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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林业局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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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扑救装备项目中标公示

招标详情

四平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扑救装备项目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SP202202003
【信息时间:2022-02-18 】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一、项目编号:SPZFCG-JZXTP2022-001

二、项目名称:四平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扑救装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泰州市玉林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江洲南路319号

中标(成交)金额:1,11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风力灭火机 品牌:润林 规格型号:BL1200 数量:60台 单价:4490.00元;

名称:高压细水雾灭水枪 品牌:润林 规格型号:6MSW-9 数量:9台 单价:7900元

名称:组合工具 品牌:润林 规格型号:6MZG-7 数量:20套 单价:290.00元

名称:二号工具 品牌:润林 规格型号:6GZ-2 数量:59把 单价:38.00元

名称:割灌机 品牌:润林 规格型号:CG-1 数量:20台 单价:1695.00元

名称:野外炊具 品牌:润林 规格型号:6YC-2N 数量:1套 单价:9549.00元

名称:急救包 品牌:润林 规格型号:RL-JZ 数量:100套 单价:119.00元

名称:高压水泡 品牌:润林 规格型号:RL-GS3 数量:4台 单价:16950.00元

名称:背扶式灭火装置 品牌:润林 规格型号:RB-LM3 数量:4台 单价:25600.00元

名称:消防头盔 品牌:润林 规格型号:RL-XFT1 数量:100顶 单价:198.00元

名称:阻燃服装 品牌:护林牌 规格型号:HLF 17 数量:353套 单价:875.00元

名称:逃生面罩 品牌:润林 规格型号:RL-TM13 数量:200个 单价:119.00元

名称:防扎鞋 品牌:润林 规格型号:RL-FZ2 数量:336双 单价:169.00元

名称:阻燃手套 品牌:润林 规格型号:RL-Z2T 数量:100付 单价:48.00元

名称:防烟眼镜 品牌:润林 规格型号:RL-FYJ 数量:200付 单价:99.00元

名称:背包 品牌:润林 规格型号:RL-B11 数量:50套 单价:74.00元

名称:作训服 品牌:润林 规格型号:FZX-6 数量:200套 单价:240.00元

名称:作训胶鞋 品牌:润林 规格型号:ZX-JX2 数量:200付 单价:70.00元

名称:指挥作战服 品牌:护林牌 规格型号:HLZH —1 数量:30套 单价:1005.00元

名称:掌上型双星测量定位导航仪 牌:佳明 规格型号:etrex221x 数量:10个 单价:150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田菲、张景海、刘长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四平市林业局

地 址: 四平市铁西区

联系方式: 刘广宇 13904342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2号四平市财政局七楼

联系方式: 0434-3216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远锋

电 话: 0434-3216009

八、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四平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扑救装备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JZXTP2022-001.doc

2011电子版讨论稿

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类竞争性谈判文件

(通用部分)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1.适用法律:本次谈判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2.采购组织者(招标人)和采购人:本项目由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负责组织;采购人为四平市林业局,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

3.谈判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禁止一标多投:每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套响应文件。参与提交了一套以上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使其参与提交的全部响应文件无效。

5.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

5.1 谈判文件的构成:

(通用部分)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需求部分)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货物需求和评审方法

第三章 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第四章 附件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

6.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采购人可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补充。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6.2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

6.3 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在响应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自行决定酌情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延长响应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时间。

7.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7.1 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资格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7.2 供应商应提交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求部分)第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7.3 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谈判保证金。

8.响应文件的编制

8.1 报价货币: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8.2 报价语言: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提交报价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8.3 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4 响应文件规格须采用A4幅面,须双面打印,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连续编码,要求胶订,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规定的格式制作,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8.5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在提交报价、谈判、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报价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8.6 采购中心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9.报价方式

9.1 采用两次报价方式。供应商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进行第一次报价,在谈判后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

9.2 两次报价均应报出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第二次报价时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9.3 两次报价均应报出在谈判文件指定地点交货、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的全部价格。供应商第二次报价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响应文件予以拒绝。

9.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0.谈判保证金

10.1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邀请书》标明的采购中心账户名称,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足额提交谈判保证金。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只适用四平市内,票面写明收款方名称,出票人账号、付款行名称并加盖出票方财务印鉴)、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银行保函或其它保函方式单独提交(均为原件),并经过项目负责人当场确认后参加报价。转账支票(票面写明收款方名称,出票人账号、付款行名称并加盖出票方财务印鉴)有效期为自开启当日起不少于10天,其他票据有效时限为自开启当日起不少于25天(遇到国家法定3天假日的,在假期结束后3日内开启的,有效期为自开启之日起不少于18天)。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无效。同时供应商必须将票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章)装订于响应文件内最后一页。

