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潼南分公司职工食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潼南分公司职工食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潼南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潼南分公司职工食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2.2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工作时间和餐饮标准要求准时提供符合国家现行卫生标准的早、中、晚餐,以及平时公司产生的业务接待用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规模:1年服务费预算34.45万元,三年服务期内预算103.35万元,实际金额以最后中标金额为准。
2.4服务地点: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潼柏路155号。
2.5 服务期限:三年(具体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每年合同到期前由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为合格的,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招标人将不再续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包含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即2019年1月1日)来在“信用中国网”无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招标,不允许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2 月 18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书、补遗书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潜在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知晓并下载公布的所有招标文件资料,因不知晓或未下载公布的有关招标文件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 3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 3 月 14 日11时00 分(北京时间)。
5.3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1-6渝兴广场B10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交易中心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开标安排】。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外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潼南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潼柏路155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23-44555913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 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023-63301790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潼南分公司职工食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23904808710630018692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3111230034020011021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6232813760000617869 |
(2.18挂网)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潼南分公司职工食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doc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潼南分公司职工食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QHJZB-2021-205)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潼南分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二〇二二年二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8
第四章 项目概况及要求 27
第五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 28
第六章 合同条款 38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潼南分公司职工食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潼南分公司职工食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潼南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潼南分公司职工食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2.2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工作时间和餐饮标准要求准时提供符合国家现行卫生标准的早、中、晚餐,以及平时公司产生的业务接待用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规模:1年服务费预算34.45万元,三年服务期内预算103.35万元,实际金额以最后中标金额为准。
2.4服务地点: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潼柏路155号。
2.5 服务期限:三年(具体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每年合同到期前由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为合格的,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招标人将不再续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包含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即2019年1月1日)来在“信用中国网”无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招标,不允许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2 月 18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书、补遗书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潜在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知晓并下载公布的所有招标文件资料,因不知晓或未下载公布的有关招标文件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 3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 3 月 14 日11时00 分(北京时间)。
5.3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1-6渝兴广场B10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交易中心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开标安排】。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外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潼南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潼柏路155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23-44555913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 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023-6330179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所对应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内 容 | |
1 总 则 | ||
1.1.1 | 项目名称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潼南分公司职工食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
1.2 | 资金来源 | 业主自筹,出资比例:100% |
1.3.1 | 招标人 |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潼南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潼柏路155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23-44555913 |
1.3.2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351号 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023-63301790 |
1.4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A 投标人 | ||
A.2.5 | 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应包含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任意一张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即2019年1月1日)来在“信用中国网”无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投标人自行通过上述网站进行查询,经查询存在相应记录的,应回避本次招标;查询后无相应记录的,还需按招标文件中信誉声明格式进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否则资格评审不合格。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承诺真实性进行查询的权利,如果发现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中评标结果的排序,依次递补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注:投标人自行对上述内容按招标文件格式作出承诺,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否则资格评审不合格。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信息进行评审,投标人属于禁入范围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 特别说明: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身份证除外)。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携原件备查,投标人需满足上述所有资格条件要求才视为资格条件合格。 |
A.2.6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B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 ||
B.5.2 | 投标人质疑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1.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后,若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时,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cqggzy.com)网上招标公告的“我要提问”栏目匿名提问,提问截止时间 2022年 2 月 22 日12时00分。 2.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3.招标人在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答复时或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时,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答疑书,请投标人注意随时关注网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有关本项目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所有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B.5.3 | 招标文件的答疑及补遗 | 招标人在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答复或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时,将于2022年 2月 24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遗书。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有关本项目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所有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并将答复内容和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
C 投 标 文 件 | ||
C.8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投标函部分 2、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 3、技术部分 |
C.11.1 | 投标货币 | 人民币。 |
C.11.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 本项目采用包干价方式报价,投标人所报投标总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材料、税金、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一旦中标,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最高限价: 本项目一年总报价最高限价为34.45万元,服务期为三年。 3.投标人应在报价明细表中罗列出各项费用明细,其中人员工资必须按岗位明确;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有可能根据实际需求增减岗位人员,并根据投标人所报价岗位工资从合同金额中予以扣除。 |
