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360,0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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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餐饮服务 需求描述: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食堂劳务服务 | ¥360,000.00 | 1(项) | ¥360,000.0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报价截止时间:2022-02-23 17: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请自行下载网上询比文件并编制响应文件,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完毕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上传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询比完成报名和报价。
- (一)服务期限及要求:
(一)项目服务(实施)时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合同签订时间累计不超过三年。
- (二)项目服务(实施)地点: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2号中兴村13号
- (三)考核要求:
1、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随机抽查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一般违约和重大违约。
2、一般违约一次扣除500元,重大一次违约扣除2000元 ,扣除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执行。
3、成交供应商出现一次重大违约情况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成交供应商违约情况由采购方确定。
5、一般违约情况:
(1)餐具用具清洁不到位的;
(2)餐桌及地面清洁不到位的;
(3)供应的菜品里有虫、头发丝、钢丝球等异物的;
(4)后厨清洁不到位的;
(5)垃圾未按要求处理的;
(6)下班后未关闭水电气的;
(7)出现虫害、鼠害的;
(8)工作人员不注意个人卫生的。
6、重大违约情况:
(1)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不服从采购方管理的;
(2)食堂工作人员偷盗采购方食材、厨房设备、用品及其他财物的;
(3)食堂工作人员多次出现一般违约的;
(4)食堂工作人员出现传染病的;
(5)食堂工作人员有违法犯罪活动的;
(6)未按采购方要求配置人员的;
(7)除不可抗力外,未及时安排各种就餐,造成误餐的;
(8)发生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
(9)水、电、气及厨房设备使用不当,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食堂劳务外包人员的工资(人员工资不得于重庆市最新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劳保福利、国家规定的各类保险费用、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费、工具费、装备费、服装费、应急费、餐厨垃圾搬运费、专业消毒和虫害防治费、企业应缴税金、应得利润和管理、政策性文件规定、供方职工可能发生的伤亡等各种不可预见损失以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服务要求及质量保证: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其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等相关内容。
(二)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餐饮制作、食堂管理和清洁卫生等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
(三)合同期内,设专人对接工作,并保证周末及其他任何节假日24小时可联络到对接人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赶到现场。
(四)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如食品卫生问题等)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全部法律责任。
- (六)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一)采购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3%作为履约保证金,在顺利完成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工作后无息退还;
(二)合同价总金额平均分配到合同期内的总计月数,采购人每月结算;
(三)供应商应每次结算前向采购人开具与支付金额等额的正规发票;
(四)采购人每月按照当月考评情况向供应商支付相应合同金额,考核方式、具体支付日期及结算原则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七)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 (八)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网上询比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 (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采购组织形式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原则上按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5%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执行。
- (四)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 单位名称: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鼎创
- 联系电话:15520080139
- 单位名称: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联系人:杨老师
- 联系电话:023-67853728
网上询比文件
(云平台)
项目执行编号: DCZB-CQ-0376
项目名称: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工食堂劳务服务
采 购 人: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第一篇 询比邀请书 - 3 -
一、网上询比内容 - 3 -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3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3 -
四、网上询比有关说明 - 3 -
五、询比保证金(本项目无) - 4 -
六、其它有关规定 - 4 -
七、采购项目执行的采购政策 - 5 -
八、现场踏勘 - 5 -
九、联系方式 - 5 -
第二篇 询比项目服务需求 - 6 -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 6 -
二、项目基本概况 - 6 -
三、项目场地基本情况 - 6 -
四、项目服务总体要求 - 6 -
五、项目服务内容 - 7 -
六、人员配置要求 - 7 -
七、日常管理要求 - 8 -
八、项目其它要求 - 8 -
第三篇 询比项目商务需求 - 9 -
一、项目服务(实施)时间、地点及考核方式 - 9 -
二、报价要求 - 9 -
三、服务要求及质量保证 - 10 -
四、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 10 -
五、知识产权 - 10 -
六、其他 - 10 -
第四篇 评审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 11 -
一、评审程序及方法 - 11 -
二、评审标准 - 14 -
三、无效响应 - 15 -
四、采购终止 - 16 -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 17 -
一、网上询比费用 - 17 -
二、网上询比文件 - 17 -
三、网上询比要求 - 17 -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 18 -
五、成交通知 - 19 -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 19 -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 20 -
八、签订合同 - 20 -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 21 -
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25 -
一、经济部分 - 26 -
二、服务部分 - 28 -
三、商务部分 - 30 -
四、资格条件 - 31 -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 38 -
第一篇 询比邀请书
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食堂劳务服务进行询比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比。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成交供应商(名) | 备注 |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食堂劳务服务 | 36 | 1 | 服务期一年 |
一、网上询比内容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36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网上询比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需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询比(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下载本项目询比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三)询比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二个工作日。
(四)询比文件发售: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开标当天报名签到时现场缴纳。
(五)线上报名
供应商请自行下载网上询比文件并编制响应文件,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完毕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上传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询比完成报名和报价。
