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会员中心 > 招标公告 > 选取副食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选取副食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2-02-17

招标详情

选取副食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选取副食品供应商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定。
2.2招标范围:副食品采购服务入围,共入围3家,备选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够承揽本次招标内容,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注:所提供证书在有效期内);(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服务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行为且目前无未解决的法律纠纷的声明(报名时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六)投标人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采购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未在暂停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列入军队采购活动违法失信供应商名录;(七)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如被列入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八)根据招标人相关规定,投标人应为邢台地区企业或在邢台地区有分公司的企业,同时,在邢台地区有与保障任务相符的仓储空间、冷藏库室(或与仓储企业签有租赁协议)和相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具有自有或签有车辆租赁协议的配送车辆,能够为招标人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具有专业的检测室及检测设备;(九)投标人所投副食品中的蔬菜水果类必须是拥有自有生产基地或签约合作生产基地;肉及肉制品类必须拥有该类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的本项目授权;奶制品类须拥有该类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的本项目授权;投标人应拥有近三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3个(含3个)以上为政府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配送经历或正在执行的副食品配送合同;(十)投标人拟安排的配送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1年09月01日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2-18 09:00至2022-02-24 16:30(北京时间,下同), 邮箱报名(邮箱sjzbzzb@126.com)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发售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指定报名邮箱。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近三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截图; 9、根据甲方相关规定,投标供应商应为邢台地区企业或在邢台地区有分公司的企业,同时,在邢台地区有与保障任务相符的仓储空间、冷藏库室(或与仓储企业签有租赁协议)和相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具有自有或签有车辆租赁协议的配送车辆,能够为招标人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具有专业的检测室及检测设备(出具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或使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10、投标人所投副食品中的蔬菜水果类必须是拥有自有生产基地或签约合作生产基地;肉及肉制品类必须拥有该类产品生产商的本项目授权,奶制品类须拥有该类产品市级及以上代理商的本项目授权;投标人应拥有近三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3个(含3个)以上为政府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配送经历或正在执行的副食品配送合同; 11、拟安排配送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部门出具); 12、投标人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采购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未在暂停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列入军队采购活动违法失信供应商名录(原件,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3-10 09:00 ,地点为 邢台市中兴西大街与守敬路交汇处康年方雅酒店七楼顺德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市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39号瑞特家园11-302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杜先生

联系人: 马昌达
电话:

0319-8338433

电话: 0311-8380736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sjzbzzb@126.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微信扫一扫 手机查看更多项目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