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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甘井子区特殊教育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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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井子区】【采购公告】大连市甘井子区特殊教育中心供餐单位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大连市甘井子区特殊教育中心供餐单位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2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ZB202112044

项目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特殊教育中心供餐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万元

最高限价:69万元

拦标价:无

采购需求:供餐单位1家(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注:如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标准不变,供餐单位与校方协商同意,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签订合同送主管部门备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截至磋商截止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2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

方式:在线免费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2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网上磋商,在线解密,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登录到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业务系统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达之后,对贵单位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采购业务”模块中点击“在线解密(非招标)”,找到相应的项目,点击解密,然后输入 CA 锁密码,完成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13点30分-14点00分进行。

五、 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年2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七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供应商入库流程:http://ggzyjy.dl.gov.cn/TPFrontNew/InfoDetail/?InfoID=565d11a7-79fd-4ae2-941a-d4f71eb192ad CategoryNum=076001

2、电子标的项目供应商(投标单位)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使用CA签章。

3、CA锁办理流程: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d989ebc-341.75606-4e3e-a396-b749cedae2ae categoryNum=073003

投标单位可自主选择办理一下数字证书(CA),辽宁省网互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辽宁版CA),咨询电话024-67871177;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CA),咨询电话0411-39742656。

4、平台操作手册: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5、招投标工具下载: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d60c5204-d2af-41d6-b0c8-d78b347cd57d CategoryNum=075

6、供应商(投标单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规定填写投标信息的,将无法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7、根据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最新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通知》,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方式进行磋商。供应商不需到达磋商现场。供应商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http://ggzyjy.dl.gov.cn/TPFrontNew/InfoDetail/?InfoID=c0583db4-6d9f-446b-8049-a36ab580efd7 CategoryNum=073003)后方可参与不见面磋商。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业务指导-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80c0433e-4b36-41c8-a570-f1db451645d0 CategoryNum=076001)”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操作,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供应商须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TPFront/,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大厅“不见面”方式进行签到及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非供应商自身原因除外),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磋商。解密时间:2022年2月28日13点30分至14点00分(北京时间)。

9、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如本项目后续有任何后续通知,请供应商随时关注官网公告,同时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的“授权委托书”中标明供应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以备通知解密及现场的任何事项。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甘井子区特殊教育中心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周水子广场10号

联系方式:0411- 868006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和丰园17-3号

联系方式:0411-39971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之宇、杨斯博

电 话:0411-39971009

附件:
招标文件.doc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

项目编号:YFZB202112044

大连市甘井子区特殊教育中心供餐单位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大连市甘井子区特殊教育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二年二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 2 -

第二章 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 - 7 -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28

第四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36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 41 -

第六章 评标办法 - 66 -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连市甘井子区特殊教育中心供餐单位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2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ZB202112044

项目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特殊教育中心供餐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万元

最高限价:69万元

拦标价:无

采购需求:供餐单位1家(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注:如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标准不变,供餐单位与校方协商同意,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签订合同送主管部门备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截至磋商截止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2月17日2022年2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

方式:在线免费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2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网上磋商,在线解密,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登录到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业务系统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达之后,对贵单位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采购业务”模块中点击“在线解密(非招标)”,找到相应的项目,点击解密,然后输入 CA 锁密码,完成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13点30分-14点00分进行。

五、 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年2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七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供应商入库流程:http://ggzyjy.dl.gov.cn/TPFrontNew/InfoDetail/?InfoID=565d11a7-79fd-4ae2-941a-d4f71eb192ad&CategoryNum=076001

2、电子标的项目供应商(投标单位)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使用CA签章。

3、CA锁办理流程: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d989ebc-341.75606-4e3e-a396-b749cedae2ae&categoryNum=073003

投标单位可自主选择办理一下数字证书(CA),辽宁省网互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辽宁版CA),咨询电话024-67871177;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CA),咨询电话0411-39742656。

4、平台操作手册: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5、招投标工具下载: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d60c5204-d2af-41d6-b0c8-d78b347cd57d&CategoryNum=075

