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泾阳县崇文镇人民政府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未回迁群众慰问品采购采购结果公告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未回迁群众慰问品采购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未回迁群众慰问品采购采购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2-02-17

一、项目编号:CXJ-ZB-202207

二、项目名称: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未回迁群众慰问品采购

三、采购结果: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汉中市和康产业扶贫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西路天汉文化公园E区6号楼

中标 金额 : 中标 1,166,93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下载
2e7cf1f6b9c1239fb34543c989de1f1.jpg">下载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未回迁群众慰问品采购 马亚妮、奈剑锐、张晓青、赵彩茸 袁原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1,83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泾阳县崇文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效工

联系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崇文镇崇文村

联系电话:3649005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张工

电话:18165138453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诚信佳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水利坊二期18幢1单元3层

联系方式:18165138453

十、附件:

崇文镇慰问品采购.doc

诚信佳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项目编号:CXJ-ZB-202207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未回迁群众慰问品采购招 标 文 件诚信佳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二年一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第三章 评标办法.............................................................................................. 32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41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8第一章 招标公告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未回迁群众慰问品采购招标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2-15 14:00:00 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CXJ-ZB-2022072、项目名称: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未回迁群众慰问品采购3、预算金额:1172800.00 元4、最高限价:1172800.00 元5、采购需求:慰问品采购,详见第五章,1 项,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未回迁群众慰问品6、合同履行期限:2022-2-18 00:00:00 至 2022-2-24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2)生产厂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的公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时间:2022 年 1 月 26 日-2022 年 1 月 30 日 09:00:00 至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http://xxxq.sxggzyjy.cn/wblj/009001/jyxtlogin.html)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方式:线上获取售价:免费赠送;注:(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在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www.sxggzyjy.cn/)报名。在主页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单位”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缀为 SXSZF 的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348405305@qq.com)提供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带有联系方式)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向采购代理公司提供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的,视为主动放弃招标活动。(2)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3)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9-33585729。(4)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5)办理 CA 锁方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需前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 CA 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西安市高新三路九号信息岗大厦一层 101 室,咨询电话:4006369888 ;西安市长安北路 14 号省体育公寓 B 座一楼,咨询电话:029-88661241 ;西安市凤城九路海博广场 A座 1707 室,咨询电话:029-89608985。四、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2-15 14:00:00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泾阳县崇文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效工联系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三河路联系电话:029-36490058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工、张工联系电话:18165138453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诚信佳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水利坊二期 18 幢 1 单元 3层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对待。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响应文件。”3 、 递 交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 登 录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平 台 ( 陕 西 省 )(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4、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音响和拾音设备的电脑提前1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9-33585729。5、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多轮(最后)报价时,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在交易系统中提交多轮(最后)报价,并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签章。6、投标供应商需安装新点播放器,以便观看远程不见面开标直播画面(播放器下载链接为: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Down&SoftGuid=55aa4e06-c384-4005-bcb9-48932d410fd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1 采购人采购人名称:泾阳县崇文镇人民政府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三河路联系人:效工电话:029-364900582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诚信佳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水利坊二期 18幢 1单元 3层联系人:孙工、张工电话:181651384533 采购项目名称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未回迁群众慰问品采购4 采购项目编号 CXJ-ZB-2022075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6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172800.00 元投标人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7 项目用途 未回迁群众慰问品8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9 采购内容 详见第五章10 政策性扣减投标人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其投标报价分数按“投标报价×6%”进行扣减。投标货物涉及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其投标报价分数按“投标报价×3%”进行扣减。11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 7日历天12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13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详见第四章14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第四章15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6 招标文件发售 详见招标公告17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不组织18 转包与分包履约不得转包。若分包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3.5 条款)19 偏差 不允许负偏差20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形式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 15 日前形式:书面和公告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形式时间:自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超过期限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形式:书面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13.1.2 条款)23对投标人提出质疑答复时间、形式时间:自收到投标人质疑函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形式:书面形式24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 90 日历天25是否允许递交多个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6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0000 元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2年 2 月 15 日 14 时 00 分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开户名: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西稍门支行账号:261301010400208920000009468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担保机构保函。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交纳保证金的,须从基本账户转出,并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如保证金以保函形式交纳,供应商须在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交纳凭证,并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红章)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文件。