招标人特别声明:供应商在提交保证金时,必须注明响应人名称,未注明的或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供应商以现金、现金支票、银行转入、汇入(存入)等方式提交的谈判保证金,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

特殊约定:如果因响应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响应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启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复印件装订于响应文件内最后二页(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财务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0.2 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3 谈判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响应文件予以拒绝。

10.4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

10.5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

10.6 谈判保证金将一律由项目负责人退还。

10.7 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代表和递交响应文件人不是同一人的;

(2)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3)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在谈判过程中严重扰乱谈判程序的;

(6)谈判文件规定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11.报价有效期:

11.1 报价有效期为自公开报价之时起90天。响应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

11.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可与报价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中心要求修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

11.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

12.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2.1 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的格式提交)。

12.2 响应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3.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采购中心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3.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对响应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3.3 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3.4 在第二次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4.响应文件的递交

14.1 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装订成册、密封,在信封上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谈判邀请书”规定的谈判地点和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中心。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中心对于供应商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

14.2 响应文件份数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为正本复印件,骑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14.3 采购中心将拒绝接受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4.4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废止,采购人对谈判文件做实质性修改后,重新组织采购。

(1)响应截止后,如果响应人不足3家;

(2)响应截止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

(3)评审过程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5.谈判预备会议

15.1 采购中心将在《报价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谈判预备会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审查。

15.2 谈判预备会议由采购中心组织并主持。会议开始,先由监督人员或者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然后,由采购中心当众宣读在规定的“确认参加谈判截止时间”之前确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提交谈判文件的情况,报价方式、谈判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

15.3 按照本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将原封退回供应商。

15.4 采购中心将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包括按供应商须知第15.2款的规定在会上宣读的全部内容。

15.5 提交响应文件及举行谈判预备会议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2)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3)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密封的;

(4)到谈判截止时间未签到的;

(5)报价供应商名称与确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

(6)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响应文件时属于无效报价的其他情形。

16.谈判和评审过程的保密性:从响应截止时间起,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除按谈判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审结果外,凡与谈判有关的资料以及授予合同的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谈判项目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7.谈判程序

17.1 谈判小组:谈判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谈判和评审工作由采购中心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的专家成员在采购办监督下由采购中心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要向采购中心出具授权函)。需要设立谈判小组组长的,谈判小组组长由专家担任并由谈判小组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谈判和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独立进行谈判和评审,负责完成谈判和评审的全过程直至评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中心只负责评审组织工作,不参加评审。

招标人应当组织评审专家认真核对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资信证明材料,切实履行职责。如发现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对有关政策、法律、制度规定等方面出现的误解,应当并进行正确的阐述和纠偏。

谈判小组成员如发现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招标人说明情况并提出修改意见,采购人应当按照评审专家给出的意见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如采购人坚持不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采购中心可暂停本项目的采购工作,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17.2 审查供应商是否存在串通响应行为: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响应行为,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应作废止处理。评审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报告采购办: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

(3)一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供应商公章的;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

(6)一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供应商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响应作废止处理;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供应商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8)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9)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供应商串通响应的其他情形。

17.3 对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谈判小组将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商务(供应商资格)审查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参加谈判的资格。

17.4 谈判: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集体与商务(供应商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17.5 商务(供应商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

17.5.1 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修改后的谈判文件”,并提交给商务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由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修改后的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第二次报价。

17.5.2 第二次响应文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必须与响应文件签字人相符,并提交其有效身份证件供审查,需要加盖公章时,供应商应按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加盖公章);

17.5.3 第二次报价将在所有合格供应商在场的情况下公开进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7.6 审查合格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应予废止。

17.7 审查第二次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修改后的谈判文件”的要求

17.7.1 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修改后的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规范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7.7.2 重大偏离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第二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予以拒绝。

(1)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提交的文件无效或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

(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

(4)响应文件明显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

(5)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检验标准和方法等明显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6)响应文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

(7)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和顺序编制页码或装订的;

(9)其他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情形。

17.7.3 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7.7.4 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7.8 报价的审查: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以第二次公开报价会上当众宣布的总报价为准。公开宣布的总报价即为评审价。

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止。

18.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谈判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供应商必须响应本国产品,响应进口产品的为无效响应。

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

19.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

19.1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凡明示包含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人必须提供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

19.2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供应商必须响应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必须贴有操作系统正版产品密钥标签),否则响应无效

20.信用记录查询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响应人应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签订合同