(六)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询比报名,并上传了响应文件电子档;
2.按时在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报名签到并购买了网上询比文件;
3.按时递交了纸质版响应文件。
(七)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时间:2022年2月24日北京时间14:00-14:30。(若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与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不一致,以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
(八)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社会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2号)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2月24日北京时间14:30。
五、询比保证金(本项目无)
(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网上询比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 名: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江北支行
账 号:123911157910901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注:各供应商在通过银行转账(电汇)递交保证金时,须在包含但不限于“汇款备注、用途、摘要”栏说明该款项为“询比保证金”若供应商未按以上要求说明款项用途的,在保证金退还时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询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询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询比(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询比费用无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比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执行的采购政策
本项目属于50万以下服务类采购,由采购人工作组按照采购人相关采购制度执行,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要求,本项目参照但不受政府采购或竞争性磋商相关法律制约。
八、现场踏勘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如各供应商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请自行组织实施。供应商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无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已经对现场做过充分详实了解,并在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杨老师
电 话:023-67853728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67865997 15520080139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建新南路11号12-1
第二篇 询比项目服务需求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服务项目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食堂劳务服务 | 1项 | 1、供应商须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登记;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
二、项目基本概况
(一)采购人负责提供相关场地、设施设备,负责食品等原材料采购。
(二)成交供应商责任:
1、负责提供食堂管理、厨师团队和服务人员;
2、负责本项目所有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清洁以及消毒工作;
3、负责原材料使用管理、食品加工制作、库房管理和用餐服务;
4、负责用具洗涤消毒以及本项目所有场地清洁消毒管理工作;
5、保证采购人人员按时就餐,做到及时、卫生、安全、营养、节约、热情、周到。
三、项目场地基本情况
(一)项目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2号
(二)项目场地情况:
厨房50㎡,库房15㎡,面点房7㎡,包房10㎡,粗加工区20㎡,打菜间A15㎡,打菜间B15㎡,两间寝室20㎡;
四、项目服务总体要求
(一)餐饮服务工作
成交供应商应做到服务热情周到,食品健康营养,饭菜卫生可口,色香味形兼具。岗位、人数合理,工作高效,就餐者满意度高,打造名副其实的健康食堂。
(二)食品安全工作
成交供应商应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与执行考核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食品验货、加工、存储的绝对安全,实现零事故目标。
(三)场地安全工作
成交供应商应做好食堂财产物资、设施设备以及食品安全工作,维持好就餐秩序,加大对水、电、气等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力度,具备处置突发紧急事件和应急消防安全等工作能力。
五、项目服务内容
(一)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工作日及其他餐饮服务。
1.工作日早中晚餐就餐人员各约230人,遇接待或采购人单位加班人员就餐临时通知供应商;
2.公务接待用餐、会议用餐服务,采取配餐、自助餐等形式,菜单、价格等按采购人要求制作;
3.采购人要求的其它用餐服务。
(二)食堂供餐时间
1、早餐:08:00—08:50;
2、午餐:12:00—13:00;
3、晚餐:18:00—18:30;
4、供餐时间按照工作安排采购方可实时调整。
(三)菜品制作要求
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制作。
(四)工作内容
1、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方要求配制早、中、晚餐,并定期更换品种和做法;
2、成交供应商根据要求须提前制定出菜肴品种菜单,经过采购人审核后方可执行。
六、人员配置要求
(一)基础配置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备注 |
1 | 红案厨师 | 1人 | 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备有效健康证明,厨艺精良,有三年及以上餐饮工作经验,年龄在50周岁以下。 |
2 | 白案厨师 | 1人 | 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备有效健康证明,有三年及以上的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 |
3 | 工作人员 | 4人 | |
合计 | 6人 |
(二)人员要求
1、成交供应商派遣的工作人员不得低于6人(含管理人员1人),红案厨师不低于1人,白案厨师不低于1人,其他工作人员不低于4人。供应商成交后,未经采购人同意,管理人员、红白案厨师不得调换。
2、成交供应商派遣的所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报采购人备案。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派遣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体检。
七、日常管理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食品卫生管理部门要求的相关证件。
2、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员工的招聘、使用、工资福利及待遇、各类法定社会保险(五险)、意外伤害险、税务交纳等全部事务。
3、成交供应商派遣的员工必须经过采购人面试后方可上岗。
4、成交供应商负责制定并报送每周食谱(月度不重复,每月有变化),根据食谱拟定采购计划,严格控制成本,杜绝浪费。
5、成交供应商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工作安排。
6、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设施设备用品的安全使用,确保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具有科学合理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有效执行机制,就餐完毕应及时对餐具清洗消毒后再存放,节假日后餐具应重洗,确保卫生安全。
7、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生熟食品应分开加工,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规及规章制度。
8、成交供应商负责制定和实施餐饮服务、安全管理、卫生防疫、防止浪费、节约能源等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做好食堂区域内的卫生保洁,餐厨垃圾每天定时清运采购方指定地点,保持排水、排污管沟通畅清洁。
9、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以就餐者满意为服务宗旨。
10、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对房屋、设备设施做任何改动。
11、成交供应商在使用所有厨房设施设备时应爱惜使用,如因人为原因损毁,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2、成交供应商应合理妥善保管、维护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合同生效期间,食堂发生的一切卫生责任事故、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等,由成交供应商全权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篇 询比项目商务需求
一、项目服务(实施)时间、地点及考核方式
(一)项目服务(实施)时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合同签订时间累计不超过三年。
(二)项目服务(实施)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2号中兴村13号
(三)考核要求
1、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随机抽查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一般违约和重大违约。
2、一般违约一次扣除500元,重大一次违约扣除2000元 ,扣除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执行。
