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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利县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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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利县税务局劳务派遣及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平利县税务局劳务派遣及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2月16日 15:39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平利县税务局劳务派遣及外包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平利县税务局
行政区域平利县公告时间2022年02月16日 15: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2月17日至2022年02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15号楼1单元门面房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09日 10:00
开标地点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2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项目联系电话13891530011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平利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东段税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燕杰15309150783
代理机构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15号楼1单元门面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工13891530011
附件: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平利县税务局招标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平利县税务局劳务派遣及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15号楼1单元门面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AKCG-2022-0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平利县税务局劳务派遣及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平利县税务局劳务派遣及外包服务项目,1项, 采购预算:2300000.00元(服务期两年)。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为平利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前台及导税人员、餐厅厨师厨工及驾驶员、卫生保洁员等岗位进行劳务派遣及外包服务采购。

项目用途:用于平利县税务局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合同履行期限:2022-3-10 00:00:00 至 2024-3-1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3.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3.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2021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4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项目采购活动;3.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相关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17日 至 2022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15号楼1单元门面房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平利县税务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东段税务局

联系方式:朱燕杰15309150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15号楼1单元门面房

联系方式:孙工13891530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13891530011

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利县税务局劳务派遣及外包服务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15号楼1单元门面房获取响应文件,并2022-3-9 10: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HAKCG-2022-03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平利县税务局劳务派遣及外包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2300000.00

4、最高限价:2300000.00

5、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平利县税务局劳务派遣及外包服务项目,1项, 采购预算:2300000.00(服务期两年)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为平利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前台及导税人员餐厅厨师厨工及驾驶员、卫生保洁员等岗位进行劳务派遣及外包服务采购。

项目用途:用于平利县税务局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6、合同履行期限:2022-3-10 00:00:00 至 2024-3-1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3.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3.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2021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项目采购活动;

3.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相关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2-2-17 09:00起至2022-2-23 17:00:00 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15号楼1单元门面房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

投标供应商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在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备案登记并交纳费用。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3910:00时。

开标时间:20223910:00时。

开标地点: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平利县税务局

地址: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1530915078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13891530011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15号楼1单元门面房

联系方式:13891530011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217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