21.1 采购中心将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1.2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1.3 成交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和采购中心签订合同。如果成交商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供应商在被谈判小组评定为成交商之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成交的,按本条规定处理。

21.4 成交结果将在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

22.保密和披露:

22.1 供应商自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2.2 招标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

22.3 在下列情形下: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响应(报价)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23.质疑和投诉

2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23.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3 在资格性条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前提下,只接受符合资格性条件供应商的质疑。

23.4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办提起投诉。

第二章 合同条款

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或供需双方和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签署的、在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格”系指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供货和履行合同有关的辅助服务。

(5)“需方”系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使用单位。

(6)“供方”系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7)“日、天”指日历天数。

(8)“工作日”指扣除法定节假日后的天数。

2.合同标的:详见谈判文件“货物需求及要求”及供方的响应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3.合同价格、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4.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5.包装要求及包装标志: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应按国家或者制造厂商的企业标准进行包装和标记。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6.伴随服务

6.1 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6.2 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在制造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7.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7.1 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详见谈判文件、供方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7.2 如果上述第7.1款无特别约定,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从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1年。

8.质量保证

8.1 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条款第7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索赔。

8.3 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在接到需方的通知后,应在本合同条款第8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8.4 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合同条款第7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验收:

9.1 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或由需方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于七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与供方共同在《四平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9.2 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货物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3 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总报价中。

10.索赔

10.1 需方有权根据当地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

10.2 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供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过供需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供方应同时按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1.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1.履约延误

11.1 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

11.2 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的情况,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或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

12.2 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2.3 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

12.4 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13.履约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14.不可抗力

14.1 如果供需双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4.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供需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14.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供需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5.税费

15.1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

15.2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5.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6.争议解决方式

16.1 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书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2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7.违约终止合同

17.1 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

17.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17.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7.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8.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

19.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

20.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21.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2.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采购合同编号:SPZFCG-HT2022-004

(见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四平市政府采购货物类合同模板》)

合同签订联系方式

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科(0434-3216002)


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四平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扑救装备等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需求部分)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国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有关政策的要求,请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注意厉行节约,请勿将与评审无关的因素编辑到响应文件中。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四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四平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扑救装备等项目进行国内(指关境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项目概况

(四平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扑救装备等)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2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PZFCG-JZXTP2022-001

项目名称:四平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扑救装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113.117万元。

采购需求:森林防火扑救装备一批。(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须在响应文件里提供响应人代表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1个月内以响应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响应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三、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四、谈判预备会议:无。

五、供应商注册、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响应确认:

从即日起至2022214(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谈判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响应人必须在距离开启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响应”界面点击“响应”按钮,否则响应无效;点击“响应”按钮后,开启时不参与响应的,将依法依规对不诚信进行处理并曝光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2月16日13:3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须邮寄响应,确保开前邮到,邮寄相关事宜联系项目负责人,非中、高风险地区不接受邮寄响应

地点: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3 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

七、谈判时间、谈判地点及预备会议地点

谈判开始时间:2022年2月16日13:30

地点: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谈判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开启现场提交转账支票(只适用四平市内,票面写明收款方名称,出票人账号、付款行名称并加盖出票方财务印鉴)、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银行保函或其它保函原件方式缴纳谈判保证金,如果因响应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响应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启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十、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四平市林业局 

地 址:  四平市铁西区  

联系方式:  刘广宇 13904342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2号四平市财政局七楼   

联系方式:   0434-3216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远锋

电   话: 0434-3216009 

十二、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

开户行:建行四平金财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243000122

账户名称: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2001622336055000306

第二章 货物需求和评审方法

一、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标的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风力灭火机

1.风机符合T/CNFMA B001-2018、GB/T10280-2008规定;

2.工作方式:背负式;

3.启动方式:手启动;

4.发动机型式:风冷二冲程;

5.排气口温度:≤227℃;

6.发动机温度:化油器进气口温度≤42℃;火花塞座≤232℃;

7.燃油:汽油和二冲程机油的混合油,混合比例25:1;

*8.发动机排量:≥77CC;

*9.发动机功率和标定转速≥3.5kW/7000r/min;

*10.有效风力灭火距离:≥2.3m;

*11.出风口风量:≥0.47m³/s;

12.常温起动时间:≤5s;

13.耳旁噪音:≤101dBA;

14.手把振动:≤1.9m/s²;

*15.油箱: ≥2.3L;

*16.一次加满油连续工作时间≥90min;

*17.可选配三种出风口(减少和地面的接触):

适用于干燥地面的半球托举插拔式矩形出风口;

适用于湿润地面的半球托举插拔式椭圆形鸭舌出风口;

