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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法官继续教育学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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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法官继续教育学院固安校区客房、餐饮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河北省法官继续教育学院固安校区客房、餐饮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2-17
一、项目编号:
HBXK-2021-284
二、项目名称:
河北省法官继续教育学院固安校区客房、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河北安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23号万达广场商务综合楼1-1902 91130100336015994X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河北安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省法官继续教育学院固安校区客房、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固安校区客房、餐饮管理服务 固安校区客房、餐饮管理服务 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年 11489800.7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国勇、刘彦辉、杨海波、马秀峰、白江波(主任)、白省波(采购人代表)、史志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0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80%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河北省法官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5号
联系方式: 杜会战 0311-667076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鑫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与谈固南大街交口鑫科国际广场A座
联系方式 : 王卓云 0311-66535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卓云
电话: 0311-66535328
十、附件
中标公告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公告2
固安校区客房、餐饮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河北省法官继续教育学院 固安校区客房、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BXK-2021-284 采 购 人:河北省法官继续教育学院(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鑫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1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0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0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7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21 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2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9 第七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45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北省法官继续教育学院固安校区客房、餐饮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 2月 16日 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K-2021-284 项目名称:河北省法官继续教育学院固安校区客房、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610000.00 元 最高限价:11610000.00 元 采购需求:固安校区客房、餐饮管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 1月 25日至 2022年 1月 29 日,报名期内,全天下载(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 2月 16日 9 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2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地址: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为保证开标活动顺利进行,请投标人务必提前阅读观看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操作手册、操作视频下载地址为: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9/moreinfo.html。开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4009980000。 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法官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 65号 联系方式: 杜会战 0311-667076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鑫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与谈固南大街交口鑫科国际广场 A座 联系方式: 王卓云 0311-66535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卓云 电 话: 0311-66535328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法官继续教育学院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 6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杜会战 0311-66707645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鑫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与谈固南大街交口鑫科国际广场 A座 11层 1109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卓云 0311-66535328 1.2 合格供应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2 资金落实情况 本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 3.1 采购内容 固安校区客房、餐饮管理服务 3.2 服务周期 三年 3.3 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人要求 3.4 服务地点 河北省法官继续教育学院指定地点 6.3 招标文件的澄清发出的形式 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查看和下载。 14.1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11610000.00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5.1 投标保证金 不适用 16.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17.1 投标文件份数 (1)供应商必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应对其进行加密。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系统,并确认成功。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3)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导入失败的,视为其未递交投标文件。 (4)开完标后,中标单位还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2 份。 19.1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2月 16日 9时 00分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12开标室 22 开标时间和 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 2月 16日 9:00 (2)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12开标室 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1.2 开标 1.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2.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以后,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使用 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 (1)供应商未在开始解密后 1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使用的 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 (3)供应商使用的 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 23.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2人,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9.1 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名,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1 中标结果通知 中标结果在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供应商请自行查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34 招标代理 服务费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发改办计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的 80%收取,代理服务费可采用现金、银行电汇等形式支付。 35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 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 (2)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 , 投 标 人 须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中国”的查询截图及信用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 开标注意事项 1、所有供应商均需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若经查属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权利和中标资格。 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37 开评标补救 措施 无 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8 电子标 1.供应商需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供应商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39 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1)投标供应商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gov.cn)”,网站服务大厅(常用下载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2)投标供应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gov.cn)-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 3)投标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 4)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5)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gov.cn)”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6)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7)投标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分别用法人CA密钥或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HETF格式和*.nHE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加密。 