27 投标文件份数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一个工作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正本的份数:壹份;副本的份数:贰份;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 word 电子版(U盘)一份。28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29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30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8.1.1 条款31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3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34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截至时点招标公告期限截至日至今35资格审查时是否核验证件不需要36 其他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成交金额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2、成交服务费按约定由成交单位支付,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1.总则1.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项目采购活动。1.2 名词解释1.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监督机构系指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1.2.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1.2.5 货物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所述所有货物。1.2.6 服务是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1.2.7 节能产品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2.8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2.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1.2.10 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企业。1.2.11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2.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条件的单位。1.3 合格的投标人1.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且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2)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遵守国家、陕西省和西安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4)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5)为本项目代理投标的为其采购代理机构;(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服务;(7)受到刑事处罚;(8)受到财政部门 3 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或其他行政部门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会的);(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10)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2)被禁止在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1.4 合格的货物1.4.1 本项目包括提供货物的,所供货物亦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有效期、售后服务及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等要求。1.4.2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 知识产权1.5.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任何服务和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5.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5.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5.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6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7 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8 语言文字1.8.1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2 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3 投标文件中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必要时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1.9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0 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商务要求;(5)采购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条款;(7)投标文件格式要求;(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修改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2.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需要询问或澄清的(除质疑外),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或认为有必要召开答疑会。超过该时间收到的需要询问或澄清的内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2.2.5 当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内容为准。2.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3.投标人3.1 投标人资格要求3.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 2020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1 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1 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加盖供应商公章);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生产厂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的公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必备材料,缺少一项或某项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1.2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3.1.3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保证愿意接受由采购人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的调查和考证。3.2 授权委托3.2.1 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2.2 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投标人代表,且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3.3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3.4.1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4.1.1 若本项目包括提供货物(产品)的,则适用本条。3.4.1.2 投标人所投产品,将依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4.1.3 投标人可提供所投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对获证产品信息进行核对。3.4.1.4 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优先采购的不再享受优先采购政策,或者属于强制采购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不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2)未提供认证证书或经核对认证证书信息有误的。3.4.2 中小企业3.4.2.1 投标人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划分标准,属于中小企业的,可享受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优惠政策。3.4.2.2 投标人作为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不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在评标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4.2.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中小企业。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之规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不视为中小企业,在评标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4.2.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不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不视为小微企业,在评标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4.2.5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有一方未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在评标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价格给予 6%的折扣)政策。3.4.2.6 中小企业可以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实行优先采购。3.4.2.7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3.4.5 进口产品3.4.5.1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条款适合未经财政部门批准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3.5 转包与分包不允许3.6 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3.7 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7.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3.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恶意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4.投标文件4.1 投标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4.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编写,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并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投标服务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说明,若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不能完全响应,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1.2 真实性原则4.1.2.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4.1.2.2 投标人被认定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不真实材料的,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4.1.3 投标货币本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4.1.4 投标文件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文件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4.1.5 备选方案4.1.