插拔式圆形出风口,出风口直径8cm;

*18.风筒形式:可伸缩式,符合T/CNFMA B001-2018规定;

19.出风筒最大直径≥12cm;

20.出风筒最小直径≥10cm;

*21.整体结构:整机背架与发动机之间为弹簧浮点式减震结构;机器主机底部主要采用耐用和防火金属材料;

22.人体工程学设计背带,直接连接在油箱上,降低机器重心,减少使用时液体晃动。同时背带有快速解开按钮,确保防火应急危险场景下迅速松脱。符合T/CNFMA B001-2018规定;

23.采用144mm2大面积空滤滤芯,确保复杂环境下进气通畅;

*24.油门操控把手具有防静电功能,可前后180°无级无限调节;

*25.整机净质量≤9.3kg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标“*”的参数需在检测报告中体现,否则视为不响应)

60

4500.00

270000.00

2

高压细水雾灭火水枪

1.整机:整机采用不锈钢支架,整机可以背负式使用、背负式行军;

*2.可选用两种喷头:A、四种喷射工况喷头;B、七种喷射工况喷头,喷头在机器不停机且最大功率运转时可直接调整七种喷水方式;C、可选用喷射泡沫部件;

*3.水平射程:直流≥15m;远程细水雾:≥12 m;近程细水雾≥6m;

*4.垂直射程:≥11m;

5.起动性能:≤6s;

*6.额定压力:≥10Mpa;

*7.最大压力:≥12Mpa;

8.整机整备质量:≤25kg;

9.整机净质量:≤10kg;

10.每袋水最大连续喷射时间:≥20 min;

11.最大出水流量:≥9 L/min;

12.水袋容积:≥20L;

13.发动机形式:单缸、风冷、二冲程;

14.最大功率: ≥2.4KW/9000r/min;

15.整机具有吸水功能,吸水时间按现场测试的为准,吸水时间越快越好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标“*”的参数需在检测报告中体现,否则视为不响应)

9

8000.00

72000.00

3

组合工具

背负式使用,背负式行军;采用整体式透气弹力珍珠棉背腰部衬垫,可有效缓解肩部压力,背带和护腰可拆卸,展开后可作为防潮垫使用;工具为嵌入式摆放。

(一) 工具箱:

*1.材料:PE塑料(高低压聚乙烯);

2.耐热温度≥75℃;

*3.承重≥240Kg;

*4.展开长度≥1250mm;

*5.外型尺寸(长×宽×高)≥660×340×140mm;

6.净质量≤4.5kg;

7.整备重量≤10Kg;

(二)工具:

1.组合锹:锹板厚度 ≥1.6mm;锹面有效尺寸(长×宽)≥208×150mm;

2.组合耙:耙头外形尺寸≥170X205mm;耙齿长≥100mm;耙齿数≥5;

3.组合头:扑火头材质为阻燃胶条;扑火头胶条数量≥12条;

4.手锯:有效锯切长度≥380mm;有效锯切最大宽度≥100mm;

5.工具杆:两节钢管连接;每节钢管长度≥480mm;

6.斧头:斧头刃宽≥100mm;斧头硬度≥55HRC;斧头质量≥0.8kg;

7.砍刀:砍刀质量≥0.65kg;刀体长度≥230mm;砍刀硬度≥50HRC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标“*”的参数需在检测报告中体现,否则视为不响应)

20

300.00

6000.00

4

二号工具

木杆直径:Ф38mm;木杆长度:1500mm; 拍头:优质橡胶条,双卡箍捆绑牢固耐用 胶条长度:550mm;胶条宽度:20mm; 胶条厚度:2.5mm

59

40.00

2360.00

5

割灌机

1.能够背负式使用及行军;

2.要求工作轴传动方式为软轴传动;

3.发动机型式:风冷四冲程发动机;

4.能够满足切割灌林丛及草皮(具有80齿和呢绒打草头两种刀片);

5.手把振动≤3.3m/s²;

6.启动时间≤15s;

*7.整机净质量≤5.5kg;

*8.启动方式:电启动和手启动;

9.发动机要求:

(1)排量≥35cc;

(2)最大功率≥1.8hp;

(3)耳旁噪音:怠速≤78 dB(A)、高速空转≤98 dB(A);

*10.电启动装置要求:

(1)形式:便携式;

(2)净重量≤8kg;

(3)外形尺寸(mm)≤350*350*150;

(4)连接装置:工业接头、插座;

(5)配套电池要求:6Ah、12V,充电时间4~6h,充满工作次数≥50;

11.每10机器配备一组电启动专用装置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标“*”的参数需在检测报告中体现,否则视为不响应)

