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2月17日 至 2022年2月23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须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正式投标人方能参与采购活动。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自行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补遗等投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投标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 2 月 17 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 2 月 17 日-2022年2 月 23日17:0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
①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并电话确认)方式进行报名。在报名期内,将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传到邮箱:351895216@qq.com 。
②在报名时间内未提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的投标人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允参加本项目。
(五)投标地点: 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三楼会议室)
(六)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 3 月 9日北京时间9: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3 月 9 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时间:2022 年 3月 9 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3月9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2年3月9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三楼会议室)
六、开标信息开标时间: 2022年3月9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三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
采购经办人:范婕
采购人电话:6768126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
八、附件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号: 22C0010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两江新区看守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人: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江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2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 3 -
第二篇 项目服务要求 - 6 -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 14 -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 17 -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 22 -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 - 27 -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 32 -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项目号: 22C0010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两江新区看守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公章)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手机) | 座机 | ||
电子邮箱 | |||
单位地址 | |||
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22 年 2 月 17 日-2022年 2 月 23日17:00(工作时间)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江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 的委托,对重庆市两江新区看守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 服务期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市两江新区看守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 211158.97元/月 | 36个月 | 1 | 餐饮业 |
注:本项目服务期为36个月,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即签订下一年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充分考虑未能续签协议的潜在风险,因未能续签协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须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正式投标人方能参与采购活动。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自行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补遗等投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投标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 2 月 17 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 2 月 17 日-2022年2 月 23日17:0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
①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并电话确认)方式进行报名。在报名期内,将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传到邮箱:351895216@qq.com 。
②在报名时间内未提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的投标人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允参加本项目。
投标地点: 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三楼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 3 月 9日北京时间9: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3 月 9 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时间:2022 年 3月 9 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67681260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1333号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江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老师
电 话:13608372581
第二篇 项目服务要求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主要负责看守所民警职工食堂及在押人员的饮食加工制作和配送,保障看守所所有人员每一天早、中、晚一日三餐及接待用餐,每餐的品种数根据采购人要求而定。
2、负责餐厨设施设备维护和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等。
二、服务及质量要求
(一)人员及送餐车配备
1.人员配备总数为30人,其中须配备头炉2人、二炉2人、三炉2人、头墩2人、二墩2人、三墩2人、蒸锅3人、面点2人、洗碗工8人、勤杂工2人、面点中工3人(具体人员配备按采购人需求确定,据实结算)。
2.人员素质要求及车辆限价
岗位 | 人员最低 配备数量 | 职责概述及岗位要求 |