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投标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1.5.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4.1.5.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4.2 投标文件的组成4.2.1 投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资格审查文件;(2)商务文件;(3)技术文件。4.3 投标报价4.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投标报价,并充分了解该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4.3.2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4.3.3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管理费、验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利润和税金等全部费用。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和追加项目预算。4.3.4 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遗漏项,视为缺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4.3.5 投标人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4.3.6 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某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时间内,提供必要的书面文件予以解释和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无效投标处理。4.4 投标有效期4.4.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按无效投标处理。4.4.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书面答复,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4.4.3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4.4.4 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为止。4.5 投标保证金见须知前附表4.6 商务文件4.6.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做出完全响应。未作出商务响应的,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4.6.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服务人员名单(加盖公章);(2)说明售后服务的响应机制、响应时间;涉及产品还需说明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并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商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4.6.3 投标人应对以下(不限于)要求作出承诺:(1)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认定);(2)服务质量和利于用户的售后服务承诺;(3)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本采购项目采取转包实施的办法,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4)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相关单位对项目实施方案、服务进度、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货款支付与结算审核等方面监督和管理;(5)其它承诺 / 。4.6.4 其他证明材料不是必备证明材料,仅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未提供的,评标时不予考虑;包括投标人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的证明材料、近 3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等。4.7 技术文件4.7.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4.7.2 证明服务和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相关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宣传彩页等,所有证明文件,表达意思必须统一。如需投标人提供样品,证明文件的表述与投标人所提供样品必须完全符合,且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按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4.8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4.8.1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8.2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七章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8.3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4.8.4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件。正本和副本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4.8.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4.8.6 投标文件的打印或书写应清楚工整,尽量避免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4.8.7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文件胶装后,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无破损、不可拆分。4.8.8 电子文件制作要求。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投标文件的内容应保持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 投标5.1 投标内容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交相应资料。若分包,应以包为单位投标,不得在其中选项投标或将其中内容再行分解,否则投标无效。6. 开标6.1 开标时间和地点6.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采购人、所有投标人派代表准时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6.1.2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1.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有关监督管理机构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6.1.4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6.2 开标程序6.2.1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并按下列程序进行(但不限于):(1)宣布开标开始和开启录音录像设备并致辞;(2)宣布开标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根据投标人签到表);(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姓名;(5)检查并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6)开标唱标(7)宣布开标结束6.2.2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并制作记录。7. 投标人资格审查7.1 资格审查小组7.1.1 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组建资格审查小组。7.1.2 资格审查小组成立后,全体小组成员应当在签到表中签到。7.2 资格审查办法7.2.1 资格审查在开标结束之后评标开始之前进行。7.2.2 资格审查小组将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之资格审查部分文件,按照本章第3.1.1 项所述资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7.2.3 信用信息查询时间截至时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查询结果在投标人限制性资格条件审查时使用。7.2.4 资格审查小组按下列程序进行资格审查:(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审查;(2)投标人限制性资格条件审查;(3)编写投标人资格审查报告。7.2.5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审查7.2.5.1 审查方法:(1)投标人属企业法人的,其 3证合 1或多证合 1的营业执照,不审查原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实;(2)投标人属事业单位的,审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的(包括但不限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审查登记证书;(4)属于自然人的,审查身份证。7.2.5.2 审查标准:以须知前附表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将按下表所列举的审查标准对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若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其基本资格条件审查为不合格,将不具备投标资格,按无效投标处理。7.2.6 投标人限制性资格条件审查7.2.6.1 审查方法:(1)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实。(2)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投标人投标文件之资格审查部分文件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对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实。7.2.6.2 审查标准: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查不予通过,即判定其限制性资格条件审查为不合格,将不具备投标资格,按无效投标处理:(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5)为本项目代理投标的为其采购代理机构;(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服务;(7)近 3年受到刑事处罚;(8)近3年内受到财政部门3万元以上罚款,或者其他行政部门较大数额罚款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会的);(9)近 3年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10)被列入严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2)被禁止在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2.7 资格审查报告7.2.7.1 资格审查报告由代理机构负责编制,以代理机构名义向采购人提交,其附表《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应当经资格审查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7.2.7.2 信用查询结果的截屏资料,按要求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中,作为资格审查报告附件随招标文件一起存档。7.2.8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7.2.9 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环节。8. 评标8.1 评标委员会8.1.1 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由 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7 人以上。评审专家人选在省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8.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评标组长,并由评标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标工作,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8.1.3 评委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8.1.4 评标过程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8.1.5 评委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8.1.6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8.2 评标原则8.2.