20

1700.00

34000.00

6

野外炊具

材质:不锈钢; 尺寸:展开480*839*573mm;

折叠:488*305*306mm ;

长桌:480*839*537mm;

连接板:244mm;

设备清单:锅盖、饭碗、汤盘、菜盘、汤锅、多功能折叠锅、防风炉、饭勺、漏勺、汤勺、筷子盒、调料瓶、洗洁精、挡风板、菜板、外接气罐软管、转换接头、灯杆、坨撑;

集成箱式专利设计,实现了在较小的空间内收纳了厨房所需的一切必备用品,配备火力强大的七星灶,解决了烧、烤、炒、煎、保温等各种需求。加配防风炉,解决同时炒菜做饭的问题,双气罐插和设计,供气更稳定,外接气源接口,可以使用各种燃气接入。同时保证寒冷环境正常使用,折叠式挡风板保证有风的环境的正常使用;加厚不锈钢各项提,坚固易清洁,多用途,使用方便

1

10000.00

10000.00

7

急救包

规 格:20*8*14cm;面 料:耐磨牛津面料;

配备清单:剪刀、 压敏胶带 、瞬间水带、救生哨、保温毯、三角巾、止血带、 bet绷带、自粘弹力绷带、多功能工具刀、小创口处理组合、手电筒;

品质优良选料精细,防水防腐、坚固耐用,同时兼具舒适性;配置合理,行业性强,快速响应及时救援,方便携带,野外生存必备;

规格:35.5*20*21.5cm; 配置:30件套三层口罩、冰袋、胶带、酒精消毒液、消毒片、碘伏片、扣针、碘伏消毒液、镊子、双头棉签、急救地毯、创可贴、绷带、甲紫、清洗盐、剪刀、烫伤软膏、不锈钢镊子、急救手册、酒精片、大号止血贴、止血带、纱布片、过氧化氢、脱脂棉、碘伏棉签、清凉油、三角巾、玻璃温、眼罩贴; 质量保证终身保修;急救用品齐全;材质耐用耐腐蚀抗压;做工精细,铝合金包边,耐用防滑;生态面板,环保健康、密闭性强

100

120.00

12000.00

8

高压水炮

一、基本参数

1.气瓶:工作容积(L)≥3、工作压力(Mpa)≥30;

2.储液罐:容积(L)≥12、工作压力(Mpa)≥0.85;

3.软管长度(m)≥1.5;

4.储液罐安全阀开启压力(Mpa)≥1.1;

5.减压器安全阀开启压力(Mpa)≥1.1;

6.减压器调控输出压力(Mpa)≥0.85;

7.装置总质量(kg)≤35。

二、喷射性能

1.直流 流量(L/s)≥0.35、喷射时间(s)≥35.5、射程(m)≥12.5;

2.细水雾流量(L/s)≥0.3、喷射时间(s)≥36、射程(m)≥9.3、

喷射角(°)≥60;

3.喷泡沫射程(m)≥15;

4.灭火枪手柄操作力(N)≤18;

5.喷射剩余率(%)≤1.5

4

17000.00

68000.00

9

背扶式灭火装置

可连续喷射灭火剂200L以上:

1.工作压力Mpa≥0.9;

2.流量L/min≥15;

3.喷射距离m≥13.5;

4.整置质量kg≤12;

5.软管长度m≥0.9;

6.液箱容积L≥20;

7.电机电压:电机标称电压24V;

8.电池电量:电池标称电量:6Ah

4

26000.00

104000.00

10

消防头盔

组成:本产品由帽壳、帽衬、面罩、披肩等组成,颜色为森防桔红色,总重量<700g。

执行标准:LY/T 1389-1999 森林消防头盔帽壳采用ABS材质阻燃材料铸模而成。帽壳可承受最大冲击力≤3200N;耐穿透性能:钢锥与头模不产生接触;耐燃烧性能:火源离开帽壳后,续燃时间不超过5秒;耐热性能:帽箍、帽托缓冲层和下颌带均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采用顶筋加透气结构,头盔两侧或顶部应有通气孔洞,表面光滑亮丽,四周有沿。

帽衬采用双层六根结构,良好的冲击吸收能力,通用帽箍,方便调节。

面罩采用聚碳酸酯材质耐热材料,可见光透过率≥90%.