头炉 | 2人 | 厨师长,负责管理食堂掌勺炒菜(二级厨师,5年以上工作经验)。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策划、调研、分析能力,执行力强,对餐饮管理及服务工作有独到的见解。 |
二炉 | 2人 | 协助头炉负责管理食堂、掌勺炒菜(三级厨师,3年以上工作经验)。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
三炉 | 2人 | 掌勺炒菜(3年以上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能吃苦,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自律能力及沟通能力。 |
头墩 | 2人 | 管理切配人员、切配菜(三级厨师,3年以上工作经验)。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一定切配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
二墩 | 2人 | 协助头墩管理切配人员、切配菜(3年以上工作经验)。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一定切配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
三墩 | 2人 | 负责切配菜,身体健康,能吃苦,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自律能力及沟通能力。 |
蒸锅 | 3人 | 蒸菜、蒸饭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能吃苦,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自律能力及沟通能力。 |
面点 | 2人 | 面食制作及管理(二级厨师,5年以上工作经验)。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
洗碗工 | 8人 | 清洗餐具、整理食材、送餐等。身体健康,能吃苦,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自律能力及沟通能力。 |
勤杂工 | 2人 | 搬运食材、打扫卫生、送餐等。身体健康,能吃苦,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自律能力及沟通能力。 |
面点中工 | 3人 | 面食制作、加工、煮面等(3年以上工作经验)。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
车辆 | 5辆 | 5辆车租赁合计限价8000元/月。(价格包含车辆租赁,维护运行等所有费用) |
※2.1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人员配置数量及岗位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填报与实际工作一致的人数配备情况,主要人员除经采购人同意外,均不得随意变更。
※2.2投标人配备的员工无违法犯罪记录。人员要求讲政治、守规矩、悟性高、沟通协调能力强、有亲和力、服务意识强、保密意识强、反应快、有敬业精神,并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3投标人配备的员工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送餐车辆配备总数不少于5辆,其中须配备4辆电动送餐车、1辆电动平板车。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合同签订10个日历天内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车辆配备。项目履行过程中,必须保证每日4辆电动送餐车辆正常运行。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本篇附件内容)
(二)服务标准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2.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白案食品原则上应在当日制作,特殊情况不超过两日。
3.应当保持厨房、餐厅及库房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4.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5.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6.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7.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
8.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9.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10.应当保持转运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使用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11.食材食品出入库、留样等记录完善;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规及规章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并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2.服务行为必须符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要求。
3.做好餐厅的安全防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区域。
4.采购人有权对餐厅的食品安全、菜品质量、进餐秩序及设备维护等进行无障碍监督管理、检查与要求。
5.负责制定和实施餐饮服务、安全管理、卫生防疫、防止浪费等的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采购人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对于违反的行为进行处罚。做好餐厅、厨房及公共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垃圾每天定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保持排水、排污管沟通畅清洁。
6.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确保所属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若因工作中所属员工操作不当造成事故或人身财产等遭受损害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7.负责餐厅、厨房设施设备用品的安全,就餐完毕应及时对餐具清洗消毒后再存放,节假日后餐具应重洗,发生丢失或人为原因损坏,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8.负责配合食堂验收购进的物品及下车期间的搬运。
(四)管理要求
1.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擅自停业。
2.按采购人的要求,适时供餐。
3.须做好就餐服务应急方案,确保在特殊情况下能正常就餐。
4.接受采购人对菜品质量和餐厅管理的建议意见,并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整改情况。
5.因疫情防控需要,如需封闭管理,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集中封闭管理要求。
6.服从采购人的其他安排。
(五)服务方案提供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相应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的工作经验,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服务方案:如针对本项目餐饮质量管理实施方案、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方案、持续提升餐饮服务满意率实施方案等。
(六)安全责任
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投标人在服务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采购人的损失,相关安全风险及措施费用在各项报价中自行考虑。
附件一:
电动平板车参数 | ||
一、具体样式按照采购人需求定制。 | ||
二、参数需求 | ||
类型 | 锂电版 | |
电气系统 | 电控 | 72V/5000W 英博尔交流控制器 |
电瓶 | 180A锂电池(五年质保) | |
电瓶型号 | 宁德时代523 | |
续航里程 | ≥100km | |
电机 | 4.0KW 大功率,性能稳定 具有防遛坡功能 | |
充电机 | SMT车载一体式智能充电机,充满自动断电 | |
充电时间 | 6-8 小时(放电率为 90%) | |
技术 | 充电输入电压 | 220V |
长*宽*高 | 3800*1560*2000mm | |
整车装备质量 | 780kg | |
载重质量 | 1200Kg | |
前、后轮距 | 1410*1435mm | |
轴距 | 2190mm | |
最小离地间隙 | 240mm | |
制动距离 | ≤4m | |
额定乘员 | 2 人 | |
最大行驶速度 | 30km/h | |