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审中恪守以下原则:(1)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审方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2)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其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投标人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投标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情况下进行。(6)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8.2.2 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整个招标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8.3 评标8.3.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8.3.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8.3.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8.3.4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和开启录音录像设备;(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标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8.3.5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介绍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介绍应当提交书面介绍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8.3.6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8.3.6.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8.3.6.2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8.3.7 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3.8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由采购代理机构转送。9.定标9.1 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9.2 定标程序9.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 3个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9.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9.2.3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和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根据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同时,复函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9.2.4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接到采购人“定标”复函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9.2.5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通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身的评审得分与排序。9.3 中标通知书9.3.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9.3.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3.3 中标人应当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9.3.4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发现中标人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交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同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9.3.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0. 合同授予10.1 履约保证金10.1.1 本项目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适用本条。10.1.2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 10 日内,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10.1.3 中标人不能按照本章第 10.1.2 项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10.2 签订合同10.2.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件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10.2.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10.2.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10.2.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0.3 合同履行10.3.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0.3.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应按规定备案。11. 废标或变更采购方式11.1 废标的情形11.1.1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1.2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财政部门指定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11.2 变更采购方式11.2.1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方式处理:(1)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人不足 3家的;(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12.招标代理服务费12.1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2.2 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具体收费金额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布。12.3 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采取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等方式交纳。12.4 中标人未按本章第 12.1 项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发放中标通知书。13.质疑与投诉13.1 质疑13.1.1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应当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13.1.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质疑函范本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13.1.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13.1.4 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3.1.5 质疑函范本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自行下载。13.1.6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同招标公告。13.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形式即时收悉提交的质疑材料;(5)质疑未按质疑函范本格式提出的;(6)质疑书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7)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8)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9)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13.1.8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13.2 投诉13.2.1 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 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 提起投诉。13.2.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13.2.3 投诉书范本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自行下载。13.2.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 94 号令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13.2.5 投诉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14.其他14.1 融资担保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可以自愿选择融资担保形式,为本采购项目进行融资。融资担保机构联系方式参见本章第 4.5.1.3(2)条款。14.2 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和评标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查。第三章 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评标程序1.1 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标准以投标人须知 3.1.1为准。1.2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1.2.1 评标委员会依法对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1.2.2 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审标准进行符合性审: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付款方式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印鉴 必须齐全,有效说明:以上各项有 1项不合格,评审不予通过,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2.3 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环节。1.3 投标文件的澄清1.3.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比较和评价,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4 投标文件比较与评价1.4.1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4.2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1.5 复核与核对评标结果1.5.1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1.5.2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报告签署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核对评标结果,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1.6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定标及定标程序祥见第二章第 9.1、9.2 条款。1.7 编写评标报告1.7.1 评标委员会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后,应当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出具。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对其报价合理性予以特别书面。1.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评标报告予以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报告。2. 评标方法2.1 综合评分法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2 评标细则及标准2.2.1 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评审因素,而不以单项评审因素的优劣评选出中标人。