3、成交供应商出现一次重大违约情况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成交供应商违约情况由采购方确定。
5、一般违约情况:
(1)餐具用具清洁不到位的;
(2)餐桌及地面清洁不到位的;
(3)供应的菜品里有虫、头发丝、钢丝球等异物的;
(4)后厨清洁不到位的;
(5)垃圾未按要求处理的;
(6)下班后未关闭水电气的;
(7)出现虫害、鼠害的;
(8)工作人员不注意个人卫生的。
6、重大违约情况:
(1)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不服从采购方管理的;
(2)食堂工作人员偷盗采购方食材、厨房设备、用品及其他财物的;
(3)食堂工作人员多次出现一般违约的;
(4)食堂工作人员出现传染病的;
(5)食堂工作人员有违法犯罪活动的;
(6)未按采购方要求配置人员的;
(7)除不可抗力外,未及时安排各种就餐,造成误餐的;
(8)发生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
(9)水、电、气及厨房设备使用不当,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食堂劳务外包人员的工资(人员工资不得于重庆市最新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劳保福利、国家规定的各类保险费用、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费、工具费、装备费、服装费、应急费、餐厨垃圾搬运费、专业消毒和虫害防治费、企业应缴税金、应得利润和管理、政策性文件规定、供方职工可能发生的伤亡等各种不可预见损失以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服务要求及质量保证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其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等相关内容。
(二)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餐饮制作、食堂管理和清洁卫生等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
(三)合同期内,设专人对接工作,并保证周末及其他任何节假日24小时可联络到对接人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赶到现场。
(四)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如食品卫生问题等)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全部法律责任。
四、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一)采购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3%作为履约保证金,在顺利完成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工作后无息退还;
(二)合同价总金额平均分配到合同期内的总计月数,采购人每月结算;
(三)供应商应每次结算前向采购人开具与支付金额等额的正规发票;
(四)采购人每月按照当月考评情况向供应商支付相应合同金额,考核方式、具体支付日期及结算原则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网上询比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评审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评审程序及方法
(一)按网上询比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进行,本项目依法组建的询比小组分别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二)询比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网上询比。
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网上询比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网上询比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②)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7)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
3 | 保证金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提交足额询比保证金(如果有)。 |
注:
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审查
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网上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网上询比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网上询比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网上询比文件要求。 |
3 | 网上询比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网上询比文件第二篇规定的内容作出响应。 |
询比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1)询比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询比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3)在询比过程中询比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询比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4)在询比过程中,询比小组可以根据网上询比文件和询比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网上询比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网上询比文件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网上询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询比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询比的供应商。
(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网上询比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6)询比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所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40%) | 40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询比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询比报价得分。 询比报价得分=(询比基准价/询比报价)×价格权值×100。 |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询比文件“第二篇 询比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 | ||||
2 | 服务部分(30%) | 3 | 供应商制定科学、合理且具有实际可操作性餐饮服务方案。 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评审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独立评分,其中: 1.“优秀”的标准:内容科学性强、针对性强及可操作性强。 2.“良好”的标准:次之于“优的标准”。 3.“一般”的标准: 次之于“良的标准”。 4.“差”的标准:次之于“一般的标准”。 供应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
3 | 供应商有明确的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员工轮换方案、员工教育培训方案。 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
2 | 供应商提供的员工薪酬待遇方案、员工奖惩考核办法 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一般得0.5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
2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日常巡查巡检制度,有完善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可操作的措施和办法。 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一般得0.5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
2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和有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可操作的措施和。 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一般得0.5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
2 | 供应商提供的职工餐具有详细的科学化、合理化膳食结构搭配方案及膳食清单(按照早中晚餐膳食人均20元成本拟定方案和清单)。 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一般得0.5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
2 | 供应商提供具有明确的、具体的公务接待餐的季节时令菜、特色地方菜、外卖加工菜的解决方案(按照自助接待餐人均88元成本和10人桌餐800元成本分别拟定方案和清单)。 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一般得0.5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
2 | 供应商制定完整、具体、操作性强的食品留样制度。 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一般得0.5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
2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卫生保障及防疫管理制度。 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一般得0.5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