40 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采购人次月初支付上个月合同价款。 41.3 受理质疑 投拆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卓云 0311-66535328 42 其他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住宿业、餐饮业。 6 一 说 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1.1采购人:特指依法进行本次招标活动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合格的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凡未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1.4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1.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1.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加投标。 2.资金来源 2.1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采购内容、服务周期。 3.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服务周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服务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投标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7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6.2招标文件的澄清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对于可能影响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的澄清,如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3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将发布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各供应商及时查看。潜在供应商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对于可能影响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的修改,如果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将发布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各供应商及时查看。潜在供应商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 8 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8.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构成 9.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编写 10.1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编写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凡属于不满足实质性响应或投标文件产生重大偏差均属于无效投标。凡属于细微偏差的将会由评标委员会做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0.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供应商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gov.cn)”,网站服务大厅(常用下载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2)投标供应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gov.cn)-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 3)投标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 4)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5)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gov.cn)”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6)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7)投标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分别用法人 CA 密钥或企业 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HETF格式和*.nHE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密钥加密。 9 11.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 11.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1)证明供应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服务能力情况的文件; (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12.证明供应商企业信誉和实力的文件 12.1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信誉和实力的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1)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类业绩的证明文件;(如有) (2)其它证明文件。 13.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4.投标报价 14.1本项目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为:¥:11610000.00 元 (大写:壹仟壹佰陆拾壹万元整)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4.3 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同时不接受有条件的优惠报价。 14.4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人工、培训、劳保用品及保险、自备工器具、利润、税金、办公、保险等各项管理费用、政策性文件以及合同包含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任何由于供应商遗漏和疏忽造成的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5 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4.6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1 个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依据、证明材料及说明;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 10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7本项目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最终中标的保证。 15.投标保证金(不适用) 15.1供应商应提供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提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 15.3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撤回投标的; (2)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 (3)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5.4 凡没有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应自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返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7.投标文件的份数 17.1 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HETF格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1 18.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E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投标人因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信息处联系,联系电话:0311-66635062。 19. 投标截止日期 19.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 19.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到新的截止日期。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同时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1.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 开标及评标 22. 开标 本项目开标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 22.1 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非加密文件进行补救,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2.2可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 12 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22.3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后,请将 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发出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 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投标人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 22.4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地址: 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 23.评标委员会 23.1 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3.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3.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24.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5. 评标过程的保密 13 25.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6.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7.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7.1 开标后,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书面开标记录以及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7.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7.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7.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 27.4.1 审核投标报价。 对投标报价进行审核,判定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8.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14 28.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报价进行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26.2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8.