C.12.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小时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随机产生的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请充分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3、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该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必须将保证金划付至其中。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基本账户登记说明。 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潼南分公司职工食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天)与投标有效期相同。 6、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要求,市场主体基本账户登记方式调整为:市场主体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按要求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含基本账户信息登记)。相关问题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查询。 未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含基本账户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可持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单位鲜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019年2月25日后新开的基本账户或新变更的基本账户,需提供加盖开户银行鲜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原件)到现场备查,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否则投标被否决。 注:已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过登记的投标人,无需再次办理登记。 7、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验证:开标时交易中心将缴纳情况在屏幕上展示后打印,由相关人员在打印件上签名确认。 8、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通报招标代理机构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招标代理机构5日内通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企业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 (2)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其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 |
C.12.4 | 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已备案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公示结束后,投标单位需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保证金退付事宜) |
C.12.5 | 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收到经项目监督部门备案的合同副本和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后5日内,向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C.13.1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C.14.3 |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 1、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包含所有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1份(U盘,封面应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 2、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电子文件等组成;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装订成册(应编制目录、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注明正副本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若投标文件过厚,投标人可自行将投标文件分装成多册多部分,注明正副本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投标文件正副本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及盖章的地方必须有法人或经法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章。 3、投标人应以A4幅面纸张编制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并注明正副本,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正副本内容应一致,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书面文档不一致时,以书面文档为准。 4、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打印机打印或用不能轻易擦去且不易褪色的档案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副本也可用复印机复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 5、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须按其格式填写和提供。 |
D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 ||
D 15.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 1、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人自备的“投标文件”袋/箱。 投标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一起装入“投标文件” 袋/箱中,密封并在袋/箱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的标记 应在“投标文件”袋/箱写明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得开启” 3、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如因投标资料较多,无法装入一袋的,可以装成两袋或更多,但必须符合上述各相应资料袋的封装要求。 |
D.16.1 |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 3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3 月 14日 11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1-6渝兴广场B10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交易中心当天指示牌或查阅(网址:www.cqggzy.com)的开标安排)。 |
E 开 标 及 评 标 | ||
E.18.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E.18.4 | 投标人代表自愿出席开标会 | 投标人代表自愿出席开标会。如果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则视为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以及开标程序的合法性。 |
E.18 | 开标会议 |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现场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的身份,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否则将拒绝其参加开标会,但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开评标结果: ①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投标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须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D.15.1规定密封的,则当众原封退还。在确认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后再由工作人员拆封唱标; 6、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并将打印的保证金缴纳情况资料递交评标委员会;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文件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
E.19.1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确定方式: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法组建。 |
E.19.2 | 评标原则 | 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
E.19.3 | 评标方法 | 采用综合评估法。 |
E.19.4.1 | 初步评审 | 一、初步评审 1. 形式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装订完好,内容齐全; (5)报价的唯一性:只能有一个报价,除非招标文件另行规定,否则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资格评审标准 (1)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2.5条所列内容。 3. 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2)投标保证金: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12.1一致; (3)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没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
E.19.4.2(1) | 分值构成 | 1.投标总报价70分; 2.商务部分20分; 3.技术部分10分。 |
E.19.4.2(2) | 评标标准 | 一、评标标准: (一)报价部分(70分) 1、有效报价:指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 2、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不足6家时不去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3、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投标总报价得分: 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先得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二)商务部分(20分) 1.投标人业绩(10分): 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起(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有与本项目类似的经营、承包食堂就餐业绩。 每提供一个年度合同金额在20万元(含)-40万元的得1分;年度合同金额在40万元(含)-80万元的得2分;每提供一个年度合同金额在80万元及以上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10分。 2.企业实力(10分): ①派驻本项目的主厨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的,得2分。 ②派驻本项目白案厨师中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的得2分。 注: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2021年1月-11月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因新成立原因无法提供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司成立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2)投标人公司员工数量在60人(不含60人)以上的得3分;在60人(含60人)至40人(不含40人)的得2分;在40人(含40人)至20人(不含20人)的得1分;在20人(含20人)以下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能够证明员工数量的2021年1月-11月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因新成立原因无法提供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司成立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3)认证证书(3分) 投标人每有以下一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 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三)技术部分(10分) 1.服务方案(3分)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分析、服务标准、人员实力、服务质量等内容。 评标专家对该部分内容横向比较,优秀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管理制度(3分)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及其管理情况制定管理制度,要求针对本项目服务的提供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完善的环境、用具等卫生管理制度,完善的质量管理方案。 评标专家对该部分内容横向比较,优秀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应急处理(4分)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食品安全风控机制和应急处置措施,评标委员会从内容的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的优劣程度独立评分。 评标专家对该部分内容横向比较,优秀的得3-4分,较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1-2分,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特别说明: 1、以上所有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技术部分由评委独立自主打分,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 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