6、供应商(投标单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规定填写投标信息的,将无法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7、根据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最新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通知》,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方式进行磋商。供应商不需到达磋商现场。供应商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http://ggzyjy.dl.gov.cn/TPFrontNew/InfoDetail/?InfoID=c0583db4-6d9f-446b-8049-a36ab580efd7&CategoryNum=073003)后方可参与不见面磋商。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业务指导-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80c0433e-4b36-41c8-a570-f1db451645d0&CategoryNum=076001)”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操作,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供应商须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TPFront/,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大厅“不见面”方式进行签到及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非供应商自身原因除外),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磋商。解密时间:2022年2月28日13点30分至14点00分(北京时间)。

9、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如本项目后续有任何后续通知,请供应商随时关注官网公告,同时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的“授权委托书”中标明供应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以备通知解密及现场的任何事项。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甘井子区特殊教育中心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周水子广场10号

联系方式:0411- 868006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和丰园17-3号

联系方式:0411-39971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之宇、杨斯博

电   话:0411-39971009


第二章 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特殊教育中心供餐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FZB202112044

2

磋商时间:2022年2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7楼(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

采购预算:69万元(全年总金额不得超过69万元)。

4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

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采购人按月分期支付合同价款,每月月初前5日支付上月的合同价款(每年寒暑假除外)。采购人每次付款时,中标人须同时向采购人出具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等额合法有效的

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6

磋商保证金金额:13000元人民币。磋商保证金可以以保函或非保函形式提交。

保函形式:采用电子保函的,可以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办理;采用书面保函的,需要提供银行保函(保函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非保函形式: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证金在线虚拟账号自动缴退系统”提交。

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时间: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账号户名: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浦发银行:0154802754828;

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为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须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进行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按照未缴纳处理。开标现场线上核验磋商保证金缴纳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磋商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1)以上账户中的括号为中文格式。

(2)不要到银行柜台汇款。

(3)转账账户为基本户并且支持汇入功能。

(4)缴纳方式为网上银行,不支持第三方如支付宝,微信等付款方式。

(5)网上支付保证金建议在工作日8:00 至16:00,网银转账,请选择普通模式,不能使用加急等模式,不能选择同城渠道,选择大小额渠道。供应商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进行缴纳,并保障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按照未缴纳处理。

(6)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按照(大公管办发【2018】2 号)文件的要求担保函应为电子保函并与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对接。

线上支付保证金退还:

由代理机构线上退还(含利息):

(1)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若有投诉的,待投诉处理完毕后)返还至其基本开户银行。

(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返还至其基本开户银行。

开标现场线上核验磋商保证金缴纳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磋商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浦发银行:66868298

7

★报价文件递交形式及要求:在线递交报价文件。

★电子标书制作及递交要求:供应商需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料下载一下载新点报价文件制作工具程序制作报价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签章后,生成电子报价文件. dltf 加密格式,在规定的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2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登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报价文件。在线递交的电子标报价文件格式必须为指定格式为.dltf(加密),否则为无效报价文件。

★本项目为网上磋商,在线解密,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CA 锁登录到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后,在“采购业务”模块中点击“在线解密(非招标)”,找到相应的项目,点击解密,然后输入 CA 锁密码,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失败(非供应商自身原因除外),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磋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解密时间:2022年2月28日13点30分至2022年2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签章或加盖公章的须按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加盖电子印签,否则为无效报价文件。

8

投标文件网络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当日 2022年2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网络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9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截至磋商截止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10

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

11

(一)服务期限:一年。注:如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标准不变,供餐单位与校方协商同意,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签订合同送主管部门备案。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进场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

12

其他要求: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2月24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方式:

1、有意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供应商入库流程:http://ggzyjy.dl.gov.cn/TPFrontNew/InfoDetail/?InfoID=565d11a7-79fd-4ae2-941a-d4f71eb192ad&CategoryNum=076001

2、电子标的项目供应商(投标单位)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使用CA签章。

3、CA锁办理流程: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d989ebc-341.75606-4e3e-a396-b749cedae2ae&categoryNum=073003

投标单位可自主选择办理一下数字证书(CA),辽宁省网互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辽宁版CA),咨询电话024-67871177;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CA),咨询电话0411-39742656。

4、平台操作手册: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5、招投标工具下载: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d60c5204-d2af-41d6-b0c8-d78b347cd57d&CategoryNum=075