最大爬坡度 | 30° | |
车壳离地间隙 | 285mm | |
身系 | 座椅 | 人体工程学设计, 高回弹PU材质 |
颜色可选:黑色、蓝色等 | ||
车体 | 钢制车架+钣金车壳 | |
后货箱尺寸 | 2600*1560*2000 | |
仪表 | 液晶组合仪表(含前后换向、灯光、喇叭、电量显示表,时速显示等信号) | |
后视镜 | 手动型超大广角外后视镜 | |
灯光及信号 | 组合前灯、转向灯、组合后尾灯、制动灯、电喇叭 | |
开关 | 启动开关、灯光开关、进退档位开关 | |
车架 | 钢结构车架(抗腐蚀性电泳喷涂) | |
方向盘 | 四幅式聚氨酯方向盘(人体工程学设计,把控感精准) | |
底盘 | 传动系统 | 无极调速系统 |
转向系统 | 自动调节齿轮齿条式方向机 | |
前桥及悬挂 | 独立悬挂+螺旋弹簧+筒式液压减震 | |
后桥及悬挂 | 整体式全浮式后桥、高强度钢板弹簧、筒式液压减震 | |
制动系统 | 四轮液压制动器、双回路液压制动、驻车制动装置 | |
轮胎 | 155R13 | |
外部附件 | 警务系统 | 车身警车喷涂 |
附件 | 随车附件 | 每车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随车工具1套,灭火器2个 |
附件二:
电动送餐车参数 | ||
一、参考图片(注:具体以采购人要求确定) | ||
二、参数需求 | ||
类型 | 锂电版 | |
电 气 系 统 | 电控 | 72V/4000W 英博尔交流控制器 |
电瓶 | 180A锂电池(五年质保) | |
电瓶型号 | 宁德时代523 | |
电机 | 4.0KW 大功率,性能稳定,具有防遛坡功能 | |
充电机 | SMT车载一体式智能充电机,充满自动断电 | |
充电时间 | 6-8 小时(放电率为 90%) | |
技术 | 充电输入电压 | 220V |
长*宽*高 | 3750*1560*1980mm | |
整车装备质量 | 780kg | |
载重质量 | 1200Kg | |
前、后轮距 | 1410*1435mm | |
轴距 | 2190mm | |
最小离地间隙 | 240mm | |
制动距离 | ≤4m | |
额定乘员 | 2人 | |
最大行驶速度 | 30km/h | |
最大爬坡度 | 30° | |
车壳离地间隙 | 285mm | |
身系 | 座椅 | 一排朝前 (人体工程学设计 高回弹PU材质) |
颜色可选:黑色、蓝色等 | ||
车体 | 钢制车架+钣金车壳 | |
后货箱尺寸 | 2500*1540*1380mm | |
后货箱内部尺寸 | 2380*1050*1180 | |
后货箱内部结构 | 分上下两层,各三格,每格尺寸700*1050*500(以实际尺寸为准) | |
车厢底板离地高度 | ≥650mm | |
仪表 | 液晶组合仪表(含前后换向、灯光、喇叭、电量显示表,时速显示等信号) | |
后视镜 | 手动型超大广角外后视镜 | |
灯光及信号 | 组合前灯、转向灯、组合后尾灯、制动灯、电喇叭 | |
开关 | 启动开关、灯光开关、进退档位开关 | |
车架 | 钢结构车架(抗腐蚀性电泳喷涂) | |
方向盘 | 四幅式聚氨酯方向盘(人体工程学设计,把控感精准) | |
底盘 | 传动系统 | 无极调速系统 |
转向系统 | 自动调节齿轮齿条式方向机 | |
前桥及悬挂 | 独立悬挂+螺旋弹簧+筒式液压减震 | |
后桥及悬挂 | 整体式全浮式后桥、高强度钢板弹簧、筒式液压减震 | |
制动系统 | 四轮液压制动器、双回路液压制动、驻车制动装置 | |
轮胎 | 155R13 | |
外部附件 | 警务系统 | 车身警车喷涂 |
附件 | 随车附件 | 每车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随车工具1套,灭火器2个 |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服务期为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考核方式
考核项目 | 规范内容 | 扣除标准 | 扣除 金额 |
运营管理 | 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本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食堂管理的相关制度、流程、职责等按规定悬挂或张贴在显著位置 | 一项不合格一次扣500元 | |
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等需要公开照片,责任明确;所有员工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持证上岗;上岗人员与投标文件相符(日常检查累计计算) | 缺一项或不相符一次扣200元 | ||
食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上岗,并保证着装干净整洁;面带微笑、态度端正、解释到位,不与就餐人员发生冲突 | 违反一项一次扣除100元 | ||
计划、采购、仓储、留样、消毒、晨检、消防等一系列操作规范并有检查记录,保证各个环节的溯源管理 | 一项不合格一次扣除100元 | ||
食材管理 | 规范库房管理,防止浪费,每月盘存出入库一致,食材库房分类存放、生熟分离、标识清楚;食材无腐烂变质;预包装类食材含食用油、米等必须具有检验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库房物品先进先出,无过期腐烂丢弃情况。 | 一项不合格一次扣除200元 | |
从食材出库至职工就餐的一系列过程,都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执行,现场检查或抽查视频监控 | 一项不合格一次扣除200元 | ||
保证食品供应质量、温度适宜、花色品种无变质变味,严禁供应不合格食品;保证每餐供应食材不浪费,同一类食材丢弃不超过2500克/餐,熟食材应少量多次供应,不提供过夜食品。 | 一项不合格一次扣除200元 | ||
卫生管理 | 员工上班期间指甲、胡须、头发不能过长;工作服、口罩、帽子必须穿戴整齐;接触食品前后做好手卫生 | 一项不合格一次扣除100元 | |
严格落实门前三包;保证各个区域(粗加工间、主厨房、面点间、打饭区、就餐区、洗消间、库房)干净整洁,各种废弃物及时清理并转移到看守所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地点。 | 一项不合格一次扣除200元 | ||
餐具容器清洁和消毒工作必须按规定操作程序执行并摆放整齐 | 一项不符合一次扣除200元 | ||
下送地点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同步做好清洁卫生,不得遗留废弃物和白色垃圾等 | 一项不合格一次扣除100元 | ||
安全管理 | 厨具、灶具.油烟机等定期清洁保养并记录;燃气装置等特种设备按国家要求定期检测有记录;灭火器材,电器,监控等定期巡查有记录 | 一项未完成一次扣200元 | |
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严防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事故发生,日常工作中,必须按照国家和本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进行落实。 | 发现一处安全隐患扣200元,发生安全事故中标方应承担全部赔偿等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 ||
上级单位和看守所在安全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 未按规定时限整改,一次扣除500元 | ||
其它 | 必须积极配合各级单位检查;确保满意度80%以上;避免发生有效投诉; | 发现一项不符一次扣除1000元,一年3次满意度低于80%,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 |
积极配合食堂发生的任何意外应急工作(除常规工作外) | 一次不配合扣除200元 | ||
负责在押人员送餐 | 一次不配合扣除200元 | ||
合同、招投标文件、承诺书的除上述内容外的其它约定 | 违反一项一次扣除200元 | ||
其它 | |||
检查日期: 扣除总金额: | |||
检查人: 被检查人: | |||
说明:餐饮服务的具体执行标准请承包方以国家或地方标准为准;该考核表采购人每月考核一次,考核内容和方式方法可持续改进;投标人有义务管理所有餐饮服务并与采购人形成相互监督。 |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送餐车辆租赁费(包含车辆运行维护等费用)、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人员工资、服装费(每位员工4套,其中春秋装各2套,按照36个月分摊)、福利、加班费、保险、管理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应急响应
若遇采购人临时会议或其他用餐人数突增等突发状况需增派人手,中标人接到采购人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公对公形式转账支付);
(二)每月在完成所属服务后,按照考核办法,按月支付,中标人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发票,采购人于30个自然日内通过银行转帐形式向中标人支付当月实际服务费用(根据考核情况和实际在岗人数核算);
(三)合同期满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在未改变标书实质性条款的情况下,以采购人主张为主。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
注:
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投标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服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本项目按有效投标人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排名前1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总得分相同,以商务部分得分较高者优先,如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则由招标人通过抽签方式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 (30%) | 30分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 | |||||
2 | 服务部分 (40%) |
服务方案(40 分)
| 1.制定服务团队各岗位的岗位职责,明确岗位责任;方案优秀得4-6分,一般得2-3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此项最多得6分。 | 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注: 方案说明详细、准确、符合要求的为优秀; 方案说明一般详细、准确度不高,不符合要求的为一般; 方案说明内容和本项目无关为差。 磋商小组根据各竞标方案进行横向比较,独立打分。 | |
2.投标人对派驻团队的管理与培训以及对其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考核办法;方案优秀得5-7分,一般得2-4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此项最多得7分。 | |||||
3.食堂及食堂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办法,以及物资与库房管理制度(包括进出货查验与登记、食品贮存管理等);方案优秀得5-7分,一般得2-4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此项最多得7分。 | |||||
4.制定食品加工制作操作规范,包括粗加工、精加工、切配菜、食品冷藏、点心制作、试菜留样、菜品推新等内容;方案优秀得4-6分,一般得2-3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此项最多得6分。 | |||||
5.制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置预案(包括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现场作业安全、人员安全防护、安全培训与检查、安全意识培养、事故处置方法等内容);方案优秀得5-8分,一般得2-4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此项最多得8分。 | |||||
6.制定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厨房餐厅清洁卫生、周边环境卫生、食品加工过程各环节安全卫生自检自查、餐厨具清洗消毒、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健康与个人卫生管理等);方案优秀得4-6分,一般得2-3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此项最多得6分。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30%) | 企业认证 | 6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为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相关的得2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为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相关的得2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为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相关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6分。 | 提供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企业实力 | 2分 | 投标人已成立工会组织,能够接纳采购人派遣人员加入工会组织的得2分。 | 提供工会成立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服务团队 | 3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具有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得3分;具有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此项最多得3分。 |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9分 |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与餐饮类相关的一级/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1人得2分,提供二级/技师资格证书,1人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此项最多得6分。 | ||||
业绩 | 10分 |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食堂劳务团队)劳务派遣业绩且派遣人数15人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派遣人数可由合同或服务单位盖章的确认书证明。如若提供资料不实,成交后采购人将直接取消投标人成交资格。 |
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对小微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报价为0分。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四)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六)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吧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采用软面胶装面册,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
投标人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电子文档上需注明项目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完整地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五)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六)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2.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递交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招标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招标人。
2.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按有效投标人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如总得分相同,以商务部分得分较高者优先,如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则由招标人通过抽签方式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行采家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中标通知书
(一)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质疑时限、内容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完成了报名手续)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招标项目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其他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三)投诉
1.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标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收费标准八折执行。
十、签订合同
(一)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招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招标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