E.20.1.2 | 投标作废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
E.20.2 | 详细评审 |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指投标内容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作实质性的变更。 |
E.20.3.2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1、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总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总评分相等时,则按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依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总报价也相同,则按技术部分的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依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如果仍不能确定中标候选人,则由评委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是否存在围标、串标等行为依据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复查,如发现存在此行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
F 授 予 合 同 | ||
F.23.1 | 评标结果公示 |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按程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拟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zbytb.com)、中国烟草在线(www.tobaccochina.com)、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www.tobacco.gov.cn)、重庆市烟草专卖局(www.966599.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 公示期结束没有收到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投诉或相关质疑、或投诉质疑不成立的,招标人在公示结束后按程序确定中标人,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法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的投诉或相关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
F.23.2 | 确定中标人 | 1.中标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签订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F.23.4 | 重新招标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 |
F.24.1 | 合同签订 | 1、中标人与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潼南分公司签订合同。 2、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具体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每年合同到期前由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为合格的,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招标人将不再续约)。 |
F.25.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5%。 提交时间: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3.退还方式: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如甲方与乙方续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下一期限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如乙方考核不合格甲方不与乙方续签服务合同的,甲方将于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
F.27.2 | 取消中标资格的情形 | 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以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中标,经招标人核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F.27.5 | 监督 | 本项目招标活动全过程接受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潼南分公司的监督管理。 |
G 招标服务费 | ||
G.28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费以三年服务期内的中标总价为基数,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收费标准的7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各投标人自行将该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
G.29 | 入场交易服务费 | 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18】54号文件规定,由中标单位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额缴纳。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此项费用并纳入投标总价中,但不单列。 |
H 其他 | ||
H.30 | 分包和转包 |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和转包,招标人一旦发现中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
H.31 | 招标人考察 | 中标公示结束后,采购人保留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综合考察第一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实施能力等进行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考察通过,招标人将向该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果考察没有通过,招标人将依序对其他中标候选人进行相同的考察,也可以重新采购。 招标人考察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核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资格。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评标报告,重点核实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相关证明资料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二)评估中标候选人是否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对照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重点核实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的响应是否真实,评估能否全面满足招标项目的需要。 (三)调查中标候选人是否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 (四)调查中标候选人是否有因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情形。 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报价进行核实,若发现其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招标人将拒绝把合同授予该中标候选人。 |
H.32 | 其他内容 | 1.招标人及招标监督部门保留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申请材料进行进一步查验的权利,发现弄虚作假者,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资格或入围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对其提出索赔的权利。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不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行为情形之一的,列入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根据情节轻重,1-3年内禁止参加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新的采购项目,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4)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投标人向烟草行业干部职工行贿的。 |
如本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及招标文件有矛盾或不一致的,若有补遗澄清说明的,将以补遗澄清说明为准;如果没有澄清说明的,均以本前附表为准。
附件:废标情况一览表
废标情况一览表
一览表废标条件之外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判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中有一项被视为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名称 | 废标条件 |
1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11.2 |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
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12.1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
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14.3 | 投标人应以A4幅面纸张编制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并注明正副本,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
4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E.19.4.1 | 没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
5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E.20.1.2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
6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E.20.2 |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指投标内容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作实质性的变更。 |
7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20项评标程序 | 20.1初步评审 20.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部分第 19.4.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20.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2.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0.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
8 | 第四章 项目概况及要求 | 投标人拟派人员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按废标处理。 |
9 | 其他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1.3.1招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服务时间: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服务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A投标人
2.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2.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相应营业范围的国内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2.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烟草行业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参加投标;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者由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投标,或者接受过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招标项目提供的咨询;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或者接受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的单位为本招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4.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招标文件格式)。