披肩织物,纯棉阻燃布,单位面积质量≥380g/㎡;面料阻燃性能,洗涤50次后续燃时间:T≤1S,W≤1S,阴燃时间T≤1S,W≤1S,损毁长度:T≤20mm,W≤20mm;燃烧特征:炭化;熔融滴落:无;多层结构:外层为铝箔隔热垫,起到热保护作用;铝箔材质为本色同类阻燃布与铝箔的符合;有效遮挡热辐射

100

200.00

20000.00

11

阻燃服装

符合国家 GB/T 33536-2017《防护服装 森林防火服》规定标准。

面料:100%芳纶面料;

颜色:橘红色;

面料阻燃性(洗涤50次后):续燃时间≤1S,阴燃时间≤1S;

损毁长度:经向≤20mm,纬向≤25mm;

面料断裂强力:经向≥1100N,纬向≥1000N;

面料撕破强力:经向≥100N,纬向≥100N;

面料热稳定性:≤10(260℃±5℃)%;

单位面积质量≥160g/m2;

面料水洗尺寸变化率性能要求-2.5%~+2.5%;

甲醛含量限量:≤75mg/kg;

耐洗色牢度:原样变色≥4级、涤布沾色≥3-4级、棉布沾色≥3-4级;

耐水色牢度:原样变色≥4级、涤布沾色≥3-4级、棉布沾色≥3-4级;

耐摩擦色牢度:干摩擦≥3-4级、湿摩擦≥3级;

耐酸汗渍色牢度:色泽变化≥3-4级、涤布沾色≥3-4级、棉布沾色≥3-4级;

耐碱汗渍色牢度:色泽变化≥3-4级、涤布沾色≥3-4级、棉布沾色≥3-4级;

整套配置:上衣、裤子;

服装结构为分体式三紧结构,袖口紧,领口紧,脚口紧。

衣袋袋盖对称覆盖袋口,每边长度应大于袋口长度1cm;

上衣后背热转印技术的反光字:文字可依据用户要求确定;

胸牌规格:40mm×120mm;魔术扣粘合,左右胸各一个;字为“中国森林防火”或用户指定;

臂章规格:86mm×100mm;魔术扣粘合,印字、胸牌、臂章、帽徽图案及配色,依据LY/T 2668-2016 森林防火人员佩戴标志执行;

外观应平整、折叠端正、不得有汗渍、疵点和其他有损外观的缺陷。各部位缝合整齐,牢固,松紧适宜。线路线迹整齐,无明显歪曲或堆砌,无跳针、开线、断线。收线处必须有回线,不少于0.8cm。包装标志应当有制造厂名称、地址、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353

880.00

310640.00

12

逃生面罩

过滤性能:≥95%; 双目视野:≥55;重量:≤1000g;总视野:≥70;防毒时间:30分钟

200

120.00

24000.00

13

防扎鞋

鞋头配有刚包头,提高防砸性能,又有绝缘性能,穿着舒适;鞋底配有刚中底,提高防穿刺性能;外底有突纹,有效防滑;双耳提环方便携带,穿着迅速;大底和靴帮由抗老化绝缘胶制成

336

170.00

57120.00

14

阻燃手套

材 质:手掌手背处均采用纯皮制作,透气型;

手 套 腰:上部加有纯棉阻燃腰,可保护手部;

皮层厚度:≤ 0.8mm;

阻燃性能:阻燃等级达到国际 B1 级;

功能说明: 阻燃、防尘、防刮、耐磨、醒目、行业性强、能保护队员安全、适合开展灭火作业

100

50.00

5000.00

15

防烟眼镜

镜片材质:PC(聚碳酸酯) 镜框材质:聚氯乙烯塑料;

镜片规格:16cm*9cm;

重量:109克;

特点:具有高强的抗冲击力,可以抵御45m/s的告诉冲击;

高质量环保贴面海绵,密度高防烟防尘

200

100.00

20000.00

16

背包

背负方式:双肩背负、战术手提;

颜 色:数码迷彩;

材 质:1000D防水牛津布料;

规 格:40*36*15cm ;

材质选用高质量的牛津布料,防刮耐磨,并且具有防水功能(水pu涂层)设计完美,可收纳多种野外生存必备物品;作训、户外、勘探必备,用于携行与战斗

50

75.00

3750.00

17

作训服

1.面料:耐洗性强的纯棉阻燃纱卡;执行标准:GB8965-2009B级;

2.颜色:绿色数码迷彩;

3.阻燃性能:续燃时间≤0.5s(经向、纬向);续燃时间≤0.5(经向、纬向);毁损长度:≤90(经向、纬向);

4.燃烧特征:无熔融、滴落;

5.断裂强力(洗后):经向≥990N;纬向≥870N;

6.撕破强力:≥35N(经向、纬向);

7.膝盖和肘部双层设计,袖口裤口和上衣下摆收紧设计;