10 | 供应商对本项目整体服务方案进行现场阐述,根据各供应商现场阐述情况进行评审。 对项目需求理解透彻、吻合程度高。思路清晰,表达清楚为优得10分; 对项目需求理解比较透彻、吻合程度较高。思路较清晰,表达较清楚为良得5分; 对项目需求理解基本透彻、吻合程度一般。思路基本清晰,表达基本清楚得2分; 对项目需求理解不透彻、吻合程度差。思路不清晰,表达不清楚或未提供现场阐述的不得分。 | 供应商进行现场阐述并回答评审小组提问,可自带演示设备。 | ||
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网上询比文件“第三篇 询比项目商务需求”,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 部分 (30%) | 管理经验5分 | 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管理人员),有一年200人/天以上人员就餐的食堂管理经验的,得3分; 有两年200人/天以上人员就餐的食堂管理经验的,得4分; 具有三年及以上200人/天以上人员就餐的食堂管理经验的,得5分。 本项最高得5分。 |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证明材料须体现就餐人数。 |
人员资质16分 | 1、为本项目配备的红案厨师,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证书得2分,中式烹调师二级证书得4分,具有中式烹调师一级得8分; 2、为本项目配备的白案厨师,具有三级西式面点师证得2分,具有二级西式面点师证得4分;具有一级西式面点师证得8分。 | 供应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业绩 9分 | 1、供应商具有管理同一单位200人/天以上人员就餐的食堂经验的,连续2年的得2分;连续3年的得3分;连续4年的得4分,连续5年及以上的得5分。(不累计计分) 2、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具有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业(食堂劳务外包)业绩的,提供1份合同得1分,最多得4分。 | 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若合同不能体现就餐人数的,则需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一)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询比;
(三)供应商未按照询比采购文件的要求缴纳询比保证金;
(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
(八)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九)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询比的,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询比的;
(十)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比的;
(十一)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
(十二)法律法规和网上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十三)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比采购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网上询比费用
参与询比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网上询比文件
(一)网上询比文件由采购邀请书、询比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评审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条款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比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网上询比文件中,询比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网询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网上询比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四)评审的依据为网上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询比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网上询比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网上询比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网上询比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网上询比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网上询比。
(三)询比有效期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询比保证金(本项目无)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五、询比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询比保证金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网上询比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和商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五)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询比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六)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询比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的密封
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八)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网上询比,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比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询比”(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询比项目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1、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3000元固定收费收取。
2.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以转账、电汇等形式支付。
3.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
账 号:123911157910105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询比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比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询比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遗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注:(以下合同格式为通用版本,合同格式的最终版以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提供的版本为准)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询比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合同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询比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验收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四、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五、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条款差异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条款差异表
四、资格条件部分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格式)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询比采购报价函
询比采购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询比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询比采购。
1、愿意按照询比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服务要求,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3、我方承诺:本次询比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比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询比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网上询比采购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询比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1 | 人员 | 人员固定待遇部分 | 公司管理部分(浮动) | 合计 | ||||
工资 | 五险一金 | ...... | 绩效考核 | 全勤 | ...... | |||
2 | 红案厨师 | |||||||
3 | 白案厨师 | |||||||
4 | 墩子1 | |||||||
8 | 墩子2 | |||||||
9 | 杂工1 | |||||||
10 | 杂工2 | |||||||
11 | 管理及税费 | |||||||
12 | 总计 |
注:本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格式。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询比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
2.该表可扩展。
其他服务资料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询比项目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