6、供应商(投标单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规定填写投标信息的,将无法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7、根据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最新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通知》,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方式进行磋商。供应商不需到达磋商现场。供应商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http://ggzyjy.dl.gov.cn/TPFrontNew/InfoDetail/?InfoID=c0583db4-6d9f-446b-8049-a36ab580efd7&CategoryNum=073003)后方可参与不见面磋商。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业务指导-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80c0433e-4b36-41c8-a570-f1db451645d0&CategoryNum=076001)”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操作,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供应商须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TPFront/,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大厅“不见面”方式进行签到及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非供应商自身原因除外),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磋商。解密时间:2022年2月28日13点30分至14点00分(北京时间)。

9、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如本项目后续有任何后续通知,请供应商随时关注官网公告,同时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的“授权委托书”中标明供应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以备通知解密及现场的任何事项。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13

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进行详细量化评审进行详细量化评审,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如果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成交人:

(1)技术部分得分高的;

(2)商务部分得分高的。

14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原件书面送达采购代理人

2.联系部门: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联系人及电话:张之宇、杨斯博 0411-39971009

4.通信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和丰园17-3号

15

★最终报价说明:

1.本项目最终报价将采用电子竞价的形式。

2.供应商最终报价流程:供应商接到二次报价的通知后,通过CA锁登录到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后,在“采购业务”模块中点击“多轮电子竞价”功能,找到相应的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工作,如果没有找到相应的项目,说明未发起报价。

找到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填入金额后保存即可。

本项目最终报价为69万元(陆拾玖万元整)(固定价格无须更改)

注:1、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最终报价按无效处理。

2、供应商须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中填写准确的联系方式,以便接收二次报价的通知。

16

未响应“★”号条款的报价文件无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仍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17

违约责任:

一、食品安全责任。签订合同两天之内,中标人应单独为甲方全体师生买食品责任保险,投保险及被保险人应均为甲方师生,食品责任险的受益人为大连市甘井子区特殊教育中心。甲方师生不足1000人的,中标人保险额度不得低于500万;超过1000人不足1500人的,中标人保险额度不得低于700万;超过1500人不足2000人,中标人保险额度不低于900万;2000人以上,中标人保险额度不得低于1200万。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三日内将保险合同正本文件送至甲方及区教育局备案。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餐饮服务企业应无条件先垫付医药救护费及其它由该事故产生的费用,待事故原因弄清,责任划定后,按事故责任情况扣除或返还。

二、违约处罚。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可立即解除合同。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或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的。

2.未按供餐服务合同约定建立相关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或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3.降低供餐质量标准或随意变更供餐食谱的。

4.在为学校供餐过程中发生转让、委托、转包、分包等行为,或擅自更换履约人、变更供餐生产地址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供餐服务合同规定行为的。

5.无正当理由出现2次供餐迟到15分钟以上的。

6.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7.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食品安全事件;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

8.中标人合同期间配餐制作场所达不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量化等级综合评定为“优秀”(即A)的。

9.中标人因违法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材料或掺假用假,加工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师生健康或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起群体性、公众性事件,造成社会舆论、社会影响恶劣的。

10.中标人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引发负面社会舆论或社会影响的。

三、满意度条款。

1.采购人每学期将对全校师生进行两次食堂口味满意度调查,首次满意度未达到85%则需要在一周内进行口味整改。未按时对采购人提出的菜品样式口味及安全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的,扣除中标人当月5%合同餐费。

2.区教育局做为学校上级管理部门,会不定期对学校师生按班级进行抽查,若任意两次抽查的满意度未达到85%,区教育局有权立即要求学校解除双方服务合同,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四、违约责任

1.中标人造成较大食品安全、卫生事故(造成伤害人数5人以上身体不适,或者出现中毒死亡病例;经市、区级政府、上级管理部门认定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更为严重后果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员工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等费用、赔偿费、鉴定费、律师费及对采购人的违约金、赔偿损失费用等),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0%】的赔偿金。该赔偿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中标人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2.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食,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3.如非因采购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要求供应膳食,(如故意切断中标人的水电供应)而造成中标人经济损失,其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4.采购人或中标人违反本合同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应向对方赔偿相应损失。

5.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转让给第三方,如转让,一经核实,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0%】的赔偿金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6.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中标人如违反合同项下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经采购人要求限期整改后仍未改正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合同总价款【50%】赔偿金。