2.5对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应并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技术要求及规格等全部内容,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5.3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质疑和澄清问题的回答内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向投标人发出。如果招标人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则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文件如果有修改和答疑,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或答疑补疑。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经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C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7.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组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投标文件填写说明
9.1投标文件用A4幅面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9.2投标函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投标书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10.1投标书附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11. 投标报价
11.1所有投标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投标人要填写产品价格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如有价格变动时,应加以详细说明。除此以外,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投标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投标价。
12. 投标保证金
12.1本项目约定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转账支票或电汇或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
12.3未按12.1和第12.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2.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5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签约或不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提供履约担保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支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和第29条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的。
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3.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8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4.2投标人应填写全称,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
14.3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4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14.5投标文件如果有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同一签署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14.6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D投标文件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等方式寄送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5.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15.1要求密封并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遗失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6.投标截止时间
16.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6.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要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的要求,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其修改或撤销方能被招标人接受。
17.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7.3投标人撤销投标要求的,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的,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要求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7.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主持人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
18.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视项目情况可请公证人员参加开标过程的公证。
18.3招标人应请有关监督部门的人员参加开标过程的监督。
18.4投标人可自愿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18.5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6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9.评标
19.1评标委员会。
19.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19.1.3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19.1.4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
19.1.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19.2评标原则
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9.3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部分19.4.2款规定进行评审,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19.4评审标准
19.4.1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A2条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2.5条;
(3)响应性评审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4.2评审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9.6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评标”中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评标”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0.评标程序
20.1初步评审
20.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部分第 19.4.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20.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 2.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0.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0.2详细评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3评标结果
20.3.1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0.4评标报告
20.4.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20.4.2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21.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等专门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1.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1.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21.4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
22.招标过程保密
22.1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的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22.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3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现场对投标人保密。
F授予合同
23.中标通知书
23.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后按程序公示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招标人在公示结束后按照烟草行业内部审批程序确定中标人,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法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3.2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且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23.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签订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3.4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23.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当按照前述12条相应条款规定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原则上对落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
23.6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后,将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在重庆烟草系统参加投标及供应等合作,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予以没收。
24.签订合同
24.1中标人应该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提供履约担保并与买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4.3凡中标人在投标书中所作承诺、服务方案,将作为合同重要条款之一,必须履行,如不能履行,将视为自动放弃或追究违约责任。
25.履约担保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6.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1)招标公告截止后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人的。
26.2不再招标
(1)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
(2)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报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它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
27.纪律和监督
27.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27.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7.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标。
27.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7.5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
G招标代理服务费
28.招标代理服务费
28.1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2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H其他
29.其他内容:
29.1交易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招标人要求参与招投标各方在整个招标过程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一)、定义下述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或抬高投标总体价格水平,剥夺招标人从自由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二)如果评标委员会所建议的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及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其投标将被拒,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同时,招标人保留依法对该投标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如果多个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及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同时,招标人保留依法对该投标人提起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