8.功能特点:采用钩、扣,便于连结解脱;扣、钩不易燃,不易融;

9.左胳膊袖缝制“森林防火”臂章

200

250.00

50000.00

18

作训胶鞋

1.鞋底为优质橡胶,阻燃耐高温,与防穿刺网模压成鞋底;

2.剥离强度:≥60N/cm;

3.耐折:≤10mm,耐:磨≤7mm;

4.硬度(邵式A)60-80;

5.鞋底防穿刺、防滑设计; 6.材质:反绒牛皮、钢板; 7.颜色:迷彩沙黄;

8.帮和舌头一体设计,正面开口系鞋带,鞋眼7对,鞋带压舌结构,舌与面一体设计,防尘、防火星

200

75.00

15000.00

19

指挥作战服

材质:100%芳纶面料,有里子;

颜色:兰色;

面料阻燃性(洗涤50次后):续燃时间≤1S,阴燃时间≤1S;

损毁长度:经向≤20mm,纬向≤25mm;

面料断裂强力:经向≥1100N,纬向≥1000N;

面料撕破强力:经向≥100N,纬向≥100N;

面料热稳定性:≤10(260℃±5℃)%;

单位面积质量≥160g/m2

面料水洗尺寸变化率性能要求-2.5%~+2.5%;

甲醛含量限量:≤75mg/kg;

左袖加有“指挥”字样袖标;

右袖有袖兜,可放置一些指挥员办公用小物品;

衣领为高开式西服领,可配合衬衫穿着;

前胸左上兜加有“防火指挥”字样的金属胸牌,便于识别身份;

袖头、底摆为收紧式设计,便于指挥员工作

30

1050.00

31500.00

20

掌上型双星测量定位导航仪

1.尺寸(cm)≤ 5.4×10.3×3.3;

2.显示屏尺寸≤2.2英寸;

3.屏幕分辨率≤240x320;

4.内存≤8G;

5.支持存储卡:microSD™卡;

6.重量(含电池)≤141.7克;

7.电池使用时间≥ 22h;

8.具有高灵敏接收器、USB接口;

9.支持导航地图、支持等高线地图、支持DEM高程地图、支持自制图片地图;

功能:航迹测面积、航线测面积、位置求平均、可在北京54、西安80、CGCS200等多种坐标系统与格式间转换、蜂鸣器声音提醒、图片浏览器、照片导航、位置求平均、日月天文、支持自定义兴趣点、兼容潮汐表

10

1580.00

15800.00

其他要求: 标“*”的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为各种设备所要求的主要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

技术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质量保证期:1年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

交货地点:四平市林业局

交货方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请供应商注意:

谈判文件中各种设备所要求的主要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必须全部满足,不允许有缺项或者负偏离,如果不满足将导致废止。

二.评审方法及标准

谈判小组将只对商务和技术(符合性)审查均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进行详细评审。

2.1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审价法评审,谈判小组将按下述标准评定成交供应商并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排序。按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额外捐赠。

2.2 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初步评定之后、签署评审决议之前,谈判小组将向供应商宣布拟评定的成交供应商,如果报价低的供应商不能被评定为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将解释理由。如果供应商对拟评定的成交结果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提供事实依据。对于供应商提出的意见,谈判小组将当场评审、答复并最终评定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还将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如果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应当在成交结果质疑有效期内书面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三、售后服务要求

3.1 质保期内免费维护,质保期外成本维修。

3.2 按谈判文件(需求部分)第三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格式六“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的规定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

四、履约保证金

4.1 在签署合同之前,供应商须向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合同总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4.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应商提交的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之日止,不计利息。

五、付款方式和条件

5.1 成交供应商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采购人名称(四平市林业局)],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进口产品的报关文件,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5.2 验收合格后,由国库支付。

六、响应文件要求

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3份应密封到一个包装袋里,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七、其他要求

7.1 供应商应对“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的所有货物响应,不可以只对其中的一种或几种响应。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7.2 如无特别说明,本次采购货物所要求的功能配置均为内置的标准(固定)配置,任何通过外接方式实现所要求的功能配置,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7.3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如果含有品牌名称、特定型号、特定配置、特定指标参数、产地等要求,仅作为项目质量水平与系统配置的性价比基准,供应商可以此基准作为参考,提供与含有品牌名称、特定型号、特定配置、特定指标参数、产地等要求的货物相同档次或者更优档次的货物,并且所响应货物的配置、规格和技术参数指标等均应实质性不低于或者优于谈判文件的要求。