7、采购人有权从应付款项中扣除中标人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18

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向餐饮服务人员开出工资,如因拖欠工资而导致的服务质量下降甚至出现重大延误,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的合同。

★2. 餐饮服务企业须自行承担本次招标的水、电及煤气费、垃圾清运费等各种费用以及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向采购人提出增加额外任何费用。

3.供餐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上一年度等级为A级及以上且本年度动态等级为优秀;一年内未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给予的警告以外行政处罚;一年内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舆情事件;已实行明厨亮灶。

4.“★”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供应商须知

一、适用定义:

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一)“采购人”系指大连市甘井子区特殊教育中心。

(二)“供应商”系指能够满足本次采购条件的供货商。

(三)“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五)“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法律服务及有关的辅助服务。

二、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就大连市甘井子区特殊教育中心供餐单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采购人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特殊教育中心。

(二)本次项目内容为:供餐单位1家(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服务期限:一年。注:如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标准不变,供餐单位与校方协商同意,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签订合同送主管部门备案。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进场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采购人按月分期支付合同价款,每月月初前5日支付上月的合同价款(每年寒暑假除外)。采购人每次付款时,中标人须同时向采购人出具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截至磋商截止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其他要求:

1.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五、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并符合条件的,其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注:本项目不适用。

六、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供应商投标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并符合条件的,其产品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注:本项目不适用。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磋商邀请函、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技术需求书、报价文件格式、评标办法共六部分组成。

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封面

报价函

服务响应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安全质量保障方案

供餐服务方案

应急预案

集体用餐配送方案

1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及设备配备情况

12. 专用机具设备配备情况表

13. 配送车辆情况

14. 类似项目业绩

15.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6. 其他文件和资料

18. 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如有)

九、报价文件的签署等规定:

(一)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加盖供应商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印章无效。

(二)报价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

(三)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十、货币:

本次采购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十一、报价:

(一)供应商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大连市甘井子区特殊教育中心供餐单位采购项目所有费用。

(二)大连市甘井子区特殊教育中心目前在校学生约173人、教师约51人,共约224人。学生餐标2荤2素10元(不要含有汤菜),教师餐标2荤2素20元(不要含有汤菜),具体订餐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全年总金额不得超过69万元。

(三)★餐饮服务企业须自行承担下列费用(包含但不限于):

1.人工费、服装费;

2.办公费;

3.政府法定劳动保险;

4.住房公积金;

5.管理费;

6.交通费;

7.原材料采购费;

8.低值易耗品费等;

9.劳保用品费;

10.消毒、杀虫灯防疫费;

11.税金等费用;

12.水、电及煤气费;

13.垃圾清运费;

14.餐饮服务管理所用设备、设施维修、更换费用。

15.涉及本项目应承担的其他费用

16.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向采购人提出增加额外任何费用。

(四)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十三、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一)供应商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报价表中对服务内容及依据的声明。

(三)证明服务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供应商应提供:

1.服务内容和依据的详细说明;

2.项目商务条款偏离表。

十四、磋商保证金

(一)供应商按前附表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

(二)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如磋商保证金不足以赔偿采购人遭受的损失,供应商应当补充赔偿。

(三)在磋商时,对于未能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予以拒绝。

(四)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五)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并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后,予以退还(无息)。

(六)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骗取成交;

2.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竞争性磋商文件;

3.因成交供应商过错被废除授标;

4.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十五、磋商的时间地点及合格的磋商代表:

(一)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按时到达“磋商邀请函”中指定磋商地点;

(二)供应商的磋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姓名一致);

(三)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的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指定格式为.dltf(加密)。

十六、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成:

(一)本次项目采购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二)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竞争性磋商小组;

(三)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十七、磋商程序:

第一步: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对报价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报价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

(二)没有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经竞争性磋商小组确认以后仍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三)报价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四)磋商有效期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

(五)报价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盖章;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要求,报价文件未按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署;

(七)报价文件完整性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八)报价文件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九)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发生重大偏离;

(十)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有漏项;

(十一)发现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十二)发现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报价文件无效情形;

(十三)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第二步:磋商小组对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报价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三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报价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报价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

第四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即第二阶段报价文件)。

第五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第六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八、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报价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名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十九、磋商过程的保密及其他要求:

(一)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意见等,竞争性磋商小组及参加磋商会议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二)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磋商小组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三)报价文件是磋商工作的重要依据。报价文件必须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包括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致性。如果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磋商小组有权拒绝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经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属于无效报价文件的,无资格进入下轮磋商。

(四)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

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五)如发现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则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递补,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未履行执行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被解除合同的,则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递补,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十、成交通知书:

(一)在磋商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选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选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具体中选结果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二十一、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

二十二、代理服务费:

(一)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二)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

(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一100)万元×0.8%=3.2万元
(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
(1500—1000)万元×0.25%=1.25万元

合计收费=1.5十3.2+2.25+1.25=8.2(万元)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服务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三角支行

账 号:800629000000358

二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二)供应商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三)供应商应承担参加磋商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大连甘井子区XXX 学校(以下简称“甲方”)和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提供学校配餐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情况

大连市甘井子区特殊教育中心目前在校学生X人、教师X人。采用乙方配送学生午餐服务,具体订餐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第二条:服务要求

1.配送午餐的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遇节假日以法定串休为准,每天11:40学生开餐,要求乙方必须在11:40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要根据学生数量及班级情况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进行给学生分餐,餐具由乙方提供并负责餐具回收和卫生保洁。

2.学生餐配送期间,乙方要保证学生午餐的供应。保证午餐时间时所送午餐温度适宜,饮食卫生。如果发生食物污染或食物中毒事件所有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学生餐标2荤2素10元(不要含有汤菜),教师餐标2荤2素20元(不要含有汤菜)。午餐至少包含两种主食(如米饭、馒头、花卷等),每周5次应季水果或者酸奶(冬季气温降低,可将水果替换为糕点、面包之类点心)保证质量、数量且营养均衡,菜谱一周内不准重样。每周五前确定下周菜谱,并报经采购人同意,根据菜谱进行加工。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将学校午餐配送服务转让、委托或承包给他人经营,或擅自更换履约人、变更供餐生产地址等未经甲方允许的变更行为。

2.乙方要严格按照卫生及检疫部门对餐饮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新冠疫情期间,乙方必须按防疫部门及甲方要求对乙方工进行核酸检测并出具健康的检测报告。

3.乙方要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操作环境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有关标准,规范经营。校方有权监督,并可随时检查,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食品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方面损害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4.签订合同两天之内,乙方应单独为甲方全体师生买食品责任保险,食品责任险的受益人为大连市甘井子区特殊教育中心。甲方师生不足1000人的,中标人保险额度不得低于500万;超过1000人不足1500人的,中标人保险额度不得低于700万;超过1500人不足2000人,中标人保险额度不低于900万;2000人以上,中标人保险额度不得低于1200万。乙方在合同签订三日内将保险合同正本文件送至甲方及区教育局备案。

5.甘井子区教育局、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在教职员工及学生中调查饭菜质量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乙方,乙方应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直到满意为止。

第四条 餐食规范要求

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学校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供餐服务,在认真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规范:

1.保证送达学校的食品质量,不得加工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食品变质变味的,必须全部收回并销毁。乙方按规定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并将留样食品冷藏保存在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柜(冰箱)内48小时以上,以备追索与查验

2.分装、贮存、运输食品的温度和时间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在食品包装明显位置注明配送单位、制作时间、保质期等内容,必要时注明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应配备使用具有保温设施的专用封闭车辆配送食品,每次运输食品前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不允许乙方在甲方学校走廊中放置午餐加热设施。

3.采取外供餐桶装运输到校,外供餐桶必须采取外观整洁、效果良好的保温装置,再进行二次分餐的方式,避免浪费发生。

4.预先做好供餐应急预案。对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影响供餐的紧急情况进行妥善处置,确保按时送达供餐。

5.建立供餐信息反馈制度。每月10日前征求甲方、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意见,加强成本核算,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到诚信自律经营。

6.推行营养食谱制度。乙方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配备专职营养师,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成长规律和营养需求,参照有关营养标准,优化配餐方案,制定品种多样、营养均衡、定量适宜、结构合理、安全卫生、经济可口的每周带量供餐食谱,并提前在供餐学校公示。膳食营养计划和食谱应当保存一个学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甲方按月分期支付合同价款,每月月初前5日支付上月的合同价款(每年寒暑假除外)。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须同时向甲方出具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时,应提前15天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乙方需无条件接受: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或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的。

