 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参加 项目招投标事宜,并授权其全权办理以下事宜: 1、参加投标活动; 2、出席开标会议; 3、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解释和非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4、签订与中标事宜有关的合同; 5、负责合同的履行、服务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事宜的洽谈和处理;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年月日 44 3.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提供近 1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5.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采购单位) (供应商全称) 参加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在此郑重声明: 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45 8. 供应商为非联合体投标,且本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承诺函 承诺函 致:(采购单位) 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 1、我司保证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实施由本公司独立承担。 2、我司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我司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我司没有从招标人处离职或退休 3年以内的人员担任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也没有聘用从招标人处离职或退休 3年以内的人员。 特此声明。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资格、终止合同等。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46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机关事务服务项目,属于餐饮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万元,属于_____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微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微企业的,无须提交本声明函。 (3)对于本项目成交单位,如为中小微企业,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作为成交公示的附件予以公示。 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7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安置残疾人___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比例___%,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如投标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 48 十二、项目技术方案 十二、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十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内容。 49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 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列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政府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磋商小组 1. 本次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 2. 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 3 人或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50 随机抽取。 3.磋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并最终确定中标(成交)候选单位。 三、竞争性磋商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准则 磋商小组将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通用条款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提供书面承诺函,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推荐二名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四、评审、竞争性磋商、确定成交人的排名顺序 ★1.符合性检查(见所附符合性检查表) 序 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盖公章) 是否按要求提供 2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是否按要求提供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公章) 是否按要求提供 4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是否按要求提供 5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是否按要求提供 6 提供近 1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是否按要求提供 7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是否满足 8 未 被 列 入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是否满足 9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是否按要求提供 10 供应商为非联合体投标,且本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承诺函 是否满足 11 供应商首次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是否满足 12 报价不附加其他条件,不存在重大缺项漏项,并已包含本项目所有费用 是否满足 13 投标有限期: 开标后(90)天 是否满足 52 14 主要条款(带“★”条款)是否满足磋商文件中要求,不得存在偏离; 是否满足 15 同意磋商文件中的付款方式 是否满足 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完整,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是否完备,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等,对“符合性检查表”(见所附符合性检查表)的各个项目,给予“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参与下一轮磋商。 2.质询与澄清 磋商期间,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必须按照规定在指定地点候场,随时解答专家的提问。 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和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内容。 3. 竞争性磋商 (1)磋商小组公布经符合性检查后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并根据网上随机抽取供应商的先后顺序与各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依次/同时提交在磋商过程中产生的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承诺的内容。 (3)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4、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3 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要点及说明 一 投标报价 (10分) 10分 投标人报价得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最终报价÷满足磋商文件的各投标单位的最终报价)×10 (投标单位是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价给予 6%的折扣参予评审)。 二 企业综合实力 (0-18分) 10分 近三年(2019年至今)类似项目管理业绩(0-10分) 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以来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份案例得 2分,本项最高累计不超过 10分。 8分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80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0-8分) 每有 1个证书得 2分,共 8分。 三 技术方案 (0-72分) 10分 餐饮服务管理制度(0-10分) 对投标人提供餐饮服务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监督检查制度、仓库管理制度、技术培训制度及各项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 24分 餐饮运营服务方案(0-24分) 对餐饮运营服务方案(包括服务目标、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标准、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运营计划、培训计划、供餐服务与操作管理流程、主要食材品牌与采购管理(主要食材采购方式、供货渠道,提供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清单)等)进行综合评审。 10分 团队组成方案(0-10分) 根据团队人员配置与核心人员资质、主要管理和操作人员的资质等级和配比进行综合评审。 10分 菜单设计与厨师轮换方案(0-10分) 对菜单设计与厨师轮换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0分 各项管理控制措施(0-10分) 对餐饮运营服务各项管理控制措施的全面、合理、适用性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质量控制、服务质量控制、卫生管理控制、餐厅环境管理、原材料采购管理、食品保存管理等进行综合评审。 8分 设施维护保养、投诉及意外处理、持续改进方案(0-8分) 根据餐饮设备维护保养、餐具损耗控制措施、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就餐人员满意度管理措施及持续改进措施是否切实可行进行综合评审。 5. 专家汇总得分,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54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后,按权重计算并汇总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平均得分最高的前二名供应商作为该项目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前二名如出现二家供应商评审得分并列最高分,则确定报价较低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磋商小组根据评分结果,汇总评审意见,出具评审报告,并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依据磋商小组的推荐名单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保密与其他事项 磋商小组成员必须对本项目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决定成交单位意见等保密,不得向供应商及任何与评审、磋商工作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在评审、磋商过程中,如有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性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决定成交单位方面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性文件无效。 mark 报名条件 PO_12775_PM001SHPF009 PO_12775_PM008 PO_12775_PM009 PO_12775_PM010 PO_12775_PM011 网上接受投标时间 PO_12775_PM001SHPF017 PO_PURCHASE_REQUIREMENT_FILE16565 PO_12775_PM001contract PO_TDCUS_ITEM_C_TEMPLATE_TITLE_5fa6612d5 PO_1000000619_CC001contractName PO_TDCUS_ITEM_C_TEMPLATE_FILE_5fa6612d55 PO_11599_CC001contractCod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Name PO_11599_CC001supNam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Area PO_11599_CC001supArea PO_11599_CC001purZCode PO_11599_CC001supZCod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Phone PO_11599_CC001supPhone PO_11599_CC001purFax PO_11599_CC001supFax PO_11599_CC001purchaserContact PO_11599_CC001supContact PO_1000000619_CC001totalPrice PO_1000000619_CC001totalPriceBig PO_1000000619_CC001dateValid PO_11599_CC001signTime PO_1000000619_CC001signTime PO_12775_PM001SHPF020 PO_5fa6612d55aac3071OPEN_TABLE_TITLE PO_5fa6612d55aac3071OPEN_TABLE_TABLE OLE_LINK14 PO_12775_PM001SHPF011 2022-01-27T13:06:45+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2-01-27T13:33:11+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