7.4 供货时,须原厂包装,须提供原厂供货证明。

7.5 供应商应对响应产品免费负责运输、安装、调试。

7.6 本次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中与报价有关的内容没有实质变更的前提下,同一供应商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响应无效。

7.7 该项目废止以后再次采购的,本次谈判文件与上次谈判文件中与报价有关的内容没有实质变更的前提下,两次都参与响应的同一供应商此次报价高于上次报价的,响应无效。

第三章 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声明:

1.如果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需要进行年检或更换的,但在报价时因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尚未开展年检或更换的工作,使供应商不能提交经年检或合格的资格文件,供应商应提交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2.如果供应商受地域限制不能提供谈判文件要求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谈判小组会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和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第一部分 商务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文件清单:

序号

商务文件名称及要求

是否已按要求提交

文件页码

1

报价函(按格式一提交)

2

开启一览表(按格式二提交)

3

供应商基本情况(按格式三提交)

4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按格式四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

5

供应商资信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信证明文件

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两网站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6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格式五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有效签署

9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携带原件参加响应以备审查)

10

响应人代表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不含退休人员)个人参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响应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

11

售后服务承诺书(按格式六提交)

12

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

13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评审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

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照商务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供应商也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

2.供应商在响应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并加盖公章,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3.供应商应按本格式编制商务文件部分的目录,并在目录中标明商务文件部分

格式一、报价函

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你方政府采购 森林防火扑救装备等 (SPZFCG-JZXTP2022-001)竞争性谈判文件,本供应商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代表 (供应商名称) ,按照你方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全部文件正副本,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

据此函,签字人宣布同意如下:

1.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其中分包报价为:第 元;

元;

…………。

2.如果我方被评定为成交,我们保证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交货时间承诺如下:

包:合同订立后 天;

包:合同订立后 天;

…………。

3.我方人民币 元的谈判保证金与本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

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6.我们对谈判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谈判活动。

7.我们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启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谈判保证金。

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11.本响应文件自开启之时起90天内有效。

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中心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中心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被评定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电话、传真或电传:

邮政编码:

签署日期:

格式二、开启一览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201 年 月 日

标题

内容

响应总价

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谈判保证金

响应要求:

1.“开启一览表”的内容应与“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响应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

2.“开启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启时,“开启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

注:“二次(最后)报价一览表”按“开启一览表”样式改编提供。

格式三、供应商基本情况

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或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产品、生产场所、工艺流程等。

格式四、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致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按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你中心发布的《 四平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扑救装备等 竞争性谈判文件 》(SPZFCG-JZXTP2022-001)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地点为 ,公司全称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方政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

我公司已经按照你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中心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时间:二○一 年 月 日

注:为证明企业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在响应文件里提供体现开启前1个月内缴费记录结束时间合理、缴费状态正常缴费、参保人数不少于3人的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响应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格式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响应的可不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点) (供应商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四平市政府采购 森林防火扑救装备等 SPZFCG-JZXTP2022-001)的响应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

被授权人(代理人)印刷体姓名、手书签名:

格式六、售后服务承诺书

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及 四平市林业局

我公司自愿参加四平市政府采购 森林防火扑救装备等SPZFCG-JZXTP2022-001)的响应。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的响应被评定为成交,我公司对于成交货物,除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对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的所有要求外,还将按照以下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1.我公司成交后将为采购人提供下列售后服务项目:

2.我公司的售后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包括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响应时间):

3.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技术培训安排:

4.我公司用于本项目的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情况、备品备件供应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

5.制造厂商和我公司在本项目所在地(实施地)设置的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及相关情况:

制造厂商和我公司在本项目所在地(实施地)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一览表

序号

售后服务机构名称

所在市县及街区门牌号

联系人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6.附件:制造厂商和我公司的售后服务体系情况及现行规定文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201

第二部分 技术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的技术文件清单:

序号

技术文件名称及要求

是否已按要求提交

文件页码

1

报价明细表(按格式一提交)

2

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信息表(按格式二提交)

3

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材料

4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评审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

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照技术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供应商也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

2.供应商在响应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并加盖公章和/或有效签署,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3.供应商应按本格式编制技术文件部分的目录,并在目录中标明技术文件部分

格式一、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采购产品)

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响应产品)

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偏离情况

原产地及制造厂商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质保期

响应总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响应要求:

1.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费用均应包含在总报价中,数量单位须写明台(套)。

2.所有响应货物均应标明品牌型号、详细功能配置、主要技术参数、功能配置及技术指标偏离情况、原产地及制造厂商等。

3.报价明细表中各项必须如实详细完整填写,凡未按要求填写的,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格式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信息表(按照人员信息的不同增删表格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