2.未按供餐服务合同约定建立相关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或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3.降低供餐质量标准或随意变更供餐食谱被甲方及教育行政部门查实的。

4.在为学校供餐过程中发生转让、委托、转包、分包等行为,或擅自更换履约人、变更供餐生产地址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供餐服务合同规定行为的。

5.无正当理由出现2次供餐迟到15分钟以上的。

6.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7.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食品安全事件;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

8.乙方合同期间配餐制作场所达不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量化等级综合评定为“优秀”(即A)的。

9.乙方因违法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材料或掺假用假,加工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师生健康或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起群体性、公众性事件,造成社会舆论、社会影响恶劣的。

10.乙方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引发负面社会舆论或社会影响的。

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邮寄(EMS)之日,即为甲乙双方合同解除之日。

第七条 满意度条款

甲方每学期将对全校师生进行两次食堂口味满意度调查,首次满意度未达到85%则需要在一周内进行口味整改。未按时对甲方提出的菜品样式口味及安全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的,扣除乙方当月5%合同餐费。

区教育局做为学校上级管理部门,会不定期对学校师生按班级进行抽查,若任意两次抽查的满意度未达到85%,区教育局有权立即要求学校解除双方服务合同,乙方须无条件接受。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造成较大食品安全、卫生事故(造成伤害人数5人以上身体不适,或者出现中毒死亡病例;经市、区级政府、上级管理部门认定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更为严重后果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员工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等费用、赔偿费、鉴定费、律师费及对甲方的违约金、赔偿损失费用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0%】的赔偿金。该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2.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食,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应向对方赔偿相应损失。

4.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让给第三方,如转让,一经核实,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0%】的赔偿金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如违反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经甲方要求限期整改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50%】赔偿金。

7、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第九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续签: 如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标准不变,供餐单位与校方协商同意,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签订合同送主管部门备案。

2、乙方进场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

第十条送达(通知)地址

甲方:学校联系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公司联系人: 身份证号: 电话: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区教育局、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甘井子区教育局确认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合同签订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合同不得有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背离的条款。


第四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大连市甘井子区特殊教育中心供餐单位采购项目需求

一、基本情况

大连市甘井子区特殊教育中心目前在校学生约173人、教师约51人,共约224人。采用供应商配送学生午餐服务,具体订餐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服务内容及餐饮标准

1.配送午餐的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遇节假日以法定串休为准,每天11:40学生开餐,要求乙方必须在11:40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要根据学生数量及班级情况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进行给学生分餐,餐具由供应商提供并负责餐具回收和卫生保洁。

2.学生餐配送期间,供应商要保证学生午餐的供应。保证午餐时间时所送午餐温度适宜,饮食卫生。如果发生食物污染或食物中毒事件所有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

3. 学生餐标2荤2素10元(不要含有汤菜),教师餐标2荤2素20元(不要含有汤菜)。午餐至少包含两种主食(如米饭、馒头、花卷等),每周5次应季水果或者酸奶(冬季气温降低,可将水果替换为糕点、面包之类点心)保证质量、数量且营养均衡,菜谱一周内不准重样。每周五前确定下周菜谱,并报经采购人同意,根据菜谱进行加工。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注:如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标准不变,供餐单位与校方协商同意,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签订合同送主管部门备案。

2.★进场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采购人按月分期支付合同价款,每月月初前5日支付上月的合同价款(每年寒暑假除外)。采购人每次付款时,中标人须同时向采购人出具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供餐单位企业人员要求

1. 供应商须根据学校规模配备适当数量的工作人员,人员数量以能保证学校供餐工作通畅运营为准,但主要人员不能低于以下标准:项目负责人1名、配送人员3人、配送车辆驾驶员若干。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新冠疫情期间,中标人必须按防疫部门及采购人要求对中标人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并出具健康的检测报告。

★2. 每辆配送车辆均须配备固定的车辆驾驶员,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

3.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要求定期体检。

4.项目负责人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临时调整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调整,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使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且须按要求定期体检并持证上岗。

五、餐食规范要求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学校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供餐服务,在认真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规范:

1.保证送达学校的食品质量,不得加工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食品变质变味的,必须全部收回并销毁。供应商按规定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并将留样食品冷藏保存在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柜(冰箱)内48小时以上,以备追索与查验