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2.2 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响应、质量保证、投标文件的规范性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投标人须知”第 3.1 条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2.3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操作程序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2.3.1 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原则,按《综合评分明细表》所列评分因素和各评分因素的权重进行评标。2.2.3.2 按照财政部 87 号令第五十五条和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以本次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2.2.3.3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地根据各项因素的评分标准,结合每个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就投标报价以外的各项评审因素对每个投标人独立打分。2.2.3.4 将所有评审因素所得实际评审分数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的评审总得分。评审总得分按下例公式计算:评审总得分=F1+F2+……+Fn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汇总得分;2.2.3.5 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2.4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折扣幅度标准:2.2.4.1 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投标价格给予 6%的折扣。2.2.5 符合节能产品文件规定的评标价计算规则:2.2.5.1 投标货物涉及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3%);(不是所有投标产品的不享受此项优惠)。2.2.6 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6)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投标文件有上述(1)至(4)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按每一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综合评分明细表类别总分评 审 要 素分项分值投标报价30分1.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 分。2.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的公式计算得分。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活动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30 分供货方案35分供货产品配置齐全、安全可靠、数量准确,提供技术参数清楚、明确,资料齐全,满足文件要求。(0~15 分)15 分供货及实施方案详尽完善,专人负责,供货进度安排合理有效,能保质保量按期供货。(0~15 分)15 分企业具备独立的仓储场地、运输、配送能力、具备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车辆。提供场地、运输车辆、专业驾驶配送人员等证明文件。(0~5 分)5 分质量保证25分质量保障:供货产品货源渠道正常,有质量保障,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0~10 分) 10 分应急方案:有食品安全的保证措施及食品危机管理应急方案,对于食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应有具体的响应措施,对于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的,有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措施。(0~10 分)10 分售后服务:提供完善合理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及承诺,从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时限等方面综合评定。(0-5 分) 5 分商务部分10分近年(2019 年 1 月起)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每个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10 分。10 分1、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比较最后报价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先;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进行排序,如果还相同,则由全体评审小组无记名投票,以得票高者排序在先。2、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作废处理。3、评委会二分之一以上人员认为有串标、弄虚作假嫌疑或严重脱离市场价的,该供应商不得作为成交候选人。4、由于投标文件有矛盾,造成对供应商不利的评标结果,由供应商自负。5、评审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有关情况的处理待评审小组确认后,再行评定。2.3 无效投标的认定在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投标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的;(6)投标有效期、服务期限、质保期、售后服务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投标货物(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如有);(9)投标货物(产品)不符合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如有);(10)投标货物(产品)不是国家强制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如有);(11)进口货物(产品)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如有);(12)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和无法辨认的;(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4 特殊情况的处理2.4.1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投标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3)投标文件中的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投标文件中有关分项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5)投标文件中图表与文字表述不一致的,以文字表述为准;(6)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2.4.2 投标文件中,若某项有不合理报价(或零报价、漏报价)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此项得分为零,不参与投标报价分值的计算。2.4.3 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办法赋分时,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打分,按废票处理。2.4.4 评标过程中,各种数字的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但计算百分数时应精确到千分位,万分位“四舍五入”。2.4.5 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待评委会商榷后,再进行评定。2.4.6 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本章第 1.5.2 条款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中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章第 1.5.2 条(1)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中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7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4.7.1 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4.7.2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4.8 评标争议处理原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书面反映,采购人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处理。2.4.9 相同品牌产品2.4.9.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4.9.2 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时,当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时,在评审时按同一供应商计算:部分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按不同供应商计算。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慰问未回迁群众 5864 户,慰问主要以发放实物慰问品为主,每户标准 200 元慰问品(油、米、面),服务时限为签订合同后 7日历天内由供应商供应。序号商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1 米4.5kg/袋袋 1*5864优质一等大米,颗粒饱满,蒸煮后饭粒油亮,清香四溢,松软可口有韧性。密封包装。原材料为水稻,便于运输、储存、外包装上必须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储存条件、生产厂家、产地等。2 面 5kg/袋 袋 1*5864非转基因小麦粉,不含任何添加剂。原材料为小麦,便于运输、储存、外包装上必须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储存条件、生产厂家、产地等。3 食用油 5L 桶 1*5864压榨菜籽油,非转基因、香味纯正。外包装上必须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储存条件、生产厂家、产地等。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1、服务要求(1)采购方收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提供物资分项报表,产品外包装原袋,并以图片形式提供于文件中。(2)每批次货物应提供产品质检报告和质量合格证明文件。(3)验收:采购方有专人验收入库,并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盖章作为结算依据,不符合产品供应商立即更换。(4)货物的运输卸载由供应商承担,并按采购方要求的指定地点,堆放整齐(5)供应方保证供应产品来源渠道正常,产品符合标准。(5)供应方提供的食材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其他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应负的民事、刑事责任。(6)质保期内发现产品的质量技术指标与要求不符的,采购方有权索赔。(7)供应方应按采购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时供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延缓供货时间,供应方具有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应对措施、解决方案和供给方案。不得影响采购方的正常的生活需求。(8)采购周期内,采购项目执行内容需要调整时。须经采购方同意后。方可以对相应的原材料调整,并协商确定价格差额计算方法和负担方法。(9)采购方的价格为到场地价,采购方不承担运输,卸载并因此项目发生的一切费用。(10)发货清单一式三份。内容一致,机器打印,不得涂改。清单内容包括:品牌、单价、数量、总数、总金额、送货人、验收人签名。(11) 采购人不承担供应方提供全部品种的任何知识产权和经济债务关系所发生的法律诉讼责任。2、货物(产品)执行的标准:(1)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3)地方标准;/(4)企业标准:/本章第 4.2 条款未明确货物(产品)执行标准、规范的,则按下列方法进行选择:□ 顺序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有国家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以此类推);□ 最高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哪个标准高执行哪个标准);□√ 必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本表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序号 内 容1采购人:泾阳县崇文镇人民政府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三河路项目名称: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未回迁群众慰问品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7 日历天4付款:1.