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为参与评标的最终报价,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六 确定中标 29.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标准 29.1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标准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3名中标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0.最终审查 30.1最终审查的对象为中标候选人。 30.2 采购人还可对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等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审查的其他资料进行审查,对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等进行确认。 31.中标结果通知 中标结果在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供应商请自行查阅,采购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32.中标通知书 32.1采购人、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 15 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2.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3. 签订合同 33.1采购人、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34.招标代理服务费 34.1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发改办计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的 80%收取,代理服务费可采用现金、银行电汇等形式支付。 七 其他要求 3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开标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开评标补救措施: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8.电子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9.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0.付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质疑与接收 41.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1.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 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41.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受人及联系电话, 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 标准 1 营业执照 有合法经营范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等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或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的扫描件) 4 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 符合性评审标准 1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1 项规定 2 供应商名称 与投标文件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名称等名称一致 3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5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6.1项规定 6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7 信用中国查询页(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7 备注:1)涉及详细评标的数值均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1.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和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议,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2.评审标准 2.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3.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报价 (10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低于成本的除外),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2 商务评审 (10 分) 投标文件 编制情况 (10 分) 根据投标文件编写情况(包括内容真实、完整、编排有序等),分为内容真实、完整、编排有序的得 10.0 分,内容真实、完整性与编排顺序一般的得 8.0 分,内容欠完整编排顺序欠合理的得 6.0 分。 3 技术评审 部分 (80 分) 项目实施方案 (25 分) 根据供应商服务实施方案中: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责、人员分工、管理制度、作业流程、拟投入的设施及器具情况等五个环节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及保证措施制定合理内容齐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5分;每缺 1 项扣 5 分,每有 1 项不完善或不具体扣 1 分,扣完为止。 项目团队与 组织结构 (15 分) 根据供应商:人员配置及分工、人员相关专业素质、岗位职责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5 分,每缺 1 项的扣 5 分,每有 1 项不完善或不具体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服务承诺及 保证措施 (15 分) 根据供应商的服务标准及保证措施分别从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客房及餐厅服务等方面综合评价,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5 分,每缺 1 项的扣 5 分,每有 1 项不完善或不具体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内部管理制度(15 分) 提供内控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制度)如: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工作职责、培训制度、工作质量制度、考勤奖惩制度等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5 分,每缺 1 项扣 3 分,每有 1 项不完善或不具体扣 1分,扣完为止。 突发事件应急作业方案 (10 分) 提供突发事件应急作业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新冠疫情防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燃气泄漏预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制定合理内容齐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10 分;每缺 1 项扣 2.5 分,每有 1 项不完善或不具体扣 1 分,扣完为止。 合 计 100 分 18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 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1.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符合资格评审标准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1.3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1)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a.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b.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装订、密封、加盖密封章; c. 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d.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出席开标会。 e.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的。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处理: f.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g. 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未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身份证的;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未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h. 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a.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周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b.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c. 投标报价严重偏离市场正常价格水平的; d. 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 e. 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f.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g.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9 h.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i.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j.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k.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1.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作非响应性投标处理; 3.2 详细评审 3.2.1价格评分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如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 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1.0小时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其以前相同服务的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截图、合同、发票的原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等有效资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 1.企业划型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详细分析、核准,检查其是否存在累加的算术错误,评标委员会将修正后的所有供应商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进入价格评比供应商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 3.2.