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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第四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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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第四中学2022—2023年杨柳青四中教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第四中学2022—2023年杨柳青四中教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2—2023年杨柳青四中教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第四中学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2年02月18日 17: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2月18日至2022年02月25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宏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一标室(天津市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3月0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宏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一标室(天津市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
预算金额¥2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7622798159
采购单位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第四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华道4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娄老师 27397439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宏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先生 17622798159
附件:
附件1项目需求书.docx

项目概况

2022—2023年杨柳青四中教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宏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室,电话:1762279815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HY-2022-A-005

项目名称:2022—2023年杨柳青四中教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及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规模。中小微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第一阶段(技术标) 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二)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最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税收企业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三)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例:电汇银行回单)。供应商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清晰、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18日 至 2022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宏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室,电话:17622798159)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缴磋商文件费后,以纸质或电子版文件售出。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宏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一标室(天津市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宏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一标室(天津市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第四中学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华道42号

联系方式:娄老师 27397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宏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2-2-301

联系方式:刘先生 176227981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17622798159

项目需求书

说明:本磋商文件中,带“★”标记的内容为实质性条款,不得有任何偏离,否则做无效处理。

一、项目总体要求

1、人员配置需要:

厨师长 1名,男性,年龄55岁以下,有餐饮,厨房管理经验;

服务员1名,女性,年龄50岁以下,有2年以上相关经验;

切配、洗碗工2名,男女不限,年龄: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有3年以上相关经验。(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就餐人数:

我校现有就餐人数为122人。

就餐方式:

本项目招标校内教工食堂外包服务,早餐及午餐;分别以自助形式存在。投标人须承诺在杜绝食物浪费的前提下保证供餐量,保证教工吃饱、吃好。

供餐标准:

实现菜式多样化,并须符合营养标准。保证每餐主食选择不少于三种,菜品早餐每人必有1个鸡蛋,中午正餐必须有鱼或肉,必须有1荤菜。

二、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为学校送餐人员要穿戴工作服、帽,衣冠整洁,文明服务,佩戴公司统一管理的上岗证及本人健康证原件或复印件。

2、投标人要对每位派驻人员严格审查,有公安机关的政审证明。另外企业有义务要对每位员工的生理和心理健康负责监管,确保用人安全。投标人对所派驻的员工上好保险,确保用工合法性和今后绝没有劳务纠纷问题出现。

3、投标人要制定完善的停水、停电、停气以及食品安全等应急处置措施,确保教工们按时安全用餐。出现问题能做出快速有效处理。

4、投标人要按照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示范单位要求落实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上级部门检查合格.

5、投标人须明确收费标准、主副食的餐量等信息,并定期公布菜谱及伙食账目。

6、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食品的卫生与安全。

7、食材采购和食品加工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食品安全及卫生标准和规范。

三、食品及加工的要求

1、基本要求

(1)食材选用要求:采购食品原料、食品生产相关材料,必须与有资质、有安全保证的供货商签订有效的供货协议。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要求严格把好食品卫生质量关,坚持做到不买入、不验收、不使用、不加工腐烂变质的原料和食品,并按照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不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不采购有毒或不认识的野菇、木薯,严禁使用发芽马铃薯、四季豆、鲜黄花菜、苦杏仁、散装食用油、野生蘑菇、苦味的瓠子和韭菜等。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才能上岗,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懂得基本卫生知识。

(2)采购人及西青区教育局各相关部门组织有权对投标人的服务和饭菜质量进行实时监督及随机检查。

(3)在供餐的过程中,当日的餐饮不允许使用上一次餐饮的剩菜剩饭。

2、卫生要求

(1)加工场地卫生管理

1.1厨房地面和墙壁水管要保持干净卫生无油污,下水通道保持畅通。

1.2抽烟罩要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明亮,调料的容器要干净,排放整齐。

1.3炒完菜后,须把工作台上下的脏物冲刷干净。

1.4冷菜间须保持各种原料的清洁卫生,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以免发生食品污染,刀与砧板都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2)环境卫生管理

2.1教工食堂的门口、楼梯、洗手间、下水道等的卫生须由专职卫生员负责。

2.2教工食堂的垃圾要有专一的地点存放,每餐要清倒并打扫干净。

2.3教工食堂的走廊。阳台要保持干净,无脏物、杂物堆放,地面无脏水。

2.4教工食堂要做到消灭四害,杜绝蚊蝇横飞的现象出现。

(3)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3.1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3.2食品存放要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3食品加工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标准进行,冻品要完全解冻,需浸泡的物品要充分浸泡,食品须煮熟。

注:加注“”号条款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附件(1)