合同总价按成交价计算,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2.付款方式和程序(据实结算):2.1 由采购人负责结算,在付款前,供应商必须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人(附详细清单)。2.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规格数量清单及送货地点组织供货,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据实结算)。2.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5 质量保证:提交服务实施方案的同时提供服务质量保证计划。6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采购方有专人验收入库,并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盖章作为结算依据,不符合产品供应商立即更换。(2)货物的运输卸载由供应商承担,并按采购方要求的指定地点,堆放整齐(3)质保期内发现产品的质量技术指标与要求不符的,采购方有权索赔(4)供应方应按采购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时供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延缓供货时间,供应方具有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应对措施、解决方案和供给方案。不得影响采购方的正常的生活需求。(5)采购周期内,采购项目执行内容需要调整时。须经采购方同意后。方可以对相应的原材料调整,并协商确定价格差额计算方法和负担方法。(6)采购方的价格为到场地价,采购方不承担运输,卸、载并因此项目发生的一切费用。(7)发货清单一式三份。内容一致,机器打印,不得涂改。清单内容包括:品牌、单价、数量、总数、总金额、送货人、验收人签名。(8) 采购人不承担供应方提供全部品种的任何知识产权和经济债务关系所发生的法律诉讼责任。7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8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9技术保障: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中提供详细的人员安排和人员联系方式。10验收:1.项目由采购人或其邀请的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验收时成交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并提供验收所需的全部资料;2.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澄清函等技术指标进行验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3.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双方签字生效。11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未按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产品或供应的产品质量不能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甚至对供应商违约行为进行追究。3.供货方的响应文件为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供货方应履行相应的责任。4.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5.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3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地点:3.项目内容: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补充文件(或委托书);3.相关服务建议书;4. 附录,即:附表内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合同价款1.合同金额(大写): (¥ )。2.合同总价即成交价,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四、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7日历天五、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六、质量保证: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七、技术保障: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八、验收: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九、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十、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约定双方约定不可抗力情况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十一、违约责任:详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十二、其他(在合同中具体明确)十三、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贰 份,监管部门备案 壹 份、招标代理机构存档 壹 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地 址: 地 址:代 理 人: 代 理 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帐 号:开户银行: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照这些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前,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理解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做出逐一实质性响应,认为有必要,可做补充说明。项目编号:(正本或副本)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未回迁群众慰问品采购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公章)年 月 日目 录一、投标响应函致: (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我方承诺如下:1.投标报价为 :人民币: (¥ 元)。2.如果成交,我们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3.我们已详细阅读和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含修改部分)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自投标之日起 天内),本响应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6.我们同意,如果成交,向诚信佳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7.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二、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 址: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 (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 年 月 日 )成立。 (法定代表人姓名) 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证明。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 职务: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所在部门: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三、投标报价表3.1 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单位:(元)投标报价 交货期 备注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元 )备注:1、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表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运杂费(含保险)、人工费、税金等直至验收合格的一切费用2、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3.2 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单位:(元)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文件。3.供应商可适当调整该表格式,但不得减少信息内容。4.如有多种品规,每种品规均需注明报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序号 分项费用名称/类别 单价 数量 总价 备注1234……N四、商务响应说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响应文件商务响应 是否偏离 响应说明12345…注:1.商务要求和合同条款各条目是对供应商单位提出的最低要求,将作为采购人与成交单位签定合同的基本要求。2.偏离填写:有偏离或无偏离。3.如无偏离,供应商不需要填表,但需提交空白表。供应商名称(盖章): (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五、技术响应(格式自拟)1.各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及 “评审方法”中的评审细则表编制对应的供货方案及质量保证等要求。2.供应商基本情况及其性质(格式自拟)。3.完成下列附件:附表 1:本项目拟投入人员汇总表六、资格证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 2020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1 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1 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加盖供应商公章);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生产厂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的公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以上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处理。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 (采购人名称)本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近三年未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 (没有填零)次,如有隐瞒或违反,同意接受主业及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和处罚决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八、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时间:九、其他1、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保函正本复印件2、开户行许可证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其他事项附表 1:本项目拟投入人员汇总表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学历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种类工作年限拟担任的职务岗位情况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不适合供应商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供应商应当在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附表 2: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注:1、供应商应随此表后附相关的业绩证明2、如有多个同类项目,可按此表格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附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 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生产厂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生产厂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本《中小企业声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监狱企业证明函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响应函 二、身份证明 三、投标报价表 四、商务响应说明 五、技术响应 六、资格证明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八、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九、其他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