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20 3.2.3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1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22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人名称) 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 (项目名称) 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 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 23 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标的 1.2.1 标的名称: ; 1.2.2 标的数量: ; 1.2.3 标的质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总价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 24 1.4.2 发票开具方式: 1.5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履行期限: 1.5.2 履行地点: 1.5.3 履行方式: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 25 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1.7.2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本合同订立地点: 。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采购人)(章): 供应商(乙方)(章): 需方: 供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此合同文本仅为参考,以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签订的合同为 准。 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26 国家法官学院河北分院固安校区,现有 367人报告厅 1个,147人教室一个,会议室一间,大小研讨室 8个,模拟法庭 1个,室内运动场地两处。住宿标间 165 间,单间 27间,套间 3间。餐厅用餐人数约 360人的餐厅两层。另有室外篮球场地一处,洗衣房一处。 客房、餐饮管理服务项目应配备员工不低于 60人,主要负责培训中心餐饮和客房的管理。餐饮方面:承办职工工作餐(早、中、晚)、公务接待用餐、会议培训用餐。客务方面:负责内部住宿接待,客房卫生的清理工作及楼内卫生,洗衣房的日常使用和维护等工作。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住宿服务 1.前台接待、登记; 2.房间整理; 3.室内外卫生清理保洁。 (二)餐饮服务 1.食材采购,数量、质量验收; 2.后厨食品制作; 3.就餐场地服务。 (三)客房及餐厅服务标准 1.客房服务标准:熟练掌握客房类型及功能、设施设备的配备、客房用品的种类、数量和布置;客房清洁服务按照 3星或以上住宿标准完成日常清洁、各楼层清洁、清洁用品的使用和保养;总台人员按照接待服务内容、程序和要求完成学员接待。服务人员仪表、仪容、仪态端庄、规范、使用礼貌用语;服务人员具备安全知识,掌握和预防事故的基本常识。 2.餐厅服务标准:按照市场监管的有关要求,全面负责餐台的生产和服务的计划、组织和管理工作,保障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研究培训学员的需求,有针对性研发和改善餐饮食品服务;组织食材采购、厨房生产,提高餐饮质量,减少生产中的浪费;全面负责餐饮成本和费用的控制;做好餐饮区的环境卫生、餐具和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和安全防火工作;及时了解餐饮发展的新趋势,努力做好管理及服务创新工作。为培训学员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按照餐厅规定的服务程序和服务规格进行服务。能迅速有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做好餐厅安全保卫,节电节水等工作。 (四)服务内容及人员配备要求 1.客房 (1)服务内容 27 1)办理入住(按照入住服务程序与标准办理)、退房(按照退房服务程序与标准)手续准备工作要全面、精确;做好所辖区域日常卫生保洁(桌面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无污渍无杂物)。 2)清洁客房、公共区域、棉织品干净无污渍、地面无杂物无头发、桌面光亮无灰尘、设备运转正常无噪音、卫生间洁具光亮无污渍、无毛发。 2.餐饮 本项目餐饮管理要求管理公司通过配备专业人员提供安全就餐环境,保证食品安全,保证就餐场所整洁,为培训学员和学院职工创造良好舒适的就餐环境。 (1)服务内容 1)培训班周期内,根据工作时间及节假日安排,早餐提供自助餐服务,午餐提供自助餐、接待服务,晚餐提供自助餐接待服务,节假日提供相应值班人员就餐住宿及其他各项服务业务。 2)餐厅地面卫生光亮无污渍、窗台无尘土、椅子干净整齐、桌面整齐无破损、布菲炉干净无污渍、自助台面整齐、干净等。厨房保持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扫,每周一大扫,并用水冲洗地板,灶台干净整齐,厨房用具摆放有序在指定位置,每次节假日结束前对厨房彻底清洁,平时每周定期对厨房卫生清洁一次,并做到安全生产,设备管理有相应的管理人员每日进行检查。餐具进行清洗和消毒每日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步骤。 3)食材质量及数量检验。 3.人员配备及素质要求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配置说明 按照项目服务正常负荷运转最低配置各岗位服务人员,总体人员配置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配置,保证该项目服务到位。相关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人员工资、保险等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人员配置要求 1)厨房工作人员男女均可,50岁以下,技术人员具备相关技能作业操作证,服务员要求女 35岁以下,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能吃苦耐劳,所有人员应通过本岗位基本知识的基本技能培训,熟悉本岗位各系统的情况。 2)人员安排应合理,人员岗位职责、条件、要求及分工应明确,岗位业务操作规程(流程)应规范,具体工作时间准确无误,具体考核标准、奖罚措施,着装统一,佩戴工牌,文明礼貌,讲礼仪,服务规范,及时对员工进行培训。 3)从业人员在上岗前要经过岗前培训。 28 三、人员配备具体数量要求 厨房、餐厅人员配备不少于 34人。客房服务、会议服务、洗衣房等配备不少于 26人含项目经理。 注:以上技术参数、指标均为重要参数、指标,供应商投标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2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印鉴或签字) 年 月 日 30 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报价明细表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五、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 八、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九、拟投入人员团队情况汇总表 十、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自行编制) 十一、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供应商自行编制) 十二、内部管理制度(供应商自行编制) 十三、突发事件应急作业方案(供应商自行编制) 十四、招标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31 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的投标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服务周期为: ,服务地点: 。 1)我们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并对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3)我方承诺:我方投标报送文件均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方自愿放弃本次投标行为及中标权利。 4)我方承诺:我方在近三年内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部门行政处罚。 5)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6)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 天(即从开标之日起 天内有效)。 供应商: (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印鉴或签字) 投标 人 地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32 二、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服务周期 服务地点 其它补充内容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报价总计不得超出报价上限 11610000.00 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此表中的投标报价应与投标函中的报价完全一致。供应商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33 三、报价明细表 序号 报价项目 报价(元) 备注 1 2 3 „ 合计 ¥: 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印鉴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4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条款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差情况 1 投标文件份数 2 投标文件构成 3 服务周期 4 服务地点 5 服务标准 6 投标有效期 7 付款方式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5 五、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名称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说明 1、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将技术要求逐项、详细的填写。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6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身份证扫描件 (国徽页) 身份证扫描件 (照片页) 37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投标时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的 (供应商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职务: 居民身份证编号: 发证机关: 通信地址: 邮编: 电 话: 全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日期: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身份证扫描件 (国徽页) 身份证扫描件 (照片页)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身份证扫描件 (国徽页) 身份证扫描件 (照片页) 38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简介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资本金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账号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备注 39 八、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的相关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的扫描件)⑥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40 九、拟投入人员团队情况汇总表 序号 拟在项目 中担任的职责 姓名 年龄 从事相关工 作年限 拟任工作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 注:本表后按填写顺序附身份证、相关证书(如有)等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41 十、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自行编制) 十一、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供应商自行编制) 十二、内部管理制度(供应商自行编制) 十三、突发事件应急作业方案(供应商自行编制) 十四、招标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42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若是中小企业则需提供上述 “中小企业声明函” ,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 , 且 本 单 位 参 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 位 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 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 44 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 (填写供应商单位全称)为监狱企业。 特此证明。 说明: 若是监狱企业单位则需提供上述 “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 ,若不是监狱企 业单位则不需要提供。 45 第七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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