2.分装、贮存、运输食品的温度和时间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在食品包装明显位置注明配送单位、制作时间、保质期等内容,必要时注明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应配备使用具有保温设施的专用封闭车辆配送食品,每次运输食品前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不允许供应商在采购人学校走廊中放置午餐加热设施。

3.采取外供餐桶装运输到校,外供餐桶必须采取外观整洁、效果良好的保温装置,再进行二次分餐的方式,避免浪费发生。

4.预先做好供餐应急预案。对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影响供餐的紧急情况进行妥善处置,确保按时送达供餐。

5.建立供餐信息反馈制度。每月10日前征求采购人、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意见,加强成本核算,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到诚信自律经营。

6.推行营养食谱制度。供应商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配备专职营养师,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成长规律和营养需求,参照有关营养标准,优化配餐方案,制定品种多样、营养均衡、定量适宜、结构合理、安全卫生、经济可口的每周带量供餐食谱,并提前在供餐学校公示。膳食营养计划和食谱应当保存一个学年。

六、其他要求

1. 供应商不得将学校午餐配送服务转让、委托或承包给他人经营,或擅自更换履约人、变更供餐生产地址等未经采购人允许的变更行为。

2. 供应商要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操作环境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有关标准,规范经营。校方有权监督,并可随时检查,如因供应商管理不善造成食品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方面损害的,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3.签订合同两天之内,供应商应单独为采购人全体师生买食品责任保险,食品责任险的受益人为大连市甘井子区特殊教育中心。甲方师生不足1000人的,中标人保险额度不得低于500万;超过1000人不足1500人的,中标人保险额度不得低于700万;超过1500人不足2000人,中标人保险额度不低于900万;2000人以上,中标人保险额度不得低于1200万。

4. 甘井子区教育局、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在教职员工及学生中调查饭菜质量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直到满意为止。

5.采购人每学期将对全校师生进行两次食堂口味满意度调查,首次满意度未达到85%则需要在一周内进行口味整改。未按时对采购人提出的菜品样式口味及安全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的,扣除中标人当月5%合同餐费。

6.区教育局做为学校上级管理部门,会不定期对学校师生按班级进行抽查,若任意两次抽查的满意度未达到85%,区教育局有权立即要求学校解除双方服务合同,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7.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向餐饮服务人员开出工资,如因拖欠工资而导致的服务质量下降甚至出现重大延误,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的合同。

★8. 餐饮服务企业须自行承担本次招标的水、电及煤气费、垃圾清运费等各种费用以及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向采购人提出增加额外任何费用。

9.供餐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上一年度等级为A级及以上且本年度动态等级为优秀;一年内未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给予的警告以外行政处罚;一年内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舆情事件;已实行明厨亮灶。

注:

1、磋商文件中“★”项为实质性要求,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对此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磋商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一、报 价 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递交规定格式投标文件。

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决定参与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满足的特定条件。

2.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报价为人民币金额数,69万元(陆拾玖万元整)(固定价格无须更改)

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磋商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4.本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

5.服务期限:

进场服务时间:

6.服务地点:

7.我方已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了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并完全理解、同意并接受当发生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不退还保证金情形时,我方所交纳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8.我方承诺报价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成交结果无效,给其他供应商及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

9.我方报价文件、你方的成交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要求,而报价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供应商的要求作为供应商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

10.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日期:

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2、供应商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3、供应商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4、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5.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报价文件无效。


二、服务响应表

服务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服务内容

投标文件提供的服务内容

备注

服务内容及餐饮标准

供餐单位企业人员要求

餐食规范要求

其他要求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注:1.参考规格在投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中有明确规定;

2.本表中填写的服务内容应与实际投标相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投标人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3.投标文件提供的服务内容由投标人填写,不允许机械复制,要明确服务内容,要对具体数值做出明确性响应;

4.如投标人有其他说明,可以在响应表后作出文字说明。

5.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内容

投标内容

偏离说明

1

2

3

4

注:

1、商务条款偏离表响应内容应包括磋商文件中加“★”条款,但不仅限于“★”条款,投标单位可自行填写认为有必要的条款。

2、“★”条款必须逐项填写。

3、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四、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

以下文件请按顺序装订:(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信用承诺书(见格式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见格式二);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见格式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见格式四);

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五);


格式一:

信用承诺书

致:(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做出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格式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